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啊!”金胜昔说完又问,“五点了,准备晚饭吧,这样早点洗漱完,晚上能做的事会比较多。
“好。”权至龙走过来,“准备要展示你不开火做饭的技能了吗?”
“呐,让你开开眼界。”
“那我要做什么?”
“嗯……”金胜昔点着下巴,“那我们先把今天买回来的肉类预处理一下吧。”
“预处理?”
“呐,就是清洗干净,然后切块,下一次要用的时候就不用处理了。”
“好,请金大厨安排。”
“现在,请你洗排骨。柜子里有面粉,你把面粉和排骨一起放到那个不锈钢盆里,一起洗,洗到水变清就好了。”
“好。”权至龙一边操作一边问,“为什么要加面粉?”
“不知道。”金胜昔正在挑虾线,“我偶妈告诉我的,她说这样洗的干净。”
“那好吧,听偶妈的话不会出错。”
权至龙将排骨洗干净,留出今晚要吃的,剩下的全部用厨房纸擦干水分,放进保鲜袋里,然后放进冷冻保存。
“至龙你会给鸡肉脱骨吗?”
“脱骨?”权至龙摇头,“这样神奇的事情我还没法做到。”
“我能做到。”金胜昔得意地对权至龙眨眼,“让我给你表演一段。”
“我们像这样,在鸡腿的底部划一刀,碰到骨头就停手,然后用剪刀这样……再那样……最后再这样……,脱骨的鸡腿肉就好了。”
权至龙耳边全是金胜昔这样那样再这样再那样的声音,技巧没学到,但确实被她的技术惊讶到了。
“哇啊~”权至龙发自内心地鼓掌。
“然后现在你切冬瓜。”金胜昔将冬瓜交给权至龙,“拿那个绿色的菜板,那个是切蔬菜的。”
“好。”
权至龙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他有常识,所以虽然做的慢,但是都能做好。
比如说刚才的排骨,他一丝不苟地一根根清洗,然后一根根整齐地摆进保鲜袋。
再比如此刻的冬瓜,他慢慢地将冬瓜切成厚度均匀的片片。
剩下的牛排、猪肉都是直接煎的,金胜昔动作迅速地清洗干净,用保鲜袋装好,放进冰箱冷冻。
接着个权至龙一起处理了需要用的葱姜蒜这些配料,预处理工作就算完成了。
金胜昔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气泡水递给权至龙,“累吗?”
“还好。”权至龙实话实说,“我以为的会更久一些,没想到这么快。”
“因为是两个人,所以会比较快,不过这次处理好,之后做菜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了。”
“但是你是怎么想到这样的保存方法的?”权至龙指着料理台上装在手套五根手指里的姜、葱,以及玻璃罐子里用油泡着的蒜,“这也太天才了!”
“因为真的懒啊,懒人总能想到懒办法。”
金胜昔五天备一次菜,所以葱姜她都准备的五份,放在一只手套的不同手指套里面,用一次就剪下一个就好了。
至于大蒜,那完全是因为切蒜手会臭,所以她都会提前切好一整罐,然后用油泡着保存。
这样处理好,全部放在冰箱里,随用随取。
“今日菜单:糖醋排骨、鸡蛋羹、冬瓜虫草花焖鸡腿肉。只需要十分钟,就能完成。”
“真的吗?”权至龙震惊,“十分钟,三个菜?”
“呐,让我来给你露一手。”金胜昔转头就对上了权至龙举起的手机,“至龙你要录像吗?”
“记录下这个神圣的时刻。”
“那我得好好做了,毕竟现在有影像证据。”
金胜昔对于权至龙的镜头已经非常习惯了,因为从认识起,他就是一个非常喜欢记录的人。
对于身边的大小事,权至龙总是抱有非常强的热情去记录。
有些他会放在大号和粉丝分享,有些放在小号仅朋友可见,还有一些就留在手机相册私藏。
至于什么该放在哪里,他都有自己的考量。
金胜昔对此非常放心,所以也非常自然地和镜头后的权至龙互动着。
“首先我们需要准备一个这样的一次性保鲜袋,用它腌肉,用完就丢,能少洗一个碗。”金胜昔扯了个一次性的保鲜袋对镜头展示。
“嗤嗤嗤……”才第一句话,权至龙已经被逗笑了,“还可以这样吗?”
