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出门去跟李慕青他们回合之前,季蝉衣帮周予安挑好了衣服,像打扮手办一样按照自己的心意把周予安打扮妥当。
然后她也仔细给自己挑选了合适的衣服,换好之后,收拾的干脆利落的两个人一起出了门。
杨秀迁家不算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正相反,杨秀迁的爸爸在他还小的时候就出意外去世了,杨秀迁和他妹妹被他母亲拉扯大,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杨秀迁读完大学之后,他放弃了保研资格,出来上班补贴家里,这才让家里的情况好了很多。
杨秀迁和他母亲、妹妹一样腼腆内向,他们一家都不是活泼的人。虽然杨秀迁沉默寡言,但他从小就诚实本分,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标准,既不会轻易害人,而且也始终坚守自己内心的善良。相较于那些嘴皮子能说会道的人来说,他这种性格在职场里、在亲戚面前都容易被欺负。
事实上杨秀迁也确实经常被欺负。小的时候,杨秀迁经常被调皮捣蛋的同学捉弄,一开始他也会反抗,但反抗只会遭到更严重的恶作剧。大家知道他的家庭情况,会毫无顾忌的笑话他没有爸爸。而且也正是因为没有爸爸,哪怕是被同学欺负了,也没有人能为他撑腰。杨秀迁的妈妈为了养育两个孩子已经够辛苦了,杨秀迁不愿意再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她伤心。
所以他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打掉牙往肚子里咽,除非是被欺负狠了,要不然他从来都是默默忍受,不会和任何人诉说自己的痛苦。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里,他也怀疑过,但从来没有自甘堕落。
在这样的环境中,杨秀迁竟然没有长歪。长大了以后,虽然家里的条件好了点,但那种忍耐的性子却已经深深的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这种情况并不会因为他长大就有所改善,长大之后,他依然会被同事开些看似无伤大雅但其实让人非常不舒服的玩笑,也依然会被那些市侩的亲戚压榨欺负,但他学会了无视,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始终坚守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和李慕青谈恋爱。李慕青和他在一起后,这种情况才戛然而止,因为杨秀迁好惹,但李慕青可不是好惹的。
杨秀迁内敛腼腆,李慕青干练果决,杨秀迁身上缺少的那份心狠手辣,李慕青身上有十倍。有李慕青在身边,谁敢招惹杨秀迁,都会被李慕青明里暗里收拾回去。
李慕青做事不在意过程,只在意结果。她从小跟着父母做生意,腌臜事见多了,什么都不害怕,而且和杨秀迁的恪守底线不同,她这人本身就没什么底线,只有在重要的人面前才会有温情的一面,其他时候,要是谁敢惹到她,她有的是阴损的办法去折磨人。
之前季蝉衣就听简离说过好几次李慕青的英勇事迹,一直好奇两个人平常是怎么一起生活的,所以一想到今天能亲眼看看李慕青和杨秀迁的相处模式,就隐隐觉得有些兴奋。
李慕青打算在杨秀迁的老家给他过生日,杨秀迁的老家远离城市,住的是村子里的自建房,环境一般,但好在村里地多,所以房子也大,李慕青邀请了几个朋友,十来个人一起站在院子里都不显得拥挤。
除了李慕青和杨秀迁之外,李慕青邀请的人里季蝉衣认识的就只有陆雨婷和陆靳。
李听澜出差去了,来不了,简离没空,也来不了。其他人大部分都是李慕青的朋友,季蝉衣第一次见。杨秀迁性格内向,只有两个是真心对待他的好朋友来了,除此之外,他就没什么朋友了。
大家都是同一个年龄段的,大部分都很活泼外向,而且正是年轻又对外界好奇的时候,所以没多久就打成一片,玩的不分你我了。
虽然今天是杨秀迁的生日,但控制全场进度以及招呼各个客人的却是李慕青。
李慕青不愧是天生的领导者,浑身散发出强大的气场,简单的黑T黑裤也被她穿出领导的气势,说话做事井井有条,三言两语之间就把各种琐事规划好,让人下意识想要听从她的命令。
杨秀迁就显得有些局促,他紧紧的跟在李慕青,李慕青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像是个小尾巴。
季蝉衣观察了两人一会儿,忍不住笑了,戳了戳周予安的后腰,压低声音和他说:“你看杨秀迁,像不像是慕青姐的跟班?”
