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 91 章 成为了彼此唯一的,我们……
在太安城的日子, 像是被按下了某种温吞却不肯停歇的加速键。大雪下完又下,房檐上的积雪来不及融化,便会被新的雪覆盖。
皇帝知道宋宜回来后, 并未立即召见,而是隔了些时日,才让人传他入宫。
话语兜兜转转,弯弯绕绕,剥去那些冠冕堂皇的修饰与试探,核心不过一句:当年你外祖父的事, 是桩冤案, 是误会。
宋宜垂眸听着, 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袖口的纹路。心中并无多少波澜起伏,既不觉得沉冤得雪的痛快,也无多少对过往冤屈的怨怼。
他只是清晰地意识到一点:有些东西, 迟到了, 便是永远错过了。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正义会迟到, 但不会缺席。
缺席的正义, 究竟还能挽回什么呢?挽回不了早已在时光中湮没的清白声誉,挽回不了家族门楣曾经承受的打击, 更挽回不了他母亲那无数个在深宫中以泪洗面的日夜, 以及他自己因此而布满荆棘的前半生。
它唯一的作用, 或许只是给活着的人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交代,在史官的笔下落下一个看似公正的注脚,让帝王心术在晚年涂抹上一笔“仁德更正”的釉彩。
不过,原不原谅,如何处置, 这本就不是,也从来不该由他来抉择。
他的母亲,静妃,早已用她长久的沉默与深居简出,做出了她的选择。作为儿子,宋宜能做的,唯有尊重。
偶尔几次,宋宜在静妃的宫前转悠了几圈,想了想,还是离开了。
后来,天越来越冷,宋宜愈发懒得出门。
皇帝在这时下了旨,赐下封号:安王。
宋宜盯着圣旨上的“安”字,摇摇头,属实是看不懂,也不知道他这个父皇是有意还是无意。
于是,太安城里便多了一位名副其实的闲散王爷。日常不过是逗逗鸟,喝喝茶,偶尔溜达到兵部,接个人。
彻底抛却了过往那些如履薄冰的算计与汲汲营营的野心,重新以纯粹的目光打量这座他出生长大、却又一度逃离的城池,宋宜竟发现了不少从前被忽略的意趣。
某条小巷深处老婆婆做的梅花糕格外清甜,西市新开的书馆竟藏着几本难得的孤本杂记,甚至又让他找到了第二家心仪的干果铺
这下子,从前那个“不干正事”的九皇子,算是彻底坐实了“不干正事”的安王名头。
前些日子,不知他从哪个热闹的集市角落,提回来一只鹦鹉。据那卖鸟的商贩信誓旦旦,此鸟极通灵性,善学人言,教什么会什么。
宋宜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与耐心。一连数日,只要得空,便端着一碟清水和剥好的瓜子仁,坐在鸟笼旁的藤椅里,对着那翠绿的鸟儿,不厌其烦地重复着简单的词句,从“吉祥”、“安康”,到“林向安”、“回来吃饭”,甚至尝试教它念一句半句歪诗。
可惜,那鹦鹉大多数时候只是用黑豆似的小眼睛睨着他,偶尔扑棱一下翅膀,或者低头啄两口谷子,对于他殷切的教导,始终报以高贵的沉默。
一连数日,半个字音也未闻。
宋宜起初还疑心是自己教法不对,或是这鸟儿矜持,直到某日林向安下衙回来,看见他依旧对着鸟笼锲而不舍地低声教学,终于忍不住闷笑出声:“莫不是叫人诓了?这鸟儿瞧着灵醒,只怕是个哑巴。”
我们这从没见识过集市里的人心险恶的王爷,虽然嘴上念叨着不可能,但才半信半疑,提着鸟笼再去找那商贩理论。
结果那人去摊空,问了周遭的摊主,才得知那卖鸟的早已收拾东西,说是“年关将近,回家团圆去了”,归期未定。
此事不知怎的传到了李明月耳中,这位百花楼的主人难得地放下账本,特意“路过”安王府,美其名曰送些年礼,实则是来看那只“价值不菲”的哑巴鹦鹉,以及它那“上当受骗”的主人。
她绕着鸟笼看了两圈,又看了看旁边神色如常、只是耳根微红的宋宜,终于撑不住,扶着桌角笑了好一阵子,直笑得宋宜没好气地瞪她,林向安在一旁也忍俊不禁。
日子就在这些琐碎、平淡,偶尔带点无伤大雅的笑料中,潺潺流淌。
