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陈瑞安,生来就站在金字塔的顶端。父亲是地产大亨,母亲出身名门,我的生活就像一只被精心制作的孔雀标本——华美、精致,却毫无生气。
我第一次见到魏姮奺是在家族企业的慈善晚宴上。她穿着明显不合身的黑色礼服,端着香槟站在角落,像只误入金丝笼的麻雀。
“那是新来的实习生?”我接过侍者递来的酒,目光却黏在她身上。
助理顺着我的视线看去:“魏姮奺,市场部新人,据说是因为设计大赛获奖被破格录取的。”
我走近时她正在笔记本上涂鸦,画的是宴会厅的水晶吊灯。线条干净利落,比我花几百万拍下的那些抽象派顺眼多了。
“画得不错。”我抽走她的笔记本,“不过在这种场合,你应该把才华用在讨好上司上。”
她抬头看我,眼睛在灯光下像两潭清泉:“还给我。”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小刀般锋利。
那晚我让助理查了她所有资料:普通家庭,父亲早逝,靠奖学金读完大学。
干净得令人乏味,却又倔强得有趣。
三个月后,魏姮奺成了我的女朋友。朋友们打赌她撑不过一个月,毕竟上一个女孩只因为我送了她一辆玛莎拉蒂就激动得晕了过去。
但魏姮奺不一样,她依然喜欢穿那些洗得发白的地摊货,拒绝我送的任何贵重礼物;拒绝搬进我的公寓,坚持住她那间月租两千的小房子;她甚至会在深夜打电话来,只为了问我“今天有没有认真工作”。她生日那天,收下了我亲手做的蛋糕——丑得离谱,她却笑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那晚的酒意如潮水般汹涌,我们在**与醉意中撕咬着彼此。我狠狠咬住她的唇,尝到铁锈味的瞬间,她指甲深深陷进我手背的皮肉。这场近乎搏斗的缠绵结束时,我们像两具搁浅的鱼,浑身湿漉漉地瘫在凌乱的床单上。
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我望着怀里仍在轻颤的女孩,突然觉得荒谬:“不要包,不要首饰…”手指抚过她锁骨上被我咬出的红痕,“难不成你真看上我这个人了?”
她突然挣脱我的怀抱,踉跄着踩过满地衣物,酒瓶被她踢倒,在木地板上咕噜噜滚动。当她骑回我腰间时,细密的汗珠正顺着她泛红的胸口滑落。那个蓝丝绒小盒子在她掌心打开时,发出“咔嗒”一声轻响。
“第一个月工资买的。”她喘息着举起其中一枚素戒,戒圈在月光下泛着青白的光,“要送给…”一个酒嗝打断了她,“送给我最爱的人。”
我望着那枚不过几千块的戒指,突然想起上周拍卖会上随手拍下的百万粉钻。此刻它正躺在保险箱里,冰冷得像块玻璃,而她手中这圈单薄的银环,却烫得我眼眶发热。
那一刻,习惯了灯红酒绿的我,竟对这个纯真的女孩萌生了从未有过的结婚冲动。
呵呵,现在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少有的真诚时刻。
可惜,真诚对我来说就像那只孔雀标本上的宝石——不过是装点门面的赝品。
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林家的女儿从英国回来了。父亲暗示我两家联姻的意向,我无所谓地答应了——不过是场利益交换罢了,这些年我早已习惯这种戏码,能让老头子开心,何乐不为。
林小姐很开放,我们第三次约会就上了床。我以为瞒得很好,直到那天推开公寓的门,看见魏姮奺站在落地窗前,手里拿着我和林小姐在酒店门口的亲密照片。
“解释。”她只说了一个词。
我倒了杯威士忌,无所谓地耸肩:“商业联姻而已,你不会真以为我和她能结婚吧?”
“我问的是这个吗?”她的声音开始发颤,“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背叛我们的感情!”
我承认,那一刻心里确实揪了一下,但这点愧疚很快就被那该死的自尊掐灭了。
“我受够了。”魏姮奺的声音在发抖,她的手指紧紧攥着我那件高定衬衫的袖口,“两年了,我看着你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听着圈里人说我是为了钱才……”
“难道不是?”我打断她,嘴角挂着那个练习过千百次的讥诮笑容。
水晶吊灯的光在她脸上投下细碎的阴影,我能看清她睫毛上挂着的泪珠。
“你那个破产的服装品牌是谁注资的?你弟弟的医药费是谁付的?”我向前一步,熟悉的茉莉香水味钻入鼻腔,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的手指松开了,像被烫到一样。
“陈瑞安。”她后退半步,声音突然平静得可怕,“我图的从来不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而是一个有上进心的、能过一辈子的人。”她将无名指的素戒取下,朝我扔来,“可惜你是个人渣!”
