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今日起来,秦觅回想昨夜的话,觉得自己属实有一些冲动。
若真是不再往来,渐行渐远便好了,左右两人在日常生活里确实没什么交集,你不找我我不找你,慢慢就淡了。
自己还偏要告知,就好像是在暗示对方来挽留似的。
幼稚、矫情,不忍回忆。
而眼前这桩案子,的确又勾起了自己的好奇心。
“大人若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在下自然愿效犬马之劳。”秦觅才不会打自己的脸,笑吟吟地把球又踢了回去。
慕天知促狭地笑了笑,没有作声。
狡猾的秀才。
窦家兄弟不知道他俩这是闹哪出,没敢说话。
梅淼眼睛瞪得像铜铃,看看自家大人,又看看秦秀才,心里蛐蛐——
哟,吵架了?
昨天黑衣人偷袭,大人不是挺着急的?秦秀才为何不高兴?
这俩人,现在到底什么情况?
不,不能看,我要藏好眼神,绝不能让大人看出来!
这会儿几名差役匆匆进来,把刚买来的豆浆油条葱花饼摆在了偏厅的圆桌上,请他们几人移步享用。
秦觅早就饿得不行,盛了一小碗豆浆,咬一口酥脆的油条,心情瞬间好了很多。
其他人明显也饿了,又是在别人地盘,不便聊小天,全都低头干饭。
等郭奇带着仵作进来的时候,他们也吃饱了,便返回正堂坐在官帽椅上,听仵作汇报初步验尸结果。
仵作微微低头弓腰:“禀镇抚使大人,死者翟东梁,男,现年四十三岁,身形肥胖,身上伤处众多,应当是死前曾遭遇过折磨,粗略统计,有匕首捅伤十六处,割伤二十三处,青紫淤痕遍布全身,手腕脚腕皆有捆绑瘀伤,臀部及后背有摩擦伤,应是被人在地面拖拽所致。”
“最严重的伤处位于死者下身,阳锋被连根去除,两侧肾囊也不见踪影,没有发现它们被遗留在现场,从伤口来看,不像是人为,像是……”
仵作顿了顿,艰难道:“遭到犬类噬咬。”
话音没落,就听跟进来的差役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嘶”的牙酸之声。
慕天知问:“何以见得?”
“能看到犬牙留下的痕迹。”仵作道,“有咬痕,也有撕拉的痕迹。”
秦觅追问道:“能判断是死前还是死后被咬的吗?”
“根据伤痕情况,初步判断是死前的事。”仵作恭敬回答,“其他位置目前还没有发现明显的致命伤,如果推测没错的话,死者应当是失血过多,外加疼痛而死。”
慕天知则问:“死亡时间呢?”
“约莫是在丑时。”
“现在的天气,寅时正后不久天就该亮了,凶手应当是在这之前就把人挂在了那棵树上,不能太晚,否则他会暴露行踪。”秦觅道,“翟东梁这种体型,死后一定更重,凶手应当是用车把他运到此处的,可以到附近去查探,看有没有人留意天将亮未亮时从那附近经过的板车或者马车。”
梅淼想了想:“死者这么胖,凶手一个人可能弄不动他吧?就算是成年男子,也得两个人才能把他抬起来。”
“可我觉得凶手不一定是男子。”窦坤似乎还对方才那血腥场景心有余悸,小声嘀咕,“男人怎么能对男人下那样的狠手,放狗咬那里,他自己不觉得疼么……”
窦乾跟着说:“根据尸身上牌子所写的字,这是仇杀无疑,若是死者曾经欺辱了凶手的家人,男人复仇大都是将人一刀砍死,恨意再浓些,会大卸八块。将其阉割,反倒不像是男子惯用的手法,更像是女子有针对性的复仇。”
“可是女子又怎么可能下得了手去做这么血腥的事?”梅淼微微蹙眉。
窦坤冲她一扬下巴:“若是你,家中有亲人被侮辱,下得了手吗?”
“那当然!”女侠拍案而起。
“所以啊,我还是觉得这是女子所为。”窦坤笃定道,“或许是功夫高强的女子。”
窦乾摇摇头:“我更倾向于是一男一女。”
慕天知一直沉吟,这会儿也认同道:“一男一女这个方向我赞同,先不说搬运尸体需要人力,以及作案手法过于血腥,就说如何让时刻保镖不离身的翟东梁只身前去某处,这里边肯定有内情。”
“我想,凶手是迎合了翟东梁的某种喜好。”秦觅被慕天知启发,“色字头上一把刀,会不会是仙人跳?只不过这次要的是命。”
窦乾附和道:“对,以女子出面勾引,将人骗过去后再由男子出面将死者制住、折磨,最后放狗去咬他阳锋肾囊,以泄心头之愤。他们将死者赤身挂在闹市,身上还挂着痛陈其罪孽的牌子,明显就是为了让百姓一同唾弃这个道貌岸然的富商!”
