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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作者:伍子橙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晴天,卖家是不是搞错了?”赵诗琪不禁发出疑问。


    已经付完尾款,热情地送走卖家的林晴天,非常满意地绕着摩托车欣赏,“没有搞错,这就是给我丈夫买的车。”


    “摩托车似乎不太适合安同志的气质。”赵诗琪尽量委婉。


    林晴天不以为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清风同志太斯文了,不给他包装凶狠点,我担心他在学校受欺负。”


    她在m国大学读过一段时间的书,虽然没有成为被霸凌的对象,但很清楚哪类人很容易被排挤。


    就是像安清风这种性格内敛的,没有存在感的边缘人,会让他们觉得欺负了也不被追责。


    赵诗琪:“……”


    无疑是亲媳妇滤镜,就安清风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生人勿进的气场,谁敢惹他。


    “噢,非常好,小甜心买的这辆车太适合安了,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约瑟夫捧场。


    林晴天嘿嘿一笑,捏着下巴,越看越满意,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问:“爸爸,家里有大红绸子吗?”


    “我去拿。”约瑟夫进屋上楼,很快出来,手里多了一朵大红花,就是国内迎亲队伍的车上或者马上绑的那种大红花。


    正合林晴天之意,她拿过去,将大红花绑在摩托车上面,真是喜庆有意义。


    “爸爸,你怎么会有这种大红花?”林晴天随口一问。


    约瑟夫眼神温柔地看着摩托上的大红花,回想道:“那年我和林参加邻村的婚礼,看她喜欢这朵大红花,我就偷偷剪回去跟她求婚了。”


    “然后呢?我妈同意了吗?”林母从未提过她和爸爸的事,所以林晴天很好奇。


    约瑟夫笑呵呵地摇头,“没答应,她扇了我两耳光,把我赶出了林家村。”


    林晴天:“?”


    虽然她妈对她只字不提,但林晴天感觉得出来,她妈很爱她爸,不然也不能守一辈子的活寡。


    “既然求婚,肯定要把所有事情都跟你妈说,我在苏俄有一位妻子,但我也再三保证最爱她,会先把婚离了,再和她结婚。”约瑟夫的那位妻子就是亚历山大的母亲,是他老师的女儿,比他大三岁,那年他才十八岁,就稀里糊涂地把婚结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后来在z国遇见林。


    这不赤果果的骗婚吗?换林晴天得拿刀砍,她妈只是抽了两大嘴巴子,可见是真爱了。


    林晴天骨子里的犟脾气就是随了她妈,一旦认定了某件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约瑟夫和亚历山大的母亲离婚后,回z国找林,却听说林已经嫁人,还生了一个孩子,过得很幸福。


    约瑟夫不想打扰她,只能忍痛离开,移民到了m国。


    再后来碰到安清风,才得知林终生未婚的真相,约瑟夫悔恨不已,更加对那个跟他胡说一通的男人感到愤怒,用川省话来说,日他仙人板板!


    父母的爱恨情仇,就算她爸再有错,也是对不起她妈,作为女儿没有资格指责,更何况上辈子她爸帮她照顾女儿,因为女儿离世连命都搭进去了,对她已经仁至义尽,早就两清,这一世该好好相处。


    “爸爸,相信我,您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我妈如果天上有灵,看到我们父女相处这么融洽,她一定会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我更加相信,她对你的爱毫无疑问超过其他任何感情。”林晴天宽慰约瑟夫。


    约瑟夫眼眶湿润,望着他今生挚爱母国所在的方向,这一刻他才总算真正地释怀。


    安清风在社区路口的公交站台下车,远远看到妻子他们围在前院的草坪上,应该在逗他那个虽然才一个月大但已经超级无敌可爱的女儿,他加快脚步,一天不见,他也好想她。


    林晴天最先看到放学回家的丈夫,欣喜万分地喊他:“清风,快来!”


    约瑟夫他们闻言自觉地让出一条道,安清风这才看清他们刚刚围着的东西,并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一辆笨重的庞然大物——摩托车。


    车上绑了一朵大红花!


    安清风先下手为强,双手握拳,对着老丈夫道:“约瑟夫先生,恭喜恭喜。”


    他说的中文,约瑟夫一知半解,也不管那么多,同样握拳回:“安清风同志,恭喜恭喜。”


    林晴天将丈夫拉过去,伸手在摩托车前面,隆重介绍:“当当当……我斥巨资在二手市场给你买的摩托车,怎么样?喜欢吗?是不是超帅?”


    是很帅,只是和自己不搭,但看着妻火热期盼的眼神,安清风不忍心一盆冷水浇灭,“喜欢。”


    “我就知道你喜欢,因为我也喜欢,这就叫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哈哈哈哈……”林晴天取下大红花,往丈夫身上一系,一边哇噢地称赞不已,一边又给丈夫戴安全帽。


    安清风一米八二,比林晴天要高小二十厘米,看她踮脚,摇摇欲坠,他连忙弯下腰。


    戴好安全帽,林晴天推着他催促:“快上车试试。”


    事已至此,安清风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骑上去,跨骑式摩托车,油箱很大,在驾驶座正前方,坐上后要握住车龙头,上半身需用力往前倾。


    这让安清风很不习惯,平时做任何事挺得笔直的腰杆啊。


    弯了!


    “哇!哇!哇!太帅了!怎么会这么帅!”林晴天围着安清风不停地称赞,“安同志,我就说你这么帅做什么?要迷死我吗?不行了,我又又又无法自拔地爱上你了!”


