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守信家的房子不少,火炕却依然紧张。因为既然做了生意,就必须把客房利用到最大限度。
    前厅东屋的烧炕,住着守信两口,和扣儿婚后生下的两个小女儿;西屋的火炕留给老祖宗太婆居住。游伯游老汉,只在后屋客房的角落里单独隔出一小间,作为他个人的私密空间。这里冬天有火盆,所以无需烧炕取暖。
    剩下的两个半大孩子——引娃她们四个女孩一起合铺,住在对门的同三爷家;春生一年四季都住在萧老坟的外婆家。
    说起萧老坟,就不能绕开“萧贞敏公”其人。
    史载:
    萧贞敏公,字维斗,元朝京兆人。吏于府,因与尹争,怒而辞退,隐居十五年,惟以读书为志。平章咸宁王闻其贤,荐之于世祖,征不至,授陕西儒学提举。继而成宗、武宗、仁宗,累徵,未赴。改集贤侍讲,又以太子右谕德徵,始至京师。授集贤学士、国子祭酒。寻复得告还山,年七十七,以寿终。谥贞敏。
    其墓志铭全称为:“元故集贤学士国子祭酒太子右谕德萧贞敏公墓志铭”。
    萧奭(shì),字维斗,祖籍益都(青州,今山东潍坊),因其父在陕西为官,随迁至京郊张村。
    一代大儒,辞官隐居,潜心读书。从元世祖忽必烈开始,到元成宗、元武宗、元仁宗,连续四代皇帝征召他做官,均被婉言辞拒,足见其性格之倔强,和对名利之淡泊。最后以“太子右谕德”再次征召,虽赴任,未久又告老还乡。几任皇帝先后授予他“集贤学士”“国子祭酒”“太子右谕德”三大头衔——集贤院是朝廷编纂典籍、网罗人才的重要机构;国子监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学士”和“祭酒”,则是学术和文化界的最高荣誉;“太子右谕德”,负责对太子进行“赞谕规谏”,实则是教习未来皇帝的老师。
    如此一位曾经名满京师的大儒陵寝,坐落在村子东侧,这无疑给杜边村增添了一项引以为自豪的谈资,和一副圣洁的光环。至于肃二先生,更是对这位大儒推崇备至,且作为自己人生的楷模和榜样,十分虔心地去效仿。
    每天吃过晚饭,春生便在小黑的陪伴下,沿着门前的官路向东,走到萧老坟西南角的镇妖塔下。然后向北折入一条小道,一直走到西北角的外婆家里。天气暖和时,小黑就和外婆家的大黄狗蹲在门外守夜;寒冷的冬天,它们俩就进屋,缩在灶台旁边的柴堆里。早晨起来,春生照例带着小黑回家。吃完早饭,到学校上学读书,或者忙活他自己该干的其他事情。
    这种日子,从他回到家里进学堂开始,一直延续到他考上县城的中学,从来未曾间断。他习惯这样的日子,也满意这样的生活。因为外公外婆从来都把他视为自己的亲生孙子。再者,有了舅舅的陪伴,使他少了一份孤独,多了一份欢乐。还有一点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在心里上,他总觉得住在外婆家,似乎又和奶妈多了一层亲近——尽管他们并不能天天见面。
    外公姓曹,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祖籍何方,同样不知道自己的祖先在这萧老坟里蹲守了多少代人。但有一点让他聊以自慰,他的爷爷和父亲——或者再往上几辈——都不是目不识丁的纯粹乡民。尽管他们并没有秀才之类的功名,但毕竟粗通文墨,甚至还给他取了一个较为文雅的名字——“曹汉臣”。尤其是他的父亲,自己省吃俭用,却仍然舍得投资花钱,让自己在私塾学校里,读了五六年的四书五经和子乎者也。
    除了坟角这栋房子,他家再没有土地等等的不动产。但是,靠着他和老婆子的两双巧手,和勤俭节约的精明算计,一家三口过得倒也安详舒坦。
    外婆有一双小脚,出不了远门,但是她有一双特别灵巧的手。麦子下来,她买回面粉,蒸罐罐馍。糯米大枣上市,她泡好粽叶缚粽子。大热天,她调好米浆蒸凉皮、揉好荞面压饸饹。秋天柿子熟了,她手握小刀刮柿皮,捂柿饼。核桃成熟,她举起钉耙蜕核桃皮,拿起斧子敲核桃壳,做成又甜又香的核桃仁。板栗下来,她架起铁锅,翻沙炒板栗。年关来到,她买了地软、豆腐、粉条,一笼一笼地蒸包子。过了年,她又摆开笸箩,备好香甜的馅料,一箩一箩地摇汤圆……
