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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平城古城(二)

作者:度惊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葡萄籽一眼就看明了酥鱼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咬了一口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烤肠:“想试试就进去看看呗,不过我觉得晚上再试会更好。”


    抹茶绵绵冰应下的话:“是啊,晚上这里有灯,穿着应该会很好看,再往里面走一点,会有油纸伞墙,墙对面就是一串儿的红灯笼,拍照应该都不错。”


    平城的古城里基本都是些私宅民户,而且这地方小,也不太容易发展,喜欢清静点的人可能会来这边。


    酥鱼想了想这些话,说的也有理,还没等到夜幕爬上来,就先期待起晚上了。


    周义之突然鼻子一拱,像只小狗似的往前嗅了嗅,抹茶绵绵冰道:“哦,这边是酒坊,我们这边酒比较有名,你闻到的应该是酒气香。”


    不让尘很自然的接了话:“对,这边的酒度数高低都有,品类也多。玫瑰酒,养生酒什么的,适当喝喝也算有好处,基本男女老少能喝的都有。”


    葡萄籽和周义之慧眼如炬,小眼一眯,很快嗅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不让尘,你来过这里啊?”


    抹茶绵绵冰在那一瞬间,竟然比不让尘还要紧张,脑袋急速地转到了不让尘那边,似乎是担忧,又似乎像是着急,简直就像想要遮瞒些什么一样。


    不让尘不紧不慢的对上了抹茶绵绵冰的眼神,眉毛稍稍一挑,那股不正经的劲儿又若有若无的引了出来:“我没来过,不过之前家里有人带过。”


    抹茶绵绵冰咧了咧嘴:“是你爸妈吗?真好啊,我还以为平城这个小地方,没什么人会来呢。”


    葡萄籽赶忙站出来:“怎么会?我觉得我老了,以后肯定会考虑来这边养老,不吵不闹也不商业化,安静,生活节奏还慢。”


    周义之推了推眼镜,也跟着附和:“是啊,地广物博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特色,一个人就有一个人的选择,要是我的话,等到我功成名就……咳咳,我是说,等到我的书畅销全国的时候,我应该也会考虑来这个地方,好好休养生息。”


    酥鱼跨进去酒坊的门坎儿,用手将这些酒气往自己的鼻息间扇了扇:“我应该会考虑去北京,等什么时候和不让尘一样,登上作家榜前十,我就去北京买套房,变咸鱼。”


    不让尘理了理额前的碎发:“过奖的话,你能行的,都能行的,我也希望以后能更高一步吧,先把手头上的书完结了,剩下的都等着剩下再说。”


    亭台一寸抚了抚自己的下巴:“我现在就住北京,感觉对于北漂的人来说,压力还是大,后面应该会回老家,诶——不让尘就住北京是吧?”


    绵绵冰往前走的脚步突然就停了下来,一本正经的回看着亭台一寸:“那倒也是,说起来,你老家在哪?啊!对了,好像还不知道大家的真名诶,方便说吗?”


    葡萄籽洞察一切的目光已经在阴凉的酒坊中放出懂得格外睿智了。


    亭台一寸显然没想到这一下子停顿的,整个人一愣神,干干巴巴的才回答道:“啊?哦,我老家啊,我老家在荆州,湖北荆州,我是不介意真名啦,你们也可以叫我叙一庭。”


    “好雅气的名字!”酥鱼靠着一个大酒坛坐了下来,这里说是酒坊,里面就是酒多,制作工艺全都拍照贴墙上,没有一点观摩价值。


    胜在酒香,还凉快。


    “毕竟是老一辈给起的,我从小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奶奶一直都觉得小辈都该争气一点,况且现在还赶上了好时代,尤其是女孩子,就更该争气了,争气了,才能站到高处去,站到高处去就有话语权了。”


    亭台一寸说话时轻轻晃着身体,左手的轻揽着右胳膊,身上浅紫色防晒衣的拉链拉到了最上面。


    徐照月的眼眸垂了垂,睫毛半遮住了自己的瞳孔,心中笃定着一件事:亭台一寸是自由的。


    于是马上扬起了笑:“你的书我看过,经常写些古言,一部分的品类是女尊,另一部分则是常态意义下的设定,但是都很讲究让女主去大展拳脚,我还记得你写的《别枝惊鹊》。”


    葡萄籽也接了话:“哦!我记得!是一篇穿越文,好像还登过新人作者的榜一,评论区都说亭台是一个特别爱女的作者,说惊鹊果断和实用的人格魅力很招人爱。”


