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理顺后,顾远山再次检查:
从比喻到理辨,再到现实,层层递进,既引经典,又贴实际,符合“观点明确、有条理”的要求。
顾远山暗自颔首,提笔落墨,将所思缓缓写于草稿纸上:
孟子此论,以“鱼与熊掌”为喻,揭儒家义利之辨的核心,其旨深远。
夫鱼、熊掌皆为美味,然“不可得兼”则舍鱼取熊掌,以明“价值有轻重”;推及“生”与“义”,生乃人之大欲,然义为天地之常道、人伦之纲纪,二者相悖时,必舍生而取义。此非轻贱生命,乃明“义重于利”“道高于生”之理也。
孟子之义利观,绝非弃利而空谈义,实乃辨“公利”与“私利”、“大义”与“小利”之别。
若利合于义,则取之无妨;若利悖于义,则虽死不为。如《孟子·尽心上》所言“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此乃立身之基、处世之准。
观之现实,此理尤切。
于个人,若遇利义相衡,能守义而拒不义之利,则可避祸远辱,不失本心。如商者不售伪劣以逐利,士者不窃人成果以邀名,皆“取义”之举,终得人信。
于乡里,若众人皆以义为准则,则邻里不争、友朋不欺,纷争自息;若弃义逐利,轻则失和,重则乱法,如孟子所诫“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终致乱象。
故孟子此论,非独为古时学子立训,实为万世修身治世之圭臬。循此道,则个人有节,社会有序,天下归仁矣。
……
将这些都答完,时间已过了小半。
顾远山翻过页来,看向最后一道策论题。
策论只有一道题,此题就占了40分。
题目是:本县欲兴修水利,以解农田灌溉之困,促进农桑发展。然资金有限,人力调配亦存难题。请提出切实可行的兴修水利方案,包括资金筹集途径、人力组织办法以及工程实施步骤等方面,并说明方案的优势与可行性。
此题关乎民生实务,顾远山搁下笔,认真思索。
众所周知,兴修水利需解“钱”“人”“事”三难。需从本地实际出发,不可空谈古法。
顾远山不假思索,先在草稿纸边角写下“筹资、调人、施工”三字,再逐一审视,脑中仔细思考着筹资之法。
云梦县资金有限,若全靠县衙拨款,恐难支撑,需“官民共担”。
他记得阿爷曾说方县令在县衙中设置了“常平仓”。
这是县衙在粮食丰收、价格低廉时,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将其存入仓中。
这些粮食是为了确保在粮食歉收、发生灾荒、市场粮价暴涨时,县衙可将仓中储备粮按平价卖出。
通过“低买高卖”的调节,稳定粮价、平衡市场。
而近些年来,云梦县皆是风调雨顺,这”常平仓“的粮也是一年放一年。
既然短时间内用不到这粮食,那么县衙可以将常平仓部分粮米折银,用作此次兴修水利的初始资金。
等筹集了初始资金,有了公信力,那么县衙就可以再设宴,劝导县里富户、布庄酒肆捐赠资金。
当然,若是空手套白狼定是行不通的,那些富商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乖乖交出自己辛苦打拼下来的银钱。
这个时候,县衙就可许以富商们想要,又没有的东西了。
而什么是富商没有,县衙又不缺的呢?
自然是来自政府机构的肯定!
想起前世,不知多少企业都希望得到政治方面的肯定。
毕竟有了钱,就想要有权。
当然,小小的县衙给不了他们想要的权,但是能立碑,给他们彰名啊!
想想,若是自己店铺得到县令大人的夸赞,还赠送牌匾,一路从县衙送去店里,何愁没有生意?
而且,除此之外,县衙还可免除其部分杂役。
这般既不加重贫者负担,又能调动富户积极性,应是可行!
……
接着便是人力调度。
农户忙于农桑,若是强行征徭役,恐怕会惹得民生怨愤。
不如“以工代赈”。
凡是参与劳作的男丁,免半年徭役、日供口粮。
老弱妇孺可做筛土、运料等轻活。
按劳动给予粮食补贴。
既解决了人力短缺的困境,又能帮农户补贴家用,减少街上流民的产生。
甚至只要肯干活,就有饭吃,百姓必定会踊跃参与!
除了这些,还需要选里正、乡老、村长作为管理层。
让他们分片区管工,避免发生混乱。
……
最后则是施工步骤。
如今距离农闲还有两月差不多,这个时候必定是不能施工的,但也不能傻傻地等着农闲招工。
这个时候,县衙可以先派遣熟悉地形的老农、里正、村长,去勘察水源。
让他们确定沟渠的走向,避开良田。
等确定好了,农闲一到,就可以开工了。
到时候可先挖主渠引进活水,接着再修支渠通向各村。
同时还可筑堤防洪。
完工后再派专人管护,立下“用水规条”,防止日后发生纷争。
……
思路理清,顾远山再次核验一遍。
筹资兼顾官民,无竭泽而渔之弊。
人力以工代赈,得民心且效率高。
施工依农时、循地形,不违农事、不毁良田。
如此方案,既具体又合实际。
梳理清楚其中可行性,顾远山提笔蘸墨,以工整小楷将脑中思路铺陈于卷上:
本县田畴广布,然灌溉多仰天雨,每遇亢旱,则苗枯穗瘪,农桑凋敝。
今欲兴修水利,以解民困、丰仓廪,然资费殚薄、人力难调,实为梗阻。
谨陈三策,务求实可行,以纾此患。
一、筹资费:分途取给,不专恃官银资费之筹,当循“量入为出、多途共济”之则。
其一,取县库常平仓廪银三分之一为正款,此银本为备荒而设,今修水利亦为固本之举,合于规制。
其二,劝谕乡绅富户捐输,许以县衙立“善政碑”,书其名氏,显扬于乡,又免其次年杂役之半,诱之乐从。
其三,行“以工代赈”之法,凡参与修渠者,每日给粟二升、钱五文,既解贫者饥困,又集劳作之力,一举两得。
三途并行,可避“专赖官银而不足”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