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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平城古城(一)

作者:度惊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今天的平城好天气。


    一行人睡到几乎日上三竿才全起来,不让尘一早上就出去买的早餐除了他和周义之的早已经消灭空空,另外几份都已经有些凉了,尤其是那袋土豆咖喱包子,由于袋子没拆开过,等到女生那边过来敲门的时候,打开一看,皮都湿软了几处。


    “……我可以去买新的,主要想着不吃打开凉得更快,就一直放着没动。”


    不让尘看着桌上的那个袋子,袋子里面的那几个咖喱包圆圆胖胖的,皱了皮的地方其实也不多,但总归看着没那么圆乎了,光溜的线条突然塌下去一小块皮,对于强迫症来说,那可谓相当不友好了。


    好在不怎么影响口感,无伤大雅。


    亭台一寸等几个人都连连摆手:“没事没事!好吃的!”


    酥鱼往嘴里喷了清新剂以后又对着手机照了半天,开口道:“是啊,不过我还是觉得酱肉那个更好吃,趁温热着来一口,真的是唇齿留香……诶,不让尘,你怎么不说早上敲门送到房里里或者群里发个消息?”


    葡萄籽咽下去一口叫酒店重新复热过的米汤。


    平城的米汤熬得久,小米也是上好的,喝着汤醇,颜色也亮,里面的小米就更不用说,粒粒分明,煮得软香,即便咽下去了,人的口腔里还能有那种余香热气等着人在一呼一吸里面的,慢慢儿回过味而来:“是啊,今天好像亭台一寸和绵绵冰都起的挺早的,你可以让她们拿一下的。”


    周义之的眼镜再度被他本人轻轻扶了一把:“我也这样和他说了,他说怕敲门或者进进出出的,反而把大家吵醒,就没那么着。”


    不让尘振振有词:“是啊,进进出出的开门关门声,还有这些早餐,那塑料袋的吱呀声估计也容易把人吵醒。”


    徐照月起得早,五点多就睁眼了,静音刷了半天的视频,就透着墙听见隔壁的关门声,想来方秉尘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出去买饭的。


    “难怪呢,你还真是心细,怪不得写的文逻辑性那么强,读着也连贯丝滑。”


    葡萄籽自然的接了话头,把徐照月神游的心也拉了回来:“我那会儿读的你的第一本书,还是《明夜月》,那个时候绵绵冰提前好几天就跟我说‘哎呀,你千万要帮我抢一下,我请你喝奶茶!’,我记得那个时候酥鱼也抢了。”


    抹茶绵绵冰此时此刻,恨不得穿越回当初那个时候,在抢到书的第一时间,把她们的记忆通通抹除!


    酥鱼早上吃得少,小半碗黑米粥过了个嘴瘾就去漱口了,这会儿出来,刚好赶上提她:“是啊,绵绵冰那个时候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一天能说两次,吓得我提早三天,连家里的筋膜枪都翻出来了,生怕到那时候抢不上。”


    说话间,酥鱼已经走到了众人之中。


    “好在是双向奔赴,最后好歹抢到了一本。”


    绵绵冰说到底还是高知家庭出来的,笑得一副官腔样子,身子骨坐得更板正了些,但这种气场撑不了多久,很快,又呈现了一副逗闷子的样儿:


    “是啊,下次有别的书我也找你们啊,本人平生没啥大爱好,也就喜欢区区九百九十九点九个大作家。”


    亭台一寸闻言,悄然笑笑不说话。


    周义之说到底还是个老实人,当机立断,开了自己的眼镜麦:“不过,这两年都没听过绵绵冰提起别的什么网文作家,我自从进群和她加上微信,聊天记录都超不过六十条——”


    老实人老老实实地掏出了手机,黑色镜框中的透明镜片再度映出了白光,气氛萦绕着像是快要揭开真相的紧张感,周义之甚至还非常贴心的压低了声音,透露出了一种暗号接头的味道:


    “抹茶绵绵冰,可读吗?”


