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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拽魔鬼尾巴

作者:往天空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阿尔的工作室就是他的卧室、厨房,同时又是洗漱间。他住着没隔断的单间,工人公寓第五层的其中一间。五楼的租金比二楼便宜近一半,这一半的钱能满足他对颜料的各种苛刻需求。


    整间房子里,除了被遮起来的画,其他事物几乎都是黑的。四面墙挂了黑幕,床单和枕头用的黑布,连桌柜和水管也漆了黑。再多余的颜色影响他画画。


    这间画室隔绝外人,唯一的观众是因身怀四色视觉而被特许参观的家养白鸽——西莉娅,名字取自阿尔的母亲。自从八岁那年父母离婚后,他失去了母亲的消息。但他一直怀念着和母亲一起画画的日子——关于画画的,唯一一段快乐的日子。那时,他还不必承受“评价”,因为父亲还没那么“疯”。


    一向无人拜访的画室,今日被敲响了门,“咚、咚、咚”,极为刻板的标准敲门法。阿尔拉开道门缝,见来人身着长风衣,手拎公文包。他拉开大门,而对上史迪的双眼。


    阿尔不知所措:“格里耶先生你怎么知道我住这?”


    “‘您只需签名,剩下的交给我们就好。’”说着,史迪没管阿尔的劝阻,先行一步挤进房间。但他显然还没做好心理准备直面如此乱景:


    目之所及之处不见几条干净可下脚的路。墙边那画作堆成座座斜塔,都盖了布背着人。摆了一地的颜料桶敞着口,样样都有又样样没用完。矮小的笔筒里倒插满画笔,直挺挺的一丛丛看着就很扎人。至于调色盘,那简直就是谋杀颜色的现场,一场颜色间的大逃杀,还偏偏随处可见,骇人眼球。


    整个房间里,最纯净的事物恐怕是画架上立着的白鸽。


    “这可真是……”


    史迪话音未落,就见白鸽一个起跳、直冲自己面门飞来。他忙抬起公文包挡住脸,贯耳的“扑棱棱棱”令他回想起被海鸥飞来夺食的无措。


    “西莉娅,快回去!”


    阿尔一边呼喊,一边试图抓上狂躁的白鸽。白鸽见阿尔如栖木,很顺从地飞停到他腕上,转眼就被阿尔送进了笼子。


    万幸,白鸽并没夺走史迪的东西。相反,它还很慷慨地留下一份见面礼。


    史迪放下公文包,也放下心,一抬眼就扫见黑色袖口上多了抹土黄。他倒吸一口冷气,掏出白手帕擦拭,顺利地得到一张黄手帕。


    史迪手没停,嘴上也开始:


    “早就听说鸟类比不上哺乳动物,连排泄都控制不了,你怎么在人住的房子里养这种东西?”


    “对不起,格里耶先生,这只是个意外……”


    阿尔应着,慌慌张张地越过一地颜料桶,从枕头底下翻出来一条白得可怜的旧手帕。他转身跑向洗漱池。


    “听我一句劝,你最好看住这小东西,别哪天跑出去被路边的蛇吃了。”史迪端详起发黄的袖口,左看右看、横看竖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他摇摇头,继续说道:


    “要是今天策展人也来了你该怎么办?你对自己的事业完全不上心吗?事先说好,如果你不努力,契约白给你的你也未必能接住。”


    “抱歉格里耶先生……”阿尔捏着洗好的湿手帕匆匆赶来,拉过史迪的袖子埋头小心擦拭,耳边传来讥讽的“加油啊,要是真擦掉了,我出资给你开家洗衣店,老板你来当”,抬头欲道歉,却撞见魔鬼在笑。


    阿尔怔住了。


    魔鬼的眼中流动着欢愉的色彩。毫不关心,也毫不在意,这点事伤不到他的自尊,更够不到他的自负。他只是乐于借着这个机会说点什么。


    原来他当真长着尖牙利齿。


    阿尔的道歉卡在喉咙里。


    “……格里耶先生,其实,随时排泄是鸟类为了飞行而进化出的生存策略。”阿尔盯着魔鬼的灰眼睛说。


    那对眼睛眯起,流尽欢愉,黯淡下去。阿尔觉出一种熟悉的别扭感,正如同上次分别时,发现魔鬼的背影缺了根尾巴一样别扭。


    但魔鬼没给阿尔探究的时间,甩开袖子顺便扔了脏手帕,转头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边向屋里走去边念道:


