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冈钦拉姆 他永远不会后悔,曾在神山……
大年初一的夜晚,预兆新的开始,嘎玛让夏手心沁出汗来,仍未舍得松开。
车子开进大院,熄火,嘎玛让夏靠在椅背上深深吐出一口气,朝金森笑了笑。
“到家了。”
金森嗯了一声,“下车吧,”
“好。”可依旧没撒手。
“大夏……”金森低声提醒他,“你先松开,进屋。”
嘎玛让夏这才回过神来,尴尬地甩了甩手,“哦哦,对,先进去。”
家中无人,嘎玛让夏打开灯。
客厅唰一下亮了,却照得人猛然清醒,两人在一路昏暗的氛围里说不清道不明,突然都有些无地自容。
嘎玛让夏心里堵了一团火,在此刻愈烧愈烈。
他拼命克制着,心里默念心经,劝自己冷静。
别犯傻,别冲动,别做傻X……
他回头又关了灯,只留了佛龛顶上一束微弱的黄光,以此掩饰内心的躁动。
“……”
金森没敢说话,收紧了下巴微微抬眼,
嘎玛让夏咽下唾沫,喉结发紧。
“喝点酒?”嘎玛让夏开口,“渴了。”
说完又想扇自己一巴掌。
金森带着颤音点头,“嗯…… 你开。”
嘎玛让夏从酒柜拿了瓶典藏版冈钦拉姆,就着昏黄的光线,旋出瓶盖,红色液体注入高脚杯。
什么醒酒,什么闻香……嘎玛让夏已全部抛入脑后。
他现在无比上头。
金森接过酒杯,看了眼嘎玛让夏,没说话,一饮而尽。
嘎玛让夏愣了半秒,也一口闷干。
这么好的酒,连味都没尝明白,就直接进了肚,唇齿间留了点余味儿,酸中带甜。
上头。
“还要吗?”嘎玛让夏问他,“喝慢点吧……不然,容易醉。”
金森用另一只手抹了下嘴角,唔了一声:“我想喝醉……”
嘎玛让夏甚至能感觉到嗡一声,全身血液倒流冲上脑袋,他咬了咬牙,重重地搁下酒杯,然后一手揽过金森的脖子,捏着对方的下巴,狠狠吻了上去。
口腔里残留的酒味,像一道无形的枷锁,把两人的感官和气味锁在同处。
嘎玛让夏吻得急切且专注,他撬开了金森的齿关,长驱直入,直吻的金森连连后退,最后一同倒在沙发上。
昏暗的灯光里,金森看见他眼中有隐隐血丝,轻轻拈了下嘎玛让夏的唇,然后昂头啄吻着对方的眼睛。
“大夏,你想好了吗?”金森问。
嘎玛让夏喘平了气,沉声道:“你呢,你想好了吗?”
金森抵着嘎玛让夏的鼻尖,过了良久,才回答。
“我想好了。”
耳边似是回响起一阵遥远的钟鸣,翻山越岭,铭肌镂骨。
嘎玛让夏深深吐息,用力地扯开腰带,厚重的外袍应声落地。
衬衣的扣子实在难解,嘎玛让夏边吻着边扯开针线,胡乱地脱去彼此的衣物。
白皙的、蜜色的肌肤交缠。
游走于身上的手指煽起火苗,吞噬了所有理智与羞涩,与世界同归于尽。
——他要做金森心里唯一的那个人。
嘎玛让夏在这极致地快感中,疯狂满足。
金森终于是他的了,他永远不会后悔,曾在神山的风雪里,为一颗破碎的心驻足。
夜尽天明,寒光破晓。
青红交错的金森悠悠醒转,身后抱着他的,是熟睡中的嘎玛让夏。
他们肌肤相贴,温热的体温相互传递,暧昧的气味萦绕周身,金森微微侧身,才感知身上某处疼得打紧。
被一米九的狗崽子开了荤,浑身散架似的使不上力,金森一边暗骂不知轻重,一边憋着口气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
嘎玛让夏却立马缠了上来,高挺的鼻尖贴在金森脸颊上,喷薄出潮湿热气,挠得金森心里发痒。
可转念一想,自己疼得早早醒来,怎么这只狗还有脸睡下去?
越想越气,作势扇了嘎玛让夏一巴掌,把人扇醒了。
“啊?怎么了……!”嘎玛让夏梦中惊坐起,赤身四顾茫然,又立刻握住金森,缓和下声色,“怎么了?怎么了?”
“…… ”金森被他扯了一下,脸色一白,倒吸一口凉气,嗔骂道:“你别动我……我……疼。”
嘎玛让夏醒了醒神,意识到金森的疼,是何缘故造成后,认错态度格外积极,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去查看。
——昨晚的确是有些过分了。
“怎么这么严重?”嘎玛让夏蹙起眉,不忍道:“早知道就少来两回了。”
金森在做决定之前,压根没想过嘎玛让夏不仅发育逆天还毫无经验,“你不是成都回来的吗?不是学会很多吗?赔钱……”
“学以致用……我也是第一次致用啊……”
金森翻了个白眼,还倒是被他委屈上了。
“下次注意,我一定再精进技术。”嘎玛让夏大言不惭。
“没下次了……”金森无力吐槽,揪起被角盖好,“你离我远点。”
嘎玛让夏撇了撇嘴,没接话。
“家里没药,要不我出去买?”嘎玛让夏自责又心疼,起身穿好衣服,“你再躺会,想吃什么吗?我带回来。”
金森趴在床上,毫无威慑力地骂道:“滚……”
疼疼疼疼疼疼死算了!
真的不想有下次。
大年初二,街上开门做生意的只有四川老板,嘎玛让夏买了药和两份小笼包,又匆匆回家。
金森侧趴在床玩手机,听见嘎玛让夏进来,也没说话,直到对方掀开被子,才给了一个眼神。
嘎玛让夏喃喃道:“我给你涂药。”
“嗯…… ”
清凉的药膏减淡了些许痛意,金森这才敢抻了抻腿,缓缓转过身。
“喝水。”他说。
“好。”嘎玛让夏转头端着水和小笼包上来,“你吃点?要不今天就在家休息吧。”
金森推开了小笼包,“不想吃。”
“那……果冻呢?”
金森一点胃口没有,摇摇头。
嘎玛让夏犯难,挠头不知如何是好,他看着金森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水,脑子里又翻过昨晚种种画面。
他承认真的上瘾,特别是金森想逃逃不掉,他拽着脚踝把人拖回身下的那一瞬,爽得他头皮发麻。
金森是他的了。
光想没有用,嘎玛让夏选择说出来:“金森,我们……现在算什么关系?”
金森闻言呛了一下,直勾勾地看过来,“什么什么关系?”
“我们啊……”嘎玛让夏指了指彼此。
什么关系?
金森想了很久也没给出答案。
嘎玛让夏的话刚脱口,他便看见莫明觉了,而有些话当着明觉的面很难说出来。
罢了,金森倏尔笑出声来。
他看向嘎玛让夏模棱两可地说:“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嘎玛让夏发懵,他听出金森话里有避嫌之意,没再发问。
他怕再问下去,是个他不想听的答案,不如假装不懂。
下午嘎玛让夏出门,他回了趟雍布拉康。
昨天,他跪在香炉前许愿,希望金森能知他心意。
今天来算是还愿吧,嘎玛让夏绕着雍布拉康转三圈,然后给寺庙供塔贴金。
到底是心诚所至还是佛祖显灵,嘎玛让夏自己也说不清,但金石为开一定不会错。
嘎玛让夏捐了很多香火钱,他发现自己变得贪心,他想要更多,他想要金森从身到心——
全部归他所属。
但愿望终归是愿望,谁也不敢保证是否应验。
“你下午去哪了?”
躺了一天的金森,恢复点元气,他扶着墙问刚进门的嘎玛让夏,“送货去了?”
“嗯,给经销商签单子。”嘎玛让夏下意识说了假话,上前扶住金森问:“你好点没?”
“明天就能好了。”金森啧了一声:“真是年过三十,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行……我得补补。”
“虫草,我给你泡。”嘎玛让夏献宝似地从柜子里找出一盒顶级那曲虫草,眼睛都不带眨地拆开。
“是要补补,我都忘了还有这好东西。”
“有用?”
“应该吧,吃了再说。”
在嘎玛让夏的监视下,金森勉强喝完虫草水。
没什么太大的味儿,跟淡茶叶差不多,感觉喝得就是个仪式感。
今夜,嘎玛让夏完全放开本性,黏着金森又亲又抱,要不是身上有伤,铁定克制不住。
金森推搡了半天,结果力量悬殊完全不敌,最后只能由他去了。
初三中午,两人睡醒去镇上觅食,出门没多久,便路过搭着一排棚子的空地,里头挤满乌泱泱的人。
金森问:“赶集么?”
“可能是赛马节吧。”嘎玛让夏瞅了一眼,“去看吗?”
“好,想看。”
盛装出席的除了参赛的藏族汉子,还有那些马儿。
它们打扮得五彩缤纷,有的脖子上挂了彩珠,有的编上小辫,有的荡下彩条……
——最离谱的还属一匹头上插了根彩色鸡毛掸子的漂亮白马。
金森看它模样滑稽,特别好奇主人是谁,只见一娃娃脸长满雀斑的小伙子端着一脸盆水过来喂,忍不住问。
“你的马?”
小伙子一愣,打量着金森,过了好一会才害羞地点头。
“它等会也比赛吗?”
“嗯,它参加比赛。”小伙子汉语很不好,说得打磕绊,“你……是藏族吗?”
“我不是,我来玩儿。”金森盯着马,觉得它实在滑稽可爱,又问:“我能,摸摸它吗?”
小伙子笑了,麦色皮肤上笑出好多道褶子,“可以啊,你摸它脖子。”
得了允许,金森大胆上手,白马配合地晃了晃脑袋,往人手心里蹭,金森心情大好,脸上不自觉浮出笑容。
“金森,吃饭去了。”嘎玛让夏来喊他:“那边棚子里有炒饭炒面,我点好了。”
说完他看了下抽象小白马,笑道:“怎么,喜欢马?”
金森汗颜,猜到他可能会说啥,忙打断他说:“还行,就觉得挺有意思。”
“那走吧。”
嘎玛让夏转过头又和小伙子说了几句藏语,金森见他笑得尴尬,最后连连点头好像应了什么事。
“你刚和他说什么了?”坐到桌前,金森忍不住问。
嘎玛让夏帮金森挑出碗里的葱花,随口道:“没什么,问他马跑得怎么样。”
金森不信,“就这样?”
“还有要等他赛完了说,要是马好,想让他帮你养一匹马。”
“…… ”金森就知道他会没事找事,抢过他手里的碗说:“养了也不会骑,很浪费。”
“等会看呗,白马不一定种好,看上其他的可以再挑。”
“算了,和你说不清楚。”金森吸了半根面条,不想再搭理他。
饭吃到一半,赛马开始了,领头的大叔举着一面五星红旗,带着大部队横穿空地。
金森搁下筷子,在一片喧腾声中站起。
戴着鸡毛掸子的小白马在马群里跑得正欢,小伙子坐在马背上吹响口哨,意气风发。
“开始了,大夏!”金森兴奋不已:“真热闹啊,等会是比谁跑得快吗?”
“还要比骑马射箭,中靶圈数。”嘎玛让夏端着碗换了个方向,“你不吃了吗?”
“吃什么呀,看比赛。”
比赛队伍里,明显有匹黑色大马呼声更强,它的主人是个标准的藏族长相,高颧骨直鼻梁黑面庞,眼神坚毅气势逼人。
他骑马出场,四面皆是起哄鼓掌声,金森见他双腿夹紧疾驰骏马,然后张臂拉满弓弦,箭嗖的一声正中靶心。
动作行云流水,不明觉厉。
“这人真厉害。”金森看得津津有味,“我第一次见真人骑马,帅。”
嘎玛让夏附和着点头。
轮到抽象小白马上场,果然它除了漂亮,完全没任何竞争力。
小白马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屁颠颠把小伙子送到靶子跟前,小伙子毫不费力地举着箭插进靶心,现场哄笑一片,金森也跟着笑出声来。
“哈哈,他是来演小品的。”金森回头冲嘎玛让夏说:“不用养马了,费劲。”
嘎玛让夏眯了眯眼,嘴角勾起淡笑,“嗯,那不养了。”
其实,嘎玛让夏刚刚没说实话。
他和小白马的主人说,给他一千块,别跑太好。
嘎玛让夏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前晚过后,他对金森的占有欲被无限放大,他不想任何无关人员分走金森的目光。
可能是太喜欢金森了,也可能男人骨子里的劣根性。
23岁的藏族男孩,脑子仍是无比简单,嘎玛让夏对于爱情的理解非黑即白。
占有、所属、不可替代。
他喜欢金森,他想做唯一。
他看着金森抬头张望的背影,心里荡起涟漪——你会一直跟我走的吧?
“大夏,是黑马得了第一!”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央,金森回过身,粲然一笑,“第一名有什么奖品?”
