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翊离开光盛帝的宫殿时已经是下半夜了,他明日就要动身,需要去清点分给他的骑兵、马匹、武器,以及安排好行程。
三百人太多,沿途的驿站是住不下的,他们这样的一队携带兵器的丘八肯定不能整队全进城,风餐露宿连夜赶路是肯定的,不过可以分小队,进入路过的城镇采买需要的物品和食物。
故而趁现在好跟皇帝开口,还要带足银钱以及急行军所需的干粮。
他没有充足的时间了解这些分给他的骑兵,人是温寻墨带着他去看的,前往营地点兵的路上,他问起了那颗红丸。
“皇上让我问你。”高承翊道。
“那药是当今还是太子的时候,府中的方士为太上皇万寿节炼制的。”温寻墨骑着马与他并行:“名为「清心延寿丸」。说有明目清脑,延年益寿之效。一粒就可让人龙精虎猛,力大无穷。”
温寻墨问他:“如何?感受到药效了吗?”
感情还是给了他一粒好东西呢。
当今还是太子的时候,那至少已经是三四十年前的东西了,高承翊想着,胃里都忍不住一阵翻涌。
“你说话总爱这样吗?”高承翊道,“答一些皮毛,最关键的留着不答,还要套些自己想问的。既是给太上皇万寿节炼制的丹药,又怎会在三十多年之后被塞到我的口中?”
温寻墨笑着点了点头:“太监说话都这样儿,亏吃多了,谨慎一些,虽只剩了没人稀罕的半条命,可自个儿也得好好保着才行啊。”
高承翊道:“龙精虎猛,力大无穷,和天桥底下卖大力丸的一个话术?”
“嗯嗯。”温寻墨假意思索着点头,“可方术不都是这回事儿嘛。有人信有人不信,古往今来的帝王将相都对此趋之若鹜。想来那药丸吃进肚子里,还是有些用处的吧?”
这太监口舌上一点亏都不吃,一定得让他先说清楚。
高承翊只好道:“起初是头疼,接着全身的骨头,甚至是骨头缝儿里都透出来的疼。身上一会儿冷,一会儿热,脑袋像要炸开一样。有时还会分不清梦魇和现实。但熬过去后…确实…会觉得身体轻便。”
他带人去城门口打的那一仗,还有山庄的那一仗,都是在药效发作之后。
不仅身体轻便许多,眼睛也似乎看得更清楚,对方的动作,在他看来,都慢了半拍。
头脑思维也更活跃,甚至听力都有所提高。
温寻墨继续道:“清心延寿丸制成后,皇上找人试药,可吃下药的人,无一例外全死了。”
高承翊听着,额上都沁出汗了。
温寻墨意带玩味的瞧他:“啧啧啧,这不巧了嘛,效果和名字全部相反,既不清心,也不延寿啊…哈哈哈哈哈哈。”
太监笑够了,装作才看到高承翊面色不善,一手兰花指掩了掩唇角:“失礼失礼。”
若非衡儿说他本心不坏,高承翊真不愿和这人交谈,也不想和他有任何瓜葛。
市侩精明,又冷漠心狠,大约就是温寻墨这样的人吧。
“于是太子也就是如今的皇上,勃然大怒,要杀了那个方士。”温寻墨道,“那方士下跪求情,求太子再给他一次机会。于是,便有了你服的那颗「升仙丹」呐。”
“升仙丹?”
温寻墨点头:“皇上听了这药名,认为是那方士有意嘲讽,赐了三尺白绫。可怜呐,白布嵌进了脖子里,染的透透红。只有一个小徒弟给他送终。”
温寻墨在马背上晃悠:“这升仙丹做了五丸,拿了两丸去试药。吃下去的人死了一个,活着一个。活着的和你一样,昏死了大半日,再醒过来时,那可真是「龙精虎猛,力大无穷啊!」”
他把最后那句,咬字咬得特别重,语气也十分夸张。但不是很大声,高承翊总觉得能听出点不屑的意味。
“后来呢?”高承翊问,“那人如何了?”