周予安顺着季蝉衣的视线看过去,也跟着笑了:“嗯,还真是。”
“其实有时候我总觉得这俩人应该是姐弟恋才对,因为慕青姐显然是比较强势的一方嘛,而且看起来也比秀迁哥成熟——秀迁哥有时候看着就像个大学生一样。但是真想不到秀迁哥还比慕青姐大三岁呢。啧啧啧。”
“怎么,看你这样子,还对姐弟恋感兴趣?”
“一半一半吧,我反正是都能接受,只要互相喜欢,年龄根本不是问题啊。你不喜欢姐弟恋?”
“喜欢。”
“不是吧瓜总,回答的这么干脆,难道我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你喜欢比你大的?”
“还行吧。”
季蝉衣想了想,问道:“那你喜欢我吗?”
周予安端酒杯的手狠狠一顿,杯子里的酒洒出来一大半。他面不改色的拿出手帕把手上的酒渍擦干净,同时抬头问:“……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喜欢比你大的话,会觉得比你小的人不够成熟吗?是不是没你大的你都会有滤镜,觉得他们很幼稚?”
原来是这个“喜欢”吗?
周予安垂下眼皮,声音不咸不淡:“没有,我也就那么随口一说。其实年龄对我来说也不算什么问题。”
“真的吗?但我比你小。”
“你没事啊,就算是我真喜欢年龄大的,也不会不喜欢你的。毕竟你长得漂亮。”周予安开玩笑似的随口说。
但季蝉衣的神情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在和周予安开玩笑:“那如果我长得不漂亮呢?”
“那也没事,你笑起来很好看。我喜欢笑起来好看的人。”
“那如果我笑起来不好看呢?”
“也没关系,毕竟我是个更注重内在的人。你就很有内在。”
不知道为什么,季蝉衣好像对这个问题耿耿于怀,并且执着的想要找到一个答案。
要是放在平常,她绝对不会为这样一个小问题打破砂锅问到底,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自己一定要从周予安嘴里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要不然她觉得自己今晚都睡不好觉了。
“那如果我是个很邪恶的人呢?喜欢杀人放火烧杀抢掠,是个无恶不作的大魔头?”
周予安思索了两秒,面不改色的说:“那也没事,只要你不是变成小动物就行。小动物太麻烦了,还不会说话。”
“那万一我真变成了小动物,而且还是一条记忆力只有七秒钟的鱼呢?”
“没关系,只要不是我讨厌的小动物就行。”
“……那万一我变成了你最讨厌的小老鼠呢?你就不喜欢我了吗?”
周予安沉默两秒,终于移开视线,语气里带着一丝妥协,“……算了,即便是你真变成了小老鼠,估计我也舍不得放开你。因为你是例外,好像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喜欢你的。哪怕你最后变成了大魔头、变成了小老鼠,变成了一只只有七秒钟记忆力的小鱼,变成了天空中一去不复返的鹰,我也会一直喜欢你。”
变成大魔头没关系,变成小鱼也没关系,变成周予安讨厌的小老鼠也没关系,他爱季蝉衣,所以变成什么都没关系。
他一会一直喜欢季蝉衣到季蝉衣觉得这份喜欢是个负担为止。
季蝉衣怔怔的看着周予安,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听到了心口有好多个爆珠糖同时炸开的声音,甜蜜蔓延的同时,还伴随着一种说不上来的酸涩感觉。
但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难道在不知不觉之中,她对周予安的感情已经由最初的同盟战友情谊变质成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感情?难道她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是和周予安做普通朋友了?
