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孟凛都还在回味。
越是回味,她对沈确就越气。
可恶,明明能吃出味道却不懂得珍惜!她好不容易才打猎回来的食物,做饭一小时,沈确吃饭竟然只用了两分钟,就扫完了全部的底,丝毫没有对美食的敬畏!
以前这家伙就是这样,吃饭就像是完成任务,仿佛白人投错了胎。
经过她不遗余力的纠正,包括但不限于带她去各种档次的餐馆品鉴美味,并亲自指导食材搭配的艺术,长时间的耳er濡ti目mian染ming,她才终于能不赶时间地好好坐下来陪她吃完一顿饭。
没想到,现在竟然都还回来了。
但她又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批评她,毕竟好好吃饭的美德虽然被归还,但和各个厨师学到的手艺却被保留了下来。
——试问,谁又能拒绝一个厨神的爱呢?
孟凛躺在沙发,在对贝隆生蚝的缅怀中用脚跟痛殴了一会儿坐垫,然后翻坐起来,劈叉着两条腿,肘搭沙发背,百无聊赖地瞧着沈确。
大小姐的每个动静都实在让人很难忽略。
沈确看过去,眉梢微扬,片刻才问:“这是什么造型?”
孟凛低头看了看,豪放派的小流氓?学艺不精的芭蕾舞者?
都不是,她本来想盘腿的,但膝盖太僵硬了,打弯好累。
然而大小姐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反倒火速进入角色,调戏般扬起下巴,抖眉:“菜?”
沈确笑了一下,低下头忙自己的,淡道:“我猜,应该是因为缺钙而小腿抽筋,又不小心扭伤胯骨,却碍于自尊心过于旺盛而逞强装作没事人的性格倔强的老太太。”
“……”
她演的明明是该溜子,为什么会加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设定进去?!
还有谁是老太太?你才是老太太!我只是死了,不是老了!可恶!
傍晚她们在收拾餐具时又开始下雨,回来后沈确就一直在忙着做针线活,桌上放着几件成品,都是她拆掉雨衣改做的,两件小的应该是套用在背包上。
江南的梅雨季一下半个月不停都是常有的事,这两个晴天已经算是运气极好。
这会儿她在给一只粉黄相间带蕾丝边的坐垫缝上肩带。
孟凛好奇问:“着麽?”
“猜?”沈确头也没抬。
真讨厌!
刚还觉着她在烛光里操持针线很有些母性的光辉,一开口就原形毕露。
不告诉就算了,我们华国女人是有骨气的!
她噘嘴不问了,屋里便静下来,细雨几乎无声,只听见一台拖拉机在响。
呼噜噜,呼噜噜,吵得孟凛连表情都维持不住了。
够了!这个逆子!到底有什么好蹭的?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你吗?还伸脖子踮小脚,以媚示人,败坏门风!刚才给你开罐头的虽然是她,但打猎的明明是我啊啊啊!
“好了,试试?”
孟凛看着她递来的垫子,好像有点知道这是什么了。
沈确把背法告诉她,腾出手摸了摸咕噜不停的猫猫头,说:“你的猫为什么走两步就会摔倒,还一直在响?”
“……”
啊啊啊啊,讨厌鬼!
这是她以前转发给她看的小红薯热帖,孟凛从小就很想养猫,但她猫毛过敏,严重到她和猫只能活一个的程度,所以只能每天在网上云养猫,后来她看到什么有趣的帖子都会转发给沈确,倒不是因为她也喜欢,单纯只是想骚扰她。
那时沈确从不回这种消息,她还以为她根本没打开看。
孟凛痛受暴击,无以反驳,只当听不见她的茶言茶语。
“尺寸怎么样?背带如果不舒服还可以调整。”
这个垫子是用来背猫的,可以双肩背胸前,也可以单肩,兜起时就像个小吊床。
葫芦是散养的猫,爱自由,脾气大,那种全封闭的猫包它肯定不会进,沈确想的倒是很周全,手艺也蛮好。
可孟凛这会儿不想夸她,只“哼”一声。
沈确又问:“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她记得以前孟凛好几次在半夜认真地抓着她讨论,要是她们养一只猫的话,要起什么名字?那状态明显是刷帖刷上头了,眼泛血丝咬牙切齿,很有‘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一定要为孟家养个喵子!’的疯劲。
孟凛忽然心虚移目:“……名、名紫?”
闷葫芦,从前她给沈确起的昵称,嫌她三棍子打不出个屁,又闷又无趣,叫着叫着,她好像就不再叫沈确的本名了,心情好时她是葫芦芦,心情不好她就是臭葫芦,坏葫芦,笨蛋葫芦。
“嗯?”
“叫,鹅…叫呼噜。”
“呼噜?因为它总是响么?”
……这个时候就不要callback了好吗!?
