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枪自古以来便是权贵的象征,尤其军火世家,据称,不少富豪和独裁者都收藏了镀金枪械。当然,其中不乏命丧于此之辈,故黄金枪也有不吉利的象征。但这并不妨碍权贵们大肆收集。且不论这种武器杀伤性如何,它的存在即远超一般枪械——即便黄金质地柔软,密度高,于实战而言几乎无用,加之反光导致的隐蔽性差,可它的存在即为权力与财富。
作为「秘器」存在的「黄金枪」,更是如此。
而且是全世界仅此一把的,带有「戒律」力量的对言论裁决之枪。
此刻它就那么明晃晃地指着元初弦的后背。
元初弦慢慢举起双手,转过身去。
“抱歉,”她试图解释,“我不是有意打扰……”
“能找到这个地方,你也算是非同寻常了。”老太太冷哼一声,“说吧,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一滴冷汗从元初弦的额上滑落,她有种感觉,自己如果在这个时候说谎,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惨痛的。
“我……我是元初弦,南家人派我来的。”
“南家?”老太太愕然,“我不是早跟他们断绝联系了吗?”
元初弦注意到,她没有放下那把黄金枪。
“无、无论如何,用这个指着我似乎有点不太好。”元初弦试图和老太太讲道理,她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才会不让老太太手抖开枪。
“这里面没有子弹。”老太太看了她一眼,元初弦分明感觉到她眼中的冰冷与怀疑。“说吧,你来这里干什么?”
“找张钊法官……”元初弦有些畏惧地看着枪口,“我真的不是什么坏人,如果打扰到您休息真的很对不起。”
老太太收起枪:“我就是张钊,滚吧,离开这里。”
她只能迅速地狼狈离开,即使不回头看她也知道,张钊在盯着她的背影。
走出工作室差不多十里地远,空气中那种压迫的感觉才渐渐减少,「戒律」的规则甚至强过了领域,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元初弦不由得感到一阵棘手,南清并未跟她提及,张钊是个年逾半百的老太,也没有提到她和家族之间还有一段恩怨情仇。
看样子,这尊大佛不太好请出山。
她能明确地感受到,对方的灵力量分明在她之下,能造成方才那种压迫感的,想必是她手上的那把「戒律」黄金枪。
「秘器」的棘手之处在于,普通人也能够借助「秘器」的力量对高等阶者造成威胁,何况张钊也并非普通人,是至少“伍”以上的灵能者。
难怪南清特地强调这把枪,想来大概是有别的用途。
但「戒律」在张钊手中,且张钊似与南家有一定纠葛,久远到元初弦还未进南家之时,便已发生。这才会拜托身为局外者的自己来和张钊谈判。
南流景自然不行,身为南家少主,他出现在此处显然有些不合时宜。
元初弦捏了捏眉心。思绪依旧有些混乱,她得理一理。
天色似乎渐渐黯淡了,一大片乌云晃悠着飘过巷子的上空,如同浮空的堡垒,只稍微泄出一点金色的阳光。
南流景正巧打电话过来,她接通,“查到了,申请人叫……赫卡忒乐队,好像是个最近流行起来的小众乐队。”
“我知道了。”元初弦捂着话筒,走到离集市更远一些的地方,躲在公共厕所的门口打电话,污浊的臭味熏得她有些难受,“我见到张钊了。”
“怎么说?”南流景显然来了兴致,“她愿意帮我们吗?”