“米、面、油。”嘎玛让夏看向他的目光无比深情。
“还有大家的祝福,你的祝福。”
“是吗?”金森说着拢起双手,和大家一起喊道:“扎西德勒——”——
作者有话说:祝嘎玛让夏和金森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今晚vb@冶川ye抽无料,感兴趣的来吧
(这章以后开始洒狗血了,请提前做好准备)
第22章 拉勾上吊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过完年,进入三月,西藏漫长的雪季即将结束。
孟尧在三月的第一个周末来到酒庄,带了个助理,他们住在金森隔壁房间。
时隔两个多月再次相见,金森暗骂晦气,孟尧倒是装作没事人一样和他打招呼。
“金先生还在西藏呢?”孟尧语调阴阳怪气,“这儿是有什么重要的人值得你留恋。”
金森冷冷瞥了他一眼,擦身而过。
“金森。”不料对方喊停,气定神闲的继续,“以后要经常见面,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要先把关系处好。”
金森显然不吃他那套,“孟总,你想多了,我们之间谈不上什么好不好,普通工作关系。”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就放心了。”孟尧抱起双臂,向金森抬了抬下巴,调侃他,“不过,我还是很想同金先生交好的,方方面面。”
话音落下,金森顿觉身上起了层鸡皮疙瘩,他紧盯着孟尧的眼睛,见对方唇边挂着狡黠的笑意,更确定了他不怀好意。
“孟总,工程设计找您。”
好在,助理及时出现,叫停了这段尴尬的对话,他看到孟尧对面的金森,礼貌地点了下头伸出手,“金森先生你好,我是赵北越,请多多关照。”
金森眼神在他俩身上打转了会,无语地笑了,“你怎么知道我叫金森?”
又问孟尧,“你都告诉他了?”
孟尧反应了下,“没有,赵助理来之前做好了人员调查,他知道你不奇怪。”
金森冷笑一声,甩头走人。
三月,又是一年一度上货时节,嘎玛让夏的工作愈加忙碌,和金森黏在一块的时间明显减少。
到期的经销商那儿要重新签单供货;商超那儿要和区域采购打几轮价格战;各大酒店更是从上到下都要打点……
嘎玛让夏一个月飞了五趟内地,应酬从月头排到了月末。
他后备箱成堆的酒水,叮叮当当从没断过,好不容易空出来几天,他更是恨不得啥也不干,就拉着金森光睡。
“金森,你知道昨天那采购经理有多难搞不?”
两人刚办完事儿,赤条条裹在一张被子里,嘎玛让夏的长腿挂在金森的身上。
金森累得心不在焉,问:“怎么难搞了?”
“零售价268一瓶的红酒,一般拿货价215,他还我210。”
“差五块钱?”金森没什么概念,随口应付,“这不正常吗……”
嘎玛让夏跟他掰着手指说:“五块钱,一千瓶就是五千,一万瓶就是五万,再多可伤不起啊。”
“啊,能卖这么多……”金森听到数字后,转头吐吐舌头,“是我想得简单了,所以最后谈了什么价格?”
“213.5元一瓶。”嘎玛让夏叹了口气,“谁让他们渠道牛呢,我还偷偷塞了一万块红包给采购,真坑。”
“哈哈哈,你也懂这些人情世故?”金森笑他,“这肯定是成都学来的。”
“是啊,和汉族人做生意,不懂不行。”
嘎玛让夏说着看向窗外南山头堆起的建筑材料,“你就看那孟尧,人精中的人精,说话滴水不漏。”
金森顺着嘎玛让夏的目光看出去,“这大概要盖多久?”
“合同上写两年结束第一期工程,在高原盖房子,难度和成本太大。”
两年……金森不敢想。
两年后他会在哪呢?
是留在了西藏,还是去了别的地方?
是彻底和过去告别,还是说……告别世界?
金森思维迟滞片刻,直到嘎玛让夏搂上了他的腰。
“两年,好久啊……孟尧真有实力,愿意做这么大投资。”
“归山走的就是这个品牌路线,盖完了就割韭菜,多的是有钱人买单 。”嘎玛让夏捏了捏金森腰上的肉,埋在他颈窝里黏黏糊糊地说:“你怎么关心起他来了…… ”
“不是你先提他的么?”
“我不管,不提他了。”占有欲开始作祟,他转移了话题,“金森,你腹肌都出来了。”
金森没和他计较醋劲儿,“嗯,最近你不在,我做了点训练,想等天气暖一点的时候,去爬个山。”
“对啊,我还答应要带你去看冰川的。”嘎玛让夏突然说:“库拉岗日的冰川,好看。”
提到冰川,金森又想起冈仁波齐的相遇。
对啊,他之所以跟着嘎玛让夏走,是因为对方答应了带他去看冰川。
“你带我去吗?”
金森想,是时候该和莫明觉好好告别了。
不管两年后到底是何光景,他想,应该过好当下。
时间和感情,都像流动的水,不知不觉地把他推向嘎玛让夏身边。
“下个月带你去。”嘎玛让夏俏皮地竖起小拇指,“拉钩。”
金森脸上荡起一弯甜蜜的笑意,他勾住嘎玛让夏的小指,轻声念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三月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冈钦酒庄今年签单总数已达千万,为回馈各大客户,嘎玛让夏和阿爸商议举办一场酒会。
当天到场的有山南、拉萨各界名流和酒商,还有几个大网红和品牌战略伙伴,孟尧和王琦当然也收到了邀请,一齐出席。
冈钦酒庄第一次办酒会,父子俩非常担心做不好。
好在当天下午来到酒会现场时,两人都松了口气。
现场布置非常有调性,藏族元素与现代风格结合。
门口大面积的白色布缦从房顶垂到地面,布缦上压着树桩,松果和鲜花点缀其间。
进了大厅,一条铺着白色绸缎的木质长条桌,高低错落地摆放着酒瓶和巨型烛台,周边辅以鲜花水果,长桌尽头的佛手香插里飘出一缕青烟。
墙上挂有民俗装饰画和藏式摆件,原本在会客厅的牦牛头骨也被搬下来物尽其用。
梵音念唱,氛围极佳。
“喝点?”嘎玛让夏端着两个高脚杯找到角落里还在完善细节的人,“做得可以了,完美得出乎我意料。”
“这些镜面纸裁好就OK,很快。”金森朝他笑了下,“你满意就好,算我没白费时间。”
“要放哪里?我帮你。”嘎玛让夏放下酒杯,撸起袖子。
“你快别碰了,让设计师去放。”金森眼疾手快地拦住他,“等会指纹压我镜面纸上了。”
嘎玛让夏惨遭嫌弃,尴尬地张了张嘴,“那还有什么需要……我?”
金森巡视一圈,最后指着缠在一块的拖线板说:“把那堆线理清楚吧,等会开始了会有乐队演唱。”
“你还请了乐队?什么乐队?”
“对啊,最近网上挺火的藏族四人乐队,天天在抖音上逮路人唱歌。”金森见嘎玛让夏一脸不信任,忙说:“放心,不土的,唱民谣和R&B的乐队。”
“那就好。”嘎玛让夏蹲下身,心甘情愿地打杂。
裁成水波纹状的镜面纸沿着长桌和大厅蜿蜒而下,流光溢彩浅金淡银,摇曳的灯影连成一片,像浩荡的雅江流出奔腾的椴蜜。
金森满意地拿手机拍照,久违的想发个朋友圈。
“看来你真融入了这里。”孟尧却突然出现在金森身后,沉声道:“也是真心实意地喜欢冈钦酒庄啊。”
金森吓一跳,但很快稳住心神,他收起手机转身说:“孟总和王总来得真早。”
“不早了,五点了。”王琦笑嘻嘻接过话茬,“还没参加过藏族酒会,真有意思,诶金森,这些都是你弄的?”
“我找人来布置的。”金森礼貌地说:“平时有空会给酒庄干点小活,二位请便吧,我还有事要忙。”
孟尧脸上挂着淡笑,再次喊停金森,“等第一间归山民宿落成时,金先生也帮忙策划一下?”
“孟总这么大的公司,我可不敢胜任。”金森嗤笑一声,无奈地摊开手,“再说,落成的日期未定,孟总还是别画饼了。”
“是吗?你还会走?”
“当然会啊。”金森脱口而出。
孟尧却没再接话,意味深长地看向金森身后。
“金森,你去忙。”嘎玛让夏拍了拍金森的肩膀,神色寻常,“我来接待孟总。”
金森心虚地嗯了一声,快速退出包围圈,走到角落里按着心口喘气。
——每次和孟尧说话,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奈何依旧被他下套。
嘎玛让夏不悦地问,“你好像对金森很感兴趣?”
王琦一脸菜色地看着两方,不敢说话。
“是啊,我是对他很感兴趣。”孟尧应得爽快,他朝嘎玛让夏举了举酒杯继续说:“你难道对他不感兴趣吗?”
嘎玛让夏盯着孟尧,许久,笑出声来。
“孟总,今天是酒会,而我们之间的合作也将持续很久。”
嘎玛让夏眸底闪过一丝锐光,他一字一句道:“我想,还是不要闹得太过难看才好。”
说完,他回敬孟尧,一饮而尽。
第23章 石破天惊 不见了,就再去一趟冈仁波齐……
六点多,日头西斜,宾客们陆续到场。
橙黄色的光线透过玻璃窗,一道道笔直地落在大厅的墙面上。
四人乐队站在最盛大的那片光斑里,他们弹着吉他拍着手鼓,用温柔的藏腔唱起歌谣。
风吹起白色帷幔,在他们身后鼓出满帆的形状,戴着檐帽的歌手张开双臂,迎接自然的洗礼。
“小金,今天真是给我们酒庄长脸。”阿爸特地找到角落里的金森,高兴地夸他,“还是你们年轻人见多识广,客户一进来我说我们这里漂亮。”
“叔叔您过奖了,其实大部分都是设计师的功劳,我只是提了点想法。”金森微微弯腰与阿爸碰杯,谦虚地敬了一下。
“我很看好你,要不以后就留在酒庄上班吧,做些行政策划的工作?”阿爸适时提出:“放心,工资肯定不会少你的。”
金森犹豫了一下,鉴于他和嘎玛让夏不清不楚的关系,他还是谨慎地拒绝:“叔叔,谢谢你给我机会……我考虑一下吧。”
阿爸并未在意,豪爽地拍了下金森的肩膀,“行,那你再考虑考虑。”
远处的雪山褪去金色,大厅里水晶灯交相辉映,乐队开唱第三首歌,酒会也在这沉沉暮色中拉开帷幕。
丹增诺布上台发言,特别介绍了儿子嘎玛让夏。
“冈钦酒庄从二十年前的小铺子发展至今,离不开山南各界领导的支持也离不开这周边每一位农户的帮助,以前我还担心等我老了酒庄怎么办,我这儿子能不能担起大任,我就盼着等着他一点点长大。”
“突然有一天他就长成了这么大的男人,没有让我失望。”
阿爸说着回身看了下嘎玛让夏,眼神中满是自豪骄傲。
“他比我更有野心,也比我更有魄力,他把冈钦酒庄的未来当成毕生的事业,我现在很放心把酒庄交到他手里。”
嘎玛让夏受宠若惊,没想到阿爸会当众夸他,感动得差点泪洒当场。
“谢谢阿爸,也谢谢大家的到来,我敬大家!”
嘎玛让夏没准备发言,只目光真挚地环视场内,然后遥遥举杯,杯中酒尽。
之后是一些品酒和歌舞表演环节,内地来的客户对藏地独有文化颇感兴趣,现场氛围极佳,一片欢声笑语。
金森低调地躲在暗处,手里摇晃着小口高脚杯,时不时抿一口高原冰纯。
凛冽的冰酒滑过舌尖和喉管,有种半梦半醒的微醺,金森靠着墙听着歌,脸上挂着淡淡笑意。
酒解千愁,对他亦然。
金森懒得去想烦人的心事,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人群中的嘎玛让夏——
他穿着熨烫妥帖的黑西装,他仪态得体谈笑风生,他自信又张扬……
明明只有23岁,却如此成熟有魅力,嘎玛让夏真是帅啊……
天生尤物,金森不要脸地琢磨着。
觥筹交错,歌舞升平,金森喝得有点热,搁下了酒杯转出大厅。
一轮钩月高悬雪顶,沁着霜露的夜风拂面而过,金森拉上拉链裹紧衣领,双手撑在酒庄外的栏杆上吹风。
里头在唱许巍的歌,隔着一扇木门,歌声似乎也变得不真实起来。
金森迷迷糊糊地跟着哼,脚底就像踩上一片柔软的云,他觉得自己轻盈的快要起飞。
飞到那弯弯的月亮上去,那里比珠峰还高,比西藏还远。
“是觉得里面太无聊了,所以才出来吗?”
木门开了又关,一个身影逆光走来,金森定睛看了看,才认出是孟尧。
“金森,开心吗?”孟尧走到他身边,莫名其妙地来了句,“我真是搞不懂你。”
“…… ”
金森以为自己幻听了,转过脸看了下孟尧。
殊不知他双眼迷离的模样,让孟尧心底的酒烧得更烈。
孟尧眸底漆黑如墨,他克制不住地念他:“金森。”
金森脚步虚晃了下,对方忙伸手去扶,金森这才反应过来,猛一抬头,目光慌乱如临大敌。
他毫不留情地推开孟尧,急急后撤撞上廊柱。
“你别叫我。”他屏气凝神,表情严肃地拒绝,“孟尧你是不是有病?”
孟尧手心空了空,他遗憾地握住拳,抬眸,“以前,你也是这么拒绝莫明觉的?”
金森心跳漏拍,在黑暗中陡然睁大双眼,颤声问他:“你什么意思?”
“呵,就是这个意思。”孟尧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金森,“我什么都知道,金森。”
金森咬住了嘴唇。
“我也知道你现在跟着嘎玛让夏。”孟尧不屑地瞥了眼身后的木门,“他喜欢你?那你也喜欢他吗?”