    抹茶绵绵冰脸上的笑容僵僵的,苹果肌尤其不自然的鼓起,不让尘将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绵绵冰的心思是瞒不过他的。


    但还是没有充当这个和事佬。


    原因理由也十分充分:


    一方面,对当下气氛的推进不友好。


    另一方面,他只不过是一个第一次面基的网友罢了,还不太了解绵绵冰,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不要拆这个台为妙。


    当然了,归根结底,最主要的还是私心:他很想知道徐照月平时都说了些什么,说了些谁,喜欢些谁。


    只是想多了解一点,居然没有半分别的心思。


    抹茶绵绵冰一副行得正,坐得端,结果气氛都到了这个点上,也跟着将声音慢慢压低了,警惕的意味越发充足:


    “可读,读重点的!”


    周义之果断领悟了如此指示:抹茶绵绵冰喜欢不让尘这个作者,所以关于不让尘的都要读!


    周义之如此想着,便将聊天记录翻到了最顶端,结果又凭着他的死板性子,总觉得没头没尾不好,于是轻咳两声:


    “抹茶绵绵冰通过了您的朋友验证请求,以上是打招呼的内容。”


    抹茶绵绵冰本人两眼一黑,硬着头皮继续听:


    周义之:“你好。”


    抹茶绵绵冰:“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周义之:“看群里消息,你很喜欢不让尘的书?”


    抹茶绵绵冰:“是啊,他的每一本书我都看,而且不让尘本人也很有意思,有时候会在文末写一些寄语碎碎念,基本都很温柔,还很有力量!”


    周义之:“挺好的,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作者。”


    抹茶绵绵冰:“不让尘简直就是超级顶顶顶尖的浪漫乌托邦类型作者,或者说充满了奉献精神、追求精神的作者,她超级擅长一些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自由毋宁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精神表达!文章逻辑缜密,剧情跌宕,人设立体!”


    抹茶绵绵冰:“总之,了解这个作者和她的书以后,我义无反顾的爱上了!”


    抹茶绵绵冰:“对啊,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作者吗?”


    周义之:“好高的评价,我回头也去找来看看。”


    周义之:“鲁迅。”


    抹茶绵绵冰:“好啊好啊,《明夜月》、《天阙》、《生杀门》这些都好看,等你看完了,我再给你推荐别的。”


    周义之:“《浮世录》也是她写的,对吧?我觉得那本也挺好看的。”


    抹茶绵绵冰:“是啊,那是她早期的书,那个时候她的微博还算活跃,完结的时候还发了致谢,配图是她烧的菜,好像是上汤娃娃菜,不过现在姐姐的微博三天可见了,呜呜。”


    抹茶绵绵冰:“喜欢鲁迅好啊!我也喜欢他!啊啊,我好喜欢他的《热风》,对了对了,你应该也会很喜欢蔡元培的《中国人的修养》。”


    方秉尘的目光扫过了徐照月抿着的嘴唇和垂下去的眉眼,那份小心谨慎的珍重,将他自己内心里的受宠若惊,全都遮拦起来,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原来徐照月……啊不,原来抹茶绵绵冰同志一直都觉得不让尘是个姑娘啊。


    周义之的手指把屏幕向下滑了滑,百度咳了咳嗓子:


    抹茶绵绵冰:“我买的书回来了!就这样义无反顾爱上了瞿赦棠!”


    周义之:“你又义无反顾了?”


    抹茶绵绵冰:“是啊!不让尘的《逐杳客》出实体书了,瞿赦棠就是里面的主角,太有人格魅力了,事事周全紧密,简直男妈妈级别的,我真的强推你去看啊!尤其是瞿赦棠捞月醉桃源那个部分,我嘞个超绝繁华大景,我嘞个痴情人断肠天涯,看的我都要掉眼泪了!”


