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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进山换粮,三爷艳史

作者:张步忠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庄稼人的胃,一年到头都是跟着季节转。


    夏收割麦是他们最兴奋、最惬意的时候。每天起早贪黑:太阳尚未露头就已经到了地里,太阳落山还没有收工。饭送到地里,水送到田头,几乎是没日没夜地连轴转。腰弯得像断了筋似的,也没有功夫停下来歇一歇,伸一伸。这时候新麦子已经成熟,锅盔、捞面、凉皮、煎饼……一日四餐,连瓦罐里解渴的汤水,也是稀溜溜、清凉凉的麦仁。真真正正地做到了“甩开膀子干活,放开肚皮吃饭”——这就是农人们所说的,“麦子熟,盼开镰,跟着碌碡过个年”。


    麦捆子上了场,开始赶碌碡扬场,翻地秋播。农活松缓下来,心理压力也随之解除。架上的黄瓜、豆角、茄子;地里的冬瓜、南瓜、笋瓜;土里的红薯、洋芋、萝卜……相继成熟。这个时候,最能考验当家女人的品位和持家能力——馋嘴随性的婆娘,白面细粮,日日花样翻新,等不到年底就断了顿,甚至连一顿像样的年饺子也端不上饭桌;那些精明会持家的媳妇,懂得瓜菜代粮,粗细搭配。忙时多吃,闲时少吃。给下力气的男人多捞干的,给不下地的闲人多喝稀的。精打细算,细水长流,至少能够撑持到年底。


    冬季夜长日短。除了少数男壮劳力,在最必要时送粪、挑土、偶尔外出打打零工,多数人猫在家里,捂在炕上,许多家庭都维持着每日两餐。这个季节最具特殊意义的是旧历新年——其实对多数家庭来说,这个“年”,远远比不上跟着碾场“碌碡”过的那个收麦子的“年”——旧历年对许多家庭来说,往往只具有一种象征性意义。很多人家与其说是喜庆过年,不如说是熬日子“过关”


    到了二三月,青黄不接。不过这时候,大地复苏,万物竞发。麦子地里的荠菜、麦皮儿、辣辣菜;河边的水芹菜、折耳根;田埂上的白蒿、蒲公英;野地里的蔓菁、蚂蚱菜;塄坎儿上的野枸杞尖;河滩里的苜蓿嫩芽;山坡上的野韭菜、野蒜头;树上的香椿芽、洋槐花、榆钱……,凡是能够煮熟、无毒性,甚至一些带苦味的野菜,用清水拔凉,都可以下锅入口。


    然而这一切替代品,仍然离不开粮食的搭配。就算煮一锅稀溜拌汤,你总得掺上几把小米、玉米糁子;即使蒸一甑篦菜团子“麦饭”,也必须掺上一些面粉主粮——哪怕是荞麦面、高粱面、糜子面等——只有这样,它才能够粘合成团。


    一九四五年三月初,刚刚过了惊蛰,还没等到农历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杜边村的村民,就开始忙着进山筹粮,应对今年的春荒。说是筹粮,其实并不是用钱去买,而是用粮食去换——用麦子换粗粮——“以细换粗”,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吧?当然不是。


    农民们算过一笔账:一斤白面,擀成面条,或烙成锅盔,一个壮汉也许一顿饭就咥光了;但如果是一斤小米或者一斤包谷糁子,熬一锅粥,再加点野菜瓜豆,基本上够一大家子人吃上一顿。显而易见,粗粮耐吃,这是其一。细粮价格高,粗粮价格低,按常规等价交换,一斤麦子肯定不止换一斤杂粮。以少换多,这是其二。还有,山里人粮食宽裕,可以先赊欠,待到麦子收割后再还。先赊后还,打个时间差,这是其三。