“你想干什么?”
孟尧嘘了一声,摇摇头,“也没什么想干的,就是……”
孟尧伸出手,越来越近,金森瑟缩着转过脸,仍没逃过对方擅作主张的触碰。
“发现你确实有拒绝的资本。”冰冷的手指触即脸颊,孟尧身体里窜起一股难以名状的爽快,他向前一步,贴近金森地耳廓。
“见你第一眼,就发现你是我喜欢的类型。”
“金森,我能给你更多。”
石破天惊。
金森狠狠打掉孟尧僭越的手。
“你真的有病。”他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孟尧不为所动,相反,嘴角更上扬几分,他摩挲着指尖,继续道:“现在认识了,才懂莫明觉为什么会追你这么多年。”
“你别再提他!.欲.加.之.言.”金森受到强烈刺激,双手捂住耳朵,眼里迸出恐惧,“你别说了!”
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金森猛吸一口气,然后推开了孟尧,“你离我远点。”
“金森。”孟尧依旧和颜悦色地看着他,“你也不想嘎玛让夏知道吧?”
赤裸裸的威胁。
金森盯着孟尧,只觉耳内轰鸣。
莫明觉——
莫明觉就站在孟尧身边,他穿着黑色的重装冲锋衣,问金森有没有想他。
金森的心脏犹如撕裂般地疼痛,他忍不住按住胸口,喃喃道:“想……想你……明觉,明觉你别丢下我……”
太疼了,莫明觉拼命挤入狭窄的心房,想要占取一席之地。
金森疼地弯下腰,他捶打着胸口,一阵干呕。
“金森?”孟尧发现他不对劲,立刻搀住,“你要吐吗?”
金森已然顾不上其他,喉管里堵得像是要把心脏呕出来,他一把掐住孟尧的手臂往外推,恨声道:“你放开我——”
“可你现在…… ”孟尧眉头紧蹙,意识到是自己逼人太甚,“对不起,我没想让你这么难受……”
“你要……真…觉得对不起,就别再烦我。”
金森终于撤出了孟尧的包围圈,扶着廊柱踉跄着向前走,他眯着眼看向琉璃灯下的木门。
莫明觉。
他还在。
“金森,你真的要忘了我吗?”莫明觉带着哭腔问他。
金森好想哭啊。
为什么?
为什么他不能忘了呢?
难道真的只有去死,才能赎去他一身负罪吗?
金森跪在了木门之下,额头重重磕地。
忘了,别忘,忘了,别忘……
明觉,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爱你,你满意了吗?
金光乍破,一地碎梦。
莫明觉扶起金森,伴着一阵剧烈摇晃,金森勉强看见一个黑色朦胧的身影。
“明觉,没忘……”
“都没忘。”金森脸上挂着惨白的笑意,“我爱你,你满意了吗?”
嘎玛让夏眼神一凛,金森喊他什么?
莫明觉?
心底升起一股浓重的醋意,他搂着金森看向连廊——孟尧站在凉凉夜色中,一脸凝重。
嘎玛让夏语气不善,“孟尧,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他喝多了。”孟尧走来,冷冷说道:“你扶他回去休息吧。”
嘎玛让夏更加窝火,他一把拽住孟尧的手臂,倾身向前,“我不管你想要什么,我现在郑重告诉你——”
“金森,他是我的。”
孟尧微微侧头,目光极具压迫性,半晌之后,他一字一句道:“你会后悔的。”
嘎玛让夏加重手劲,强压怒意,“那也轮不到你。”
夜风吹动琉璃,头顶响起一阵悦耳铃声,金色光斑在脚边晃动,倒映出三人跳跃的身形。
压抑的情感,喷涌的爱意,经年的愧疚……
琉璃灯光如一张交织的大网,将他们笼罩在错位的时空,每个人都隐藏着不言而喻的答案。
不敢说,不想说,不能说。
看不透,猜不透,参不透。
午夜,大厅里的酒会早已结束,嘎玛让夏和衣坐在金森床边。
“金森。”
金森醒了,缓缓看向一脸倦意的嘎玛让夏。
“几点了?”金森酒醒了,神思也回归正常,“你怎么坐在这儿?”
“凌晨一点多。”嘎玛让夏贴近金森,握住对方的手,“我担心你,睡不着。”
金森撑起上身,靠在嘎玛让夏怀里,轻轻说:“傻子……”
嘎玛让夏将头埋入金森的发顶,眼眶和鼻腔都充斥着涩意。
明明有很多的问题,却又什么也说不出口了。
金森逐渐想起孟尧和他说的话,头皮一阵发紧,他余光瞥向嘎玛让夏的黑色西装,心虚到不敢动。
静默片刻,嘎玛让夏托起金森的下巴,强颜欢笑地说:“金森,你饿吗?晚上都没见你吃东西。”
“喝酒喝蒙了。”金森决议给自己找借口,“我怎么回来的?”
“我扛你回来的。”
“唔……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金森装乖地吻了下嘎玛让夏的下巴,“你很累了吧,去睡吧。”
嘎玛让夏没动。
“那你……和我睡?”金森扯了下他的袖口,“要是你不嫌挤的话。”
凌晨一点半,嘎玛让夏钻进了金森被窝。
这是唯一能慰藉他不安的办法。
“金森,我怕有一天你就不见了,会吗?”
“傻子……”金森不敢保证,只说:“不见了,就再去一趟冈仁波齐,重新相遇。”
第24章 最后通牒 前世、今生乃至来世……我是……
四月,酒庄里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游客们来了好几轮,比往年多,里边不乏有王琦功劳。
网上提前一个季度的营销试水,主打“高原之上的田园生活”,吸引了一大帮退休金没处花的大爷大妈,他们对这么一个高原葡萄酒庄充满了好奇和探索欲,每天五六点醒,八九点归。
两星期下来,连嘎珠都变成了网红打卡点,人和狗都累瘦了。
金森是接待游客的主力军,已经忙到根本没空再想死不死的问题,每天晚上十点回来,往床上一躺昏睡过去。
嘎玛让夏眼见着他日益憔悴,好好的小白脸也被晒黑了,心疼。
“我给你转账了,收一下。”嘘寒问暖不如真金白银,嘎玛让夏二话不说给他打了五万,“你再辛苦一两天,阿爸已经在招聘新的接待员了。”
“这么多?”金森点了退回,“我不要,一点小忙,用不着客气。”
“诶,你真是…… ”
嘎玛让夏话没说完,就被金森的眼神刀了回去。
招聘事宜发出后,附近会说汉话的年轻人来了十几个,金森在大厅碰上了曲珍。
“曲珍!”金森想起她家里的事,很是同情,“你也来招聘吗?家里同意?”
曲珍垂下眼睫点了点头,不知怎的,在金森面前变得胆怯,“嗯,来找工作。”
“行啊,你太合适了,汉话说得好人又热情,大家肯定喜欢你。”金森没提其他,大大方方道:“我去和老板说,把你留下。”
“真的吗?”曲珍眼睛亮了,“谢谢你。”
“太缺人了,我最近说话说得嘴皮子快磨破了。”
金森开着玩笑,曲珍也弯起嘴角。
“我一定会好好干。”
“行,你肯定可以。”
耐不住金森软磨硬泡,加之来的十几个人里,只有五六个合适人选,最后嘎玛让夏答应留下曲珍。
当天下午,金森就带着新员工上岗培训,教他们普通话和专业词汇,曲珍是其中说得最好记得最快的,剩下的几个人大多口音过重。
上了南山头的建筑工地,正好碰上孟尧来监察进度,两人相见,皆是一愣。
外人面前,孟尧例行公事般的朝他点了下头,“带客吗?”
金森:“都是新招的接待。”
孟尧没说奇怪的话,金森松了口气,转头介绍道:“这是酒庄的深度合作伙伴,归山民宿的负责人,孟总。”
孟尧和大家一一握手,看着亲和力十足。
“我很开心有这么多小伙伴加入,之后一起努力建设美丽山南。”
孟尧的话,听得一旁金森脚趾扣地,他看着南山头上架起的钢架结构和大型地基,只能配合着说。
“两年后,这里将出现一个全新的度假民宿,让更多的游客走进山南,了解冈钦酒庄,酒庄深度游一定会带动周边产业和经济,感谢归山孟总的前期投入。”
“讲得真不错。”孟尧投来赞许目光,“对金老师刮目相看了。”
金森没接他茬,淡定地绕开孟尧,“建筑工地危险,今天就到这里吧,曲珍你最熟练,明天开始正式接待,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及时反馈,问我或者嘎玛让夏都可以。”
曲珍高兴极了,连声道谢,还特地朝孟尧鞠了一躬。
孟尧盯着金森的背影,笑了笑。
越是这样,他越觉得有趣,金森比莫明觉说得更让人着迷。
晚上,金森留大家吃饭,刚坐下,就见孟尧也端着碗筷进来了。
然后坐到对面。
金森瞥了眼门口,暗想嘎玛让夏怎么还不来。
“找大夏?”孟尧一眼看穿,也不吃饭,双臂抱怀靠在椅子上饶有兴致地盯着金森,“刚看见他去仓库了,昨天来的老太太们,要买几箱寄走。”
金森收回目光,白了孟尧一眼。
曲珍拎着两壶热茶坐过来,一抬头,惊喜地开口:“诶,孟总你也在。”
“嗯,吃口饭。”孟尧换回一本正经的表情,热心帮她倒茶:“我看你普通话很好啊,去内地上过学?”
曲珍:“我本来考上大学了……”
孟尧停下手,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现在嫁人了,家里穷,我阿爸把我嫁给了两兄弟。”
曲珍叹了口气,笑得很无奈,但又异常平静。
金森闻言,心里五味杂陈。
孟尧一怔,和当初金森听到时的反应一样,“两兄弟?什么意思?”
“就是兄弟两个娶一个老婆。”曲珍抬眼看了下他们,说:“很难理解吧,现在还有这样的事,但就是发生在我身上了。”
孟尧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曲珍,那你…… 没有拒绝吗?”金森其实早就想问。
“没用。”曲珍坐下,眼神放空了一瞬,但很快又回答道:“我不嫁,阿爸欠债还不清,他就要去死,我没有办法。”
她不是没反抗过,她曾经觉得命运不公,但她也只能接受这番不公。
她甚至觉得自己不该读书,这样还能安然接受所有。
虽然麻木,但至少不会因为挣脱不掉枷锁而变得痛苦。
曲珍看着不说话的两人,反而劝说道:“没事,他们兄弟两个,一个去那曲干活,一个才十六岁。”
“我想我要不找个工作,这样……”曲珍没再说下去,只摇了摇头,转移了话题,“吃饭吧两位大老板,我一定会好好工作。”
“有机会,还会想去读书吗?”金森突然问她:“你们领结婚证没?”
曲珍停下筷子,转头看着金森,过了很久,扇了下眼睫。
她没有给出答案,只垂下了头,默默吃完饭。
“金森,你早就知道了?”曲珍离开后,孟尧又开始没话找话,“挺可怜一姑娘。”
金森纯粹看他不顺眼,呛声道:“觉得可怜,那你救救她,反正你钱多。”
“呵,那也不是这么个办法,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她提供岗位。”
孟尧又嗤笑一声,凑近金森压低了声线。
“我以为早没这风俗了。”他眼神大胆的在金森身上游走,接着语出惊人,“你反正在西藏,也找两个呗。”
调戏的语气,瞬间让金森脸红到耳根,孟尧厚脸皮的程度远超想象,换他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怕莫明觉不同意?”偏偏孟尧拿捏住金森的命门,他接着调侃道:“那你现在和大夏在一起,也不怕人泉下有知?”
“你?!”
金森重重拍下筷子,惊得旁边几桌人纷纷侧目,他只好把骂人的话又咽了下去。
孟尧却像没看到一般,继续阴阳,“金森,这么快就走出来了?那你要不考虑一下我呢?”
“两个老公,多有排场。”
“你说是不是?”
金森气得手抖,偏偏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他瞪着孟尧,噌一下站起。
“这是一回事吗?滚。”
“神经病!”
金森咬着牙骂道:“孟尧,你要是想打抱不平就直接点,羞辱我算什么?”
“直接点?呵,那你是痛快了。”
孟尧也站了起来,凑到金森耳边步步紧逼,“怎么,这点就承受不了了?可有人现在还躺在雪山上呢。”
一阵静默,金森说不出话来,眼前下起无尽的大雪,铺天盖地。
“不过我也不是羞辱你。”孟尧手按住金森的肩膀,逼得他听下去。
“你是我喜欢的类型,金森。”
“你信吗,我一定会让嘎玛让夏离开你。”
话毕,孟尧倒是先大发慈悲地放开了他。
独留金森虚脱地站在原地。
这天夜里,即使金森不刻意去想,孟尧的话还是时不时出现在他耳边。
他无比确信,这是孟尧向他发出的最后通牒,对方就是为了莫明觉而来,报复或是其他,反正一定不想他好过,也见不得他和别人在一起。
“金森?”嘎玛让夏亮起床头灯,“怎么了?”
“没什么,想事情。”金森故作轻松地朝他笑了下,“唐卡师傅联系我了,我想定个时间过去。”
嘎玛让夏眼神暗了下,有些不舍,“那你是要走吗?”
