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叶家父子三人,院门刚阖上,温季便凑过来,扯了扯温酿的袖子,“阿酿,你当真要嫁去城里了?”
“什么阿酿,没大没小。”温酿垂眼睨他,“叫阿姐。”
“那你去城里以后,我能去你那里住着么?”
院里,孙臻正蹲在地上处理那两只野兔,手上的动作没停,耳朵却竖得比兔耳还高。
温酿余光扫过院中那低躬着的背,这话莫不是娘亲借着阿季的口问出来的。
她还没嫁人呢,就想着她嫁人后的好处了?
温酿没好气地戳戳温季的额头,“是你嫁过去还是我嫁过去?你跟着去做甚?”
“我想进城读书。”温季垂下眼睫,难得露出几分正经神色,“你瞧姐夫生得俊不说,读书还那般好,讲起话来斯斯文文的,我想同他一样好,也进城读好书,将来做大官。”
“读好书可不一定能做大官,做大官也不一定一辈子都身居高位,你瞧爹爹,不照样做了个花匠?”
“但读好书,能娶到阿姐这般好的人了呀,”温季仰着脸,眼眸漆亮,“就像姐夫这样。”
这话说得熨帖,温酿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肉乎乎的脸蛋,“小兔崽子,嘴怎么这么甜了?”
孙臻在院里听着,唇角弯了弯,手里那把剖兔子的刀使得愈发利落。
阿季这孩子,倒是把她的话听进去了,只要她姐姐嫁了人,他就有望进城吃住,受城里先生的教导,阿酿虽然嘴硬,但耳根子软,进城读书这事,八成是稳了。
温季见姐姐笑,也跟着嘿嘿乐起来,凑近了些,更得意了,“这是事实,村里谁不知道我阿姐人美又勤快?能娶到阿姐是姐夫的福气。你看姐夫的弟弟,虽然会抓兔烤鸡,可那字写得跟飞似的,横七竖八,定是不爱读书的,这样的人怎会娶到媳妇?难怪叶家大伯说,姐夫总有人上门说亲,二郎哥哥却一个都没有。”
方才饭桌上,叶嵩将叶星忱好一顿夸,说是这些年媒人踏破门槛,要不是他一心向学,又拿幼时定亲的事挡着,早不知被哪家抢了去。
话里话外的意思,温酿听得明白,叶星忱是炙手可热的好郎君,她嫁过去,赚大了。
但在亲家当面说这个,也怪让人不舒服的,倒像是她温酿没人要,就巴巴盼着这门亲事似的,幸而当时娘亲嘴快,接了一句,“我家阿酿不说十里八乡的郎君盼着,便是那通判家的公子,也来正经提过亲呢。”
这话倒是不假。
去岁秋末,温酿随爹爹进城给宋记花铺送花,那日铺里恰好接了个急单,要去大理寺卿府上插花,原是太子下晌要亲临,府中要摆宴待客,花木需得换新。
铺主得罪不起,人手却腾挪不开,急得团团转,温酿恰谙此道,便自告奋勇去了。
那府邸深阔,温酿垂着眼专心侍弄花枝,不曾多看一眼,不料事毕离去时,却在垂花门外被个年轻人拦住了去路,那人穿着一身石青袍子,笑得殷勤,说是府上三公子。
温酿只记得他满脸麻子,说话时那麻坑也跟着一颤一颤的,跟个瘌□□似的。
第二日,那人便遣了媒人上门。
幸而手里有这门婚事挡着,推得一干二净。
不过叶父听到大理寺卿也来提过亲,瞬间对温酿多了欣赏,也就没多说了。
眼下,温酿听了弟弟这番话,却收起笑意,轻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刚吃了人家二郎的烤鸡,转头就说人家短处,这可不好。况且,你凭何说人家字差?”
“他找我借笔墨,我亲眼见的。”温季有理有据,“他那字,比我还烂,字越烂的男人越不好惹。”
温酿笑笑,懒得再与他争辩,转身往自己厢房走去。
刚走至门口,脚步却蓦地一顿。
地上放着个小竹篮,里头装着他们上晌挖的那堆荠菜,嫩生生的,上头压着一张纸,折得四四方方。
她俯身拾起,展开一看,上写几个字,“欠我五文,记着。”
那字迹,着实不敢恭维。
够丑的了。
可能练胳膊和练字不可兼得罢。
温酿盯着那张纸看了片刻,想起温季方才那番话,心下是有几分庆幸,幸好,她要嫁的是他大哥。
金榜题名的人物,想必自幼苦读,那一手字,定是端正俊逸得很罢?
她幼时家境尚可,也曾上过几年女学,读过《女诫》《内训》,先生教过握笔,习过几日簪花小楷。
虽然后来家道中落,随父母迁来乡野,再无机缘碰触笔墨,但温酿心底里,对那些能写得一笔好字的人,总存着几分天然的敬意与向往。
婚书若是他亲自提笔,红笺黑字,他的笔墨落于其上,该是何等好看?