    一年到头,外婆的手不停地忙活。外公肩上挑着担子,走街串巷,一天也不停歇。他们就地取材,自己动手,精心加工,任何一样食品都是独具特色的美味小吃。
    孩子们围着挑担,看着美食流口水发馋,嘴里一边喊着“曹大(duò)卖馍,俩钱一个”。
    “俩钱一个”,道出了小本生意的艰难和实情。虽然利息微薄,却能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只要流水不断,维持他们的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外公置办了一副剃头挑子。他手艺不错,在村里包揽了许多固定客户:一年二升麦子包到底。客户只要招呼一声——或上门服务、或街头随遇,或坐地来家,一切自便——这种不拘一格、灵活多样的便捷服务,在乡下人看来,已经是一种很惬意、很自得的享受。
    外公还有一手庖丁解牛的绝活。年节喜庆,红白大事,他给人家杀猪宰羊。主人送了头蹄下水,他把能剔下来的肉,放到缸里用盐腌制;把肠肚灌了豆腐、猪血,用柏树叶、柏籽粒点火熏制,然后再挂在房梁上风干,制成一种别具风味的血豆腐。到了年节、过会,亲戚来家走动,这些东西都成了上好的美味佳肴。
    村里有人家死了牲口,外公就去帮人家剥皮解刀,大卸八块。主人家把肉拿去卖了,头蹄下水,他照样拿回家腌制。连大骨头也砍断砸开,用大锅熬煮成浓汤碎肉,邀请周围的邻居老小们过来一起享用。
    外公从来不在乎什么下九流,不入流之类的闲言碎语。三百六十行,只要能够养家糊口,何必刻意挑剔。自己凭劳动吃饭,天经地义。不偷不抢,不坑不骗,并不低人一等,更没有必要自惭形秽。
    外公外婆唯一遗憾的是膝下无子。他们一生劳碌,只养育了两个女儿。大女儿雯雯——就是曾经养育过春生的奶妈——嫁给了本村北门外的赵世才,二女儿倩倩嫁到了镇上的牛家巷子。女儿走后,就剩下二老孤单地度日。
    老天有眼。年过五旬,送子娘娘忽然眷顾孤独的二老,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喜讯。
    一日清晨,他们从睡梦中惊醒,忽然听到门外隐约有婴儿微弱的哭声。推门一看,是一个藤编的小摇篮里,用棉被裹着一个孩子。他们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回家里,解开棉被,从里到外地仔细查看。孩子生长发育良好,没有任何缺陷残疾。裹被的一侧放着两包代乳粉,一个小奶瓶;另一侧夹着一个精致的绣花荷包,里面有三块大洋,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条。打开纸条,上面写着两行字:一行是孩子的生日;另一行是一句诚恳无奈的嘱托:“拜托勤劳善良的好心人,把我的儿子抚养成人。如有可能,必当重谢!切切!”最后的落款是一个“英”字。
    汉臣老汉手里捏着展开的纸条,反复端详,反复琢磨,和老伴一起,猜测这张纸条所能够蕴含的各种可能性。
    是未婚先育,想隐瞒这桩难堪的秘密吗?似乎不像。因为孩子既然已经七八个月,可以断奶,身世已经没有秘密可言。即使面子上再过不去,也得硬撑着养育下去。
    是单身母亲吗?有点像。因为纸条里面没有孩子父亲的任何线索。那么,孩子的父亲是抛弃他们孤儿寡母远走他乡,还是生病,或者意外身亡?不得而知。
    是家庭贫寒,无力抚养?可能性不大。从她那精致的绣花荷包,和她留下的银元,以及代乳粉判断,她不是那种一无所有、揭不开锅、连自己亲生孩子都养活不了的穷人。
    是和他们老两口知根知底的乡党近邻?他们翻箱倒柜地把自己认识的熟人,详详细细地捋抹了一遍,没有发现有这样能够生育而弃子的对象。但是有一点,这位母亲显然对他们二老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要不然,她不会说出“勤劳善良”“好心人”那样知心的话语。
    “如有可能,必当重谢”是什么意思?难道她以后还想认回这个孩子?老两口想到这里,忽然有点心悸和脊背发凉——那我们养这孩子,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辛苦半辈子吗?