    有这三大好处,加上互通有无,等价交换,双方都有利可图。所以这种“换粮”的交易,便成了杜边村和山民之间多年以来的常规贸易。


    今年换粮的地点,仍然是多年的老主顾——子午峪深处的红树沟。要去的人,涵盖了杜边村几乎所有缺粮的农户,浩浩荡荡一支队伍,足有四十多人。带队的仍然是四六叔韩大山,冯守信负责写契约,保长王暮囊作担保人。


    依照惯例,这支队伍在韩大山的带领下,在村南千年古柏树下,给社公爷焚香、磕头、行三拜之礼,而后向山里进发。


    队伍行至九里坪,大山招呼大家停下来歇脚、抽烟、喝水。人们围坐在核桃树下的大石头上各行自便。


    从村里出来,郝兴元的脑子里还一直装着社公爷。他凑近冯守信,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守信叔,咱们每逢大事出门,都要在村头祭拜社公爷。你能不能给我们讲讲,社公爷到底是个啥样的神仙?”


    “社公爷也叫‘后稷爷’,他既是神仙,也是人。他的本名叫姬弃。‘后稷’,是舜帝赐给他的封号,相当于现在民国政府的农业部长。”听到守信讲社公爷的故事,许多人都凑上前来。


    “后稷的出身很尊贵,也很传奇。他是中华民族始祖黄帝的玄孙,帝喾(kù)的嫡长子。一日,他母亲去野外踏青,看见一个巨人的脚印,非常兴奋好奇,便把自己的脚踩进去。谁知回到家竟然觉得怀了孕,期满生下一子,以为是不祥之兆。为辟邪,她把孩子丢弃在小巷子里,奇怪的是,牛马过路均避而不踩不踏;第二次想抛弃到山林里去,却因人多而未能如愿;第三次弃到冰河上,竟有大鹏鸟以飞翼遮盖在孩子身上。三次弃而不能,母亲心想,一定有神灵护佑,于是就把这孩子抱回家养育成人。有了三次抛弃的传奇,母亲干脆给孩子取名为‘弃’。”


    “后人尊他为神,他究竟有啥超人的能耐?”在坐的有人提出疑问。


    守信继续侃侃而谈:“后稷一生有三大功勋。第一,他发明并教会农民实施畎(quǎn)亩法。通俗地说,就是高田种沟不种垄,利于抗旱保墒;低田种垄不种沟,利于排水防涝。第二,在历史上,他第一个提出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以丰补歉,放粮救饥。第三,大灾之年,他对农民实施种子补偿制度——具体地说,就是遇到特大灾害,颗粒无收,他把国家粮库的种子,无偿赐给农民,保障了农耕经济的正常发展。”


    “几千年前能够有这样的智慧和远见,你们说他是不是神仙?”守信抽了一口烟,作了最后的归纳,“他在世时掌管农业,使百姓安居乐业;他死后,世代农民都尊他为稷神、农神、耕神、谷神。我们周围的不少村子,都在显著位置供奉社公爷石像,有的地方还建了教稼台,后稷祠等,纪念这位功在千秋的神灵。”


    “哪现在这位神还灵不灵?”有人再次提出新的问题。


    “灵不灵,你先说说他管农业的三大措施还管不管用?”守信反问了一句,“只要他管理农业的一整套施政纲领还管用,那就表明这尊神仍然是灵验的。”


    ……


    “就说咱们村社公爷那件神奇的事吧。”说话之间,同三爷忽然插了进来:“河南兵围困西安城那年,他们派了一队人把守子午峪口。当时有一个排,住在咱村古柏树西侧的南场里。那些没有教养的河南兵,随便在社公爷石像周围拉屎、尿尿。南头李家老太爷好心过去劝说,这些兵娃子不但不听,还把老爷子关在他们的屋子里。更可恶的是,他们为了显摆自己力气大、有功夫,竟然把社公爷石像推翻在地。没过多久,本来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忽然一阵龙卷风,首先掀翻了兵营的房盖子。接着乌云滚滚,瓢泼大白雨劈头盖脸砸下来。随之咔嚓一声闷雷,把看守老太爷的班长劈死在屋子正中间。李家老太爷当时紧挨在这个班长身边,却毫发无损。见此情景,这群当兵的才慌了神。赶忙按照老爷子的指点,立刻用粗杠子粗绳,先把社公爷石像扶正。然后打来两桶井水,从上到下仔细地冲刷洗涤,再把周围的粪便打扫清理干净。末了,在他们排长的带领下,跪在社公爷面前烧香磕头。不久前还耀武扬威的这帮兵痞,此时一个个趴在地上,脑袋像鸡啄米似的,嘴里还不断重复着‘神仙饶命’、‘神仙饶命’。做完这一系列功课之后,头顶上乌云散去,太阳又露出了笑脸。这件事在咱村传了几十年。谁要是不信,可以去问年纪大的任何一位老人。”