“当然,时间有限,能省的时间都要省下来。”金胜昔把排骨放在保鲜袋里,“接着我们调个味,这个是有公式的,‘1234’。”
“1234?”
“呐,这是料酒、陈醋、冰糖、酱油的比例,至于‘1’是多少,那就根据排骨的多少来调整了,我一般凭感觉。”
“‘感觉’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
“马甲,同一道菜,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味道是不一样的。”金胜昔放好调料,“接着我们就揉一揉,拌均匀。”
“接着呢,我们在电饭锅底下铺上葱段和姜片,再把排骨连同酱汁一起倒进电饭锅里,然后直接盖盖按煮饭键就可以了。”
“提问!”权至龙举起左手。
“请说。”金胜昔很配合地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既然都是一起放在锅里,为什么还要提前把排骨和调料放在一起拌均匀?直接在锅里操作不行吗?”
“Good question!”金胜昔竖起大拇指,用行动夸赞权至龙,“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偶妈,她说葱段和姜片铺在锅底能防粘。至于直接把它们拌在一起会不会导致粘锅,我还没有试过,下次可以试试。”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一锅出了。”金胜昔她的神器,非常有镜头感的对着镜头展示,“这其实是一个电热饭盒?不知道是不是这么说的,但是我买的时候货架上是这么写的。”
“它里面有三个碗,最底下一个大碗,上面两个小碗。”金胜昔拿出冬瓜和刚才处理好的鸡腿肉,“首先我们把GDxi切的厚度完美的冬瓜片铺在最下面,因为冬瓜容易出水,不容易糊锅。然后就是虫草花、鸡腿肉和姜,如果时间充足,虫草花可以泡一下。最后放一些橄榄油、酱油、耗油、盐和花椒粉就好了,至于放多少?”
金胜昔歪头想了一下,看着镜头坏笑着说:“适量?”
“嗤嗤嗤……闪闪你故意的,适量到底是多少啊?”
“凭感觉啊,这个真没办法说,反正是自己吃,咸点淡点无所谓。”金胜昔拿起一边的小碗,“接下来就是准备一碗米,我习惯小米和白米混着,我偶妈说这样对肠胃好,然后上面再铺一点广式腊肠。”
“现在我们就有肉有饭啦。”金胜昔拿起最后一个碗,“现在就是最上面一层的鸡蛋羹。我学会了一个超简单的蒸蛋羹的办法。”
“我们先烧一点水,一点点就好,也不用太久,基本我们把鸡蛋敲到碗里就可以了。把加热的水倒到鸡蛋里面,鸡蛋和水分量一样就差不多,搅散。”说完金胜昔拿出一个点火喷枪,“然后我们就像这样,让火焰在表面这样快速燎一下,泡沫就会被烧掉,整出来的鸡蛋羹就会很丝滑。”
“哇啊!”权至龙被这个操作震惊了,瞪大了眼睛,“神奇啊!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嗤……这是表演吗?”虽然嘴上不屑,金胜昔还是很配合地点着喷枪在已经没有什么泡沫的蛋液上燎了一圈。
看到变得更干净的鸡蛋羹,权至龙简直是跃跃欲试,“明天我来试试。”
“行,明天你来试试。”金胜昔将盖子盖上,“就这样,插上电加热就可以了。一般十分钟不到,就能做完一顿饭,接下来就等着吃就好了。”
“哇啊,这么看做饭真的很快。”
“是啊。”金胜昔点头,“而且外面的饭菜吃多了,其实也不舒服,自己做的简单干净点,肠胃负担也比较小。”
“真好!”权至龙坐在金胜昔身边,松了口气似的感慨,“真好啊真好~”
“嗯?”金胜昔转头去看权至龙,“什么真好?”
“就是觉得闪闪你现在真的把自己照顾的很好。”权至龙有些欣慰地说,“当时你来美国我还很担心来着。”
“因为知道你一直以来都是出国的,也一直努力着,所以并不担心你的学业。只是会想,wuli闪闪啊,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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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生活,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真的会很担心呢!”