“所以在想怎么和你说…… ”金森为难地看着他,“就怕你不高兴。”
见人如此,嘎玛让夏也不好阻拦,反过来宽慰他,“拉萨不远,你想去就去,我想你了也能随时来找你。”
两人话里话外都已经视对方为重要的人,但金森转念又想,可笑的是,他们从来没有戳破过那一张盖棺定论的纸。
他们可以牵手,可以接吻,可以做|爱,他们和正常的情侣一样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但金森直到现在也没给过对方一个承诺——
关于未来,依旧不敢确定。
金森编着离开的理由,他其实多希望嘎玛让夏说两句软话,但并没有。
而他必须要离开,离开定时炸弹孟尧,离开有关莫明觉的一切,他不想嘎玛让夏知道曾经深扎于心的往事。
他没有办法洗净对莫明觉的愧疚,这对嘎玛让夏太不公平。
高原上自由又热烈的灵魂,一腔赤诚满怀爱意,金森给不起也还不清。
即使他也早已动心。
而嘎玛让夏单纯以为,金森就是想学唐卡,他又问:“你想什么时候走,我送你。”
“等新招的那些人能熟练接待了。”金森停顿片刻,又说:“对了,走之前带我去一次库拉岗日吧。”
“当然,都答应你了。”嘎玛让夏说着翻出手机看天气,“下周一可以,住一晚,第二天回来。”
“好。”
嘎玛让夏余光瞥向金森,那个仰面躺在床上,黯然神伤的薄薄身影。
他又想起酒会那天,站在连廊下看戏的孟尧,还有金森喊他——莫明觉。
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像慢慢吞噬白纸的火星,烧得嘎玛让夏抓心挠肺,而今夜突然提及的离开,他更不敢确定到底有几分真假。
在金森心里,他到底是无聊消遣,还是全新寄托?
他想要的不多,他只是喜欢金森,他和所有渴求爱情的人一样。
许一世诺言,做彼此唯一。
“金森,听说白马林措的湖水能看到前世今生,你好奇吗?”
金森闻言转过头,藏在刘海里的杏眼亮了一瞬,“又是个美丽的传说吗?”
“嗯,我真的很想知道。”嘎玛让夏定睛看着金森,“前世、今生乃至来世……我是不是都和你在一起。”
第25章 图穷匕见 金森,你忘了他吧……或者,……
孟尧回拉萨了,金森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生活看似风平浪静,但冥冥中,总有不详预感。
离开,是掀起风浪的磁极,金森不清楚自己会被浪带到哪里,只能祈求着,安然着陆。
但磁极另一端的嘎玛让夏,却又拼命想用引力拉回,金森时常因对方小心翼翼地话语而感到亏欠——
嘎玛让夏太好了。
如果不是孟尧从中作梗,他会愿意永远留下来。
但生活没有如果,孟尧不会轻易放过他。
金森花了点时间,才查清楚孟尧的来历,原来,他和王琦都是莫明觉留学时的滑雪队队友。
一共五个人,从法国三峡谷到新疆将军山,全世界的雪道都留下他们的足迹。
他们从十六岁开始一起训练,视彼此为手足兄弟,而一切戛然而止于2024年的10月。
莫明觉留在了29岁。
在外人眼中,他应该一辈子怀揣对莫明觉的愧疚,直到死亡。
愧疚?
可他为什么要愧疚?
两年多了,金森时常能和莫明觉对话,可对方一遍遍述说他们爱情的细节,金森却因创伤应激忘得一干二净。
莫明觉说,他爱他,他一直在等他。
他想来生,还要和金森在一起。
看冰川,爬雪山,飞跃地平线,总之,这辈子来不及完成的事,下辈子还要一起。
莫明觉形容的来生,比今生美好。
于是,金森带着那唯一一张合照,来到这里。
可是可是……
金森遇见了嘎玛让夏。
“天意是人生来自由,不必为谁而活,也不必为谁而死。”
他和嘎玛让夏的每一刻,真实的、触之可及的爱,充盈了枯竭的心。
他不想死了,真的不想了。
他不想来世没有嘎玛让夏。
仅有一颗的心脏,摇摆不定,本想好了要与莫明觉道别,但孟尧一遍遍提及的名字,将烙印加深。
所以,今生和来世,欠下的愧疚又该如何赎清?
金森,只想逃。
嘎玛让夏察觉到金森的勉强,那种焦灼的、拼命想抓住些什么的,但又毫无头绪的落差感,时刻悬在心头。
占有和失控疯狂拉扯,沉疴已久的情绪,终于在周五的下午,达到峰值。
孟尧又回来了。
金森在酒庄碰见孟尧,识趣地绕开。
“大夏,你们去送货吗?”孟尧却大声问道:“带我一起呗?”
嘎玛让夏考虑了几秒,鬼使神差地点头,“行啊,走吧。”
一旁金森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你没睡醒?”
“带孟总深入了解一下酒庄市场运营。”
嘎玛让夏说得好听,实则存了点别的心思。
金森无语看着孟尧上车,三个人各怀鬼胎,沉默一路。
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墨竹工卡县。
松赞故里,天边墨竹——
拉萨以东的小县城,人口不多,但因着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人文景观,吸引了大批内地游客。
镇上的工卡酒店,每年到这时候,会和冈钦酒庄定几十箱酒水。
“下车,到了。”嘎玛让夏瞟了眼反光镜里的孟尧,故意激他,“孟总看你练得不错,要不帮忙搭把手?”
“哈,小事。”孟尧脱下了西装挽起衬衫袖口,向后捋了把头发推门下车,“往哪搬啊?”
“金森,你去前台推辆行李车来。”
嘎玛让夏也脱下皮装,心机地解开两粒扣子,露出结实的小麦肤色,“等会往行李车上搬就好。”
孟尧勾起唇角,朝后备箱看了眼,“也没多少,一会就干完了。”
金森推着车从旋转门里出来,嘎玛让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贴心地拉过架子。
“我来就好,你上里边休息一会。”
金森两手空空,目光跟着跳脱的人影来到车旁——
嘎玛让夏和孟尧像被开了倍速,蹲起放下,呼哧不停地从车上搬下酒箱。
两人较着劲,谁都不服谁,效率是翻倍了,但差点没被憋出高原反应。
一架子装满,孟尧眼疾手快推着车就跑。
刚刚被嘎玛让夏抢占了先机了,现在轮到他来展示男性雄风。
他迈着自信步伐,冒着虚汗,路过金森身边,“咦,怎么还站在这,和我一起进去呗?”
“神经……”
金森朝他俩一人一个白眼,揣手上隔壁的小超市买冰棍去了。
没人欣赏他俩的雄姿,刚才较得劲一下子泄光。
孟尧到底不是本地人,撑着车门大口喘气,和嘎玛让夏服软。
“我歇会,胸闷……”
嘎玛让夏戏谑又得意地给他递了瓶水,“孟总肌肉还是虚了点,您上车里坐会吧。”
“是啊,能力有限。”
孟尧心态良好,远远观察着金森撕开可爱多的外包装,然后伸出舌头,小口小口舔着。
超市窗台上蹦出一只大橘猫,金森蹲下身逗它,撸一把毛,舔一口冰淇淋。
“你看什么?”嘎玛让夏阴着脸挡住孟尧的视线,“又装好一车了,送进去。”
孟尧抬眼,无可奈何地笑了下,“怎么了,看看都不行?”
“不行。”嘎玛让夏义正言辞,“不是你的别看。”
“哈哈哈…… 大夏,那你怎么确定一定就是你的呢?”
嘎玛让夏一愣,竟无法反驳。
“大夏,别喜欢抓不住的人。”孟尧喝着水,淡淡开口,“你会很痛苦。”
“你现在就在痛苦,我猜对了吗?”
嘎玛让夏盯着孟尧,过了半晌,他问:“很明显吗?”
“嗯哼,都写脸上了。”孟尧挑了下眉,“怎么,求婚失败了?”
话毕,嘎玛让夏的脸更垮了。
“不应该啊,都睡过了吧?”孟尧啧了一声,“我就说,你抓不住他,不过……人就是会犯贱,越是抓不住的才越有吸引力。”
嘎玛让夏问:“那你也是?”
“我比你好点,我只喜欢,但不想犯贱。”孟尧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你知道的,一般犯贱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那你以后别招他。”嘎玛让夏却道:“反正对你来说,感情走到最后都是犯贱,何必。”
“呵,那你为什么痛苦?”孟尧摊开双手,一切如他所料,“因为无法获得正向反馈?”
“不是,他要去拉萨学唐卡。”嘎玛让夏还在为自己找借口,“我舍不得罢了。”
“是吗?”孟尧微微蹙眉,心道不好,金森这是要逃。
嘎玛让夏:“他又不是不回来。”
孟尧怜悯地看了下对方,却没再回他,转身推走了行李架。
晚上回到酒庄,金森刚下葡萄园找曲珍,便被孟尧跟了上来。
“听说你要离开这里?”孟尧突然发问:“去哪?”
“与你无关。”
“不许走。”
金森被他强硬的态度说愣了,反唇相讥,“和你有什么关系,来命令我?”
孟尧跨前一步,用力掐住金森的手臂,眸底翻涌出怒火,他一字一句地重复道:“不、许、走。”
“金森,你还真就是只会逃避。”孟尧冷笑着,“我还以为莫明觉喜欢的,会是什么魅力无限的大人物,现在看来不过是个空有皮囊的懦夫。”
两句话深深刺痛了金森的心,他咽了口唾沫,沉默不语。
是的,他就是想逃,他是懦夫。
他无视嘎玛让夏的拳拳真心,不给回应不给承诺,他不仅沉溺于暧昧的关系,到头来还想弃人于不顾。
说到底,他不配。
葡萄田外,传来几声轻快的狗吠,唤回走神的金森。
“那你让我怎么办?”金森苦笑,盯着孟尧问:“我走了是逃避,我不走你又要捅出去,你说我怎么办?”
浅金色的月光照在孟尧脸上,他眯了眯眼,收回怒意。
“你自找的,还问我怎么办?和他在一起不挺开心吗?”
金森静默片刻,才说:“是啊,开心,能淡去我对莫明觉的思念。”
孟尧不动声色地望了眼月光尽头的某处,脸上浮出一抹得逞的笑意,他故意问:“所以,你是把嘎玛让夏当成替身?”
“用来忘掉,用来解闷,用来泄欲?”
“那你找他做什么,找我啊。”孟尧语气停顿,笑得平静又疯癫,他扯过金森的手,“毕竟,知根知底,总比一个外人强。”
金森被他吓地倒抽凉气,他挣脱开孟尧,退了几步。
“我和嘎玛让夏的事不用你管。”他说:“孟尧,我离开这里最大的原因,就是想离你这个疯子远一点!”
“哦?”孟尧不依不饶,“我有那么大能耐?”
金森不断倒退,提防着孟尧再次冲上来,几近崩溃地说:“我会解决,你别管我!”
“你想怎么解决?”
——嘭!
后背撞上一个坚实的身体,和身体一同撞上的,还有金森的脑子。
黑昼里投来一枚核弹,炸得人两眼发白。
金森顿时失去所有力气和手段,他软绵绵地侧过头,对上嘎玛让夏猩红如炬的目光。
“是要解决我吗?”嘎玛让夏音色冰凉,“不用你们动手了,我走。”
嘎玛让夏扶稳金森,然后转过身。
“别走!”金森立刻拉住了他,“大夏,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嘎玛让夏背身问他,“忘掉,解闷,泄欲,是替身的意思吧?”
“不,不是,你不一样。”金森宛若失重,手却仍紧紧握着嘎玛让夏不松,“你听我解释。”
“过去的就别解释了,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嘎玛让夏仰面看向月亮,深深吸了口气,“我是不是你现在心里的唯一?”
金森沉默了,他说不出一个不字。
嘎玛让夏等了很久,最后认命地笑了下,他狠心掰开金森的手指,转身离开。
“他要真爱你会舍得让你去死?”
“来西藏这么久,一次也没见他联系过你,金森,是我救下你,也是我喜欢上了你。”
“我的错,我走。”
比声音更凉的,还有他的心。
“你满意了?”金森颤声:“如你所愿,结束了。”
孟尧却意外的平静,预料中报复得来的快感并未到来,相反——
他觉得好没意思。
毕竟,他开始的目的不纯,但现在,他真的有点喜欢金森。
这场闹剧的最后,竟是谁也高兴不起来。
无趣透顶。
回房,嘎玛让夏正在收拾东西。
金森站在门口,踌躇着不知如何开口,只盯着面无表情的嘎玛让夏收起一件件衣服,直到柜子里剩下最后一件紫色冲锋衣。
手悬在柜门外,又一点点捏成拳,嘎玛让夏颤了几下肩膀后背转过身。
“大夏……你要去哪?”金森小心又吃力地吐出话来,对刚才以及未来发生的事,充满了不知所措与恐惧。
“这么晚了,你一定要走吗……”
嘎玛让夏嗯了一声,带着厚重鼻音。
他扣上了毛毡帽,深吸一口气,背上包朝金森苦笑了下。
“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只和你做朋友了,喜欢一个人一定会变得贪心。”
“金森……我真的难以自欺欺人下去,可能在你心里我永远不如他。”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带着决绝的意味,嘎玛让夏此刻是个无能赌徒,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来赌一把金森会不会服软——
赌赢了,说爱;赌输了……
赌输了,他还是喜欢。
“大夏,不是这样的,你给我点时间……”
金森眼眶泛红,破碎成渣。
“你留下,要走,也是我走。”
这里是西藏,这里本来就是嘎玛让夏的家。
他不过是个沦落天涯的异客,求一段情缘,赴下辈子执念,留在山南的半年时光,是嘎玛让夏替他偷来的快乐。
可金森不想就这样算了,他想和嘎玛让夏一直快乐下去,他不能没有他。
金森上前一步,试图放手一搏,他扯开衣领,露出平直脆弱的锁骨,不管不顾地抱住嘎玛让夏。
他胡乱地亲吻着,不舍和歉疚氤氲在唇瓣,他卑微地乞讨对方为此留下,不管是因为爱或是欲……
他夹在赎罪与承诺之间,他困在时间与记忆的牢笼,他图穷匕见他泣血无泪,他不知感情是真亦假。
他辜负了两个人——不,三个……
他连自己都骗。
“我走。”
嘎玛让夏赌输了。
也失望了。
他狠心偏过头躲吻,拉开了金森,帮人整理好衣服,将扣子扣到最上面一粒,做完,眼中滚下一串泪滴。
他用力抹去泪,红着眼,故作轻松地拍了下金森的肩膀,“我就是想一个人静静,说不定……很快就会回来呢?”
