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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里举铁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291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1)


    “清,今年冬天的温度要比以往冷得多,你要把所有的衣服都放进你的行李箱中,你可以做到的,对吗?”


    一头金发的中年男子正坐在格子沙发上,目光专注地看向不远处的少年,眼神里满是关心。


    他叫罗素,是这个世界里的祝奚清的父亲。


    其体型偏瘦,五官深邃,金色长发散落在肩头,一双碧绿色的眼珠仿佛森林。


    罗素有着非常典型的西式王子脸,无论在做什么事情时,身上就带有一股浪漫的气息,不过他却是个单身爸爸。


    祝奚清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是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


    然后……


    就被亲妈给放弃了。


    当然,要说真放弃一个婴儿也不至于,主要放弃的还是罗素。


    亲妈是特提亚公国的一位女大公,除了一位联姻正宫之外,情人无数。


    罗素就是情人之一,也算是比较受宠的那个。


    祝奚清在被其母亲孕育期间,罗素这人跟随母亲参加贵族宴会时,被另一位大公看上。


    忽略其中的政治因素,最为明显且最能被直观察觉到的是,另一位大公性别男。


    亲妈被这件事情恶心得不行,后来就逐渐冷落了罗素。


    这时的罗素只觉得,亲妈可能是认为他胡乱勾搭人,尤其对方还是一位男人。


    还以为是这件事情影响到了亲妈,但实际上的政治影响和细节博弈什么的,罗素却全都看不出。


    当然,冷落归冷落,在另一位大公找她讨要罗素的时候,亲妈直接指挥骑士把人按着暴打了一顿。


    为防止特提亚公国逐渐流传起一男一女争一男的离谱传言,本就被冷落的罗素,在祝奚清出生后,连人带崽一块被下放到了一处偏远小镇上。


    那时还是婴儿的祝奚清,对这局面没有任何感想,他只会无聊地吐泡泡。


    直到发现,罗素是个非常典型的,一旦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和大量的仆人伺候,就会活得生不如死的究极病美人后……


    祝奚清成功在八个月的时候学会了站,十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


    两岁就得学着照顾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都在生病的病弱老父亲。


    但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小屁孩赚金币还是不切实际的,于是罗素咬牙站了起来,就职了吟游诗人。


    之后父子俩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了些。


    一个是唱歌对于情人出身的罗素来说,是真没什么难度。


    过去他可是经常跟着女大公看各种舞台剧的,大公府邸中也养着成堆的吟游诗人。


    耳濡目染之下,罗素足以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当一位吟游诗人。


    再后面,也许是因为罗素必须考虑当地人所钟爱曲子的风格,所以他也逐渐接触了很多曾经在繁华的大公府中无法了解到的乡土、田野等人与自然关联的景色。


    他最爱的就是傍晚时,一座靠近森林里的红瓦小房子燃起炊烟的画面。


    那种景色,让他流连忘返。


    简而言之就是拓宽了眼界,也长了点脑子。


    罗素也因此认识到了世界之大,因心理压力和愧对祝奚清的心态,导致的久郁成疾的现象,也逐渐好转。


    父子俩的日子正式从悲惨转向好过。


    然而五岁那一年,罗素再一次被人看上了。


    不过并不是镇子里的人。


    总归罗素是大公给下放下来的,虽然中心贵族都知道这种下放本质已经等同于流放。


    但对于镇子里的人来说,他反而是一个空降的,类似官员一般的角色。


    这次看中罗素的人,同样是一位吟游诗人。


    是一位很阳光,皮肤有些黝黑,并且很擅长喝大麦酒的爽朗女性。


    罗素被之折服,但又因为儿子以及自己过去的身份,实在不敢开启新的恋情,并进入新的人生。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祝奚清后来猜测,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愿意放过罗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脚把一位大公之子给踹到吐血……


    也有可能是单纯畏惧见血的画面吧,谁知道呢。


    后来嘛……


    父子俩成了一对弱鸡。


    祝奚清倒不是不可以借助系统改善自己的情况,但当他拿出一枚金币后,愚蠢的老父亲将这笔钱当成了来自吟游诗人的援助。


    就是那位有着小麦肤色的女性……


    对于本性追逐自由的正统传唱型吟游诗人来说,传唱就意味着要到处游历。


    罗素既然没同意跟她在一起,她也不可能选择留下,或是带罗素离开,最后当然是自己离开了。


    而罗素就以为那一枚金币是来自对方的临别赠予。


    祝奚清费了好半晌的力气去解释,罗素一句:“可是你只是个孩子啊,又怎么能赚得到金币。”


    给整破防了


    当时也是真没绷住表情。


    五六年相处下来,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了罗素是个怎样的奇葩。


    自此以后再也没用过系统,甚至也保持了自己当时被踹伤心肺后留下的后遗症不能一口气说太多话,不能剧烈运动,情绪也不能有太大起伏。


    不过想要治愈也很简单,系统一个药丸就能解决。


    祝奚清主要是以这种状态为借口,少和罗素进行太多对话交流。


    根本说不清。


    这是他比较无奈的部分,相对认可的部分在于,罗素这人就算再怎么拎不清,对唯一的孩子也确实有足够的爱。


    至少那一枚金币后来全用到了祝奚清的身上。


    以钱在哪爱就在哪的标准来看,罗素做吟游诗人所得的百分之六十都用在唯一孩子身上的情况,这也确实有够爱了。


    就是这人总是会聊起那个已经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的女性诗人。


    当然,偶尔也谈及祝奚清的亲生母亲,也就那位大公。


    对于前者罗素是感激的,并且要求祝奚清也跟着感激。而对于后者,他是埋怨的,埋怨对方为什么不来看他一眼,甚至也对唯一的孩子不管不顾这么多年。


    罗素改变不了现实,又想做一位有担当的父亲,故而在祝奚清十二岁那年,勉强支楞了起来。


    他主动写一封信告诉那位女大公,说清这个孩子已经到了该去学院就读的年纪,不能再继续待在一处偏远小镇蹉跎人生了。


    罗素有生之年胆子最大的一次指在信里写了一句,您总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去做一位吟游诗人,或者是做一个猎人,一个跟着其他木匠的学徒……


    显然,在罗素看来,这些职业毫无前途。


    不过以他的人生经历和标准来看,也确实是这样。


    他当年随意穿过的一套礼服,都能在镇子里买下一座小型古堡。


    又怎么可能甘心让唯一的孩子一辈子都过着平凡的日子。


    他不再提起那位女性吟游诗人,也不再在意大公的公平与否,他尝试起主动争取。


    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认清现实的罗素,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在首城占据一席之地。


    “你绝对不能只做一个平民。”这是罗素对祝奚清的最大要求。


    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我也绝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在根本还没看过另一个世界,就认为自己做平民是一种好的选择。”


    至少要让他亲眼见过另一种可能后,才能让清认清自己想要什么。


    终于,祝奚清十四岁这一年,写了几十封信的罗素,第一次收到了来自大公的回信。


    具体来说是大公管家的回信,对方在信中表示,大公愿意给她的第七子,即清一个滕尔森学院的名额。


    滕尔森学院是特提亚首城最大的学院,在整个特提亚公国范围内,滕尔森学院可能不是第一,但其所象征的贵族环境和人脉什么的,毫无疑问,是遥遥领先的绝对第一。


    罗素曾经就在这里就读过。


    他在收到回信和随信赠来的入学函后,一度喜极而泣。


    再之后,就是考虑起祝奚清就读的事了。


    罗素拿出了所有的存款。


    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为了支付学费什么的,因为滕尔森学院根本不收学生的学费,也压根就不靠学生学费来赚钱。


    这笔钱,是罗素打算带着祝奚清重新回到首城定居的根本。


    是的,他打算凭借自己这些年的积累重新走回去。


    罗素是这样告诉祝奚清的,“我还是想要在贵族宴会上再穿一次我最爱的燕尾服,再跳一次优雅而又浪漫的舞。”


    再之后自然就是打包行李了。


    罗素将家里能带走的东西全都整理妥当,除了祝奚清自己的一些衣服什么的。


    现在的他认为,即便清的身体不好,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祝奚清看着床上全都叠放整齐的衣服,长长地叹了口气。


    天知道罗素是怎么从坑孩子的老父亲变成溺爱孩子的老父亲的。


    所谓的整理自己的东西,本质就是将床上的这些衣服放进行李箱……


    之后转移到马车上的事情,全都由罗素处理。


    祝奚清有时还能看见这个男人对他那双粗糙了的手露出遗憾的表情。


    但一旦当他拉起自己儿子的小手,发现其一如既往的稚嫩柔软时,就会感到满足。


    时不时就会有一种想要对整个世界炫耀的感觉看啊,这是被我爱着的,被我照顾得很好的,也应该被世界热爱着的孩子。


    祝奚清:大可不必。


    最后罗素唯一让祝奚清拿着的东西,就是一把罗素弹唱时经常会用到的诗琴,也叫作斐林,或者莱雅琴。


    等祝奚清坐上了马车,连这把琴都不需要他拿了。


    马儿踢踢踏踏地在前头走着,老父亲则接过诗琴,拨动了一下琴弦。


    从卷起的珠帘看去,正好能看见一位眉眼间带着柔和气息的中年男子的侧颜。


    悠然的哼唱声在祝奚清的耳边萦绕,祝奚清想起了被罗素装进行李中的一大把金币。


    也许这个男人早就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只是过去还没法认可自己。


    他既觉得吟游诗人的职业低贱,又在拿到金币时,为自己的能力感到骄傲。


    罗素是个既纠结,又复杂,最后把自己养成了一本不仅厚重,还难以被人读懂的书籍。


    小调化作音符,随风远去。


    祝奚清手里拿着一本诗歌,一边翻看,一边侧耳欣赏。


    第292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2)


    ……


    “我其实一点也不意外她不会接见我。”罗素低着头看向只有自己胸膛高度的儿子。


    祝奚清神色平静,半垂着眉眼,没有任何情绪变化。


    尽管他和罗素刚被大公的管家拒之门外。


    罗素又道:“只是人在面对某些并不是百分百会发生的事情时,还是会心存一定侥幸。”


    “比如幻想一下,如果她要接见我的话,我该怎样拒绝。”


    祝奚清终于抬起了头,看向嘴角带着笑意的罗素。


    “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罗素弯下身,给了祝奚清一个意味不明的拥抱。


    先前居住的小镇有一大片松树林,那种树木的衍生货品早已经成为了那座小镇里的日用百货,罗素的身体和骨髓也仿佛全面浸入了松木的气息。


    木质调的味道,配上从他肩颈处看到的蓝天与白云,祝奚清总有一种相比于上个世界而言,这个世界其实更像是在度假的感觉。


    可能是风景因素,也可能是少有的将目光着眼于他人……


    祝奚清对罗素的变化有着极大的关注。


    譬如现在,他能清晰从老父亲的脸上看见,对方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其实也是在庆幸不必被大公接见吧。


    毕竟这么多年没见过了。


    对于罗素而言,露出埋怨显得自己对于大公的决断很不满,容易得罪人。而露出想念,又会恶心到自己。


    那还不如不见。


    就是他的内心表现和嘴上说的话总是不太一样……


    祝奚清心里腹诽,嘴上却平静地问:“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罗素果断转身,拎起了那些行李。


    “也许我以前做事会不考虑后果,但现在的我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都会思考未来会怎么样。”


    “我可是在来到首城之前,就已经让人帮忙租好了房子的。”


    “可惜不是中心城区。”罗素有些遗憾。


    他再次将行李上的诗琴交给了祝奚清,自己则拎着两大箱行李。


    修身的高领衬衫在外衣下方,随着肌肉的鼓动,起了漂亮的弧度。


    祝奚清觉得,罗素要是真的见到那位大公,他可能会说上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是钮祜禄罗素什么的。


    祝奚清弯了弯眼睛。


    罗素扭头看向他的时候,正好看见了那笑脸。


    他也觉得开心。


    开心于清从来没怨过自己。


    作为大公的儿子,只要一直待在大公府邸,清将来就算再差,也该有个男爵的身份,以及配套的领地才是。


    而不是因为各种因素,和他这个父亲一起被扔到偏僻小镇。


    没一会儿两人就到了住房处,那是一栋和周围连起来的二层建筑,阳台栽种着几朵玫瑰,不过没花,还蔫巴巴的,在冬季里只剩干枯叶片。


    罗素动作迅速地将行李整理好,并将祝奚清带到了有着一扇大窗户的房间。


    内里装修非常符合祝奚清对西式风格的刻板印象,厚重又花纹繁复的地毯,蜡烛落地灯台,手工编织的流苏装饰到处都有,椅子套、沙发套、床单、窗帘……恨不得把所有的布艺上都添加流苏。


    墙上也挂着几幅印象派油画,色彩鲜亮明媚。


    罗素看到这些的时候,一边将祝奚清的行李挨个挂进衣柜,一边高兴地说:“不愧是我花了大价钱才弄出来的效果。”


