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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万人迷Patrick

作者:喵喵队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Patrick,中文名常晟。


    自高中起就独自漂在美利坚。


    多年的“漂泊”下来,比起留学生,他反倒更像在这片异国他乡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那些预科本科、甚至硕博才润来的留子们,大多带着一种极致性压抑后的触底反弹。


    一到国外,整天花天酒地、放飞自我,觉着这自由美利坚哪儿都新鲜、哪儿都有趣。


    常晟不一样。


    他觉着这里哪儿都没意思、哪儿都没劲。


    全都玩腻了。


    因此他在留学圈子里几乎算是个隐形人。


    从不出席这些社交活动。


    除了几个国内就认识的世交子弟,其他留学生们连他名字都未必叫得全。


    可常晟在留子圈查无此人,却不代表他在学校也默默无闻。


    恰恰相反,Okla大学橄榄球队四分卫兼队长,在诺曼本地极具知名度的乐队主唱,招生宣传片的核心角色,是官方认可代表学校形象的“大学面孔”……


    每一个标签单拧出来都是重量级。


    只不过,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是ABC。


    毕竟普通留学生,基本像是个过客,哪有那么容易就挤进本地核心圈层。


    但常晟不一样,他不仅在核心圈,甚至还在核心圈的最顶层。


    如果说每个人身上都贴着几个标签。


    常晟最醒目的标签无疑是那近乎嚣张的意气风发与深入骨髓的玩世不恭,仿佛他生来就该活在聚光灯与香槟气泡的顶端。


    但好巧不巧,老天爷在给他这些气质时,还额外、甚至可以说是过分慷慨地,附赠了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万人迷”脸。


    这张脸,是他一切张扬行为的“免死金牌”,也是所有争议中最无可指摘的部分。


    他的面部骨骼线条清晰利落,带着一种极具侵略性的精致。


    皮肤是那种无需刻意保养、在游艇上晒出的健康蜜色,与一头总是打理得随意却不凌乱的墨黑色头发相得益彰。


    甚至当他宿醉未醒、穿着皱巴巴的丝质衬衫出现在早课教室门口。


    睡眼惺忪地挠着头时,那种浑然天成的、被奢华生活和天生美貌滋养出来的慵懒性感,都能让人猛女落泪、直男微弯。


    都说美貌单出是死局,配上任何一张牌都是王炸。


    常晟却像作弊一样,手里攥着一整副牌。


    这让他名副其实地成为了校园里的“明星人物”。


    这种“明星”光环,还体现在他那称得上是入室抢劫般的“社交实力”。


    他的“成名之路”始于大一开学第一周。


    当其他新生还在为选课系统和校园地图发愁时,常晟已经包下了大学城最贵的那家夜店,举办了一场名为“Okla新生派对”的狂欢。


    没有邀请制,报他名字就能进,酒水全免。


    那晚的烟花照亮了半个大学城,也让“那个开派对的亚裔美男”一夜之间成了话题中心。


    自那以后,常晟在“制造话题”这件事上一发不可收拾。


    他的座驾是一辆定制涂装的亮橘色兰博基尼Urus,引擎盖上喷着硕大的字母“Freedom”,车速永远压着限速线,总能因为太扎眼而引发围观和偷拍。


    这辆车的位置,成了校园社交媒体上的实时播报内容:“Patrick的超跑停在图书馆北门了,速来打卡!”


    他的感情生活更是八卦头条的永动机。


    女伴更换的频率和派对主题一样快,亚裔、美裔、拉丁裔,每一位都像从时尚杂志内页走出来的。


    分手礼物必然是爱马仕包或高定珠宝,成功让每一任“捞女”都满载而归。


    女孩们私下流传着一份“Patrick出现时间地点偶遇表”,堪称校园真人版“饥饿游戏”。


    而就是这么一个活在话题中心的人,此刻正盯着手机屏幕,罕见地愣住了。


    【重磅急转留学陪读一名!】


    常晟平时根本不会点开这种猎奇帖子。


    但此刻,或许是Live House后台混杂着烟味、汗味和廉价发胶味的空气让他有些烦躁。


    又或许是好友Luke第五次冲进来鬼哭狼嚎“Patrick,快点!观众要砸场子了!”带来的那点荒谬的紧迫感。


    他竟鬼使神差地点开了这则留学生社区疯狂刷屏的帖子。


    他漫不经心地掠过前面那串浮夸文案,手指随意往下滑。


    然后,动作倏地停住。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像是突然触了电。


    屏幕上,是一张清晰得有些过分的怼脸照片。


    照片里的人,穿着万年不变的黑色连帽衫,背景似乎是图书馆某个角落惨白的灯光。


    镜头离得太近,甚至能看见他眼中那一贯的、沉浸在自我逻辑世界里的、略显茫然的专注。


    咸……伟懋?


    是他?


    他……哦不,它,怎么会像一件商品,一张旧沙发,一个不再需要的宠物。


    放在网上拍卖?


    标价:1000刀起/月。


    常晟盯着照片,忽然勾了勾嘴角。


    “常少!晟哥!祖宗!”Luke几乎是连滚爬冲了进来,头发汗湿贴在额头上,脸急得通红,“救场如救火啊!下面真的顶不住了!那帮孙子开始喊退票了!求你动动尊脚吧!”


