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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chapter20

作者:夜安Mocha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别问我为什么一个被软禁的留学生能出现在华人超市的生鲜区,问就是BOSS批准了“食材自主采购权”,附加条件是马可以不超过三步的距离全程跟随。他现在就站在我右手边一米二的位置,盯着我手里那块肥瘦比例三七开的肋排,表情介于“这有什么好挑的”和“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之间。


    以及,我花了整整四十秒纠结买百事还是可口。这个问题的严肃程度,在我的决策体系里,仅次于“要不要在洛伦佐面前吃菠萝披萨”。


    -


    下午两点四十分,我抱着一个空的双肩包站在庄园门廊下。午后的阳光像融化的蜂蜜,浓稠地浇在碎石路上,浇在柠檬树叶上,浇在那辆黑色玛莎拉蒂的引擎盖上。车漆吸饱了热量,在阳光下泛出一层深沉的、近乎紫色的光泽。


    空气里弥漫着海盐、橄榄树和被晒热的泥土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温热的,带着一点植物的清苦。


    马可站在车门旁,深色夹克,黑色高领衫,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他看到我走出来,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秒:兜帽卫衣、牛仔裤、运动鞋,背上一个空包。


    “上车。”


    我乖乖坐车里,把双肩包放在腿上,系好安全带。


    窗外,巴勒莫的街景像一幅缓慢展开的画卷,老城区的建筑外墙被地中海阳光晒成了温暖的米黄色,百叶窗漆成墨绿或深蓝,阳台上垂下来的三角梅开得正盛,一簇簇紫红色的花瓣在风里轻轻晃动。


    “你以前去过唐人街吗?”


    “没有。”


    “那你知道路吗?”


    “导航。”


    “哦。”


    我换了个话题:“从庄园到唐人街大概多久?”


    “三十五分钟。”


    “那回来呢?”


    “一样。”


    “下班高峰期呢?”


    马可沉默了一秒:“四十五分钟。”


    我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把这个时间加进了我的“安全活动半径”数据模型里。从庄园到巴勒莫大学是半小时,到唐人街是三十五分钟,到老陈家是四十分钟。


    巴勒莫的唐人街不大,和罗马米兰那种规模没法比,但该有的都有。一家卖中式调料和冷冻水饺的超市、两家川菜馆、一家粤菜馆、一家卖烤鸭的、一家卖奶茶的、一家理发店、一家药材铺、还有一家门口挂着红灯笼的KTV。街道上空飘着油烟和香料混合的气味,花椒的麻、八角的甜、豆瓣酱的咸鲜,每一种味道都让我想起老家的厨房。


    街上走着的面孔从意大利人变成了亚洲人,提着购物袋的大姐、推着小车的老太太、叼着烟蹲在店门口刷手机的中年男人。


    我推开车门,一股混合着八角、五香粉、酱油和烤鸭的味道扑面而来。这种味道在意大利的任何一条街道上都不会有,只有唐人街有。我深吸一口气,那股熟悉的气味涌入鼻腔,眼睛忽然有点发酸。


    马可下了车,站在我身后,扫视着整条街。他的下颌线绷得像琴弦,我猜他的眼睛大概正在给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打分。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蹲在路边抽烟的南亚面孔青年,他多看了零点三秒。


    “马可,”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指了指裕华超市的玻璃门,“我觉得这里不大可能有枪战。”


    马可没有说话,但他嘴角往下撇的那个微小弧度清楚地表达了他的态度。


    我耸了耸肩,走进了裕华超市,推了一辆购物车。


    超市不大,货架之间的过道窄到两个推车相遇时必须有一方退让。日光灯管在天花板上嗡嗡作响,有几根已经老化了,光线泛着一层病恹恹的青白色。天花板的角落里挂着一串红灯笼,墙上贴着一张褪色的财神爷年画,财神爷的嘴角被水渍洇开了一块,看起来像是在流口水。


    广播里放着一首至少是十年前的粤语歌,女声软软地唱着,旋律熟悉得让我后背的肌肉不自觉地松了下来。


    我先去了调料区。李锦记生抽、老抽、蚝油、柱候酱、海鲜酱、沙茶酱、芝麻酱、花生酱、老干妈、王致和豆腐乳、郫县豆瓣酱、料酒、镇江香醋、永春老醋——我把货架上的瓶瓶罐罐一个一个拿起来,看生产日期,看配料表,看钠含量,然后放进购物车里。


    马可站在过道尽头,双手背在身后,像一座被临时摆放在酱油和醋之间的雕塑。


    “老干妈。”我拿起一瓶风味鸡油辣椒酱放进车里,“这个味道的,记得吗?”