    既然心甘情愿地遗弃自己的亲生儿子,为什么还要在末尾落上一个“英”字?
    ……
    老两口百思不得其解。
    汉臣老汉呆呆地盯着手里的纸条。一手毛笔小楷隽秀工整,飘逸潇洒。他开始觉得这位母亲非同寻常,这简直就是一场难得的奇遇。一连几天,他总觉得有一双企盼的眼神,一直在暗中盯着他和老伴,盯着他们家的这栋房子,和大门内外的一切动静。
    老两口终于下了决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即便他的亲生母亲将来要认领回儿子,起码在他们抚养孩子的日子里,也会减少生活的孤独,给他们带来欢乐。退一步讲,就算他是一条流浪狗,撞到自己家里来,也是一条生命,也要喂他养他。更何况眼前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
    想到这里,他干脆把孩子的奶名取做“狗儿”;等到将来读书上学,大名就叫“英民”——也是为了记住他母亲落款留下的这个“英”字。
    一连数日,老两口特意把孩子抱到院子里,一会儿喂着他妈带来的代乳粉,一会儿喂着自己给孩子煮好的各种软烂饭食。一口一个“狗儿”“狗儿”地叫着。不断地用手拍着、搂着,用脸蛋亲着、逗着。时不时地丢出一句“这下你的妈妈该放心地走了”,“等你长大了,你妈妈一定能够领回一个健壮的大小伙子”,等等,等等。
    估摸着在暗中盯着他们的女人,心里踏实地离开了,老两口开始为曹英民——他们可爱的狗儿,长期地筹划他的人生和未来。
    两情相悦,天作之合——人们都说,私生的孩子特别去教人家聪明。狗儿长到五六岁,就已经显现出他超常的智力。
    萧老坟就是一个动物的小天堂,狗儿从小与这些动物为伴,他最喜欢的是黄鼠和八哥鸟。
    黄鼠既不像黄鼠狼,也不像松鼠——松鼠能够飞快地爬树,它的尾巴蓬松肥大,可以在树枝间飞来跳去;黄鼠的尾巴虽然也有点蓬松,却没有那么肥大,所以它只会在地下打洞——除了这两点而外,它几乎就是松鼠的一个翻版和变种。它的毛色像松鼠一样灰黄蓬松,头和松鼠一样灵动可爱,尤其是那对机灵的眼睛特别逗人喜欢。
    狗儿看到黄鼠在荆条丛中嬉戏玩耍,他就在地上仔细观察。当他找到黄鼠的洞口,他就提来一小桶清水,从黄鼠洞口灌下去。黄鼠被淹得撑不住往外钻时,他立刻用自己的衣服捂住洞口。虽然有时候一无所获,但也有能碰到好运气的时候。
    捉到了黄鼠,如果是大的,他立刻就地放掉。如果是小崽子,他就留下来耐心地驯养。
    他用很细的铁丝编成链子,前端加一个环扣,套住小黄鼠的后腿——其他绳子都没有用,很快就会被黄鼠咬断——一边用小棍逗着小黄鼠做各种动作,一边用松子、榛子、核桃不断地喂食诱导。
    经过几个月的训练,小黄鼠也慢慢长大。不仅能够熟练地表演站立、跳圈、翻跟斗,等各种颇有难度的动作,关键是对他百般地顺从,依赖,完全听从他的指挥和召唤。到了这个时候,他即使放开链子,只要一声忽哨,黄鼠就会立即跑过来,叽叽喳喳地和他亲热,再也不想伺机逃跑。
    有时候刮风下雨,坟里的树上,经常会掉下来还没有学会展翅飞翔的小鸟。如果小鸟还活着,狗儿一定会小心翼翼地把它捡回来。然后拿出馒头屑,捉来小虫子,从土里挖来蚯蚓,精心地进行喂养。等到小鸟翅膀硬了,能够独立生活,他就把它们再放飞到林子里。遇到他特别喜欢的,比如八哥、黄鹂什么的,他就一边喂养,一边训练。有的就像黄鼠一样,最终成为他的好朋友,对他亲近、依赖、不离不弃。那怕已经飞到房顶、树上,只要他吹一声口哨,仍然会高高兴兴地飞回来,落在他的肩膀上、胳膊上,手心里,对着他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为他唱歌、为他鸣叫。