他拉开门,离开前,留下最后一句。
“金森,你忘了他吧……或者,忘了我。”
第26章 人身难得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2027年4月11日,藏历闰二月初五。嘎玛让夏离开酒庄的第二天,他还没回来。”
“明天说好要一起去库拉岗日,可能要食言了。”
“再见,冈钦酒庄。”
“再见,山南。”
金森停笔顿错,纸上留下一滩深色墨迹,窗外风声呼啸,都像在代替他哭泣。
念想,每分每秒在深刻,生生抽离的情感像磨盘一圈又一圈碾过心头。
金森在嘎玛让夏离开的两天两夜里,度日如年。
藏式的房间,怎么看都全是嘎玛让夏的痕迹,金森说不出的难过与失落,五感似乎也发生了错乱,他对着房间里一个穿藏袍的背影说话——
他说别走,他说留下,他说大夏我喜欢……你。
那人转过身,却赫然变成莫明觉的脸,莫明觉笑如春风,却质问金森,为什么留他等了太久太久,为什么他会对别人——
说喜欢。
金森想解释,又变成了哑巴,他掐住自己的喉咙,摇头、深呼吸、心跳骤停……
他对不起他们,他没法与明觉告别,也没法忘了嘎玛让夏,感情是个复杂的过程,忘了又忘了,抽丝剥茧般折磨着金森的神经。
“明觉、明觉、明觉……我这就来找你。”
“好吗?”
“没有人喜欢我,也不会再有人救我了。”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你满意了吗?”
穿着藏袍的人,肩头开出血色的曼珠沙华,他笑得残忍又旖丽,捧起金森的脸,血滴入领口,深入脉络,占据灵魂。
“我不满意,金森,我们还能有来世吗?”
金森如入焦土火海,莫明觉的每一句都是种凌迟,他好痛,他想死。
冈仁波齐的风雪迷了双眼,是佛亦是魔,是渡亦是毒,是生不如死。
是错了。
一切都错了。
今生罪孽深重,他本就该纵身跃入地狱的门。
嘎玛让夏,对不起。
终是我负了你。
桑日县以南350公里,库拉岗日雪山,金森轻装上阵,一路搭车赴约,赴一个人的约。
嘎玛让夏不会再来了。
海拔5000米,天气寒冷,但蓝天和雪山下的折公三措却美得惊心动魄,金森撑着登山杖,静静站在垭口。
今天徒步至这里的,只有他一人,而山下的另一头,是白马林措,那片能看到前世今生的湖。
但金森想在一起的人,今天没来。
艳阳高照,洁白的冰川折射出耀目光芒,金森倒地躺在雪堆中,身上一半寒冷一半温暖。
——如果能留在这里……
冷气在睫毛上凝了层白霜,金森缓缓闭上了眼。
世界万籁俱寂,连他的呼吸都变得无比轻盈,脑海中走马观花掠过无数奇景,他突然想起许多年前,他来过40冰川的蓝冰洞。
宛如置身于一枚梦幻奇异的蓝色玻璃球里,脚底是涌动的暗河,身边是嵌着飞絮的冰凌,那是金森第一次触摸到梦境的颜色。
冰川,那就将梦永远留在冰川吧。
金森微微叹出一口气,他感知到日头斜斜向下,寒冷席卷而来。
他今天特地穿的紫色冲锋衣,很冷,但很好看。
他要选一件最好看的衣服,做一个不会醒来的梦,一个在葡萄庄园里的美梦。
2027年4月12日上午,天上下起细雪,薄薄地盖住雅江上游的葡萄园。
嘎玛让夏酩酊大醉,倒在阿布舅舅的小屋门口。
他连喝了两天,酒量再好也经不住他这般造作,阿布拍着他冻僵的脸蛋,然后无奈地把他拖回屋里。
“大夏?”阿布绞干毛巾,帮他擦了把脸,见人不应,默默吐槽了句:“你说你这样到底是做给谁看?”
“金森、金森、金森……”阿布念着这个名,摇头感叹,“喜欢男的也就算了,他知道你喝这么多酒吗,要舍不得干嘛来我这儿…… ”
嘎玛让夏却哭腔呓语,“金森……金森……你为什么不爱我?”
“我就这么差吗?”
阿布听得耳朵里起茧,起身倒了杯水,喂他下肚。
“舅舅……”嘎玛让夏半梦半醒,“我有那么差吗?”
阿布沉默地盯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回答。
“当你明白一切皆为命运,方能脱离苦海。”
嘎玛让夏清醒一瞬,天道轮回,没想到这句话居然有一天会应验在他身上。
“脱离苦海……哈,真的可以吗?”
阿布眼神变得飘忽起来,“可不可以的,都需要时间,一年、两年、三年……也许是一辈子。”
嘎玛让夏倒回毯子上,唇边浮出一抹苦涩笑意,他扯了下阿布的衣角,沉沉开口,“舅舅,你呢?你忘不掉的是谁?”
阿布望着屋外越发肆虐的雪,平静地说:“她死了,忘不掉了。”
“……”
嘎玛让夏睡了一觉,迷糊中,听见阿布用汉语和人通话,语气急切且不善,他翻了个身,不耐地哼了几声。
“大夏,大夏!快醒醒!”不料挂了电话,阿布大力扇醒了嘎玛让夏,“别睡了,金森不见了!”
嘎玛让夏迟钝了两秒,猛地起身,“金森不见了?!”
阿布把手机递给他,“你朋友来电话了,问你知不知道他会在哪儿。”
电话那头传来孟尧紧张担忧的声音,“金森不见了,找了一上午,又下过雪,不知道人去哪了!”
嘎玛让夏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严重性,问道:“今天周几?”
阿布和孟尧异口同声:“周一。”
完蛋,嘎玛让夏心道,喝酒喝懵了,完全把这事抛在脑后。
他急声道:“他去库拉岗日了。”
“库拉岗日?”孟尧松了口气,“那就好,散心去了吧……我去找……”
“不,他有危险。”嘎玛让夏一口打断他的话,“金森走了多久了?”
孟尧愣了片刻,语气严肃起来,“看监控,是凌晨四点出的酒庄,有危险是什么意思?”
嘎玛让夏来不及解释,他打开扩音低头穿鞋,酒的后劲还未散,太阳穴疼得似刀插。
冰川,金森说过,他想留在冰川。
嘎玛让夏无比后悔那晚的离开,比起做唯一,金森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替身?忘掉?死亡?
冰川。
“我现在就出发,你……”嘎玛让夏咽了口唾沫,暂时放下对孟尧的成见,“你也来,库拉岗日有好几条线,分头行动。”
“……这么严重吗?”孟尧立刻明白金森意图。
嘎玛让夏:“嗯,我认识他那天,他就不想活了。”
“你喝了酒,不能开车!”阿布冒雪追了出来,“我送你去。”
嘎玛让夏思绪混乱,手抖着松开方向盘,“舅舅……我怕。”
“嗯,山上不要下雪才好。”
阿布发动车子,沿着小道一路疾驰上高速,此距库拉岗日五个小时,只怕去晚了,一切来不及。
“舅舅,你说,他会不会已经……”
阿布抿了抿唇,“大夏,别想那么多,会找到的。”
下午三点,金森失联九个小时,嘎玛让夏到达库拉岗日,他逮着人就问,有没有见过金森,得到的只有否认。
白马林措湖畔,各色的衣服映入眼帘,嘎玛让夏急得心焦,根本不敢想最坏的结局。
阿布:“大夏,你确定他在库拉岗日吗?”
“我确定。”嘎玛让夏望向雪山之巅,“舅舅,我去另一条路线。”
阿布神色担忧,但劝不住,“上去至少四个多小时,万事小心。”
嘎玛让夏嗯了一声,带上卫星电话和干粮,一刻不停地拐上山路。
五点,云层盖住太阳,半山腰刮起大风,嘎玛让夏气喘吁吁,全凭意志向上爬升。
拉卡日垭口近在眼前,嘎玛让夏不敢停。
四个多小时的路程,被压缩至不到三小时,嘎玛让夏喉咙快呕出血来,每一次呼吸,都宛如冰锥吸进肺里。
最后几百米路程,嘎玛让夏恨不得手脚并用,他狼狈在暗冰上打滑,指甲陷进碎石,危险环伺滚石砸落,他紧紧趴伏在快70度的斜坡上,胆颤心惊。
嘎玛让夏稍加平复,直视穿透云层的日光,心里默念。
——金森,等我。
一定要等我啊……
六点,厚厚的云层散去,山风静止,雪色晶莹。
嘎玛让夏顺利翻过垭口,指尖有干涸的血迹。
他放眼望向开阔的山地,雪峰相连,湖水静谧,空无一人。
“金森——”
嘎玛让夏只敢喊一句,声音在山顶回响,一声比一声遥远。
没有回应,心顿时沉入谷底,他盲目地走向雪山深处,一步比一步艰难。
一措二措。
一错再错。
嘎玛让夏不敢再向前,只剩下离拉卡日峰最近的折公第三措。
如果这里也没有金森,他到底会在哪儿?
嘎玛让夏掏出卫星电话,给阿布打了过去,他们也没找到金森。
金森、金森、金森,你到底在哪儿,我不走了……
夕阳西下,嘎玛让夏站在山川之间,渺小如尘埃。
最多四十分钟,这里便会彻底失去方向,黑暗,将吞噬掉所有活物和信念。
嘎玛让夏几近崩溃,他撑起双膝,继续寻找踪迹。
“金森……”
“金森……”
金森快要睡着了。
梦里他在船上摇晃,有人在耳畔呼唤。
——金森,金森,你快醒醒。
——金森,我喜欢你。
天边响起梵音,法相庄严的佛祖于金光莲座中低垂眉眼。
佛说——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落日熔金,光芒万丈。
库拉岗日的群峰染上余晖,嘎玛让夏停在此刻。
身着紫色冲锋衣的人影缓缓站起,他抖落身上的积雪,张开双臂。
金山蓝湖紫衣,神山上似乎响起呢喃吟唱,嘎玛让夏热泪盈眶。
找到了,金森。
他飞奔而去。
“金森!”
嘎玛让夏将他拥入怀中,脸颊埋入脖颈,喃喃道:“别走……”
滚烫的泪顺着下巴渗入金森肌肤,可他并未有反应。
“金森!”
嘎玛让夏将人翻转过来,才发觉金森嘴唇发乌,气若游丝。
“金森,别睡,我带你走!”
嘎玛让夏慌乱地打开一瓶葡萄糖,却发现灌不进去,他仰头含住甜腻的液体,低头撬开金森齿关,强行渡入。
“别睡,对不起……”
“呜呜……”
嘎玛让夏狠心咬了口金森的唇,疼痛终于让人有了反应。
金森蜷了蜷手指,慢慢捧住那张熟悉的脸。
“你来接我了吗……”——
作者有话说:野外徒步有危险,请不要只身前往。
第27章 白马林措 无处是我,又无处不是我。……
不是说好的赎罪吗?
赎罪吗?
赎罪!
赎罪!!
“金森,别走!我在,我要你!”
……
是莫明觉?
是你吗?
是你……
你来了。
“明觉,对不起。”
“我不会跟你走了……”
金森嘴角噙笑,痴痴看着金山下逆光的男人,他们站在生与死的交界处,他分不清此刻是初遇还是重逢。
他想,他解脱了。
金森累了,闭上眼,低声说:“明觉,再见。”
嘎玛让夏心恸无比,他托起金森的腰,搂入羊皮袄子,又绝望地跪入雪中。
“金森,你别说再见。”
他用脸颊轻轻蹭着金森,对方微弱的呼吸拂过发梢,凉如薄刃。
“我不争了好不好,我不争了……是我的错……”
嘎玛让夏的泪水干涸在脸上,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挽回,离开只能让彼此痛苦,死亡的阴翳始终盘旋头顶。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嘎玛让夏抱着金森陷入等待。
银河横亘于头顶,明月洒下几缕清辉,白色雪山倒影在墨蓝色的湖面,美丽神秘的库拉岗日那么近,那么静。
寒冷让人变得迟钝,嘎玛让夏全凭本能抱着昏迷的金森,他不敢松手,也不敢喊醒,他承受不住任何意外。
几小时后,远处终于传来动静,探照灯来回扫射空旷的雪地,嘎玛让夏动了动,断线的思绪终于重连,热血涌入冷胃,月色照亮雪原。
“阿布……”嘎玛让夏踉跄着抱起人,在光线照回时用尽全力挥手,“阿布…孟尧……”
“他们在那儿!”