    抹茶绵绵冰:“[落泪三连表情]”。


    葡萄籽等人霎时恍然大悟:


    “我买的书回来了!就这样义无反顾爱上了瞿赦棠!”


    这句话实在是耳熟到再不能耳熟了,抹茶绵绵冰也给她们几个私发过,在她朋友圈里也刷过,好一个恨不得昭告天下。


    周义之再度扶了扶眼镜:


    “在咱们面基的前一天,我记得绵绵冰还给我发了一段长话。”


    葡萄籽等人又懂了:“是那段话,对吧?她给我发了!她还发了朋友圈!”


    不让尘蒙圈了:


    什么朋友圈?


    甚至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在脑中构想出来时,他就已经掏出了手机,点进了抹茶绵绵冰的朋友圈:


    对方仅展示三天可见。


    抹茶绵绵冰小心翼翼看着不让尘的眉目神色,酥鱼是个没心眼的,打开手机就开始放声朗读,甚至于为了凸显正式而格外的字正腔圆:


    “啊——!马上就可以见到不让尘太太了,我现在已经激动得睡不着了,恨不得直接原地就是一个跪倒滑铲,你相信我,我真的可以直接凭着双膝斩完三千里绿草,再犁十亩地,方圆三百头牛都不用干活的,明天就可以见到太太了,我现在真的觉得心跳加速、心律不齐、原地咕蛹、阴暗爬行!”


    “啊——!等到太阳升起,明日来临,我将会一眼在人群中认出我的老婆,我的亲亲不让尘老婆,她的神之一手!她的奇崛妙想!她是天才!她怎么能够写出这么无与伦比的书?生活在当代,真是太好了,上网就能看到神迹啊!明天我将见到我的女神,我心心念念的女神!”


    “我会化身成扭曲阴湿的女鬼,爱上她、缠着她、处处盯着她、我将对她说出我是不让尘至上主义者!我将会在她吃饭时递纸,码字时捏肩,就算她推开我!”


    “我也只会说出那句——”


    酥鱼的声音猝然加大了,带着夸张朗诵时的神情,将胳膊高高向上举起,流畅修长的颈线昂扬着,舒展着,像是捧了生命中的光辉太阳:


    “老婆——你手好香!”


    抹茶绵绵冰此刻恨不得原地爬进地缝里,或者恨不得任由村里地上的蚂蚁将自己抬进蚂蚁洞,就这样就好了,其实人生很短的,没事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是社死而已,根本不是什么大事,怎么能算大事呢?除了生死之外,没有大事的,社死不也是一种死吗?怎么就不是大事了呢?


    方秉尘的眼睛瞟了瞟徐照月,像是对上述的内容格外有所思忖。


    怎么没给他发?


    所以这条朋友圈把他屏蔽了。


    “原来是这样,应该是把我屏蔽了,好诚挚,好阴湿,好潮湿。”


    众人哄笑一堂,这下好了,舞到正主面前,得了人家亲口御封的一句“好诚挚,好阴暗,好潮湿。”


    抹茶绵绵冰自己也说不上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情感?抛开社死不谈,她觉得朋友之间就这样嬉笑打闹,也挺有意思的,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教条,而且……说实话,她不讨厌这种感觉。


    因为她确确实实很喜欢不让尘的文字。


    也很喜欢方秉尘这个人。


    再说了,像这样嬉笑打闹之下的话,可信度又能有多少呢?或许这样子,反而才会更合适,既不会相见显得过分尴尬生疏,以至于处处僵硬,也不会好像强学说话一样,说说错错,与其说是错,不说也是错,倒也不如像这样,大家伙一起笑一笑。


    毕竟人和人相处又能有几天?又能有几年?说不定今天笑了,明天就散了,说不定今天聚了,明天就分了。


    当下能有个值得笑一笑的,反倒是好事。


    徐照月和大家伙一起笑着,牙齿也露的整齐,嘴唇的弧度在唇角聚合成小点,太阳光把她的发丝和脸颊线条都显得越发柔和,方秉尘有些看呆了。


    他没有少来过平城,没分手的时候,就和徐照月在这里住了好一段的时间,每天早上看别人遛狗逗鸟,去给徐照月买菜做饭,下午的时候呢,就充当徐照月的专属闹钟,催着她码字,这个时候呢,他就给徐照月切切果盘,收拾一下家里,上外面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搜罗回去的好玩儿东西。