    自救地掐自己的人中,虽然夸张,但好听的话,谁不喜欢听,安清风也不例外。


    当然他性格内敛,面对妻子的当众表白,他多少有点害羞,好在妻子说的中文,老丈夫和小朋友们听不明白。


    唯有赵诗琪听懂了他们聊天,视线扫过后,多少感到意外,性情稳重老成的安清风居然脸红了。


    “噢,我的上帝!约瑟夫,你们家居然买了摩托车,太帅气了!”邻居布朗先生下班回来,听见隔壁院里热闹,忍不住跑过来看一眼。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一直想买摩托车,但妻子不同意。


    “贝蒂说骑摩托车的是坏孩子,我是六个孩子的爸爸,不能做不好的表率。”布朗听说是林晴天给丈夫买的摩托车,羡慕地紧紧握住安清风的手,“安先生,你真幸福,娶到如此宽容善良的妻子。”


    过于激动,险些把安清风从摩托车上拽下来,布朗松开手,连声道歉完,“作为补偿,安先生,我送你一套机车服,虽然是去年买的,但我一次没穿过,你体型和我差不多,肯定非常合适,等我,我回家拿。”


    安清风从头到尾没来得及说一个字。


    约瑟夫拍拍他肩膀,“不用介意,布朗话虽然多,但没坏心。”


    安清风赞同地点头,很热情。


    林晴天小声问赵诗琪,“赵姐,你和布朗先生的老丈人说过话没有?”


    赵诗琪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林晴天“耿耿于怀”地跟她说起威尔逊先生夸她的话,赵诗琪眉眼含笑,“贝蒂第一次见我也夸了。”


    “夸你什么?”


    “夸我长得很有礼貌,肤色深,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m国人喜欢晒太阳,对他们来说,小麦肤色代表着健康和美丽,但夸人长得礼貌,她是不是有点没礼貌。


    “哈哈哈……”林晴天竖起大拇指,“赵姐,你是懂得安慰人的。”


    痛苦不是用来比较的,但可以互相分享共情,然后一块蛐蛐对方,“看来是遗传,夸这么歹毒,布朗先生倒是蛮正常的,就是每天都穿好正式,赵姐,你知道布朗先生做的什么工作吗?卖保险吗?”


    “布朗先生是一名律师,贝蒂和六个孩子这段时间住在娘家,布朗先生这才轻松些。”


    “要是六个孩子在家,每天换一双袜子,一个星期就要洗84只袜子,还有42条裤衩子……”林晴天光是想想都头疼,“亏得这边家里都有洗衣机,不然手洗的话,布朗先生连上吊时间都没有。”


    这么一想,再看从屋里出来的布朗,林晴天不免多了两分同情,也为表达对方送丈夫皮夹克的好意,她邀请道:“布朗先生,晚上来家里吃饭吧,我做了z国的特色美食——卤鸡腿饭。”


    布朗一个人在家,正愁不知道吃什么,林晴天的邀请对他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便一口答应了。


    看时间,鸡腿已经快卤好了,林晴天切了两个土豆进去,再烫了一小把蔬菜,用餐盘盛米饭,两个小朋友食量小些,一小半碗就可以了,大人都满满的一大碗,往餐盘上一盖,每份米饭配一只鸡腿,两三块土豆,和几片蔬菜,最后浇上一勺卤汁,卤鸡腿饭就搞定了。


    端上桌,众人围坐,卤香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舀一大口放嘴里。


    浸透了卤汁的甑子饭软糯咸香,根本不用配菜就能吃一大碗,鸡腿肉经过慢火卤制,已经软烂脱骨,一咬撕下一大片,裹着一层沙沙的土豆泥,太好吃了。


    土豆和青菜不仅香,还能很好地解腻,让人怎么吃都吃不够。


    约瑟夫他们已经习惯了林晴天的手艺,不再像第一次吃的时候“大惊小怪”,他们埋头干饭,只有布朗不停地发出惊叹。


    以前他吃的中餐都是炒菜,一桌人围坐着分享一道菜,说实话,他不太习惯。


    没想到中餐也有一人一份的菜品,最重要的是这个饭真的好好吃啊,他感动得都要哭了。


    光盘后,布朗意犹未尽,“安太太,我可以再来一份吗?”


    “十分抱歉,布朗先生,鸡腿、土豆和蔬菜都吃完了,不介意的话,卤汁拌饭可以吗?”林晴天感到非常抱歉,忘了m国人和z国人不一样,z国更重视午餐,而m国觉得午餐吃得过好会影响工作,所以晚饭才是他们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


    “当然可以,只要是安太太做的菜,给吃什么我都乐意,上帝一定亲吻过你的手。”布朗高高递去餐盘,眼里全是对美食的渴望。


    可把林晴天哄开心了,笑得眉眼弯弯,接过餐盘去厨房盛饭,安清风跟进来,帮她揭开砂锅锅盖,热气腾腾的卤味扑面而来。


    “吃饱了吗?要不也给你再盛一碗?”林晴天看丈夫咽口水,笑问。


    “吃饱了,”安清风放回锅盖,站在一旁,看着妻子贴心地帮布朗将卤汁饭搅拌均匀,“你的厨艺大有长进。”


    母亲在世时,林晴天虽然会做饭,但很少下厨,后来上大学乃至婚后住在华人街,更没机会展示。


    不过两人毕竟一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她的手艺,没人比安清风清楚。


    “布朗先生不是说了吗?”遗传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林晴天上辈子开过中餐馆,当然她是不会告诉丈夫的,她用开玩笑地方式,将手递到安清风面前,“上帝亲吻了我的手。”


    说着,手背贴上安清风的唇,并迅速收回,凑到他耳畔,语气暧昧地呢喃道:“哦,我亲爱的上帝。”


    等安清风回神,林晴天已经端着卤汁饭,扭着腰肢,欢快地走出了厨房,留下他在原地摸摸自己的唇,无奈又宠溺地摇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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