    同三爷的故事,让许多人听得瞠目结舌。


    红树沟也叫红薯沟。它是终南山深处的一个小坝子——确切地说,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洼地。一条清澈的小河,自秦岭分水岭一路蜿蜒向北,穿过坝子,最终汇入渭河。也许是这里盛产红薯,或者是这里的地形像一个硕大的红薯,抑或是人们把红薯念转了音、写错了字——把“薯”变成了“树”——总而言之,这些细节已经无从考证。


    村子坐落在向阳的北坡上。东西略微偏北的一条小街,铺在地上的青石板光滑发亮,向人们诉说着它那久远的年代,和曾经的沧桑。两排二层阁楼的房子——木柱、木门、木窗、木墙、木地板、木家具,直至用几块薄石片镇压着的木房顶——再突出不过地彰显了它的建筑风格和地域特征。村子里约莫五六十户人家,大多数集中在这条临河的街上。


    红树沟地势较高,盛夏季节并不那么酷热;又因为四面环山,冷空气无法长驱直入,数九腊月也并不像人们想象那么严寒。


    地处深山,交通不便。然而人少地多,资源丰富,反而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大旱之年,河川里有收成;水涝多雨的年份,又将就了山坡上的庄稼。农民们也摸透了作物的习性,洼地里,种植包谷、高粱之类耐涝的高杆作物。坡地山梁,种植谷子、糜子、莜麦、荞麦等耐旱的品种。三两年轮作一次,薄地也歇成了好地。就算是广种薄收也无所谓,反正山坡上有的是可耕土地。从春天化冻开始,在山坡上随便挖个坑,撒上种子,瓜菜豆类一茬接一茬地往上冒;到山野里随便转转,野菜野果顺手拈来,野味山珍唾手可得。世世代代在此生存繁衍的农民,除了交通信息闭塞以外,绝无饿肚子的烦恼和忧愁。唯一缺憾的是,这一带的气候土壤,不太适合小麦生长,所以,对于当地村民来说,细粮就成了稀缺紧俏之物。


    大约半后晌,杜边村一行人来到了红树沟。和保长接上头以后,红树沟的村民,很快把事先装在小口袋里的粮食样品,一溜串儿地摆在街道两旁,供来人挑选、议价。如果双方意向接近,就到各家各户去看现货。晚上也就顺便歇在主人家里——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多年交易的老主顾——有的甚至像走亲访友一样地亲热和随意。


    王暮囊、韩大山、冯守信三位是主事人,顺理成章,他们被红树沟的牛保长领到自己家里。


    牛保长,本名牛元刚,红树沟的小财主。除了上百亩河川、山坡地,还有半坡果园,一坡山林。院里摆放着两挂大轱辘牛车,槽上拴了三头牛,外加一头毛驴。村里的油坊、粉坊、酒坊、豆腐坊,全归他家所有,单是豆渣、油渣、酒糟等下脚料,就足可以喂养三四十头猪。他雇了一个长工,和他自己家的几个劳力,专门务弄庄稼,季节短工随用随请。作坊里的师傅都是周围大圆的高手。他自己坐镇统筹全局,另请了一位管家兼账房先生协理各项事务。他家有专门的粮库、酒窖,另有地窖存放红薯、洋芋,以及各种杂物。他家的财产占了红树沟半壁江山,自然也是红树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社会、民生的核心和中枢。像换粮这种细小事务,自有管家安排处理,无须他自己费心。但是,既然友村来了保长,由他亲自接待应酬,那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客人进门,宾主就坐,除了上茶,每人还有一杯纯正山野蜂蜜冲泡的蜜糖水。柿饼、核桃、大枣、花生、野葡萄干,……清一色的自产山货。


