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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合奏

作者:杳数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周六清晨,陆听厌被一阵刺耳的铃声惊醒。


    他摸索着按掉手机闹钟,眯眼看向窗外——天刚蒙蒙亮,远不到他平时起床的时间。


    “见鬼...”他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想起昨天和外公的约定。


    阁楼角落里,那套珍珠白鼓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泽。


    十分钟后,陆听厌叼着吐司推开老宅后院的木门。


    晨露打湿了他的帆布鞋,远处谷仓的轮廓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外公已经在那里等着,手里拿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


    “迟到了三分钟。”外公递给他一杯。


    陆听厌接过咖啡,烫得差点脱手:“这才几点?方迟让他们不可能这么早来。”


    “不是等他们。”外公推开谷仓的门,灰尘在阳光中飞舞,“是给你看这个。”


    陆听厌跟着走进去,呛得直咳嗽。


    当灰尘散去,他瞪大了眼睛——谷仓中央摆着一套完整的音响设备,周围是几把椅子和乐谱架。


    墙上钉着吸音棉,角落里甚至有个简易调音台。


    “这...什么时候...”


    “我退休后慢慢弄的。”外公轻抚调音台,“本来想找几个老伙计玩玩,可惜...”他没说下去,转而指向一堆盖着防尘布的箱子,“那些是线材和麦克风,应该还能用。”


    陆听厌掀开防尘布,发现不仅有设备,还有几箱黑胶唱片和磁带。


    他随手抽出一张——封面上是一个年轻乐队的合影,主唱赫然是年轻时的外公,而吉他手...


    陆听厌眯起眼睛,那人眉眼间竟有几分像方迟让。


    “这是...”


    “三十五年前的事了。”外公拿回唱片,语气突然严肃,“听厌,组乐队不是玩游戏,会有冲突,有分歧,甚至...”


    “甚至打架解散?”陆听厌挑眉。


    外公深深看了他一眼:“甚至发现自己不如想象的那么了解自己。”


    陆听厌正想追问,谷仓的门被推开了。


    林小鹿蹦蹦跳跳地进来,身后跟着打着哈欠的周毅,最后是抱着书的方迟让。


    “哇!”林小鹿惊呼,“这地方太酷了!”


    周毅已经直奔角落里的一套鼓,两眼放光:“这...这是珍珠Export系列!我爸念叨了一辈子都买不起!”


    方迟让环顾四周,目光在外公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走到陆听厌身边:“你家的?”


    “我外公的。”陆听厌注意到方迟让眼下淡淡的青色,“你没睡好?”


    方迟让没有回答,而是走向那堆设备:“调音台需要更新,麦克风勉强能用,音箱...”


    “音箱怎么了?”陆听厌跟过去。


    “太老了。”方迟让轻触音箱网罩,“高频会有杂音。”


    外公惊讶地看着方迟让:“你懂音响?”


    “我爸...”方迟让顿了顿,“以前在音响店工作。”


    林小鹿已经兴奋地爬上键盘椅:“谁会教键盘?我可是一窍不通!”


    “我可以。”外公突然说,“我教了三十年钢琴。”


    陆听厌惊讶地看着外公——他从未提过这件事。


    就这样,在晨光中的谷仓里,“逆光乐队”开始了第一次排练。


    外公负责指导林小鹿基础键盘,周毅调试鼓组,陆听厌和方迟让则负责整理音响设备。


    “你外公很厉害。”方迟让低声说,手里熟练地连接着效果器,“省艺校的音乐教授,带出过不少专业乐手。”


    陆听厌停下手中的活:“你怎么知道?”


