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桃花呢?
桃花是一种蔷薇科花卉,生长于春季,多为粉红颜色,诗经有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花逢春开,后世也用桃花比喻一个人迎来了爱情的春天,邂逅的春天。
前世,莫敏桃花寥寥,甚至可以说,已经抵达了一种万人嫌弃的地步。
作为一个好色之徒,莫敏看上的美男不少,加上修域又全是一些肤白貌美,极为优雅的男子,她更是见一个爱一个。
非常不幸的是,那段见一个爱一个的时期,莫敏不是很受待见。
她曾在玉中京的大门派仙幽门当过弟子,两百五十年间,整个宗门上上下下,她合计暗恋了一百来号人。
可惜仙幽门是个上流宗门,大家眼里只有修行,也只找对修行有帮助的对象,在这样十分现实的宗门里头,作为一个奴役童子,莫敏虽自诩有几分姿色,却没有哪位师兄师弟瞧得上。
于是她安心修炼,打算等咱等级高点再谈恋爱。
可修着修着,越发六根清净,爱恨平常,肤白貌美的师兄师弟们,看着看着,就变成了筑基初期的、炼气三阶的、有地级药鼎的、有分灵化气散的、会平秋剑法的、连平秋剑法都学不会的……
她也渐渐变成了现实而冷情的一员了,更谈不了恋爱。
不过,尽管数朵桃花皆凋敝,仍有一朵,依然翘巍巍地立在她心尖的枝子上。
两百五十年间,有一个人,从那一百多号暗恋对象中脱颖而出,直至她离开仙幽门闯荡修域时,她也依然将他保留在心湖深处。
三千多年了,莫敏本该将这人忘得七七八八,也是宋鹊说起桃花这个话题,她才忽然想到了他——
仙幽门首席弟子,夏侯容朝。
夏侯容朝这个人起初相当逆天,他跟莫敏岁数差不多,但在她还当着见一个爱一个的奴役童子时,他就已经是内门弟子的首席了。
彼时一袭白衣,绿眸红发的首席弟子,不知博得了多少女修的青睐。
与莫敏截然相反,夏侯容朝有着令人羡煞的强悍武骨。
有流言说,他身上的武骨乃是传说中的神洗骨,只因神洗骨至炎至烈,因此他才发色异常,鲜红如火。
总之,他学什么剑法都易如反掌,当莫敏在因为无法精进剑术,止步于筑基境不前时,他已经在剑修的大道上越走越开阔了。
可命运就是这么戏弄人,“偏科差生”莫敏在离开仙幽门后一飞冲天,开山立派,建立宗门,还成了鼎鼎有名的“妙意尊修”,叱咤风云,所向披靡。
那位曾经的“尖子生”夏侯容朝同学,往后再没了动静。
后来,莫敏在跟昔日同门打交道的时候,才得知夏侯容朝早已因为突破历劫死了一千多年了。
寿元仅仅九百岁。
得知此事的莫敏当场不过是与同门叹息了一声世事无常,并无多余的波澜。
她想,对于这位单相思的“初恋”的缅怀之情,也当到此为止了。
是的,其时一千九百岁的莫敏因为桃花运太过寥落,还没谈上恋爱。
她自顾自把这位帅哥当成了自己的“初恋”,并到处跟同侪和弟子说自己的初恋白月光死了。
于是乎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强大而深情的师祖。
中间为了缅怀自己的初恋,莫敏也追过几个跟夏侯容朝长得有点像的替身,可那些替身统统对她的追求嗤之以鼻,凌微派的踏珑上修也是其中之一。
一直到危应竹向她示爱,两人结为修侣,她才算真正脱离了单身狗的行列。
那以后,又是千年光阴,她过着与危应竹貌似神仙眷侣的日子,再没想起过夏侯容朝。
直到被危应竹推下魔渊,临死前那一刻,她的脑海中才忽然闪出了夏侯容朝的身影。
雪白的衣,红梅的剑,那花一般的人物,在她心尖翘立着,竟三千年都未能凋零。
“白月光终究是白月光,投胎转世,也至死不忘。”
她感叹着,宋鹊趴在她脚边,还在得意地窃笑:“所以,主人,您要不要这朵桃花?”
莫敏看着在屋子边上默默修补窟窿的殷小风,铁匠少年唇红齿白,身材纤长,即便穿着最朴素的粗布无袖衣裳,也掩不住的清秀俊俏。
她挠挠头:“可我都有家室了啊!”
“那有什么的?您纵使当了潘金莲,屋子里那个瘫子又能拿您怎么样?”
“潘金莲……你倒是知道得挺多的……”莫敏抽抽嘴角。
宋鹊话糙理不糙,瘫子床都不肯下,感觉衣服一换,立马就可以出演A.V.里无能的丈夫了。
不过眼下她没什么心思谈恋爱,虽然由于转世成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也大有放飞自我,回归本性的趋势。
“饱暖思淫欲,我们现在不仅没什么衣服穿,还成天吃不饱,桃花的事情,就暂且搁置吧,等我有钱了再说!”
莫敏摸了摸宋鹊的狗脑袋,后者嘿嘿一笑:“那行,主人,等咱们吃饱穿暖了再找桃花!”
“到时候给你找个精壮光亮的小母狗。”
“好啊……不对,我是人,我为什么要找狗!?”