历时四个小时,三人轮流背着金森原路返回,在午夜时来到住宿点。
期间金森短暂醒过两回,但都胡言乱语不太清醒,缺氧和高寒让他失去行动力,他做着梦,不停道歉,不停说留下。
嘎玛让夏默默听着,他猜,金森的梦里只有那个叫莫明觉的人。
他还能计较什么?
喜欢一个人本就没有公平可言。
“大夏,今晚,你陪着他…… ”
孟尧累得脸色铁青,他没料到自己一念之差,差点酿出人命,疲惫道:“我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这事怪我,要是想要什么弥补……尽管提……”
嘎玛让夏喝了一罐可乐,还是觉得说话都费劲,他盯着金森插着鼻管,苍白的脸,木木地说。
“等他醒了再议吧…… ”
“好……”
孟尧又观察了会,见金森没有大碍后,转身准备离开。
嘎玛让夏却喊住了他,沉了沉气,鼓足勇气开口,“你认识他对吗?”
孟尧停下,背对着嘎玛让夏,房间安静得落针可闻。
嘎玛让夏问的是谁,不言而喻。
他思前想后,踌躇许久,终于点了下头。
“嗯……但他……”
“死了。”
“死在最好的,也是最爱金森的年纪。”
此话一出,震得嘎玛让夏眼前一黑,双耳嗡鸣。
他一瞬心如刀绞,怪不得……
怪不得……
如今回想起来,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往生石上的照片,约定好的来世,忘不了的爱人……
唯有死亡,才会难忘。
嘎玛让夏倏尔笑出声来,可笑,可悲,可叹,自己注定无法代替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好,我知道了……”
孟尧本还有话想说,但回头又看了眼嘎玛让夏落寞的神情,欲言又止。
孟尧叹了口气,劝道:“早点休息,大夏,无论如何我都感到抱歉。”
嘎玛让夏埋头枕入双臂,摇晃的酥油灯下,他轻轻耸动着肩膀,哭得像个丢了糖的孩子。
死了啊……
早该想到的,嘎玛让夏撑起下巴,看着沉睡在昏暗灯光里的金森,眼泪无声滑落,蓄积在掌心。
他以为牵动金森心神的某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他以为是自己一颗慈悲心肠,救他于水火;他以为金森要的往生,是因为今生苦痛抑郁成疾……
未料到,一切的锚点,不是他以为的以为,而是——
爱人死亡。
“金森,是我太幼稚了。”
“那天,我不应该拒绝你的。”
“你一定伤透了心吧……”
金森会听到他的忏悔吗?
嘎玛让夏不确定,但他决定,以后一定不会再放手。
金森以最惨烈的方式,证明感情无法取舍,他的痛苦,百倍千倍于自己,阴阳之隔,是道永远无法填平的沟壑。
酥油灯将燃尽,嘎玛让夏在微弱的光斑里,倒伏在床头,睡了过去。
翌日,晨光微熹,窗外的牛叫,唤醒金森。
金森动了动发麻的手臂,才发现有人紧紧攥住了他。
思绪回笼,才惊觉自己处于一个陌生房间,他微微仰头,注意到床边毛茸茸的脑袋。
嘎玛让夏。
自己难道不应该在雪山上吗?
金森重新闭上眼,觉得一定还在梦中。
可几分钟后,手上越来越清晰的触感,不断提醒着他,这一切不是梦。
嘎玛让夏,不是不要他了吗?
为什么?
金森想不通,再度睁眼,定睛看了过去。
“大夏——”金森哑声喊道:“是你吗?”
嘎玛让夏条件反射地醒来,眼底血丝密布,他用力握住金森的手,生怕失去似的,回应对方。
“是我,金森,是我——”
“你醒了啊。”
嘎玛让夏的笑容掩不住疲累,他迫切地看着金森,语无伦次,“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忘了答应你的事,库拉岗日说好的一起来的……你怎么都没说一声,自己先来了……”
金森扯了扯干裂的嘴角,“大夏,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怎么会,我……我只是…… ”嘎玛让夏说不下去,垂下眼,拼命压抑住想哭的冲动,“我以后不走了,金森。”
金森盯着他的发顶,却释怀地笑出声来。
嘎玛让夏迷茫抬头,不知对方为何发笑,但看着眼前这张笑意浅浅的脸,他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笑着笑着,流下眼泪。
金森伸出空闲的手,轻轻抚去对方的泪。
“你为什么又回来了呢?”
“我舍不得……”嘎玛让夏反握住金森,脸贴在他的掌心,“金森,我喜欢你。”
“喜欢我……”金森触摸着嘎玛让夏下新长出的胡茬,心里胀得发疼,“是啊,你们都喜欢我……”
金森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大夏,我们去湖边转转吧。”
白马林措,传说能照见前世今生的湖。
这是他和嘎玛让夏的约定。
这一程山水,是到了该道别的时候了。
天朗气清,云卷云舒。
白马林措荡漾起粼粼光斑,细小的浪花一层层扑上脚丫,复又退去。
嘎玛让夏想把赤脚的金森往回拉,金森却说:“走近了,照得更清晰。”
金森还未完全恢复,说话时有些接不上气,嘎玛让夏听得心里直堵,“一个传说罢了,你看——”
他说着也脱下鞋走近,两人并肩一起照着清澈的湖面,“只有两个倒影,并不能看到什么前世今生。”
“往回走点,脚别再着凉了。”
金森蹲下身,捡起岸边的小石块,从大到小垒了一个玛尼堆。
水里的倒影轻轻涌动,金森的五官时而清晰,又时而模糊。
“大夏,你看见了吗,水里倒影的是我现在的样子。”金森掬起一捧冰凉的湖水转身,“也是你现在的样子。”
嘎玛让夏不懂何意,等着金森说下去。
“所以,不管前世,今生还是来世,都是现在的我们,都是最好的模样。”
“无处是我,又无处不是我。”
嘎玛让夏闻言,脑内一震,他从来没想过,会有人这样解释。
“我想通了,大夏。”金森继续说:“经过昨天那一回,有些执念是该放下了,你不用再为我担心,我以后会好好活下去,用最好的模样,走过所有歧途。”
“谢谢你,陪我这一程。”
嘎玛让夏听出话里不对劲,沉声问:“你为什么突然……说这些?”
金森拢起围巾,眺望神山之巅,湖畔的微风吹起他的乌发——已经长到齐肩的头发。
“大夏,有些事情,难以取舍,对你也太不公平。”
那晚,嘎玛让夏的话犹如警钟,时刻提醒着他,忘了莫明觉,或忘了嘎玛让夏,都太难。
“我给不了你承诺,我辜负了你的真心,长痛不如短痛,我们就到这里吧。”
嘎玛让夏听不得这些,刚想反驳,又想起孟尧昨夜的话。
他争不过的,莫明觉死在了最爱金森的年纪,他怎么争?
他还想说不在乎,可说过的话泼水难收,是他逼着金森二选其一,也是他心有不甘孤注一掷。
如今追悔莫及,自作自受。
“我不想信来世了,只要你的今生。”
嘎玛让夏撩起他耳边的发,还是想挽留,“我们……只能到这里了吗?可不可以,别走?”
“很好啊,这样,记忆里的你永远美好。”金森假装洒脱,实则每一句都如刀剜心,“大夏,很高兴遇见你。”
说完,金森放干掌心的水。
嘎玛让夏站在金森身后,知道说再多亦是徒劳,最后只道:“那我还能……抱你一下吗?”
金森退后一步,转过身,黑色眸子里闪着光亮,他笑了下,一如过去,又纯又真。
“好啊,抱一下。”
他主动向前,如朋友一般,抱住了笑不出来的嘎玛让夏。
“大夏,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我。”他轻轻说给嘎玛让夏听,“比起忘却,我更想铭记,你说过的——岁岁有今朝,不惧轮回,不留遗憾。”
嘎玛让夏摇着头,将金森紧紧嵌入怀中,不争气的眼泪再度落下,他哽咽地说不出完整的话,只念着。
“金森、金森、金森……”
他解下挂在腰带上的藏刀,放进金森的掌心,又一根根曲起对方手指让其握紧。
“我把它给你了。”
金森在心里道了一万个对不起,他终于明白,原来不给承诺是为了某天能更轻松的说再见。
当然,这辈子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会与他在神山相遇。
“大夏,别哭。”
金森收下了藏刀,想给彼此留点念想。
“会有更好的人,只爱你。”——
作者有话说:眼泪是年下最好的医美
白马林措湖的见解化用抖音蒙曼老师
第28章 雪域绛珠 本店招牌,销量最高。
“孟尧,送我去拉萨。”傍晚,趁嘎玛让夏补觉,金森敲响孟尧的房门,“现在就走。”
“你一个人?”孟尧吃惊,“大夏呢?你和他说过了?”
金森淡然地嗯了一声,“说过了,走吧……你送我。”
孟尧还想说什么,被金森冷冷盯了一眼,只好进屋喊醒怨种助理,“走了,北越。”
赵北越翻了个面,瞪着两个黑眼圈,骂骂咧咧地穿衣服,“孟尧,你特么给我年终奖翻倍,不然老子不干了。”
“谁出外差还做苦力?你说说你这像话吗?”
孟尧尴尬地笑了笑,提醒他,“门口有人。”
赵北越刹时一愣,目光向外,面相都变了,“艹…… ”
骂完又立刻堆起公式化的笑脸,“金先生,原来是你,稍等片刻,我们即刻出发。”
金森扶着门框凌乱。
离开前,孟尧再次和金森确认,“你真和大夏说过了?”
“你话太多。”金森干净利落地关上车门,讽刺道:“要不是你,就没这出糟心事,我走,你最应该高兴不是?”
孟尧吃瘪,此事的目的早已偏离最初的想法,而他也发现金森和莫明觉的感情,似乎另有端倪。
大G乘着暮色,绝尘而去,金森最后眺望了一眼身后的库拉岗日雪山——
再见。
明觉,再见。
刚走十分钟,阿布便发现了。
他焦急地拍着嘎玛让夏的房门,“大夏,大夏!你快起来,金森好像走了!”
嘎玛让夏惊醒,环视一圈空荡冰冷的房间,心沉入谷底。
“走了?”嘎玛让夏面色不佳,话里透着寒意,“你看见了?”
“老板说,三个汉族人开车走了。”
嘎玛让夏呆滞了片刻,最后自嘲地轻笑一声。
走了,还是走了。
他难过的说不出话,满眼哀伤地看向阿布,摇头又点头。
阿布大概猜到缘由,叹了口气,替他关上了门。
嘎玛让夏自虐地躲进被子,胸口闷得像卡了只实心墩子,暗自神伤了许久,直到因缺氧而眩晕,才下了床。
桌上留了封信,金森离开前写的。
“大夏,我走了,我知道你也许会伤心,也许会恨我?但请你别再为我难过,谢谢你毫无保留且真挚的爱,是你救赎了我。”
“因为遇见你,我才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如果可以,忘了我吧。”
简单的道别,落款金森,嘎玛让夏捧着这张纸,放在胸口,痛彻心扉。
忘了?不可能。
他们会再相遇吗?
是以朋友的身份,还是其他?
他回忆起半年来的点点滴滴——金森爱吃果冻,会喝酒上脸,喜欢甜茶不爱酥油,去镇上要点快餐和奶茶……
他们一起驶进阿里苍茫的土林戈壁,走过拉萨鼎沸的人山人海,他们起舞于山南蔚蓝的葡萄酒庄……
他们和所有恋人一样,接吻拥抱做|爱,一切真实地发生,真实地刻进记忆。
如梦一场,如梦初醒。
“舅舅,我们回去吧。”
嘎玛让夏贴身收好信,喊起阿布。
“你还好吧?要不要去追他?”
“不用了。”嘎玛让夏摇了摇头,“葡萄园还等着我们呢。”
阿布看傻子一样盯着他,“真不追了?”
嘎玛让夏愣了一下,又苦笑,“今天不追了。”
夜里,嘎玛让夏收到孟尧的消息。
「到拉萨了,金森暂时住在归山酒店,一切安好。」
嘎玛让夏心空了空,删删减减最后只回了两字。
「谢谢。」
“谢谢。”
金森下了车。
一本正经的总助和气血不足的游客,大堂经理看在赵北越的面子上,鞍前马后,安排了一间视野绝佳的大床套房。
舟车劳顿,睡眠不足,金森也懒得和他们推脱,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入住五星大酒店。
房间的大落地窗外,是布达拉宫的另一面,但现在熄灯了。
一个人躺在床上,金森刷了会手机,想睡却睡不着。
他想嘎玛让夏,非常非常想。
他还想嘎珠,想他这么一走,狗崽子会不会很快就把他忘了。
他还想大夏阿爸,贡布和曲珍,想酒庄里认识的朋友们……
酒庄客房的窗台上,有一盆红色,一盆黄色的格桑花,金森看着眼前质量上乘的白缎纱帘,怎么才离开几小时,便有了戒断反应。
枕边漂亮精致的藏刀,似乎还留有嘎玛让夏的味道,金森实在难熬,握着刀柄凑到眼前。
刀鞘油润的蜜蜡旁嵌着一圈红珊瑚,木质藏香裹着铁腥味,他想起第一次见嘎玛让夏抽刀而出,是给他切羊肉。
拔刀,利刃铮鸣,柔中带刚。
金森把玩着刀,鬼使神差下,上百度搜索藏族人送心爱之刀是否有特殊含义。
果不其然,百度告诉他,这是定情信物。
金森更睡不着了。
金森心安理得在五星套房里住了三天,孟尧的酒店,活该让他出点血。
第四天,金森去了丹增唐卡工作室。
到了才发现,唐卡店离上次定做衣服的地方不远,老师就叫丹增,瘦高个,年近五十,勉唐画派非遗传承人。
丹增老师对收个汉族学徒,并不十分看好,金森为表学习之诚,主动掏出他做满标记的《度量经》。
“丹增老师,上次联系您后了,我就开始研读学习此书,我不是说着玩玩的,请您相信我。”
丹增翻着书,又端详着金森,“你翻译的?”
