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很快就走到了第十五天这一步,他要辞别了,临走前,他送了她一把弯弓,这是他花了十五个夜晚做出来的,上面刻有一整只含苞待放的荷花,根茎有些奇特,暗藏玄机似的。她试着拉了一把,这根弦有力却又柔和,丝毫不像其他弦一样,稍不注意就能划伤手指,或在手上留下一道久久难消的红痕。
她收下了,她去衣铺给他挑了一件黑衣,他临走前穿上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带走。
一身穿黑服,扎着高马尾的少年站在门口,站在少女的面前,他很高,她明明只到他的胸前,可他更像一个低到尘埃里的人,像公主的侍卫,时时刻刻等着公主发落。
他除了皮肤是白的,其他一切都是黑的,他长长的发带,他的配剑,还有他的身份……
她心里早就猜想过,他被劫匪所伤很可能是假的,至于真相,若在刚遇见他时她还想追问,现在,她不想问了。
她嘴角上扬,对他说:“你一定要对你的心仪之人好,毕竟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心仪的人呢?”
他面露愧疚之色,不知如何回应。
她开怀大笑:“你放心吧,我不是缠绵多情的人,你不愿与我在一起,我不强求,没见你之前,你走了后,我还是我。”
仆从牵了一匹黑马来,她接过缰绳,对他说:“你不愿带走什么,但也不能徒步走带你的家乡吧,一匹马,能祝你早日回到家乡。”
他没回应,是她强行把缰绳送他手里,他才应下的。
她让他快上马,说自己要回去吃饭了,别让他耽误时间,他才上了马,跑到了转角处又停下来,最后一次“窥探”那个救他性命的金枝玉叶的女孩。
她依旧站在门前,看到他消失在墙角,她依旧没走,远远往他离去的方向看着,似乎他还没走。
她转身离开了,躲在墙角的他带着无尽的歉意策马而去了。
时间很快到了两年后,她已有十八岁了,可没有谈婚论嫁,这两年来,没有一个男子能像他一样入得了她的眼,的确,人的一生能遇到几个心仪的人呢?
八月十三日的清晨,爹从外面带回一个人,很像他,不只能说穿着打扮很像他,黑衣服黑剑黑发带。
穿着如此相似,可她依然能一眼看出那不是他,尽管是一个背影。
他很恭敬,说自己叫顾忘愁。爹说他昨日遇到了劫匪,是这位少侠救了他,他要把女儿嫁给他。
就因为他救了爹,爹就要把女儿嫁出去吗?
怒气涌上心头,可她又立刻平静下来。她居然应允了。别人都把婚姻看作人生大事,她之前也是的,若是和他缔结连理,那定是一件大事,至于和旁人,都不是什么大事了。
傍晚的晚霞很美,她小酌一杯,独坐院中欣赏。顾忘愁走过来,他一脸的歉意,一副有苦难言的模样。
“有什么事直说。”她酌了一杯清酒,眼睛依旧望着天边一抹烟霞。
“沈姑娘,其实知府大人不是我救的,我本来是想骗你的,可我一看到你的眼睛,我不忍心骗你,所以我想了许久,决定还是把真想告诉你。”
她困惑地看了他一眼,他说,他赶到的时候劫匪已经被杀得差不多了,他只看到草丛中一个身影,去追剩下的几个劫匪去了。当时沈知府昏迷在地,他恰好路过,沈知府以为是他救的自己,说一定要请他到家吃顿饭,他拒绝不过,只能跟来。
所以,他不过是捡漏了而已。
她神色不变,依旧是一副让人看不透的样子:“我知道了。”
“你不生气?”
“我何必因你而生气。”
他一时语塞,悻悻地回去了。
中秋节那天,顾忘愁说要和她培养感情,邀她一起去观花灯,说自己有个老朋友也要到这里,凑巧与他会一会。
两年很久,让以往人烟缭草的明月湖也开始变得热闹了,湖旁的小山坡没了,变成了一个繁华的街市,可她却觉得比以前还要凄清。
许多男女都手牵着手来到了河边,虔诚地把花灯放进水里,然后双手合十,祈祷这份姻缘回永远美满下去。她没有那样做,只平淡着看着一切,眼中没有期望,没有渴求。
顾忘愁递给她一盏花灯,她接过,走到了一个人少之处,静默地把花灯放进水里,静静地看着它漂向远处。顾忘愁则跟在她的身后。
抬头一瞬,她看到了不远处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正在湖边把一盏花灯送入河中。
白皮肤,高马尾,黑衣服黑剑黑发带,这个身影在他脑海中浮现无数回了,这次终于到了她的面前。
是他!