    哦,对了,就连衣柜上也有沙幔形式的柜帘来着。


    这个房间除了显得很值钱之外,也必然有很多来自罗素的爱,才能填得如此之满。


    祝奚清从一个符合他身高,方便他拿取的书柜上取下一本书,轻叹了一口气。


    知识,在这个世界中,是掌握在贵族手中的特定之物。


    书籍价值不菲,二手的都需要一枚银币,而这放满了柜子的全新书籍……


    兴许要比罗素行李箱里的那堆金币还要值钱。


    祝奚清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一般的吟游诗人确实赚不到这么多钱,但罗素已经将吟游诗人形成了规模化。


    他除了是一位吟游诗人中的明星之外,也掌握着一座镇子的税收。


    再就是,罗素将吟游诗人这一群体形成规模化以后,也成为了这一势力的幕后存在,早就干起了分成的操作。


    要按照祝奚清的习惯说法来看,罗素算是在这么个西方背景的世界下,搞出了经纪公司的模板。


    为诗人们提供各种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然后毫不客气地拿走他们一半的所得。


    罗素有很多金币。


    但在金币真正多起来的时期,是祝奚清从系统中拿出了一枚金币,打算用来补贴家用的那会儿。


    罗素不听自己儿子的解释,不问金币的来源,只当作那是那位女性诗人的临别馈赠,实际上心里却暗暗下定决心,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为了金钱的缺失而感到烦恼。


    如他所愿,没人追究那枚金币的来处,也如他所愿,他有了很多很多的金币。


    能保证祝奚清可以看任何喜欢的书的金币……大概。


    罗素看见拿着书坐在床铺上的祝奚清,很是遗憾又大逆不道地想着,“什么时候能把皇家图书馆弄过来就好了。”


    他的孩子值得最好的,一切。


    “不要太累了哦,待会就会有管家男仆来,三天后你就得去滕尔森学院报道了。”


    “如果这两天你想在首城逛一逛,可以让男仆跟着,他会明白怎么做的。”


    祝奚清没有问,但父子俩都心照不宣,管家和男仆大概都是大公安排来的。


    祝奚清猜,那位女大公派人过来,大约只有百分之一的部分,是出于担心他在首城中闹出乱子,没有贵族仪态什么的。


    另外百分之九十九可就复杂了。


    最简单的疑虑就在于,被另一位大公看上的罗素,明明被流放了,却并没有被那位大公带走。


    其中没有女大公的庇护,是不可能做到这点的。


    也就是说,罗素怪模怪样装出来的一点点埋怨和不怠,其实也是心照不宣的一种表态。


    他大抵要装一辈子的恋爱脑了。


    除非说有朝一日罗素手中把握的权力和财富,能够让他成为女大公的政治伙伴。


    但目前来看的话,还不太行。


    所以他还得继续在自己的道路上走下去。


    首要表现出来的就是,在管家和男仆到达以后,第一时间从这栋房子里消失,出去办事了。


    祝奚清将目光放在诗琴上,那东西被罗素放在了他房间的床头柜上,看样子今后也都不会被带走了。


    祝奚清后来才知道,管家和男仆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罗素说的也是管家男仆,是不是管家“和”男仆。


    嗯……就很合理。


    这栋房子也确实不大,住四个人会显得有些拥挤。


    老父亲天天在外,不知道忙碌些什么。


    晚上,祝奚清泡了澡,收拾好自己,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时,房门被推开了。


    老父亲的脚步声一如既往地明显,然后祝奚清就感觉到身前有个阴影伏下身,亲了他的额头一口。


    每晚必备流程罢了。


    祝奚清睁开眼睛,罗素正好与他对上的视线,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本封皮漂亮的童话书籍,眼含笑意地说:“需要爸爸给你读一读童话吗?”


    刚来首城的第一天,他迫于工作必须离开。


    这对于成长期的清可一点也不友好。


    如果还缺失了晚安吻的话,清一定会感到失落的吧。


    祝奚清却面无表情:“我让纪伯伦从晚饭里提前预留了一部分,现在应该正放在厨房的台面上。”


    纪伯伦就是那位既当管家又当男仆的打工人。


    长得非常有精英气息,和罗素身上常带的故事感和忧郁感不同,纪伯伦管家制式的长款燕尾服上,平整到连一丝褶子都没。


    祝奚清看见他的时候就在想,也许纪伯伦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睁眼,而是去厨房弄一个烧开了水的平底锅用来熨衣服。


    罗素很高兴地看着祝奚清。


    也没给他读童话,反而自己去厨房,将留下来的食物端到了祝奚清的卧室。


    一边吃,一边絮絮叨叨地说起了白天发生的各种事。


    他出门以后,就去了吟游诗人聚集的酒馆,那里是罗素的产业之一。


    然后便遇见了一位当年熟悉的贵族。


    “那家伙看到我的时候,一脸不愿意接受的样子,还出言嘲讽我说:‘你不是应该一辈子都待在偏僻的坡山脉吗?没想到竟然还能回来。’”


    “我告诉他说:‘亚尔维斯,你以前还说,世上没有比苹果更美好的果子,要卖一辈子的苹果呢。’”


    罗素笑着说。


    显然,那位亚尔维斯并不是他的仇人,而是他过去的朋友。


    “然后我就去了亚尔维斯家的水果店,里面最多的却是香蕉。”


    贵族们相比用餐刀吃苹果,还是更乐意用柔软的香蕉来表示优雅。


    罗素去酒馆的路上就看见那家店了。


    熟悉的店名,熟悉的水果摊摆放位置,还有熟悉的挂画。


    里面有一张充满岁月痕迹的挂画,上面画的正是一堆苹果,其边角上还写着“罗素菲尔德赠”的花体字。


    之后,罗素就拿出了一大堆苹果摆放在祝奚清的床头,堆成了一个小塔的模样。


    就像是故事突然走进现实。


    吃完饭,罗素端着餐盘离开,走到门前时他说:“明天让纪伯伦做些苹果派吧。”


    祝奚清第二天醒来时,鼻尖正萦绕着苹果派的香味。


    罗素依然不在家,而纪伯伦正在一边的座位上候着,见他醒来后,第一时间伺候他穿衣穿袜。


    祝奚清: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废人。


    但却一点没有推拒就是了。


    小时候罗素会给他穿衣穿鞋袜,大了一点他自己穿,受伤以后,又重新回到了小时候。


    祝奚清总有一种自己拿了个西式病弱小少爷的剧本。


    虽然从他的角度上来看,更像是罗素拿了个万人迷剧本。


    就吸引人的程度来看……


    祝奚清穿好毛茸茸的小披风,确保自己不会着凉后,他看向窗外薄薄的一层雪景,忽地说了一句:“今天爸爸应该也会过得很精彩吧。”


    纪伯伦没回话,而是伺候着祝奚清洗漱,之后又将他带到了不大却很温馨的餐厅,和他共食了一整份苹果派。


    不过祝奚清那份里,还有一杯每天都不会断的热牛奶。


    戴好帽子,脱掉柔软的室内鞋,换上足以包裹住膝盖的长靴,祝奚清愣是穿成了一颗球,才被纪伯伦允许出门。


    虽然刚出门,祝奚清就看见了几个穿着五分裤的少年快速走过。


    他默默腹诽,老寒腿之神将来一定会眷顾他们的。


    纪伯伦试图牵起祝奚清的手,可惜他的皮质手套有点凉。


    虽然祝奚清也没抗拒就是。


    两人在雪花被清理干净的街道上慢慢走着。


    而后在一个拐角处,从居民区迈入了相对繁华的街道。


    一眼看过去,人人人人人人人。


    祝奚清:怕了怕了.jpg


    纪伯伦问他:“要回去吗?”


    祝奚清也很想,“但今天的日程是先去首城图书馆,然后在外面的餐厅吃一顿午饭,下午回去的时候,还要去一趟成衣铺。”


    这是昨天就定好的日程。


    虽然没想到晚上会下雪就是。


    纪伯伦带路,两人一块去了首城图书馆。


    那地方很大,书籍全都堆放在顶天立地的书柜上,室内空旷空间也很大……大到就像是宴会厅一样。


    纪伯伦介绍说:“这里有时候确实会举办舞会。”


    祝奚清:怪不得看起来不像是什么正经读书地。


    更像是一种充满文化气息的舞会限定场所。


    之后祝奚清提出想要借几本书,一位看起来七十来岁,满脸皱纹的图书管理员很抱歉地告诉他,“这里的书全都是由滕尔森学院和皇家提供,只有滕尔森学院或皇家学院的学生才能外借,旁人只能在这里读书,却不能带走。”


    祝奚清默默地让纪伯伦将书放回去了。


    管家有些不解:“您两日后就会就读滕尔森学院不是吗?”


    祝奚清说:“但管理员也一眼就看出了我现在还不是。”


    所以也没有必要解释。


    罗素新准备的书柜,他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完。


    而打算外借的那几本书,正是《滕尔森学院建立史》《首城风云》《特提亚王国百世》。


    “去外面走走吧,到点了就去吃饭,或者提前去逛成衣铺。”


    纪伯伦选择提前带祝奚清去成衣铺。


    纪伯伦心里也在评估。


    祝奚清也能感觉到那种观察的目光。


    大约是在评估他作为大公第七子的身份,及是否具备对应的脾性。


    纪伯伦的结论是:这是一个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对外不争不抢,但又眼界深远的孩子。


    纪伯伦与祝奚清对上了的眼神,他从那双继承了大公的红色眼眸中,看不见威严和气势,只能看见如春日流水般的洞察。


    逛成衣铺的时候,纪伯伦又觉得自己的判断出了错。


    概因为祝奚清指着一面墙上挂着的,版型看起来非常正式,但设计却非常平凡的衣服说:“请给我将这一款式的衣服包上十套。”


    管家和店家都愣住了。


    最后还是纪伯伦在咽了下口水后问:“少爷不再看看别的了吗?”


    祝奚清叹气:“爸爸会给我准备好所有将基础款装点成华丽款的配饰。”


    如果再看别的……


    也许上学的那天,纪伯伦会怀疑他随时都有可能邀请一位淑女迈入舞会。


    须知罗素口中的想要再次穿上燕尾服,再次优雅跳舞,其本质是权力与财富的显现。


    实际上,各种华丽的衣服和装饰,他能给祝奚清买上几大箱。


    第293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3)


    中午,他们去了一家非常温馨,内里装饰和色彩搭配也很明亮的餐厅。


    半生的牛排对祝奚清的胃不太友好,最后被推给了纪伯伦,祝奚清自己则吃了一份奶油浓汤。


    午饭过后,雪又落了下来。


    可能这个世界的人也遵循了某些西方人士的习惯不管下雨还是下雪都不打伞。


    纪伯伦在带祝奚清直接走和等待一会之间,选择让餐馆的店员帮忙去对面的杂货铺里,买一顶厚实的帽子。


    他给了一个银币的小费,店员也非常开心地赚起了外快。


    虽说毛茸茸的披风上本来就有个大帽子,不过看纪伯伦的样子,显然是打算把两个帽子都扣在祝奚清的头上。


    店员从对面回来的时候,木质的餐馆店门也被另一批人给推开。


    纪伯伦先是不在意地看了一眼,但又在下一秒收回了目光。


    祝奚清看着桌上后来点的热茶,杯中的浅棕色液体正荡起涟漪,红茶的香味在鼻尖萦绕,他将杯子捧起,用于温手。


    “认识?”他看向纪伯伦。


    纪伯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垂着眉眼说:“您应该猜得到。”


    “只是知道大致身份,并不具体。”


    毕竟在看见那群人中领头者的第一眼,他就知道,就算不认识也该认识了。


    虽然很像绕口令,但领头的那位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哥,和他有着一双如出一辙的红色眼眸。


    大公的基因非常强悍,至少祝奚清从罗素的口中得知过,他的所有兄弟姐妹全都是红眼。


    很像是一窝兔子。


    更巧的是,首城里只有大公家有红眼。


    “克利德,四子,目前也在滕尔森学院就读。”纪伯伦还是介绍了。


    祝奚清其实更好奇的是,纪伯伦为什么在看清对方的第一时间,就偏离了目光。


    感受到祝奚清的视线,纪伯伦平静地解释道:“与我同一批于管家学院毕业的管家,除了被皇家初次挑选,之后会同时被送往大公的府邸。”


    “原本克利德少爷挑中了我,但大公拒绝我成为他的管家。”


    最后,纪伯伦成了那栋小房子的管家男仆。


    “那你在你的同窗中,一定是最厉害的那个。”祝奚清点评了一句。


    克利德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事事要强的人。


    如果是挑选管家,毫无疑问,他会且也只会挑选第一名。


    纪伯伦沉声回应,“谢少爷夸赞。”一副不想让话题掉在地上的样子。


    店员回来了,拿着一个蓝色毛线帽,是那种贴头皮的款式,如果没有足够好看的脸来支撑,很容易当场变成蓝色土豆。


    祝奚清这种时候就很庆幸,他除了眼睛,其他的基本都遗传了罗素。


    不仅没有变成蓝色土豆,还像是雪地里的蓝精灵。


    纪伯伦再次戴好他的皮质手套,牵起小少爷的手,缓慢地走出了餐厅。


    克利德那一行人里,有人看见了二者,但却发出了戏谑的笑声,“是小孩子诶。”


    “而且还是那种一看就知道希尔你会很喜欢的乖巧孩子。”


    克利德倒是凝视了一下祝奚清的背影,却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


    祝奚清不由感慨,也许他在这个世界扮演的是那种类似摄像头的主角?