    晚饭不像大都市那样豪华排场,却是绝对的乡野特色。


    下酒的凉菜:油炸花生米,凉拌黄豆芽,烟熏豆腐干,自制的皮蛋,辣椒腌鸡胗,腊汁猪舌猪耳。酒是自家酒坊里特酿的高粱老窖。


    下饭的主菜:烟熏野猪肉炒香干,蘑菇山珍炖野鸡,红烧野兔肉,木炭火烤羊排,洋芋粉条炖猪肉,清炒腌竹笋……


    主食有:莜面栲栳栳,荞面凉饸饹,包谷面搅团、鱼鱼,洋芋叉叉,外加烤红薯。蘸料是自家腌制的糟辣子酱配蒜泥,然后用自酿的柿子醋调制而成。


    酒过三巡,牛保长略带歉意地说:“不知各位今天到来,事先没有准备。腌肉是平日存下来的,猪是年根上杀的,羊是正月十五宰的——没有一样新鲜货,请各位见谅。如果你们夏秋季来,那时水里有了活鱼,山珍、野味也都是鲜活的。”


    王暮囊赶紧起身:“牛先生过谦了。这一桌特色美味,怕是城里的官宴也未必能够企及。来来来,大家都站起来,我借主人自己的酒,敬主人一杯。衷心感谢你们,在这青黄不接时刻,对我们伸出友谊的援手!祝我们合作愉快,长长久久!”


    守信他们三人,早就见识过牛保长的热情和慷慨。他们当然不能只带着一张嘴来,背着几千斤粮走。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天下哪有白占便宜的好事。所以,早在进山之前,他就和大山商量,由他二人出钱,买了三丈棉布,十五斤青盐,两刀白纸,十锭墨,送给牛保长。其实这件事王暮囊是看在眼里的,但他却一味地装哑巴。守信、大山二人并不说破,不计较,也不在意——为乡党们办事嘛,哪能有一点也不付出的道理?


    王暮囊家里不缺粮,但他还是带了现大洋过来。他买了两条腌好的野猪后腿,两块上好的冬狐狸皮,另外还淘了一个完整的麝香。


    冯守信家除了老太爷在世时,给自己老两口置的一块坟地,再无别的不动产,一年四季靠买粮过日子。碰巧牛保长的儿子牛方成和表侄儿何志高,在杜边村学校读书,两个孩子在村里租了房子,自己开伙需要粮食。所以守信跟牛保长商量好了,由他把买好的白面直接送给孩子,他每次来红树沟顺便带一些杂粮回去。反正在哪也是买,这样交换,两家都省事。再说,牛保长的两个孩子经常受到守信的照顾,凭牛保长的为人,也绝对不会让他吃亏。此次来,他只拿了一些熬稀饭的小米,和磨好的包谷糁子,太婆喜欢吃饸饹,他又带了几十斤荞麦面回去。剩余的小零头,由两个孩子出山时捎带过来。本来他还想带一些山野蜂蜜给太婆,临走牛保长送了他们仨每人一大瓶,他就不好意思再提买的事了。


    同三爷家里也不缺粮,但是因为缺劳力,他嫌谷子薅苗、除草太费功夫,从来不种谷子。所以,他来的目的主要是买小米。其次,因为女人要坐月子,顺便带了一吊子腌猪肉,又特意挑了两斤山民自己挖的野生当归,拿回去给女人炖鸡补血。


