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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豚与熊掌

作者:鹤不啻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所有菜肴均是熟客精挑细选,滋味各有千秋,只是不如青玉苏黄汤那样珍稀难得。


    主宾齐齐动筷,各自挑选偏好的口味,也有互相推荐品尝的,一时赞语不断。


    白衣客人笑道:“怪不得两位姊姊都道这家好。我虽不懂这些名菜的奥妙,单用嘴巴尝着也觉得喜欢,日后倒可以常来。”


    两位陪客也都跟着讲了类似的话,其中当然有吹捧主人家的缘故,但也夹杂了几分真心。


    熟客对此洋洋得意,随手指了桌上一道红汁烩肉,炫耀道:“你们若是独自来,可未必能吃到我点的这些菜。单就这一道烩肉来说,对外就有纯烩和炒烩之分,风味不同。而我是既偏爱纯烩的香嫩,又爱炒烩的火气。因此凡是我点这道菜,她们必要同起两锅,烩又炒之,再加特制的香叶、曲红醋……最后炮制出这一盘来。”


    她话音刚落,“牛客”的筷子就冲着那道菜去了。


    后者挑剔地夹起了一块卖相上乘的烩肉,饱饱地沾足了红汁,嚼咽下去,发出满足的喟叹。


    “果然是又香嫩,又丰醇。”“牛客”意犹未尽,“只是你能点得,我如何点不得?现在我可知道了你的点法,只消吩咐一声,也能吃得着。”


    熟客既然把这诀窍当众讲出,自是不打算隐瞒的,但这也不妨碍她斜眼目视“牛客”:“你尽管点去,把一道烩肉点出两道的价格。你又不在千味轩的豪客册上!我点这个是照价,你是去做个冤大头!”


    “牛客”嚷嚷道:“冤头而已,只要不冤枉嘴巴,多少钱我出不得!”


    白衣客人不想再管她们的口舌之争,只专心地吃菜用饭,慢慢填了个半饱。


    她正思量着接下来该用什么,忽而见送菜的伙计又端了一盆汤过来,闻着肉香扑鼻,顿觉口舌生津,便招手叫道:“将它放到我这儿来。”


    伙计依言摆汤送勺,白衣客人定睛一看,顿时吃了一惊:“这是……熊掌炖汤?明姊,你好大方啊!”


    熟客的位置离得远些,只能眯着眼睛去看放在对面的汤,很快就发觉它并不处于自己提前定好的菜单上。


    那就只能是掌柜先前推荐的、某位新厨的拿手菜了。


    于是熟客意味深长地点评道:“汤白肉黑,色香俱全,瞧着倒是不错。只是哪有夏日吃这个的,莫不是想宰我?”


    老饕吃熊爪,大都选在冬日。


    只因熊冬月长眠,蛰时不食,饥时则舐其掌,故而增添许多肥美,味好价贵,才有那猎人肯冒雪去取。


    猎到熊掌之后,不能立食,须得炮制收藏一两年以上,再逢冬日拿出,洗净烹调,正可补身。


    如此一通折腾下来,能在冬日饮熊掌汤已是难得的奢侈,遑论夏日?


    熟客能有此问,倒不是嫌夏日食用熊掌过补,也不是真心觉得食材过贵,而是怀疑起千味轩拿新厨作态,暗暗欺客。


    且说这掌柜荐厨一节,本就是千味轩专门提供给豪客的享受。


    一般的客人花费少、品味差的,甚至没有被推荐新菜的资格。


    如果豪客收到推荐,同意上菜了,吃得喜欢,就可以将新厨叫来询问,打赏赞誉,无不自由。


    若是吃着觉得不喜,也没关系。


    只要客人提出的理由得当,评之有物,千味轩不仅不收菜钱,还会另做好菜,作为赔礼。


    因为豪客皆是在千味轩花费甚巨,且品味精妙、地位不凡之辈,少有故意寻茬以骗取赔礼之人,大多时候都是靠舌头说话。


    但千味轩设计荐菜的初衷,一是为新厨揽客,二是让客人尝鲜,目的是锚定受众、打开销路。


    那些对荐菜表达了不满的豪客,虽然能获得赔礼,但也会因此被千味轩判断为“非受众”。


    接下来若有类似口味的新菜,千味轩便不会选择向她们提前推荐,如此就失了口福,慢人一步。


    这熟客既是老饕,又是豪客,自然深知千味轩的潜在规矩,往往都会接受荐菜,抢先一尝,打赏时也极为大方。


    可是这并不代表着她就是个见新即喜的木舌头!


    熟客的眼光高得很,钱袋是开得容易,束得也紧。


    区区一道夏日熊掌汤,不过占个食材和季候的稀奇而已,顶多算得上贵菜,并不像是要彰显厨子的本事,倒像是来收割客人的钱包。


    伙计和这位客人也是老相识了,此时见她笑中带怒,完全不敢怠慢。


    她连忙取了一旁的净筷,当着众人的面入盆轻拨,搅起乳白的汤水,把其中的“熊掌”翻过了面。


    “明老板您看,这可不是熊掌,是豚爪呢!”


    熟客轻轻“噢”了一声,语气有点奇异,视线也往白衣客人的方向转去,意思很明显:


    熊掌与豚爪,你都分不出吗?