眨眼间,腊月将尽,宋宜的生辰到了。他并无大操大办的兴致,只吩咐厨房备了几样精致的菜肴,开了一坛窖藏的好酒。
生辰当夜,府中并无外客,唯有他与林向安两人对坐。烛火暖融,酒意微醺,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细雪,无声地覆盖着庭院。
那一夜没有多少言语,情意在眼波交缠,两人很早就进了卧房,直至更深夜静,红烛燃尽,只余一室暖香与两人相拥而眠。
生辰过后,年关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再也无法忽视。
扫尘、祭灶、备年货、写桃符府中上下渐渐忙碌起来。
宋宜站在廊下,看仆役们爬上爬下悬挂灯笼,或是指点着何处该多贴一张“福”字。那只翠羽鹦鹉依旧挂在温暖的偏厅,偶尔发出一两声不明所以的咕哝,倒也给这日渐热闹的府邸,添上一丝别样的生气。
除夕这天,天色还未完全暗下,林向安便已回了府。他手里提着一个不甚起眼的红漆食盒。
宋宜正倚在暖阁的榻上看书,手边小几上温着茶,炭盆烧得正旺,暖意融融。见他这么早回来,有些意外:“今日散值这般早?”
“嗯,没什么要紧事了,便早些回来陪你守岁。”林向安将食盒放在桌上,解开披风,“带了点东西回来。”
“什么好东西?”宋宜放下书,饶有兴致地看过来。食盒不大,样式普通,不像是酒楼里那种精致的款式。
林向安打开盒盖,里面并未装着想象中的糕点菜肴,只有一只青瓷炖盅,盅口扣得严严实实,旁边配着一只同色的小碗和汤匙。
他小心翼翼地将炖盅取出,揭开盖子,一股香气瞬间弥漫开来,带着菌菇特有的鲜美。
“这是”宋宜微微倾身,仔细嗅了嗅,“汤?”
“菌菇炖山鸡,加了点温补的药材,祛寒暖身的。”林向安将汤倒入小碗,递到他面前,“趁热尝尝。”
宋宜接过,舀起一勺。汤色清亮,面上浮着一点金色的油花,他吹了吹,送入口中。
这味道,竟让他生出一丝模糊的熟悉感,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尝过类似的味道。
“味道很不错。”宋宜又喝了几口,抬眼看向林向安,“哪家酒楼或食肆的手艺?倒是特别,感觉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喝过。”
林向安没立刻回答。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宋宜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汤,暖阁的灯火落在他眼底,映出明明灭灭的光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轻声开口:“不是外头买的。”
宋宜拿勺的手微微一顿,抬眼看他。
“是静妃娘娘托我带给你的。”
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
宋宜垂下眼帘,目光落在碗里微微晃动的汤面上,热气氤氲,模糊了他的眼神。
良久,他才极轻地叹了口气。
“怪不得。”他低声说,声音有些飘忽,“怪不得觉得有点熟悉。原来是小时候也喝过一次。”
是很小的时候了,只依稀记得也是个寒冷的冬日,或许也是年节前后,母亲宫里的侍女端来一小碗热腾腾的汤,和如今的汤味道相似。
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竟还能再次尝到。
他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将那一小碗汤喝得干干净净。
“喝完了?”林向安问。
“嗯。”宋宜点头。
“那”林向安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一条缝隙。
远处,已经开始有零星的焰火升空,在墨蓝的天幕上绽开小小的、绚丽的光点。“今晚外面会很热闹,有烟花。要不要去看看?”