    挑的最仔细的要算冷八爷了。他因为被狼拖走了一头架子猪,必须要把这个损失找补回来。他首先打问了各种杂粮的兑换比例。包谷、小米,一斤麦子可以换一斤半,比较划算。但他家里还有一些,虽然不够,可以找替代品,这两样他不用考虑。荞麦,一斤麦子可以换两斤半,糜子两斤,高粱三斤,小豆三斤,洋芋粉条三斤,红薯干五斤。他家十口人,到麦收还要扛三个月——他以此为底线,翻来覆去地算——洋芋粉条是干的,烧好野菜稀饭放上一小把,可以当面条。红薯干磨成粉,掺上点榆树皮面就能擀面条。高粱磨成面,拌上榆钱、白蒿、洋槐花、蚂蚱菜、水芹菜、野枸杞、苜蓿嫩芽,等等,可以蒸菜团子麦饭。算来算去,只有这三样最合算。


    心里有了数,他就狠劲和人家砍价。他诉说自己家遭了狼灾的苦衷,唠叨家里十张嘴的困难。最后他说,高粱和红薯干,你们山里人都是用来喂猪的;不像我们,掺上点野菜就能给娃做上一顿饭。看在娃娃们饿肚子的份上,你就把我当成个要饭的还不行吗?他那近乎哀求的腔调,最后真的把他住的这家主人说动了心——高粱和洋芋粉条各加半斤,让到三斤半;红薯干加一斤,让到六斤;最后又额外送了他十斤糜子,两斤红小豆,算是给孩子们的施舍。他打躬作揖,千恩万谢,总算也有了点心满意足。冷八爷为人小气、抠门,锱铢必较,会算小九九,这一点确实不假。然而,要不是这家主人的慷慨和心软,八爷的孩子今春怕是真的要受难场,受凄惶了。


    第二天上午,冯守信把每户的粮食归拢,列了一个清单作为附件。然后和牛家管家共同起草合约。一切核对无误后,誊写一式两份,双方的担保人——保长,加上合约起草人签字画押,韩大山作为见证人也在合约上签了字。办完该走的程序,背粮的人三五成群,开始返回杜边村。有的家庭换的粮食多,比如冷八爷,他们可能要往返几个来回,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这些已经与合约起草和担保人无关了。


    同三爷把换来的粮食交给哑巴背着——因为分量不是太多,顺便也帮守信捎带一部分小米——跟随人流往前行进。他自己甩着双手,优哉游哉,一边观看山景,一边又哼起了他那百唱不厌的小曲:“八月八,七月七,骑着那毛驴去赶集。……我的大娘呀!”


    “看你那酸溜溜的劲儿。”大家正觉得枯燥无聊,忽然听见同三爷哼开了小曲,韩大山顺势故意挑逗,“三爷,又在回味你那罗曼史?干脆再给大家讲讲吧,让我们也跟着提提神。”


    同远志那年一气之下,把自己卖了壮丁。穿上军装,就直接被拉到陕北榆林一个守备部队。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他被分配到包头附近一个连队。连长见他有点文化底子,让他当了文书,还时常派他协助军需士官外出筹粮、购置军需物品。


    那时候,虽然已经和小日本开战,可是大西北、内蒙一带并无战事。国军除了日常训练、守边,不仅没有仗打,其他方面也没更多任务。一伙年轻力壮的男人,整天被关在营房里,别说女人,连个母猪母狗都看不到。严重的生态失衡,使这些士兵被煎熬得穷极无聊。一到周末假日,轮流放假外出,问他们去干什么,有人就毫不隐讳地说,到街上去看姑娘。


    连队附近的小镇上,有一个熙熙攘攘的小广场。经常有说书的,卖艺的,耍猴的,弹弦子卖唱的。其中有一种两人表演的小剧种——既不像东北的二人转,也不像西北一带的二人台,似乎也不像现代的活报剧——它的主角是漂亮姑娘扮演的小旦,红袄绿裤,围裙飘飘,浓妆艳抹,花枝招展,手执绸扇,边唱边舞;配角是一个老媒婆,手里拿着长杆旱烟袋,头侧耳朵上方束两片遮发的绣花宽带,脸蛋靠嘴角处点一颗黑痦痣,坐在一个方凳上,跷着二郎腿,和姑娘对答。


