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也就是刚出事的那天。
沈屹若有所思。
温鸢知道这闷葫芦半天放不出一个屁来,主动开始对流程:“你刚刚说你对沈老三的记忆很模糊,你对现在这情况知道多少?”
沈屹端详了她几秒:“我们领了证,是夫妻。”
“……”
这话没毛病,但怎么从他嘴里说出来这么怪。
温鸢微微蹙眉,“这不重要,还有呢?”
沈屹:“现在是1975年,我们被…他家里赶了出来,一穷二白,你我小学都没毕业。按现在的政策,倒腾买卖是投机倒把罪,去哪都得有介绍信,而且这年头不好离婚。”
刚醒来时,沈屹觉得离奇,人死了之后居然会穿越,而且,两人都穿越到同名同姓甚至长相都相似的人身上。
无论再光怪陆离,事实就是如此,就算他是个唯物主义,也只能当这世上真的有平行世界。
至于穿越来了五十年前,他虽不精通历史,但也知道这是个怎样的时代。
穷,反而让人安心。
他们现在不知道多少代贫农出身,根正苗红。
温鸢见他一本正经地分析,无奈叹了口气,“怎么说呢,对,但又不对,一半一半吧。”
说罢,她停下脚步,看着他眼睛认真道:“其实……这里是一本小说。”
“???”
男人表情微微僵硬,皱着眉头以为自己听错了,朝她投去疑惑的目光。
温鸢表示这辈子都没见过,他脸上这么精彩的表情,可惜她笑不出来。
她趁热打铁,开始简单介绍了一下小说故事背景,以及他们现在的身份处境。
沈屹听完不知沉默了多久,“所以…我们现在是你说的什么炮灰配角,女主是沈老三的妹妹,男主是那个什么高什么花,落下祭坛。”
“高岭之花落下神坛。”
“……”
沈屹突然觉得后脑勺的伤在隐隐作痛,看向她欲言又止:“你平时看的就是这些乱…小说?”
如果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小说是潮流的话,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很土。
对上他便秘似的表情,温鸢无语,这狗男人居然敢嘲笑她,她可是没把他当外人倾囊相授,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瞪了他一眼:“都说了不是我看的,是我师姐看的!”
沈屹:“嗯,是师姐看的。按照你刚刚的说法,我们在故事里坏事做尽,下场凄凉,想要过好日子就需要脱离原剧情,那样的话会产生蝴蝶效应吗?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的所作所为会不会被控制?”
这个角度温鸢倒是没想过,她思索了一会儿,“控制倒不至于,我来的那天就见过沈漪,没感到什么异常。至于蝴蝶效应,那必然是会的,毕竟我们脱离了原剧情。”
“原剧情我也没看过,按我看小说多年的经验,来来回回就那几套,你不爱我我不爱你我俩爱得人死去活来,你没钱我没钱我俩一起变有钱,最后happyending。”
“至于中途的那些情节,我只知道现在我们应该是在小说前期,因为女主还没落水。”
“就我这两天的观察来看,虽然我们穿进的是一本小说,但其实跟真实的世界没太多差别,时间线,大的历史事件都一致。一些细微的差别可以称之为作者的私设,就比如地域名称之类的,所以你刚才的分析是对的。”
沈屹适当提出想法:“既然这样,在配角的剧本里,所谓的主角才是配角,他们也不能说被称之为炮灰。”
他们,自然就是沈老三夫妻俩。
温鸢点头赞同,“没错,其实站在他俩的角度,换个人未必就会做得更好。也没人规定哪类人才能当主角,只是站在世人的角度‘主角’们的人生天然有看点罢了。只是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们跟我们同名同姓,甚至长相都几乎没差别。”
人无完人,这一个两个其实都是爹不疼娘不爱的苦命人。
既然他们有幸借着人家又活了一次,也就承了人家的过往,无论好坏。用他们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好好活下去。
至于能不能换回来,他们现在毫无头绪,所以暂时也没必要去想。
来都来了,咋的,总不能去死吧。
沈屹摇头:“应该只是巧合,长得相似的人世上有很多,长相跟人所处的环境还有经历,性格都有关,只是恰好跟他们有七八分像罢了。至于同名同姓,就像你刚刚说的穿书,如果不是同名同姓,我们或许已经死了,也就不会跟他们交换灵魂。”
他没说在沈老三的记忆里,他媳妇儿永远蒙了层发光的滤镜。
大概是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向着他的,就连撒泼打滚跟人吵架的样子都觉得人家可爱。
那个“温鸢”应是长期受家庭的压迫,跟沈老三结婚后虽变了几天性子,但举手投足间仍会有挥之不去的自卑。
对于温鸢来说,她看着温温柔柔,但骨子里就是只随时随地都能炸毛的猫。
人与人差别最大的就是眼睛,她的眼睛一直都是明媚,澄澈的。
沈屹没多少对于占了沈老三身份的愧疚感,自己上辈子混得不差,“他”甚至还能跟媳妇儿重新结婚。
他爸妈那边大概率会放个七天七夜的炮。
那个世界也没什么好再让他牵挂的。
至于现在……沈屹目光望向走在前面边带路边打着蚊子的背影,她在就好。
~
岭南一带,夏末白昼温差算不上大,夜晚依旧是走一走就能出汗。
返程算不上近,加上夜晚难以辨认方向,又紧着脚下怕踩空或是踩到什么软体动物,两人就走得比较慢。
红旗村没有通电,天黑之后再无别的娱乐活动,煤油蜡烛都得花钱,所以有些人家天一黑就上床睡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也正因为如此,两人回去的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人,就算有见了他俩也是见了鬼似的,巴不得离越远越好。