“起初是疯了。”温寻墨道,“五六年吧,药物发作越来越频繁,疼得他死去活来,疯疯癫癫的。一次发作时,非说手臂的骨头里有虫子,还说那虫子要往他脑仁儿里钻,就自己拿刀把手给砍了。他那刀子不锋利,砍下去只伤着肉,砍不断骨头,他便也是发了狠,拿刀子的手用了死力气,活生生的把骨头给锯断了。可锯断了骨头连着筋呢,他便用脚踩着断手,把筋拔了,才彻底砍下了那只「有虫子」的手……”
他说的如此细致,就如同他全程看着的一般。
高承翊勒马停下了。
温寻墨的马快一些,已经走到了前头,便只好调转马头,围着他打圈儿:“大公子,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高承翊道,“若我今后,也是如此下场,我何须来当这个劳什子游击将军?不如与衡儿说清楚,再早些自我了断,少受些罪。”
温寻墨阴阳怪气的叹了口气:“哎呀~”又故作自责的说,“都是咱家不好,吓着您了。”
温寻墨虽然在外会特地去学其他太监的做派,但他打心眼儿里,是把自己与太监群体们隔开的。
说白了就是心里压根儿不承认自己是个太监。那些太监里大多数人,都十分偏执,且势利轻浮。毕竟少了那二两肉,一辈子抬不起头了,不如唯利是图,忘却什么礼义廉耻,信念道德,铆足了劲儿向上爬,当个好奴才,得了主子抬举,能活的舒坦些才是正事儿。
末了,再多捞些银子,多收些干儿子,好给自己养老送终。
温寻墨是不赞同这种思想的,即使他一生被打压,浑浑噩噩永远无法再将温氏的技艺传承下去,他仍旧不认同。
他打小见着工匠们精益求精,他见过炼钢的大炉子,感受过那火焰的温度,也见过微末如甲盖般的铜件,小小的一个,却能在巨轮的运转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觉得人与船的零件一样,都必须各司其职。
种地的,就要去钻研怎样将粮食种的更好。
当官的,就该去想怎样让百姓过得更好。
当皇帝的,自是要为子民考虑,以江山社稷为重,以海晏河清,国民安居乐业为己任。
只不过,他如今所见的,都与他所想的恰好相反。
当皇帝的,只为自己的权力与享乐。
当官的,相互勾结,结党营私。
抚州沦陷,百姓无地可种。
船上的铜件,还有人知道怎么做吗?
他笑清心延寿丸起了反效果,也笑他所见的世道本末倒置。
他本不想吓唬高承翊的,可突然想起了家里的那个总说‘我哥如何如何’的小孩儿。
让他突然真的像个太监一样,偏执了起来。
瞧,你哥被我唬住了,我比你哥厉害。
这样你可以更依赖我胜过你哥哥一些吗?
他因家中有个孩子,才有了下值想快些回家的想法。
虽然花娘会给孩子做饭,老夫人也会来给孩子送吃的,但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让温寻墨就是想比过她们。
孩子喜欢吃他买回来的东西,他就高兴。
孩子更喜欢吃他做的东西,他就更高兴。
每日家去,孩子都在家里,那屋子才算作是个‘家’。
他千疮百孔的心,似乎被孩子软乎的小手托住了。
真神奇,也就短短一个月的相处而已。分别那天,他肯定会想高濯衡的。
很多太监都喜欢养猫,大约就是如此吧。
他其实也可以去养一个孩子,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没爹没娘没人要的孩子,还是很多的。
可他的生杀大权握在皇帝手上,过了今日,不晓还有没有明日的,真养出感情了,对那孩子也不是好事。
况且…再去哪儿找高濯衡这样,又倔又好哭,敢骂他,还敢跟他对打的小孩儿呢?
这孩子还不记仇,今儿气着了,哄一哄,当天晚上就能好。
高承翊看他这样,更是窝火:“你如此拐弯抹角存心戏弄,我现在就立刻转头进宫,找皇上问清楚。反正都是要死,当个明白鬼也好!”
温寻墨打马在后边追他:“哎哟哎哟,我说话你也得停下呀!跑那么快,我可追不上你啊!”
高承翊逐渐慢下来,改成了走马。
温寻墨便继续道:“试药的人死状凄惨,可锦衣卫真的在断肢里,找到了一条红色像血管一样的虫子。皇上觉得那方士是逆贼派来杀他的,就把那小徒弟也抓来审问,提刑司审不出的东西,还有锦衣卫,锦衣卫审不出的东西,还有东厂。小徒弟被折磨的半死不活,原本方士待过的地方,也都被翻了个底朝天,案子自然查得明明白白。”
高承翊被他说的浑身刺挠,感觉真有虫子在钻。
“原来,那方士曾在西南游历数年,得了一种蛊虫,名为「神仙血」”温寻墨道,“效用十分神奇。可另断肢再生,鹤发变白,增寿延年。方士告诉小徒弟,那部落中,唯一会炼制此蛊的神巫,靠着神仙血,活了三百多年,鹤发童颜,至今还在世。”
“帝王求仙问道,也是求长生。于是他立马派人,去西南寻找。只可惜他把那方士杀早了,到如今,什么都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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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徒弟是方士从西南回来后收的,也不知那部落怎么走。或许那地方早就迁走了吧,隐世者是最难寻的。至于升仙丹的药方,与清心延寿丸的一样,只是多了那一味「神仙血」。”
“既如此神奇,千辛万苦求来的东西,方士为何不自己服用?”高承翊问。
温寻墨笑了:“你是高官之子,自小衣食无忧,长在富贵温柔乡,不知荣华富贵是多少人穷极一生的追求。那方士若也和你一样,就不必去西南深山,以身犯险,寻药求蛊了。”
他想用这东西,换取一世荣华。
只可惜学艺不精,又遇上了光盛帝如此多疑,又轻视他人生命的皇帝。害了他自己,也害了小徒弟。
却又阴差阳错,让这枚「升仙丸」,具备了特别的效用。
高承翊道:“那死人手臂里不是有一条虫子吗?”