“找朋友帮忙翻译的。”金森弱弱道:“还没有学会藏语。”
丹增翻到最后几页,认真看了会,做出决定,“认真翻译了,不错,那你……先留下来吧。”
金森暗自欣喜,昏沉迷茫的日子里终于听到一个好消息。
“谢谢老师,我明天就可以过来!”
丹增轻咳了一声,“但有些话说在前头,刚开始做学徒可能挣不了太多钱,你要有心理准备,平时有其他收入来源维持生活吗?”
“工作辞了,有些存款。”金森如实道:“萌生学唐卡的想法,是去年在丹萨梯寺与一位师傅结缘,从前生活浮躁也遇到些变故,所以才想……换个心境。”
丹增捻了圈手中佛珠,注视着金森那双黑亮的杏眼,笑了。
“世间一切皆借我们用,缘起缘灭何必执着。”
“我们每天十点开门营业。”
金森独自在八廓街附近转了会,陈旧的街道和院落挤在这一方天地里,聒噪又热闹。
他想找个离唐卡店近的地方住下来,奈何问了好几处院子,都没合适的。
误打误撞的,就绕到一处眼熟的地方。
蓝色牌匾,摆满工艺品的院子,湾仔码头到了。
金森盯着那六字箴言大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故意的——
还未入夜,生意一般,小嘉闲散地靠在吧台上,刷着抖音。
“扎西德……诶?”小嘉两眼放光地指着金森,“是你呀!”
说完又期待地看向金森身后,没见着想见的人,悻悻问道:“你一个人?”
金森坐到吧台,撑着下巴点头,“一个人,大夏没来。”
“好啵。”小嘉收回目光,递来一份酒单,“看看想喝什么,我请你。”
酒单做得很细致,上面画着不同的特调样式,标注了底酒和风味。
“这是用冈钦拉姆做的特调?”金森手指点着第一页上特别推荐,“雪域绛珠,好听的名字。”
“本店招牌,销量最高。”
小嘉从壁龛上取出一瓶冈钦拉姆,倒入冰镇过的调酒壶,自信道:“你真会选,这也是最贵的。”
琉璃灯下,小嘉炫技一般shake酒壶,耳坠和冰块一齐叮当作响,他转着手腕抛起酒壶,又反手稳稳接住,金森看呆了。
小嘉朝金森抛了个电眼,猩红酒液缓缓注入高脚杯,激出柠檬片酸味,他又拉起金森的手,在手心放入几片薄荷叶,两人对掌相击。
“哇哦,把叶子放杯口,结束。”
小嘉双指托起高脚杯,推向金森,“尝尝。”
金森轻抿一口,对小嘉另眼相看。
“好喝。”
小嘉弹个指勾起嘴角,“必须的,好酒配帅哥,是对我技术最大的认可。”
他整理好杯具,凑近,俏皮地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金森,金色森林。”
小嘉眨眨眼,对上金森躲闪的视线,认真问:“大夏和你在一起?”
“有吗?”金森不接招,扯开了话题,“冈钦拉姆只有一种特调吗?”
“那就是他喜欢你。”
小嘉得到想要的答案,倏尔笑着转过身,给自己倒了一杯,隔空与金森碰杯,“来日方长,下次再请你喝别的特调。”
金森也笑了,觉得小嘉特有意思。
他微微举杯,礼貌回敬,“来日方长。”
“对了,想问你,这附近有没有适合的房子,我想租一间。”
小嘉疑惑地瞪大眼睛,“附近?有是有,可是你为什么不问大夏呢?他在嘎吗贡桑有现成的房子。”
“不方便。”金森轻描淡写地说:“我们……不是你想的关系。”
“哦?是吗?”小嘉不买账,打开微信给金森看,“你不知道他把朋友圈背景换成你们合照了吗?”
半年可见的朋友圈顶部,一张他和嘎玛让夏在公珠措旁的合影,他手里的嘎珠还是小小一只。
金森不信邪,掏出手机刷新,果然……
“他什么时候换的……”金森尴尬到极点。
“中午换的。”小嘉准确报出,“啧,你都没我关心。”
金森单手捂住额头,不禁又有些上头。
“说吧,为什么要租房子?”
金森唔了一声,“嗯,明天开始学唐卡,就在……鲁固巷另一头。”
“你学唐卡?”小嘉像在听天方夜谭,“我没听错?”
“没有,想学着试试。”
“……”小嘉一时语塞,真搞不懂对面的漂亮男人到底什么来头。
金森:“我想找个近点的房子,没什么要求,能洗澡就好,问了好几个院子,没合适的。”
小嘉摇头叹息,从吧台底下抽出一盘钥匙串,挑了一把给他。
“给你,对面楼上。”
金森受宠若惊,“谢谢,房租多少?我转你。”
“嗯,看在大夏的面子上…… ”小嘉上下打量着金森,“押一付三,先转我12000。”
金森扑哧笑出声来,他喜欢小嘉这性格。
“但别告诉大夏。”金森转完钱竖起手指嘘了一声,“帮我保密。”
小嘉挑了挑眉,笑嘻嘻拿出店里二维码,“那你再加1000,充卡。”
金森愣了一下,爽快地扫了码。
“成交。”
“感谢。”
第29章 丹增唐卡 山南,又是山南。
“你去哪?”
孟尧听闻金森要退房,找了过来,“其实你可以继续住这。”
“不用了,这么好的房间,住久了心里发慌。”金森顿了顿,抬眼看向孟尧,“孟总,为了莫明觉,你也得到想要的结果了,以后就不必再见了。”
“金森。”孟尧却说:“这不是我要的结果。”
金森不在意地笑出声,“是吗,好的。”
“……”孟尧一时语塞,打量着金森忙碌的身影,问他,“那你至少告诉我之后去哪,不然我……我也不放心。”
“死不了。”金森头也不抬地回,“孟尧,你这么忙,别在我身上白费心。”
“金森,我承认,一开始是为了莫明觉打抱不平。”孟尧突然上前一步,“但……我的话不全是假的。”
金森诧异地抬起头,却见孟尧一脸认真的表情……立刻开口制止,“不该说的话别说。”
“不,金森,我要说。”孟尧却下定了决心,“我说的第一次见到你,不是半年前在酒庄,而是三年前莫明觉发在群里的照片。”
“?”金森眉头一皱,“三年前?”
三年前,他和莫明觉还没在一起。
“嗯,三年前,莫明觉说认识一个很喜欢的人,叫金森。”孟尧抱着破罐破摔的心态剖白,“第一眼,我就对你留下很深的印象,你是我喜欢的类型……但碍于莫明觉,我不可能横刀夺爱。”
“没想到如此巧合,会在酒庄偶遇,但我见你和嘎玛让夏关系不一般……”孟尧说到此,咽了下口水,“除了为莫明觉,还有我自己的原因,我——”
“我喜欢你,金森。”
“如果你和嘎玛让夏已经结束关系,那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金森直接打断。
孟尧收紧下巴,眸色深了几分,盯着金森数秒后,笑了下为自己开脱,“那是我唐突了。”
金森很是难堪,在孟尧灼热的目光下,他飞快收拾好东西,“孟尧,今天的话我就当没听见。”
“我与莫明觉的事……”金森无所谓地看着孟尧:“已经是过去式,随你便吧。”
孟尧发怔地站在原地,直到关门声响起——
他按了按额角跳动的青筋,所以,刚才为什么要犯贱?
第二天上午,金森正式开启唐卡店学徒生涯。
丹增唐卡在鲁固巷西头,再往前走几步,便是八廓街安检口,店门不大,玻璃隔断,里外共三间。
最外间的墙上挂着一幅幅待售的巨幅唐卡,展柜里则是些嘎乌盒和文创手饰,金森进去时,老板娘正在吃早饭,她热情地招呼金森。
“吃早饭没?丹增还没来,你先吃一口?”
金森瞅了眼桌上浇满辣子的凉粉,忙掏出兜里的小面包,“师母,我自己带了。”
“哈哈,那你拿瓶奶。”老板娘硬塞到他手里,“中午跟我们一起吃哈,学徒包吃。”
金森握着纯天然无公害的牦牛奶,腼腆地和老板娘说谢谢。
老板娘大大咧咧地摆摆手,“你进里边去吧,等会客人来了就要忙了。”
进了画室,藏香浓郁,惹得金森打了一喷嚏,里边到了一戴眼镜的小胖子,他闻声忙放下手中的事看过来。
“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小胖子汉语很不利索,十指紧张地纠揪结在一块不敢多言。
“你好,我是金森,来学唐卡。”
“啊!是你。”小胖子的小眼睛在镜框里闪了闪,“我是强巴,我也跟着丹增老师。”
“强巴?”金森伸出手,“那你就是我的师兄了。”
强巴不好意思地擦了擦手,“我刚在磨颜料,手脏……”
“没事。”金森收回手,走到他跟前,“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水池边堆着几排矿物颜料,过了一夜,颜料和水已经分层。
强巴磕巴着说:“你和我一起……磨?”
“好啊。”金森撸起袖子开干。
他们两一人拿一笔杆蹲在水池边上,金森手生,磨颜料时总溅起些水,强巴也不说话,只默默地观察着金森,然后帮他换了粗杆的笔。
金森笑了下,“你学了多久了?”
“第三年。”强巴谦虚地看了金森一眼:“我画得不好。”
“那我还什么也不会呢。”
“嘿嘿……”强巴轻笑了一声,“慢慢来,和老师一样厉害。”
“外面挂的都是丹增老师的画吗?”
“嗯,有些已经被订走了,那些柜子里小的,大多是我画的。”
金森惊叹不已,“那你哪里画的不好,明明很好啊!”
强巴被夸的一脸难以抑制的开心,“嘿嘿……是吗?”
“你来了啊。”
这头金森和强巴还说着话,门口便传来丹增洪亮的声音。
“你们两个这是认识了?”
金森和强巴一同站起,“嗯,认识了。”
“挺好,先让强巴带你熟悉几天,有客人来体验画唐卡,你也可以跟着学。”丹增安排完,又郑重地说:“金森,学习唐卡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很可能几年出不了师收入拮据,如果你坚持不下去也没关系。”
金森点了下头,没敢把话说太满,“谢谢丹增老师,我一定尽我所能。”
“行,你们继续吧。”丹增捻着佛珠,推开禅室的门,“强巴,客人来了喊我。”
“嗯。”
到了下午两点,拉萨日头最毒的时候,画室里陆续来了游客。
金森第一天来,熟悉着唐卡店日常工作,帮忙打下手。
画室里热闹的声音混作一谈,来得多是漂亮小姐姐,她们热衷画一些佛眼佛手或藏式法器的嘎乌盒,小小一块,两三个小时能完成。
有一穿着藏式服装的漂亮姑娘,正对着绿度母佛眼图样起稿,强巴给她调了颜料蹲在一旁看她画。
“你画得很好。”他竖起大拇指夸,“学过吗?”
姑娘笑得眉眼弯弯,“没有画过唐卡,但我是学美术的。”
丹增和金森也好奇地看她画布,果然线条干净流畅,起形标准,金森自惭形秽。
“你很有天赋。”丹增也夸,转头看向金森,“跟着一起画吗,从这些小的开始学。”
金森忙不迭点头,“想试试。”
强巴帮金森绷了块画布,金森怕影响客人,找了角落坐下。
“你想画什么?”强巴贴心问他,“智慧、健康、长寿、财富……”
金森:“健康。”
强巴抽出药师佛眼模版,“画这个,保佑健康。”
金森终于得机会上手,趴在画板上手握铅笔起形。
画画远比想象地更难,金森擦了画,画了擦,总觉得原本慈眉善目的佛眼,被自己画成憨厚老实的肿眼……
“我给你起个框,你在框里画。”丹增接过金森手里的笔,“画不好没事,强巴第一天来的时候,比你还不如。”
强巴朝金森憨憨一笑,“是这样,我磨了三个月的颜料。”
一旁的漂亮姑娘凑过来听大师教学,她离金森很近,身上有股好闻的木质香,盖过了店里的藏香味儿。
丹增也闻到了,边画边问,“你去了敏珠林寺?”
姑娘惊奇,“老师怎么知道?”
“你身上的是一级藏香,只有敏珠林寺有。”丹增笑了下,“姑娘识货。”
“敏珠林寺在哪?”金森也喜欢。
“在山南呀,那儿还可以自己体验制香过程,很有意思。”
山南,又是山南。
金森嗯了一声,只说,“有空去。”
“你看,佛像眼尾要更细长一些,才会好看……”
“眼珠向下几分,更有神像……”
金森认真听着,记在心里,接过画板照着要点重新画了几遍,比刚才好了许多。
六点多,客人大多画完,强巴和金森把一幅幅小唐卡裁剪下来,等待风干后装裱。
“强巴,等会你带金森去开光吧,上师今天应该在。”
“开光,给这些唐卡吗?”
