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苦还是学习苦,十几岁的我肯定不能体会生活苦,四十几岁的我就完全理解了生活的苦。甚至已经觉得超越了我原生的阴影,我以前少时常常想结束人生,稚嫩的脸上满是愁苦与凄慌,现在想来有什么呢?不就没人爱我么?不就是爱我的人都是假的么?我自己爱自己就好了呀。那么大的难题对我快年过半百的人来说一点也不算什么。
其实也并不止没有学习没有把握住,人生中有很多次机会都没有把握住,人靠别人失去的何止是尊严。看到孩子在贫穷的家庭里承受着将来命运漂泊的压力,自己心如刀割,会后悔为什么会找一个这样的男人,跟他生下可怜的女儿来受苦。有些男人他是不配有孩子有老婆的,他只适合孤独终老。即使他的老婆不要彩礼,不要三金,连婚礼酒席都不要,他都永不满足,永远都能责怪到老婆。他的孩子什么都没有,好的学校,稳定的生活,一直跟着他到处漂泊,连好朋友都不能固定,他却还是将压力发泄到这样可怜的孩子身上。
记得四十一岁的那天晚上,天气炎热,风扇不知疲倦的转动着,从青春年少想到现实,不由得内心悲痛,那是我第一次感到后悔,后悔自己找了这么一个人,让自己的孩子承受痛苦。
我何必那么骄傲呢?我确实是领养的呀,我在他们家所有的人包括侄子侄女面前低一等那不是很正常的么?为什么总要去追求平等,何必呢。哥哥又不是我的亲哥哥,他们有什么义务要对我好呢?是我自己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是我自己认不清楚现实,还总是把感情寄托在他们一家人身上,却因为失望而心郁郁。
总是不由自主想太多前世今生,老师的声音响在耳边,赶紧收起心思听课,起码我现在就算吃的差点穿的差点,我还可以什么都不用管坐在教室里为自己的将来学习,这就够了。人不要太多负罪感,多为自己考虑会少很多痛苦。想想看自己是想用钱装扮自己而好嫁人呢?还是用钱来投资读书呢?这不用考虑了吧。
我的语文一直成绩不算拔尖,顶多是中等偏上,其实我后来的人生里,看事情看问题有了质的改变,对一些古文还有名人文章都看的更透彻了,这使我的语文水平就提高的非常快了。我最大的优势是我对文字的敏锐,我对文学是有点天赋的,共情能力很强,看最老的拍的板板正正的霸王别姬都能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泪流满面。但我的阅读理解能力还有语文基础知识都偏低,现在阅读理解是上去了,基础知识就是词语,诗词,还有一些文学知识,都还需要加强背诵。我把不会的知识点都记录在笔记本上,经常翻看背诵经常添加新的,慢慢的就会都掌握了。
我语文从里没有这样去扎扎实实的学过,我只有数学是一个知识都没有拉下的学了,因为数学属于我只要今天没学,那么我今天的知识点就不会,所以我不敢拉下。这也是我为什么数学那么容易捡起来的原因,英语的话也是跟数学一样的,单词跟背诵文章我是没有拉下的,只是语法学的一般。重生后发现只要留心英语课文句子,大量的熟练背诵,发现语法都是自然而然暗含在里面的。
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重新偷来时光,却不再有那时的凄凉,反而是信心满满,每天都充满兴趣。九十年代末两千年初,其实是人充满希望的一段时候,国家每年都有变化,家里也是一样,有楼房了,虽然是我哥哥的,有电话了,有闭路电视了,每年都会得到一些新的东西,觉得人生是欣欣向前的。
今天星期六,下午放假,星期一早自习再去学校。我穿着我唯一的一件棉袄,是白色的,下身还是鼓囊囊的牛仔裤,脚上是大头鞋,丑是丑点,但暖和。我现在整个人有种超脱这个时代的气质,不会因为穿着而尴尬,也不会因为贫穷而自卑。其实我家不穷,只是我穷。
“紫薇现在更漂亮啊,多温柔,小燕子叽叽喳喳又没内涵。”一个短头发到耳朵的长相清秀的女孩说,那是我们班的徐亚,
“紫薇整天哭哭啼啼的,多烦人啊,小燕子多好,开朗活泼,看到就开心。”一个扎着马尾巴,有点长脸的女孩反驳到。她是教师子女,人也特别大方开朗,身上总有一股肥皂的清香。
两个人都各持己见,谁也不认同谁。
金珍珍走过来问我:“你呢,你喜欢哪个?”我有点愣住了,现在正是还珠格格第二部重播的时候,大家又开始追起来。我知道四五十岁的紫薇,做了导演,出品了很多有深度有品质的剧,知道同样年龄的小燕子其实是学霸,考了博士,导了电影,谈话言之有物,人也特别有思想。我喜欢谁?但那时又出了很多新代明星,前浪推后浪,已经辗转好几代了,我自然早已不再像少女时那样上瘾了。
“我觉得紫薇外柔内刚,是整个团队的主心骨,小燕子侠义心肠虽然没有文化但机灵,脑子灵光,是整个团队的灵魂,我觉得她们两个缺一不可,都非常优秀,各有魅力。”我认真的说。金珍珍一脸意外的看着我,哇了一声:“你说的真有道理,好新鲜的看法,我身边所有人都在比较两人,不是看低小燕子,就是鄙视紫薇,从来没有听过有人夸奖两人的。”我心虚的笑笑,其实我那个时候也是如此,只是后来的社会风气已经很少去在都优秀的女性之间去特意比较,我也自然潜移默化的受影响。
“好了,走了,下个星期见了。”
我背着书包冲她摆摆手,我要骑自行车,她是不需要的,她就在学校旁边住公寓楼。
刚打开车锁,有个男生叫我,我抬头一看,是李超。我现在看他跟看一个十五岁的小孩一样,自然没有啥心结了。
我微笑:“哎,什么事啊?”