    亭台一寸是有些意外的,居然羞得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徐照月是先读过她的书,才在群里认识的亭台一寸,一开始读她的书,还是因为她的名字,觉得这名字好,有一种沉浸在自我世界,塑造自我而不去过多理会他人的意味。


    现在看来,远不止她当初想的那么简单,亭台可能在叙一庭本人眼里,包括她的奶奶眼里,象征的是一种权力地位,这种要人先争气,先出色后,才能拼命企及到的那一点高度,一点平台。


    而一寸,可能指的就是寸方寸地,企及到那么一点点也好,只要有一个人企及到那么一点点,就有一个人站在那个位置上,有机会拥有那么一些的话语权,这不单单是自我的一种塑造,可能也包括着背后那些企图在偌大权治之下去攀高的,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去摸黑找灯的弱势群体。


    或者说,是“没有话语权的群体”,“声音没有被看见”的群体。


    酥鱼和葡萄籽各自说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叫谭素,一个是甜梓,倒也没什么特殊含义,酥和素算是勉强同音,而且据谭素自己本人所说,她从小到大都有一个非常美好的梦想:


    当咸鱼,当躺平的咸鱼。


    如果一条闲鱼,可以日复一日的躺平的话,怎么不能算是一种坚持呢?


    甜梓则是因为爱吃葡萄,本来想叫甜葡萄的,结果没想到这个名字注册晚了,已经被占用了,系统提示可以在后面加一串数字,甜梓同学怎么可能接受如此憋屈的提议?


    于是当机立断,改成了葡萄籽,其实葡萄籽这个名字也挺好的,任何东西都要先有籽,有籽才能长出小苗,才能慢慢长高,才能有机会结果,久而久之,自然也就接受了这个名字。


    周义之再度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大家都知道,我是实名上网用户,名字就是周义之,姓周,家里人都说仁义是中华传统美德,本来想给我起名叫周仁之的,后来我姥爷觉得男生不能太慈悲为怀,太仁义就太优柔寡断了,就给我起了个周义之,上学那会同学们都叫我周易。”


    甜梓若有所思:“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周易》嘛,再难读也会有人情愿翻开,名字好听啊。”


    周义之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很快就把话锋转到了别人身上:“你们呢?叫什么?”


    葡萄籽瞬间竖起了耳朵,还自主排上了序:“对对对,要不绵绵冰先说,女士优先嘛。”


    抹茶绵绵冰同志也不推脱:“行啊,那就我先说。”


    “我的名字是徐照月,我的家住在翻斗大街……”


    不让尘在听见“我到家”三个字后整个人都精神专注了不少,紧接着又听到后面的几个字,率先没绷住,噗嗤笑出了声,嗔怪道:


    “老实点,好不正经的介绍。”


    周义之对甜梓小声蛐蛐道:“看看,这才是真的老古板。”


    甜梓同志洞悉一切的眼神,早已经将万物都看穿了,用更低的声音凑在周义之的耳边:“会不会是他没得到想要的信息?”


    周义之耳后搭着的眼镜框颜色随着甜梓逐渐凑过去的距离,而缓缓暗了下去。


    两个心黑到了一块的人对视一笑,原来是那么回事!


    抹茶绵绵冰撇了撇嘴,佯装着一副不高兴的样儿:“哼!”


    叙一庭打了圆场,带头鼓起了掌:“哄着你,哄着你——这会儿可以介绍了吧?”


    几个人的掌声稀稀拉拉,不让尘更是显得像要表彰抹茶绵绵冰同志一样,鼓掌鼓出了一副“值得表扬,值得夸奖”的意思。


    “你们叫我徐照月就行,名字是家里人起的,但意思分两层,爸妈他们是希望我不要‘不知天地有清霜’,让我谦卑点,知道一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不要看低任何看上去不如自己的,轻视一个人,懈怠一分钟,都可能会摔得很惨。”


    “不过外婆不一样,她希望我可以多看看,多走走,看待事情问题,也多转换转换思路,而且月亮从古至今都是很美的意象。”


    谭素拍了拍徐照月的肩:“没事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都这样,隔代亲好像也都这样,你自己平衡好。”


    “是啊,感觉你家好有书香门第的感觉!父母都是做老师的吗?”


    徐照月向甜梓回了话:“是啊,不过他们其实都很好说话的。”


    像是说到了什么伤心处,需要赶紧回避转思,徐照月瞬间变了一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的玩味神情,眼睛亮莹莹的望向了不让尘。


    “我吗?”