素戒稳稳的落入手中的威士忌里,我晃了晃,戒指与冰块碰撞杯壁发出清脆的声响。“说得真高尚。”酒精让我的声音比平时更加锋利,“那你现在就可以去找个有‘上进心’的穷小子了。”
她走的时候肩膀微微颤抖,却没摔门,这反而让我有些失望,摔门至少还能证明她在乎。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她的身影钻进出租车,直到尾灯消失在转角。威士忌突然变得索然无味,我随手把杯子放在那架斯坦威钢琴上——反正明天佣人会来收拾。
三个月后,我在国金中心偶遇魏姮奺。她挽着一个穿休闲西装的男人,两人在门口有说有笑。那男人手里提着几个平价纸袋,看起来就像个刚毕业的普通白领。我轻蔑地笑了笑,这就是她所谓的“上进心”?我的司机把车停在他们面前时,魏姮奺明显僵了一下,但很快恢复平静,甚至对我点了点头。
“新男友?”我降下车窗,目光在那男人身上扫了一圈,“品味降级了啊。”
魏姮奺的手指在那男人臂弯里收紧,无名指上的素戒闪过的微光令我心头一颤。我这才想起她送给我的那枚情侣款素戒,被我扔进了保险箱吃灰。
她对我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陈少说笑了,谂北只是陪我逛街。”那个叫谂北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们,显然不知道我是谁。
两周后的慈善酒会上,当我在一群阿谀奉承的人中间无聊地晃着香槟时,入口处突然一阵骚动。魏姮奺穿着一袭墨绿色鱼尾裙款款而来,身旁还是那个男人——此刻他身着剪裁精良的西装,举手投足间透着不输于普通白领的气场。
“陈先生,好久不见。”魏姮奺微笑着向我伸出手,那笑容礼貌而疏离。她身边的男人友好地向我点头:“久仰陈少大名,我是魏谂北。”
我的手指在碰到她的瞬间微微发颤,但面上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微笑。
“魏小姐越来越光彩照人了。”我听见自己虚伪的声音,“看来离开我是正确的选择。”
魏姮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我读不懂的情绪,但她只是优雅地抿了口香槟:“人总要向前看,不是吗?”她挽住魏谂北的手臂,“谂北刚拿到风投,我们准备把‘织梦’重新做起来。”
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在我胸腔里碎裂了。
我看着他们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宾客之间,看着魏谂北温柔地为她整理鬓角的碎发,看着他们相视而笑时眼中只有彼此的样子。
香槟在我口中突然变得苦涩无比。
酒会结束后,我站在空荡荡的顶层公寓里,第一次感到窒息。墙上的孔雀标本在射灯下泛着冷冽的蓝绿色光泽,我突然觉得那像极了我的灵魂——华丽的外表下,早已死去多时。
从那天起,我不再参加任何派对,开始认真研究父亲丢给我的那家半死不活的子公司。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包括我那个一向沉稳的大哥陈平安。
“爸说可以调集团资源帮你。”大哥在电话里说,“市场部的人明天去你那儿报到。”
“不必。”我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财报,“我自己来。”
三年后,当我的科技公司上市时,媒体称我为“商界黑马”。父亲在庆功宴上拍着我的肩膀说“儿子终于长大了”,我微笑着举杯,目光却不自觉地搜寻着某个身影——她没来。
29岁生日那天,我在公司附近的公园散步,看到一个眼熟的摊位,旁边的牌子上写着“织梦”服饰清仓甩卖。
魏谂北正在向路人兜售手工皮具,他的西装换成了皱巴巴的格子衬衫,眼下挂着浓重的黑眼圈,与酒会上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判若两人。
“生意怎么样?”我停在他的摊位前,随手拿起一个做工粗糙的钱包。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茫然。
“不太好,先生…要买一个吗?纯手工的。”
我付了十张百元大钞买下那个最多值五十块的皮夹。
“你女朋友呢?我记得她很有品味。”我的声音平稳得连自己都惊讶。
魏谂北的表情突然变得狰狞:“别提她!”然后像是意识到失态,低声说:“抱歉…她已经不在了。”
我的手指猛地收紧,皮夹的缝线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
“不在了?”
“两年前…她自杀了。”魏谂北的声音哽咽,“吃了一大把安眠药,就在她25岁生日那天。”
我感到一阵眩晕,扶住了旁边的树。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问。
“她的服装品牌被几家大公司联合打压,欠了一屁股债。”魏谂北抹了把脸,“她一直瞒着我,直到…直到……”
我突然意识到什么:“等等,你是她弟弟?”
魏谂北惊讶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猜的。”我艰难地说,“你们同姓。”
他点点头:“是啊,我是她弟弟。她总把我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说是要给我介绍工作…”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她一直很要强,从不让我知道她的困难。”
公园的长椅突然变得冰冷刺骨。
我听见自己机械地问:“能带我去看看她吗?”