    马可沉默了一瞬,上次他晚上敲门进来时我正在用老干妈做拌面,请他吃了几口。


    “记得。”


    “好吃吗?”


    马可又沉默了一瞬:“还行。”


    我笑了,推着车拐进生鲜区。


    生鲜区是整个超市的战场,冷柜发出老旧的压缩机嗡鸣声,玻璃上结着一层薄薄的水雾,透过水雾能看到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肉。


    带皮五花肉、猪肋排、猪蹄、牛腱子、羊排、鸡腿、鸭腿。一位穿着碎花衬衫的阿姨正用夹子翻检着冷柜里的猪蹄,翻到一只满意的,拿起来对着日光灯看了足足五秒,才满意地放进购物袋里。旁边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正在挑牛腱,用手指按了按,不满意地摇摇头,放回去,又拿起另一块。


    回家的感觉。


    我走到冷柜前,拉开玻璃门一股混着冰霜和生肉气息的冷气扑在脸上。我拿起第一块肋排,翻过来看骨头切面的颜色。


    鲜红色,带着骨髓应有的光泽,不是那种放久了之后会变成的暗褐色。用手指轻轻按了一下瘦肉部分,有弹性,按下去的凹陷在一秒内回弹。肥瘦比例大概三七开,肥肉部分洁白,没有发黄。骨头间距均匀,大概一根手指的宽度。合格,放进购物车。


    第二块,骨头切面颜色偏深,放回去。


    第三块,肥肉太多,大概五五开,放回去。


    第四块,合格,放进购物车。


    我挑到第五块的时候,余光扫到马可往前迈了半步。他大概想看看我到底在对着这几块猪骨头做什么。一个留学生,蹲在冷柜前,拿起一块肋排,对着日光灯翻来覆去地看,用手指按一按,再凑近闻一闻,然后要么郑重地放进购物车,要么皱着眉头放回去。整个过程的表情严肃程度,堪比在书房看账本。


    我挑完肋排,转向鸭腿。冷冻鸭腿码在冷柜最下面一层,每一只都用塑料袋单独包装,冻得硬邦邦的,表面结着一层薄薄的霜。我拿起一包,隔着塑料袋捏了捏腿肉的厚度,又看了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这批鸭腿是上个月生产的,冷冻时间不算长,肉质应该还可以。


    然后是番茄。


    裕华超市的番茄有两种,一种是硬邦邦的、颜色红得像塑料的荷兰番茄,另一种是粉红色的、蒂部带着一抹青绿的本地沙瓤番茄。我毫不犹豫地走向第二种。拿起一个,掂了掂分量,沉的,说明汁水足;用手指轻轻捏了一下果身,微微发软,但整体还保持着形状,熟度刚好。翻过来看蒂部,蒂周围的绿色鲜亮,没有发蔫,说明摘下来的时间不长。我挑了一个又一个,每挑一个之前都要掂、捏、看蒂,挑到第六个的时候,马可终于开口了。


    “有什么区别?”


    我转过头,马可站在旁边双手背在身后,但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番茄上,眉头微微皱着。


    “硬的那种,”我举起左手虚握成拳,模拟出一个硬邦邦的荷兰番茄,“炒不烂,做番茄炒蛋的时候会在锅里保持形状,但永远不会出汁。没有汁的番茄炒蛋,等于没有灵魂的计量经济学作业——看着是对的,但全是空的。”我举起右手,掌心向上托着空气,模拟出一个软熟的沙瓤番茄,“这种,下锅一炒就软,汁水全出来了,蛋裹着汁,汁浸着蛋,拌饭能吃三碗。”


    马可沉默了片刻,然后他伸出手,从木格子里拿起一个番茄,学着我刚才的样子,掂了掂,又放回去。拿起另一个,掂了掂,看了一眼蒂部,递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


    沉甸甸的,粉红色,蒂部鲜绿,微微发软。完美。一个从不来超市的人在三十秒内学会了挑选沙瓤番茄,Mafia的人才培养体系果然名不虚传。


    “这个合格了。”我把那颗番茄放进塑料袋里,抬头看着马可,“马可,你很有天赋啊。”