“窃闻温氏有女,闺名酿,毓秀钟灵,性秉柔嘉,持家以勤。叶氏长子星忱,忝列科甲,素慕芳仪,谨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愿聘为妻室。
今凭天地为鉴,日月为证,二姓联姻,一堂缔约。谨以雁礼为聘,红笺为诺,择吉于天辰十年六月廿八日,恭行嘉礼。
自今尔后,结发同心,甘则同甘,苦则共苦。星忱亦当珍之重之,敬之爱之,白首不相离……”【1】
叶家小女叶星月趴在书案边,歪着脑袋看叶星忱刚写就的婚书。
红笺上墨迹未干,字迹端方如松,她忍不住赞了声,“大哥这字真是越发好看了,比二哥那鬼画符强了不知多少。”
叶家除了那对双生子,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正是爱瞧热闹的年纪。
她眼珠子转了转,笑得狡黠,“不过大哥,你走之前不是还同爹爹商量,说这门亲事不妥,要寻个由头去退了的么?怎从温家回来就改主意了?”
为这事,她娘亲边氏气得够呛。
原本以为这回退亲是板上钉钉的事,边氏都在悄悄相看了,只等那边一退,这边就托人去说合,礼部尚书家的姑娘生得端庄,又通诗书,在她心里才是与长子天造地设的人选。
谁知父子三人去了一趟乡下,回来竟说不退了,要正经娶那个乡野丫头,边氏当场就沉了脸,这几日见了老大,连话都不肯多说一句。
今日才缓了缓,推女儿星月来问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叶星忱眼帘未抬,淡声,“小孩子家,莫要打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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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小了?温家姐姐也就比我大两岁而已。”叶星月撇撇嘴,随即又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定是温家姐姐太美了,把大哥的魂儿给勾走了。”
叶星忱依旧不语,眉眼却松泛了些。
叶星月从他嘴中撬不出什么话,转向一旁半卧在贵妃榻的叶星寻道,“二哥哥,你也去了的,定然见过温家姐姐了?快说,是不是长得跟天仙似的,才把大哥的魂儿都给勾走啦?”
叶星寻正有一下没一下地吹着竹哨,脑中倏地晃过她的那双水波潋滟的眼,像是春日里被风吹皱的池水。
他冷笑了声,“乡下农女,上得了什么台面?”
叶星月颦起眉,正要驳他这话说得难听,二哥平日里虽顽劣,却不曾这般口无遮拦,她刚要开口,目光却落在他手上,话到嘴边生生顿住。
叶星寻不知何时放下了竹哨,正探手去够榻边小几上的青瓷碟,碟中卧着几块新制的梨花糕,雪白软糯,他捻起一块,送入口中。
星月诧异,“二哥,你不是素来不吃这些甜腻之物的么?上回娘亲让人做了香糕,你尝一口就撂下了,说什么女子吃食。”
叶星寻慢斯条理将那口梨花糕咽下,倚在迎枕上的姿态愈发慵懒,慢悠悠道,“大哥房中之物果然与旁处不同,闻着就香,我都恍神馋嘴了。”
馋?
书案后,叶星忱执笔的手微微一顿,不动声色地抬眸,许是入了仕途,日日与人周旋,他对旁人的一言一行都多了几分草木皆兵的警觉。
他这个弟弟,自幼嗜肉,无肉不欢,何曾对这等甜腻的零嘴有过半分兴趣?
他记得温季提过温酿喜好的零嘴里,正有梨花糕……
隔着半间屋子,叶星忱往榻边淡睨了一眼,叶星寻依旧懒懒散散地歪着,一副没骨头的样子,与平日并无二致,碟中的梨花糕已少了一块,他指尖还捻着第二块,正漫不经心地把玩。
叶星忱疑心自己多想了。
他这个弟弟,十七岁便在外头置了别院,听下人们嚼舌根,说是府上日日笙歌,那些随着他的狐朋狗友进进出出的女伴,叶星忱偶尔去他别院时撞见过几回,个个颜色艳丽,妆容精致,一看便是风月场中打滚的人物。
对女人,他应当从不缺,也从不上心。
阿酿便是生得再好,也不过是乡野丫头,能入他的眼?
叶星寻似有所觉,撞上他若有所思的冷眸,他非但不躲,反而笑若春风,“大哥这般看着我作甚?不会这般小气,要同我计较罢?”
叶星月忙替兄长打圆场,嗔道:“二哥哥也真是的,明知大哥哥好喜甜食,平日里公务烦闷,也就这点甜头能慰藉慰藉,你还要同大哥抢?”
她站起身来,理了理裙摆,“我屋里也有,下晌我让人给你送去,管够。”
“送来的哪有抢来的好吃?”叶星寻挑了挑眉,将那第二块梨花糕送入口中,细细品了品,唇边笑意更深,“大哥,你说是不是?”
叶星忱垂睫,那狼毫笔尖在宣纸上洇开墨点,正巧落在“白首不相离”那句上。
“离”字软软地塌了下去,晕成一团墨渍,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