“嗯嗯。”丧尸尬笑。
好在沈确没再追问,明天就要出发了,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
她的背包是专业登山包,很能装,沈确边收拾边说:“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孟凛好奇探头,手里被塞进一本薄薄的书。
《绕口令——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丛书》。
“?”
“经过我的观察,可以确定你的发声器官没有问题。”
“人类之所以可以说话,是由呼吸系统、声带和口鼻腔共同作用,丧尸虽然再不呼吸,但还能发出叫声,说明气流没有因为肺停止工作而被阻断。你和别的丧尸不一样,你还有意识,有意识就能控制自己的器官,之所以说话不流畅,应该是声带和舌头萎缩变得迟钝的原因。”
“所以,你要练习。”
“……?”
丧尸目瞪口呆,隐隐有了要发脾气的迹象。
沈确了然抛出核弹:“旅程有四千多公里,难免会遇到人,会说话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好吧,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旅行,唉,人类,唉,真是个噩耗!
孟凛不想听,把绕口令往脑袋下一枕,翻身不再理她。
临行前的一夜在雨声中过去,孟凛满脑子都是乱糟糟的东西,一会是叽里呱啦的绕口令,一会是时令美食,一会又是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风景,完全没能好好休息。
沈确则起得很早,她还有项重要的工作没完成。
“崽浓麽?”丧尸光着脚蹲下问。
昨天抽回来的柴油一直放在墙角,经过一天静置,已见明显分层。
沈确将咖啡滤纸和丝袜套在准备好的塑料瓶口,让孟凛帮忙扶着底下的空瓶。
旧柴油的颜色偏棕,质地有点像稀释的枫糖,和新油那种水样的质感区别很大。
孟凛这时才知道她要丝袜原来不是用来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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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不论汽油柴油,久置后便会产生许多胶质,咖啡滤纸加丝袜可以起到双层过滤的效果,沈确说这种简单过滤只能用于柴油,因为柴油比汽油更稳定,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简单过滤的柴油可以直接使用,对发动机有损伤但不致命,汽油则完全不行。
当然如果有条件,过滤时最好再拆一层专用的燃油滤清器里的滤纸作为最后一步,过滤后的旧油在使用时应该和新油按1:3或1:4的比例混合使用。
两桶5L的水桶,最终滤出五瓶750ml塑料瓶的柴油。
然而沈确却把这五瓶油全都放进了背包里,显然暂时不准备拿来用。
孟凛忽然后知后觉想到,昨天沈确说要去弄车,后来她泡了澡,她们一起野餐,回家,全程好像都没见到有车停在门口——
车呢?
“车当然已经准备好了。”听了她的疑问,沈确将她带到院子里。
她泡澡的水缸还在原地,这会儿雨小了,雨丝细如牛毛,在水面打出道道涟漪。
而她们面前,是一大块篷布,昨天孟凛看到了,但没留意,因为这下面盖着的东西,从大小到形状,怎么看也不像是一辆汽车,就……突然有点不详的预感。
这预感在下一秒揭幕时得到了印证。
孟凛呆呆站着,宛如不幸与美杜莎对视后惨遭石化的村民。
“折尸……窝们得车?”
篷布下,一辆双人观光自行车跃然眼前。
这是一辆景区里常见的竖排双人自行车,亮红漆面,柠黄靠背,原本的车篮因为塑料老化发脆被卸掉,沈确在停车场就发现了它,花了些功夫找齐更换的配件,重新做了整备和改装。
她更换了轮胎和车链,给金属件上油,拆掉电动观光车上的遮棚架安装在自行车上,用防雨布和塑料膜制作了一套全包围的雨罩,上下是黑蓝色的防雨布,中层一整面都是透明塑料膜,塑料膜上缝有拉链,设置和汽车玻璃相仿,拉下来就可以通风透气。
既能遮阳挡雨,又不耽误欣赏风景。
如果孟凛只是个普通的景区游客,她会觉得这很完美。
可惜,她不是。
她们!要骑!这辆破车!四千多公里!
一股热辣的气流从胸腔拔起直冲脑门,孟凛感觉,自己好像是要变异了!
“这是附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沈确将太阳能板搬上棚顶固定,说:“我的计划是先骑着它前往下一个城市,如果运气好,能把蓄电池修好或者找到新的,就用柴油和这套太阳能换汽车配件。”
想要弄到汽车,光靠会接电是没用的,沈确不仅需要找到一辆损耗度没那么高的废弃柴油车,还需要找到足够的更换配件,以及一个安全的修车场地,想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只有在大型的幸存者基地附近才有可能。
如今,任何幸存者基地都不会轻易接收陌生人员,即便有引荐,也有漫长且复杂的审核流程,以她们两个的特殊情况,想在基地内采买置换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至于那些路上偶遇的拓荒队,更是信都不能信。
唯一妥善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由政府或者大型基地牵头组织的交易集市。
偏巧,沈确还真知道这样的集市在哪。
但是那也很累很麻烦啊。
孟凛听完,撅成三角嘴,哞哞地说:“腰部然,呛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