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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6

作者:不飍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在河里捕鱼这件事,和孟凛预料的完全不一样。


    她其实是会游泳的,而且游得还不赖。


    褚步庭虽然不让她出远门,但对于她的教育一直持宽松的态度,小时候不管她对什么感兴趣,她都会大方让她去学,并不在意是否能学出多少成绩,只要她开心就好,这就让孟凛对几乎所有技能型的兴趣爱好,都懂得一些。


    但开放水域和游泳池的环境截然不同,水很浑浊不说,河底都是淤泥,根本落不下脚,还有各种水草,孟凛刚一沉下水,抄网就被水草给缠住了,光是解开就用了好半天,她在水里虽然能睁眼,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脏东西,总觉得眼睛痒痒的,看东西也模糊。


    更可恶的是,水里的鱼比岸上的鱼灵活多了!


    她好几次主动出击,都被鱼给溜走,还被鱼尾巴扇了一个大嘴巴子。


    带下来的饵料所剩无几,鱼群还在周围撒欢,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被戏耍了不知多少回的孟凛痛定思痛,终于摸索到窍门。


    她是丧尸,丧尸的奥义,就在于装死!


    她躲藏在水草中,铺开抄网的网兜,悄咪咪地从网眼下往上搓饵料,小鱼进网时绝对不能心急,她沉得很深,这里是大鱼的地盘,大鱼狡猾得很,等确定了没有危险,它们才会慢慢游近,捕食小鱼。


    孟凛屏息凝神,终于等到了终极的猎杀时刻,大鱼入网,她猛然将抄网翻转,像滚筒洗衣机一样把网兜和鱼一起缠死,然后火速脱掉配重的布兜,冲出水面——


    哈哈哈哈,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哇!


    她抱着疯狂挣扎的大鲤鱼,兴冲冲地冒出头,远远的,便看见岸上站着一个人。


    有一瞬间,孟凛在她的神情中看见了一种深深的茫然和无措。


    那种表情,从未在沈确的脸上出现过。


    孟凛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下一秒她便向自己走来,很自然地伸手把她拉上了岸。


    “在作死这一方面,你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


    孟凛把鱼塞给她,甩了好几下,才倒出耳朵眼里的水,差点以为自己聋了:“嘎?”


    她指着自己的耳朵:“停不尖!”


    沈确立刻把她带回家,用剩下的雨水替她简单清洗了头发。


    “趴着,脸对着我。”她让孟凛枕在自己的大腿,用医用镊子夹着棉花,仔细地给她清理耳道,“有什么感觉?能听清我说话吗?”


    感觉又痒又闷,孟凛想抬头,又被镇压下去,“哞哞的。”


    沈确边吸水边叹气:“下次要做什么,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你以为丧尸不用呼吸,就可以随便下水了,但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因为没有了呼吸,你的耳道和鼻腔也不再有气压作为屏障,水可能会直接灌进你的脑子里?”


    孟凛好不容易感觉左边耳朵清明了些,就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别动。”


    清理完一侧,沈确拍拍她,孟凛翻了个面,痒痒的听她说:“你不要以为丧尸就是百毒不侵,我曾经就在一个地下室见过一只变异的丧尸,它还‘活’着,但是所有腔体和皮肤都长满了某种真菌,它就这么‘活生生’的和墙壁黏连在一起,变成了一坨蘑菇!”


    孟凛被吓得伸手想要捂住她的嘴,让她别说了,结果两根指头不小心戳进了她的鼻孔里。


    “……”丧尸僵住。


    沈确默默拂开她的爪子:“现在才知道怕?”


    孟凛还是有些不服气,毕竟她收获了一条大鱼,沈确还没有夸她,但又不得不承认,沈确对丧尸的了解确实比她多得多。


    弄完耳道,沈确让她待在此地不要走动。


    她在村外发现了一口水井,带着刀,解决掉附近的丧尸,沈确用多余的水桶接回了一车水,清理干净院里养鱼造景的大水缸,倒上水和消毒液,让孟凛泡进去,好好杀菌。


    不想变成一坨蘑菇的丧尸莫敢不从。


    井水冰凉清冽,在阳光下荡漾微光,孟凛整个人浸在水中,为了不让她再次晒晕,沈确还贴心地给搭了一把小阳伞,酷暑的燥热、身上的黏腻与细沙,全都在水中慢慢融化。


    孟凛的脸贴着缸沿,像一枚扁扁软软的麻薯。


    不知不觉,又眯过去。


    旁边不断有干活的声响,沈确不知在忙活什么,孟凛倒也不是不好奇,可实在太舒服了,根本睁不开眼,直到被人拍醒。


    “再泡下去就要泡发了,起来吧。”