    事件不会在他的身上发生,但也确实会有事件不断发生。


    祝奚清和纪伯伦回到家中,抬头往阳台上看,却发现昨天看见的干枯玫瑰枝叶,已经被彻底铲除,现在看起来有些空荡荡的。


    下午回房午睡,醒来时继续坐在窗边,映着雪光和壁炉的光,看起了书。


    纪伯伦在准备晚饭。


    今晚的罗素倒是回来得巧,正好一起吃饭。


    饭桌上谈起了他白天的遭遇,果然,相比于平平无奇的少爷的一天,忧郁诗人的一天要精彩得多。


    一早起来再次去到酒馆工作,让原本有些散漫的吟游诗人们回到工作状态,兢兢业业地为资本家罗素工作。


    在罗素的脸上流露出那种上位者的气势时,他就像是一朵完全盛开的花,吸引了有些漂亮,但也有点烦的蜜蜂。


    特指斯蒙。


    “那家伙就是当初和大公一起抢我的另一位大公,他完全没认出我,就只是肆意地仗着他的身份试图调戏我。”


    祝奚清看他毫无负面情绪的样子,配合地问:“那爸爸是怎么做的呢?”


    “啊,我告诉那家伙说我是女王的情人。”罗素用叉子插了个豌豆,塞到自己嘴里。


    “然后他的眼睛就从细长到连缝都快看不清了的模样,瞬间变圆,像是只老狗。”


    祝奚清不解地问:“但特提亚目前的王似乎是一位男性。”


    罗素哈哈大笑着说:“这里的女王指的当然不是实际在位者,而是斯蒙的母亲。”


    祝奚清懂了。


    这是异界版的,你是谁?我是你爹。


    “那家伙气得不行,看起来又像是从老狗变成了河豚,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故作一副我在跟他调情的样子,强压怒气,说什么我真会开玩笑。”


    “然后我就直接告诉他了,‘哪里有你好笑。’”


    祝奚清配合地哇哦了一声。


    旁边座位上的纪伯伦,正在尽可能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他觉得此时的他不应该出现在餐桌旁,而是应该出现在桌底。


    这种事情真的不是他该听的。


    “他生了气,叫嚣着要砸掉我的酒馆,我说他要是想砸就来砸好了,他要是不来,我反而看不起他。”


    “不过就算他来了,我也看不起他。”罗素这会儿告诉祝奚清,“那家伙正是一个希望让自己的私情显得格外混乱,又故作疼惜美人,常常扮出风流又无能的样子。”


    “在我这张脸的配合下,那白痴就算气得想死,也不会真对我做些什么,除非他想要引起更上位者的又一次针对和警惕。”


    罗素这会的脸看起来又有些苦瓜了,“虽然爸爸当时反击得很愉快,但也不得不面对那白痴之后会给我找些麻烦的局面,真是讨厌。”


    说罢他又眼睛亮晶晶地看向祝奚清,“清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爸爸稍微好过一些吗?”


    “爸爸要是被针对了,可就赚不到钱,也没办法给你买书了。”


    邻座的纪伯伦很是不解与父子俩的相处习惯。


    随后便听见祝奚清平静说起:“那就让他去死好了。”


    纪伯伦:这真的是我该听的东西吗?!!


    然后他又听见罗素说:“想让他去死的话……还是要等些时候的。”


    罗素叹气。


    “至少要让他死的时候,能对我方的利益作用最大化。”


    “我那些花出去的金币可不能浪费啊。”


    纪伯伦的身体已经僵成木乃伊了。


    说起来,纪伯伦就算有些猜测,也不可能了解具体。


    他不知道罗素七年的努力积攒了多少财富,也没法了解这些财富流通后,又会为罗素带来了多少人脉。


    更加不可能明白,那位女大公和罗素之间,也许曾经确实是有爱的,但在罗素被流放后,所谓的爱情就彻底消失了。


    大人们考虑的永远都是利益的置换,势力的强大与否,敌人的多寡与友方的数量级。


    从管家的角度来看,他能猜到,大公将第一名的他留下,不分配给克利德,是代表他之后的主人会比克利德更重要。


    但他绝对想象不到,罗素不仅拿了万人迷的剧本,还拿了古早的杰克苏剧本。


    酒馆是什么?


    是吟游诗人们唱曲的地方。


    是消息流传最为快速的地方。


    也是城市里的阴暗角落。


    这里盛产音乐,酒水,烂人,消息资源,雇佣买卖……甚至是,杀手组合。


    要说最开始罗素杀的人……


    那便是一计窝心脚,就让祝奚清从一个可爱小男孩变成虚弱破布娃娃的地痞流氓们。


    现在的坟头草……怕是根本长不出来。


    与纪伯伦所知的冰山一角不同,祝奚清知道罗素的全部。


    正如最初的埋尸地还是他指导罗素弄的。


    靠近森林的,对外呈现出红瓦建筑的垃圾焚烧处,每次烧完东西的灰尘都会被抛进森林充当肥料。


    而埋在下面的骨头就算被野狗刨出来,最后也会重新变成垃圾灰烬,被送进森林。


    那里每天傍晚都会焚烧垃圾。


    罗素总爱倚着家门,看向那堪比大“墓”孤烟直的烟尘。


    哈。


    祝奚清胸腔里发出了一道气音,于是他说:“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让特提亚的现任王和斯蒙一起嗝屁算了。


    省下来的钱还能给他买更多的华丽衣饰。


    罗素有些遗憾地说:“那还是等清去了滕尔森学院再来做这件事吧。”


    潜台词就是让他在学院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投资的皇家人物。


    要是没有的话……


    祝奚清想到了一个很不正经,但又非常有可能的可能。


    也许某一天,罗素会突然脑子一抽,联合女大公,把他给推上王位。


    于是祝奚清默默地把视线看向了纪伯伦。


    管家男仆不明所以,用疑惑的目光询问他可有吩咐?


    祝奚清收回目光,认真思考起了去上学的事。


    期间倒是留出过一道心神,问罗素,“如果在学院里见到外祖父家的人了呢?”


    罗素恍然,然后毫不在意地说:“不用管他们。毕竟我在他们的印象里,只是一个为了给大公当情人,放弃继承公爵之位的蠢货。”


    罗素这半辈子,当过恋爱脑,当过比翼鸟,失恋发过疯,也抑郁自厌到想死,更是嘻笑怒骂卖过唱,也隐在幕后杀过很多人……


    不过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永远都不变的是,罗素绝不会让祝奚清为了他而向任何人低头。


    所以他站了起来,从一个长满尖牙,伪装成菟丝子的食人花,一点一点地长成了参天大树。


    以钱开路,以权通天。


    第294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4)


    入学当天,罗素亲自来送了。


    他穿着他衣柜里最贵的那套常服,虽然表面看着并不怎么华丽,但细节方面却格外昂贵。


    内搭的衬衫袖口处还有独特的丝绸拼接,只这么一小块布料,就能比得上罗素身上的全套衣服。


    除此之外,他的前胸口袋里折成三角的手帕,也同样是一整块光面丝绸。


    祝奚清被他牵着手,引下马车的时候,清晰地察觉到了,几乎所有人都在看他们。


    那些人在发现罗素身上的丝绸制品后,原本脸上客套的贵族式笑容,也显得亲切了不少。


    先敬罗衣后敬人,在此刻显现得淋漓尽致。


    “车里下来的是哪家的少爷?”已经有人开始向周边的人打探了。


    一个年轻的穿着学生制服的人回话道:“我刚才踮起脚尖看了,那辆马车的前头并没有刻印家族徽章。”


    “难不成只是个商人?”


    “怎么可能,就那块丝绸制成的手帕,就不是一般的商人能得到的。”


    “可能是并不想在滕尔森学院里过度表现家世吧。”


    “你看那位年幼少爷的仪态,无论是走下马车,还是行进的动作,简直比学院里的礼仪课老师还要优秀。”


    “肯定是大家族出身的孩子吧。”


    伴随着一道道热切的目光,祝奚清被罗素牵着手,向学院大门走去。


    纪伯伦在父子俩身后一步的位置安静跟随着。


    罗素一边走一边叮嘱祝奚清,“虽然爸爸告诉大公的说法是,希望你能得到最好的教育但教育和学习的本质都只是希望你能明世理,所以如果有同学和你攀比成绩,那就把他们通通当成空气。”


    “或者在假日的时候告诉爸爸,爸爸想办法帮你报复回去。”


    祝奚清抬头看着罗素微皱的眉,叹气道:“您看起来有点太焦虑了。”


    罗素很是坦然的承认了,“爸爸也不想,但是控制不住。清你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长时间离开过我,偏偏可恶的滕尔森学院每七天里只有一天的假期……”


    老父亲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后面再把祝奚清送往大会堂,打算目送他进去时,更是在已经分别十来步后,又一鼓作气冲上去抱住了祝奚清。


    “爸爸舍不得你。”


    “你每天都要想我哦。”


    “不能因为有了别的同学就忘记爸爸。”


    “不然我会很难过很难过的,会难过到哭出来。”罗素忧郁到像是头顶有一片小乌云盖住了他。


    祝奚清再一次感受到了周边人的注视,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或探索或热切的含义,反而变得格外复杂。


    有来自同龄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有来自长者的不屑一顾,还有祖父一辈的人露出一副能理解的体谅笑颜。


    这些目光中,有一道格外锐利的眼神投了过来。


    原本还半弯着腰,贴在祝奚清耳边嘀嘀咕咕的罗素,目光顿时冷如寒冰。


    他将下巴磕在祝奚清的肩膀上,但脑袋却默默地转了方向。


    那双如森林般的碧绿眼眸,一眼就看见了眼神里带着愤怒与恼恨的克利德。


    克利德看见了纪伯伦。


    明明前天在餐厅的时候,克利德什么都没发现,但现在他却清楚看见了纪伯伦跟在别人身后的画面。


    罗素当然也发现了克利德目光的落点,于是代表警告含义的眼神顿时投了过去。


    那目光过于深刻,克利德一下就感受到了。


    在与罗素视线正式交汇后,克利德先是愕然,不解,后又转变成警惕,和一丝丝的了然。


    不过最后全都变成了傲慢。


    他像是个神气的小豹子,作为大公府邸里被明确承认的子嗣,克利德不允许自己向罗素低头。


    不过是母亲曾经的一位情人和情人的孩子罢了。


    但只有克利德自己知道,被那男人注视着的时候,他像是被什么食物链顶端的凶兽给盯上了一样。


    后背冷汗直流。


    克利德看见罗素做出口型,一字一句地警告他说:“老、实、点。”


    克利德更恼怒了。


    他先看上的管家,不仅去了母亲情人儿子的身边,开学日当天,却还要被那不讲道理的情人警告……


    凭什么?


    克利德咬紧了牙关。


    罗素却收回了视线,他再次软和下来声音,重复那句话,“清一定要记得想念爸爸哦。”


    “我会的。”祝奚清也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罗素的感情向来都是炽烈的,在亲情中也一向如此。


    他从来不吝啬于表达,也会在得到回应时,准确地给出反响。


    “等到休息日的时候,我会送你一件礼物。”


    “现在就开始期待吧。”罗素弯腰平视着祝奚清,见其点头后,他松开了手。


    这一次他没再向儿子撒娇,而是目送着祝奚清与纪伯伦一并走进了大会堂。


    滕尔森学院允许学生带管家,学校的住宿场地也是双人套间。因此即便是新的环境,祝奚清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大会堂的院长讲话结束,祝奚清就被带到了住所。


    纪伯伦没用多少时间,就将东西全都整理好。


    在午餐是吃纪伯伦做的饭,还是去学校餐厅之间,祝奚清选择了后者。


    最后他和纪伯伦一并站定在了餐厅旁的学院地图前。


    大会堂,教学楼,室外活动场所,室内舞会厅,餐厅,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甚至还有马场。


    滕尔森学院的占地面积,比祝奚清住了十四年的坡山脉的那个小镇还要大。


    稍后两人一并走进了餐厅。


    刚点好食物,祝奚清就看见了克利德。


    那只红眼兔子手里端着餐盘,眼睛恶狠狠地瞪向祝奚清。


    祝奚清对此,只抬头看向纪伯伦:“如果他冲上来打我,你能拦得住吗?”