越近到村,他们默契的停止任何交流,一是怕遇上熟人,二是怕被人看出什么异样。
穿过一众土房,来到山脚,便到了他们现在的“家”。
茅草房堪堪四五十平,屋顶茅草跟秃头似的稀稀拉拉勉强遮盖,墙面是泥土混合碎草做成的土坯,风吹日晒岁月蹉跎得坑坑洼洼,力气大点的手指头伸进去都能掏个洞出来。
木门斜挂在门框上,靠着锈断了半截的合页吊着命,随着风发出咯吱咯吱瘆人的声响。
温鸢出门时只随手带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乡下淳朴夜不闭户,纯粹是这个家太穷,小偷来了都得绕道走。
温鸢比沈屹早来两天,对于这破败飘摇的茅草房已经习惯了,倒是沈屹,即便早已在心中打了预防针,但穷得这么具像化,他还是第一次见。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一千多年前一位杜姓诗人有过详细描述。
温鸢轻车熟路轻轻推开家门,向身后的人叮嘱道:“闩门小心点,待会儿门掉了没处修。”
听罢,沈屹下意识放慢手里的动作,顺便检查了一下木门。
问题倒是不大,到时候换个合页就行。
关上门,院内一览无余,入眼能看见的一口水缸,一个木桶就是全部,正对着大门的那件屋子卧室,左侧是灶房,右侧院脚有个用栅栏围着的露天旱厕。
温鸢见沈屹站在原地没动弹,手做成筒状朝他伸过去,“请沈同志发表一下此刻的心情,对于新家满意否?”
沈屹:“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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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鸢疑惑歪头:“就没啦?”
沈屹摊手表示:“不满意也不能一把火烧了。”
“……”
“行了行了,折腾半天饿死我了,煮饭煮饭,快进来帮忙,别想着吃白食。”温鸢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进了灶房。
留下沈屹脑子宕机了两秒,煮饭?她吗?是上辈子没听过的新奇东西。
不出所料,没一会儿灶房里就冒出一阵黑烟,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沈屹默默叹了口气,他就知道会这样。
这边温鸢被烟熏得眼泪都出来了,不停用手扇着风,土灶生火也是要学问的,她都琢磨两天了,还是没熟练,每次都要被烟熏半天。
以前虽然也经常在野外生火,但起码有打火机这种“高端科技”,在这,能有个火柴都算好的,更多的都是用打火石擦。
用火柴引燃松针时,火柴棒燃得太快,松针还没着手就被火柴燎了。
火好歹是生起来了,温鸢添好柴起身,对一旁的男人道:“你别笑,这玩意儿你也不会,半斤别看不起八两,拿这罐子装点水进来。”
说着,便给他递去一个豁口的陶罐。
沈屹接过没说话,自然是让做什么就干什么,半点不含糊。
等他出去,温鸢又拿了个碗,从见底的粮缸里掏了两把米出来,还不死心地晃了晃,空荡的声音怪难听的,现在又多了张嘴,最多只够明早再吃一顿。
她又叹了口气,熟练地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红薯,这下就连红薯都没了。
也不知道这两人之前是在怎么过日子的,怕是每顿吃得都是干的,分家的时候沈家也给分了些粮食,现如今几平的灶房竟然能显得这么空旷。
没办法,她这两天愣是把这屋子翻了个底儿朝天,盐罐里有几粒盐她都能数清。
赚钱刻不容缓啊,毕竟是真正意义上的要饿死了。
沈屹将水接回来,见温鸢正要出去,便将她手里的东西拿了过来,“我来,你把水倒进锅里就好。”
温鸢哦了一声,照做。
倒完水就没她事了,温鸢坐在矮板凳上托着腮,看着男人进进出出的利索样儿,不得不说这才是干惯活的。
以前两人在一起时,他就嫌她干什么都磨磨蹭蹭的,扫把倒了都不让她扶,弄得她爸妈一天到晚就说她,幸好是找了人家小沈,不然她一个人得懒死。
记得沈屹那人就会装模作样地假笑,说这都是他应该做的。
温鸢瘪了瘪嘴,信他就有鬼了,狗男人惯会装无辜。
想到这,温鸢忽然开口:“你现在会想离婚一个人过吗?”
她是想着两人最好能继续搭伙过几年日子,等大环境好点了再离婚,他们早就分手了,也没必要强扭在一起,先说好条件,也不至于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
要是他现在就想单过的话那她也接受,她有能力养活自己,只是会难一点罢了。
听见这话沈屹盛粥的手一僵,很快又恢复如常,他继续着手里的动作,将碗递给她。
“怎么突然这么说,咱们现在两个人在一起利大于弊,况且他们结婚都还不到两个月,现在离婚太突兀了。说不好还会被人怀疑,我记得这时候是有特务的,要是被人抓住后果不堪设想。”
温鸢接过那碗粥,点头,“我也还不想离,就是想先说清楚,咱们可以过几年局势稳定之后再考虑这事儿。”
她抬头望向他,“现在我们所处的岭南一代,这屋子后面就有座大山,这山还挺深的,资源很丰富。你知道我是学什么的,跟着我不会让你吃苦的,我肯定能带你吃饱饭。”
狭小的灶房里只一截蜡烛亮着,很暗,可衬得她那双桃花眼却熠着光。
男人喉结微微滚动:“嗯,我也不会让你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