    马可的嘴角动了一下,他收回手,重新背到身后,恢复了那尊雕塑的姿态。


    挑完番茄,我推着购物车拐进了饮料区,然后我站在冷柜前,左手搭在购物车把手上,右手悬在半空中,陷入了本次采购最严峻的决策困境。


    百事可乐,还是可口可乐。


    百事的蓝色罐身和可口的红色罐身隔着冷柜玻璃看着我,像两道多选题里的A和B。这道题的难点在于,它不是“哪个更好喝”的问题,是“聚会上有人只喝百事、有人只喝可口”的问题。周姐是可口派,她说百事太甜,喝完之后舌头上会残留一种“黏糊糊的假甜”。刘洋是百事派,他说可口太酸,喝完喉咙里会有一种“被人掐了一下的刺激感”。张凯比较随意,他唯一的要求是“别买无糖的”。我本人属于“哪个打折买哪个”的性价比派,但在内心深处,如果非要选,我偏向可口,因为我觉得可口可乐的冲击力更强,二氧化碳的释放更集中。


    我悬在半空中的手在百事和可口之间来回移动了两次,像一个卡住了的节拍器。


    “有问题?”马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有,”我说,目光没有离开冷柜,“很大的问题。”


    马可往前走了一步,站到我旁边,顺着我的视线看向冷柜里的两排可乐。他看看左边那排蓝色的,看看右边那排红色的,又看看我。


    “有区别吗?”


    这个问题,每一个可乐派系斗争之外的旁观者都会问。他们不懂,他们永远不懂。


    “当然,”我认真地说,““事更甜,气泡更细。可口更烈,气泡更冲。百事的甜味是果糖的甜,可口的甜味是蔗糖的甜。百事的酸度比可口低零点三左右,PH值大概——”


    马可沉默地看着那两排可乐,然后伸出手,从冷柜里拿出了一提百事,又拿出了一提可口。他把两提可乐并排放在购物车底部,抬头看着我。


    “都买。”


    我眨了眨眼,忽然想起了我口袋里的钱足够把超市所有可乐一扫而空:“好主意。”


    我推着车继续往前走,经过零食区的时候,我的脚步慢了下来。旺旺仙贝、咪咪虾条、恰恰瓜子、大白兔奶糖……每一个包装都在呼唤我。我拿起一包旺旺仙贝看了看配料表,又放下了。


    然后我绕到了酒柜前。


    玻璃门后面摆着各种酒。白酒、黄酒、清酒、梅酒。我的目光在一排瓷瓶上停住了。绍兴黄酒,古越龙山的,瓷罐子的那种,瓶身上印着水墨画,写着“五年陈酿”。


    我拉开玻璃门,把那瓶黄酒拿了出来。瓷罐子沉甸甸的,瓶口用红布包着,封口处还盖着一个红色的印章。


    马可站在我身后,看着那瓶黄酒。


    “这是什么?”他问。


    “绍兴黄酒,”我说,把瓷罐子举到马可面前晃了晃,“我老家的味道。”


    马可没有接话。我小心翼翼地把黄酒放进购物车,用那两提可乐把它夹在中间,防止瓶子在车上晃来晃去摔碎了。


    采购完毕。购物车里的东西堆成了一座小山。猪肋排、鸭腿、沙瓤番茄、龙口粉丝、绍兴黄酒、李锦记生抽老抽蚝油柱候酱、郫县豆瓣酱、镇江香醋、老干妈风味鸡油辣椒、两提可乐、一大袋五香瓜子、一包陈皮糖、一袋大白兔奶糖。


    收银台的大姐是福建人,说一口带着浓重闽南腔的普通话。她扫码的时候看到那两提可乐,笑了。“小伙子,百事和可口都买,你是怕得罪人啊?”


    “姐,您不知道,”我苦笑着掏出钱包,“我们那群人里,一半是百事党,一半是可口党,买哪个都要被另一半念叨。”


    大姐笑着摇了摇头,手指在收银机上飞快地敲着。“一共八十七块六。现金还是刷卡?”


    “刷卡。”


    我拿出洛伦佐给我的那张黑卡。大姐接过去,翻过来看了一眼,眉头皱了一下。“这什么卡?没见过的。”


    “意大利本地的卡,”我说,“银联可能刷不了,您试试Visa通道。”


    大姐把卡插进POS机,嘀一声,交易成功。她把卡递还给我,又看了一眼那张没有标识的黑色卡片,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说“现在年轻人用的卡都这么花哨了”。


    我把卡收回口袋,转身推着购物车往外走。马可已经抢先一步拎起了最大的两个袋子,只留给我一个装调料的小袋子。他左右手各拎着一个撑得鼓鼓囊囊的塑料袋,袋子里猪肋排、鸭腿、两提可乐的重量加起来大概有十几公斤。