    “是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徐照月此话一出,众人又纷纷应答。


    不让尘整了整自己的衣摆:“方秉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方,秉烛夜游的秉,山不让尘,川不辞盈的尘。”


    谭素眼睛一亮:“嚯!你们家都好会起名字,我把你们的名字稍改一个字就拿去用行不行啊?”


    果然不愧是咸鱼。


    叙一庭索性打了一手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谁给你起的?好名字啊,能不能让多起两个,搬来给我们用用?”


    方秉尘抿唇笑了笑:“家里人起的,大家下次可以去北京玩啊,我小时候在外求学,家里人还愁我会不会没朋友,现在做了作家,也不受地域影响,家里人还是会问天天泡电脑前面,是不是没朋友,正好你们到时候过去,也能给我撑撑场子。”


    也不知道周义之究竟是真的太憨了,太钝了,还是归根结底太敏锐了,马上就接了话:“行啊!到时候咱可以一块去,照月可是千万要去的吧?”


    不让尘一时不知道究竟是该做个体面人,扬脸笑笑,还是应该把脸上的笑霎时收回去。


    他……当然也希望她过去。


    但很快就找到了更好的解法,继续维持着体面人的功夫:“是啊,义之、甜梓、谭素、一庭还有照月都可以来我家看看,地方也大,方便的。”


    周义之已经跟着甜梓摸透了这两人的小心思,压着声音和甜梓勾肩搭背:“诶,你说这是不是一见钟情?”


    “有可能。”


    “他这么大费周章报名字,是因为想报一个人的名字,对吧?”


    “有道理,多亏了你刚刚叫照月,对了,我这有瓜子,你嗑不嗑?”


    甜梓把兜里的瓜子摸出一把来,从周义之起,一人一把分了过去。


    “来啊,不用客气,给你一把。”


    “也给你一把,接好了啊。”


    叙一庭看着那一把满的几乎流出去的瓜子,连忙伸了两只手去接,嘴里不断念叨着“谢谢谢谢。”


    谭素早开始磕上了,一手是瓜子,一手是瓜子皮,鼻息里面还有酒香,笑嗔道:“得亏甜梓兜里装的不是花生米,不然干脆就做下酒菜吧。”


    这话刚落,酒坊的最里间出来了个老人,老人是个大秃头,最显眼的还是酒糟鼻,鼻头肥大圆润,脸上油亮亮的,鼻子上也一样,不仅油亮亮的,还红彤彤的。


    行动间算不上快,但步步都很扎实:“诶呦,我这刚刚在睡觉,没想来人了,酒坊今天不开工,你们能喝不?外地来的吧?要来两杯不?啥的都有,想喝啥有啥。”


    众人一句话没答,老人就先说了一大堆,几个人急得前言后语,听取了叽里呱啦一片。


    “是外地的,算能喝吧。”


    “来旅游的,不太能喝酒。”


    “是,早就就听说平城好风光,还真是人也好客。”


    “是啊是啊,哎!能喝的不多,来两杯也行。”


    几个人七嘴八舌,压根儿听不清到底是谁在说什么话。


    甜梓趁着当下人多而乱时,从自己兜里也摸出了一把瓜子:“小月月啊,你吃瓜子不吃?”


    徐照月情不自禁竟弯下了腰,将手放得低低的,像是在暗中接物,暗度陈仓。


    方秉尘就在徐照月前面站着,将后面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老人在平城活这么多年,少见有外人到访,一个高兴,将家里的老木方桌搬了出来,那个木方桌上还有着龙凤的图绘,边边角角都起了皮,看着越发古朴。


    “诶,平时我都不请人喝的,你们是来这儿耍的,咱就喝个畅快!”


    老人一边说着一边倒了几大碗的酒:“先给这两个小子倒,这是白的,度数不高,嘴里砸吧个味儿!”


    “你们这群巾帼,有没有能喝的啊?没有的话,我就给你们倒点玫瑰酒来,美容养颜,好着呢。”


    几个人围着方桌坐得满满当当,徐照月把腿一岔,一派东道主的气势:“就倒一碗!——倒小半碗吧,我这几个朋友是外地的,我陪您喝。”