    夏天,萧老坟、石窖里,满世界都有蝈蝈一茬一茬地从灌木丛中蹦出来。可是,把蝈蝈捉回家,如何喂养,每个人的手法却大不相同。一般的孩子,都是掐一些新鲜的麦秆,转着圈地编成像大海螺一样的笼子。乍一看,也很漂亮别致。但是把蝈蝈装进去,只能听到叫声,却看不清它那矫健的身影。面对这个缺陷,狗儿却能转换思路,从别的方面去动心思。他在院子里砍下一根毛竹,用弯刀劈开,再用小刀削成一根根毛线针一样粗细的竹签。接着量好尺寸,像木匠凿卯一样,在适当的位置削出凹槽接口。最后把这些竹签拼装成一个方方正正的竹笼子。再在侧面留一个能够自由开合的小门,顶上嵌一个挂钩。需要喂食了,打开小门,把葱叶、苋菜叶、青辣椒挂在笼子边上。需要清扫污物粪便,用一个小毛刷伸进去即可。这样,不但方便、省事,最主要的是,能够随时欣赏蝈蝈鸣叫的声音和优美的身姿。一起玩蝈蝈的同伴,没有一个不稀罕他那精巧的手艺,和精美的蝈蝈笼子。不过他并不吝啬。只要别人有求,他一定毫无保留地去教人家如何编扎蝈蝈笼子的方法和技巧。
    后来,玉皇庙的柳三养了一群鸽子,整天在庙顶的房头上盘旋飞翔。有时候,鸽子竟然飞到萧老坟上空,和斑鸠一起落在狗儿的房顶上,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带着一小碗豌豆,跑到玉皇庙去喂鸽子。他跟着柳三学着用小竹管做哨子,做好了绑在鸽子尾翼腿上,等鸽子飞起来扇动翅膀,哨子就会发出呜呜呜的响声。他们俩一次一次地试,一遍一遍地改,直到哨子的声音清脆悦耳,方才另做新的。柳三的腿不好使,他就帮着他外出放飞鸽子,距离从近到远,一点一点地向前延伸。待到鸽子适应了一条路线,就换一个新的方向继续训练。
    村里绝大多数人,见了柳三都直呼“柳死狗”,最中听的也不过喊一声“柳三”,唯有狗儿尊敬地喊他“三叔”。因为养鸽子,他们俩成了忘年之交。
    八岁那年,汉臣老汉把英民送进了村里的私塾学校。他和老伴说,咱们受人之托,宁可自己省吃俭用,多受点难场,也必须对得起孩子的亲生母亲。
    曹英民天资聪颖,读书不成问题。可是,刚刚读了不到一年,就发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像英民这样的身世,在村子里是没法隐瞒的,人人都知道他是捡来的娃娃。一开始大家还能够相互尊重。天长日久,慢慢地混熟了,有的人嘴里逐渐把不住门,背地里开始窃窃私语。私下里议论倒也罢了,最可恶的是王保长、王暮囊的儿子王满年——因为他妈大年初一生了他,所以给他取名“满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高声喊他“私娃子”,这一下可真的惹恼了曹英民。
    “你说谁呢?”曹英民双目圆睁怒视着王满年。
    “说你呢,咋咧?”
    “你会不会尊重别人?”英民虽然气愤,但仍然强压着怒火。
    “尊重你?一家人都是看坟的,值得尊重吗?”
    “你有能耐,敢再说一遍?”英民已经下了决心出手,所以言语之间开始带上了挑衅的味道。
    “你家就是看坟的,你就是个私娃子。我就说了,你想咋样?”
