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熹微,薛兰庭神清气爽一起床,后背就被拉扯得一阵剧痛。
昨日剜肉之景历历在目,他不得不动作慎之又慎、轻之又轻,如此挨到饭点,本想跟人倒倒苦水,哪知尹大头见他就摆出一副欲言又止、吃了苍蝇般的神情,头低目浮,浑身抗拒之态。
薛兰庭一肚子郁闷。这时姜沅下楼,没有坐到他留下的座位上,反而换了一桌,显然也是对他避之不及。无论他作何长篇大论,关心她眼底乌青也好,畅想北地风情也好,均是三两字“嗯”“啊”以复,恹恹不乐。
薛兰庭遂收声回坐,发挥他那磨练的不太精通的察言观色本领,明目张胆地觑着她。
乾福客栈的朝食是一碗清粥、两只馒头与一碟酱菜。薛兰庭见姜沅刚起筷,就一动不动,直直盯着两只馒头,不由想到沅江畔之事,竟鬼使神差地,将她碟中的馒头夺了去,咬一口道:“我还没吃饱呢!”
姜沅下抿的唇角忽而勾了勾,“你是猪么。”
薛兰庭见她笑了,顿觉自己做了个伟大无比的决定,嘻嘻道:“我才十八,还在长身体,吃多少都饿。沅兄,你多大了?”
姜沅道:“我也十八。”
薛兰庭“啊”了一声,“你懂的这么多,我还以为你行弱冠礼了呢!说不定你比我还小,那我要不要叫你‘沅弟’?”
姜沅懒得理他。两人言语状若亲密,尹大头在一旁坐立不安,粗指甲在桌面一挠一挠,一双招风耳都似耷拉下来,终是忍不住直起身子:“那个……此地已属北境,再往前便是芜城。我早年在那儿结过梁子,要是撞见仇家可了不得。不如、不如先行离开?”
薛兰庭道:“啊,有我和沅兄在,还怕护不住你?”
姜沅虽不知尹大头为何突然改变主意,心底却巴不得他离得越远越好:“既是你的选择,那后会有期。”
可尹大头哪会真的吐下这块肥肉?几日相处早探出二人出自三大庄,当下堆起满脸谄笑,搓手道:“……姜大侠,您看我这孑然一身,无依无靠,贵派可缺看门喂马的?不求别的,只求您赏件信物,容我自去谋个差事。以后身处同门,大家都有个照应,您但有所需,我必当赴汤蹈火!”
姜沅从腰间取出一块铁牌,淡淡道:“好说,故交一场,自然不能亏待了你。”
尹大头喜笑颜开,心满意足离开了。他一走,两人的脚程快上许多,第三日就到达了芜城。芜城虽是城,但覆盖大片草原、沙漠,占地极辽,游牧农耕一体,不少异邦人互通有无。
薛兰庭负剑四望,举目便是莽莽苍天、牛羊遍野,大片大片的吟霜花迎风招展,翻成一股股白浪。戴着头巾的女人,光着膀子的男人,在帐篷前倒羊奶、削马蹄,时不时向两名俊俏的异乡人投来好奇的善意的目光。
薛兰庭喝下一位热心婆婆递过来的羊奶,砸砸嘴,感慨道:“难怪萧风扬生于南地,别院遍布四海,待在这里就不想走了。光是看着这片草原、这群朋友,就甚么烦恼也没有了!”
姜沅道:“哦?你竟还有烦恼?”
薛兰庭搭住她肩膀,凑近苦着脸道:“你一路上都不怎么理我,可愁死我了。”
姜沅脊背一僵,猛地拍开他的手:“站直了说话!”
薛兰庭喜欢跟人勾肩搭背,一路来也没少跟她拉拉扯扯,她怕反应太大引起怀疑,尤其身边还有尹大头那只老狐狸,便也忍着随他去了。但自从那次梦境后,她也不知怎的,格外抗拒他的靠近。
薛兰庭也不在意,叼着一根草尖儿,道:“沅兄,那位萧风扬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传闻他一人可抵三十万精锐布甲之师,朝廷屡次以爵位招安而不得,是真的么?”