    方迟让似乎意识到说漏了嘴,抿了抿唇:“...镇上人都知道。”


    陆听厌正想追问,林小鹿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她按到了合成器的demo键,一段震耳欲聋的电子音效充满整个谷仓。


    周毅大笑着加入了一段鼓点,场面顿时乱成一团。


    “安静!”方迟让提高声音。


    出乎陆听厌意料,所有人都立刻停了下来。


    方迟让拿出一沓纸:“我整理了几首适合初学者的曲子。”他分发给每个人,“先从简单的开始。”


    陆听厌看着自己那份——皇后乐队的《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吉他部分被简化过,但保留了核心riff。


    “这太简单了吧?”周毅皱眉。


    “先合一遍再说。”方迟让站到麦克风前,调整高度。


    陆听厌插上吉他,拨动琴弦。


    音响立刻发出刺耳的啸叫,所有人都捂住耳朵。


    “白痴。”方迟让绕过调音台,几下调整消除了啸叫,“现在试试。”


    陆听厌再次拨弦,这次声音干净清晰。


    他忍不住多看方迟让一眼。


    ——这家伙到底还会多少东西?


    “一、二、三、四!”周毅敲鼓棒计数。


    音乐响起的一刻,陆听厌就知道这将是一场灾难。


    ——林小鹿完全跟不上节奏,周毅打得过于兴奋,他自己弹错了好几个音。


    唯一稳定的是方迟让的歌声,即使在这样混乱的伴奏下依然完美地保持着音准和节奏。


    两分钟后,方迟让喊了停。


    “太糟了。”他直言不讳,“周毅,你抢拍了,林小鹿,先只弹左手部分。陆听厌...”


    “我知道,我错了三个音。”陆听厌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再来。”


    他们又试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好,但离方迟让的标准显然还差得远。


    陆听厌的耐心逐渐耗尽。


    ——他习惯了独自演奏,不需要配合任何人。


    “休息十分钟。”方迟让最终宣布。


    林小鹿如释重负地瘫在椅子上:“我手指要抽筋了!”


    周毅跑去检查他的鼓,陆听厌则走到谷仓外透气。


    五月的阳光已经有些灼人,他靠在墙上,点燃一支烟。


    ——这是他在城里养成的习惯,虽然外公不知道。


    “给我一支。”


    陆听厌转头,看到方迟让站在身旁。


    阳光下,他能清晰地看到对方睫毛投下的阴影和鼻梁上几颗淡淡的雀斑。


    “你也抽烟?”陆听厌递过烟盒。


    “偶尔。”方迟让熟练地点燃,吐出一口烟雾,“压力大的时候。”


    两人沉默地抽着烟。


    远处传来鸟鸣和风吹过麦田的声音。


    “你为什么答应组乐队?”陆听厌突然问,“别说是因为钱。”


    方迟让看着远方:“你为什么打架?别说是因为别人骂你。”


    陆听厌噎住了。


    他们都知道对方在回避什么,但谁都没有继续追问。


    “再来一次吧。”方迟让掐灭烟,“这次试试即兴演奏。”


    “即兴?”陆听厌挑眉,“林小鹿连谱子都认不全。”


    “相信我。”方迟让转身走回谷仓,背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清晰。


    再次集合后,方迟让给出了简单指示:“周毅,保持基础节奏,林小鹿,只弹C和G两个和弦。陆听厌...”他顿了顿,“你自由发挥。”


    “那你呢?”陆听厌问。


    方迟让嘴角微扬:“跟上你就知道了。”


    周毅开始敲击稳定的四拍节奏,林小鹿小心翼翼地按下和弦。


    陆听厌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手指在琴弦上自由游走。


    他弹的是一段从未示人的旋律,灵感来自那个翻墙的早晨。


    ——阳光、梧桐叶,和一个意外相遇的影子。


    音乐流淌而出,陆听厌几乎忘记了其他人的存在。


    直到方迟让的歌声加入,他才猛然睁开眼睛。


    方迟让没有唱任何歌词,只是用“啊”声即兴演绎着旋律,却完美地契合了陆听厌的每一个转折。


    他们的音乐在空中交织,像两股溪流汇入同一条河流。


    林小鹿和周毅的伴奏虽然简单,却构成了稳固的基础。


    陆听厌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


    ——他的音乐第一次被另一个人如此理解,甚至补充。


    方迟让的眼睛在昏暗的谷仓里闪闪发亮,仿佛能看透他每一个即将弹出的音符。


    音乐逐渐加快,变得更加激烈。


    陆听厌的手指在琴弦上飞舞,方迟让的歌声也随之升高。


    周毅的鼓点越来越密集,连林小鹿都忘情地加入了更多和弦。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谷仓里一片寂静。


    “太棒了!”林小鹿尖叫着跳起来。


    周毅激动地敲碎了一个镲片:“这才叫音乐!”