    管家露出了被噎住的神情,“克利德少爷不会那样做的。”


    遂二人面对面找位置吃去了。


    这让本来就气得不轻的克利德更气了。


    “他凭什么……”


    身边的同伴说:“那就是你那个被放弃了的弟弟?”


    克利德冷哼一声,“我可不承认他是我的弟弟。”


    身边的同伴可不在乎这个,反倒找乐子似地说:“弟弟不弟弟什么的不重要,谁家没十个八个弟弟,重要的是,他身边站着的是不是纪伯伦?”


    克利德恶狠狠地看向他,“是又怎么样?”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你最好别真的说出口,不然我可不保证我不会将餐盘扣在你的脑袋上。”


    他想要的管家,不仅被别人弄走,还跟着对方一起去了他的学校……


    就算他已经成了小丑,克利德也不允许身边的人真这么评价自己。


    同伴顿时老实了。


    另外一个同伴倒是很有兴趣地问道:“克利德很讨厌他吗?”


    克利德冷哼一声。


    “那我就当作你默认好了。”


    说着,他眼波流转,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看样子明显是打算走向祝奚清。


    那个老实了的同伴嘀咕着,“克利德你不拦一下吗?”


    “就算我能拦得住,可是凭什么要我给他人挡麻烦。”克利德双手环胸,不过他眼角的愚公也确实一直在盯着那个叫希尔的人。


    “纪伯伦既然是以管家的身份进入滕尔森学院的,那他也当然会照顾好自己的主人。”


    “无法让主人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好的管家,只能说明他很不合格。”


    老实的同伴:“所以你最在意的果然还是纪伯伦跟别人走了的这件事吧。”


    明明谁都知道,所谓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根本不在年轻的少爷们身上,自始至终,决定管家去向的都只是大公。


    她允许,那皆大欢喜。


    她不允许,本身就没有权利的少爷们也不必去纠结什么失权。


    祝奚清把餐盘里的所有饭菜都吃光了。


    三天的相处,纪伯伦对他的食量拿捏得很稳。


    与过往纪伯伦了解到的贵族不同,祝奚清是位少见的不会浪费食物的贵族。


    这很好,虽然纪伯伦也说不上哪里好。


    但将餐盘端走,放进清洗区的期间,纪伯伦的眉眼一直很温柔。


    远处仍在座椅上安静呆着的祝奚清,忽然感觉身前投下了一片阴影。


    他抬头一看,正好与希尔视线交汇。


    克利德比祝奚清大两岁,而希尔比克利德还要再大两岁。


    四年的差距,让希尔的样貌和身量都已经处于少年转向青年的区间。


    对比因身体影响,致使发育相对迟缓,脸上还带着些婴儿肥的祝奚清,希尔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大人”。


    他上来就是一句很大人的打招呼方式,“你好,我是希尔。你知道克利德吗?那家伙应该是你的哥哥。”


    他指着远处背对着他们的克利德说。


    “我和他姑且算是朋友吧,知道你的存在后,便对你很是好奇,所以就过来了,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祝奚清看着他,默默地说了一句,“那你的希望要失望了。”


    希尔一愣。


    祝奚清继续盯着干净整齐的桌面,一言不发。


    希尔努力让自己显得更温良,“你是害羞了吗?”


    祝奚清面无表情,确保自己准确地表现出了不想和希尔说话的态度。


    但希尔似乎将祝奚清的沉默当成了默认。


    “别担心,我不是什么坏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好纪伯伦走回来了。


    管家在看见希尔后,脸色就有些冷。


    听见希尔以近乎纠缠的语气说:“今天晚上会有一场舞会,你会参加吗?我们可以一起。”


    纪伯伦的脸色都快黑成炭了。


    概因为他还记得,那天离开餐厅时听到的那句话。


    “是那种一看就知道希尔你会很喜欢的乖巧孩子。”


    第295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5)


    纪伯伦最开始是被按照皇室管家培养的人,他怎么可能会没见过那些乱七八糟的脏污事。


    那天离开餐馆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什么,只是没提,也觉得以后应该不会再遇见希尔。


    毕竟首城那么大。


    就算是被划分到滕尔森学院内部,年龄的差距也使得对方和祝奚清根本不会待在同一片空间才对。


    谁知道就能这么巧。


    希尔此人,在那天被同伴如此刻意地评价后,纪伯伦就明白,这人对于那些长相乖巧,相貌稚嫩的孩子有独特的好感加成。


    还不至于烂到炼铜的程度,但希尔绝对是那种控制狂类型的人。


    乖巧意味着无害,听话,和懂事。


    这种性格看着很好,但却很少会出现在贵族中。


    贵族们可不会去学习什么温良恭俭让,他们只会学,想要的就要努力去争去抢。


    希尔喜欢的,不外乎是控制着“乖巧者”,让对方屈居自己之下,向自己低头,将自己当成依赖,也将自己当成唯一。


    去支配弱者,去控制对方的意志和思想。


    仅仅是当时的那句话,纪伯伦就已经猜到希尔是这样的人。


    他原本还想告知祝奚清,但后来从那双充满洞察意味的红瞳中确定,少爷其实不比他明白的少。


    只是觉得没必要将注意力放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可谁又能知道,希尔这么个路人居然会主动走到他的跟前。


    这可就糟糕了。


    糟糕的当然不会是纪伯伦和祝奚清,而是希尔。


    毕竟他还记得那父子俩嘴上说着如何让一位大公去死的话。


    希尔……


    在学生群体中,他或许有一定名望,但不知为何,一旦将希尔和罗素以及祝奚清放在同一平面上,就总觉得这种对比有点可笑。


    可笑的是希尔。


    纪伯伦警告地看了他一眼:“请这位少爷不要在我家少爷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仍然前来骚扰。”


    “身为贵族,您应该保持好自己该有的仪态。”


    纪伯伦话音刚落下,祝奚清就配合着站起身来,转身离开。


    完全没管希尔那肉眼可见变得难看的嘴脸。


    祝奚清来学院的目的,除了老父亲对外表露的希望他的未来不再平凡之外,还有许多的复杂因素。


    其中一部分就包含着去拜访师长之事。


    能就读滕尔森学院,除了家境之外,还有自身的知识底蕴支撑才行。


    而一个被流放到偏僻小镇的贵族之子,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得到足够的优良教育的。


    而有罗素在的地方也显然不可能是正常情况。


    祝奚清七岁的时候,罗素就已经对现在有了一定的预料。


    他私下里砸了很多很多钱,联系上了一位他曾经的师长,即艾利斯。


    对方在知道祝奚清的存在后……可能是为了钱,也有可能是真的起了惜才的心思,总之艾利斯很愿意抽空前来教导。


    之后自然是陪伴之父子俩一块在小镇上零零散散的住了五年。


    期间,罗素也为祝奚清招来了许多在各行各业都很拔尖的那一批人,来当作他的其他老师。


    在如此优越的教育力量下,只要不是个完完全全学不进去的笨蛋,最终都会被养成一个谈吐有物,满腹经纶的高级人才。


    罗素对祝奚清的期望是,他将来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被任何外物所限。


    而艾利斯对祝奚清的希望却更加具体。


    那个在学术研究上坚持了一辈子的男子,希望祝奚清将目标定在星辰大海上。


    才不要被那些什么贵族啊,人际啊,权力啊,金币啊,等乱七八糟的俗物给缠身。


    具体点要求就是,希望祝奚清一年就修完滕尔森学院全部的课程,十五岁正式进入滕尔森学院的教师体系,争取十八岁就能成为学院内部教授。


    未来的研究也最好放在医疗和天文方面。


    前者是因为这个世界的治病求人方式实在是太落后了。


    落后到他们会在人生病时,选择割开人们的手臂,采用放血疗法。


    差点被如此对待了的祝奚清:我都快被人踢死了,你还想放我血?


    医生表示:就是因为你快死了,才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那会儿,祝奚清选择利用手边之物自救。


    天文方面也是。


    祝奚清什么都没做,就只是在跟随艾利斯进行课外学习时,嗅着空气中的细微变化,说了一句,“要下雨了”。


    在雨水真正落下后,艾利斯就自认为他在气象及天文学上有着极大天赋。


    老家伙从那偏僻小镇重新回到首城时,也一再邀请祝奚清。


    期间还以相当浮夸的语调夸赞过,“孩子,你的天赋优秀到足以将特提亚带入一个新的时代。”


    “你所了解的知识一旦汇集成册,也将会成为人群中的太阳,照亮特提亚的所有人。”


    说实话,去拜访这样一位老先生,还挺需要勇气的。


    索性艾利斯在知道他正式就读滕尔森学院之后,只顾着高兴去了,也没再说那些会让人感到肉麻的话。


    这个戴着单片眼镜,一身学术气息,满头银丝的老年男子高兴地正拉着祝奚清的手,嘴上也不断说着自己这两年的研究成果。


    祝奚清偶尔回话,并给出一些新奇的,艾利斯料想不到的方向,他就能高兴地地直拍大腿,然后拿出鹅毛笔,刷刷刷地记录起来。


    待终于停笔时,还会露出一副意犹未尽的神情。


    接着就又会转变成一个正常又和蔼的老人,会拿出各种各样的美食尝试投喂祝奚清。


    这种甜蜜的烦恼在那五年里很常见,再次出现后,祝奚清也依然遵循着过往的习惯,将那些投喂来的食物揣进各个口袋里。


    就连纪伯伦的兜也不能幸免。


    而直到此时,艾利斯也终于发现了管家的存在。


    他没问祝奚清为什么带了管家,只告诉他,“学院里的学生,基本都会默认不带管家来。”


    “那群小家伙认为,能自己照顾自己也是一种强大的表现,所以有时他们会将带管家的人当作无法离开父母的小鬼头。有时会说出很恶毒的话,要是你遇见了这些情况,一定要记得告诉我,我会帮你教训那群笨蛋的。”


    祝奚清只笑着说:“我和老师的想法一样,我们都明白,想要真正做成事,是不可能让自身成为全能者的,而是需要让每个人都去做他们更擅长的事。”


    艾利斯用力点头,“只要一想到你的时间会浪费在柴米油盐上,我就有一种想把我的管家也安排给你的冲动。”


    祝奚清连连摆手,“这就不必了。”


    之后就是告别。


    晚间的舞会祝奚清当然也没参与,这可不是想要避开希尔这个无关紧要的人,而是祝奚清想利用这段时间,拿出一份艾利斯会很感兴趣的“医疗包”。


    其实是指异常病症救助方式及病理原因的论文。


    过了一个小时,祝奚清停下了笔,一番整理后,他将这份论文递给了纪伯伦,好让他明早将其转交给艾利斯。


    他自己则是遵循通知书上的细节指引,去到了教室。


    同龄人之间很是热闹,但祝奚清却并不打算掺入其中。


    虽然他不至于像艾利斯期待的一样,十八岁之前加入教授体系,但祝奚清却还是打算用一年修完四年的课程。


    老父亲没法忍斯蒙很久的。


    那位始终未曾见过面的名义上的母亲,也终将会正式见面。


    滕尔森学院的毕业证,不出意外的话,就是那场会面的敲门砖。


    那将意味着,祝奚清不再是以罗素的儿子的身份入了那位女士的眼,而是以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


    当然,就罗素的事故体质来看,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一场更早些的会面。


    此后的六天,祝奚清都在半高强度的学习中度过。


    之所以说“半”,便在于纪伯伦强制要求祝奚清每晚必须睡够八个小时,并且还要午睡。


    祝奚清只能老实了。


    而等到终于放假,能回家的那天,祝奚清也都没有再见到过克利德或是希尔。


    虽说这六天里,基本都是纪伯伦自己单开小厨房。


    学院餐厅的味道也不错,但冬天走好大一段路,就为了去吃一顿饭什么的,对祝奚清的心肺都太过不友好了。


    同时,出于这几天的平静生活,祝奚清也再次肯定,只有罗素在他身边,或者罗素刚离开他不久,使得他身上罗素的气息还未完全散去时,他才会暂时继承一下罗素的事故体质。


    回家当天。


    罗素就像之前的亲自来送一样,这一次也亲自来接了。


    谈话间,自然聊起了他上周许诺的那份礼物。


    祝奚清做出期待模样。


    而回到家后,他便从老父亲的手中得到了一个由整颗红宝石雕琢的他自己的小人。


    细节刻画得非常精致,特指衣服。


    脸部则保持了适当的留白,甚至连具体的五官都没有,不过尽管如此,还是一眼就能看出这雕出来的小人是祝奚清。


    祝奚清也一看就知道这是罗素亲手做的。


    他很开心。


    更开心的是罗素之后说的话。


    “斯蒙那家伙因为家里的孩子闹出了夺权的事,被陛下罚禁闭思过了。有关他的实权方面,也有一部分被短暂移交给了德洛丽丝。”


    德洛丽丝就是那位女大公,也就是祝奚清这个世界血缘上的母亲


    “但实际的权利还是在爸爸手中,对吧。”祝奚清用肯定的语气说。


    “当然。”罗素扬起下巴。


    “而且我现在有一个很好的点子……”


    罗素的好点子就是,将与女大公德洛丽丝置换来的权利重新卖给斯蒙。


    他要将先前消耗的金币,十倍百倍的从斯蒙身上重新薅回来。


    不过各种细节,是他这位做父亲的该考虑的事。


    罗素不会和祝奚清说得太细。


    他只会转头询问起祝奚清这一周过得如何。


    祝奚清想了想,回了一句,“平静无波。”


    然后就看到罗素皱起了眉,“真的是这样吗?”