萧风扬,集南北之长,登天下之极,性格古怪执拗,平生最热爱之事便是钻研武学,近于疯魔,无人知晓其全部实力。
姜沅道:“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难道打仗时直接把他一人往战场上一丢?我倒是听说过他的另外两个传闻。”
薛兰庭好奇道:“哦?哪两个?”
姜沅道:“一个叫‘迎芳心百鸟送春’。曾经有一大侠之女,容貌倾城,求亲者众,大侠却一律拒绝,只日日守在门口枯死的花丛里,长叹:‘春天甚么时候来啊?’无数才俊想方设法,终不能令花田复生。
“唯一少年,斩下大侠宿仇——也就是无相门门主的头颅,以血遍浇每一寸焦土。转眼间枯木逢春,百花怒放,千百鸟雀盘旋而至,蔚为奇观。大侠抚掌大笑:‘春天终于来了!’遂以女儿相许。那少年,便是萧风扬了。”
薛兰庭想象着,不禁叹道:“还真是浪漫!”
姜沅又道:“另一个叫‘九钟响器祭白骨’。曾经有一江湖邪教,名为白骨圣教,专掳十余岁孩童以炼邪功,武林久受其害,却因其行踪诡秘、巢穴险僻而难除。有一回,他们掳走的一个孩子,与萧风扬颇有渊源。
“萧风扬孤身寻至教外,扬言道:‘三声之内放人,否则九钟响尽,此派当灭!’那时他虽已继任尊主十数年,却因痴迷武学、鲜问外事,众人皆不知其功力深浅,只当是狂言。
“不料他真命人敲响镇派大钟——钟鸣九响,声尽之时,白骨教内已血流成河,无一生还。许多教徒至死,只见一道残影掠过。他救出孩童,以全教性命为祭,炼成一把神兵。自此,尊主之名响彻寰宇,武林上下莫不心服。”
薛兰庭嘴里的草叶惊得掉了出来:“这、这这……”
“这”了半天,憋不出什么字句能表达心中的震惊景仰之情,遂掰着指头道:“功夫绝顶,名利皆收,佳人在侧……生若如此,夫复何求啊!”
姜沅叹了口气道:“这两件事之间隔了十余年,其中也是风云变幻。他妻子诞下孩子不久,便遭无相门余孽寻仇,除他以外全家俱亡。即使他后来武功大成报复回去,却也心灰意冷。”
薛兰庭唏嘘一声:“哎……纵然武功盖世,怕是这辈子也不会快活了。”
姜沅笑道:“你又怎知?他既是武痴,此后更能一心武道。登峰造极,万人之上,多少人求之不得?”
薛兰庭摇头道:“就算我成了天下第一,身边人都离我而去了,我也不会快活的。”
姜沅道:“那是因为你还没当过,所以才能说出这种话。站在高处,想要什么东西得不到?有人偏偏要把自己困在过去,认为失去的就是最好的,陪伴过的总是最独特的。可天底下,永远有更好的在前头——正因如此,世人才拼了命地,要往上走。”
就像曾经姜郃送给她一只翠雀儿,陪了她一年有余,日日逗趣,十分讨人喜爱。娘发现后,拿剪刀将雀儿脖子剪断了,她为此伤心许久,发誓再也不养活物。后来姜甫阁见她练功努力,赏她一只更为漂亮稀罕的彩毛鹦鹉,只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她便又喜欢上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自那之后,她突然懂得了母亲对少庄主之位的执着,也懂得了姜甫阁对“天下第一庄”头衔的渴望。
她不要当馒头,她要当挑选鹦鹉的人。
薛兰庭听了,却撇撇嘴,嘟囔道:“不是的。”
“不是这样的。”
“东西或许有更好的,但人怎么能一样?我以后就算认识了天底下所有厉害的人,难道沅兄你,就不是我沅兄了吗?”
