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常十三所说,他在第二日的黄昏时分回来了,带着一布包的石头。
裴厌刚将没卖完的点心分给巷子里的小朋友,就见到风尘仆仆的常十三,他站在巷口的阴影里,头顶一大片恹恹的橙天,笑得很开怀,只是眼底有深深的青乌。
“裴厌,黑水河那一片有很多这样的彩石,是铁蛋带着我去寻的,你看。”他说着将手里的布包递给裴厌。
布包很重,里面是各种说不上名字的、色彩斑斓的石头。
“我教你怎么打磨。”他说着就带着裴厌坐到旧桌前,取出两块石头,又从布包里掏出两把凿子,和几张不同粗细的砂纸,“你学着我的动作。”
裴厌拿起凿子,看向常十三的手,那双手骨节分明,在燥热的天气里透着冷意,指节处有不少划伤,已然结痂,似乎是采山石时受的伤。
裴厌一直学着常十三的样子,竟然打磨得比常十三还要好。
“你上辈子一定是个痴情的男子,打磨宝石的手艺到了这辈子也没有忘记。”常十三看着裴厌的动作,啧声称奇。
他放下手里的工具,“若手上这一批石头能赚到钱,黑水河那边有很多稀奇的石头,我日后去山上采石,你来打磨,我们轮换着卖。据说首饰这行最赚钱,基本上是一本万利,看来很快你就要攒钱离开了。”
他说着伸了个懒腰,直直躺在床上,好像沾床就睡了。
裴厌看着手里的宝石,她放轻了动作,只发出微弱的打磨声,将磨好的圆珠收在一个陶碗中。
不知夜有多深,桌上的烛火渐渐暗下来,裴厌揉了揉眼睛,桌上的陶碗里已经装满了各色大小一致,色泽圆润的珠子。
她撑开手掌,她的手在灰鹞帮时惨不忍睹,到了禾州城已经恢复了不少,此时因为磨了太久石头,手上又生出几道醒目的红痕。
她在心中默念,不像是说给自己,更不是说给旁边的常十三,好像说给常伴身边的天意。
看好了。
我一定会回去,我一定会做到,我一定会让一切回到最初的样子,哪怕我被一步步推下来。
第二日,在裴厌起来之前,常十三就已经把彩石都穿好了。
他手很巧,不只是简单的串珠,还会编复杂的结饰,把不同颜色的石头搭配得错落有致。做出来的手链、项链、耳坠,虽用料普通,但设计别致,有种野趣天然的美。
后来每日裴厌白日里出去卖点心,她做的点心更多了,不过降了价格,勉强维持住了以往的收入。
她的铺子比起刘记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她的包装是荷叶,来往行人买完就拿在路上吃。
她将点心做得更小,在非饭点的时候出摊,还是能吸引到更多食客。
常十三的行踪她就没太注意了,常常看不见他的摊位,两人在晚饭时才能一起坐下来吃顿饭。
常十三包揽了做饭的活儿,总是在裴厌回来时做了一桌子菜,裴厌每次都觉得常十三不算命也不磨宝石,直接靠做饭开酒楼也能赚到大钱。
十天期限到的时候,他们做出了五条手链、三串项链、两对耳坠。每件都独一无二,色彩搭配和谐,手工精细。
那位小姐派来的丫鬟看到成品,十分满意,当场付清了余款——整整一两银子。
“我家小姐说,若是还有这样的货,她都要。”丫鬟临走时说,“小姐下月要去京州参加诗会,想带些特别的礼物送人。”
一两银子。
裴厌捧着那小小的碎银,手有些抖,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挣到这么多钱。
“咱们发财了。”常十三笑着接过银子,在手里抛了抛,“走,今晚加菜!”
那天晚上,他们破例去了巷口的小酒馆,说是酒馆,其实只是个稍大些的食肆。
门口挂着褪色的蓝布幌子,屋里摆着四张方桌,墙角堆着酒坛子。
此刻正是饭点,店里坐了六七成客人,大多是附近的脚夫、货郎、手艺人,粗声大气地划拳、谈笑,空气里弥漫着酒气和饭香。
常十三挑了靠窗的桌子,他把裴厌按在长凳上,自己在她对面坐下,扬声喊:“老板,来份红烧肉,一条清蒸鱼,再加个炒青菜!”