    有时候可能是花鸟市场的石头盆栽,有时候可能买个金银耳饰,再有时候呢,就带一些路上听见看见的有趣故事回去。


    小到像什么路上碰到小孩两手握拳,两前臂相交叠于额前,卯足力而后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出惊人怒吼低鸣,“额啊”一声就达成了黑化,最后还没来得及完成黑化组织的破坏指标,就先让正义使者拽着耳朵,拎着脖子,骂骂咧咧拎回了家。


    苦手于明天就是周一:“作业不写完,你就出来玩?作业是给谁留着呢?给我留着呢!”的隐忍疲态里。


    大到像什么鸡蛋涨价了,谁谁谁发新书了,哪哪哪上新品试吃了。


    其实也没什么大小之分,方秉尘的标准一直都很简单:徐照月在意的、紧张的、感兴趣的就是大事,徐照月不在意,但是能逗她一笑,让她宽心的就是小事。


    剩下的都不是事。


    后来,即便分了手,他也基本三个月就要回来一次平城,好在工作也是全职作家,不会受到地域方面的影响,也算是个好处。


    起初他找过徐照月,去过他们之前住的房子,也去过徐照月的家,念过的学校,常去的店。


    可惜,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论他怎么找都找不见,却又偏偏让他觉得徐照月一定就在身边,一定就在人群里。


    可能他转头时,徐照月刚刚好从他的身后路过,可能他出那个店面时,徐照月恰巧准备进去吃饭,可能只是时机不太巧妙,可能只是一些擦肩。


    分手可能也一样,或许只是说。


    方秉尘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徐照月,而徐照月只是一天比一天淡了下去,或许只是缺少一些气运,或许只是缺少一些时机,可能就是颗粒度没对齐,可能就是时间没对好。


    可能是自己的爱一天天的带上负担的成分,可能是在相处的过程中,有一些他自己没有注意到的小摩擦,小问题。


    可能是他自己在这份感情里面没有尽到一种更深层的责任,可能是他在什么时候忽略了徐照月的什么感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连一个理由都没有?就那么仓促的分手了!


    仓促到他上一刻还高高兴兴的提着买给徐照月的蛋糕店当季新品,下一刻就要不得不去接受那张便利签上的话语:


    “我们分手吧,方秉尘,有些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这一接受就是两年。


    众人吃饱喝足,本着消食的打算,索性就跟着向导抹茶绵绵冰同志,准备大游一场平城。


    说是大游呢,六个人里起码有四个都是懒蛋,俗称低精力人群,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前脚刚出了酒店的门,后脚就决定把大游一场平城改成大游一场平城的古城。


    这对于亭台一寸还有葡萄籽来说,都是一件大好的事情,亭台一寸是非常典型的古言作家,葡萄籽又钟爱于写一些**小说,尤其是古风**。


    太阳把石板路晒得直烫鞋底,鞋底的热和鞋面上打到的阳光,全都让人从脚到脑袋暖得发麻。


    徐照月等人两三个一组,并排走在一起,路边上那些摆地摊的打眼瞧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个个儿也都神气欣喜,才总算是吆喝了起来:


    “诶!这些古董小书,老旧小碗,你们看看不?”


    “卖糖人了啊——童叟无欺,价格低廉,都是非遗的本事!”


    “儿童玩具,没有成了家的呀?这个数,三件,实惠着呢。”


    这个老板娘手指比这个三,冲着大家斜眼歪嘴笑,脸颊上红扑扑的:“三十块钱,三件呢!”


    “汉服体验馆,妆造照片一套包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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