    陆听厌和方迟让相视一笑,那一刻,所有的棱角都被音乐磨平。


    “再来一次?”陆听厌问。


    方迟让点头:“这次我写歌词。”


    就这样,他们即兴创作了乐队的第一个作品。


    ——《墙》。


    歌词是方迟让现场编的,简单却直击心灵:


    “一面墙分开两个世界/我在左边你在右边/直到音乐推倒了砖石/我们站在同一片天...”


    排练结束时已是黄昏。


    陆听厌外公不知何时离开了,只在门口留下一箱矿泉水。


    所有人都筋疲力尽但兴奋不已,除了方迟让。


    ——他接了个电话后脸色变得苍白。


    “我得先走了。”他匆匆收拾书包。


    “又是你妈?”林小鹿担忧地问。


    方迟让点点头,对陆听厌说:“周三补习别忘了。”然后快步离开。


    陆听厌望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妈病得很重。”林小鹿小声解释,“肝硬化晚期,需要换肝。”


    陆听厌心头一震:“所以他需要那笔奖金...”


    “不只是奖金。”周毅插话,“县艺术节评委里有省艺校的老师。拿到名次可能拿到特招名额。”


    “他跟你说的?”陆听厌问。


    周毅摇头:“镇上人都知道,方迟让从不说自己的事。”


    回老宅的路上,陆听厌一直在想方迟让的事。


    经过阁楼时,他注意到外公的房门虚掩着,里面传出低沉的谈话声。


    “...这么多年了,你还放不下吗?”是外公的声音。


    “不是放不放得下的问题。”一个陌生的女声回答,“小让那孩子太像他爸了,我怕...”


    陆听厌屏住呼吸,悄悄靠近。


    “音乐不是罪过。”外公叹息,“当年的事...”


    “够了!”女声突然提高,“如果当年不是你坚持让方岳参加那个比赛,他们就不会去市里,就不会...”


    陆听厌不小心踢到了门口的脚垫。房内立刻安静下来。


    “听厌?”外公唤道。


    陆听厌只好推开门,看到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坐在外公对面。


    她穿着朴素的灰色套装,眉眼间有几分熟悉。


    “这是方医生,”外公介绍,“镇卫生院的。”


    女人。


    ——方医生。


    ——锐利的目光扫过陆听厌的耳环和发型,最后落在他左手的拨片上。


    她的表情变得复杂:“你就是陆家的孩子?”


    陆听厌点头,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觉得她眼熟。


    ——她有一双和方迟让一模一样的眼睛。


    “方迟让是您...?”


    “我侄子。”方医生站起身,“听说你们组了乐队?”


    陆听厌再次点头,不明白为什么空气突然变得紧张。


    方医生拿起包,临走前意味深长地说:“有些墙,最好不要翻。”


    门关上后,陆听厌转向外公:“她是谁?和方迟让什么关系?”


    外公望着窗外渐暗的天色:“不只是姑侄关系。方迟让的母亲...是她亲妹妹。”


    陆听厌更加困惑:“那为什么她说''侄子''而不是''外甥''?”


    外公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他的肩:“有时候,最坚固的墙不是砖石砌的,而是人心里的。”


    当晚,陆听厌辗转难眠。


    他起身拿出吉他,轻轻弹起今天即兴创作的旋律。


    月光透过天窗洒在琴弦上,他突然很想让方迟让听听这个改编版本。


    窗外,一只夜莺开始歌唱,仿佛在回应他的琴声。


    远处,镇卫生院的一扇窗户也亮着灯,隐约可见一个瘦削的身影正在伏案书写什么。


    两处灯光,在黑夜中遥遥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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