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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旧疾

作者:清旷舟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嗯。”芈完很轻地应了一声。


    他伸手缓缓拢住了漆几上那只盛了温水的漆耳杯,好像可以借此汲取些微暖意似的——


    “我的母亲,是秦国宗室之女。秦楚不睦,父王又沉湎声色……她身为王后,日子十分艰难。”


    少年指尖摩挲着髹漆的杯身,声音低而平静:“所以,我出生时,听说连满殿宫人都跟着喜极而泣,以为苦日子总算熬到了头。不料——”


    不料,这孩子是个胎里带病、先天不足的药罐子。


    他缓了缓,才又开了口:“因为一直生病,我很小的时候,她护我护得几乎过了头……恨不得抱在怀里一刻不撒手,从食水到衣物,事事亲为,断不许旁人插手,成日疑心整个楚宫的人都在图谋害了她的儿子。”


    所以,他只和她一个人亲近,极其认生,胆子小到外间一点儿风吹草动便被吓哭,可连哭都弱声弱气,到三岁上还不会走路。


    “直到,年纪比我小的王弟们都开始礼仪周全地跟着父王出席宫宴时,她才觉察出,自家儿子似乎被……养废了。从此,便有些矫枉过正。”


    少年伸手覆住了半边杯口,略微偏头,目光无意识地落向了窗外……


    “你身子弱,骑射这些便不指望了,可宫规礼仪,诗书术算之类总不费什么力气罢?明日我便请了子师来教你,片刻都不许偷懒!不然——阿母就不要你了!”


    女子有些尖利的嗓音刺入耳膜,“不要你了”几个字,吓得紧紧拽着她裙角的幼童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从小,他就只和阿母一个人亲近,对她的依赖远远超过同龄的幼童。他小小的世界只装了她一个,连自己都只是她的附庸。阿母“不要”他了,对自幼病弱胆怯的孩子而言,是世上最最可怕的事情。


    ——渐渐地,她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擅长利用,很快就成了对付儿子的撒手锏,并随着他一天天长大,变本加厉。


    五岁,“继续跪着!今日练不熟稽首礼,阿母就不要你了”……


    六岁,“继续念!辰时背不下这一张《算经》,阿母就不要你了”……


    七岁,“敢打瞌睡?!晚间还默不出这一卷《虞书》,阿母就不要你了”……


    小小的孩子体质孱弱,其实根本负荷不起这样昼以继夜,甚至偶尔不许吃饭、不许睡觉的生活……所以,原本勉强控制的病情日益恶化。


    但,他一次也不敢教她失望。


    每回,不管怎样超出年纪与能力的“课业”任务,小小的孩子都会拼了命完成,直到母亲满意为止。以至,六岁就习惯了犯困时便狠咬齿关,生生将舌尖咬出血来……然后,靠那点极尖锐的刺痛,和后续伤口绵绵不断被触碰的蜇痛,勉力支撑着不在她面前睡着。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暗无天日,一直熬到了九岁上。


    “我九岁那年的腊日节,宫中照例要举行岁终大祭。阿母煞费苦心,筹划了一月有余,请黄歇代笔写了一篇祭词,洋洋五千余言,令我分毫不差地背熟。满心殷切地盼着,我能在父王与诸位公卿面前一鸣惊人。”


    小花妖听到这儿,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于是目光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


    少年终于伸手完全覆住了杯口,声音静而缓:“不料那天逢了大雪,我陡然病发,晕倒在了祭坛上。”


    隆冬腊月,滴水成冰的天气里,他却遵从母亲的安排,为了不显得那么弱不禁风,只和旁人一样穿着单薄的曲裾深衣,立在砭骨的北风中。


    漫天朔雪,在祭坛边冻了快两个时辰后,才终于轮到他上前祝祭。九岁的孩子早已唇角乌青,浑身僵冷,才哆哆嗦嗦开了口,就浑身脱力径直向下倒去,失去意识前,他用仅剩的一点点力气地看向了母亲的方向。


    ——望子成龙的父母,只需一记绝望中透着嫌恶的眼神,便足以击垮这世上绝大多数脆弱的孩子。


    “从那以后,阿母终于迷途知返,不想被我这个不成材的废物拖累了。”


    他的阿母,终于真的不要他了。


    少年自漫长的追忆中回了神,语气透着一点刻意的散漫和罕见的刻薄:“这几年间她遍召名医,一心想给我添个胞弟……却至今也未能偿愿,恐怕是要憾恨终身了呢。”


    室中静极,落针可辨。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出生之时就夭折,会不会好一些?”