    换作方秉尘以前,就伸手帮忙挡酒了,刚刚也险些没坐住,坐在凳子上的身子稍稍往上起了一下,又像是后知后觉,怏怏坐了回去。


    老人家将酒倒了满碗,桌子上还有不少的酒渍,也是岔这个腿,膝盖骨头突了出去,紧贴着这古朴的桌子。


    今年的秋天,竟然又起了一些凉意,周义之顺着老人家的腿往下看,一腿的全是汗毛,又长又杂,像是把腿脚伸进了密密麻麻的荆棘丛。


    老人家给人人都倒了酒,端着那个有些磕了边缘的绿碗豪饮一口,享受似的咂巴了一下嘴,紫红色的嘴唇往里一抿,接着两牙一碰,嘴巴一张,发出舒爽过瘾的嘶哈声。


    众人跟着一起抿了酒喝,方秉尘一同豪饮一口,他勉强算是能喝的,毕竟之前和徐照月谈的时候,陪着徐照月的爸爸喝过一轮,回去也偷偷摸摸的简单练过一段时间的酒胆。


    周义之最多喝点啤酒,算是他头一次喝白的,但怎么说也不能推脱,于是双手捧着碗,两眼一闭,赫然是一副鼓足勇气赴沙场的气势,——下肚了小半口。


    好吧,看来不是英勇鼓足勇气赴沙场,倒像是在壮着胆子饮下毒酒显忠心,不过这一小半口也够他刺激的,口腔里面又麻又辣的。


    老人家乐颠颠得大笑,从房里端出了一盘子的花生米和藕盒子来:“吃点吃点,这是我家婆姨今天才做才买的。”


    甜梓抿了一口玫瑰酒,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酸甜,和早上的小米粥一样,都有一种余香,在口腔里回荡:“是您老婆吗?”


    “诶对对对,不然说推广普通话呢,我们这顶多算平普。”


    徐照月没来得及回答,只得豪迈大笑:“平普怎么不好啦?说话总讲究平仄,有地方味儿!”


    方秉尘耳朵尖,他非常明显的听出来徐照月这话的时候,果然将整体的发声腔调都往后放了。


    又是家里教的吧。


    或者说徐照月自己摸索出来的。


    不得不说,这样说话,声音确实端正多了,整体都透露着一股豪爽耿直,没心眼子还靠得上的意思。


    老人家听了高兴,一碗酒就下了肚,一些的酒水顺着他的下巴直接淋到了驼背坐在凳子上时,分了层的肚子上。


    放下酒碗时的声音,更是一个咣当作响。


    徐照月自然也不让着,举着酒碗就往嘴里灌,接着也是一个落在桌上咣当作响的酒碗声。


    冲着老人家和众人,将右手稍稍举起,屈起着胳膊,快而直的从左往右滑了过去:“诶——不用担心我,我们平城的姑娘,多少都能喝点!”


    说话间,还傻笑了起来,不过气氛都在这儿了,大家最多也就觉得是喝的尽兴。


    老人家那叫一个高兴:“我是实在没想到我们平城居然还会有人来玩,这儿可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那个谁……哎呀,我也忘了是谁了!”


    老人家一拍脑袋,愣是没想起来:“反正就你们背的那唐诗三百首,里面有那么多的诗人,全是我们这的!咱不说城,就说省,我告诉你——全是这儿的!”


    老人家打了一个震天响的酒嗝儿,好话胡话全都交错在一起,众人全都动声色的屏了气,或者低了头,或者朝四处看。


    徐照月却照样在那愣笑着,由着老人家给自己满上了酒。


    “喝!家乡会好的!”


    又是一杯下肚,老人家高兴啊,哈哈笑着说:“这姑娘能成大器!”


    酒液倒进碗里的声音又是一回,周义之都觉得不会喝的有点多了,别再等会难回去,即便想挡这个酒,也有心无力,他自己那碗酒喝了小小小半碗,偷偷摸摸洒了大大大半碗。


    其余几个人就更别说了,即便想要硬这个头皮,自身也没那个打铁的功夫。


    徐照月端起了第三大碗的酒:“干了!”


    主要徐照月这个人吧,喝酒不上头,而且样子也还正正经经的,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也没人看得出她醉了。


    大家都只当这地方确实是个干脆地儿。


    方秉尘随着徐照月那句话的落下,跟着一同站了起来,将那个酒碗不由分说的拿到了自己手中。


    甚至有一种拽着抢着的意思。


    老人家越发乐不颠儿:


    “诶呦!我看你俩能成!”


    方秉尘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又缓缓坐回了木凳上,将酒碗慢慢放到了桌上,声音极细极小。


    眼周边隐约挂上了特别薄的红。


    其实他酒量不错的,只是喝得急的话,总难免会挂点红。


    “老爷子,对不住,这第三碗,还请您给我赏个脸。”


    老人家这一下更是乐不思蜀了,嗷嗷狂喝了两大碗,可惜高兴劲还没散下去,只听酒坊的一进门处传来了一阵自行车的叮铃咣啷声。


    “老李!又喝酒!还拉着人家小孩们喝!你——”


    “我看你是找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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