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落地窗外,大雨倾盆,灯火通明的室内,红油锅底正咕嘟咕嘟翻滚着热气。
温度适宜的餐厅里,除了火锅沸腾的声响,只有洗去一身湿冷潮气,带着同款沐浴露的清冽香气,同样清爽利落,分坐在长桌两侧的两人。
男人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端着酒杯,对面纤细的手则握着筷子,目光直直落在锅里。氤氲的水雾袅袅升起,模糊了视线,也晕开了彼此的脸庞。即便如此,宋柏还是清晰看见她殷红的唇瓣,还有她正发亮的眼睛。
而她眼底的亮,正是因为眼前翻滚的火锅。
视线从殷红的双唇挪开,抿了一口酒后,宋柏慵懒道:“何婶这几天没给你饭吃?”
落在锅里的视线抬起,透过朦胧水雾,精准望向他眼底的红血丝里。
“这几天你没睡觉?”
虽然是反问,却是意料之外的软声软语。原本姿态闲散的宋柏动作一顿,慵懒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审视。只是这审视刚凝聚,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就已经收回,重新落在了火锅上。
红油翻滚,不过几筷子就辣得人嘴唇红肿,沈荞一边吃着,一边不停往嘴里灌水。宋柏自始至终端着那杯酒,没动过一次筷子,就这么静静看着她,也看明白了她。
她压根就吃不了辣。可偏偏,就是不放下筷子。
原本舒展的眉头微微蹙起,却也只是蹙起而已,他没说一句话,也没做一个多余的动作。
过了许久,等沈荞终于放下筷子,宋柏叫何婶撤走桌上的狼藉后又吩咐何婶端来一杯温牛奶。看着她小口小口抿着牛奶,他这才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想清楚了吗?”
这冷不丁的一句发问,听着突兀,可两人都心知肚明,他问的是什么。
沈荞捧着温热的牛奶杯,抬眸看他,眼神清澈。
“游艇上那次,是你把我推到栏杆边,我才会掉下海。我的项链如果不是那时候丢的,那就是你,或者你的人拿的。所以……你欠我六百万美金。”
“我会住在这一段时间,但不是跟着你,而是给你还债的机会。”
理所当然的语调,理直气壮的话语,惹得本深沉的眼眸晕开一抹笑意
也不知道是这几天他不在,还是刚淋的那场雨,她倒是真的清醒了,清醒到都开始算计他了。
债主也好,跟着他也罢,对宋柏而言不过是个名头。况且,她的项链,确实在他手里。
“好啊。”
宋柏应得干脆,对面的沈荞也像是早就笃定他会同意,脸上半点意外都没有。
“既然是债主,那我也得拿出还债的诚意。”
沈荞闻言刚疑惑,就见修长的手指推着一样东西到她面前。低头一看,是一本护照。
“护照、签证,都办好了。想回国,随时都可以。”
几天前还挖空心思要回国的沈荞,此刻却半点波澜都没有,落在护照上的目光也轻飘飘的,没多做停留。
而连轴转了几天、刚结束长途飞行的宋柏,递过护照后也没再多坐,没再和她说一个字,径直起身回房补觉去了。
淅淅沥沥的雨季里,两个人就这么开始了同处一个屋檐下,平和又诡异的相处生活。
执掌着庞大的商业帝国,宋柏并不清闲。人虽在哥伦比亚,视频会议和待批的决策文件却源源不断。他大多时候都待在书房,一墙之隔的主卧露台上,沈荞则窝在沙发上,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瓢泼雨声成了最好的背景音,沈荞翻着翻着书,常常就这么睡着了。每次醒来,她又总是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至于是谁把她抱进来的,不用想都知道。如今自认是债主的她,对此也觉得理所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两个当事人相安无事,旁人却一个个浑身不得劲。
许莫言抓着头发,一脸费解:“你说我是不是犯贱?这沈小姐每天安安静静待着,我怎么就浑身不舒坦呢?”