宋宜顺着他的目光望向窗外,看到了那转瞬即逝的焰火光亮。
“好。”他说,“去看看。”
街上人潮如织,摩肩接踵。到处都是笑声、吆喝声、孩童的尖叫嬉闹声。
两旁店铺张灯结彩,亮如白昼,卖年货的、卖吃食的、卖玩具的摊子挤得满满当当,空气里混合着糖炒栗子、炸糕、卤煮和炮竹硝烟的复杂气味,热烈喧嚣。
宋宜同林向安手牵着手,随着人潮慢慢向前。
他们随着人流,不知不觉走上了横跨城内河渠的一座石拱桥。这里视野开阔,是观赏烟花的好去处,此刻桥上已站了不少人,都仰头望着天空,脸上映着明明灭灭的光。
两人在桥栏边寻了个略微宽松的位置站定。
刚站稳,只听“咻——嘭!”数声巨响,更多的烟花齐齐升空,在极高的天际轰然绽开!
霎时间,无数绚烂的光彩争先恐后地铺满了整个夜空。
巨大的爆鸣声与人群的惊叹欢呼声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
宋宜微微仰着头,烟花的光芒在他脸上跳跃,明暗不定。林向安没有看烟花,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宋宜的侧脸上,看着他被光影勾勒的轮廓,看着他眼中映出的璀璨星河。
又一次,金色的光在夜空中炸开,映亮了林向安的眉眼。
宋宜收回在空中的视线,侧头望着他,心口像是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
“林向安。”他低声唤了一句。
“嗯?”
“今晚的烟花很美。”
随着宋宜的话语,烟花并未停歇,一声声炸开。
红的,金的,白的。
交替明灭的光,照亮了太安城不眠的夜,也照亮了桥上彼此凝望的两人。
林向安望着宋宜。
那一刻,他忽然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他这二十二年的人生,所有重要的选择,所有孤注一掷的决定,最终都指向了同一个人。
他很庆幸。无比庆幸,在十九岁那一年,命运让他遇见了宋宜。或许来路坎坷,布满荆棘与风雪,可当此刻,他站在这里,手握着他想握的手,眼中映着他想见的人,便觉得,过往所有,皆为值得,一切终得圆满。
事实上,在他不长的人生里,在关乎“情”之一字的命题上,他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第二个选项。
是他。
从一开始,就是非他不可。
“怎么?”宋宜注意到他的目光,挑眉道,“看我看呆了?”
林向安低声笑了起来,那笑声混在烟花与欢呼的巨响里,几乎听不见,但宋宜能看到他扬起的唇角。
“只是觉得,”他说,“很幸运。”
“遇见你。”
宋宜的呼吸轻轻一滞。
下一瞬,他抬手,扣住林向安的后颈,将人拉近。
“林向安,”他低声道,额头几乎抵着对方的,“你是不是忘了,幸运这种事,从来不是单向的。”
“这世间万千,人来人往。可我这里——”
宋宜指尖极轻地点了一下林向安的心口,又收回按在自己胸前。
“从始至终,选项都只有一个,是你。”
“也只能是你。”
“非你不可。”
话音落下的瞬间,他低头吻了上去。
烟花在夜空中盛放。
城下人声鼎沸,岁月流转。
从青楼醉梦,到庙门风雪,宋宜绕不开的,兜兜转转、百折千回,最终牢牢握在掌心的,仍是他。
一吻终了,两人在咫尺之间微微喘息,额头相抵,眼中映着彼此,也映着漫天未散的烟花。
林向安望着宋宜,低声道:“其实,不是非你不可,而是非 ‘我’ 不可。”
是彼此认定的、不可分割的“我们”。
是宋宜非林向安不可,也是林向安非宋宜不可。
这份“非我们不可”,是他们共同写就的、独一无二的约定。
夜空之上,最后一朵烟花正好开到最盛。
而桥上的两个人,在万千人海中,成为了彼此唯一的,我们。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正文完结啦,后续会有几个小番外[撒花]
快三个月的连载期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感谢大家的喜欢与支持[红心]