    祝奚清左思右想,才想到了被扔到了犄角旮旯的记仇小本本,“希尔……克利德的一位朋友,他的喜欢让我感觉很烦恼。”


    罗素这才舒展了眉眼。


    “爸爸会帮你教训他的。”.


    第二周的学业开始了。


    祝奚清出于想要看看希尔是被怎么教训的想法,再一次去了食堂。


    然后就看见了鼻青脸肿的那家伙。


    不会是老父亲让手底下那些看着柔弱无依,实际武德充沛的吟游诗人暗地里把他暴打了一顿吧。


    后来才知道,希尔以前驯养的那些乖巧孩子,在那一天的假期里一块造了反。


    我依赖你,我在意你,你是我唯一的依靠……所以,我只能相信你,最后是,我爱你。


    接着一举转入了你不能离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就让你死的鬼畜方向。


    控制狂希尔被他控制的那些看似乖巧,实则扭曲阴暗的孩子们反过来控制住了。


    最后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勉强逃脱。


    就希尔在食堂和祝奚清对视,明明后者什么都没做,他却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的表现来看……


    “纪伯伦,你说他是不是对我这种类型的人有了心理阴影。”


    这句话落下,希尔就倒退了好一大步,手里的餐盘都倒扣在了地上。


    那哐当的声音,直接震的希尔眼眶发红,看起来像是要哭了一样。


    接着竟然直接不管不顾的转身逃走。


    纪伯伦看着那仓皇失措的背影,一时间都有点可怜希尔了。


    脆弱的伪装食人花对上看似乖巧,实则背后有一整片死亡森林的小玫瑰……


    没被玩坏,绝对是因为罗素把主要力量集中在了坑斯蒙身上吧。


    第296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6)


    在滕尔森学院学习的第二周末尾,祝奚清所在班级的老师告诉众人,第三周开始的时候,所有学生都需要自选一位专业课老师。


    有学生举手询问:“专业课老师是指什么?”


    台上的老师告诉众人,“滕尔森学院的学生主修有三文四艺,三文分别是语法、修辞和逻辑。四艺指算术、几何学、音乐、天文学。这些是学生需要学习的最为基础的课程,在此之上的就是专业课了。”


    “而专业课则分别是指神学、法学和医学……”


    从下周开始,每一位学生最少要进修一门专业课。


    校内的专业课教授,每一科都有三位,但教授与教授之间,其教导的知识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老师:“举例医学,艾利斯教授更擅长疾病诊断和相应治疗方法,特蕾西教授更擅长解剖学相关,嘉比教授则比较擅长药理学。”


    在此情况下,假如学生选择医学作为主修课程,那就可以依照教授的发展方向,来进行不同支流学习选择。


    “而假如已经选中教授,但后期却因为学习方向感到困扰,认为跟不上进度,想要更换教授的话,那就必须在此前所选择的教授那里,得到三个及以上的优评分。”


    “因此,最初的选择是很重要的,还望各位认真思考,谨慎选择。”


    第二周的学习彻底结束。


    不过这一次罗素没来接祝奚清。


    上周假期结束时,罗素就说了今天很有可能有事,所以让祝奚清和纪伯伦自己回家。


    然而在祝奚清刚刚踏出学院大门,就被艾利斯教授的马车给拦住了去路。


    只见艾利斯乐呵呵地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这位老人家显然很清楚,滕尔森学院冬季开学的第三周,新生必报专业课的事。


    他这次来,就是指名道姓想让祝奚清拜入自己门下。


    祝奚清哭笑不得,“要是您没在学院门口发现我,您之后是不是还要追到我家里去。”


    艾利斯倒是一本正经地理了理袖口,“概因我实在想象不到,今年的新生里,有谁会比你更适合拜入我的门下。”


    “可我本来还打算了解一下神学和法学相关……”祝奚清对这些都挺好奇的。


    对前者的好奇在于,这个世界的集权方式,并不包含利用神权的部分,神权和政治也基本不相关。


    这种情况下,神学还能成为专业课,肯定是有点东西吧?


    而法学则是出于对这个世界律法的好奇了。


    要知道现代社会的西方法律也有很多奇葩情况。


    诸如禁止自杀,禁止愁眉苦脸等。


    正经的东西不一定会感兴趣,但不正经的,怎么着也要看看能有多离谱。


    倒是没想到艾利斯越过他的好奇心,直接找上门来了。


    “你仍然可以对那些保持足够充沛的好奇心,并且也可以尝试去了解。”艾利斯一副很大方的样子,“我只是希望你拜入我的门下而已。”


    “神学的姬玛教授对神学理论鞭辟入里,法学的辛克莱教授也同样对民法和教会法了如指掌。而恰好,他们也都是我的朋友。”


    艾利斯这次更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结,他做足了准备,俨然一副今天必须把祝奚清拿下的样子。


    祝奚清最后当然也是选择同意啦。


    放血治病的愚昧之举,对他的心理伤害还是太大了。


    虽说贵族群体中早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医学就是……


    想到这里,祝奚清忽然觉得,也许自己拿的是学医拯救世人的剧本。


    不过这都只是玩笑话罢了。


    确定会拜入艾利斯的门下后,老家伙高兴地差点跳起来。


    不仅没对祝奚清的拜师做任何前置要求,甚至还直说:“等你来我这上课的时候,我会提前给你准备一份礼物。”


    之后就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回家去了。


    祝奚清和纪伯伦对视一眼,耸了耸肩,便往自家的方向走去。


    祝奚清的生活过得有多轻松写意,有些人的生活就过得有多复杂难崩。


    特指克利德以及斯蒙。


    克利德的情况倒还好,他目前是纯粹的学生心态,正痛苦于早两年在选择专业课时,义无反顾地拜入了特蕾西的门下。


    特蕾西教授是一个外表看起来非常知性温柔的女子,当然,她拿起手术刀解剖起尸体时,就是另一回事了。


    克利德那会儿在知道自己可以自主选择专业课老师时,认真在九位教授中挑选了很久。


    最后就选中了特蕾西。


    一个从外貌特征方面来看,和德洛丽丝截然不同的女性。


    女大公德洛丽丝,早些年的时候,她身上还有相对明显的女性柔软特质,但是在祝奚清出生三年后,就已经彻底变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权利怪物。


    那时克利德刚好五岁,对于母亲的情感需求处于一个巅峰时期,然后……


    没有享受到半点来自母亲的偏爱。


    母爱的缺失,使得他总是会对年长女性抱有一定幻想。


    简而言之就是,克利德在两年前将特蕾西当成了母亲的替代品,并寄希望于能从对方身上得到情感缺失的补充。


    然后就被解剖学的课业教做人了。


    偏偏想要换专业的话,还得在解剖学课程上拿到两个季度的优。


    一年四季,其中三个季度滕尔森学院有课,且学生选专业的第一季度不计入评分。


    这意味着,克利德想要换专业,最少也要在特蕾西手底下待一年。


    偏偏他又是个对于血腥画面接受度极低的学生。


    对于解剖学,克利德只有一个想法他想逃。


    但又逃不掉。


    只能咬牙去学,克利德用了整整两年,花了五个季度,才拿到了两个优。


    不过这也意味着,下周克利德就可以摆脱特蕾西教授了。


    他再一次在八位教授中认真选择,最后挑中了艾利斯。


    面对同为特雷西教授手下学生的疑问,克利德解释:“再过两年,我就要从滕尔森学院毕业了,既然已经在医学上有了如此深入的学习,那就没道理再从零开始学习其他专业。”


    他只能在艾利斯和嘉比之间选择。


    不过他这次选择的标准不是疾病诊断和药理学的差异,而是艾利斯是男性,嘉比是女性的抉择。


    他真的很怕再次遇见特蕾西教授外表诈骗事件。


    虽然这只是他单方面的被骗。


    克利德怀揣着激动的心,在回到大公府邸后,认真写好了一封申请更换教授的信。


    然而现在的他不知道的是,所谓的更换教授,对于他而言,从来都不是什么逃脱虎穴,而是转入狼窝…….


    再就是斯蒙了。


    这位当年以罗素为借口,和德洛丽丝闹起来,互扯头花抢领土的大公,在结束了为期一周的禁闭之后,收到了来自王宫的邀请函。


    一场寻常的舞会罢了。


    不过在国王问起德洛丽丝,问她自接手了斯蒙的部分权利后,可否有什么处理不便的困难之处?


    正好眼下是一场舞会,德洛丽丝只要向斯蒙邀舞,就能从他那里得到很多经验,这完全不亏。


    德洛丽丝却只是笑笑,向国王表明,那部分权利她只是临时代理,何况她还有自己的领土需要管理。


    忙碌起来的时候,实在难以两者兼顾。


    何况斯蒙到底当了这么多年大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眼下禁闭结束了,德洛丽丝自然也没有理由继续把持着对方的权力……


    说到这里,德洛丽丝又第一时间向国王认错。


    她实在不想和斯蒙闹得太难看。


    毕竟两人都是大公,都有自己统治的领土,而且地区还是相邻的,如果因为二人之间政见不和,起了争执,引发战争又该怎么是好。


    她实在不忍心自己的子民过了这么久的和平日子,却因为斯蒙,又被拉入战火。


    这么一套组合技打下来,国王怒火飙升。


    然而花了大价钱,才把自己的权利从罗素手中弄回来的斯蒙,转头就一脸懵逼地对上了国王喷涌而出的怒火。


    国王之前罚斯蒙禁闭,就是因为对其心有忌惮。


    大公地位极高,在其领地内拥有绝对的统治权,不仅可以自行制定法律、征收赋税、甚至还能组建军队。


    这看起来和国王又有什么区别呢?只不过是名义上国王要高大公一头。


    因此老国王时不时就会担心自己哪天被人给偷家了。


    他在早些年的时候也尝试过集权,结果就是将在各自领地中各自为政的两位大公都给弄到了特提亚的首城。


    罗素事件闹出来的时候,正好是国王对两位大公最为警惕和不满的时期。


    斯蒙有意主动挑事,来让大公之间形成对峙局面,降低国王警惕心,德洛丽丝也顺势一起演了一把。


    只是坑了罗素和肚里的第七个孩子。


    当然,德洛丽丝自认自己之后也做出了足够的补偿。


    坡山脉的那个镇子,就是斯蒙私底下赔偿给德洛丽丝的领土。


    罗素带祝奚清在那里待这么多年,也算是彻底将其掌握了。


    正好,德洛丽丝也觉得罗素可以回来了。


    以罗素那封充满了不甘心的信,和七子也到了该系统学习的年龄作为借口,罗素和祝奚清,这才光明正大地从坡山脉回到了首城。


    德洛丽丝不见罗素,可不是老父亲故意演出来的爱恨情仇,纯粹是想要在时隔十四年之后,再次从斯蒙身上啃下一大口肉。


    这次德洛丽丝不要领土,只要钱。


    罗素也将那份原本就属于斯蒙的权利,卖出了原定的三倍高价。


    德洛丽丝顺手分走了一半。


    不过德洛丽丝也再一次做出了补偿。


    她在三天前就以当初对不起罗素的名义,向国王申请为罗素封爵。


    要知道罗素的父亲可是一位公爵,当年如果不是因为他恋爱脑跟了她,现在的罗素也合该是一位公爵才对。


    但如今他却只是一个根本没有贵族身份的普通绅士。


    再一个就是,德洛丽丝也不希望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第七子,将来只能当一个普通平民。


    作为女性,作为一个母亲,她总要为自己的孩子考虑。


    为孩子父亲申请一个男爵身份,就当作是她担了斯蒙的责任,被迫加班这些天的奖励吧。


    至于孩子将来能不能继承爵位,则看孩子自己发展。


    随后德洛丽丝就将罗素提前投资的金币兑换成礼物,赠送给了国王。


    这场舞会本应相安无事,但国王这个憨包却一副乐子人的样子,竟然敢德洛丽丝去找斯蒙邀舞……


    德洛丽丝能怎么办呢?