李程也觉得怪异,只是他的关注点不在沈荞身上,而在自家老板身上。
国内事务繁多,老板却宁愿顶着时差耗在哥伦比亚,就为了和人同处一个屋檐下。不逾矩,不纠缠,甚至因为分处两个空间,连话都没说上几句。
李程正琢磨老板的心思,刚结束一场会议的宋柏已经悄无声息迈进主卧。他熟练弯腰,将窝在露台沙发上睡得正沉的人轻轻抱起,放到宽大的床上。
陷在松软被褥里的人,身上早已不是初见时单调的白裙。出门一趟买了新的衣裙后,她就偏爱色彩明艳的长裙,衬得肌肤愈发白皙,人也愈发明媚。抱在怀里时,鼻尖萦绕的也不再是甜腻的奶香味,而是各式各样的沐浴露香气。
宋柏静静看了床上的人两眼,才转身折回露台。露台沙发上,她看了一半的书倒扣着,封面朝上。宋柏垂眸,目光恰好落在书封上。
【tenderisthenight】。
*
沈荞再醒来是被一声惊雷惊醒的。她喜欢雨天,也喜欢雨季里卡塔赫纳的慵懒氛围,唯独受不了的,就是每天准时报到、短促却震耳的雷暴。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望向窗外,天色已经半黑,夜幕正缓缓降临。她拖着宽大的裙摆,连鞋都没穿,赤着脚下楼,目标明确直奔厨房。
“何婶,晚上吃什么呀?”
正在灶台前忙碌的何婶闻声回头,看到沈荞,脸上漾开笑意:“先生没跟你说吗?他晚上要带你出去,我就没准备你们的晚饭。”
沈荞愣了愣:“出去?去哪里?”
何婶摇摇头:“我也不清楚,要不你去问问先生?他这会应该还在书房呢。”
沈荞占了主卧,可主卧旁边的书房,她一次都没踏进去过。抬手轻轻推开门,书房里的人正开着视频会议,正襟危坐,神情是她从未见过的严肃冷峻。察觉到她进来,他脸上的冷硬缓缓褪去几分,也不惊讶,只是抬抬手,示意她先去沙发上坐。
沈荞刚坐下没多久,书桌后的男人就按下了电脑的静音键,嘈杂人声瞬间消失,书房里陷入一片安静。沈荞也在这时抬眼看向他:“何婶说你要带我出去。”
宋柏揉了揉发胀的眉心,淡淡应了一声:“天天窝在房间里,不闷吗?”
沈荞下意识想说“习惯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问:“去哪里?”
“一个你应该会喜欢的地方。”
应该?
沈荞半信半疑,刚想追问,就被他打断。
“会议很快就结束,你要不要先回房换套衣服?”
沈荞没动,他又补了一句:“何婶没准备晚饭,不出去的话,今晚就得饿肚子了。”
相处的时间虽短,沈荞却很清楚,何婶绝不可能让她饿肚子。虽清楚,但她还是被勾起了好奇心。
他说的她会喜欢的地方,会是哪里?
回到主卧,沈荞径直走进衣帽间。被她占据的主卧衣帽间里,还挂着不少男人的衣物,剩下的大半空间,则被各式各样的裙子填满。
自从那天她出门买回几条裙子,这几天,就不断有新的衣裙送上门来。和她在小店买的不一样,这些裙子无论是款式、版型还是面料,都精致考究得多。即便没有吊牌,被富养了八年的沈荞一眼就看出,这些衣裙不便宜。
再转念一想,她现在是手握六百万美金债权的债主,几件衣服而已,算不得什么。
随手挑了件明艳的修身长裙换上,又配了一双矮跟尖头凉鞋。站在镜子前,沈荞看着镜中亭亭玉立的身影,恍惚间熟悉又陌生。
没等她多看,敲门声就响起。打开门,门外的人也换了一身衣服,宽松的亚麻衬衣配休闲长裤,褪去了些凌厉,多了几分惬意自在。
他身量高,沈荞穿了矮跟凉鞋,也只堪堪到他肩头。她正要仰头看他,他却自觉后退一步,既给她让出了出门的空间,也让她不必费力抬头。
“走吧。”
沈荞走在前面,宋柏跟在身后。她纤细的身姿,白皙的肩背,还有裙摆摇曳的弧度,全都清清楚楚落入他眼里。
沈荞没察觉到身后的灼热目光,只在上车时,被虚扶了一把。宽厚掌心的炽热温度传来,沈荞还没来得及感受,那炽热便已经撤离。
夜色渐浓,华灯初上。两人同坐在车后座,一路无言。直到车子稳稳停在一栋灯火璀璨的建筑前,沈荞才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身旁的人也在这时开口:“到了,下车吧。”
车外依旧是雨夜朦胧,沈荞下车时,没留意脚下,不小心踩到一颗小石子。她第一次穿高跟鞋,重心不稳,身体踉跄着一歪。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宽大温热的手掌稳稳扣住了她的腰,将她牢牢扶住。不久前才感受过的炽热温度,猝不及防贴上了她的腰肢。
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稳住身形,沈荞还没来得及开口,扣在腰间的手就微微用力,带着她朝着不远处闪着霓虹灯的大门走去。
“急什么?”