    漫长的沉默之后,少年终于开了口,右手仍是紧紧扣着那只漆耳杯,指节发白,声音轻得有些像梦呓。


    如果那样,父王会伤心痛失长子,母后怕更是悲痛欲绝。然后,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他们会一次次地虚妄地假设,如果这个孩子活着会是怎样怎样的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甚至,拿着这个虚妄的设想,来做训诫弟弟们的榜样。


    ——只有在纯白无辜的年纪里死去的孩子,才是父母心里最完美的孩子。


    室中又静了一会儿。


    少年终于侧过头来,与小女孩儿四目相对,两相默然。他并没有说话,但她却懂了——


    其实,我同你一样,一直也只有自己一个人啊。


    ……


    几日后,黄歇复命,寻觅半载,终于访得一位精通堪舆之术,且修为高深的老方士。


    “禀太子,依地势风水而观,此宅乃是一个聚灵之阵,其间极宜蕴养妖物……尤其草木之类的灵魅。”


    前院正堂中,一个麻衣布履的鹤发老翁,立在芈完下首,眼角余光遥遥眺向小池塘的方向,苍老的嗓音微微透着沉嗡——


    “依老朽拙见,樗里先师当年营建此宅,大约……为求长生。”


    其实,因为这座府邸前任主人的传奇事迹,以及宅中寸草不生的蹊跷,樗里先生逝后不久,秦王嬴稷曾先后募集了许多民间异人前来探查——“长生”二字,足令这世上绝大多数人趋之若鹜,连以睿智果决著称的当今秦王都不能免俗。


    只可惜,前赴后继的方士们几乎将此间掘地三尺,却未寻到一丝妖类的踪迹,久而久之,秦王也只得熄了心思。


    “长生?”楚太子闻言,果然也神色一顿。


    老方士自然晓得这少年太子一身药石罔效的旧疾,所以解释得仔细:“草木精灵,钟毓天地灵气,身体发肤皆是天材地宝。”


    “食其妖魄,可得长生。”


    楚太子闻言,良久也未应声。


    半晌后,老方士忖度着开了口:“虽则樗里先师已弃世多年,当年内情无从得知——但,太子若想探知此间是否有妖,甚至狩捕那妖物,老朽不才,愿勉力一试。”


    少年只是静静眺向灵池的方向,并不言语。


    老方士却像是极想抓住这希望微茫的一线契机,循循劝诱:“此事毋须太子费心,老朽一手布置便是。成败在天,生死由命,只需向太子借取一物——”


    楚太子闻言,神色一顿,有些疑惑。


    “太子冠服组绶上那颗佩珠。”


    *


    五月初五,清晨,太子府内院侧室。


    “芈完,这是在做什么呀?”


    天光破晓,小花妖带着一身清晨的露水气息从糊绮的菱格长窗钻了进来,看着少年好奇道。


    窗下,月白色曲裾深衣的少年跽坐在竹簟上,正将手中赤、青、黄、白、黑色的五根缯丝仔细搓合,捻成一条鲜亮的五色丝缕。


    “这是楚地的习俗。五月是阴阳交争之月,病疾多发,所以要用缯丝合成五色彩缕给小儿系在腕上,作辟邪之用,唤作‘长命缕’。”


    他一边温声答话,一边低头继续着手上细致的活计,缯丝捻罢,抬手取过了漆奁内一颗雀卵大小的润白珠子,穿过彩缕,选了个合适的长度绾结缀在了丝绳尾端。


    “手伸过来。”手上的活计终于完工,少年抬起眼来冲身旁的小花妖道,“我替你结上。”


    “咦?给我的?”小花妖惊讶地瞪大了眼,目光从他脸上移到了那根五色缕上……等等,这颗珠子,看着有些眼熟。


    “这……是你冠服组绶的那颗珠子?”


    那颗珠子很特别,颜色并不像寻常白玉那样晶莹明剔,而是那种经过了若干年岁月磨砺后透出的古拙沉敛的润白,份量也比普通的玉石沉了许多……据说,是楚国王族世代相承的古物。


    “嗯,上回我见你看了它好一会儿,想必颇合眼缘。你一惯喜欢漂亮可心的小玩意,我这儿最好的珠子就数这颗了。”


    少年眼角略略一弯,笑意浅暖。


    他轻轻捋起小花妖的衣袖,执了那五色彩缕在她纤白的右腕上绕了一匝,绾了个精致的绳结:“好了。”


    “呀!好漂亮!”蓼萧神色雀跃,迫不及待地抬起自己的右腕伸到了窗隙下,透户而入的一缕阳光打在润白的珠身上,泛出一层凡人看不见的淡青色光晕。而五色缕中,那根赤色的缯丝殷红如血,正好环住了她腕间命脉……


    【腊日节】就是现在的腊八节,当时要大腊祭祖,十分隆重。


    【只有在纯白无辜的年纪里死去的孩子,才是完美的孩子。】


    这个观点出自马赛尔·卢弗的《破解儿童身体语言的密码》,我截这一段给大家看(原文太长,中间删了几句):“家长无微不至地关心自己生病的孩子,这种关心还反映出对孩子今后的发展及前途的忧虑。但这其中还有另外一层含义:这孩子假如不生病的话,肯定能获得成功,正像家长所期望的那样。他也可能成为最理想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在现实中是绝不会有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的疾病让家长保留着他们的梦想。一个孩子,虽然大家都喜欢他,可他肯定不如想像中的孩子那么优秀。家人有时会觉得他真的让人厌烦。要是不常见他,家人会在梦中惦念着他,会想起他惹人喜爱的地方。要是他真的去世了,他就完全成为理想中的孩子了。”


    当年学生时代看这本书时,读至此处毛骨悚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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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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