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茶香四溢。
小火炉烧着水,发着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快又被外边的锣鼓喧闹声掩盖住。
云袖愣了一下,旋即想起李叔提过一嘴,今日附近的邻居迎亲娶妻。
云袖一时有些恍惚。
这般喜气热闹的声音,十年前她也曾认真听过。
那个时候,科举放榜,沈风作为新晋状元郎,骑着高头大马戴着大红花在盛京城中游街,意气风发。
他生得好,丝毫不比探花郎逊色,两人一同挂着大红花,像极了喜气洋洋迎亲的新郎官。
那会她还是怡红楼里最下等的粗使丫头,春寒料峭,她却只能在冷水里手搓衣服,两只小手冻得通红。
楼里的小姐妹芙蓉却是撇下活计,非拉着她一起去围观状元郎游街。
“走吧,衣服看完再洗。”芙蓉将她手中的衣服扯下扔在桶里。
“有什么好看的?”
不过都是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罢了,怡红楼是盛京数一数二的青楼,她们自小在这长大,见的官员书生还少?
一个个在外文质彬彬温文有礼,到了床榻上,不都一副嘴脸?
云袖努努嘴,却还是任由她牵着。
她一手的水,芙蓉也不介意,拉着她穿过来来往往的衣裙,挤到二楼杂物间的小窗边。
听着越来越近的锣鼓乐声,芙蓉激动地叫出来,“快看,快看,就是那个!打头的就是今年的状元郎沈风,才十八岁!他身后那个探花也好看,不过已经二十五了,还是状元郎厉害!”
她摇头晃脑,说得头头是道。
这些消息,都是从客人们口中听到的。
“听说,这状元郎的父亲也是一地父母官,官声颇好,当地百姓知道后,都在为他高兴。这样出身的人家,想必品性决计不差,更何况他还长得这般好!”芙蓉说得两眼放光,双手捂住脸颊扭捏来扭捏去,一副娇俏的模样,看得云袖直颠颠笑。
她扬着嘴角,视线顺着她的手指头方向看去,只一眼,她笑容却僵在脸上。
万人中识君,只余他面容。
云袖盯着沈风的脸,回想起三天前的那个晚上。
那天是她第一次试图逃跑。
她听到母亲和恩客说话,那官人说已经同管妈妈谈过,为母亲赎身,过两天接她入府中做妾。
那大人也算位高,是管妈妈最谄媚的那一拨人。
云袖感叹母亲这是脱离苦海,她却陷入绝境。
母亲自始至终没有提起她。
她明白,这种人家纳个青楼女子已是出格,母亲一定没法带自己一同进府。
她害怕没了母亲护着,她会像楼中其他姑娘那样稍不留意就被打个半死,或者打死了一卷草席送去乱葬岗,或者到了年纪就被安排去接客。
她得跑。
她没有任何犹豫,趁着楼中最热闹的时候,卷上自己攒的一点银两,爬出怡红楼后换上后门墙角死了的乞丐的衣服,绕过长乐街,到了盛宁坊,一路疾跑,躲到南城门那边的废弃荒宅中。
只要待到明日城门大开,她便可重获自由身。
只是万万没想到,她没等来怡红楼的打手,一身乞丐装扮倒是招了其他人的眼。
几个乞丐拖着她就要往无人的小巷子里去。
她大喊,沈风便出现了。
分明是寒冬腊月已过,但是他瞧着怕冷得很,依旧裹着厚厚的披风。
沈风站在几人面前,也不说话,只冷这一张俊脸,眼神冷若冰霜,如利箭般刺向几人。
他没有说话,只是冷眼看着他们,便将几人看得心口发毛。
许是瞧着这人衣料富贵,又一股盛气凌人的模样,不是普通出身,不敢得罪。
几个乞丐面面相觑,怂了,慌慌张张推倒她便跑开。
直到那几人脚步声渐远,沈风才将忍无可忍咳出声。
云袖跪在地上,外衣都被扯掉一半,脑子里第一反应竟是,幸好他刚刚没咳嗽。
那人一咳嗽,白皙的脸都染上了红,看着就十分弱不禁风。他刚刚若是现在这般样子,说不定连他都得遭殃。
她盯着沈风,见他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解开自己披风,落在她身上。
“地上凉,起来吧。”他声音哑得很,说话间还忍不住想要咳嗽。
他伸手把扶起她的胳膊,丝毫不在意她身上衣服散发出的腐臭味,神色如常。
云袖看着他白净的手,再看见自己布满冻疮脏污的手,一股卑微的涩意涌上心头。
她后退两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不敢再看他,也没说话。
沈风似是看出她的囧意,没再说什么,只是从腰间掏出一小块银子,放到她掉落在地上的布袋中。
“收好,小心着用,别被人发现。”他哑着声音交代,“披风在你身上不安全,待到明日扔了吧,否则恐招祸端。”
说完,他转身离开。
云袖在原地一直听着他的咳嗽声消失,才捡起地上的布袋,将那快碎银子握在手中。
这是,把她当小乞丐?