    常晟猛地抬起头。


    浅琥珀色的眼睛里翻涌着某种Luke看不懂的激动。


    但他很快垂眸,目光落回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


    “别慌。”


    他声音不大,却压住了Luke的鬼叫。


    “我还能不慌?!”Luke欲哭无泪。


    也难怪他慌。


    他一个人在这异国他乡经营这家Live House本就不易,濒临倒闭边缘时好不容易请来当红的地下乐队“Ephemeralists(瞬息即逝)”,指望靠这场演出起死回生。


    预热做了一周,票卖光了,场子也挤满了——


    结果乐队主唱在演出前坚持要搞什么“感官冥想”,冥想到一半后又自称“化身成了一棵盆栽”,正进行光合作用汲取灵感,从而拒绝移动。


    这位主唱倒好,化身一棵葱郁生长盆栽。


    主理人Luke差点当场化身成一只无能狂怒的狗。


    幸好,Patrick人在诺曼。


    他舔着个脸、求爷爷告奶奶,才将这尊“大佛”请来救场。


    常晟没搭理Luke那副快要厥过去的表情,径直点进帖子里的拍卖界面。


    看也没看目前的竞价,在出价框里输了个数字,干脆地点了确认。


    刚要起身,手机一震。


    他的出价被顶了。


    常晟挑眉。


    有点意思。


    他眼也不眨,继续加价。


    又被顶。


    常晟嗤笑一声,索性在屏幕上多敲了几个零。


    动作行云流水,像在蓝色小软件上点了个外卖。


    “好了。”他锁上屏幕,随手将手机扔进旁边堆着外套的破旧沙发里。


    他站起身,一边活动着脖颈和手腕,一边扯出一个标志性的、带着点漫不经心邪气的笑容,看向Luke:“催什么?不就是救个场么。”


    他长腿一迈,径直走向通往舞台的那道沉重隔音门,顺手抄起了门边立着的一把落灰的电吉他。


    Luke愣在原地,还没从常晟刚才那一系列快速操作中回过神,就见他已拉开了隔音门。


    瞬间,外面观众压抑已久的不满声浪如同实质般涌了进来。


    “退票!”


    “骗子!”


    “这都多久了!?Ephemeralists呢?”


    “会不会搞啊!不会开什么Live house!”


    嘘声、叫骂声、不耐烦的拍打声混杂在一起,酝酿着一场小型暴动。


    除主唱外的其他几名乐队成员被架在舞台上,面面相觑却又无能为力。


    场面显然已经快要抵达失控边缘。


    常晟就在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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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的声浪中,单手插着裤袋,拎着那把电吉他,不紧不慢地走上了空荡荡的舞台。


    追光灯有些迟滞地打在他身上,将他蜜色的皮肤和精致的轮廓勾勒得更加醒目,整个人像突然被点亮。


    台下嘈杂的声音明显停滞了一瞬,显然有人认出了这位风云人物,但随即又爆发出更多的质疑和起哄。


    “Patrick?他怎么来了?”


    “谁啊?我们大老远来可不是看新人的,别忽悠我们!”


    “就是!今天是来看Ephemeralists,退票!”


    “挤死人了!谁的咸猪手别乱摸了!”


    常晟恍若未闻。


    他走到舞台中央唯一立着的麦克风前,试了试音,手指随意拨过吉他琴弦,发出一串有些干涩、却奇异地稳住了场子的音符。


    他没有说任何开场白,没有解释,没有道歉。


    他只是微微垂着眼,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高度,长睫在眼睑下投出小片阴影。


    然后抬眼,目光淡然地扫过台下黑压压的、躁动的人群。


    那眼神里没了平日的戏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静的、近乎掌控全局的平静。


    他侧头,向台上几名手足无措的乐队成员递了个眼神。


    接着俯身,嘴唇贴近麦克风。


    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乐队鼓手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个激灵,跟着耳返里的节拍敲下了开场鼓槌。


    “咚。”


    常晟开口了。


    流泻而出的,不是预料中炸裂的摇滚,也不是炫技的高音。


    而是一段低沉、干净、带着奇异叙事感的嗓音,唱的同样是Ephemeralists的成名曲,但却完全是另一种味道。


    违和,真的好违和。


    但却违和到恰到好处。


    仿若这首歌本就该用这慵懒的嗓音来唱。


    仿若这首歌本就该被他唱。


    随着他手中那把电吉他相继拨出和弦,整个Live house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所有的烦躁、不满、起哄,都在他开口时,诡异地消融了。


    “这还是Ephemeralists的歌吗?”


    “居然还能这样改编?真是天才……”


    “嘘——别吵!”


    舞台下的观众从质疑变得震惊,再变成沉浸。


    后台角落,Luke瘫坐在地,如释重负地长长舒了口气。


    舞台上,常晟一身黑皮衣配白T,站在聚光灯中央。


    天生就该被目光簇拥的五官在光影下深邃得像雕塑,从容不迫地站在众人目光交汇处。


    唱到高潮那句时,他嘴角扬起一抹漫不经心的笑,眼神却亮得灼人:


    「I''ve finally got you.」


    (我终于抓住你了)


    -


    表演结束。


    常晟随手把吉他抛给连滚带爬迎上来的Luke


    “哥!你是我亲哥!今天全靠你了!”Luke恨不得跪下来抱大腿。


    常晟没有理会对方的献谄,只摊开手掌伸到他面前。


    “嘛呢?”Luke吓得立马抱紧肩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常公子你肯定看不上我这点三瓜俩枣吧?”


    常晟无语地看了他一眼,打断道:“手!机!”


    “哦,对对!”Luke赶紧从沙发里翻出他手机,双手奉上。


    常晟瞥了一眼屏幕。


    很好。


    他成功拍下那个人。


    不顾Luke在身后苍蝇似的念叨“下次什么时候再来表演一次”,常晟径直在留学社区里找到咸伟懋的ID,点开私信。


    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发送。


    「请问是咸先生吗?我是刚拍下你的Patrick。


    冒昧问一句,帖子里说的你什么都能做……


    是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发完,常晟盯着屏幕,忽然低笑一声。


    带着顽劣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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