    小阳伞被拿走了,孟凛沁在阳光里,咂了咂嘴。


    唔……怎么感觉嘴里苦苦的。


    她懒洋洋伸开手,沈确便自然地把她从水缸里拔起来,举在半空沥水,裹进浴巾里。


    “窝好笑喝了。”她瘪着三角嘴,哞哞地抱怨:“醉酷酷的。”


    “嘴里发苦?”沈确给她套着衣服,奇怪:“你应该没有喝水,我一直看着。”


    她想了想,突然问:“你以前吃过别的东西吗?除人以外的食物。”


    干嘛忽然问这么隐私的问题,孟凛一下变得清醒。


    她还真吃过。


    一次是在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她浑浑噩噩地游荡在废墟般的城市里,莫名其妙地走进一家面包房,随手拿了个看起来没发霉的菠萝包,那时的她非常饥饿,想吃人的那种饿,便拿面包当成人肉,狠狠咬了一大口,然后就晕了过去。


    第二回是次年的生日,她想上次吃面包好像除了晕了几天,加上味道奇怪外也没什么严重的后果,于是便从超市拿回个小蛋糕,插上蜡烛,给自己庆祝。


    那回她只晕了三个小时,味道也是怪怪的。


    本来前几天她还打算吃第三回,结果就被绑架了。


    沈确听完,若有所思:“你的味觉可能在恢复,或许可以试验一下。”


    她雷厉风行,说完便打了盆井水,将那条两斤多的大鲤鱼杀了,细细刮净鳞片,开膛破出内脏,洗掉黑膜和贴骨血,再刮去粘液。


    葫芦本来正在窗台上伸着条腿舔毛,嗅见鱼味,立即赶到一线。


    孟凛瞧见它,手忙脚乱地想去抓它的尾巴——以前养它的时候,葫芦基本一半时间在外面吃,一半时间回家,它的口味很刁,只吃罐头猫条,那时孟凛还是照常喂着驱虫药,但在沈确几番提醒下,她现在意识到了驱虫药也可能过期的问题。


    万一要是驱虫药过期失效,它又乱吃生了病,孟凛上哪儿给它找医生去?!


    可惜丧尸虽快,猫更矫健,只揪下几根猫毛,葫芦毫不留情,转头就:“哈!!!”


    已经习惯的孟凛不为所动,正想开口,沈确便已眼明手快地将鱼内脏收进小碗,伸手盖住:“别着急,这些是你的,但要煮熟才能给你,先等一等。”


    莹绿色猫眼对着她的脸盯看片刻,黑猫转身跳到近处的阴凉地,坐下甩尾巴。


    “……?”


    怎么回事,死去已久的玻璃心,好像有点碎了呢。


    “做红烧行吗?”


    孟凛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愣愣点头。


    心里却像放烟花,小小的雀跃冒出头,迅速炸了个五彩缤纷,姐妹们,谁懂啊,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人饭了?孟凛前半辈子生活半径狭窄,有钱都没处花,纸醉金迷摆在眼前,也没学会几个不良嗜好,除了买买买,就是吃吃吃!


    全A市的米其林和黑珍珠她都有卡,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厨神她都门儿清。


    刚才那点不开心随风扬散,满眼星星的丧尸就像只嘴馋小狗,跟在大厨屁股后头忙里忙外,连衣服都没顾上穿,只搭着条薄浴巾,在穿堂风里,自在得很。


    人一旦没有了羞耻心,生活就惬意得飞起。


    沈确将鱼改好花刀,加入料酒,用塑料盒装好,然后将一堆东西放进露营车。


    转头看了一眼:“至少穿上内裤,椅子不干净。”


    孟凛好奇:“去赶马?”