    她们看到有当兵的过来捧场子,有时还丢几个铜子儿,敏锐地觉察到了难得的商机。于是迎合当兵娃子焦渴的心里,编了一套荤段子。随着赶场的兵娃子慢慢增多,她们的段子改了又改,越来越酸,越来越荤。许多兵娃子瞪着大眼睛,手舞足蹈,大声喝彩。有的听得上了瘾,把整月的饷银都丢给了这个荤场子。


    小旦:八月八,七月七,


    我骑着毛驴去赶集。


    走到半路上,遇到个当兵的,


    他把我拽到那高粱地里,


    哎呀,我的大娘呀!


    媒婆:去干啥呀?


    小旦:这个当兵的,


    他有点稀奇,


    他歪着那脑袋瓜,两眼眯眯,


    咧开那大嘴巴,对我笑嘻嘻,


    伸手解下那宽皮带,


    裤裆里蹦出一个怪东西。


    我的大娘呀!


    媒婆:啥东西呀?


    小旦:像是个萝卜,没有樱子,


    像是个黄瓜,没有开过花,


    像是个棒槌,它没有把把,


    红里透紫,它长长一拃,


    又粗又硬,它壮壮一把,


    我的大娘呀!


    媒婆:接着又干啥啦?


    小旦:那个当兵的,力气好大,


    猛然一扑,把我压到他身底下,


    他伸着两只手,又摸又抓,


    把我那裤子使劲往下拉。


    我的大娘呀!


    媒婆:那你有啥感觉呀?


    小旦:酸酸溜溜,酥酥麻麻,


    晕晕乎乎,热热辣辣……


    那个受活的滋味,


    说也说不清,放也放不下,


    心窝子里头,就像那野猫儿在不断地抓,呀,不断地抓!


    ……(两手拍着自己的大腿)


    哎呀,我的大娘呀!


    ——同三爷刚才哼的就是上面这个荤段子。


    没过多久,从长官到士兵,几乎天天都在哼唱。同远志心想,这简直成了我们连的连歌。后来他走了许多地方,发现其他当兵的也在传唱;复原回到村里,周围大圆不少小伙子,也会哼上几句。这时他想,这或许就是国军的军歌吧。


    如果说,新兵训练是同远志当兵所上的第一课;那么,学唱军歌就是他的第二课。


    当兵第四年的秋天,同远志和军需士官到内蒙去运军粮,住在小镇一个非常简陋的旅馆里——所有客房都是用简易木板隔起来的小间。一天晚上,士官外出催粮没赶回来,只剩下他一个人闷头睡觉。后半夜,他发现房门被人轻轻推开。正当他在暗中仔细观察时,忽然觉察到了女人的气息。没等他反应过来,这女人甩掉身上的衣服,光溜溜地钻进他的被窝。他早就是过来之人,哪能经得起女人身子的诱惑。既然是送上门的货,不收白不收。他没有多想,就紧紧抱住了女人柔软细腻的身体。……一阵高潮过后,女人才发觉自己上完茅房回来走错了屋子,赶紧抓起衣服跑回隔壁房间。她又羞又恼,对着自己的丈夫,委屈地嘤嘤啼哭起来。她的丈夫追问怎么回事,她说有人占了她的便宜。问她是谁,她说就是隔壁那个二流子。男人一听火冒三丈,立刻穿衣起床,推开隔壁的房门,把床上的人狠揍了一顿。被揍的人懵懵懂懂,被这一顿拳头打得晕头转向,却不知道为了何事。等到开灯把旅店掌柜的找来,才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同远志住在七号房,两口子住八号,挨打的人住九号。慌乱之中,女人只告诉丈夫,欺负她的人住在“隔壁”,却没有说究竟是“左”隔壁,还是“右”隔壁——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误会。