季蝉衣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她隐约觉得,自己对这个问题异乎寻常的执着或许确实证明了周予安现在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经悄无声息的发生了变化。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季蝉衣也有点捉摸不透自己的心思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季蝉衣总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也就觉得安心不少,她平复了一下自己跳的过快的心脏之后,才有心思继续观察李慕青和杨秀迁。
李慕青和杨秀迁虽然散发出的气场完全不同,但站在一起却非常融洽,而且看起来也很登对。
李慕青处理人情往来的各种琐事时,杨秀迁就时不时的递给李慕青一些点心或饮料,在李慕青累的时候帮她轻轻揉揉腰按按肩膀。这时候李慕青就会眯着眼睛享受杨秀迁力度正好的按摩,回头和他相视一笑,虽然没有开口,但是那股甜蜜的感觉一路蔓延进了两人的心里。
就在大家聊的差不多了,可以准备去吃饭的时候,几个人忽然大摇大摆的推开门,边叫着“嫂子”边从外面进来了。
为首的是个戴着大金链子和大金手镯的中年妇女,跟在她身后的是一长串的人,有两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和一个年轻人,还有两个老人和一个年轻姑娘。妇女穿了一身花红柳绿非常夸张的颜色,头发被烫成了爆炸头,手上的翡翠手镯大金戒指几乎能闪瞎别人的眼睛,总之整个人一看就是走那种少见的浮夸风。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妇女实在是没有贵妇人那种气质,还是因为她身上的市井气息太严重了,又或者是因为审美不够,让这副原本想走奢华风的穿搭看起来其实非常廉价和丑陋,总之这副打扮在她身上适得其反,反而显出一种很市侩和塑料感。
而且更要命的是季蝉衣比较眼尖,一下子就注意到妇女手上的镯子有块地方被磨得掉了色。显然这手镯并没有它主人想表现出来的那么货真价实。
跟在她身后的两个男的也穿的非常夸张,一人穿着一身不合适的西装,西装的线头都还在外面露着,看起来不伦不类。至于那个年轻一点的,身上穿着一见logo大的非常夸张的衣服,走到哪儿都略显刻意的把外套撩开,把名牌logo露出来。
而且显然这些人完全不觉得自己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反而为自己的穿搭沾沾自喜,觉得今日自己一定能闪瞎在场这些人的钛合金狗眼,所以每个人都趾高气扬,得意忘形。
一看见这几个人,李慕青的朋友们大多是不解,杨秀迁一家人则一下子变了脸色,杨秀迁和他妹妹都一脸嫌弃和恶的模样,他们的母亲脸色也不太好,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
杨秀迁和他妹妹下意识靠向了李慕青,把李慕青拥簇在中间,李慕青脸色丝毫没有变化,轻轻拍了拍杨秀迁的手以示安抚。
见李慕青如此波澜不惊,杨秀迁的脸色这才稍稍有了缓和。
李慕青则面色不变,仔细看过去,还能看见她眼底那抹讥讽的笑容以及对接下来即将大干一场的跃跃欲试。
季蝉衣发觉事情不对劲,于是悄悄靠近李慕青,压低声音问她:“怎么回事儿?这些人是正经人吗?”