当时写的第一版角色小传,与现在所写出来的也是略有不同。我感觉写小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当我敲下第一个字的时候,我笔下的人物似乎在我心里就逐渐的有血有肉。
我老是和我好朋友聊到宋宜,聊到林向安,说着最新一章两人发生的趣事,好像他们真的生活在我的身边。
以至于后面写宋宜发现当年他外祖父死亡的真相时,我屡次停住,写不下去。好像我不继续写下去,宋宜就不会走上接下来的路。
当时我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要给他们写出这样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让他们一直幸福美满,一定要赋予角色那么痛苦的经历吗?但那个时候,这个故事已经走到了这样的节点[托腮]
正文完结了,但是两人的故事仍在继续,希望他们在那个属于他们的平行宇宙,在以后能够始终幸福。
在这段旅途中,有幸同大家相遇,共同成为了他们故事里的见证者。
希望大家一切顺利,幸福健康,永远爱自己。
哦!还有就是每天都可以睡个好觉,有个好梦。
刚才翻了一下我的连载期,发现既然日更了好久好久,糟糕了,这样又有理由买好吃的奖励自己的了[狗头叼玫瑰]
我们下一本书再见!(其实番外就能再见了[让我康康])
顺便推销一下我的新书《筑梦岛》,三月份开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点收藏[害羞](附上简介)
梦,是人类最后的庇护所。
也是最容易滋生怪物的地方。
在现实与虚无的裂缝中,漂浮着一座岛——筑梦岛。
筑梦师行走于梦境深海,修补意识,清除魇兽,替人斩断执念与崩溃。
易初,便是筑梦岛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直到某一次任务,他在梦境最深处,看见了一个意外成形的人形魇兽。
溯渊看着面前有一个陌生的筑梦师,歪着头:“我认识你吗?”
易初挑着眉,打量着出现在眼前的魇兽,他周身的力量确实是魇兽无疑,但,这有点,太弱了。
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唇角勾了勾,“你认不认识我,还要问我吗?”
这话似乎点醒了溯渊,他愣了愣,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那,你认识我吗?”
话音未落,一把匕首已贴上溯渊的颈侧。
“应该是不认识,”易初的声音贴着他的耳畔响起,“否则,你早就死在我手上了。”
溯渊低头看着那只握着匕首的手,却一点不慌张。他无所谓的摊了摊手,“你杀不掉我的。”
匕首倏然送进他咽喉。
可刃尖穿过的只有一团溃散的黑雾,溯渊整个人如烟般在易初眼前消散。
易初面无表情地收刀,“话多。”
“我说了,你杀不死我。”
那声音带着笑意,自他身后再度传来-
茫茫梦海中,这个本该被消灭的存在,却一次次靠近易初;
熟络,纠缠,旖旎到危险。
界限被一次次试探,又一次次越过。
“你来梦中,是为了拯救他们。”
“那我呢?”溯渊低声问,“谁来救我?”
回应他的,只有易初的沉默。
从亲人离去的大雨,到被流言淹没的城堡;
从被爱困住的温柔陷阱,到杀不死的自我投影;
在无数崩塌又重建的梦中,易初见证每一个人心的碎裂与重生。
在一次次梦境任务中,他们并肩而行,逐渐模糊了边界。
情感在虚幻中生长,扎根。
可魇兽,本就该死于筑梦师的刀下。
“你犹豫了。”
溯渊低笑,指尖擦过他握刀的手,
“易初,你是在怕杀我,还是在怕没有我之后,你救不了自己?”
梦境深处,刀锋未落。
而怪物,正一步步逼近他的心——
筑梦师受×人形魇兽攻
“所以,怪物就不值得拯救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