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
叶青岚向来不怕得罪人。反正别人转眼就忘了。
按常理来说,查案应当谨慎行事,小心推断,不可诬赖好人,乱泼脏水。不过自从见识了提刑司三板斧的威势后,他也看得开了。堂堂京城总缉捕的办案风格都如此粗犷,他一介闲人,还顾忌什么?
把嫌疑人都诈一遍,说不定凶手就自己浮出水面了。
不巧的是,昨日回到会馆时还没过子时。郑、许二人对他在审讯室的胡乱攀诬记忆犹新,当着他的面狠狠摔上了井字一号房的房门,说什么都不肯开。
提刑司的差役奉陆冰之命在会馆门口守着,不准他离开。叶青岚无奈之下,只得斥巨资另开一间房。
贡院门口摆摊卖凉茶赚来的铜板还没捂热,就十去其七。
从前阿炎总是嘲笑他与财神无缘,攒不下钱,确是金玉良言啊。
熬到天明,叶青岚大摇大摆地走下楼,先祭五脏庙。
薄皮虾仁馅的小馄饨浸在猪油清汤里,佐以葱花和蛋皮,香飘里许。叶青岚把头埋进碗里,毫不客气地一扫而空。
“登科,再来一碗!”
登科是会馆的知客,名字吉祥得很,前天晚上正是他把郑录和许观指给叶青岚的。
他掀起眼皮,“公子,这都第三碗了,您还没饱么?”
“这碗是请你吃的。”
叶青岚摸出几个铜板,码在桌上。
登科身为京城会馆的知客,见的都是大世面,哪里瞧得起一碗馄饨。
“免了。放榜后老爷们打赏,一出手就是十吊钱,公子爷这几个铜板,还是留着喝汤吧。若不是这几日清闲,本馆还没有叫餐业务呢。”
叶青岚受了一顿奚落,也不生气,一枚一枚把铜板收回去。
“登科,听你口音像南方人啊,来京城多久了?”
“回公子爷,鄙人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
“登科是个好名字,谁给你起的?”
“我自己起的。”
“当了几年知客啊?”
“这会馆建了几年,我就当了几年。”
连发三问,俱被对方气势压倒。
登科收起空碗,昂首道,“公子爷还有什么问题?”
“你送走了那么多届举子,见过几个死在考场里的?”
登科坏笑,“公子爷若想打听这个,那就说来话长了。”
叶青岚掏出钱袋子,摸出一锭银子,看了看他的表情,又放回去,把整只钱袋子都塞到他手里,“来壶陈年花雕,再来一只醉鸡。”
三杯黄酒下肚,登科便换了一副面孔,和颜悦色,知无不言。
“吵得可凶了!楼上楼下都出来围观,有劝的,有骂的。郑公子皮肤黑还看不大出来,陈公子可是整张脸都气红了,一激动,还哭了出来。”
“就为了一本话本?”
“可不是嘛。陈公子说郑公子偷了他的话本,身为读书人竟然行盗窃之举,斯文扫地。郑公子当然不认啦,反过来说陈公子被鬼迷了心窍。”
叶青岚奇道,“那话本不是丢了,是被偷了?”
登科道,“反正他是这么嚷嚷的。我还上楼帮着他们找过呢。井字房就那么一点大,包袱被褥都翻了个遍,衣服都脱下来看过了,确实没有。陈公子不死心啊,说要回乡把那出话本排成戏,纪念那个死掉的青楼女子。郑公子当时就火了。起初两个人用官话对骂,后来变成他们家乡土话,我就听不明白了。”
“许公子也在场?”
“在场,他倒没那么激动,一个劲地在旁边劝和。”
“那依你看,他们三人谁脾气最大?”
登科抿了口酒,“当然是郑公子啦,动不动就发火,像个黑脸的包公。许公子斯斯文文的。陈公子么,是个受气包,天生一副倒霉相,所以才被冤魂索了命去。”
叶青岚一惊,“你也知道冤魂?”
“这会馆内外哪有我不知道的事?陈公子是被他同乡一个老秀才索了命去的,那人考了一辈子都没考中,也是满头白发死在考场的!”
消息传得还真快。
登科压低声音,“你想,那老秀才为什么单单选中了他?”
叶青岚摆出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他纵欲无度,把自己的身子掏空了,阳气不足,阴邪入体,才被老秀才上了身。”他捏起一只鸡腿,咬下一大口,“所以人呐,还是要注意节制。郑公子骂他,骂得有理,就连柳十七……”
他突然噤声。
“柳十七?”