李慕青拍了拍季蝉衣的手背,笑眯眯地说:“人正不正经的不好说,反正是挺招笑的。本来还说邀请你们来这里你们会不会觉得无聊,现在好了,现成的乐子来了,这里的环境虽然一般,但是这出戏肯定好看。来的这几个是杨秀迁家的亲戚,那个纹身的男的是和杨秀迁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叔,女的是他亲姑姑,那个西装露出线头的是他姑父,那个看起来像是精神小伙的是他姑姑的儿子,染着非主流发色的是她女儿。那一对老人是杨秀迁姑父兄弟的父母。得了,剩下那一帮子也不和你说了,反正也就是一群败类。之前一直都是听秀迁说过他这帮奇葩亲戚,还从来没见过人,今儿人总算是到齐了,估计又能闹出不少的笑话,你就留下来安心看,这出好戏保准满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杨秀迁没少为自己亲戚的事情煎熬。甚至在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杨秀迁还因为自己的家庭想要退缩,他再三和李慕青描述过自己的亲戚多么奇葩、多么不讲理,他想让李慕青知难而退,想让李慕青想好再和决定到底要不要他在一起。他觉得自己这是在耽误李慕青,所以他希望李慕青不是一时冲动才和他在一起,希望李慕青能为了自己仔细考虑要不要和他这种家庭的人谈恋爱。
但李慕青见杨秀迁这惴惴不安的样子,只是眼含笑意的看着他,觉得他有种天真的可爱。
李慕青跟着父母驰骋商场这么多年,见过血腥的恶心的事情海了去了,那些事情是杨秀迁连想都不敢想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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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杨秀迁的奇葩亲戚真的算不上什么事情,却能让杨秀迁焦虑这么久……李慕青有时候觉得杨秀迁这种为了小事烦恼的样子还让她觉得有趣和心动。
李慕青没和季蝉衣细说杨秀迁是怎么形容他这些亲戚的,但季蝉衣一下就明白了李慕青的话外之音。
之前她听简离和她八卦过,大致也知道杨秀迁家里的那摊事儿。
杨秀迁有一个姑姑名叫杨芳舒,他爸爸还在的时候,他姑姑没少来他们家打秋风。每次都装的亲亲热热的,恨不得直接在杨秀迁家住下和他们过。
后来他爸爸死了,家里那段时间过得特别艰难,他姑姑就再也没出现过,甚至就连杨秀迁爸爸发丧的时候也没出现。丧事办完,他妈妈带着他们一双兄妹艰难的过日子,到后来实在是撑不下去的时候,才咬着牙低声下气的去和杨芳舒借钱,想着怎么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而且之前杨秀迁他爸爸在的时候也没少帮衬过他姑姑一家,杨芳舒总得顾念血缘关系将借点钱。
可谁知道上门的时候,别说借到钱了,母子二人连家门都没进去,就站在门口被杨芳舒兜头骂了一顿,光是骂人还不够,杨芳舒差点没直接拿起扫帚打他们。
两家人就断了联系,这些年杨芳舒一直对他们不闻不问,有时候上街见到了,还被杨芳舒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明嘲暗讽一顿。到后来杨秀迁考了出来,家里稍微好点了,杨芳舒就又开始主动和杨秀迁一家说话。
虽然杨秀迁兄妹两个都是闷葫芦,他们母亲也是个容易心软的人,但他们都知道杨芳舒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一直不愿意搭理她。
但杨芳舒这个人,脸皮厚的要命,又没什么道德底线,只有利益能打动她,而且为了蝇头小利什么都做得出来,于是这些年一直往杨秀迁身边贴,不是拜托他让他给自己的儿子找个舒服又钱多的工作就是拜托他找人托关系把自己高考二百多分的女儿送到重本大学。
后来见杨秀迁和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了,杨芳舒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简直就是直接把李慕青家里的财产划到了自己名下,仿佛那些钱都已经全部被自己收入了囊中,逢人就吹嘘李慕青家多么多么有钱,自己以后会多么多么沾光。
