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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

作者:林语安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一日,李兄将我带去醉春风,我第一眼看到绛珠,就知道……就知道她是我命中注定的姻缘。”


    陈思贤说到这里,放声大哭起来。


    他哭泣的样子着实可怜,叶青岚从怀里摸出一张帕子,递给他。


    “我猜,她叫绛珠的时候还没当上花魁,凭你兜里的银子,还能够见上一面。”


    “和银子无关,我们是心意相通,两情相悦!绛珠不但美若天仙,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她说,那些她都不喜欢,是妈妈逼她学来讨好客人的。她喜欢躺在床上,听我给她读话本,有时听得入了迷,能听一整夜。她后来改名字,也是因为那本话本。”


    “哦?”叶青岚被勾起了兴趣,“那话本还在吗?”


    “不在了。”陈思贤痛苦地垂下头,“话本里有个女子,名叫照夜妃,和陈侍郎一见钟情,偏偏两人之间隔着国仇家恨,又遭第三人插足,分离十载,历经重重劫难,才在海外仙山重会,可惜照夜妃彼时已身染沉疴,最终与陈侍郎天人永隔。她一缕芳魂飘飘荡荡上了阎罗殿,一看生死簿子才知,原来她前世是西王母头冠上的一颗明珠,陈侍郎前世是为西王母送信的青鸟,只因青鸟误啄了明珠,就此生出一根情丝,一珠一鸟化而为人,下凡历这一世情劫,还这一段因缘。”


    叶青岚听得牙酸。这些风月话本从前朝写到本朝,万变不离其宗,总是同一个套路。


    “我和绛珠为二人的旷世奇情流了许多眼泪。又因为我姓陈,绛珠名字里有个珠字,我便对她说,我们俩定是那陈侍郎和照夜妃转世,否则千千万万人中,怎么刚好让我捡到了此书,又刚好带到她面前,刚好一个是才子,一个是佳人,配成天造地设的一对。她听后深以为然,当即把名字改成了照夜妃。”


    陈思贤说得动了情,渐入忘我之境,惊惧之色褪去。叶青岚觉得自己该做出些动容姿态,好鼓励他说下去。


    “二位果然是天赐良缘。”


    陈思贤大受鼓舞,连声音都拔高了,“我和她前世有缘,这是确凿无疑的。她改名后的第二天,就凭一支嫦娥奔月舞名动京城,大红大紫,求见的王孙公子能从城东门排到城西门。”


    “那你排在哪个门?”


    这话问得犀利,陈思贤登时结巴了,“我……我是不同的。”


    “哪里不同?”


    “那些只是客人。而我是她的恋人。她说……她会赎身,要我把所有钱财都给她。”


    “原来如此。既然是三世的恋人,些许身外之物,何足道哉?”


    陈思贤激动地望向他,“想不到叶兄竟是我的知音!我把全部身家都给了她,老母亲临行前给我的传家宝玉镯子也典当了换成银票。她拿了钱和当票,让我回家等消息。”


    “你苦等多日,她却翻脸无情,拒不见你,是不是?”


    “不……她见了我一面,说……说另有所爱,要与我断情。说当了花魁,吃穿用度水涨船高,我给她的银子都拿去买舞衣了。”


    叶青岚了然,“好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啊!你就此由爱生恨,起了杀心。”


    陈思贤跳起来,“不是的!我们三世情缘,注定要在一起的,这只是情路上的小小坎坷。我虽痛苦得吃不下饭,幸得郑兄、许兄两位兄台高义,一直在照料我,还拿银子出来接济我。可母亲给我的玉镯子若不拿回来,实在没法交代。我厚着脸皮去求照夜妃把当票还给我,却被蔡妈妈轰了出来。


    “正在走投无路之时,忽然有封匿名信寄到会馆,寄信人说他是个过路的游侠,途径醉春风,听闻我痴心错付之事,大为义愤,特赠我一种无梦散,喝下去能让人无知无觉地沉睡六个时辰。我可以借此机会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我知道蔡妈妈近日新得了一批雪莲,每晚后厨都会往花魁房间送一盅雪莲茶。我用许兄给的银子买通了后厨,把药下在茶里,送了上去。本想趁她昏睡潜入房间,把当票拿回来,没想到……”


    叶青岚接口,“没想到茶送了进去,却毫无动静,照夜妃关门拒不见客,你只得铤而走险去爬窗户。”


    “叶兄真乃神人也!我挨到街上的商铺都熄了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开始爬,哪知刚爬了半层楼腿就软了,听到对面山中夜枭的叫声,害怕得不得了,手一滑,不慎掉进了湖里。我又不会凫水,慌乱中喝了一肚子凉水,勉强捡回一条命。回到会馆,当晚就发起了高热。第二天提刑司来抓人,把我从床上拽下来,我才听说绛珠已死。”


    他扯住叶青岚的袖子,“叶兄,我是今天问了济善堂的掌柜,才知道无梦散是毒药啊!我对绛珠爱护还来不及,万万不会想害她的。”


    叶青岚同情地看着他,“你真的相信把无梦散给你的是个过路的游侠?”


