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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殿下怎么莫名其妙放冷气?

作者:执荧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院里,元卿也没解释得太深,他不顾形象地坐在石阶上,叹了口气,“现在说这些都太远了。”


    虽然贞观之治即将开启,但太宗在创业之初却并不顺当,再过不久,庐江王李瑗和泾州总管罗艺相继反叛。


    与此同时,东突厥颉利可汗趁着大唐权力更迭,兵临渭水,虽然最后太宗使计让东突厥退了兵,却也让突厥敲诈了一大笔钱财。


    这事被太宗视为耻辱,几年后派李靖突袭阴山,东突厥灭国。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的是,后面几年,关中、山东连年大旱,蝗灾肆虐,长安受灾尤其严重,太宗甚至亲吞蝗虫,祈愿“但食朕心,勿害百姓”。


    听到心声的李世民表情十分精彩,仿佛嘴里真的吞了蝗虫似的。


    李瑗、罗艺也就算了,秋后的蚂蚱瞎蹦跶,可东突厥那群孙子却想趁火打劫?


    真当他大唐无人了吗?


    他身旁的几人茫然地你望我,我望你。


    殿下怎么莫名其妙放冷气?


    “走,回府!”李世民沉声道。


    有些人蹦跶得太欢,该收拾收拾了。


    房玄龄和杜如晦对视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一群人齐刷刷地来,又齐刷刷地离开,悄无声息,没带走一片云彩。


    院子里,空气突然静下来,连月色都带了几分暧昧气息,杨璧云有些别扭,“大王今夜……需要妾伺候吗?”


    元卿看着她,眨了眨眼,再眨眨眼。


    伺候,是他想的哪个意思吗?


    “不必了吧。”元卿道,虽然他是个男人,但还是想找个两情相悦的人,没有感情的□□,就是耍流氓啊。


    得了他的话,杨璧云一步没停,转身就走。


    元卿:“???”


    这是把他当瘟疫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今天打水时,他瞥了眼这具身体的样貌。


    历史上对李元吉的记载,无不说他凶神恶煞、膀大腰圆,甚至因为长得太丑,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遗弃。


    但以他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李元吉委实算不上丑,皮肤偏黑,五官线条深邃利落,偏胡人血统,不过也确实比不上宽和儒雅的大哥李建成,以及神姿秀彻的二哥李世民。


    三日后,如历史所发展的那样,李世民被立为皇太子,正式开启他帝王的一生,而他的处置诏书也下来了。


    来宣旨的是一个令他意外的人,竟然是房玄龄。


    “太子诏令,夺李元吉齐王封号,免除一切职务,废为庶人,幽禁于神禾塬别庄,无诏不得出。”


    听到神禾塬三个字,元卿猛地抬起头。


    他在现代的老家……就在神禾塬。


    是巧合吗?


    房玄龄将诏令递给他,“太子殿下还留了一道口谕,着庶人李元吉长子李承业、次子李承鸾入秦王府听学。”


    元卿明白,李世民这是要将李承业和李承鸾留下当人质的意思。


    “齐王殿下可还有话说?”房玄龄问。


    此时此刻,李元吉已是庶人身份,不必再称王,但他还是做足了姿态。


    元卿躬身一礼,“惟愿太子殿下民心所向,万世永昌,八荒枕簟,万国来庭。”


    房玄龄浑身一震,仿佛真的看到他所言的盛世之相,心里一丝疑惑顿起,齐王真的放下了?


    去往神禾塬的路上,李世民派了程咬金护送,说是护送,更准确的说是监视。


    不得不说,二凤真果真是二凤,又或者说他身边那帮谋臣是真的行,留下两个孩子不说,还专门派了一员虎将押送。


    元卿苦笑,他这是何德何能啊。


    程咬金因玄武门事变之功迁为太子右卫率,算是李世民的心腹之一。


    元卿苦中作乐,他这算不算另类上得了偶像的青眼?


    车驾从齐王府出发,横穿朱雀大街,元卿撩起车帘,看着这座华夏历史上最大的古城,颓然的心中升起一点澎湃之情。


    这可是此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也是世界的经济中心,后来无数人都在仰望这个时代,也有无数人向往这个盛世。


    如果他穿的不是李元吉,而是一个普通人,他或许真的会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市,但现在他只求能保命。


    马车走得很慢,一直到傍晚才抵达目的地,杨璧云一路上都在照顾孩子,简直分身乏术,尤其是小的几个一直哭闹,完全丢不开手。


    元卿也上前帮忙,一手一个,腿上还挂了两个,才渐渐控制住场面。


    一路上,故做严肃的程咬金看了一眼又一眼,那表情仿佛见了鬼。


    到了农庄,只有几间破烂的草屋,连个人影都没有,放眼望去全是连绵的荒地。


    程咬金的军队带了干粮,他们却只带了点糙米和面粉,这已经是齐王府最后的存粮了。


    元卿也没打算问他们要,以李元吉和李世民之间的恩怨,就算要了,他们也不会给。


    虽然那日他看起来和李世民相谈甚欢,但真要获得李世民的信任,任重而道远。


    天已黑尽,元卿架锅生火,简单用糙米熬了点粥,又煮了一锅面疙瘩汤,就地取材,砍了几根竹子当碗,把小的喂完了,自己才开始进食。


    杨璧云从出来时就换上了素衣布裙,把所有值钱的布料首饰都打包带来了。


    此时她看着元卿碗里只剩下清亮的水,而自己碗里却是满满的面疙瘩,咬了咬牙,拿出一只手镯,走到程咬金面前,缓缓行了个礼。


    “程将军,我素与阿韵交好,此番离京未曾与她告别,望将军替我告罪一声。”说着她拿出手镯递了过去,“一点心意,全当赔罪。”


    程咬金愣了一下,阿韵是他小女儿,今年不过十四之龄,从未与齐王妃有过往来,又怎会与她交好?


