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晚上,阿桐结束休假,恢复工作,需要再次前往酒吧,琼云准备做护花使者一路护送,虽然她也不敢对未成年小女生使用暴力手段,但再不济,也要在离开的时候拦她一拦,免得阿桐再次被跟踪。
热心人民群众屈朗同志表示也想一同前往,但师·爽文打脸工具人·炮灰反派·琼云以轻蔑的眼神和傲慢的语气狠狠嘲讽了莫欺少年穷·可惜目前仍是废柴的他:“你那个一杯倒的酒量就别去拖后腿了。”
“又不一定要点酒喝。”屈朗反驳完,心里发虚,伸长脖子问阿桐:“不花钱会被赶出去吗?”
阿桐皱起眉头,道:“不会赶,但服务员会一直缠着你。”
“那能点饮料吗?一点酒精都没有的那种。”
琼云莫名很火大,咬牙切齿地说:“点盘洋葱圈算了,你不是很爱吃吗?”
屈朗似乎没听出这句话中嘲讽的意味,还很惊喜地表示赞同:“好主意。”
“真是,你们考虑这些干什么?”阿桐大手挥出,潇洒地往胸口一拍,“我买单。”
“你同意我去啊?”屈朗两眼放光,找到靠山,立即展现出小人得志的面孔,打脸琼云:“你朋友同意我去。”
他去与不去,真正的选择权并不在琼云手上,她无法反对,沉思片刻后,找补道:“也行,多一个人去,多一个帮手。”这句话的确经过了深思熟虑,停顿的时间并非完全出于尴尬——万一半路去卫生间,让阿桐孤立无援,就需要一名靠谱的伙伴帮忙代班。
确认完毕,三人立刻动身前往酒吧,乘车抵达目的地门口,然后鬼鬼祟祟像前来踩点的小偷一样钻进去。
阿桐的挑染鲻鱼头太过显眼,所以她用一顶黑色的针织帽将头发压缩成海苔,紧贴头皮,不往外露出半分,琼云和屈朗作为保镖略有前后错落地将她夹在中间,三人的队形像一款很有个性的三明治。
非完全已知的危险总是以出人意料的形式降临,进入酒吧后没多久,还没等走到舞台上,阿桐就突然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你看到她了吗?”琼云发现阿桐的目光直直盯着某一处,“哪个?”
阿桐悄声说:“在跟人亲嘴那个。”
酒吧内正播放着暧昧迷幻的蒸汽波流派音乐,一对纵情舌吻的男女挤在最小最便宜的某张卡座里,女孩穿着吊带包臀裙,不像未成年,被男人搂在怀里,表情看起来像是遭牙齿咬疼了舌头,很痛苦,而且满脸泪痕,她的这种痛苦使得整幅画面不仅仅流于庸俗的情欲表象,而是拥有了一个可令观者充满无限遐想的未知内核。
屈朗看了会儿那对正在接吻的男女,又看了会儿阿桐,看了会儿阿桐,又看了会儿那对还在接吻的男女,最后发出灵魂叩问:“那男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琼云仔细观察“男方”的体貌特征,有喉结、没胸、肩宽、胯窄、裆部有可疑凸起:“是男的。”
屈朗不禁再次发出灵魂叩问:“那,那女的到底是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
阿桐观察自己与“男方”的共同点,稍加思索,便知:“喜欢帅的。”
“那好办,等会儿我去勾引她。”屈朗的舍生取义,竟换来琼云和阿桐诉说“厚颜无耻”的目光。
屈朗的心好痛——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于是阿桐收回风雪的释放窗口,掏出手机给那对火热的男女拍了一张照片。
她有一个好主意。
“你拍照片干什么?”
“一边追求我一边和别人接吻,被我撞见了,我看她还好意思再对我死缠烂打。”
“那为什么不现在就过去质问她?”屈朗提议道。
琼云有更深层的考虑:“在酒吧里起正面冲突,搞不好阿桐会被开除的。”
屈朗一想有道理,但是:“我们两个又不在这里工作。”
琼云一想,这也有道理,于是对阿桐说:“你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可阿桐的脸皮没那么厚:“我的事情,我自己躲起来,让你们两个去冒险,开什么玩笑?”