温寻墨道:“咱们这万岁爷,是一等一的聪明人,他当然想到了,不仅是手臂中的那一只,尸体都掘出来,切碎了找,不过也只有手臂上那一只而已。他相信那东西就是「神仙血」,便着人依方制药。制完了,就得找东西试,猪、狗、鹿、鸡、鸭、老鼠,全死了。他仍不死心,还用了人,当然,也死了。「神仙血」可不是那么好得的。”
高承翊道:“制出来一样的药丸,有何用处?吃了会疯啊。”
蛊虫寄宿在了人身上,蚕食着健康的身体,和清醒的意志。
温寻墨道:“那是因为有解方,且这药,不会用在皇上自己身上。”
“解方?”
温寻墨点头:“没错,还记得我之前所说,五颗药丸吗?也不知是一只神仙血可以像蚯蚓一般分成五份,还是这方士,真有五只那样的蛊虫。起初的两丸,试药者一死一疯。还剩三丸,又取一丸,以试解药。这回的试药者,是余忠,就是万岁爷身边的那个大太监,是自小陪着皇帝长大的,他的心腹。你瞧,他现在不是还活的好好的?吞了一颗药,活下来,成了司礼监掌印。”
“依你之意,让我吞下此药,从一开始就是皇上的意思?”高承翊问。
温寻墨却摇头了:“这不一定,此药丸问世至今,已有近四十年,是否还有效用,谁也不知。为了找神仙血,废了不少人和银子,四十年,让当年确信的事,都成了虚无缥缈。大约是放着也是放着,不如给你吃了,死了就算了,活着,还能抓着你的命,好好利用利用。”
高承翊不寒而栗,也为父亲感到惋惜,他效忠的君父,是如此凉薄之人。
“他手上,还有一枚?”高承翊,“那衡儿会不会…”
“没了。”温寻墨道,“你的是最后一颗,之前那颗,在迎娶涸东王之女为后时,赐给了涸东王。涸东每年进京交赋税时,会顺带拿走缓解蛊毒的药。
女儿和自己的性命,都握在皇帝手上,才能不被皇帝猜忌,外孙才能被封为太子。
温寻墨说完,将腰中所佩锦囊交给高承翊:“提醒你一句,能忍着就尽量别吃。吃多了,一两粒可就不管用了,依赖上,会伤身体。”
高承翊这才明白,当时温寻墨说「再好的身体也经不住这丸药」是什么意思。
这边话说完了,事情也还要去干。
高承翊在做完所有准备后,并没有即刻出发,他和士兵们都需要休息,尤其是他,以应对往后的长途跋涉。
他睡到了下午,才整队出发。
恰好在出城后,被打马追来的孟光赶上了。
这位曾与舅舅赵谨共事,后又调任抚州知府,为夏辛的母亲夏娘断过案子的孟大人,自得知皇上要派高承翊去两江招安后,就上了奏疏,请命要与高承翊一同前去。
因是急令,他唯恐奏疏太迟,还亲身跪去了宫门前。
他才进京不久,就在三个月前,他还是抚州的知府。他心系着抚州城,还为高琰的死痛哭了一整夜。
光盛帝知道他的情况,这人四十出头,没有子女,迂腐顽固,去哪当官都被排挤。
这才调任户部,就得罪了不少人,甚至连堂官都不待见他。
光盛帝也有意要给高承翊安排人帮忙的,招安后,带着十几万人迁去隆州,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这些人在路上,饿死的病死的,等到了隆州,若还能剩下四五万,就已经算多的了。
如今是盛夏,安他们的脚程,到隆州大约已是明年一、二月的事了。
关外的天气,再冻死一半,也正常。
这苦差事,光盛帝正愁找不着人去,孟光要去,那就让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