    白衣客人在伙计动手翻过“熊掌”之后,再作细看,才知道自己先前是闹了个乌龙,脸色微微一红。


    她连忙跟熟客赔罪,口称“小妹鲁莽”“叫明姊看笑话了”,又转头谢那伙计;伙计连说不敢,匆匆退下席去,继续往来送菜。


    熟客心满意足地欣赏了一会儿席上年纪最小者难得的窘迫,开口道:“不怪你,你又不常到这些酒楼里来,能懂得什么呢!倒是我的错,从前不曾请你好好尝一回熊掌,现在上了个豚爪,竟然就叫你认错了。”


    “牛客”应声说道:“对喽,你一直都这样,假大方!别说什么冬吃熊掌夏吃鱼了,只说‘古八珍’、‘今八珍’,你都请她吃了几个?回头还是我带你们去一趟杨万食肆吧,那儿的东西不贵,但起码有一个好处:‘鱼大姑’的河鲜可不会叫人认错!”


    被当面拆台的熟客勃然大怒:“你!”


    “牛客”满面不解:“怎么,千味轩难道还能和杨万食肆相比?”


    眼看熟客已经气得青筋暴起,白衣客人急忙安抚:“这城中多少食肆,百花齐放、各有所长,有什么可争的呢?莫说熊掌炖汤,这豚爪汤我也是头回喝,瞧瞧这汤水,竟似羊乳一般……”


    她转移话题的能力不算高超,但两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


    一个说:“豚爪汤还是清汤的好,最见厨子功底。肉要熬得软而不散,蹄筋入口即化,汤汁浸润入髓。喝汤时撇去油花,一口下去,不腥不涩,那才叫个回味无穷。”


    另一个也说:“我倒不介意汤水浑些,但配菜不可含糊。藕片、海带、豆面须与豚爪同炖,爪不要去骨,料包要勤滤,切记小火锁香,大火收汁。最后上来得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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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豚爪在中,配菜居下,再少少地带一点汤汁就好了,肉一口一口地抿着吃,最香。”


    白衣客人说:“听你们讲的,仿佛这世上有两模两样的豚爪了!”


    她舀了一勺自己眼前的“羊乳豚爪汤”,装入碗中,率先自饮了一口。


    “唔……”


    白衣客人咂嘴不语,熟客与“牛客”心里暗暗比着劲儿,也陆续盛了汤来。


    熟客先动手,趁此机会好好看了一眼那汤的成色,当真是白如雪,润如酥;再看盆内踞坐着的豚爪,漆黑的表皮连着透明如玉的筋膜,骨也削直,肉也攒叠,炖得是颤巍巍的丰美,直叫她心尖一动,舌尖生津。


    汤虽不清,但能有如此品相,显见是出自佳厨之手啊。


    “牛客”就没有熟客那般的踌躇,连汤带水地,端走了那豚爪。


    这举动实在又馋又无礼,只是还没等熟客开口骂她,本来玄黑如墨、隆如熊掌的豚爪忽然在“牛客”勺下四分五裂,将将好化成了五块断肉。


    熟客眼疾手快地捞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块,而后才出声赞叹:“好刀工!”


    方才那伙计用筷子为豚爪翻面,是夹着最上端的尖处,兼之力道较轻,满桌人都没看出异常,只以为那是个巨大且完整的豚爪。


    但是“牛客”偷肉心切,勺子直接舀向了豚爪的中部。


    做这汤的厨子显然在那里暗施了刀力,根据她们的人数,精细地磋磨了豚爪肉筋,令其欲断不断,艰难地维系着五块断肉。


    熟客抢肉入碗,更加不敢耽误,慌忙送入口中,唇齿一抿,双目暴亮!


    ——好个肉感!好个胶质!


    这豚爪,从外面看时不觉得有多稀奇,真吃进嘴了才知道厉害。


    皮带肉,又筋道,又肥嫩,偏偏没有那等油腻的口感,而是一抿即化的舒爽。肉膜微微地打卷,嚼起来带着软绵的甜,随后再续上一口敦实的肉,甜味马上又被霸道的醇香冲散。


    她含着时,觉得不足;咽下了,又觉得不舍。


    心头刚生出少许回味,汤汁的滋味紧接着在舌尖爆开,鲜、甘、清、润,配着豚爪肉的丰美余韵,真真是出彩无比,相得益彰!


    熟客狼吞虎咽一般,吃了豚肉,又忙喝汤;而那白衣客人是先喝了汤,然后马上去盆中捞肉;“牛客”就更不提,睥睨的目光直接吓退了剩下两名胆怯的陪客,堪称凶恶地又捞了两块肉,甚至顾不得拿碗去接,一口就吞了。


    豚爪汤内,便只剩下了躺在盆底的一节带髓的肉骨。


    肉是脱得干干净净,汤也被喝得干干净净。


    结果最后连骨头也没被放过。


    熟客淡然地嗦走了最后一口精髓,越尝越觉得满意,连忙叫那伙计:“你们掌柜的呢?快把这位大厨请来,我要当面与她结交!”


    她不说打赏,不说喜爱,但一句“结交”,已将心中的满意之情全部道尽,进而发展成一种迫切的向往,巴巴地朝门外张望起来。


    掌柜听到伙计来报,面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但并没有显得太过惊异,仿佛已经见惯了一般。


    她去后厨请人时,姿态当然是恭敬的,口吻却透着一股不寻常的熟稔:“乌大厨,又有客人请你来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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