    他看了眼这一家弱小,目光落在元卿身上,顿时了然,他收了手镯,拿出几张胡饼递过去,“娘子心意,吾定会转告小女。”


    齐王封号被夺,杨氏这个齐王妃自然也不能幸免。


    杨璧云感激地行了个礼,拿着胡饼走到元卿面前,“就着吃吧,你不能倒,你要是倒了,我们这群弱的小的都没地儿靠去。”


    元卿喝汤的动作一顿,目光落在那双纤细的皓腕上,莹白的手臂在月下仿佛泛着光。


    他视线缓缓上移,一张冷俊中带着几分不自在的面容落入眼中。


    杨氏无疑是美的,气质沉静温雅,自带一股书倦气,不多话,但也不娇弱。


    元卿接过,“多谢。”


    他掰开胡饼泡入汤中,几口下肚,压低声音问她,“我该怎么唤你?娘子,还是?”


    杨璧云抿了抿唇,这是一点也不掩饰吗?


    她确实已经察觉到他的异常,但只要对方没伤害她,她也不愿多事,谁知这人竟然明目张胆的暴露。


    她深吸一口气,“我名璧云,小字阿元。”


    “阿元,”元卿极轻地又唤了一声,“阿元。”


    唤着唤着,他眼眶突然有些湿润,仿佛在这陌生的时代找到了一丝熟悉的共鸣,因为在现代,他的朋友和家人们也有唤他阿元的。


    杨璧云看着他难过的神情有些错愕,却什么都没说,提着灯进了茅草屋,“我把里面收拾一下,今晚好睡人。”


    还好现在是夏日,睡地上也不会着凉,否则这几个小家伙还不知道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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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办,实在是年龄都太小了。


    元卿在外面枯坐了一晚,想了一晚上该如何提升这个繁荣度,天刚蒙蒙亮,他就在两名士兵的护送下去了茅屋东侧的小溪。


    等杨璧云被几个孩子吵醒时,元卿已经提着两条鱼返回,他已经试过了,虽然他没有李元吉的记忆,但有些身体本能还存在,比如准头和力气。


    “四娘和五娘还小,吃不得那些粗糙的食物,这两条鱼给她们熬汤喝。”元卿开口道,四娘和五娘是李元吉最小的两个女儿,一个七个月,一个八个月。


    不管他再怎么茫然,都做不到虐待两个活生生的婴儿,即便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们的名字。


    李元吉那些儿子倒是个个都在史书上留有姓名,但遗憾的是他一个也没记住。


    长子和次子留在了秦王府,这剩下的八个,他也只能养一日算一日。


    三岁的长女迈着短腿朝他奔来,张开双臂奶声奶气唤他,“阿耶,抱抱。”


    元卿将鱼递给杨璧云,一把将她抱起来,睡得迷迷糊糊的小丫头像是才清醒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咯咯直笑,一点也不知愁。


    “告诉阿耶,你叫什么?”元卿一边往屋里走一边问。


    杨璧云听到他的话,轻声道,“这是郎君长女,单名一个婉,小字令仪。”


    元卿点点头,知道她已经看出了自己的异常。


    慢慢来吧,日久见人心。


    她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子,否则历史上也不会在必死的结局中活下来,最后还成了李世民的情人,她有她自己的生存手段。


    “一会儿我把房屋修一下。”元卿放下小丫头,“这几日天晴还好,下雨就不能住人了。”


    杨璧云点点头,“昨日来时,看见附近有个村子,一会儿我去换点吃的回来。”


    “好,你小心。”李世民只是下令让他无诏不得出,却没有限制杨氏的自由,就像他离开齐王府时,禁止他带走王府的财物,却没有克扣杨璧云的嫁妆。


    他在角落找到一把生锈的斧子,试了试手感,叮嘱道,“如果村里有多的母鸡可以换两只回来,到时候好下蛋。”


    走了两步,他又想起什么,“你知晓民间的物价吗?”


    杨璧云有些脸红地摇了摇头,她一直在齐王府,每月有宫中发的月银,还有丰厚的嫁妆,还从未为银钱愁过。


    元卿也不意外,“我去找程将军,让他派两个人随你同去。”


    他没阻止杨璧云,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谁也无法独善其身,但有些东西村子里可能没有,还是得让人去一趟城里。


    他拔掉头上的银钗和银冠,这是他全身唯一被允许带走的贵重东西,捡了一根木棍重新挽好头发,走向程咬金。


    他不太愿意和大唐这帮名臣名将打交道,这些人都是出了名的人精,个个都不好对付。


    比如眼前这个,《说唐》里把他形容得像个莽夫,但其实人家一点都不莽。


    元卿把发冠递过去,“将军,我想请你的人帮我采购点东西,以及遣两个人送拙荆去一趟村子,这是采买的银钱。”


    然后又拿出银钗,“这是跑腿费。”


    程咬金看了一眼,这两样都是纯银打造,少说也得值几两,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带来的兵,“谁愿意去一趟?”


    “我!”


    “我!”


    一连有好几个人出列,程咬金瞪了他们一眼,骂道,“干啥呢?以为去玩儿啊,只能去一个。”


    他啐了一口,“一群小兔崽子!”


    骂完,他又立刻绷起脸。


    元卿:“……”


    将军,别装了,好奇就好奇,有啥见不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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