他面色如常的说:“我们数学留的什么作业啊,你能帮我看看么?”
作业?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作业呢?一把年纪的我当然看得出他的别有用意。
“好,等下我给你找找看。”
我推出来车子,走到他身边,他也不用骑车,因为他家就在镇上,并不远。他这时还很矮,跟我一样高,我也只有一米五九。我当年初三复读了一年,偶尔听到以前的同学说他后来长得很高,窜了两窜。
他杏仁一样的眼睛假装不经意的看着我,在我脸上上下看了两眼,可能感觉我面色如常,就没有说话。我看着他的眼睛说:“你应该没有忘记作业吧?”他眼睛里闪过一丝羞赧:“我看你有段时间状态不太好,学习有点没有精力。”他停了一会儿没有接着说,我也默默的推着自行车往前走,等着,旁边有同学络绎不绝的穿过我俩,还看到同班好友冲着我俩大有深意的笑着骑车远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有点低声说:“我其实没有不想跟你做同桌,我是怕自己容易分散精力,跟你坐一起总是不能集中精力,总会想动一动你。”
“我理解。”我接话道,“我们确实不适合再坐在一起,会影响学习,我确实前一阵子有些受到这件事的干扰,一时调整不过来,现在已经没事了。我们还是要把自己作为学生的本职工作做好。”
他有些触动的看着我:“那我们还是朋友吧?”
“当然,你想什么呢?啥事没有,放心。”我安慰他。毕竟我四十多了,怎么能欺负一个小男孩。
“行,那我走了,要错过中午饭了。”他如释重负的摆摆手快步走了。
我骑上自己那叮叮咣的自行车,这还是我大嫂结婚的时候的嫁妆呢,已经十年了吧,以前总是自卑这辆车的响声。哎,青春期的少女真的敏感多思。任何的情绪的波动都能瞬间打破自己一平如水的心态,自己还并无所觉。
这个李超,我初一跟他就同班,那时我是非常不起眼的,比现在更加潦草。有次我村上有个朋友在别的班向我借字典,我没有,但记得他有,就想着向他借,他当时个子小小的,觉得应该也不会难说话。我鼓起勇气,故作轻松的带着朋友去跟他说:“李超,你字典能借我用一下么?”他看了我一眼,就说了两个字:“不借。”我当时直接傻眼,脸都有点红了,朋友看看他又看看我,我当时靠着一股气撑着站在那里。他可能是稍微有了那么一点恻隐之心,就又解释了一句:“我一般是不借字典给人家的,因为借过,还回来时被书页弄得很不堪。”我如同落水之人拽到了绳索,内心大嘘一口气,赶紧说:“哦,原来这样啊。”
从此再也不敢惹他。
后来初二没有分在一起。
初三又分在了一个班,就直接分成了同桌,因为我的成绩初二下学期就进了全级前70。虽然我勤勤恳恳学习,但一直都并不算出头,就中等。他学习很好,当时我跟他坐在了班里正中间第二排。是班主任特别看中我,特别关照我,其实我也倒还没有那么优秀。
我跟他坐一起后,他经常爱跟我玩,有时候上课我正在写练习,他会停下笔,然后看看我,就会跟我捣乱,动动我的椅子之类的。他可能都已经忘了当初不借给我字典的事,他这时不说字典了,他的笔都是我想用说一声都可以拿来用,他的书我想看就可以拿来看,他的作业我想抄就可以拿来抄。我现在想想,我对他的主动接近会心情有所起伏,也跟当时那次借字典的事有很大关系,那时我被伤到了,所以会对他的接近内心产生一种很强的愉悦心情,觉得自己被接纳,其实并无关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