    不就只能依照国王内心的阴暗心思,顺手坑斯蒙一把。


    理由也是现成的,斯蒙言行不一,表面上接受了国王的处罚,背地里却将国王交给德洛丽丝的权利重新夺回。


    最后,这场宴会结束的时候,国王再一次罚了斯蒙禁闭。


    并且明确表示,一旦再有下一次,将会直接对他进行削爵处理。


    也就是指从大公被削成公爵或者公爵以下。


    以男爵身份,勉勉强强搭上边,才够得上这场舞会的罗素,他脸上带着完美的笑容,全程目睹了斯蒙一无所知就掉进了坑的情况。


    再之后,国王也退场了。


    罗素看着时候不早了,以儿子好不容易放假为借口,直接撤了。


    回到家中后,自是心情愉悦地向祝奚清转述了这一切。


    “等你下周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再一次搬家啦。”


    连排的绅士老爷们常住的居民区,和男爵府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祝奚清听闻后只感慨:“我先前还在想,阳台的玫瑰被铲除后,要不要种些紫罗兰。”


    罗素当然明白他这么说的含义,于是笑着说:“所以你现在可以开始思考,是要种一片玫瑰花海,还是要种一片紫罗兰花海了。”


    “也可以两者都要。”


    第297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7)


    第三周返校,祝奚清也正式申请了成为了艾利斯的学生。


    老教授对这件事情非常高兴,高兴到在得知克利德从特蕾西手下转到自己手下时,都没皱眉。


    要知道,滕尔森学院从建立最初开始,每一年学生选择专业课教授时,都会被自己所在班级的老师认真叮嘱。


    谨慎,是在学习到专业知识之前,学生们就必须先学到的东西。


    至少十年以内,滕尔森学院没出现过学生更换教授的情况。


    克利德突然来这么一出,艾利斯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不过最后他还是接受了这件事。


    不能接受的反而是克利德。


    天知道他在发现祝奚清也在艾利斯的门下时,那张脸变色变得有多好看。


    五颜六色的,有种登台表演舞台剧都不需要画特效妆的即视感。


    要说克利德真特别讨厌祝奚清,其实也不至于。


    他讨厌的是,罗素能光明正大地表现出对自己唯一孩子的爱。


    德洛丽丝对克利德基本不管不顾,而克利德的父亲……


    同为大公情人之一,对方活得远不如罗素洒脱。


    毕竟,愿意成为大公情人的人里,也就只有罗素一个,在最开始图的是爱情。


    其他人看中的都是权势利益。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克利德,衣食住行样样不缺,唯独就缺爱。


    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对比的话……克利德只觉得大家都烂得挺相似的,这样其实还比较容易接受。


    而在得知自己在乡下还有个弟弟时,克利德便生起了一点优越感……


    随后就被对方父亲的爱给兜头盖脸秀傻了。


    有点嫉妒,有点讨厌,甚至希望自己能成为清有如此能拿得出手的父爱。


    偏偏克利德又会迫于现实,根本不可能只要爱而不要钱。


    一认识到自己是个现实的人,他就更气了。


    如果没发现,他还可以继续假装自己是一个很纯粹的,渴望爱的人。


    到此都只是生气。


    而当两人在同一间实验室,甚至在随机分配阶段,被划分到同一个互助学习小组,一同研究艾利斯这些年记录下来的病例时……


    克利德很不愿意接受的说:“他只是一个新生!”


    虽然克利德对解剖学真的很不感冒,但特蕾西教授也会教医学基础。


    在他看来,祝奚清只是一个专业课上的纯小白,不仅没有基础,可能连一些专业词汇都听不明白。


    所谓的互助学习小组,在克利德看来,简直就像是自己在单方面的帮扶。


    他完全不能接受。


    艾利斯也挺不能理解的,“尽管你确实在医学上属于先行者,但后来者并不意味着一定比你差。”


    “何况这还只是新学年的第一节 专业课,你既然选择了我,我也自然会好好教你。以研究病例和相应治疗方案作为摸底测验……我自认也没低看了你,何必拿‘新生’一词来刻意针对清。”


    祝奚清还没说话,护短的艾利斯就迎了上去。


    克利德更不爽了,“这只是我和他的事。”


    “只要我们能好好完成老师布下来的课业不就行了吗?”


    “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事,在学生范围中解决就行,老师又何必插手。”


    祝奚清抬眼看向克利德,他先于艾利斯开口道:“你说这种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故意想让我难堪?”


    一句话让一群人都愣住了。


    艾利斯想的是,祝奚清只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克利德就该哑口无言了。


    祝奚清倒觉得就算自己自证也没用,有克利德看他不爽的前提在,那再怎么证明自己,也不妨碍他会诡辩。


    既然这样,那还不如直接指出克利德说这些话的目的。


    瞧瞧


    这位大他两岁的哥,脸色从五颜六色彻底转向了绿。


    祝奚清转头对艾利斯笑了笑,老教授总觉得,这是弟子在告诉他,“看,事情已经解决了。”


    克利德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说,说没有就陷入了自己的自证,说有……


    他还要脸。


    最后,克利德想着捏着鼻子认了算了。


    他倒是想妥协了,但祝奚清转眼就主动提出,“我可以独自一人成立一个小组,自学对我来说也没有难度。”


    克利德一时间甚至有一种错觉,一种祝奚清这个人就长在他雷点上的错觉。


    艾利斯想了想,倒是同意了。


    他依然希望祝奚清一年就能修完课程,然后成为滕尔森学院的教授。


    这种标准下,克利德即便在专业课上有两年的经验,也还真不见得能跟上祝奚清。


    最后,克利德也只能撂下一番没用的狠话,“专业课评分连续三次不合格,滕尔森学院就会向学生提出劝退,而连续五次,就将会被直接辞退。”


    “自己一个人一组……呵,你好自为之!”


    祝奚清:有种想生气,但又实在气不起来的感觉。


    他摇了摇头,全神贯注地投入进了艾利斯的笔记中.


    另一边。


    罗素那里。


    升为男爵后,国王那边也给罗素分配了合适的男爵府邸。


    祝奚清返校上课期间,罗素正忙碌着搬家事宜。


    搬家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正好适合拉上老友帮忙干活。


    所谓老友,指的当然是水果商亚尔维斯。


    究极果农在得知罗素成为男爵后,大手一挥……


    决定将自家果园里的一亩苹果树的三年所得,全部免费送给罗素。


    “以后你的苹果全都由我承包了。”区别于罗素的美型大叔样貌,亚尔维斯有一张明显风雨来雨里去,还蓄了大胡子的沧桑脸。


    不过说这句话时,他浑身豪迈气息尽显。


    罗素手里正搬着一个箱子,一边走一边侧耳说道:“所以为什么不直接送我一亩地?”


    亚尔维斯脚边已经放下了好几个箱子,他从兜里取出一颗苹果,用袖子随便擦了擦,就一口啃了上去,“私下里交易土地可是犯法的。”


    罗素不信:“说实话。”


    亚尔维斯一脸可惜道:“实话就是,种苹果根本赚不到金币。”


    “如果把那块地直接送给你,果园的打理人会默认将苹果树铲除,好种上更为经济适用型的作物,年底时只要给你那一亩地的收益就行。”


    “换句话来说,送你三年的苹果,就意味着那块地还能再种三年苹果。市场啊,收益啊什么的,都不能越过友谊。”


    亚尔维斯看着完美倒映出自己牙印的苹果,感慨道:“万一哪天那群贵族们突然不再喜欢香蕉,反而看上完美无缺的苹果了……那正好我们手里还能有点货,而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赚钱。”


    亚尔维斯啃脆苹果的声音咔嚓咔嚓的。


    罗素对此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也许可以尝试让吟游诗人为苹果编写些华丽的传记,亦或者干脆编写成方便流传的诗歌,当大家都耳熟能详并且认可苹果,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亚尔维斯顿时露出警惕模样,“你已经把赚钱的手段用到朋友身上了吗?我可没有金币买你的诗人推广业务。”


    罗素故意露出凶残的笑容,“宰熟人肯定比宰生人更顺手。”就冲亚尔维斯帮忙搬家这事,也不可能收他钱,只是嘴上这样说而已。


    亚尔维斯下一秒就正经了起来,“免费的可能更贵,需要花钱的东西反而客观,还请展开说说你的计划。”


    罗素却狠狠地吊了吊他的胃口:“在此之前,先帮我搬完家。”


    “你肯定不忍心看到清在忙完一周的课业之后,还要做搬家这种重体力活吧。”


    “所以我就适合做重体力活了吗?”亚尔维斯唾弃道:“还有我都说了我可以请人来,我掏钱也行你这个讨厌陌生人触碰你东西的洁癖精。”


    接着又画锋一转,“要是你的推广没做出成效,我就、嗯……我就每天给你送一车香蕉皮。”


    罗素:“……倒也不必。”.


    专业课评分一季度一次,第一季度不评分,因此,克利德再怎么想看祝奚清的笑话,也不得不去接受,近三个月是不可能看见结果了。


    同时也必须面对,只要一上专业课,就要常常与祝奚清见面的准备。


    克利德甚至想过重新回到特蕾西教授的手下。


    有一说一,面对待解剖的尸体都比面对祝奚清要强。


    又是一周课业结束,偏偏本周的最后一课,还是以专业课作为收尾,克利德对此很是疲惫。


    疲惫到在发现罗素又来接祝奚清后……克利德看了看跟在少年身后的纪伯伦,又看了看来前接自己的管家,一句话都没说,就只是控制着僵硬无力的四肢,缓慢地爬上了马车。


    瘫在车里的时候他在想,他今后真的还能有力气继续针对这个弟弟吗?


    如果罗素只是偶然一次来接……


    德洛丽丝却连一次偶然都不愿意给他。


    克利德抱紧了自己。


    祝奚清可不清楚便宜哥哥emo了。


    他这会儿正听见罗素在说,今天就可以搬入男爵府了。


    罗素牵着他的手,带领着祝奚清,向他未曾踏足过的方向走去。


    “玫瑰和紫罗兰也陆续栽种下去了,等天暖了,就可以看到花了。”


    晚餐时,纪伯伦用苹果做了份甜汤,见祝奚清多喝了小半碗,罗素就表示,“待你后天返校,让纪伯伦多带些苹果去。”


    说着,他自己倒是从酒柜里取出了一瓶苹果酒。


    也没喝,就只是拿出来闻闻味道。


    罗素从来不在祝奚清的面前喝酒。


    嗅闻了一会儿,罗素自个儿上楼,去到了祝奚清的那个犹如复制粘贴般照搬过来的卧室,从床头柜上取来诗琴。


    他重新回到客厅,唱起了随意编来的苹果歌。


    “不必祈求阿波罗的金辉,我们的苹果早已镀满阳光的温度,每一寸果肉都藏着彩虹的秘密;在最后一片秋叶落下前,请让这枚红宝石在你的掌心滚烫,记住夏日最后的热烈吧。”


    ……


    第298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8)


    为了让祝奚清睡个好觉,罗素并没有在祝奚清放课后,继续为他施加外部信息压力。


    更多的事情都被拿到了第二天来谈。


    首先就是帮亚尔维斯推广苹果的事。


    “明面上的说法是,亚尔维斯帮我搬家,我给出一定回礼,实际是为了让他的日子稍微好过一些,当然也有更多含义,容我慢慢说来……”


    罗素解释起了亚尔维斯的情况。


    原来亚尔维斯这人虽是特提亚有名的水果商人,而且还掌握着世承的子爵身份,不过将生活的概念具体到个人身上时,亚尔维斯反而过得也不咋样。


    高额税收,和向更高位阶的贵族纳奉,以及,市场偏好香蕉这种特提亚不怎么产出的热带水果……


    纯靠进口,关税又是一大笔。


    如此种种,都造就了一旦了解细节,就会发现一直在首城的亚尔维斯过得反而不如在外呆了多年的罗素的情况。


    而正巧,已有男爵身份的罗素,近阶段需要可被信任之人的帮助。


    这个人选,罗素就定了亚尔维斯。


    “亚尔维斯的果园里无法产出香蕉,在他的水果产业发展上,某种程度上堪称一直受到香蕉产地的果农的压制,虽然对方想要日子好过,就不可能不卖水果,但却可以卖给亚尔维斯的竞争对手……不了解人性的他也就莫名陷入了卖方市场,被动承担起涨跌变化。”


    “而为他创造苹果歌进行苹果推广,除了实现他的理想外,也意在让他摆脱这份制肘,好腾出精力来帮我做些不便在明面上显露的事。”


    酒馆的生意可不太合规。


    “之后,我也会将更多精力放在政治权力的争夺上。”


    罗素仰起下巴,“我虽对你有要求,但爸爸可从来不是会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的那种人,我对自己只会有同样、甚至更高标准的要求。”


    “这是第一件事。”罗素转头就说起了他口中的第二件事。


    说的是有关德洛丽丝过往的情况。


    事情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大公这一身份,除了地位超然,还意在对方本身就有一个公国。


    当年国王想要集权,便提出了让德洛丽丝的父亲前来首城的事,那时候德洛丽丝还不是继承人。


    至于为什么德洛丽丝晋升大公……


    当然是因为她爹死了。


    “而且是德洛丽丝献上的毒酒造成的死亡。”


    话题是在书房谈的,纪伯伦这会正在男爵府的厨房里忙碌着新的苹果加工食物。


    祝奚清也自然从心地露出了惊讶的目光。


    “当年你祖父并不愿意来到首城,故而在子嗣中挑中了德洛丽丝……”


    就像是东方古代的质子,在还算能选的情况下,给出去的质子,其身份和价值都不会太高。


    甭管高位者是怎样权衡利弊的,被送去的那个绝对不会甘心。


    此后德洛丽丝便开始了她走钢丝般的人生。


    在国王和亲生父亲之间游走不断,扩大国王与大公之间的隔阂,最后大义灭亲,和国王站在了同一立场,一杯毒酒把亲生父亲送走了。


    想要集权并不意味着要灭对方满门……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祝奚清的祖父已死,这种时候国王反而可以讲点情分,于是世袭的大公爵位,便落在了唯一活着的德洛丽丝的身上。


    而彼时她本身就已经在首城久居,这部分权力国王拿回得还算顺利。


    可斯蒙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斯蒙在集权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继承了大公的位置。


    他压根没来首城。


    假装自己根本没收到过国王的信件。


    而面对这种不听话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能让他听话的人来处理。


    “国王当年选中的就是德洛丽丝。”罗素陈述道。


    “正如德洛丽丝吸引我的原因,她本身就是个很有魅力,也很有能力的女人。而最终结果也和现在一样,斯蒙也来到了首城,但也与德洛丽丝彻底结下了仇。”


    罗素:“你只知道你是亚尔维斯的第七子,但除了克利德之外,其实并不怎么了解其他的孩子,对吧?”


