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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章 闻时过往

作者:不可一世的甜文杀手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裕和资本,总裁办。


    傅行舟双腿交叠,搭在桌上,拎起那张DNA报告单,阳光穿过纸张,温和地落在脸上。


    孩子,他和闻笙的孩子。


    他把纸张轻轻按压下在心脏处,低低笑着。


    该怎么让笙笙和孩子重新回到他身边呢?


    傅行舟这些天一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就他打听到的信息,宗誉对他和闻笙的儿子和亲生没什么差别,孩子也特别依赖宗誉。


    他如果贸然去抢,孩子肯定要记恨他,得不偿失。


    还有个闻时,虎视眈眈,蛰伏多年,他现在还摸不清他的心思。


    咚咚咚——


    “总裁,这是您要的信息。”


    张蓝把一沓纸张放在桌上,


    “有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兼设计师,都在这里了。您选几个合适的,我去联系。”


    他抻臂尽数拿起,迅速浏览一遍,抽出三张丢回桌子上,


    “这三个。”


    “好的总裁。”


    张蓝离开,他拎起西装,想了下幼儿园的方位,决定自己开车过去。


    现在才下午三点,离幼儿园放学还有一个小时。


    傅行舟到的时候,门口的豪车已经排起了长龙。


    他在门口转悠几圈,上前和保安搭话,问他能不能进去看孩子。


    “麻烦报一下孩子姓名。”


    “不是我的孩子。”


    “不是您的孩子,需要家长的委托书。”


    委托书?


    他打电话给傅行越,响了三声后才被接通,


    “姐,你孩子在哪个幼儿园?”


    对方说了个名字,他抬头一看,不是这个。


    “这样吧姐,我找到一个更好的幼儿园,把孩子转这儿,我负责接送。”


    另一端的傅行越:


    “......”


    “你想干嘛?”


    傅行舟看了眼在课外活动的小萝卜头们,


    “不干嘛,尽一尽做舅舅的责任。”


    ——


    宗誉出差,宗凛出任务,今天闻笙一个人来接孩子。


    她远远就看到傅行舟在幼儿园门口鬼鬼祟祟,顿时玩心大发,从背后搭上他肩膀,悠悠道:


    “傅总,来接孩子?”


    傅行舟身躯一颤,转过身看清来人,舒了口气的同时眸中溢出惊喜:


    “来给我姐家的孩子看幼儿园。”


    傅行舟的姐姐?


    闻笙想起来,宗誉提过一嘴,当时宗家是想让他和傅行越联姻。


    幼儿园放学铃声响起,冲在最前面的两个小朋友朝着闻笙扑过来,


    “妈妈!”


    “妈妈!”


    傅行舟:


    “......?!”


    闻笙一手牵了一个,声音轻柔,


    “来,和傅叔叔说再见。”


    傅行舟一头雾水:


    “这个小姑娘不是......”


    这不是宗凛的女儿吗?


    为什么喊笙笙妈妈?


    闻笙回答得十分简洁:


    “我女儿,宗闻意。”


    ——


    傅行舟刚变热的心又冷了些许,一脚油门踩到了闻时家里。


    门没关,像是专门在等他。


    推门而入,抱着猫的男人转身看着他,面无表情。


    他大马金刀往沙发上一坐,腿往茶几上一搭,


    “那个小姑娘怎么回事?”


    闻时撸着怀里的猫,头也不抬,


    “我不知道,你应该去问宗凛。”


    “别装了闻时。”


    他头往后一仰,看着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


    “你和笙笙又没有血缘关系,你喜欢她对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装。


    “我在说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傅行舟两指捏着领带结,往下扯了扯,长舒一口气:


    “闻时,我已经大概猜到怎么回事了。”


    “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笙笙,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了。”


    说着,他偏头,看向落地窗前的男人,唇角翘起:


    “就连现在你小心翼翼维护的亲情,都没有了。”


    ——


    傅行舟走了没一会儿,天空便开始乌云滚滚。


    闻时像尊雕塑,一手拖着猫咪,一手搭在它背上。


    直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传来,他才僵硬地低首,眼睫低垂,眉骨高耸,在眼窝留下一片剪影。


    良久,他笑,笑得低哑:


    “团团,又要下雨了。”