于是在李慕青还没来过村里之前,村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了李慕青特别喜欢杨秀迁,为了杨秀迁,以后会把自己亲戚里面有钱又优秀的高材生姑娘介绍给杨芳舒那中专毕业的无业儿子郝龙,还会在城里给他们一家卖套五百平方米的大房子,把他们夫妻二人安排进国企,让他们的女儿在他们某某分公司当领导……一家人做着已经过上了人上人生活的美梦,往杨秀迁家来的就更勤了,再次恨不得直接在杨秀迁家住下。
在他们还没机会见到李慕青本人的时候,一件大事先一步发生了,杨芳舒丈夫郝洪建的弟弟郝洪筑有个儿子名叫郝子毅,郝子毅从小就是混混一个,在初中就和杨芳舒的女儿郝丽丽一起当街溜子,最后勉强上了个中专,又因为和同学打架被劝退了。
辍学后不久,郝子毅就看上了一双名牌鞋,只不过这双鞋太贵了,根本不是他能买得起的,而且一向溺爱他父母和爷爷奶奶一听他想花这么多钱买双鞋子,也都纷纷板着脸不乐意了。求了好几天无果之后,郝子毅也生气了,很多和他一样年纪家里有钱的那些年轻人都买了这些鞋子,就他没有,郝子毅眼馋鞋子眼馋了好几天,虚荣心始终得不到满足,脾气就上来了,发誓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买一双名牌鞋子。
郝子毅到处寻找买鞋的办法,后来被一个卖肾换钱的小广告吸引了,他见一个肾竟然能卖好几万,够他买两双鞋的了,于是立刻鬼迷心窍的联系了买家。
他上学的时候不是抽烟喝酒就是和同学吹牛逼,根本没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只知道人有两个肾,既然有两个,那割了一个肯定也关系不大,他这么想着,最后还真就去卖了一个肾。
把肾割掉之后,买家果然如他所愿给他了三万块钱。
拿着这三万,郝子毅连等都没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专卖店把名牌鞋买了。
那段日子郝子毅过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如沐春风。花钱大手大脚,动辄请这个吃饭请那个逛街,还终于良心发现一回给家人都买了礼物。
家人在感动之余,很快就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们家一向没什么钱,这个郝子毅是哪来的这么多钱?
在父母的逼问下,郝子毅还是没瞒住,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郝子毅他妈高阿曼一听,气的差点没晕过去。虽然高阿曼也没读过书,但是这毕竟是从人的身体里割掉一个器官,她知道肯定会有副作用。
但买肾的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嚷嚷着发动全家人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最后高阿曼提议报警,但做这种买卖的肯定藏得特别深,报警估计也很难找到。再说了,那三万块钱已经快被郝子毅花光了,郝洪筑怕到时候卖肾的人要让他们把钱还回来,他们上哪儿去弄这么多钱?
所以最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就在一家人都觉得没什么办法再去挽回的时候,郝洪筑偶然间从大哥那里听见大嫂吹嘘李家多么多么有钱,于是立刻又动了歪心思。
他带着妻儿请大哥一家吃了顿饭,期间连连恭维大哥一家,把大哥大嫂哄开心了,才说出自己想求他们办的事儿。杨芳舒吹牛正吹到兴头上,一听说这事,哈哈大笑着说道:“这也叫事儿?那个李慕青爱杨秀迁爱的死去活来的,杨秀迁又最听我的话,让她干什么她不答应?你就放心吧,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听说那个李慕青在秀迁生日的时候会和秀迁一起回老家一趟,到时候我带着你们过去把这事一说就完事儿了,保准让李慕青给你们找个更好的肾,而且还不花你家一分钱。你们就瞧好吧,到时候不用咱们开口,李慕青可肯定得上赶着给咱们这些亲戚花钱。”
郝洪筑一听,还以为真像杨芳舒那样容易,顿时喜上眉梢,更加殷勤的奉承大哥大嫂,把杨芳舒被哄得舒舒服服高高兴兴的。吃完这顿饭,郝洪筑也没少买好东西往杨芳舒家送,杨芳舒倒是也没客气,脸不红心不跳的把那些礼品照单全收。
所以杨芳舒和郝洪建这次过来,一是想见见李慕青,让她实现他们做的那些美梦,二是让李慕青出钱出力,给郝子毅找到合适的肾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