    “皮埃尔·杜波依斯,国立美院院士,第3区马塞街32号。埃洛依·莫罗,作品霸占一区画廊近十年,第6区布洛涅大道8-8号。奥古斯特·杜兰德,名下作品曾被拍至七位数,第5区格雷瓜尔街34号……”


    都是当今画坛举足轻重的人物。但显然,如今他们一齐出现在同一份名单里,是另有原因:


    “他们是今年沙龙画展的评委会成员,”史迪转过身,看着阿尔说,“也是‘我们’出手的对象。”


    “你这是什么意思?”


    史迪说:“利益交换,人间的规则,‘我们’只是入乡随俗。当然,也会用点你幻想中的小魔法,让他们生一点非你不可的梦,或是只有你的画能缓解的离奇怪病……你想好主题了吗?”冷不丁地。


    “啊?还……就快了。”


    阿尔没敢说,自己已经两个多月没拿过画笔了。此前是因为画画令他心焦手颤,现在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签过了契约,已经痊愈了,只需等到某个朗朗晴空,等他神清气爽地醒来,用过蘸了溏心蛋的吐司面包后,去卢森堡公园漫步,收集一点灵感,游到正午再回家。只有这样,才配得上两个多月的蛰伏。


    史迪没回应,似乎只是随口一问。他拎着包,进一步向房间里走去,阿尔眼睁睁看着他脱了风衣,坐上自己的床,很有礼貌地伸手迎道:


    “请?”


    阿尔看不懂了。


    “啧,我的时间很宝贵,你我之中至少有一人还是很在乎自己的事业的。”史迪从公文包里掏出个玻璃罐,里面装着长满眼球的红肉泥。他说:


    “先进行一点小仪式,再把这东西调制一下,涂到你的眼睛上,能帮助你的艺术创作——事先说好,外人可是求之不得。我不是说你天赋不够,只是,你离成功还差了一点敏锐的直觉……”


    魔鬼的低语诱人堕落。


    阿尔才反应过来自己放了个什么东西进屋。


    ……不对,他的生活早就天翻地覆了,就在那个酒馆里,他半懵着签下名字时起。他甚至自己签了三遍。离开酒馆后,他曾设想过今天,但那些源自文学作品的人类想象,远不及面前攀爬蠕动的眼肉泥触目惊心。


    虽然他不曾因生长在神的庇佑下而自豪,但此刻他才真切地目睹了自己的离经叛道。纵使今后仍能走在太阳下,他也和旁人不再一道了。


    阿尔走向自己的床,也走近床边的魔鬼。今天,不会再有人来敲门了。


    史迪让阿尔躺下,自己戴上了手套口罩,又点燃鼠尾草,他说这是仪式前的净化。他把那熏烟的草塞进阿尔手里,自己躲得远远的。


    等散净了烟,史迪才坐回到床边。


    他从包里掏出颜色各异的草药,念一句拗口的咒语就扔一把进罐子。小眼睛们裂开,龇起两排小牙齿,将草药磨碎吞咽。一把又一把,罐里的肉团膨胀三分。等到即使被草药砸了眼,它们也无动于衷时,史迪拿出药杵捣烂了这罐肉。它们空有牙齿,无法尖叫,便拼命用身体撞上玻璃罐,啪、啪、啪。


    待眼泥松绵如沙,正如同草莓雪泥时,史迪割破自己的眼睑,蘸眼底血在罐身画下符文。


    史迪向阿尔借来一根细毫画笔。


    “闭上眼睛。”他说。


    他以眼泥为颜料,在阿尔的两边眼皮上一笔一划地绘制符文。下笔坚定,运笔极稳,收笔利落。阿尔能感受到,他也是个画家。


    他念诵起咒语,像在唱一首押韵的歌。冰凉的肉泥灼烫眼皮,“睁开眼,”他说,“盯着我伸出的手指。”


    一根食指在眼前飘移。


    “睁眼。”“闭眼。”“睁眼。”“闭眼。”……


    直到阿尔明明闭着眼,却“看见”。


    阿尔看见了史迪眼中的世界:


    光衰减遵从余弦定律,持久视觉刺激会激发视觉后像,画湖面其实就是画菲涅尔反射,美感发生在事物契合心理完形之时……万物皆处在曼妙的自然法则之内。


    阿尔起身想看清这世界,却被史迪拍额头按了回去。


    “你急什么急?还没做完收尾呢。”他说。


    “不善于延迟满足的人,往往无法成功,因为他们敏感、神经质、抗压能力差。”——阿尔脑袋里莫名冒出一句话。


    仪式结束后,史迪也没说明,而是用阿尔的湿手帕为其拭净眼睛,满足地喟叹:


    “完美。”


    从他语气中的欢欣听来,像是在夸他自己。


    史迪将罐子收回包中,披上了风衣,仍留着一地草药灰,而说:“做完了,我走了,你自己收拾下吧。”起身离去。


    阿尔不曾回头。


    被清风曳动的窗帘后,他倚在窗前,受着阳光,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天空。天空是蓝的——对他而言的第一次。此前,他眼中的天空是蓝紫色的,紫色更多。如今他才明白了其中原理:阳光穿过大气层,蓝色和紫色波长的光更容易被散射,进入人眼。三色视觉的人对蓝光更敏感,因此看到蓝天。但阿尔对天空中的紫光同样敏感,因此天空偏紫。他现在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颜色有序流动,绘就蓝天。


    史迪带他看见了正常人眼中的世界。


    但那蔚蓝的天空里,云絮仍泛微紫。紫——独属于一介生命的游移不定:


    这一回,他究竟是看见了“真实”,还是又陷进另一场更为盛大的幻觉中?


    阿尔的手指轻轻蜷起,刚好能放进一根画笔。


    “你把画都遮起来干嘛?”


    说要走的人却翻起地上的画来,“水平也不差,为什么盖了布?”史迪直接掀开一张张罩布,那些画得以见人:


    就在画里,阳光挽上碧蓝的湖波,留恋,流银,熠熠粼粼。就在画里,月亮收走了全部的夜色,旭日在那远方将升待醒的时候,天边蓝霭氤氲,向青,向橙,浮着曦光。站在山坡上眺望漫布绿野的松树林,连绵的一丛丛,被晨雾蒙罩着,似宁静的远山。一条纤细的瘦河满映天光,在原野上盘曲着远去,如带如丝,最终消失进树林里。有大雁成群向雾里飞去。


    ——由一束光生发了这一切,那就是阿尔睁眼时的目光。


    “但你不觉得……”史迪立在画前,捏着下巴点评起来,“你掺杂太多幻想了吗?大白天的,你上哪看到的紫天?明明用笔和技法很成熟,为什么还搞这种廉价的把戏?孩子,要想成功,你就得明白一个道理:越没水平的人越爱搞特殊。”


    阿尔没回头,双手颤抖。


    “而且怎么都是风景画?你对同类毫无兴趣吗?……这可不是个小问题。反正就我所知,历史上留名的可没多少风景画。你好歹也算是人类灵魂的耕耘者,至少……咳……交点朋友吧。总之多画人像对你和你的事业都有帮助。”


    阿尔的双手蜷成拳。


    “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但放错地方的天赋何尝不是垃圾?要我说……”


    “你给我出去。”是带着怒气的颤音。


    “哈——?”史迪不敢置信地看向窗边的人,更加大吃一惊:


    阿尔全身因绷紧而剧烈地抖着,怒目切齿,却流出泪来,一字一顿地发狠道:


    “我说,你给我滚出去——”


    怒气灼痛喉咙。


    “呃,”史迪面上生出尴尬,“我只是提供必要的专业建议……”说着,也不再服气,而强硬道:


    “但你就是这么对待长者的吗?你觉得我是大周末的太闲了才非得来你这乱窝吗?还不是为了你的前途……”


    “滚!”阿尔抓起一把画笔就甩了过去,史迪急忙躲闪,还是挨到几下敲。


    在追史迪的半道,阿尔被地上倒着的画布绊了个踉跄,几近跪倒,当即支起身子冲史迪嘶声道:


    “我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瞥见手旁的一桶紫色颜料,条件反射般拎起,脚自己运动起来奔向史迪。


    “阿尔弗雷德·特纳,你别太不知好歹!”


    在一地乱躺的画具间,史迪深一步浅一步地逃向门口。阿尔如影随形,逮准时机泼出紫颜料,却被他侧身闪躲,而全浇到一旁的画上。


    史迪暗骂一句,扬头喊道:“我要和你解除契约!”