    他的小臂肌肉在夹克袖口下绷出清晰的线条,但他的表情依然是标准的“面无表情”,呼吸节奏也没有任何变化,仿佛拎着的只是两个空袋子。


    我把调料袋挎在肩上,跟在马可身后走出裕华超市。唐人街的下午阳光比来的时候更斜了,把整条街照成一条金色和阴影相间的条纹。烧腊店的蜜糖焦香比刚才更浓了。


    “马可,”我加快脚步走到他旁边,“前面左转,巷子走到头,陈记烧腊。”


    马可没有说话,只是微微调整了方向。


    陈记烧腊的店面夹在一家中药铺和一家理发店之间,门脸窄得只能同时容纳两个人并排站立。红底黄字的招牌被油烟熏了几十年,红不是正红,是那种沉淀了岁月和油脂的赭红色;黄不是明黄,是那种像被蜂蜜浸透了的琥珀色。招牌上“陈记”两个繁体字写得筋骨分明,据说是陈叔他父亲当年亲手题的。


    门口挂着一排烧腊:叉烧、烧鸭、烧肉、豉油鸡,在玻璃橱窗后面一字排开,琥珀色的蜜汁在叉烧表面凝成一层亮晶晶的壳,烧鸭的皮鼓得紧紧的,透出一层焦糖色的光泽。热气和香气从橱窗的缝隙里涌出来,混在一起,形成一种让人走不动路的、黏稠的、幸福的味道。


    我推开玻璃门,门楣上的铜铃叮当响了一声。


    “陈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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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花白的头发剃得很短,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 polo 衫,外面套着一条沾满了油渍的白色围裙。他正用一把窄长的砍刀剁着案板上的烧鸭,咚、咚、咚——


    听到门铃响,他抬起头,眯着眼看了我零点五秒,然后那张被炉火和油烟熏了几十年的脸上绽开一个巨大的笑容。


    “哎呀!细路!好耐冇见!”他把砍刀往砧板上一放,两只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油,从柜台后面绕出来,一把拍在我肩膀上,手劲大得我肩膀往下沉了半寸。“仲以为你唔记得陈叔啦!上个月点解唔嚟嘅?”


    “考试啊陈叔,”我用粤语回他,一边说一边在脑子里翻找那些快要生锈的粤语词,“计量经济学,好难的,复习咗成个月。”


    “计量……经济学?”陈叔的表情像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外星词汇,“嗰乜嘢嚟??食得嘅?”


    “食唔得嘅,”我笑了,“系用电脑计数的。”


    “电脑计数!”陈叔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那种悟法明显是“我没听懂但我选择不再追问”。“你哋后生仔读的书陈叔都唔识嘅。今日想食乜嘢?陈叔帮你斩!”


    我凑到玻璃橱窗前,像一个鉴赏家面对着一排艺术品。叉烧的颜色是今天的第一炉,蜜汁还在表面微微泛着湿亮的光,瘦肉部分呈现出一种粉嫩的玫瑰色,肥肉部分半透明,像琥珀薄片。烧鸭的皮绷得紧紧的,在灯光下泛着一层焦糖色的光泽,鸭腿的关节处微微翘起,露出里面细嫩的肉丝。烧肉的脆皮层叠着,像千层酥一样,每一层之间都夹着薄薄的油脂,最上面一层撒着细盐粒,在光线下像碎钻。豉油鸡的皮是深褐色的,油亮亮的,鸡皮下面那一层薄薄的肉冻若隐若现。


    “陈叔,”我指着橱窗,“叉烧要半斤,烧鸭要半只,烧肉要半斤,豉油鸡要半只。”


    “哇,”陈叔的眼睛瞪大了一点,“你今日请客啊?买咁多?”


    “同朋友聚会,”我说,“十几个人,这些未必够食。”


    “十几个人!”陈叔一边说一边从挂钩上取下一块叉烧放在砧板上,拿起那把窄长的砍刀,“好!陈叔帮你斩靓佢!”他的刀落下去,咚的一声,叉烧□□脆利落地切成厚薄均匀的片状,每一片的厚度大概半厘米,刚好是入口能感受到肉质的弹性、又不至于太厚咬不动的程度。