    怎么办,爸爸无路可退了。


    闻时不喜欢下雨天,雨的潮湿会让他想到港城。


    想到那段暗无天日,肮脏污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日子。


    阴暗的窄巷,咸湿的海风,拥挤的房间。


    男人的咒骂声,女人的尖叫声,锅碗瓢盆的撞击声,像一张布满荆棘的网,将他缚得鲜血淋漓。


    他越用力挣脱,刺便陷得越深。


    很长一段时间,他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血,淅淅沥沥往下淌。


    终于有一天,那两个人再也不吵了,一起倒在卧室的血泊中,双目圆瞪,死不瞑目。


    他没流一滴泪,甚至连尸体都没去处理,背着书包离开那个名为家的地方。


    那年,闻时九岁,他还不是京州闻家的小儿子,也不是后来风光霁月的闻教授。


    他是港城贫民窟里生父不详的野种,是在地下为了讨生活什么单子都敢接的马仔,为了活着和狗抢过吃的。


    “做得好,你才10岁做事就这么干净利落,前途无量,给我沈家做事,不会亏待你。”


    “讨生活就是这样啦,不狠点没饭吃的喔。”


    “今天有个肥仔,输了钱还想跑,还好骁哥那一刀扎得准!”


    这种刀尖舔血的日子他一过就是六年,本以为这辈子都要烂在这个地方了,直到有天——


    “诶,骁哥,外面有人找。”


    他放下满是血污的毛巾,掀开帘子,没什么温度的眼睛落在门外一大一小身上,


    “咩事?”


    男人西装革履,儒雅温和,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四五岁的模样,扎着两个小啾啾,穿着白色蓬蓬公主裙,脚上踩着锃亮的小皮鞋,雪白精致。


    阴暗潮湿房子里的唯一一束光落在两人身上。


    他知道,一大一小身上的气质单有钱还不行,还要权。


    男人一开口眼眶有些红,声线微抖,


    “你是骁骁吧,我是你爸爸的好朋友,是来接你回京州的。”


    男人怀里的小女孩朝她伸出手,奶声奶气道:


    “小叔叔你好,我叫闻笙,你可以喊我笙笙。”


    他垂眸,眼前的那只小手白白嫩嫩,看不见一丝脏污。


    他几乎是下意识,把自己满是血污的手藏在身后。


    那天他没和他们走,说他爸妈早死了,他也不会和他们回京州。


    闻华没有放弃,在港岛一住就是一个月,那个小女孩次次都会跟着闻华一起来找他。


    她很安静,大多数时候只是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充当一条尾巴。


    一大一小搞得他什么单子都没办法接,既然想耗着那大家就都耗着。


    反正他们的时间肯定要比那些人的时间值钱。


    直到有一天,一大一小没来,他觉得讽刺,这是在幻想什么呢?


    他随手套了件卫衣,准备去赌场逼债时,衣角被扯了一下。


    “小叔叔。”


    他低头,消失的小萝卜头抱着一只玩偶猫咪,仰着那张干净漂亮的脸,脆生生道:


    “你能带我出去玩吗?爸爸今天有工作要处理。”


    他很想说我不是你的小叔叔,但看着那张稚嫩无辜的面庞,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他的生活很单调,带她去的地方有很多也是他第一次去。


    说是玩,她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想来也正常,闻家的独生女,什么没见过。


    他查了闻家,声名显赫,名门望族。


    站在一个能吹到咸湿海风的路口,小家伙突然摆了摆手,他疑惑,她说:


    “小叔叔,你蹲下来。”


    他像是受到蛊惑,单膝跪在地上,直到脖子上传来温热的压迫感,他才意识到,小家伙骑在他脖子上,雀跃道:


    “小叔叔,我也看到海了。”


    他视线越过人群与车流,穿过干净敞亮的街道,落在尽头那一片海鸥振翅的蔚蓝上。


    小家伙揪揪他耳朵,把玩偶猫与他的侧脸紧密相贴,她说:


    “小叔叔,跟我们回京州吧,那里有很多和小叔叔一样大的男孩子,都在念书,小叔叔如果也去念书的话,肯定比他们都厉害。”


    不知为何,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副场景,一个屋子,墙皮斑驳脱落,屋顶漏水,常年看不到阳光,和他这个人一样。


    “走吧,小叔叔,我带你回家。”


    那年盛夏,他被那个小姑娘牵着,鬼使神差,一步步踏出窄巷。


    ——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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