柜台后的胖老板应了一声,朝后厨吆喝。
常十三又掏出几个铜钱:“再烫一壶酒。”
裴厌看着常十三,嘴角带着笑意。
常十三咧嘴笑,那笑容在昏黄的油灯光里显得有些疲惫,但眼睛很亮,“咱们从灰鹞帮出来,还没正经吃过一顿好饭。”
裴厌没说话,她环顾四周,这些粗糙的、大声喧哗的食客,桌上简单的菜色,墙上被油烟熏黑的痕迹……一切都如此真实,如此市井。
给了她前所未有的踏实。
菜很快上来了,红烧肉油亮亮的一大碗,肥瘦相间,炖得酥烂,酱油的咸香混着油脂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清蒸鱼躺在青花瓷盘里,鱼身上铺着姜丝葱丝,淋着热油,滋滋作响。炒青菜是油麦菜,碧绿脆嫩,点缀着几颗蒜瓣。
都是最普通的家常菜,但分量实在,热气腾腾。
常十三先给裴厌夹了块最大的红烧肉,又夹了一块鱼腹肉放进她碗里:“多吃点,你太瘦了。”
他自己也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油光,满足地叹了口气:“真香。”
两人埋头吃饭,谁也没说话。
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鱼肉鲜嫩,蘸着汤汁更添滋味;青菜清爽,正好解腻。
一壶温过的米酒,带着粮食的甜香,喝下去浑身暖洋洋的。
吃到一半,常十三忽然放下筷子,从怀里掏出个布包,推到裴厌面前。
“什么?”裴厌一愣。
“打开看看。”
裴厌解开布包。里面是件折叠整齐的裙子,月白色的细棉布,干净又柔和。裙身没有繁复的绣花,只在领口和袖口滚了一道简单的黛色细边,针脚细密匀称。布料是崭新的,还带着染坊里特有的、淡淡的气味。
“你……”裴厌抬头看他。
“那天路过布庄,看见这料子,觉得颜色衬你,你从前应该也喜欢这种颜色吧,当时第一次在灰鹞帮见到你,你就穿着这样的颜色。”常十三说得随意,低头扒了口饭,含糊道,“你身上那件都洗得发白了,该换换了。”
裴厌的手指抚过柔软的棉布。
“你哪来的钱?”她问,那一两银子还在罐里,常十三没动。
“接了个私活。”常十三没细说,只道,“帮人送了趟东西,挣了点跑腿钱。”
裴厌看着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袖口磨出毛边的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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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看手里崭新的白裙,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你自己怎么不买件新的?”
“我一个大男人,穿那么好做什么。”常十三摆摆手,“再说了,我穿再好也是灰头土脸。你不一样,姑娘家,该穿得光鲜点。”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裴厌听出了里面的心意。
邻桌的脚夫划拳声越来越大,有人喝高了,扯着嗓子唱起粗俗的山歌。胖老板从柜台后探出头吼了一嗓子:“要唱出去唱!别耽误我做生意!”
一片哄笑声。
在这嘈杂的背景音里,裴厌把裙子重新包好,抱在怀里,轻声说:“谢谢。”
常十三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谢什么,快吃,菜都凉了。”
他又给她夹了块肉,自己也夹了一大筷子青菜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的。
油灯光落在他脸上,照出他额角的细汗和眼底浅浅的笑意。
裴厌低头吃饭,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
……
然而,后面的日子里,常十三行踪越发不定,裴厌渐渐注意到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首先是常十三花钱越来越大方,他前前后后给裴厌买了三件新衣裳,虽然不是上好的料子,仍能看出制作精良,造价不菲;他添置了新的打磨工具,买了更好的丝线;他甚至打算换一间稍好的屋子,说这破屋太潮,对裴厌身体不好。
这些开销,单靠卖首饰的收入,似乎并不够。
裴厌算过账:他们十天挣一两银子,除去材料成本、日常开销,能剩下半两就不错了。
可常十三花出去的钱,远远不止这个数。
其次是常十三的行踪,他有时会独自出门,说是去山里寻石,但回来时身上并没有新找到的石头。问他,他就说今天运气不好,没找到好的。
最让裴厌不安的,是她身体的状况。
她已经很久没有经历明显的毒发了。
起初她以为是身体慢慢恢复了,加上每天摆摊做生意,劳作辛苦,分散了注意力。
但夜深人静时,那种熟悉的空虚感和骨子里的酸痒仍会隐隐浮现,却又总是很快平复下去,像是……被什么东西压制着。
她开始留意自己的饮食。
常十三总是抢着做饭,说是她每天做点心太辛苦,该他伺候她。裴厌拗不过他,便由着他去。
直到那天午后。
裴厌去后院打水,无意中看见常十三正蹲在墙角,手里拿着一个小纸包,正把里面的粉末撒进正在煎的甜粥里。
不知怎的,常十三手一抖,纸包掉在地上,白色的粉末洒了一地。
裴厌从前也见过常十三往吃食里加些药粉,说是补药,弥补他们在灰鹞帮落下来的身体亏虚。
常十三将地上还能用的药粉重新捡起来加到甜粥里,地上残留的一点余渣用脚踏开。
这一踏把地上的粉渣融进了泥里,颇有些反常的、毁尸灭迹的感觉。
裴厌心中隐隐升起一丝不安,她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待常十三走后,她又回到院子里,在他撒下药粉之处蹲下身,用手指沾了一点和泥巴混合的药粉,凑到鼻尖闻了闻。
那股熟悉的、甜腻微腥的气味,她死都忘不了。
是逍遥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