强巴说:“嗯,客人画完了,我们都会帮忙开光,有些大幅的唐卡,还要找上师看个日子开眼。”
“原来有这么多讲究。”金森若有所思,“开光的地方远吗?”
“到了。”强巴停在红门前。
金森抬眼看向这红漆木门,突然一阵耳鸣。
这扇门——
嘎玛让夏说的那位上师,就在这扇红门里。
金森没来由的,身上浮热,手脚麻木,他定在门口,神色凝重地望着红门顶上的蓝底金字藏文牌匾。
熟悉的声音从遥远的风里传来。
——我认识一位高僧,他在拉萨,最善渡人往生,也许你会想去见他。
“进去了。”强巴在前头喊他。
金森缓过神跟了上来,笑容变得勉强,“上师就在这里吗?”
“对,他修行很高,丹增老师有事都找他。”
不起眼的红门内,佛殿前燃着数千盏酥油灯,火光熏着红墙,像四方院子里无数祈愿的魂灵,金森穿过那些起舞的影子,站在门口瞥向殿内。
金身佛像垂眼盘坐于半明半昧的暗光里,细长的阳光穿透白烟,折射出神圣的金光,照亮殿内东角一隅,那儿背身坐着个喇嘛,披着红袍打坐修行。
强巴和门口燃灯的喇嘛说了几句藏语,他领着两人绕过佛殿,上了小楼。
“上师,今天又要来麻烦你了。”
强巴把手里的唐卡依次摆在禅桌上,然后双手合十奉上香火钱,小声念道:“扎西德勒,功德圆满,%##……&》!#……@??#~”
金森安静地站在暗处,上师一边念经,一边用手轻抚过一张张画布,然后指尖捻起钵里的清水和青稞,往高处抛起,最后零散地落在唐卡上。
十分钟左右,仪式完毕,金森上前帮强巴收拾画布,低着头不敢正眼看上师。
“你把青稞带一些走。”强巴掏出一小布包,“装这里,回去后分到裱框里。”
“哦,好。”金森拢起掌心将桌上多余的青稞粒扫进袋子。
“这位是丹增老师新收的画师吗?”
金森怯怯地抬起眼,“嗯,我是新来的。”
上师捻着佛珠,向他点了下头——
作者有话说:丹增唐卡虚构,红门寺庙和上师虚构
第30章 红尘俗世 连仓央嘉措都放不下红尘俗世……
四月底五月初时,西藏旅游步入旺季,金森独自生活了一个多星期,每天三点一线——家、唐卡店、湾仔码头。
和小嘉算是混熟了,金森每晚报道酒馆,喝到微醺再上楼睡觉,感觉睡眠质量都变好了。
这周六,客人来得比平时翻一番,小嘉都懵了,店里两个调酒师根本忙不过来,金森刚坐下不到五分钟,便被迫加入服务行业。
“金宝贝儿,你帮我把这两杯送到22号桌。”小嘉嘴甜地央求道:“感谢感谢,明天我就招人~”
这句话似曾相识,金森笑了下,端盘上酒。
来得多是同道中人,22号桌几位小哥穿得特潮,正凑在一块听歌聊天。
“扎西德勒,你们点的两杯特调来了。”金森小心翼翼地弯下身子,将酒端到桌上,“还有的正在制作,等会送过来。”
金森说完夹起盘子后撤,昏暗的灯光里,完全没料到这桌上坐着个熟人。
金森服务了几桌后,终于又送到刚才那桌,四杯特调,两瓶洋酒,小嘉特地吩咐他多说几句好话。
金森笑容明媚地招呼道:“祝大家在拉萨玩得开心喝得开心,想要听什么歌可以点,老板说送各位两首。”
“点了可以让你上台唱吗?”暗处传来一声轻笑,“金森,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你。”
金森愣了下,定睛仔细一瞧,居然是赵北越。
赵北越打扮得实在叫人认不出来,西装换牛仔,戴着棒球帽,咬着烟翘着腿,一点不像上班时的人模狗样。
“诶,你怎么…… ”金森话说一半,突然意识到另一个问题,不禁瞪大了眼睛问:“你是弯的?”
赵北越散出一口白雾,桀骜地点了下头,“怎么了,很意外?”
“不是。”金森淡淡笑了下,岔开话题,“你们想听什么,我等会和乐队说。”
“你问他们就行哈哈。”赵北越摆了摆手,“你现在在这儿上班?”
“……”金森没说话,紧张地把手揣进兜里。
赵北越又说:“坐下喝点?”
“不了,忙。”金森尬笑几声,落荒而逃。
接下来的时间,金森心不在焉。
小嘉忙里偷闲关心道:“怎么了?没喝开心?宝贝儿对不起,我晚点给你发红包。”
金森叹了口气,放下盘子,“碰到认识的人了。”
“……啊?”小嘉心里一紧,“不是大夏吧,我没见到他来啊。”
“不是……唉,算了不重要。”金森喝了口水,重新摆好盘,“我去上酒。”
“越哥,你认识那服务员?”朋友问赵北越,毫不掩饰垂涎之意,“长挺好看,介绍下呗。”
赵北越觑了他一眼,打开与孟尧的聊天记录。
「图片.jpg」
「人在寻真地上班。」
「寻真地定位。」
“…… ”朋友缓缓抬起头,疑惑地看向赵北越,“你老弟的人?”
赵北越又咬了根烟,眼神迷离地点了下头,“是啊,孟尧都追不上的人,你要试试?”
朋友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你有毒啊。”
孟尧收到赵北越的消息,纠结半小时后,换了身衣服出发。
寻真地……
孟尧绕了一大圈,才找到酒馆的位置,推门进去,被扑面而来的人浪掀的眉头紧皱。
环视一圈,孟尧锁定穿梭在人群中的金森。
他压低帽子,隐入酒馆,来到赵北越那桌。
“孟总!”
“尧哥……你来了。”
桌上的人纷纷拍起马屁,孟尧朝赵北越抬了抬下巴,对方挪了张凳子给他。
“你还真来啊。”赵北越戏谑道:“挺上心。”
“金森在这儿上班?他看见你没?”孟尧开门见山,“怎么被你找到这地儿的,绕得我差点迷路。”
“送一晚上酒了,应该是上班。”赵北越给他倒了一杯,“和他打过招呼了,要喊他过来吗?”
“啧……你以为是会所?”
孟尧喝了口酒,心里盘算着该如何体面地出现。
桌上众人很少有与孟尧同桌的机会,脑子活络的几个纷纷敬酒,想在人面前刷个熟脸。
孟尧喝了几杯后,整得心烦,撞了下赵北越的肩便起身。
“你们玩,我去找他。”
赵北越:“我陪你?”
“走。”
两人挤进吧台边,小嘉一转身,见是两质量上乘的帅哥,笑逐颜开,“扎西德勒,两位朋友,需要点什么?”
赵北越打头阵,手指点了菜单上最贵的那瓶酒说,“来两瓶,一瓶存着。”
小嘉脸都要笑烂了。
“诶,问你个问题。”赵北越朝小嘉勾勾手,眼神暧昧地看着对方。
大客户当前,小嘉塌着腰凑过去,“帅哥,想问我什么呀?”
“你看——”赵北越指了指孟尧,“我兄弟,喜欢你们这儿的服务员,帮他一把呗?”
小嘉心神一乱,抬起头眨了眨眼睛看了出去,“你说的是那个长得帅的吗?”
“嗯哼。”
小嘉撑起身子,笑嘻嘻地回绝,“帅哥,他我可帮不了呢~”
赵北越敲出一根烟,痞笑着盯着小嘉,没说话。
小嘉舀起一勺冰块,倒入摇酒壶,接着转起腕子,在叮叮当当冰块撞击声里朝二位大佬开口。
“得加钱。”
赵北越闻言,笑得肩膀颤动,他拿出手机扫了小嘉的二维码,“加一下,我给你转一万。”
孟尧冷眼旁观,来了句,“你钱多?”
“不多啊,为了你。”赵北越拍了拍孟尧的肩,“机会难得。”
小嘉一点不含糊地收下转账,“想要我怎么帮,二位老板?”
“简单点,让他今晚跟我兄弟走。”
小嘉手腕顿了下,认真打量起二人,打趣道:“看老板们打扮,也不像是下三路的人,认真的?”
孟尧也立刻开脱,“别听他的,等会金森来了,让他留一会就好,我和他说几句话。”
“你认识他?”小嘉抓住重点,转念又想起金森先前提的事,于是多留个心眼儿,故意套话,“原来不是见色起意啊,追他很久了?”
“普通朋友。”孟尧淡淡看了小嘉一眼,问:“他在这上班几天了?”
“上班?没多久,一个星期。”小嘉没说实话,瞟了眼对面的赵北越,巧笑倩兮,“那你怎么说是这位老板喜欢金森呢?”
“喜欢和朋友不冲突。”孟尧目光跟随着越走越近的人,直到——
金森看到他。
拉萨瑞吉酒店某房间。
嘎玛让夏连续收到小嘉的数条语音。
对话内容嘈杂不清,隐隐听到几个人名,还有,金森的声音。
“孟尧……你……烦得要……别管我在哪……”
“我乐意……走……再见……”
嘎玛让夏又急又纳闷,小嘉发来新消息。
「大夏,有两个人找上金森,其中一个好像喜欢他,另一个有点装。他们现在在和金森谈话,不太愉快。」
嘎玛让夏阴着脸套上外套,临出门前,小嘉又发来前线战报。
「哦没事了,金森把他俩骂走了。」
嘎玛让夏松了口气,回道:「金森人呢?」
等了三分钟,没见小嘉回消息。
嘎玛让夏低骂几句,穿鞋甩门走人。
在路边扫了辆共享电动车,嘎玛让夏一口气骑到酒馆门口。
手机不断震动提醒,请将车停回指定区域,嘎玛让夏听得直接静音。
进了酒馆,不料正好撞见孟尧和赵北越一行要走,嘎玛让夏眼神一凛,拦住孟尧去路。
“你又来找金森?”
孟尧挑了挑眉,“你不也是?”
“我和你不一样。”嘎玛让夏反驳他,“你不是不想犯贱吗,现在是什么意思?”
孟尧却只平静地看着他,问:“我们,哪里不一样?”
嘎玛让夏愣住了,两人在光怪陆离的灯光里无声对视,良久,他推开了孟尧径直走向吧台。
而孟尧插在袋中的手,不自觉握紧成拳。
他不明白,自己和嘎玛让夏比起来,到底哪里不如?
财力、阅历、家室甚至是学历……都比嘎玛让夏高出一大截,越想越不甘心,自尊受到挑战。
小嘉摇着酒,见是嘎玛让夏,惊喜地喊出声,“大夏!你怎么来了?不是说了……让你别露馅儿吗?”
“金森呢?”
小嘉帮他倒了杯酒,朝窗外努努嘴,“回去了。”
嘎玛让夏心里石头落地,神情却变得凝重起来,“刚才那两人,没为难他吧?”
“没有。”小嘉贴近嘎玛让夏,拽着对方的胳膊,硬碰下杯,“大夏,你怎么就不能关心下我呢?”
嘎玛让夏不为所动,“你别添乱,金森的事还没着落呢。”
“你担心他啊?”小嘉嘟囔着叉腰站起:“好啦,真的没事,那个老板就问他住哪之类的,金森呛了几声没搭理他。”
“就这样?”
“就这样。”
嘎玛让夏搁下空酒杯,“我去看看他。”
小嘉抓着他衣服制止道:“别去,要是金森连夜搬走我可管不了。”
“我就在楼下看看……”嘎玛让夏轻声道:“我明天要回山南,下次来还不定是什么时候呢……”
小嘉手指松动了下,终是放开。
他不耐烦地掏出二维码,“管不了你们,随便吧,扫码转账,不然下次有事不通知你。”
嘎玛让夏二话不说,转过去两百块。
小嘉目送着他离开酒馆,不大高兴地翘起嘴角,“切,真抠。”
月光柔和,嘎玛让夏坐在共享电动车上,看向二楼亮灯的窗。
金森告别的第十二天,越来越想他。
他看到有人影在灯里晃了下,窗缝里冒出丝丝雾气——金森在洗澡了。
嘎玛让夏想起这半年来,两人同住一屋,他早已习惯了每天洗完了再上床的生活,那花香沐浴乳,也只有金森身上的最好闻。
“金森,你说过,如果不见了,就去冈仁波齐重新相遇……”
“真的还能再相遇吗?”
嘎玛让夏喃喃自语,任由月光将他的影子无限拉长。
二楼的灯暗了下去,酒馆也即将打烊,嘎玛让夏束起碎发,转入夜色中的八廓街。
大昭寺的金顶与月色同辉,长街上的石板冷硬发寒,深夜里的八廓街只有寥寥数人,嘎玛让夏握住南红串,在白塔前默念心经再作揖。
以白塔为起点,嘎玛让夏合掌向月,再到头顶,停在胸口——
“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
他双膝下跪,五体投地,沿着寂静的街道磕下一个个长头,有忏悔,也有执念。
路过玛吉阿米,那印着美丽姑娘的招牌在对他微笑,嘎玛让夏停留片刻,内心释然。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连仓央嘉措都放不下红尘俗世,何况于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