    第二天一早,士官回到旅馆,同远志已经被掌柜的关在一间小屋里。听完事情的全过程,士官的态度强硬起来。他故意摆弄着手中的盒子枪,对八号房的男人说:“这事不能怪我的兵。首先是你女人自己投怀送抱,主动钻进被窝的。两情相悦,并没有任何强迫行为。再说了,你女人那东西,除了撒尿也是闲着,给别人用用又没啥损伤,你不照样可以用吗?”前半句话还有点道理,后半句居然没了人味,对方听完几乎气晕过去。但是当兵的手里握着枪,他一个平头百姓除了生气,又能咋样?


    经过软硬兼施的掰扯,掌柜的从中调解,士官和远志也并非蛮不讲理之人——最后商定,由远志拿出两块大洋给两口子作为补偿——这件事很容易地就这样摆平了。


    这个“七八九”的故事,从此成了同三爷一生中的一段风流传奇,而且还成为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连他自己也说不清究竟是喜是忧,是福是祸。不过每当对人谈起此事,他的情绪还是异常平静的。


    出了这等事,连长觉得此人脑瓜子太活泛,并不安分。生怕他再惹出别的乱子,便和上级商量,迅速把他调往前线打仗的部队。


    同远志来到韩城附近的黄河边。团长喜欢他的机灵,把他留在团部当通信员。这里距黄河对岸的中条山不远,日本飞机经常飞过来骚扰轰炸。


    一天,部队正在黄河边加固防御工事,远志跟随团长到各处巡视。忽然日本飞机飞临上空,一枚炸弹恰好落在附近。远志眼疾手快,一个箭步飞奔过去,把团长推入战壕,自己翻身一滚,晚了半步,一块炸弹片击中他的腹部,肠子立刻流了出来。


    远志被送到韩城附近的后方医院。连他自己也没有料到,大难不死,反而让他因祸得福——一是因为救命之恩,团长竟然放低身段,认他为生死患难的过命兄弟;二是因为住院疗伤,促成了一桩美满姻缘。


    于凤茹出生在三原县一个小财主家庭。五六岁开始,便在自己家的私塾里读书认字。《三字经》《千字文》《女儿经》,她可以背得滚瓜烂熟,而且写得一手清秀漂亮的毛笔书法。正因为聪慧伶俐,鹤立鸡群,她不仅高傲,而且任性。待到成年,父母给他选了多少富家子弟,却一个也入不了她的法眼。高不成,低不就,一直等到三十出头,本来一个德艺双馨、亭亭玉立的富家小姐,却成了一个嫁不出去的“剩女”。父母为她急得团团转,她本人却不急不躁,宁缺毋滥。等不到称心如意的伴侣,宁可不嫁。


    抗战开始,国军急于征召一批有文化的青年为前线服务,尤其是医院的女护士奇缺。这个机会,正适合了凤茹狂傲不羁的性格。她挣脱了父母的一再阻拦,坚决报名应征。经过三个多月短暂的强化训练,他被分配到韩城附近的后方医院。


    同远志做完腹部手术,由于凤茹负责护理。在疗伤的日子里,他俩竟然慢慢地擦出了火花。她天天和战场上下来的伤员打交道,可像同远志这样的士兵却并不多见。舍己为人,具有男子汉的担当,这是作为人生伴侣应有的先决条件;率性纯真,不掩不藏,这一点正好和她的脾性相契合;更重要的是,他有知识有文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和自己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这在当时的部队里十分难得;当然还有,他高大帅气,说话风趣幽默。


    “我比你大,你嫌不嫌弃?”于凤茹直接摊牌,同时也是试探——因为这可能是她们之间唯一的障碍。


    “女大三,抱金砖——这没问题。”远志同样不遮不掩,也在试探对方,是否嫌弃自己的二婚身份,“我原来的媳妇也比我大三岁,而且还给我留下一个哑巴儿子。”