    祝奚清点头。


    罗素神情有些怅惘,“德洛丽丝的第一个女儿,她最属意的那个继承人,死在了当年各方面看起来都很像是蛰伏下来了的斯蒙的手中。”


    “二子倒是还活着,但也不在首城,非国王命令不得回归。三子便是克利德,四子与五女是一对未完全成型,便被斯蒙害到流产的双生子,是以死胎的形式被生了下来。”


    “六女目前被德洛丽丝带在身边教导,不出意外,那孩子就是下一任大公,她目前就读于皇家学院,轻易应该不会和你撞见。”


    “最后就是你了。”


    “你是德洛丽丝的最后一个孩子,也是最小的那个。”


    只是最小的也是最不受宠,甚至堪称是被流放的那个。


    而当时博弈的结果便是,德洛丽丝险胜。


    德洛丽丝被斯蒙害死了三个孩子,她也够狠,私底下给斯蒙下药,虽不便直接弄死,但也给毒到不孕不育。


    斯蒙前头的孩子也因为各种原因夭折,现在虽然看着仍有一大批孩子,甚至多到能互相内斗,打生打死……


    但其实没一个是他的种。


    祝奚清这下是真震惊了。


    甚至有一瞬间好奇,斯蒙是知道还是知道呢。


    是的,根本就没有斯蒙不知道的那个选项。


    毕竟他的夫人是国王的亲生妹妹,而那位夫人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这种情况……两位大公之间,早就结成了死仇吧。


    你死我活是注定的。


    还没闹到那种情况,要么是因为国王压了他们一头,要么是……


    这两位斗生斗死的,私底上默认了国王才是那个最大的敌人。


    罗素还没想到这些,他只是叹气:“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即便你和你的母亲只在出生时被她单方面地见过一面,即便在所有人看来,甚至事实上也确实就是你被流放……她也不会真的彻底不管你。”


    祝奚清对此早就有意料,他并不意外道:“我明白的。”


    罗素:“我男爵的身份就有德洛丽丝的运作,无论我未来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走到哪个位置,都改变不了我最初是由她推荐,才能拿到贵族身份的事实。”


    “这也表明,在今后的政治立场上,我天然就会偏向德洛丽丝,除非说我们也闹得不可开交,否则这是既定事实。”


    “那爸爸说这些是……?”祝奚清问罗素。


    罗素有些尴尬。


    “我与德洛丽丝或许能因为利益和立场,在表面上重归于好,可于你而言,那到底是这么多年来对你一直不管不顾的母亲。”


    “至少在我看来,我们才应该是立场最为一致的人。除此之外,就算德洛丽丝,那也是另一层面上的外人。”


    才刚说完德洛丽丝好话的罗素,有些头痛地捏了捏鼻梁。


    “亚尔维斯觉得,这些事情应该瞒着你,或者干脆不提,当作完全不存在就好,但我不这样想。”


    “我还是想要告诉你这一切,只是……也许是很久没有再唱起过诗歌,我组织语言的能力也明显退步了。”


    祝奚清到这才是彻底惊讶起来。


    他始终保留着成年人的心智,当然会客观看待各种东西。


    而罗素对他的认知也是早慧、冷静和理智,在这种状态下,罗素不仅对他付出了毫无保留的爱,甚至还能想到这么细致的地方……


    祝奚清心有动容。


    但他也确实不在意父母之间重新达成合作的事。


    西方那些复杂的情人关系,甭管看着有多么离奇,祝奚清也不会去做出指责罗素的事。


    往低了说,连国王都会有情人,国王的王后也一样有情人……


    就,大家都玩得挺花的,而且都知道彼此。


    实现合作,不参杂那些复杂的感情,在各种意义上,反而会更加纯粹。


    “我已经明白您的意思了。”祝奚清道,“您想做什么都大可按照您的想法去做,就像您对我的学院生涯也没有任何干涉一样,我也不会对您的政治生涯有任何指摘。”


    “而假如说一定要我提出要求……”祝奚清拉长了声线。


    他看着罗素眼巴巴的目光,轻笑一声,“我只希望您不要再一次被德洛丽丝女士吸引,然后又再次落到成为牺牲品的地步。”


    “您应该会比我更懂,如果真的出现类似的局面,并且你也很适合被二次抛弃的话……那您当然会是那位女士当仁不让的第一选择。”


    德洛丽丝绝对会那样干的,可能还会期待一下,罗素未来还能不能被多利用几次,争取榨干全部价值。


    罗素扶额,“好了,我知道了,亲爱的清,真不知道告诉你爸爸年轻时做过的事到底是对还是错。”


    祝奚清歪头笑,“至少比我自己发现,或是从别人口中听见要更好。”


    他五岁之前,罗素可从来都没掩饰过自己是个恋爱脑。


    罗素也随之发誓,“我保证自己不会再沦落到那种地步。”


    自此,回到首城一个月的罗素,从绅士身份一步步拿到爵位,重新迈入权力场。


    这是非常正式的事,毕竟他已经向自己唯一的儿子报备过了。


    什么国王的册封,与亚尔维斯的合作,与德洛丽丝达成的默契,那些全都比不上祝奚清能安心在男爵府里吃烤的香喷喷的甜苹果派。


    之后的生活迈入正轨,主角光环的失效(也许是转移呢),使得祝奚清在之后的小半年里,都没有再遇见任何值得称道的大事。


    克利德眼睁睁看见他连拿到了两个专业课的优,轻轻松松进入第一学年的长假期的事儿……


    这可算不上大事。


    作者有话说:


    看了一下评论,赶紧回去加了个标注。


    我不会让主角在情感上处于低下的位置因为我压根不写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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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9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9)


    滕尔森学院的学年,以冬季十二月一号入学,一口气持续到次年八月三十一,之后连着放假三个月。


    超长待机的学习时间结束,随之而来的三个月长假期,也使得每一位学生都很兴奋。


    在离校的当天,大家都热切地讨论着假期该怎么度过。


    有许多贵族已经表示,他们想要去海边玩耍,或者去植被茂盛的花之城,后者是在整个特提亚都非常有名的避暑胜地,不仅风景绝美,还有许多和花卉相关的知名美食。


    别看他们现在讨论的热情,实际真正实施起来的时候,每个人都不会在那些地方玩超过一周。


    三个月的时间大约只有半个月是真正属于学生的,余下的对于贵族来说,那都是交际、交际、和又一场交际。


    学生的假期意味着的不只是假期,更是首城持续三个月的舞会季。


    往往在这一阶段,也会有大量适龄学生定亲。


    放假后的第一天,祝奚清就从老父亲口中得到了一个八卦信息。


    “德洛丽丝的六女妮可,给克利德牵了线,那家伙之后就要去公主的宴会上露脸了,如果双方都看上了对方,那不出意外的话,年底他们就要订婚了。”


    祝奚清听到这些的时候,是真挺恍惚的。


    那种感觉就像,昨天还在抠脚吃手指的小孩,第二天就已经装成大人模样去996了。


    就,既割裂又合理。


    待吃完了这个瓜,罗素又提起了亚尔维斯真的打算请祝奚清去吃瓜的事。


    罗素的这位友人,决定请祝奚清去他的农场玩。


    亚尔维斯的农场里有各种各样的水果,他种的可不只是苹果。


    就像香蕉,虽然在贵族中非常流行,但也不是每一位贵族都会像猴子一样热爱香蕉。


    祝奚清对此抱有很大的兴趣。


    但他也知道,这场邀请不可能是简单地请他去玩,随后就默默地看向罗素。


    老父亲摸了摸鼻子,最后叹了口气解释道:“德洛丽丝的探子在斯蒙府邸中发现了一些特殊的痕迹,根据推测,斯蒙近期应该会有些动作。”


    “但这个近期也只是推测。你知道的,那些贵族想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要么迅捷无比,如同鹰抓兔子般敏锐,一眨眼的功夫就能解决。要么就比蜗牛还能慢上十倍,只要事情不到眼前,就都能装作不存在,有些事情更是能直接拖到世界毁灭。”


    “我不能确定这件事具体什么时候发生,也没法保证一定能在即将要起事的环境中护住你,所以就只能尝试将你送去一个更安全的地方。”


    祝奚清打住了罗素之后又习惯性地想说出的煽情话,直接表示自己明白,“我会尽量在亚尔维斯叔叔家的农场里待满三个月。”


    “而当我回来的时候,我也要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吃瓜不能停。


    罗素问了一句:“是想要更加客观地审视事态发展?”老父亲总觉得自家儿子很正经。


    祝奚清:“是想看看做事既正经又很不正经的贵族们,又能弄出什么样的破事。”绝对堪比现代的uc震惊体,甚至都无需夸大其实。


    罗素狠狠地咳嗽了一声。


    虽然祝奚清没明说,但罗素总有一种自己在孩子面前丢脸了的错觉。


    之后就是去亚尔维斯的农场。


    坐上马车,单在路上就慢悠悠地晃了七天。


    到了地方后,祝奚清被亚尔维斯的好几个孩子一起热情地招待了。


    其中一个叫尤尔的比较好奇纪伯伦,准确来说是好奇管家这一存在。


    亚尔维斯家里并没有类似管家的角色,在孩子们还小的时候,倒是有请保姆,但稍大些后,都是自己照顾自己。


    所以他们对纪伯伦很是好奇。


    同时也有点在意,为什么祝奚清需要被照顾,而才六岁的他们最小的妹妹妮可可是被他们的父亲亚尔维斯亲自认证过的,是能自己照顾好自己的小孩。


    祝奚清当然是把这种哲学问题推给纪伯伦了。


    管家虽然很无奈,但还是凭借一手对苹果的烹饪技术征服了所有人。


    也不知道亚尔维斯是不是有点什么对苹果的喜爱基因,他家里的所有小孩都格外热爱苹果。


    纪伯伦将其征服后,不仅没有任何人再质疑祝奚清为什么需要被照顾,他们、甚至是包括才六岁的妮可,也都已经开始主动照顾起祝奚清。


    纪伯伦对此的回应是:“这种偏爱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出于我的厨艺,其他的都是原自少爷本身的优秀。”


    坐在几个运输水果木箱子上的祝奚清,正随手拨动着一把老旧的诗琴。


    那是从农场仓库里发现的,上漆的部分都斑驳了,祝奚清将其从一堆杂物中取出,发现没坏后,便又用手帕擦拭干净。


    最后,他挑了个高处演奏起来,嘴上也唱着罗素编写的苹果歌。


    也许这还不是最后……


    纪伯伦看着沉浸在音乐中半闭眼眸的祝奚清,以及逐渐被一堆孩子包围,并将祝奚清所在位置的木箱上堆满苹果的画面……


    他忽然说了一句:“看起来好像是什么苹果妖精。”


    尤尔也大声说道:“清少爷的眼睛就像是最红亮的苹果!”


    纪伯伦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还有那一群孩子。


    没错,他们超爱的.