    陈思贤瞪大眼睛,一脸茫然。


    “你和照夜妃的事,有多少人知道?”


    陈思贤面露羞惭,“常去醉春风的人都知道。”


    叶青岚从头想了一遍。若这些都是现编的,那陈公子堪比茶馆里头说书的老先生了。


    “你的无梦散被我喝了。”


    “啊?”


    “所幸我命大死不了。若你说的是真的,照夜妃的死因是吊颈,不是中毒,你又何必如此惊慌?”


    陈思贤大摇其头,“陆捕头派你来跟踪我,便是起了疑心了。听说提刑司查案事无巨细,一旦被盯上,不死也要扒层皮。”


    身后的山道上响起一道冰冷的声音,“不错。”


    一个身长超过八尺,威风凛凛的男人从树丛里走出来,手里牵着一头浑身黝黑的细犬。


    他一松缰绳,那黑犬龇着牙冲过来,一下子扑倒了陈思贤,利齿逼近咽喉,眼看就要咬下。


    叶青岚眼疾手快,掐住狗的后颈,把它提起来。然而为时已晚,陈思贤吓破了胆,狂呼乱喊,“我不知道那是毒药!”


    陆冰眼睛一亮,“你说什么?”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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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见了陆冰的神色,立刻明白了。二人方才的对话他并没听全。他只是带着黑犬循着气味追踪至此。可陈思贤是个一根筋,真以为叶青岚是提刑司派来的,自己的秘密反正已经藏不住了,索性和盘托出。


    “我是买通了后厨下药,可她不是中毒死的,是吊颈死的。和我无关,和我无关啊!”


    陆冰转了转眼珠,嘴角缓缓勾起,“原来此案还事关毒药。杀人未遂,亦属重罪。既然死因有疑,待我回去,就让仵作剖尸查验。”


    “剖……剖尸?!你们要把绛珠切开来?”


    “正是。”


    陈思贤脸上的表情由惊恐转为狂怒,“她已身死,遗体还要受此侮辱,你们提刑司简直丧心病狂!禽兽不如!”


    禽兽二字一出,那条黑犬不干了,立刻狂吠起来,四腿乱蹬,挣脱了叶青岚的手,扑上去欲咬。


    陆冰一声呼哨喝止了黑犬。他牵住缰绳,怜爱地摸了摸它的头。


    “畜生有时候可比人有用,若没有它,我的人早就把你跟丢了。”


    话音未落,山道上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队差役气喘吁吁地追上来。那狗欢快地摇着尾巴,傲视同僚。


    陆冰一声令下,差役们抓住陈思贤,用粗麻绳捆住他的手脚。


    陈思贤眼眶通红,哀嚎道,“绛珠,我对不起你!”,用力一挣,额角对准一块山石撞去,两名差役把他拽回来,牢牢摁在地上,对准后背狠踹了几脚。


    “想以死谢罪?还没到时候呢。”


    叶青岚实在瞧着不忍,“陆捕头,我方才审问这位陈公子,他行事虽不妥,却并无杀人之实,罪不至死。”


    陆冰缓缓转头,“你是何人?”


    很明显,他早就想问这句话了,一直憋到现在。


    看过来的眼神也和以往不同,没有那么高傲,多了几分掂量。


    叶青岚突然冒出一个怪念头。


    今日的陆捕头,竟像是……有些怕他。


    提刑司的三板斧能怕什么人?他爹、他娘、还是那个不依不饶的家丁?叶青岚的脑筋飞速转动。他上回控诉陆冰的话犹在耳边,“我要告上刑部,告上大理寺,我要告御状!”


    是了,大萧的所有官员,都怕同一个人。叶军师今日要换个身份。


    他清了清嗓子,“在下叶青岚,浮世一闲人,其他的身份,时机一到,陆捕头自然知晓。”


    “本捕头不喜欢故弄玄虚之人。”


    叶青岚对着空气一拱手,“那位正是看重陆捕头初生牛犊、敢做敢为,颇有惺惺相惜之意。”


    陆冰神色一变。


    初生牛犊、敢做敢为……说的不正是当今圣上么?圣上冲龄即位,野心勃勃,到处培植亲信,与权倾朝野的护国公抗衡。


    两年前,朝廷成立飞雁门,为天子耳目,监察朝堂官员,探查民间异事。飞雁门中多能人,来去无踪,身份成谜。满朝文武,无不闻飞雁门而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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