    鸽子焦躁地啄着笼条,阿尔回身打开了鸽子笼。护主的白鸽翔至高空,喙尖瞄准不速之客,发射——史迪欲逃,却被耳边“扑棱棱棱”飞的鸽子迷了眼,无头苍蝇一样撞上大门。


    阿尔趁机抓上一大把画笔,又拎起一整桶颜料,边挥笔甩颜料边骂道:


    “你这自私自利的衣冠禽兽,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都‘看见’了——你活该哮喘,活该痛风,活该神经衰弱整宿都失眠!!”


    慌乱间,史迪好不容易摸上门锁,却死活拧不开,焦急得来不及骂人,后背已绚烂多彩。他狠狠地抬膝一顶那门锁,终于看见一丝外界的曙光。


    “你最好别知道我这风衣的价格!”回头甩出这么一句后,魔鬼仓皇逃向门外,蜷起的钩子尾巴一闪而过。


    白鸽飞停主人肩头。


    阿尔提着颜料握着笔,盯着半开的大门,浑身颤抖,上气不接下气——


    他简直兴奋得难以自持。


    史迪真像一个**靶子,恰似以父亲为首的一众“评论家”从回忆走进现实,这真是尤其恶心也尤其棒。虽从未反抗成功过,但至少,今天,他击退了魔鬼。


    放下了颜料和笔后,阿尔忍不住捧腹大笑,仿佛几年以来的积怨都只为成就今朝此刻的极致愉悦。他大张着四肢,仰身倒进床,仍咯咯笑个不停,连吸进呼出的空气都惹人快活。


    白鸽在他的脸侧困惑地歪头。


    阿尔睁着亮晶晶的眼睛,望见灰旧的天花板此刻五彩斑斓,颜色们像在抱着彼此转圈圈,转啊、转着的。


    便忍不住向天花板伸出右手,张开五指,轻轻摆动,而见一缕虹色沿着手的外轮廓打着欢快的旋儿。


    画!


    他得去画画!


    现在!立刻!马上!


    阿尔一个打挺站起身,随意支上一张画布,打算手边有什么颜料就用什么颜料。但画笔——


    还完好的那批远在大门旁,散落一地的则须人一根根捡起。


    那还管什么笔不笔的!


    他想都没想,直接把手插进颜料桶,以手为笔。手掌就是刷,手指就是型号各异的笔。


    在一地狼藉间,他尽情挥抹色彩,似和画融为一体。


    这里不再有外人,不再有评价。


    这里只有他,和他最忠实的小观众。


    ……


    再三确认阿尔没追上来后,史迪如释负重,靠上墙喘着粗气,赶紧从怀里掏出小铁罐续了一口命。


    没再管阿尔,他第一时间扔了大衣赶往医院,最终得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他真的得了痛风。


    好消息:早期。不耽误他品啤酒。


    因此,今夜当饮酒庆贺。


    他又顺手买来润肤膏,准备到时涂抹尾巴和角。


    晚风料峭,月光如水……不对,如啤酒……沫。


    草木齐整,分畦栽花的庭院里,史迪(原形,两米长,皮毛乌黑顺亮,对角状似盘羊)卧在等身大丝绒窝垫(定制版,很贵)里,对月举杯(用爪),眼神迷离。


    真没成想,顶着痛风喝啤酒,反而多了种背德的美味。他真想当面谢谢啊喔——那个特地告诉他新患痛风的好心委托人。


    ……等等,明明叫阿厄。


    得亏自己脑子灵光,及时发现了阿厄隐藏起来的好意,不然就错怪人家了。反正要是他自己真讨厌一个人的话,可不会透露这种事,直接让对方一发现就是疾病晚期,岂不是更好?


    “可恶啊!”史迪一个激灵直起身,“人家叫阿恩!阿厄是写书的!”


    对月咆哮完,似是用光了全身的力气,直直倒进窝垫。


    不能再喝了。病情会恶化的。越喝越严重。


    但是越严重,啤酒就越好喝。


    所以,越喝就越好喝。


    所以,临终前的那一杯,最好喝。黄澄澄的一大杯,清亮透明,酒沫绵密细腻,扑鼻而来麦芽芬芳伴酒花苦香。品之,味醇厚,冰爽杀口,回甘无穷。是啤酒中的啤酒,啤酒中的王者。


    于是幻想着超大杯“王者啤酒”,在月光下酣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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