    两个多月后,分离之际,妮可抱着祝奚清大腿嗷嗷哭。


    等好不容易哄好了,尤尔那个和祝奚清同龄的也开始哭,虽然谁都能看出来是装的就是了。


    妮可用食指刮蹭着自己的脸,说尤尔“羞羞”。


    最后大家都笑了起来,祝奚清也说未来有假期会再次来玩。


    他很喜欢这里的纯粹和植物的芬芳……


    毕竟水果的味道确实很不错,还时不时会有新品出现。


    等回到首城,与罗素将近三个月没见的祝奚清,回忆这三个月前脑海中的罗素的身影……


    对比现在,老父亲身上的忧郁感明显少了很多,看起来沉静不少。


    权力这种无形的补品,作用也不是一般的强。


    一顿接风洗尘过后。


    罗素将他重新打扮成了城中小少爷的模样。


    床头柜上倒置的遮阳草帽里,正好放下那把罗素的诗琴。


    第二天,平复了游玩心理,以即将再次开课的心情应对外物的祝奚清,也终于听到了罗素在这三个月里积攒下来的八卦。


    首先就是之前就有所预料到会折腾起来的斯蒙。


    最初折腾的表象只是,斯蒙向国王提出了要和他的夫人离婚。


    罗素说这事的时候还感慨,“明明都忍了这么多年,头顶上的青青草原早该扎根了才是,现在突然忍不下去了什么的……也太逊了吧。”


    祝奚清差点笑出声。


    “不过斯蒙对外表现出来的离婚原因,并不是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的,他的孩子全都不是他的孩子的事。”


    “而是因为,他的夫人和国王互为情人。”


    祝奚清呆住了,“之前不是说,斯蒙的夫人是国王的妹妹吗?”


    所以才能在生下了三个不是斯蒙孩子的孩子后,继续在大公夫人的位置上稳稳坐着。


    罗素露出了一副不知该如何开口的表情。


    “该从哪里说呢……”


    他沉吟了一会儿后,干脆想到哪说到哪。


    原来,斯蒙夫人的三个孩子全是其夫人与情人的孩子……


    这事斯蒙还算能接受。


    这个世界的贵族,其实在婚姻关系里,只要不太离谱,都不会太在乎女方生下来的孩子其血脉相关的另一方究竟是谁。


    只要孩子是在某一贵族家庭中出生的,那天然就贴上了那一贵族家族的标签。


    利益相关,身份使然,以及在正常情况下,情人是不可能给一个各方面不如自己的已婚者当情人的。


    因此那些孩子也很清楚自己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存世会更好。


    换句话来说,斯蒙其实对自己不孕不育却儿女双全的事,处于一个还算能接受的状态。


    他比较不能接受的是,那位夫人生的三个孩子里,其中一个孩子是和国王的。


    这意味着那个孩子天生就不可能和他成为利益共同体,因为国王的身份要比他这个大公更高。


    “不是应该在意国王和他的夫人是兄妹吗……?”


    罗素告诉祝奚清:“并不是,斯蒙在意的是,国王很有可能利用那个孩子,最后将他的权利全都拿走。”


    祝奚清:“那难道就不存在斯蒙利用那个孩子去抢国王的王位,转而窃国吗?”


    罗素叹气,“那个孩子是个傻子,智力方面有问题。”


    现在的局面就是,只有斯蒙会被坑。


    国王是不可能选择一个傻子当继承人的,斯蒙当然也不会,但只要名义上是他的孩子,且又因为血脉属于国王,那他就注定不能将那个孩子雪藏或者流放什么的,国王不会接受的。


    斯蒙只能把自己的财富和权力进行一定的分割,并赐予那孩子。


    他要是不这么干,就是和国王对立。


    他要是这么干了,那不比吃屎还难受。


    于是斯蒙就直接掀桌子了。


    不过也没有完全掀,只是小掀。


    他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直接拿到了明面上来说,诉求只有一个,他要离婚,而且孩子是谁的,就由谁亲自带着。


    不然他也不知道自己会闹出什么事。


    “事情闹到现在,结果就是,斯蒙成功离婚,那个孩子也被国王带走。”


    “不过就实际情况来看……”罗素与祝奚清目光交汇。


    少年淡定道:“本质上反而是斯蒙借用这个借口,彻底摆脱了那位夫人吧。”


    “人行自走监视器确实麻烦。”


    第300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10)


    这些都看明白了,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斯蒙还想要搞更大的事。


    而且从祝奚清已知的情报和发展来看,这个世界的人做事总喜欢一层套一层。


    疑问之一,德洛丽丝把斯蒙毒到不孕不育以后,又真的把斯蒙亲生的孩子全都弄死了吗?


    疑问之二,德洛丽丝女士最初认可的那位继承人,真的是被斯蒙害死的吗?


    前者问题在于,斯蒙若真的完全绝后,且儿女双全,各个非他血脉的子嗣都在觊觎他的一切……


    那他怎么可能不发疯?


    后者更简单了,只要看德洛丽丝的年龄就知道了。


    那个早死的大姐也才只比祝奚清大五岁。


    相比于斯蒙已经六十的年龄,德洛丽丝今年才刚过四十。


    六十岁的斯蒙都没着急立继承人,一个现在才四十岁的大公又急什么?


    何况如果真如罗素所说,德洛丽丝从最开始就只属意长女,那说明确立继承人的事,还要往前推十年不止。


    德洛丽丝真的有必要在三十岁,或者干脆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就去立继承人吗?


    对自己第一个孩子的偏爱和贴身教导,并不能完全和继承人画上等号,这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再依照罗素的情况来看……


    祝奚清也是亲眼见过,这位老父亲在恋爱脑阶段是真的很拎不清,大有问题。


    罗素要是后来没清醒,那带着他这个丁点大的孩子死在那个小镇里,简直可以说是必然发展虽然这是忽略祝奚清个人能力因素的可能性。


    甭管现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是否真的和罗素所说的那样,德洛丽丝再怎么样都不会放弃祝奚清……


    也改变不了第七子在五岁之前,生活在具备极大死亡风险的环境中的事实。


    这还明显是亲生母亲造成的影响。


    这条信息验证的就是德洛丽丝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情人,相反,她极其冷血。


    祝奚清考虑这些的原因也很简单,这只是在佐证,德洛丽丝的第一个女儿,其死亡的根本原因,或许就有德洛丽丝的插手。


    大胆猜测德洛丽丝以第一个女儿的死亡作为代价,在明面上正式和斯蒙达成不死不休的协议……而暗地里却有可能是开展合作。


    三角形是最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也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巅峰者。


    必须要先把一个踢出去才行。


    斯蒙的前夫人是国王的亲生妹妹,这意味着他曾经有和国王站在同一立场,想要踢德洛丽丝出局的可能。


    只是那是曾经。


    象征监视器的夫人,以及那个痴傻的孩子……


    也还有更多从祝奚清的情报视角无法得到的信息。


    祝奚清若有所思道:“所以现在果然是,两位大公联手准备先赶国王下台?之后再决出最终胜利者?”


    罗素跟上了祝奚清的思路,但不认为是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是并不打算决出最终胜利者。”


    “身为大公,本身就有公国。假如没有高他们一头的国王在,那大公本身就已经是最高。”


    “相比于两位大公联手解决现任国王后再决出新的国王,他们只会更乐意回到自己的公国,从此再也不受国王的辖制。”


    祝奚清:“所以其实是想解决国王后,推一个新的不管事儿的国王上位?”真是奇怪的发展。


    “依照德洛丽丝方已经透露出的,克利德年底会和公主订婚的消息来看,大概就是这样吧。”罗素倒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搞不好德洛丽丝还想推那位公主上位呢。


    祝奚清用的是东方人的习惯性思维,认为一片大陆上只能有一个唯一的王,但这个世界的人却不会这样觉得。


    待在自己的公国里过奢侈贵族日子,遍地奴隶可被其驭使,所有好东西都优先供给领地最高者……这就已经是最高了。


    就连国王最开始集权,也不是出于那种想要统一的心理。


    而是他发现了,身为国王的他所享受的一切,竟然还比不上大公……


    这能忍?


    不管能不能忍,反正和祝奚清没什么关系。


    新的学年开始,祝奚清直接不顾外头的事情,只一心扑在学业上。


    结果开学第三周的最后一天,非专业课的主课老师宣布,皇家学院有一位交换生将要来到滕尔森学院。


    祝奚清起初也以为这件事和自己无关,然而转眼就在专业课上,从克利德口中得知,来的是他的那位六姐。


    “就算来的是她,也和我没什么关系吧。”祝奚清是真不觉得六姐的到来会和他有什么关系。


    就算德洛丽丝哪天想不开了,在毕业多年后还想重新回到滕尔森学院就读,祝奚清也不会在意。


    克利德却是一副怜悯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在怜悯祝奚清,还是在怜悯自己。


    “你还真是天真。”


    “母亲对普里西的要求一直很高,那家伙一来当交换生,就必然会向着滕尔森学院的全面第一进发。”


    “一个事事争强的人,她是不可能接受自己的兄弟姐妹沦为平庸的。”


    祝奚清恍然大悟,“所以即将来的那位,本质上是一个会带着别人一起疯狂竞争的‘卷王’?”


    克利德:“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本来不关注的祝奚清,这时却觉得,突如其来的交换生事件,大概率并不是什么两个学校之间的交流学习。


    都在同一座城市,交流个什么劲?


    就算真要交流,也该是教师层面的互换,让学生们感受不同的师资力量。


    普里西这会儿突然被交换过来,看起来反而更像是来避难的。


    总感觉最近斯蒙和德洛丽丝会联合掀桌子,顺便把桌子砸到国王脑门上。


    没过两天,普里西也正式来到了滕尔森学院,开始不知何时才会结束的交换生学习。


    祝奚清不太在意,他在二年级,克利德在四年级,普里西来了也是在三年级,专业课也没有重合的地方,她学的是神学。


    要求兄弟姐妹按照她的意志“卷”的前提是,她得先能找到人。


    显然她是不可能看见祝奚清这个宅男的影子的。


    没找到最小的弟弟,就只能找上哥哥。


    递上拜帖,克利德还能当看不见了吗?


    也因为不能,所以就只能被迫接见了普里西。


    克利德脸上的表情跟个苦瓜似的,还得勉强自己扯出笑容,“妹妹有什么事情吗?”


    普里西表情平静,“母亲近些日子要做一件大事,鉴于你不能帮上任何忙,所以她让我提醒你,也不要给她添乱。”


    “接下来你最好像那个……七弟一样,平时总是找不见人,甚至是谁找都找不到人。”


    克利德没说同意还是不同意,只是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他叫清。”


    普里西看了克利德一眼,什么也没说,只当自己已经通知到位,转身就离开了。


    又是一节专业课。


    克利德将这些转述给了祝奚清,嘴上也说着,“那家伙简直莫名其妙。”


    更觉得莫名其妙的是祝奚清:“所以你告诉我这些,难道就不显得你也很奇怪了吗?”


    克利德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克利德突然就不再针对祝奚清了。


    甚至也慢慢地疏远了那个叫希尔的朋友。


    平时除了课程,克利德就会逐渐期待起,能在学校里再一次见到祝奚清。


    他渴望的不只是母爱,也有来自兄弟的亲情。


    就是……


    祝奚清明显不是那种会填满他内心空洞的人。


    克利德不由磨了磨牙,“我衷心的祝愿你新学年的第一学期和优评失之交臂!”


    祝奚清说:“你的语法有问题。”


    这和说克利德“你牙上有菜”没有区别,他直接就破防了。


    “你给我等着!”


    虽然他也不知道他想让祝奚清等什么,总之就是要先放一句狠话。


    年底至新年的这段时间,会有个持续三天的小假期。


    祝奚清已经摩拳擦掌,打算和艾利斯教授一起去城外为平民们义诊了。


    他甚至连合身的白大褂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带上前段时间刚和艾利斯一块折腾出来的听诊器,好充当一把ur级别的少年医生卡这可是正常人完全不会信任的少年医生!


    一个合格的医生,或许就应该两鬓斑白,头顶微秃……


    然后祝奚清就被罗素给拦了下来,说是今年国王会举办一场皇家舞会,用于庆贺新年,同时也会邀请很多人。


    皇家学院和滕尔森学院的学生们也不会少。


    大势所趋,祝奚清大概率是不能偷跑的。


    祝奚清听闻后,只一言难尽道:“您确定这不是披着庆贺新年舞会名头的另类相亲会吗?”


    罗素摊手,“反正又不会有大贵族找你一个子爵的孩子联姻。”小贵族直接拒绝就是。


    没错,在这段时间里,罗素成功从男爵晋升子爵。


    罗素的话是这么说了,实际上祝奚清也很清楚,这场宴会本质上是国王为克利德和那位不知名的公主赐婚,那可是夏天就定好的事。


    总之就是类似订婚宴一样的场地,再顺带为观者创造一个相亲环境。


    但是事情真的会这么简单吗?


    不从祝奚清来到首城的时间线来看,而是从国王强制大公必须住在首城的时间线来看……


    要真有想反的心思,那少说也得准备几十年了。


    祝奚清真情实感地问罗素:“他们真的不会在舞会上造反吗?或者给国王下毒什么的。”


    “只要国王死了,就没人能再限制他们了吧。”


    罗素想了想,“应该不会吧?舞会可是年年都有。”


    嘴上这样说,实际上心里也有点不确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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