“可是,如果是女子出面勾引,约了死者见面,死者至于连自己的贴身随从都不说吗?”梅淼不解。
秦觅道:“或许是那女子的要求,让翟东梁只身前来。”
“那姑娘得有多好看,能让翟东梁毫不怀疑她是否有恶意,对她言听计从?”窦坤也有些怀疑。
“可能翟东梁自认为对方也有短处捏在自己手里。”慕天知沉声道,“因此他有恃无恐。”
秦觅补全他的猜测:“要么是那女子楚楚可怜足够令翟东梁放下戒心,或者翟东梁对她极为合乎心意,也能理解她不愿张扬的原因,要么就是两人在别处有过一些交流,并非第一次见面。”
慕天知转头对一直插不上话的郭奇道:“郭知县,调查此案的几个方向,你自己把控,第一,调查翟东梁最近有没有大笔金额出账私用,看看是否购置别院或者补贴了什么人;第二,查他有没有新结识的、往来比较频繁的人;第三,查他是否犯过相关欺辱妇女的案子;第四,重点排查聚德巷那片有地窖或者可以隔音的地方,翟东梁受此等折磨,不可能不出声,哪怕堵着嘴也会有声音。再仔细询问街坊四邻,可否听见奇怪的动静。”
“多谢大人指点,下官一定尽心尽力办案。”郭奇忙拱手道。
慕天知起身:“你先详细调查,若是人手不足,逐级上报即可,北镇抚司会时刻关注案情进展。”
郭奇连连道谢,将他们一行送至县衙门口。
秦觅还想着能亲自问问那翟有福,没想到现在就回去了,心里实在遗憾。
“如此一步三回头,这么不舍么?”身边传来慕天知略带调侃的声音。
秦觅觑了他一眼:“干卿何事?”
慕天知心里颇有些忍俊不禁,换到现代他肯定要说“关你屁事”。
这秀才平日里温文尔雅洞悉人性,时而又看起来不太要命,前一样太装,后一样太疯,两种感觉都叫他觉得不对劲,唯有生起气来的样子让人觉得有些活人气。
这种矜贵与娇气,才像是那个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儿里、十二岁就能中秀才的天之骄子。
“我就是在想,秀才对探案这么感兴趣,为什么先前家慈提议到北镇抚司做幕僚时,你不肯一口答应。”慕天知双手负在身后,缓步走着,“啊对,现在又说要跟我绝交,可就没有查案的机会喽。”
秦觅:“……”
慕天知看着他无语的样子,继续火上浇油:“你说如果我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就愿意效劳,可惜,你也见过我北镇抚司人手多么充足,怎么办,怕是一时半会用不到你了。”
“用不到就不用,镇抚使大人为民请命,人手充足是好事。”秦觅莞尔笑道,“在下并非对探案感兴趣,心中并非像大人那样存着什么公理正义,只不过猎奇罢了,没有大人这般高尚。”
他凑近了慕天知,压低声音道:“大人看人很准呢,在下就是会被那些罪恶的事情吸引注意,可能骨子里也是同样的人——平淡的生活多无趣,不如多来些刺激,那些苦主也没什么可怜的,不是吗?此乃时也、运也、命也,早就注定的,并非完全是凶手的错。”
放在之前,慕天知不会怀疑自己的判断,但是得知了秀才惨痛的过往,他反倒不愿再这么想。
更不愿意看他自我诋毁。
“秦秀才,不要宣扬宿命论,墨子曰,‘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别找这种借口。”他有些不悦地看着秦觅。
秦觅却轻笑:“世子果然博学,可惜在下只读孔孟。”
“孔孟是吧?孔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孟曰‘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哪一个让你听天由命了?”慕天知怒道。
虽说不好之乎者也,但穿越过来也勉强背了不少文章,才能跟这聪明的秀才辩上一辩。
秦觅笑盈盈拱手:“镇抚使大人文武双修,令在下佩服,在下定然谨记教诲,好好修身养性。”
说罢悠闲地向前走去,心中暗爽不已。
慕天知:“……”
他望着前方那清瘦的背影,先是一怔,随即笑了起来。
秀才惯会气人,居然着了他的道!
回到客栈之后,几人便套好了马车,牵出马匹,一路向曜京而去。
另一边,就在易安县衙的差役们开始仔细搜查聚德街附近之时,一辆马车也缓缓离开了县城。
驾车的是个臂膀结实、孔武有力的男子,车内则坐着一个看起来极为俊秀的美人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挑开车帘,望着外边守城门的衙役们一张张严肃的脸,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等远离城门之后,她才好奇地托腮看着对面的美人:“你说他们多久才能发现?”