    没等王满年说完,曹英民的拳头已经重重地落在他的脸上。他立时眼冒金星,鼻血随之喷涌而出。英民到此并未罢手,接着一脚踢在王满年的小腿上。王满年未曾防备,仰面朝天倒了下去,后脑勺重重地磕在地上,头皮迸出了鲜血。
    事情就这样闹大了。
    王保长见儿子口鼻出血,后脑勺又被磕了个大窟窿,亲自跑到学校去找肃先生,要求严肃处理。肃文杰为了平息事态,找人拖出一条长板凳,让两个大一点的学生,把曹英民摁在上面,扒下他的裤子,狠狠打了二十大板。曹英民任凭屁股被打得红肿稀烂,皮开肉绽,从始至终,硬是不哭不闹,也不求饶。心想,虽然王满年无理在先,但自己毕竟打伤了人,也算有错在后——先生为此而惩罚他,也理所应当。
    事情到了这一步,应该可以摆平了吧?不!王暮囊仍然不依不饶,坚决要求学校开除曹英民。这个时候,肃文杰才感觉到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实在不足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只好回家向自己的兄长二先生——也是学校的校董——求援。
    二先生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首先征询汉臣老汉的意见。老汉说:“我们的孩子打人不对,但是先生已经惩罚了二十大板,也算是‘以打补过’。如果对方还不满意,我们可以赔礼道歉;但有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希望学校不要开除英民,毕竟孩子的前程要紧。”老汉态度温和,不卑不亢。他有礼有节,以退为守,极好地拿捏和把握着讲话的分寸——始终不提对方蛮横无理、出口伤人的过错——这一点反而博得了二先生的同情和感动。
    随后,二先生把王暮囊叫到家里。
    “你的孩子有错在先。”二先生很肯定地说,“看坟的也好,‘私娃子’也好,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你自己说说,这个道理对还是不对?”
    王暮囊低着头,没有回答,但是也没有理由反驳。
    “既然你默认了这个道理,就应该教育你的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尊重别人。”先生紧接着搬出了儒家学说,“孟子曰:‘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你也是读过书的人,应该懂得,‘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的道理。既然你的孩子恶语伤人,也怪不得人家奋起抗争。”
    “但是,他那儿子太野,不该把我的孩子打得那么重。”王暮囊搜肠刮肚,总算找到了一点理由。
    “是打得太重,但是肃先生的板子也不轻吧?这不两相里扯平了吗?”
    王暮囊还想强辩,二先生不由分说:“人家愿意赔礼道歉,我看你也别不依不饶。你要求学校坚决开除曹英民,那不是毁人前程的事吗?给别人留条出路,不也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吗?”
    王暮囊虽然并不心悦诚服,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二先生的调解。
    夏天,一场大雨过后,南北城门外的两个涝池,都被四面八方汇集过来的雨水,置换成了干净的活水。半大小子们争先恐后地跳进水里洗澡纳凉。曹英民从七八岁开始,就跟着这些孩子们一起打闹玩耍。虽然他并不会游泳,但是凭着他的那股聪明机灵劲儿,很快就上了路子。
    没有专门的教练,他们学的都是狗爬式——两只手在胸前划水,双脚伸出水面,嘣咚、嘣咚地轮流打水。每打一个回合,身体就向前挪动一截——虽然动作并不规范,速度也不快,但最大的收获,是让孩子们适应了水性。不到半年功夫,英民就掌握了许多技能。他会游狗爬式;会仰面朝天,躺在水里“飘黄瓜”;会在涝池里来来回回地潜水;甚至还可以双手举过头顶,拿着东西,从涝池的这头送到另外一头。高兴了,他用青泥把全身、头脸涂得乌黑,然后捏着鼻子,扑通一声跳进水里。当大家都在盯着他的时候,他忽然从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钻出水面。
    他自由自在,任意挥洒。他的水性很快令所有的同伴刮目相看,羡慕不已。
    曹英民精力过剩,歪点子不少。时常做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恶作剧。
    沙果熟了,大人们在果园里忙前忙后。他却纠集几个狐朋狗友,跑到河里,把原本很稳当的过河列石搬起来,给下面垫上一块圆蛋蛋石头。等到挑着沙果担子的人踩上去,列石一滚,立刻把担笼掀翻到河里。他们几个一边在河道下游用框子捞沙果,一边嘻嘻哈哈地,看着浑身被打湿的挑担叔叔,挤眉弄眼地做着鬼脸。叔叔无奈地站起身,挑着空担子走回园子里,嘴里骂着:“看你几个短命的崽娃子,等我有空闲下来再专门收拾你!”