权至龙回忆着金胜昔刚到美国时候的样子。
十八岁的金胜昔和现在一样,不算高,瘦瘦小小的一小只,站在一起只到权至龙的下巴。
金胜昔出国当天,权至龙没能去送,因为有工作,而且当时的他已经不适合出现在那样的场合。
所以前一天,权至龙出现在了金胜昔家楼下。
他们俩像小时候无数次做过的那样,蹲在金胜昔家楼下的花坛边,脑袋挨着脑袋。
唯一不同的是,从前的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腿蹲麻了就换个自己继续蹲着,但那天,他们俩谁都没说话。
最后还是金胜昔先弯着眼睛问权至龙,“wuliGDxi今天不开心吗?怎么不说话?”
“哦多克~”权至龙开口,声音里是满满的担忧,“你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没有父母也没有朋友,万一被欺负了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吃的不习惯怎么办?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我们断了联系怎么办?”
“wuli闪闪还那么小啊,都还没成年呢,一个人要怎么生活啊!”
是呢,她还没成年呢。
可是不管是她还是父母,好像早就做好了她要出国的准备,所以虽然有不舍,但更多的是开心,因为他们成功了。
成功的喜悦已经吹散了不舍。
至少在这个夏天,他们都沉浸在喜悦中。
只有他,权至龙……
柔软温暖的至龙,在担心他的朋友,担心他的朋友在异国他乡过不好,吃不好,被欺负,生病没人照顾,担心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会因为距离疏远。
心里烫烫的!
小小的金胜昔眨眨发烫的眼睛,手搭上权至龙不知何时已经很宽阔的肩膀,“肯恰那,至龙啊~”
“我们是同桌啊。”金胜昔歪着脑袋去看一直低着头的权至龙,“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同桌啊,谁都取代不了对方。”
首尔的学校基本都是单人单座,权至龙和金胜昔小学和高中都没有同桌,只有初中特别,所以他们只和对方同桌过。
“而且至龙忘了吗?我可不是会随便被欺负的人呢,我会反抗的,不会让他们得寸进尺。”金胜昔用力晃了晃低头沉默地权至龙,“倒是你,现在已经出道了,又是leader,那么有才华,有的时候要强硬一点啊,要把自己多多放在心上,不要总是那么累啊!”
权至龙依旧低着脑袋,过了一会儿才点头,哽咽着说:“我会常去看你的,一有时间就会过去,你也要经常给我发消息。吃了什么,睡不睡的好,老师怎么样,同学怎么样,都要告诉我。”
“呐~”
18岁的金胜昔对19岁的权至龙伸出小拇指,权至龙像过去无数次那样勾住她的小拇指,只是这次格外用力。
“所以你后来真的来美国看了我很多次,比我爸妈来的还多。”金胜昔不需要任何思考时间,脱口而出,“第一个学期来的最多,五次,平均一个月一次呢。后来看我慢慢适应了就来的少一些,但一学期至少会来两次。一直到09年,你开始个人solo了,实在太忙了,才来不了,但是还是经常给我寄东西。”
bigbang出道后被骂过、被黑过,但是从来没闲过。
打歌舞台、综艺、录音、MV、演唱会、日本出道,可以说从出道开始,权至龙一直忙得团团转。
但在那样的魔鬼行程下,因为放心不下金胜昔,只要超过48小时的休息时间,权至龙就会想办法飞一趟耶鲁。
哪怕只待半天,陪她吃顿饭,听她说说同学、教授、室友,看看她的状态,权至龙都是开心的。
初到美国,金胜昔不怕吗?
怕的,身边不仅是环境、语言、饮食,甚至人种都变了,怎么会不慌张呢?
可是kaokaotalk上权至龙发来的信息,不定时接到的电话,以及突然出现在校门口的熟悉身影,都慢慢抚平了金胜昔那因初到陌生环境产生应激反应而炸起的毛。
权至龙总念着她对他的好,可却总是忽略他对她更好。
但这就是权至龙啊,恋旧、重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