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和资本,总裁办。
傅行舟双腿交叠,搭在桌上,拎起那张DNA报告单,阳光穿过纸张,温和地落在脸上。
孩子,他和闻笙的孩子。
他把纸张轻轻按压下在心脏处,低低笑着。
该怎么让笙笙和孩子重新回到他身边呢?
傅行舟这些天一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就他打听到的信息,宗誉对他和闻笙的儿子和亲生没什么差别,孩子也特别依赖宗誉。
他如果贸然去抢,孩子肯定要记恨他,得不偿失。
还有个闻时,虎视眈眈,蛰伏多年,他现在还摸不清他的心思。
咚咚咚——
“总裁,这是您要的信息。”
张蓝把一沓纸张放在桌上,
“有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兼设计师,都在这里了。您选几个合适的,我去联系。”
他抻臂尽数拿起,迅速浏览一遍,抽出三张丢回桌子上,
“这三个。”
“好的总裁。”
张蓝离开,他拎起西装,想了下幼儿园的方位,决定自己开车过去。
现在才下午三点,离幼儿园放学还有一个小时。
傅行舟到的时候,门口的豪车已经排起了长龙。
他在门口转悠几圈,上前和保安搭话,问他能不能进去看孩子。
“麻烦报一下孩子姓名。”
“不是我的孩子。”
“不是您的孩子,需要家长的委托书。”
委托书?
他打电话给傅行越,响了三声后才被接通,
“姐,你孩子在哪个幼儿园?”
对方说了个名字,他抬头一看,不是这个。
“这样吧姐,我找到一个更好的幼儿园,把孩子转这儿,我负责接送。”
另一端的傅行越:
“......”
“你想干嘛?”
傅行舟看了眼在课外活动的小萝卜头们,
“不干嘛,尽一尽做舅舅的责任。”
——
宗誉出差,宗凛出任务,今天闻笙一个人来接孩子。
她远远就看到傅行舟在幼儿园门口鬼鬼祟祟,顿时玩心大发,从背后搭上他肩膀,悠悠道:
“傅总,来接孩子?”
傅行舟身躯一颤,转过身看清来人,舒了口气的同时眸中溢出惊喜:
“来给我姐家的孩子看幼儿园。”
傅行舟的姐姐?
闻笙想起来,宗誉提过一嘴,当时宗家是想让他和傅行越联姻。
幼儿园放学铃声响起,冲在最前面的两个小朋友朝着闻笙扑过来,
“妈妈!”
“妈妈!”
傅行舟:
“......?!”
闻笙一手牵了一个,声音轻柔,
“来,和傅叔叔说再见。”
傅行舟一头雾水:
“这个小姑娘不是......”
这不是宗凛的女儿吗?
为什么喊笙笙妈妈?
闻笙回答得十分简洁:
“我女儿,宗闻意。”
——
傅行舟刚变热的心又冷了些许,一脚油门踩到了闻时家里。
门没关,像是专门在等他。
推门而入,抱着猫的男人转身看着他,面无表情。
他大马金刀往沙发上一坐,腿往茶几上一搭,
“那个小姑娘怎么回事?”