    切完叉烧,他转身取下那半只烧鸭,手起刀落,鸭胸、鸭腿、鸭翅,每一块都带着皮和肉,码在砧板边缘。


    我站在柜台前,看着陈叔的手。那双手,指节粗大,虎口有厚厚的茧,指甲缝里洗不干净的油渍。刀在他手里像长出来的,每一刀落下去的位置和力度都不需要思考。


    陈叔把所有烧腊码进两个白色的泡沫餐盒里,用保鲜膜仔细地缠了好几圈,确保蜜汁和汤汁不会漏出来。然后他转身从柜子最里面拿出一个棕色的小玻璃瓶,只有巴掌大小,瓶口用红蜡封着。


    他把小瓶子塞进我手里。


    “秘制卤水汁,”他压低声音,用电视里地下党接头的语气说,“卤牛腱、卤猪耳、卤豆干,样样都得。唔好话俾人知。”


    “多谢陈叔。”我郑重地把那瓶卤水汁揣进口袋,像揣着一枚勋章。


    结账的时候,陈叔报了一个数字。那个数字明显低于他刚才切进餐盒里的总量。我刚要开口,他已经把泡沫餐盒装进一个大塑料袋里,推到我面前。


    “学生仔,食饱先有力读书。陈叔当年就系冇读到书,先要日日企喺度斩烧鸭。”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手劲依然大得让我肩膀往下沉了半寸,“读好啲,将来做大事,返嚟请陈叔食饭。”


    “一定。”


    我拎起那个装满烧腊的塑料袋,走到门口的时候,陈叔在身后喊了一句:“下次带你女朋友嚟!陈叔请佢食叉烧!”


    “未有女朋友啊陈叔!”


    “咁快啲搵啦!后生仔唔好成日挂住读书!”


    玻璃门在我身后关上,铜铃又叮当响了一声。


    出了店门,我拎着两个袋子走在前面,马可拎着三个袋子走在后面。他的步伐依然稳健,五个塑料袋在他手里晃来晃去,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走到车旁边,马可打开后备箱,把袋子一个一个地放进去。


    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塑料盒,递到马可面前。


    “这个,”我说,“你带回去和老板一起尝尝。”


    马可低头看着那个塑料盒。透过半透明的盖子,能看到里面的卤水拼盘。猪耳、牛腱、豆干,码得整整齐齐,蜜汁和汤汁在餐盒底部汇成一小片深褐色的液体,隔着保鲜膜都能闻到那股浓郁得近乎霸道的香气。


    “陈叔家传的手艺,”我说,“他爷爷那辈就开始卤了。猪耳脆,牛腱软,豆干吸汁,三种口感不一样,但配在一起很搭。你们晚上可以拿它下酒,配红酒也行,配威士忌也行,配啤酒也行。”


    马可看着我,沉默了几秒。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给我?”


    我想了想。


    “因为好吃啊,”我说,“好吃的东西就是要分享,而且你帮我拎了那么久的袋子,辛苦了。”


    马可盯着我看了两秒钟。他伸手接过那个塑料盒,把盒子放进后备箱,关上了后备箱的门。


    “上车。”他说。


    我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系好安全带。马可发动了车,驶出唐人街。


    窗外,街景重新变成了米黄色的老建筑和墨绿色的百叶窗。街角的咖啡馆门口,那个老头还在看报纸,面前多了一杯新的浓缩咖啡,手边那副老花镜还在原来的位置。


    “马可。”


    “嗯。”


    “那份烧腊里面有叉烧、烧鸭、烧肉、豉油鸡,每种都有一点。叉烧最好加热再吃,凉了蜜汁会凝固,口感就没那么好了。烧鸭的皮现在还是脆的,放久了会变韧。烧肉的脆皮是陈叔的绝活,千层酥一样的,咬下去会咔嚓响。豉油鸡的肉最嫩,配他家的姜葱蓉吃——”


    “林恩。”


    “在。”


    马可没有说“闭嘴”,也没有说“我知道了”。他看着前方的路面,下颌线依然绷着,但嘴角那个位置,有一个极其微小的、如果不一直盯着看就会错过的弧度。


    “我会转告BOSS。”


    “好。”


    我低头看着旁边的袋子,琥珀色的卤汁在盒子里微微晃动,透过半透明的盖子,能看到猪耳的胶质层和牛腱的肌理。


    陈叔做卤水的配方是他爷爷传下来的,八角桂皮丁香的比例是他父亲改良过的,陈皮是他自己加进去的。


    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了一点小小的改进,让它更适合这个时代的味蕾。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传统。


    不是一成不变,是在变化中保持核心。


    就像我在洛伦佐庄园里的策略,核心不变——保持有用、保持有趣、保持无害。


    方法可以调整,但方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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