莫敏继续练习着打太极,打完太极,跟殷小风招呼一声,拎起背篓就要继续到林子里采果打猎。
“阿慧姑娘……啊不,阿慧,您一个人到林子里没事吗?那里不是很多野兽吗?”
“不碍事,我练武的,权当锻炼锻炼武术了。”莫敏摸了摸宋鹊的脑袋,“再说了,狗蛋还跟着我呢!它可厉害了!”
殷小风将信将疑地点头。
莫敏带着狗蛋一路出去了,雪依然深,不过今天好赖是没继续飘雪了,视野开阔不少。
虽然这次没再好运捡到野猪了,但有狗蛋坐镇,两人擒了不少野兔儿,又砍了一些木柴,采了一些野果。
天色落了暗,莫敏便抱着满手的干柴匆匆回了家。
宋鹊跑在前头,老早就蹿进了屋子。
她把干柴放到院内的灶台旁,扭头一看,却发现没在屋子外围看到殷小风,莫不是走了?
房屋四围的窟窿大多用合适的木板修补好了,忽的屋内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莫敏一愣,连忙进了屋,就发现殷小风倒在柴堆旁,正揉着后脑勺,直吸凉气。
“小风?”
莫敏连忙去扶他,“发生什么事了?”
“阿慧……我……”
他看了眼床的方向,“没,没什么。”
莫敏将他扶起来,殷小风说道:“天色有点晚了,我得走了,明日我会再上来修屋子的。”
“那真是多谢了,我送送你。”
她说着就跑去自己的背篓那里,提了两条野兔,殷小风已经走出了屋子,站在篱笆外,莫敏跟上他的步伐,帮他拖着那木车,一路往山下走去。
“说起来,阿慧,前日之事,我心中已有解法。”
“你想到了怎么对付那个姓林的?”莫敏颇为意外。
“林辙最想杀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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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我服个软,说你先前救我也是被我胁迫指使,或许他还会饶你一命。”
莫敏没先对他这个解法表达看法,而是问道: “说起来,小风,你当初是为何惹上了那个姓林的?”
殷小风道:“我虽说可以为了阿慧你的安危服软,却是瞧不起林辙那等纨绔的,或因姜国穷苦,我们跟修域十二阁的关系一向不好,没有宗门愿意派修士来此处降妖,就连守卫都城的修士都是以钱财向别国暂借的……”
“这个我知道。”
“我读了一些书,先前想考取功名来着……你很意外吧?”殷小风见莫敏呆怔,笑了笑,“后来没考上,又记挂着家中老母,就留在了小北村打铁。”
莫敏朝他竖起大拇指:“行行出状元嘛,你的打铁手艺可是小北村各位有目共睹的。”
殷小风红了脸,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叫林辙的,大抵也就是在自己家族没什么出息,故此跟修士学了个三招两式,便想到姜国来降妖逞威风。”
“看那小子的德行也差不多。”
“可他分明应下了官府的降妖任务,收了钱,迟迟不来也就罢了,到了这儿,发现妖怪被降灭之后,又觉得意兴阑珊,到处砸打我们这些商户的铺子。”
殷小风皱着眉,“我看他不惯,就跟他理论了两句,他正有气没处撒,便全招呼到我身上了。”
“原来如此……”莫敏思忖着,“但你倒没必要为了我跟林辙服软。”
“可……”
“不管你服不服软,以那家伙低劣蛮横的秉性,都不会饶过我俩的。”
“那该怎么办?”殷小风歉意地低下头,“都怪我,若不是为了我,你又怎么会……”
“还能怎么办?马上要过年了,你也别想那么多,好好过个年,其余事我来解决便好。”
莫敏抬起双眸,朝殷小风露出稀松平常的笑容。
少年望着少女微笑的模样,心中狐疑,解决?果真能解决吗?还是只是大难临头,只得今朝有酒今朝醉。
“阿慧,要么,你还是趁早逃走吧……”
“逃不了的,林辙也说过了,他有凌微派的人护佑,那些人最擅长的便是移形追踪。”
殷小风的脸色更加苍白,莫敏伸手握住他冰凉的手掌,“我不是说了嘛,你且安心,我会有办法处理的,大不了咱们共赴冥河……”
“啊?”
“我开玩笑的,嘻嘻。”她眨眨眼,“你赶紧回去吧,你娘是不是还在家里等你。”
殷小风点点头,他低头看到少女那白皙的手掌攥着他的手指,脸又不禁绯红起来。
“抱歉。”莫敏立马撒开手,看来随着修为的消散,她的底层代码“好色之徒”再次占据了上风。
殷小风走前,她还把自己手里的两只野兔都送给了他,作为他帮她免费修房子的报酬。
少年推辞再三,拗不过她再三坚持,还是带走了两只野兔。
莫敏回了破屋——哦不,现在已经不算个破屋,经过殷小风今日的修缮,已经是个堪称完整的屋子了,一进院子,她就看到宋鹊钻出屋子,邪笑不止。
“干嘛?”她警惕起来,"我就是送送他,我什么都没干。"
“不不,主人,我不是说你跟殷小风怎么样了,我是说那个瘫子!”
“瘫子怎么了?”
莫敏眯眼,宋鹊幸灾乐祸地笑道:“你不知道吧?刚刚我先回来,在窗口亲眼看到那个瘫子把殷小风一脚踹到柴火堆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