闻时撸着怀里的猫,头也不抬,
“我不知道,你应该去问宗凛。”
“别装了闻时。”
他头往后一仰,看着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
“你和笙笙又没有血缘关系,你喜欢她对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装。
“我在说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傅行舟两指捏着领带结,往下扯了扯,长舒一口气:
“闻时,我已经大概猜到怎么回事了。”
“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笙笙,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了。”
说着,他偏头,看向落地窗前的男人,唇角翘起:
“就连现在你小心翼翼维护的亲情,都没有了。”
——
傅行舟走了没一会儿,天空便开始乌云滚滚。
闻时像尊雕塑,一手拖着猫咪,一手搭在它背上。
直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传来,他才僵硬地低首,眼睫低垂,眉骨高耸,在眼窝留下一片剪影。
良久,他笑,笑得低哑:
“团团,又要下雨了。”
怎么办,爸爸无路可退了。
闻时不喜欢下雨天,雨的潮湿会让他想到港城。
想到那段暗无天日,肮脏污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日子。
阴暗的窄巷,咸湿的海风,拥挤的房间。
男人的咒骂声,女人的尖叫声,锅碗瓢盆的撞击声,像一张布满荆棘的网,将他缚得鲜血淋漓。
他越用力挣脱,刺便陷得越深。
很长一段时间,他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血,淅淅沥沥往下淌。
终于有一天,那两个人再也不吵了,一起倒在卧室的血泊中,双目圆瞪,死不瞑目。
他没流一滴泪,甚至连尸体都没去处理,背着书包离开那个名为家的地方。
那年,闻时九岁,他还不是京州闻家的小儿子,也不是后来风光霁月的闻教授。
他是港城贫民窟里生父不详的野种,是在地下为了讨生活什么单子都敢接的马仔,为了活着和狗抢过吃的。
“做得好,你才10岁做事就这么干净利落,前途无量,给我沈家做事,不会亏待你。”
“讨生活就是这样啦,不狠点没饭吃的喔。”
“今天有个肥仔,输了钱还想跑,还好骁哥那一刀扎得准!”
这种刀尖舔血的日子他一过就是六年,本以为这辈子都要烂在这个地方了,直到有天——
“诶,骁哥,外面有人找。”
他放下满是血污的毛巾,掀开帘子,没什么温度的眼睛落在门外一大一小身上,
“咩事?”
男人西装革履,儒雅温和,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四五岁的模样,扎着两个小啾啾,穿着白色蓬蓬公主裙,脚上踩着锃亮的小皮鞋,雪白精致。
阴暗潮湿房子里的唯一一束光落在两人身上。
他知道,一大一小身上的气质单有钱还不行,还要权。
男人一开口眼眶有些红,声线微抖,
“你是骁骁吧,我是你爸爸的好朋友,是来接你回京州的。”
男人怀里的小女孩朝她伸出手,奶声奶气道:
“小叔叔你好,我叫闻笙,你可以喊我笙笙。”
他垂眸,眼前的那只小手白白嫩嫩,看不见一丝脏污。
他几乎是下意识,把自己满是血污的手藏在身后。
那天他没和他们走,说他爸妈早死了,他也不会和他们回京州。
闻华没有放弃,在港岛一住就是一个月,那个小女孩次次都会跟着闻华一起来找他。
她很安静,大多数时候只是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充当一条尾巴。
一大一小搞得他什么单子都没办法接,既然想耗着那大家就都耗着。
反正他们的时间肯定要比那些人的时间值钱。
直到有一天,一大一小没来,他觉得讽刺,这是在幻想什么呢?
他随手套了件卫衣,准备去赌场逼债时,衣角被扯了一下。
“小叔叔。”
他低头,消失的小萝卜头抱着一只玩偶猫咪,仰着那张干净漂亮的脸,脆生生道:
“你能带我出去玩吗?爸爸今天有工作要处理。”
他很想说我不是你的小叔叔,但看着那张稚嫩无辜的面庞,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他的生活很单调,带她去的地方有很多也是他第一次去。
说是玩,她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想来也正常,闻家的独生女,什么没见过。
他查了闻家,声名显赫,名门望族。
站在一个能吹到咸湿海风的路口,小家伙突然摆了摆手,他疑惑,她说:
“小叔叔,你蹲下来。”
他像是受到蛊惑,单膝跪在地上,直到脖子上传来温热的压迫感,他才意识到,小家伙骑在他脖子上,雀跃道:
“小叔叔,我也看到海了。”
他视线越过人群与车流,穿过干净敞亮的街道,落在尽头那一片海鸥振翅的蔚蓝上。
小家伙揪揪他耳朵,把玩偶猫与他的侧脸紧密相贴,她说:
“小叔叔,跟我们回京州吧,那里有很多和小叔叔一样大的男孩子,都在念书,小叔叔如果也去念书的话,肯定比他们都厉害。”
不知为何,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副场景,一个屋子,墙皮斑驳脱落,屋顶漏水,常年看不到阳光,和他这个人一样。
“走吧,小叔叔,我带你回家。”
那年盛夏,他被那个小姑娘牵着,鬼使神差,一步步踏出窄巷。
——
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