沈荞刚想反驳说自己没急,人已经被他带着走到大门边。还没进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喧闹的人声先传来。她下意识蹙起眉头,刚想说话,大门已经应声打开。
喧嚣与热烈迎面而来,满是拉美风情的舞蹈场景映入眼帘。男男女女随着奔放的节奏尽情舞动,笑容明媚,身姿矫健,浑身都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沈荞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所以才偏爱雨天。雨天里,所有人都会躲在家里,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安安静静。
可此刻,明明门外是静谧,门内是热烈,她却鬼使神差,跟着宋柏踏进了热烈里。
舞池里的女人们,个个自信张扬,阳光又耀眼。沈荞看得正出神,几个身影忽然迎面走来,在他们面前停下脚步。
“可算把你等来了!”低沉的男声响起,带着些许口音的英语流利顺畅,“你居然还带了位这么美丽的女士,柏,你以前都把她藏哪儿了?”
沈荞的视线从舞池收回,落在说话人身上时,不由得怔了一下。
高大挺拔的身躯,宽厚的肩背,宽松的衬衫解开两颗扣子,露出线条流畅的精壮胸膛。轮廓分明的脸庞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微卷的短发下,眉眼深邃,一双眼眸是澄澈的湛蓝。
沈荞见过的男人不算多,更从未见过如此充满野性男人味的外国男人。她看得正有些出神,腰间忽然一紧。低头望去,原本虚扶着她的手不知何时收紧,在她低头瞬间又缓缓松了力道。
再抬头,就听见身旁的人用一口纯正英腔慵懒道:“stef,收起你的眼神。再用你那双眼看我的人,我不介意亲手挖了它。”
“哈哈哈哈!”
回应这半夹着玩笑威胁的,是一阵爽朗的大笑。
“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小气了。我的错,我以酒谢罪!”
说着,浑身散发着荷尔蒙的男人率先转身往里走。沈荞的腰还被人扣着,只能跟着一起,穿过喧闹的舞池和吧台,走向相对僻静的卡座区。再往内走,走廊尽头是一扇厚重的门,门外站着两个身材魁梧的保镖,见到走在最前头的男人,立刻恭敬地打开了门。
一行人鱼贯而入,门后是一个宽敞明亮的空间,办公桌椅、沙发、餐桌和吧台一应俱全。
此时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琳琅满目的菜肴,可沈荞却半点没留意。她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房间一侧的透明玻璃墙吸引了。
玻璃墙后的空间虽光线幽暗,沈荞却还是一眼就看清了。那是一个室内靶场。
她又一次失了神,身侧的人自然察觉到了。只是这一次,他没有收紧手,反而微微松开了些。
“去玩玩?”
沈荞侧过头,眼睛发亮:“可以吗?”
不等身侧的人点头,一直关注着两人的外国男人已经朝自己的保镖抬了抬下巴。
“去,把灯打开。”
灯光骤然亮起,瞬间照亮了整个靶场,也照亮了陈列在架上的一把把枪。无需旁人引路,沈荞已经缓步走了过去。白皙纤细的指尖轻轻抚过冰凉的枪管,还有一旁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子弹。
她选了一把枪。
卸枪、装弹、上膛……戴耳机,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标准得仿佛刻在骨子里。
在一众男人的注视下,纤瘦的她举起明显不适合她体型的枪,稳稳对准了远处的靶心。
枪声破空而出,沉闷的声响在室内回荡。机械的报靶声也随之传来,清晰而响亮。
“ten。”
机械的报靶声响起的同时,举着枪的身影已经再次瞄准。她的侧脸绷得很紧,片刻前还温柔的眼神已然变得锐利。
第二声……第三声……
枪声与报靶声此起彼伏,清一色的“ten”报数,惊得在场众人无不侧目。唯有宋柏,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她身上,他看着她紧绷的侧脸,看着她扣动扳机时微颤却稳准的手,看着她眉眼间近乎偏执的专注,眼底的兴味一寸寸漫上,愈发浓郁。
她不仅真的会用枪,还用的很好。
所以……那晚,如果那把枪里真的装了子弹,她也许,真的,会对他开枪。
*
砰——
夜色如墨,庭院里灯火通明,五官温润的男人凝着一双深沉的眼,对着远处的枪靶,一口气清空了弹夹。滚烫的弹壳噼里啪啦砸在地面,就在他垂眸换弹夹时,一道急促的脚步声便由远及近。
“少爷,找到了荞小姐了。”
“荞小姐就在卡塔赫纳,在……在……宋总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