她跑过去,像是在两年前一样,在明月湖边缘奔跑,不过心情是截然不同的。
“萧客舟!”她气喘呼呼,满头大汗地站在那个人身后,带着无比期待与激动的心情。
他回头,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看清是他后,眼神变得心安起来,像是圆了某种梦。
她的心情与方才截然不同:“你不是回家乡了吗?怎么又来到了这里?”
“我来这里……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她没追问下去,只说:“你性格一点没变,跟之前一样。”
顾忘愁追了上来,喘着粗气:“沈姑娘,你跑得好快啊。”他的目光移向了萧客舟,又看看沈之微,手指来回指着,嘴巴成了圆形,震惊道:“你俩认识啊?”
“莫非你们认识?”沈之微与萧客舟异口同声地答。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说不上话来,最后顾忘愁站出来对沈之微说:“我与客舟在一年前在江湖上认识了,我说的老朋友就是他。”他又面向萧客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刚和之微认识的,她是我的未婚妻。”
“你们二人怎么认识的啊?”顾忘愁又问。
二人像没听见他讲话一样,没人做出回应,他只在原地尴尬挠头。
“你有婚约了?什么时候的事?”他面上带笑,可眼神明明很苦涩。
“两日前,忘愁救我爹一命,我爹把我许配给了他。”
顾忘愁眯眼笑着:“呃……其实也不算我救的吧。”
“你心仪的姑娘呢?她没有来?”她问。
他垂眸苦涩地笑了笑:“我心仪的姑娘有心仪的人了。”
她顿时觉得心中像是被撒了一把极苦的药,狠狠地触及到她心上的味蕾,这是一种无比空落的苦,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装下的苦。
“好可惜,那那位姑娘过得幸福吗?”她又问。
“我希望她幸福,永生永世。”他道。
“过几天我就要成亲了,你还来吗?”
他强颜欢笑:“我有重事要做,若有时间,我必会喝杯你的喜酒。”
吉日到了,她穿上了世间最好看的衣服,化上最漂亮的妆容,两年前,她是含苞待放的荷花,如今荷花盛开,虽然开得美,却少了根茎一样,随时都可能凋零。
所有来祝贺她的亲朋好友,笑容都在他们脸上,红盖头下的脸上不知何时落了一滴泪珠。
他们拜了天地,拜了高堂,在夫妻对拜的时候,她并没有把腰弯下去,而是狠狠地低下头,“骗”过了在场的所有人。她的盖头被挑开了,她物色了堂外的一切,想要看看他有没有来。
他很高,人群中能一眼就看到的,可惜她没看到他。
夜里,她没有和顾忘愁一同度过洞房花烛夜,她喝醉了,偷偷跑去了外院,在外院中,她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依靠在窗棂前。
是他吗?
她跑过去看,可惜院中只有一轮独月挂在上空,窗棂下,空空如也。
院中,一人站在一月下,旁边的树叶在风中落了又落。
院外,一个身穿黑服的人如同一只灵活的黑猫一样,跳到了房顶上,他沿着房顶跑到了一个破庙中去,点了盏油灯,褪下黑服,露出结实白皙的肌肉,只是他的身上有太多疤痕了,大的小的深的浅的都有,像一块被匠人丢弃的,扔在外面历经风吹雨打留下无数残痕的羊脂玉。
这块羊脂玉此时血淋淋的——他的肩膀上有道很严重的伤。
他当然知道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可他在办完事情之后,已是深夜,他怎么能顶着这幅模样去见她呢,只好躲在窗棂般,远远地看一眼她。
他从衣服中摸出了一把精致的刀,小巧玲珑的,刀柄似是用玉石雕刻而成的荷花。这是他刚刚为她打造出来的,本想在今日送她,这下看来得等下次了。
他把刀从刀鞘中拔出,在手臂上划了一刀,鲜血染在刀上,在油灯之下,如同被红色的火焰灼烧那样,生出了灵性。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粗人,因为他不知道她有什么爱好,仅仅知道她喜欢荷花,所以送她的每一件礼物礼物上,都会刻上荷花。
送她一把刀,起码能在她危险的时候起到防身的作用。
他把刀上的血擦干净,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刀鞘中。
月下与油灯旁,她和他,都是孤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