“呃……没什么。”
叶青岚飞快地回忆,“是不是有个人绰号柳十七郎,年纪轻轻,唇红齿白,和陈思贤一起逛过青楼。”
登科大奇,“咦,你也认得柳公子?”
“当时醉春风的案子闹得那么大,提刑司一批一批拿人,想不知道都难。”
登科一拍桌子,“可说呢!这些逛青楼的委实不要脸,柳公子那天路过会馆门口,见了陈公子就破口大骂,说他下流无耻,有辱斯文,提刑司应该把他抓了去。”
叶青岚想起陆冰当初奚落柳十七郎的话,“柳公子一句话,陆某这就去令尊礼部员外郎府上磕头赔罪,顺便把柳公子的赠妓十七首艳词好好宣扬一番。”
一个写过赠妓十七首艳词的人,竟然骂陈思贤下流。真是稀奇。
“陈公子骂回去了吗?”
“没有,他面红耳赤地走开了,所以我说他是受气包嘛。”
“郑、许二人也没出来帮他说话?”
“瞧你说的,这三人又不是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我还以为他们亲如兄弟呢。”
“是亲如兄弟,考前一晚还勾肩搭背回来的。”
“可你方才还说他们吵得很凶?”
登科放下酒杯,“你这位公子爷真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谁家兄弟俩不吵架?”
叶青岚望着屋顶出了一会儿神,喃喃道,“我和我兄弟就不吵架。”
“那是你们生活顺遂,没有难处。”
叶青岚微笑摇头,陷入回忆。
他和阿炎遇到过的难处,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登科把鸡骨头吮得嘬嘬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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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还有什么想问的?”
“有。除了郑、许二人,陈思贤在京城还和谁有来往?”
登科想了想,“有一天傍晚,好像就是柳公子当街骂人的前一天,我正在柜台后面打盹呢,突然听见一声惊叫。我一看,陈思贤站在门口那棵大柳树下,很兴奋地说,我刚才遇见两个故人,你猜是谁?那陌生人答了句什么话,我没听清。他的脸被大树挡住了,我正想出去看个明白,陈公子却拉着他走了。”
叶青岚皱起眉头,“那陌生人手里拿没拿金子?”
“看不清。”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槐下客是谁?”
一听这话,登科竟咯咯笑起来,“你如今才问,已经晚了,下一届请赶早。”
“怎么说?”
“欲上金榜,先拜槐王。槐王有经天纬地之才,再平庸的书生,只要经他点拨必能考中。只不过他老人家淡泊名利,轻易不见外人。”
“要怎样才能见到?”
登科的目光在他身上溜了一圈,“凡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我不是说了嘛,科考已经结束,缺了天时,不必白费功夫了。”
“我虽缺了天时,却占了人和。”
“人和?”
叶青岚嘻嘻笑着揽过他的肩头,突然三指抵在他咽喉,猛一用力。
登科脖子剧痛,呼吸顿时受阻。
“啊!”
“别喊。”叶青岚厉声道,“否则就把你的喉骨捏断。”
登科吓得魂飞魄散,万万没想到这风度翩翩的公子爷会突下杀手,“你你你这是做什么?有话好说。别惹外面的差爷动怒。”
“好胆色,死到临头还指望差爷救命呢。实话告诉你,爷是个打家劫舍的,最近缺钱花了,想请你们槐王帮个忙,调调头寸。”
“那你自去找槐王,何苦为难我……”
“你方才自己说的,会馆内外没有你不知道的事。”
登科哭道,“那是我一时嘴快。”
“我看不见得。这位槐王做的是考生的生意,这考生聚集的会馆必有他的眼线。你天天在门口迎来送往,做眼线再合适不过了。”
登科浑身抖得厉害,“英雄饶命,我我我喘不过来气了……”
“放心,你这身子骨比陈思贤硬朗多了,哪怕是冤魂要上你的身,也得费一番功夫。”
他亲切地贴到登科耳边,低声道,“把见槐王的门路说出来,否则现在就送你见阎王。”
登科嗫喏许久,报出一个店名,“祥……祥云巷,琅嬛阁。”
叶青岚道声多谢,一掌击在他脑后,登科无声无息地扑倒在桌上,看起来就像是醉倒了。
叶青岚抢过餐盘,把剩下几块醉鸡扔进嘴里,又在他怀里摸索一阵,把自己的钱袋子拿了回来,放在手里掂了掂,光明正大地出了会馆。
祥云巷位于城西,地处偏僻,叶青岚走了半个时辰才到。巷子深处,果然有一棵粗壮的老槐树,嫩绿的叶片形似手爪,在春风中招展。
树荫下一座黛瓦白墙的二层小楼,檐下一块沉香木匾,雕刻“琅嬛阁”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