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59章 精神病遗传不遗传?

作者:眼角的微笑有点甜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周旺话落。


    范春花和白洁凑上去,弯腰看向陶罐内,还没等接近,就被一股子浓烈的屎臭味给劝退了。


    白洁捏着鼻子,直皱眉。


    范春花直接冲到院子里呕吐,早上喝的稀粥,全都吐了出去。


    “我虽然从小生长的陆地,没见过大海,也没怎么吃过海鲜,也能看出来这是屎吧?而且这屎还干巴了,一看就是放了挺久的了,妈!从哪儿买的啊?是不是被骗了啊?”


    范春花捂着胸口从院子里回屋。


    那天丁宁把陶罐给她,她根本就没验货,赶忙藏了起来。


    谁能想到这玩意还能有假?


    “隔壁方连长媳妇卖给我的啊?她不至于拿大便糊弄我吧?这么好揭穿的谎言,她会这样做?”


    范春花百思不得其解。


    冲出门去要找丁宁理论。


    周旺一听是从丁宁那里搞来的海参?那他就明白了,丁宁这是记恨他那晚用黄瓜侮辱她的事。


    想要报复他!


    这女人可真恶毒,竟然拿大便来恶心他!


    本来周旺就挺反感这件事,现在更是产生心理上的抗拒。


    白洁也跟了过去,她总觉得这事不太对,丁宁再傻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来啊?


    范春花进去的时候,丁宁正在用大铁锅烧水。


    “好你个丁宁!竟然拿大便当海参卖给我?你这个缺德的玩意,我他妈的弄死你!”


    丁宁正掀起锅盖,准备再热上两个窝窝头。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


    已经被范春花一下子按进了大铁锅里。


    这锅里的水虽然还没烧到一百度,但是五六十度还是有的。


    丁宁被烫的使劲挣扎。


    就像是被开水烫毛的老母鸡似的。


    “你放开…咕噜咕噜…我…你…咕噜咕噜。”


    范春花正在气头上,她恨不得烫死丁宁,她可是花了整整八十八块钱啊!


    现在告诉她买了一坨大便?


    还那么臭!


    谁能不生气?


    快要气死了!


    八十八块钱都顶上工厂工人一个季度的工资了。


    这可不是小数目。


    丁宁公婆再次被范春花吓的钻进屋里。


    “这老婆子下手是真狠,我瞧着像秃噜小鸡子似的。”方父看的直皱眉。


    “你没听她说么,是咱这个不着调的儿媳妇用大便当成海参卖给了这老婆子,她这不活该么!哪有这么耍人的?”


    “你说咱这儿媳妇能不能精神方面有点问题?她总是做一些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事,精神病遗传不遗传?别再影响下一代啊?”


    方母觉得方父说的有道理。


    看来还是得撺掇儿子离婚才是。


    就在丁宁还在挣扎的时候,白洁及时赶到了,救了丁宁一命。


    白洁把范春花拉到一旁:“妈!您先别激动,问问丁宁怎么回事再收拾她也不迟啊?”


    范春花一把甩开白洁的手:“你给我滚一边子去,你俩就是一丘之貉,都不是啥好玩意,白洁!你是不是知情?你们姐妹俩商量好的吧?我儿子已经够可怜的了,你们还要用这种方式来恶心他?还有没有良心啊?”


    丁宁整个脑袋,还有胸部以上,全都被水给烫了。


    通红通红一大片!


    她现在来不及想别的,只想用凉水冲自己的身子,降温。


    之前她是医院里的一名护士,她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怎么急救自己。


    丁宁直勾勾的看着家里的水缸。


    想要立马就跳进去,不然她的皮肤就要完蛋了!


    方母从屋里冲了出来,一把拉住丁宁:“诶诶诶!小丁啊,你这是干啥啊?你要跳进去?那缸水是用来喝的,你这样做,我们还怎么喝啊?”


    方父按住水缸盖子,按的死死的:“岛上多缺水啊?你不能这样嚯嚯水,不行,我肯定不让。”


    丁宁抓狂到大叫,在屋里暴走,她觉得像是有一万根针刺到她的肉上一般。


    白洁的视线随着丁宁移动:“宁宁,你快说啊,为啥陶罐里不是海参,而是大便?”


    她当时凑近了看,那大便是一条,冷不丁一看真像海参似的。


    “我怎么知道啊?我明明把海参处理好以后放进了陶罐里,我怎么知道变成了大便?我也想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屋里的叫喊声很大。


    江若初和红红两个人站在院子里听的是清清楚楚的。


    红红笑到在地上打滚:“若初,你是怎么做到的啊?快笑死我了,哈哈哈哈,丁宁和大队长可能做梦也没想到,海参被换成了大便,这下丁宁是怎么也解释不清楚了。”


    江若初嘴角挂着淡笑,眉宇间浮着忧伤,是子弹帮她做到的。


    没有子弹,她就像缺了一只胳膊。


    “当然是我的狗狗帮的我,那天丁宁把海参带回家以后,就被我的狗给悄悄的换了。”


    红红笑到飙泪,她起身拭了拭眼角的泪:“你家子弹可真是个聪明的狗,怪不得它失踪以后那会如此的伤心,在你的心里,它不单单是一只狗吧?”


    “是啊,红红,子弹陪伴我很多年了。”


    红红见江若初提到子弹以后眼眶又红了。


    忙转移话题:“若初,你这招出的可真好,无形中给这些人制造了好多的矛盾,不知道大队长要是知道海参变成了大便,会不会被气死啊?”


    “气死也活该,哪有他这样当大队长的?竟在背地里干这些见不得人的事,不让别人私自占有集体财产,他却联合别人私自占有?要么他就睁一眼闭一眼,谁也别管,要么就一视同仁。”


    而且。


    江若初发现,大队长李光耀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不然,为何这么多年,他们大队从来没有处罚过一例这种事?


    偏偏到了红红这里,就不行了?


    还不是李光耀欺负红红家里穷,家里也没有个硬气的人撑腰。


    才敢在丁宁的撺掇下这么肆无忌惮。


    要是别人,李光耀顶多敢敲诈人家二成,但是对红红,他是想全部占有!


    “大队长可真坏,不想着怎么让大队人富起来,整天就想着这些歪门邪道的,那我也没见他家富起来,反而越过越穷。”


    红红撅嘴气愤道。


    “所以啊,恶人自有恶人磨,李光耀以为联合丁宁能挣个大钱,卖出比平时高出三四倍的价格,却不曾想过,丁宁这人,哪怕她卖二百块钱,也只会告诉大队长只卖了一百块。”


    更让李光耀想不到的是,丁宁这种恶人,还得罪了江若初。


    江若初让他俩连毛都挣不到。


    此时的李光耀,正在家里美滋滋的卷旱烟。


    因为昨天丁宁从黄大仙那回来以后,路上遇到了他,很确定的告诉他,海参马上就能出手。


    丁宁让他踏踏实实的等着,卖了海参,她就来送钱——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