他声音忽而有些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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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就是我最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朋友!”
姜沅还真是遭不住这厮滚烫又直挺挺的目光看着她,仿佛急切地要证明什么似的,“你……”
薛兰庭又黯然下来:“不过,你肯定不那样想啦。师父说,阳光、泥土和位置不同,所以每片叶子都是不同的脉络。我怎么能要求你也把我当作最好、最独特的朋友?”
姜沅看他转过身,一把抓住他小臂,似想安慰几句,刚开口,又不知如何说出。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阵气势磅礴的喧哗声。
草原上的男女老少,齐齐挤在一处围成半圈,天空一只恣意翱翔的白鸟,直线坠入人群。
霜打茄子般的薛兰庭,一下子燃起兴致,反抓住姜沅手腕:“沅兄,我们也去看看!”
姜沅被他莽莽撞撞拉着走,忘了挣脱。
一名高大挺拔的男子,身骑白马,立于正中,是所有视线的聚焦点。
长发扎成细小黑辫,缀有青羽装饰,显得有几分桀骜与野性,如草原上骄傲的头狼。绿松石皮革束腰勾勒健壮腰身,鹰钩鼻,带笑唇,眼睛被一条三指粗的黑布蒙住。
这般傲然而淡定的姿态,仿佛他周遭毫无一人,又仿佛是对这情景习以为然。胯|下马蹄生风,他手拉长弓,形如满月,对准了湛湛青天。
另一边的人将三只白鸟往天上用力一抛,白鸟瞬飞数丈,晴天闪电般,踪迹飘忽不定。
蒙眼男子耳朵一动,腿夹马腹,白马长嘶一声向前奔走。他上半身不动如山,手中三支饰有青羽的箭矢同时发射,迅如流光。三只白鸟躲闪不及,齐齐坠地,人群一阵高呼。
“听声辨位,太棒了!”
“三星盲箭!无人能及!”
薛兰庭亦惊叹:“好厉害的箭术,这得从娘胎里就开始练吧!”
旁边有人骄傲地回道:“那是!小兄弟,你是外地来的吧?这可是我们草原最耀眼的明珠,人称‘小青凤’。咱们这儿,连鹰羽都爱染成青色系在弓上,就是追着‘小青凤’的风采!盼着自个儿哪天,也能有他十分——不,哪怕百分之一的风光呢!”
姜沅心中一动,道:“这位‘小青凤’,是不是姓游?”
那人道:“正是呢!”
姜沅点点头,见薛兰庭跟着人群欢呼鼓掌,逗他道:“你也上去,跟他比比?”
薛兰庭脖子一缩:“不太好吧?我这背还痛着呢。下次,下次一定。”
两人又看了一会儿。直至十几只白鸟落尽,场上换了其他人,众人的兴致显然不再狂热,呼声也低了起来。
姜沅欲拉薛兰庭走,手一伸出摸了个空。
发间忽地一沉,薛兰庭站在身后,不知何时编了一只花环,戴到她头上,雪白的吟霜花擦过额角,丝丝痒意。姜沅下意识想把花环摘下,刚碰到那柔软的花骨朵,忍了忍,手又缓缓垂下。
在这里的话,娘是看不见的吧。
刚下场的黑辫男子,卸下镶满宝石的腕带与束腰,换上轻便一点的装束。帐外有人报:“游公子,童大公子回来了。”
游凤回眼也不抬:“哦?可知是何事?”
“听说是为故人庆生,但——”
那人顿了顿,“童大公子回庄后,童庄主甚为震怒,罚他去了死生洞,还禁了一月的足。”
游凤回湿布擦手的动作越来越慢,“不对。”
“你确定童非真去了死生洞?”
“小的亲眼所见。”
“备马。”游凤回又披上狐裘外衣,“我倒要看看,童旗山跟他这宝贝儿子在搞什么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