云袖敞开拖地的披风,看着自己干瘪的小身板,脏兮兮的手,以及身上的衣服,也难怪……
就在这时,怡红楼的打手也发现了她,四人手中拿着木棍,仿佛看着一个死人。
云袖匆忙将银子塞到怀中,裹着披风遮住里边的乞丐服,看见他们如遇亲人,跪地猛哭,声音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她一口一个骗子,哭诉着自己的满腔爱意和对方的铁石心肠,控诉那个抛弃她的无耻负心汉。
这是她提前想好的方案,如果被追回去,那便哭,宁愿被当成傻子也不能被打死。
怡红楼虽说是风流之地,但难免会出现几个傻姑娘,被骗了赎身钱还傻乎乎为对方遮掩。
管妈妈见得多了,多是拧几下骂几句,再不济就关上几天饿几顿给个教训,不会因这种事情为难楼中姑娘。
云袖被带了回去,果然,管妈妈看见她身上的锦绣披风,甚至都没骂她,只是眼不见心不烦地挥手让她滚回房间。
那披风,至今还留在云袖的柜子里。
此时云袖看着他洋溢的眉眼,精神十足地同路边的百姓道谢,想必风寒已经好了。
恰好此时,沈风目光扫过怡红楼这厢,像是对上云袖的视线。
云袖有些心虚,慌慌张张将撑着窗户的杆子扯下,“哐”地关上窗。
芙蓉大笑。
“你这是做什么?怕什么被看到?”芙蓉眉眼弯弯,把脑袋抵在她肩膀上,“像我们这样的人,怎会入得了他的眼?”
云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心底那口浊气怎么都散不出去。
当时她便想,若她真是个小乞儿,那便好了。
所以后来,当她看见沈风如乞丐般被几个地痞流氓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时,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如沈风救她时那般出现在他面前,却只听见他说,“别多管闲事!”
他鼻青脸肿,一身脏污躺在地上,眼中早没有了求生的欲念,只等着一个了断。
那几个地痞流氓打不过云袖带的人,便在旁边出言侮辱,“云掌柜这是打算带回去当面首?”
“哈哈哈哈……这沈风确实长得好,一个青楼女子,一个丧家之犬,也算绝配!”
这种话云袖听得多了,早已能当做狗吠。
她只是担心沈风。
她外出才半月,半月的时间,一个炙手可热的朝中重臣,天之骄子,竟变成了这副模样,究竟发生了何事?
却只见沈风唇角勾勒出一丝嘲意,依旧望着天空发呆。
云袖知道,他没认出自己,大概也忘了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小乞丐。
她不顾他的意愿,强行将人带回四方楼,安置在清风苑的隔壁小屋,后来为了让他开怀,便将环境更好的清风苑给了他住。
这些年,云袖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是他?
见色起意,感激之情?
她都说不明白,只是心里就一直惦记着这么一个人了。
“娘子,这是邻居遣人送来的喜糖。”芒种拎着一小篮子糖果,笑着走进来。
她从林大夫家回来,在路上碰见来送喜糖的人,顺手带回来。
那小篮子编织得十分灵巧,提手上还贴着一个大红的喜字,可见做得用心。
云袖捡起篮子里的一个糖果,剥开外衣塞到自己嘴里,浓郁的芝麻香气在唇齿中散开,“咝……”
她被齁到了。
“婶子这是放了多少糖?”连她都受不了。
成亲的那个邻居家是卖糖果的,他家店也是这条街上的老店了,此前店铺中生意很差,差点濒临倒闭。
为了维持铺子的开销,一家子六七口人卖了房子,挤在小小的糖果店中。后来云袖看上了他们家的制糖手艺,与他们谈了一笔合作,才算解了他们的窘境。
如今店中只有老夫妻俩常住,儿子和新儿媳好像搬到城南那边。他们在那买了个新屋,虽也是小地方,但好歹比原先的生活松快得多。
“一定是知道姑娘喜欢甜食,才放了这么多,”芒种捡了一颗吃,也被甜到,“那人来送糖果时,还一个劲道歉,说没能请姑娘去观礼,我说这算什么大事?明天我再去做些点心,给婶子送去,当做回礼。”
云袖点头,知晓对方的顾忌,她也从不计较这些,“记得送一份喜礼过去。”
“省得的,李叔早交代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