魏谂北突然警惕地打量我:“请问你是?”
阳光开始变得刺眼,我不动声色地推了推墨镜:“校友。”
魏谂北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头:“好吧,反正今天也没什么生意。我带你去她以前住的地方。”
那是一个破旧的小区,楼道里弥漫着霉味,魏谂北现在住在这里,房间里堆满了未完成的手工皮具和空酒瓶。
他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纸箱,里面是魏姮奺的遗物。我目光呆滞地落在纸箱的角落,那里摆着一枚氧化的素圈银戒。最上面是一张照片——我和她在海边的合影,她笑得是那么开心。
“她一直留着这个?”我的声音颤抖。
魏谂北打开一瓶二锅头,狠狠灌了一口:“是啊,蠢女人。”
酒精很快发挥了作用,魏谂北开始语无伦次地咒骂,而“陈瑞安”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高得惊人。
“那个该死的富二代…姐姐到死都忘不了他…明明被他伤得那么深,还一直给他写信…七封啊…整整尼玛七封……!”
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信?”
魏谂北摇摇晃晃地拉开抽屉,取出一个褪色的饼干盒。
“都在这里...她一封都没寄出去…说什么‘他已经有更好的生活了’…”他突然抬头盯着我,“先生,您脸色很差,不舒服吗?”
我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可能是太累了。”我的目光死死黏在那个饼干盒上,“这些信…能给我看看吗?”
“反正也没人要了……”魏谂北大着舌头说,“姐姐说…要是哪天遇到那个混蛋,一定要替她揍他一顿…可我他妈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趁他醉倒在桌上,我悄悄拿走了那盒信,留下了一张足以改变他生活的支票。回到车上,我的手抖得几乎打不开火。第一封信的日期是我们分手后的第三天。
「瑞安:
今天路过我们常去的那家咖啡馆,老板娘问我你怎么没来。我说你工作忙,她笑着说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事。你看,连外人都看得出你其实有多优秀,只是你总喜欢把自己伪装成废物……」
最后一封信写于她自杀前一周。
「亲爱的瑞安:
我在财经杂志上看到你的专访了,我为你骄傲!你说创业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靠家族的纨绔子弟,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记得当年我说过的话吗?我早知道你能做到……」
「PS:织梦要破产了,那些人对我的设计没兴趣,他们只想知道我和你的风流韵事。真可笑,我连当你前女友的资格都没有……」
挡风玻璃上倒映着我的脸——那张永远挂着得体微笑的脸,此刻扭曲得像个怪物。信纸上的泪痕已经干涸,像一道道丑陋的伤疤。
第二天,我动用了一切人脉和资源,开始对打压“织梦”的公司展开报复。一个月后,曾经联手打压魏姮奺工作室的三家服装集团相继爆出丑闻,股价跌至谷底,而对待几位主谋时,我使用的灰色手段狠辣得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
当董事会质问我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搞垮这些“无关紧要的小公司”时,我晃着酒杯说:“无聊找点乐子而已。”
他们大笑起来,称赞我终于有了世家子弟的样子。
当晚,我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锁进了七封泛黄的信和一个做工粗糙的皮夹。我摩挲着无名指上那枚略显宽大的素圈银戒——那是将魏姮奺的戒指与我的熔铸在一起的产物。
窗外,城市霓虹渐次亮起,璀璨如她离开那晚。我举起酒杯,对着空荡荡的座位轻轻一碰,玻璃相撞的脆响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刺耳。
“敬你的‘上进心’。”烈酒灼烧着喉咙,我却尝不出任何味道。
那只迟暮的孔雀标本依然挂在我的客厅,羽毛依旧光鲜亮丽。
偶尔有客人称赞它时,我会微笑着告诉他们:“这是最完美的伪装,不是吗?看起来活色生香,其实早就死透了。”
没有人听得懂我的话,正如没有人知道,那个商场上冷酷无情的陈总,会在每年二月十七日消失一整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参加某个重要会议,或是与政要密谈。
只有墓园管理员见过,那个总是穿着昂贵西装的男人,如何蜷缩在一块无名碑前,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而魏谂北,始终不知道那个经常匿名购买他手工皮具的“好心人”是谁。就像他永远不知道,他咒骂了无数次的陈瑞安,曾经怎样在他醉酒时,一字一句读完了姐姐留下的七封信,然后在天亮前,像个懦夫一样逃离了那间充满魏姮奺气息的出租屋。
我活到了78岁,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遗嘱里特别交代,要把那只孔雀标本和我一起火化。我的葬礼很隆重,商政名流来了不少,他们谈论着我传奇的商业生涯,谈论着我如何白手起家——多可笑,连我的死亡都成了他们口中的励志故事。
直到死前我都会想,如果当初我接住了她颤抖的肩膀,如果我没有说那些混账话,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