“我又不是去跟他们打架。”
“要是只有那女的一个人还好,她旁边那个男的,你知道他什么来路,跟她在一起肯定也是个二流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把照片私发给那女的?这也不见得有效,你不可能一直躲着她。”
琼云和阿桐无休止的争论令屈朗感到不耐烦:“怎么那么麻烦,我们三个人还怕他们两个?”他甩下这句简单粗暴的论据,就气势汹汹地朝那对男女走过去。
“喂!你别那么冲动好不好?”深思熟虑过后的完美计划只能在想象中完美执行,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变数往往会打得人措手不及——琼云连忙追过去,带着阿桐也跟了过去。
到了跟前,那对男女竟仍在忘情地舌吻,甚至吻得更加狂野了,原本忧伤的古典主义转变成了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野兽派,三人的存在感无限接近于0,尴尬程度不亚于群P中落单的人。
“你们亲之前刷牙了吗?”屈朗俯身凑上前去,更近距离观看,他是个非常典型的不学习的时候就充满求知欲的人,“亲完以后要不要洗脸啊?你们两个互相啃得满脸都是口水。”
“傻逼。”
——邱妙津在《蒙马特遗书》中的第十书写道:“□□——爱欲——死欲三者最强的时候是一致的。”而当屈朗这个第三者介入时,这对男女又萌生出了第四种极致的欲望——杀欲。
他们松开彼此的唇舌,带着充满杀意的眼神和满脸亮晶晶的口水眼泪,极尽羞辱性的词汇骂屈朗这个傻逼骂了个痛快。
等情绪平静下来后,传闻中的“未成年女流氓“很快就发现她死皮赖脸追求已久的阿桐也站在她的面前,于是猛然从卡座上弹起来,指着阿桐的鼻子骂道:“你他妈不是辞职了吗?!耍老子!”
跟流氓是讲不通道理的,更别谈拿普世的道德观去压制,显然她对自己一边追求阿桐一边和别人接吻被阿桐本人撞见这件事丝毫不感到愧疚或羞耻。
所以阿桐接下去,从第一件事——做了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动作——摘下针织帽,露出蓬松的鸡窝头开始,就错了:“你一天到晚对我死缠烂打,要不是看你是个女孩,我早揍你了!现在让我看见了,在这里跟别人亲嘴,还好意思说喜欢我?滚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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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谁亲嘴关你屁事!操你妈的敢骗老子!”女孩扯男伴的衣袖,冲他打手势,“揍她!”
琼云猛地将阿桐逮到身后,朝开阔的地方大喊:“保安呢!?谁把未成年放进来的!这条街每天晚上都有警察巡逻,你们找死啊!”
与此同时,屈朗做了一个能证明自己很讲信用的行为——闪身到那未成年女孩跟前,嬉皮笑脸地说道:“你为什么要喜欢她呢?不如看看我,我长得比她帅。”
这个行为迅速将女孩男伴原本瞄准阿桐的火力引到了他的身上。
男人猛地揪住屈朗的领口,爆了他一脸口水:“操你妈找死,敢动老子的女人!?”
屈朗继续嬉皮笑脸地挑衅:“你女人喜欢别人你不管,绿毛龟。”
男人听到这个刺耳的词汇,立即勃然大怒,挥出一拳,打在屈朗的脸上。
等琼云看到店长和保安匆忙赶过来的身影,从焦急的情绪中回过神,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
斗殴对普通人而言是一件能迅速耗尽人体力的事情,因此在体力充沛、因愤怒而使肾上腺素飙升瞬间挥出的第一拳尤为强劲。
屈朗被打得脸扭到一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险些摔到地上。
但愤怒这种情绪并非谁的专属,包括愤怒所给予人超乎寻常的力量和勇气——没等屈朗自己反应过来,琼云就冲上去猛力一脚踢中对方的裆部,等对方疼得弯下腰,她又一脚将人踹倒在地,踩在他的脸上做出碾灭烟头的动作。
于是保安和店长赶到时,拦的反而是琼云这个喊救命的人。
琼云感到愤怒,与此同时又极度兴奋,心率跳到将近两百bpm,她松开男人的脸,不等保安反应过来,迅速扑向旁边落单的女孩,扇了她一个耳光。
琼云觉得阿桐想错了,一个极度嚣张但不敢自己动手、只敢喊比她更高大更有力量的人动手,而且会在警察面前示弱的人,是不会因为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荫就有胆量在和比她高大的成年人起肢体冲突的时候下死手的,这种缺乏良知却会见风使舵的人所信奉的唯一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琼云打完那一耳光,双手死死掐住女孩瘦小的肩膀,凶神恶煞地警告道:“你再敢去骚扰我朋友试试看?下次就不止这一耳光了,别让我在这个酒吧里再看到你,滚!”说完用力一推,女孩的身体跌倒在沙发边沿,随后无力地滑落到地上,抖似筛糠。
琼云做完这些,仍未消气,冲又来拦阻她的店长和保安骂道:“知道员工被未成年骚扰,还把人放进来,你们干什么吃的?!”
店长连忙向她道歉。
琼云无视,回到屈朗和阿桐身边,捧住屈朗的脸,用拇指摁压被打伤的那一侧,柔声问道:“痛吗?需不需要去医院?”
屈朗眨了眨眼睛,眼睛里的亮光像星星一样闪烁,他说:“你亲我一下,我就不痛了。”
琼云松开他的脸,用力推了他一把。
屈朗顺着鼻息轻轻哼笑了两声,“你这个人太不诚实了,但是……我这个人也不讲信用,之前说没有把追你这件事当游戏的话,我收回,我现在很有必须把游戏打通关的胜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