    村北头有个瞎子老伯,家中人手短缺。自己整日价蹲在桃园里看桃子。他眼睛瞎看不见,只能凭着耳朵探听动静,时不时地循着响动喊上几声。这样的看守,本来也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可曹英民带着几个半大小子,却故意去捉弄瞎子伯。他们几个分成两伙——一伙人拿着筐箩,实打实地去摘桃子;另一伙假装好人在一旁吆喝。
    “看你们几个驴日的,敢偷瞎老伯的桃子。我不把你们的腿打断了当柴禾烧才怪呢!”
    等到那边的桃子摘够了,吆喝的这几个反过来向老伯邀功:“老伯,您放心吧,没事了。我们把那几个瞎(hǎ)怂娃娃赶跑了。”
    这时候,瞎老伯很感激地对他们说:“好乖娃哩,多亏你们为老伯赶走了贼娃子。老伯也没有啥东西感谢你们,你们就去树上,一人摘一个桃子吃吧。”
    然后,他们每人再摘一个桃子,拿过来让老伯用手摸:“看好了,老伯,每人一个。谢谢您啦!”
    随后,偷偷笑着一哄而散。
    曹英民和王满年,自从在学校打架,闹了一场风波,从此算是结下了梁子。不过他们两人之间更深层次的过节,还是因为性格脾气对不上卯窍。
    王满年有一个特别的嗜好,专爱揭别人的短。尤其喜欢拿人家的生理缺陷寻开心。他喜欢给残疾人取外号,喜欢编出一些下流话逗笑取乐,以此寻求自己心理上的满足。见了豁子嘴,他喊人家“兔子”;见了秃头,他叫人家“电光灯”;见了矮个子,他就叫人家“麟游鬼”——意思是小矮人;遇到满脸麻子的人,他说人家是“满脸星”;西马道有一个男娃,前后“奔儿颅”都很突出,脑袋因此显得有点儿“扁”,他就给人家取了个“梆子头”的外号……
    可曹英民,因为自己本是捡来的“私娃子”,心里难免有些自卑,所以平生最恨那些专以揭短来取笑别人的恶徒。
    一天上午,风和日丽,哑巴和一群孩子正在石窖里割草。王满年走到跟前,提住衣领把哑巴拎了起来。哑巴瞪着眼睛迷惑地看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满年随即对着哑巴做了一套动作。他把自己双手食指和大拇指的指尖,两两相对合成一个菱形,然后把右手的中指,从菱形的窟窿里捅出来。接着又用两只手,从自己头顶顺着耳边滑下来——这个动作是指女孩的辫子;再用右手握拳,在脑后做成一个发髻的形状——这个动作表示已婚的妇女。
    他生怕哑巴还不明白,又抹下自己的裤子,掏出下身的家伙,不断地往前一拱再拱。在场的所有人一看便知,他这是在骂哑巴“我日你妹子”,“我日你妈”。
    哑巴受不了这种难堪的侮辱,拿起镰刀要和他拼命。可他事先早有防备,奋起一脚把哑巴踢翻在地。
    哑巴打不过他,心里的委屈又说不出口,随即“呜呜呜”地大哭起来。
    曹英民先是站在草地上冷眼旁观,其实心中早已有了主意。
    “你王满年欺负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真有能耐!”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王满年对面。
    “我逗哑巴玩,干你个屁事?”