“不愿意,她让我滚。”元初弦蹙眉,“先回酒店吧,之后详谈。”
“行。”南流景笑,“我感觉上虞还蛮好玩的,有点不想走了。”
“……”元初弦放下手机,挂断了电话。
来工作的和来玩的,心态果然就是不一样。
她从躲避的窄小巷道中走出,一个瘦高的青年擦肩而过,他戴着黑色的口罩,扣着一顶鸭舌帽,这样怪异的打扮,让元初弦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是没见过的人。
元初弦收回视线,继续向前走着。
丝毫没有察觉青年探究的目光。
-
白日转瞬即逝,夜色低垂,男人走在一处不起眼的胡同里,脸上带着倦色。
上虞历史悠久,这样的胡同随处可见,大城市的灯烛辉煌、雕阑玉砌之下,是阴沉凄黯的平凡窄巷,所有的瑰丽雄伟,不过踩着数以千计的蝼蚁血汗建造而成。工蚁们辛勤劳作,才有金灿灿的蜜糖进贡蚁后,而他们获得的财富,是一只普通工蚁一辈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显而易见,男人便是一只工蚁,结束了一天的辛劳,现在的他只想快速回家,好好休息一会。
家里还有女儿和妻子在等着自己吃晚饭,他想,步履轻快了几分。
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个戴黑色兜帽的高瘦身影,看不出那人的性别,长长的影子拖在水泥地面上,骤然放大,像某种骇人的怪物。
不知为何,男人格外不喜这个青年,他手心有些出汗,低下头,快速从那个影子的旁边走过。
忽然他听到令人牙酸的、密集的沙沙声响,像微小的牙齿在啃啮着地面,似乎是从离自己很近的地方传来的。脚旁忽然出现密集的蚂蚁和蜈蚣,它们并列爬行,急匆匆地像是在跑路。
男人感到很疑惑,蚂蚁和蜈蚣居然没有相互攻击,如此和谐地一同赶路。
他认得这种蚂蚁,叫做红火蚁,是一种入侵物种。之前在新闻里看过,有人在路边休息时被红火蚁蛰伤,十几分钟内便出现头晕恶心,甚至呕吐的症状,送往医院后,经过数个小时的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小心翼翼地等着这群虫蚁离去,被蛰一下医药费可不低,自己的家庭可承担不起如此昂贵的手术费。尤其还有可能的误工,更是雪上加霜。
红火蚁的攻击性很强,为什么和蜈蚣一同赶路?他仍有一些不解。
唯一的可能,就是附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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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动物存在。
男人想到这一点时,缓慢地打了一个寒噤。
不知从何时起,匆忙蠕动的虫潮消失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混合了糜烂蘑菇和铁锈的难以名状的腥气,有点像泥土的味道,但更加令人反胃。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带着黑色兜帽的身影不见了,仿佛溶于夜色般,彻彻底底消失,连一点痕迹都未曾留下。
男人有些害怕,他向前走着,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身后似乎传来很强劲的风声,他下意识地奔跑起来。
夜空中响起一声尖啸,男人消失在地面上。
一只鞋落在原地,蚂蚁们试探了一下,便争先恐后地涌入内部,它们喜欢潮湿晦暗的地方,或许这能成为它们的新窝。
不远处,女人擦了擦额角细细密密的汗珠,明明只是春天,她却觉得很是闷热,白色的汗衫黏着后背,一片冰凉。她把窗户打开,风扇也一同开启,企图让风吹干不断流淌的汗珠。
她的身后,尚且年幼的女儿正看着电视,天真地问母亲,“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
“快了,快了。”女人挤出一个艰难的笑,“等妈妈洗完碗,你下楼去扔垃圾,就差不多了。”
“哦。”女孩蹦蹦跳跳地关掉电视,主动来陪妈妈做家务。
静寂的一夜过去,天空渐渐泛白的时候,便是清洁工们工作的时间。他们三五成行,打扫着方才歇息的城市。
夜场已然结束,现在是属于白昼的时间。时间有限,他们需要在这来之不易的幕间休息内清扫好舞台。
他们戴着口罩,拿着巨大的扫帚,缓慢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最近雨水多,路面垃圾自然也多。
广场中央似乎躺着一个人,他们也见惯不怪了,上虞的闹市区最不缺的就是喝醉酒的男人,要么寻欢作乐,要么仕途不顺,简而言之,一个月里捡十到二十个男人去派出.所醒酒,并不是什么难事。
“今天气温有点热啊。”其中一个清洁工说。
“对啊,这么早就开始热了,今年气候真有点异常。”
忽然有人发出一声尖叫,他们的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声响传出的位置,新来的清洁工向后跌坐在地上,惊恐地四肢并用,向后躲去。
“大惊小怪。”一个略显老成的清洁工笑,“不就是醉酒的人么,有什么好怕的……”
他走上前去,待他看清眼前发生的一切,笑容早已凝在脸上。
那不是人,而是人的半截身体。
确切来说,他没有下半身,只有上半身。
男人的表情惊恐,手大咧咧地向前伸着,仿佛想要翱翔一般舒展四肢,尸体已然僵化了,蚂蚁在他的身体里攒动,从他的眼奁爬入,再从鼻腔爬出。眼球被虫蚁咬啮,破碎得不成样子,里面黑漆漆的,不是眼瞳,有点像某种甲虫,缓慢挪动着身子,地面上似乎有金属的痕迹,黏合在水边,反射着彩虹样眩目的光。
没有一种迹象不表明,男人已死去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