“以这些蠢货的水平,或许永远发现不了。”那美人漫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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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地转着拇指上的扳指,“或许要到租约期满,房牙子过来收房才能有所发现。”
小姑娘又说:“我们去了曜京,再这么干,顺天府的人可不傻。”
“顺天府有什么可怕的,就算是遇上北镇抚司的都衍卫,他们也未必能查到我们。”美人懒洋洋地说。
“可我们下一个目标,不是普通的富商,是个贵人诶!”小姑娘从马车一角的小柜子里摸出了个卷轴,打开之后,卷轴上是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画像,“詹事府左春坊左谕德,真是拗口的官名,是广平王的第二个儿子是吗?”
美人闭目小憩,闻言“嗯”了一声。
小姑娘连连叹息:“皇亲国戚,居然也是那种人。”
“皇亲国戚又如何?”美人俊美的面容露出嘲讽的笑容,“只有除去这种蛀虫,才是造福大鑫百姓。”
小姑娘遗憾地说:“可惜不能真的除掉。”
美人唇角露出一个狡黠的笑意,随后叮嘱:“小玉,把画像收好,别弄坏了,到时候不好找人。”
“知道啦!”
马车驶上官道,车夫快马加鞭地往曜京而去。
一路颠簸,路上没有停歇,秦觅感觉车速减缓的时候,忙不迭地坐起来,撩起车帘往外看,看到了曜京西门的守城官兵。
镇抚使大人的脸就是通行腰牌,他们连车都不用停,径直进了城。
见秦觅探出头来,慕天知驭马退了几步,与他并行:“秦秀才睡得可好?”
俩人有些话不投机,骄矜的世子返程路上没有再坐进马车相伴,赶路的速度也比去时要快了不少,秦觅强忍着晕车的恶心,一会儿坐起来发呆,一会儿躺在车里睡觉,好消磨这无聊的赶路时间。
但面对这个问题,他回答:“托大人的福,睡得非常香甜。”
慕天知看着他脸上睡出来的印子,勾唇道:“如此便好。已经回京,本官就不再相送了,窦乾会将你送回长青街。”
秦觅从小窗户里向他拱手:“多谢。”
慕天知看了他一眼,扯了扯缰绳,一夹马腹,带着梅淼和窦坤转向另一条街,绝尘而去。
秦觅趴在窗边,直到看着人影消失在视野里,才重新拉上车帘。
说不失落是假的,但他除了失落,也没什么办法。
这一生自己拥有的幸福总是那么短暂,早就学会了不敢贪恋任何喜欢的东西。
快到胭脂巷附近,路过一片集市的时候,秦觅叫停了马车。
“窦千户,送我到这里就好了,我去这边菜场转转,买些吃食回家。”他温声道。
窦乾眼看已经快到目的地,应当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便依言让他下了车。
道谢过后,目送对方马车离去,秦觅才背了自己的小包袱,缓缓向集市那边走去,坐车太久,正好活动活动筋骨。
从地狱返回人间的这十年,他总觉得自己好像留了一部分魂魄在那阴影里,表面上能说能笑、能跑能跳,但实际上心底最深处无牵无挂、了无生气,有时候仿佛活在幻觉当中,时不时会怀疑身边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尊敬爱戴师父,对师父感情很深,但师父始终不是爹娘。尽管师父并无子女,可他老人家向来活得潇洒,好像也并不需要儿女承欢膝下。
这个世上,没有人需要他秦觅陪伴左右。
只不过身为男子,这些琐碎想法他从来习惯于埋于心底,从不曾对人提起。
现在回到熟悉的地方,心情轻松了不少,此时已近未时末,天气晴好,秋高气爽,在人群中走一走,能找到自己真实地活在人间的幸福感。
没走两步,秦觅突然觉得袖子被人拽住,回头一看,居然是身旁一个摊子里的小狗。
这应该是卖狗的摊贩,地上摆了几个铁笼子,里边都是两三个月大的小狗,黑的黄的都有,全都好奇地打量着往来的过客,时不时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咬住他衣袖的这只,是摊主拴平板车上的一只小花狗,模样谈不上俊,脸上东一块西一块凌乱地长着橙色和灰色的花斑,大概六七个月大,看起来很通人性,见他回头,立刻吐出布料,乖巧地“呜呜”了两声。
摊主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汉子,立刻道歉:“客官,弄脏了你的衣袖,实在不好意思。”
“无妨,洗洗就好了。”秦觅忍不住在那些可爱的小狗们身上多看了几眼。
摊主招揽生意道:“要买狗吗?这都是自家大狗下的崽儿,很会看家,身子骨也健壮,随便喂点儿剩饭什么的就能长得很结实,养在院子里保准不敢有贼人来!”
秦觅原本是没打算养狗,但被他这么一说,忽然想起来闯进自己客栈的那个黑衣人。
还有两次闯进自家小院的某位镇抚使大人。
养只狗好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