    凤茹原本就是一个有知识、有眼光的叛逆女性。两人一拍即合,没过多久就同居在了一起。


    身体康复,团长亲自到医院看望远志,而且有意提升他担任排长。


    远志向团长推心置腹:“前几日接到家中来信,母亲已经故去。最要命的是,留下一个尚未成年的哑巴儿子,你说他孤零零一个残疾人怎么过?况且,于凤茹已经身怀六甲,也必须回到老家去生产。”


    他说的全是实情,团长沉思了一会儿:“凤茹的事情好办,因为她并不是部队在编人员。你的事情有点难度,既然你有特殊困难,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如果战争结束我还活着的话,咱们兄弟后会有期。”


    同远志拿了一笔复员费和伤残抚恤金,带着于凤茹回到杜边村。新置了一台缝纫机,开了一个小诊所,从此过上了安稳舒适的小日子。


    ……


    今年正月十二,于凤茹第三次临盆分娩。大清早起来,隔壁的郝桂兰走过来,迫不及待地问三爷:“怎么样,这回是个夹牛的娃吧?”


    三爷垮着个脸:“夹牛?夹啥牛——夹人家的牛。”


    三爷传宗接代的美梦彻底破灭了。但是,他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儿子烧成哑巴是命,娶了个称心如意的老婆是命,连续三胎女儿也是命——聪明的人不会违逆天命,只能一切顺其自然。


    他很快恢复了常态,照样进山为女人挑选小米、当归和猪肉之类的营养品,因为母女平安健康才是最最要紧的事情。


    回来的路上,同三爷和冯守信,基本上都是空手,他俩一直相互厮跟着往前走。三爷心里有一件事如鲠在喉,一直想对守信挑明,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


    他在韩城住院时,曾经听当地人说过一件很耐人寻味的事情:太史公司马迁,因为李陵之祸被汉武帝处以宫刑。后世子孙怕再度遭受政治迫害,遂把“司马”复姓进行拆分——在司字左边加一竖,成为“同”字;在“马”字左边加两点,成为“冯”字——这样,“司马”复姓,就变成了“同”“冯”二姓,现如今,这两个姓氏在司马迁故里比比皆是。如果果真如此,他和守信两家岂不是同宗同源,而且都是太史公的后裔?他把这事说给春生听过,其实也是从侧面对守信的一种试探。


    从韩城回来以后,这件事在他心中一直挥之不去。他曾经琢磨,假如两家同宗,守信又正当壮年,能够生上一大堆儿子,他甚至可以厚着脸皮向守信提出,把春生过继给他。至于改不改姓都无关紧要,反正都是同一个祖宗。论条件,他以二十多亩土地和全部家产,换取春生对他老两口的养老送终,双方谁也不吃亏。可是,这种想法一露头,他又觉得十分好笑——这是哪跟哪啊,就算两千年前是一家,到了现在还有多少血缘——他笑自己得了“妄想症”。


    今天,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守信,我听说咱们同、冯两家是同一个祖宗,都是司马迁的后裔。”


    “这事春生对我讲过,听起来合情合理。”守信很平静地看着他:“我查过书,没有找到根据。后来专门请教过二先生,他说,书上有过这种记载;但是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的故居在山西河津。太史公究竟出生在韩城,还是河津?尚无定论。况且二者都不是出自正史。”


    三爷听懂了守信的一席话,明白了事情的来来回回,心里的波澜和疑惑,渐渐平静下来。


    守信琢磨着三爷的表情,忽然换了一种非常真诚友好的口气:“不管是不是同宗同族,这都无关紧要。咱们两家对门住着,哪件事不都是互帮互助,跟一家人有啥差别——人说远亲不如近邻,你说是不是,三爷?”


    三爷赶紧接住话茬:“是是是,远亲不如近邻,不如近邻……”


    闲谈之间,不知不觉,已经远远望见了鱼嘴坪大栗树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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