    沈确朝只穿了内裤和鞋,系着浴巾披风的裸.奔侠伸手:“不是想露营野餐吗?去河边。”


    本来孟凛对沈确非人的饮食就颇有微词,去小卖铺时就秉持着宁可多拿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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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过的原则,把调味品货架一扫而空,今天还打算亲自下厨,没想到沈确竟然改邪归正了。


    在河边置好折叠桌椅,沈确挖了个无烟地灶,用树枝、杂志和剩下的酒精块做燃料,这回终于用上了烤盘,用大量的锡箔纸垫在烤盘下,周围捏出三四厘米高的锅沿,再做个锡纸锅盖,就成了一次性的炖烤锅。


    鲤鱼斩去头尾,倒油煎至两面金黄,盛出备用。


    没有姜,但好在沈确上午找到了菜地里的新鲜大蒜,还有昨晚孟凛折回的小葱。蒜子拍碎,加干花椒八角辣椒和葱段,炒出香味,煎鱼下锅,加入三勺生抽,一勺陈醋,等酱油的豉香发散,便加入用搪瓷杯烧好的热水,那搪瓷杯是咖啡馆里的,不凹格调时也相当好用。


    热水没过鱼身三分之二,再加入两茶勺白糖,一茶勺的盐,三分二铁勺的老抽,鸡精在拆袋后发现有结块和哈喇味,沈确没用,蚝油在开盖后也出现了胀气的“啵”声,便下了昨天剩的半袋红烧牛肉酱包提鲜。


    与沈确北方人的口味不同,孟凛是标准的南方人,喜欢吃甜,也不耐辣,便没有放青辣椒。


    千滚豆腐万滚鱼,在炖鱼的时间,沈确用搪瓷杯煮好了鱼内脏,浸在河水中放凉。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日头不烈,还有些潮乎乎的暑气,沈确在周围喷了些花露水,空气清凉。孟凛翘着腿,戴着副墨镜,嗅着红烧鱼的香味,慢悠悠地打蒲扇,为借凉风,葫芦屈尊下榻在她的肚子上,有一搭无一搭地打着盹。


    “差不多了。”


    二十分钟后,沈确掀开盖,酱红色的鱼肉扑出浓郁香味,连汤汁都不必再收。


    一尸一猫已经排排在桌边准备好,双双舔着舌头。


    菜品上桌,孟凛才发现沈确竟然还开了一罐红烧肉罐头,那是店里唯一一罐,罐头加水用搪瓷杯煮开,加进了昨天剩下的半块面饼,就成了货真价实的极品红烧牛肉面。


    丧尸咧着嘴,看大厨的眼神热烈而直白,好似在说:我愿奉为义母!


    “等等,放凉了再吃。”沈确递给她餐具,再三强调:“只是尝味道,嚼一嚼就吐出来,绝对不能咽!”


    “嗯嗯。”


    “不能咽下去,听到了没有?”


    “嗯嗯嗯。”


    “如果感觉味道不对,立刻吐出来,也不准因为贪吃谎报军情。”


    “嗯嗯嗯嗯。”


    “……”沈确叹口气,又收走了她手里的餐具。孟凛这才看过来:“!”


    椅子搬到她旁边,沈确亲自擓一勺鱼肉,并着些汤汁,吹凉用唇试过温,才喂给她。


    丧尸不怕烫,但腊肉撩火也是会焦皮的,尸体没有自愈能力,所以养丧尸更需要格外小心。


    鱼肉入嘴,先是让人怀念的齿感。


    唔…咦?这味道,嗯?喔?耶?


    沈确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眉心微皱,很有些担心:“怎么样?有味道吗?”


    孟凛嚼嚼嚼:“呦斗般姜的……香,先天赛高!”


    沈确露出微笑,下一秒,稳准狠地捏住了她的嘴巴:“吐,不能咽。”


    丧尸嘟嘴,不甘不愿地把鱼渣吐在纸上:“窝能吃,久晕一会二姨。”


    沈确没理她,“我没有加豆瓣酱,但至少确定你能尝出咸甜了。”又给她夹了块红烧肉,“再试试这个。”


    罐头肉厘米见方,肉皮是炸过的,有油润的褶皱,完全炖得酥烂了,入口即化。孟凛先是尝到一股直冲天灵盖的异香,然后才是一点淡淡的鲜甜,带着些金属气,有点像贝隆生蚝加半勺鱼子酱的味道。


    这次没等沈确问,孟凛就震惊地看着她,竖起大拇指。


    “像生蚝?”沈确奇怪的尝了口,罐头放久了,有些油哈喇味,加水后咸味变淡,但还能吃出肉香,油大,够咸,有肉,在末世已经算是珍馐美味,但和生蚝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这次只是实验,尽管孟凛强烈抗议,沈确还是没敢让她多吃。


    好消息是这回丧尸没有晕倒,并且还能尝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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