    “有这样玩的吗?你看看哑巴委屈成啥样子了。你很高兴,很开心,是吧?”英民一边说着,猛然间,用两手反扭住王满年的胳膊,脚底下一绊,王满年立刻倒在草地上爬不起来。
    这时候,有人递过来一根柴禾棒子。英民对着王满年的屁股一阵猛捶——他吸取了上次打架的教训,只打那些肌肉厚实的地方——不破皮,不流血,让他没法告状,有苦无处去诉。
    打完解了气,扔了柴棒,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哑巴和英民成了至交。经常跟随身后,帮他拾柴禾、割枣刺,替他背担笼。不管遇到好事坏事,都要找英民比比划划地诉说。尽管英民并不完全懂得哑巴的意思,但他还是非常耐心地,愿意倾听哑巴的心声和喜怒哀乐。
    一个夏日炎炎的晌午,村里一帮孩子在子午峪沟的乌龙潭里戏水玩耍。十家院的王大宝,站在潭边的大柿树下看热闹。
    王大宝自从那年被狗咬掉了下身的小牛牛,从此便陷入了永无止境的悲哀深渊。婴儿时期,他懵懵懂懂,倒也和别的孩子一样快乐。到了三四岁,他知道了自己和别家孩子的不同之处,就开始有点害羞、自卑。再大一点,他越来越不合群,无论拉屎、撒尿,他都悄悄地躲着任何人。七岁那年,他的爸爸王进财把他送进学校,他进一步感到了处境的难堪和悲凉——上课时,他不能离开教室去上茅房;下了课,他又必须躲着每一位同学——那时正值春天青黄不接,天天喝的稀溜拌汤,他常常被尿憋得胀痛难忍,有时候竟至尿了裤裆。就这样,他只坚持了三个多月,便无可奈何地辍学回了家。
    王满年从水潭里伸出头,看见大宝孤零零地站在树下,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很快就憋出一个坏主意来。
    “喂,我说没牛娃,你也脱了裤子下水呀。”他一边踩水走向岸边,一边和大宝打招呼,“你看水里多凉快,多舒服,站在岸上多热呀!”
    大宝羞涩地低头不语。
    “人家都说你是个太监,我看你连个太监都不如。”没说两句,王满年就撂出了更加尖酸刻薄的话语,“太监虽然说被人劁了,但只是没了牛蛋,可尿尿那个牛牛还在。可你倒好,两个东西全被狗吃了。其实你连个女人都不如,女人还有个‘瞎瞎(hǎhǎ)牛’,能够生娃娃呢!可你连那个烂窟窿都没有……”他的嘴像喷粪一样,越说越下流,越说越不堪入耳。
    大宝被羞得面红耳赤,转身就往回走。那成想,王满年赤条条跳上岸,抢先挡在大宝面前,伸手就要扒大宝的裤子。两人一时纠缠在一起,在树下打了好几个转转。大宝无奈地死蹲在地上,两只手紧紧捂着自己的裤裆,像杀猪一样尖叫。
    正在这个当儿,曹英民从下游水磨的方向走过来——他原本也是过来洗澡纳凉的——见此情景,瞅准一个空挡,双手猛然一推,扑通一声,就把王满年撂下水潭。
    曹英民并未就此收手。他甚至没有来得及脱掉身上的坎肩儿和短裤,和衣跳进水里,立刻扑向王满年。王满年已经吃过两次大亏,立刻想回头逃跑。但他哪里是英民的对手。还没等他游出几步,就被英民抓住了双肩——英民像《水浒》中的浪里白条张顺戏弄李逵一样——把他摁到水里,等他喝足了水,把他提溜起来;然后再摁下去,再提溜起来。如此反复了三四个来回,眼看着他已经精疲力竭,便提着胳膊把他拖上岸,扔到草地上。估摸着他除了喝水,再没有其他外伤,就便穿着湿漉漉的衣服,一手牵着大宝,悠然自得地向村里走去。
    曹英民三次大战王满年——除了第一次被老师罚板子挨打,算是打了个平手——后来再也不曾吃过亏。仅这一点,就使他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威信大增。随后不久,便在他的身边渐渐地聚集起一帮喜好打抱不平的朋友。
    冯春生和曹英民朝夕相处,自然打心眼里喜欢他这个狗儿舅——除了他们可以在萧老坟一起捉黄鼠、训鸟、逮蚂蚱、捡蝉蜕,于欢乐之中淡化了他的孤独之外,还因为有了这个敢打敢斗的狗儿舅,无论在石窖、还是在学校,或者其他地方,再也没有人敢于无缘无故、随随便便地欺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