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1. 1
六月梅雨。
好些天来难得一个响晴。
别墅区里绿荫深浓,朝露垂在叶尖,蝉鸣声嘶力竭。
小院儿围墙内,支开一柄宽大阳伞,伞下铺一张打平的躺椅,晒咸鱼似的躺着个人。
两条胳膊搭着椅沿下垂,整张脸平平整整压住椅面,像死透了。
“咚!”
“啪嗒~啪嗒~啪嗒——”
水花四溅,听起来活灵活现的。
什么鬼动静?大白天活见人了?
孟凛嘎嘣一声仰起头,嗷……她这个颈椎!
人死了就是麻烦,身上一把子僵硬的老骨头,龇牙咧嘴的缓了半天,她才撑着坐直。
石板平铺的小院,阳光融融映着石隙野草,气温渐高,却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潮湿了那么久,终于赶上日头能晒一晒背,实在是舒服极了。
迎着一阵爽利凉风,孟凛悠哉坐在躺椅上,长长抻了个懒腰。
宽大的丝织睡裙飘摆,尖利指甲虚攥成拳,青白皮肤,黑紫色血管沿着胳膊伸展,嘎嘣嘎嘣嘎嘣……一个懒腰,从上响到下,却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
表情虽然略显狰狞,但里外都透着一个字:爽!
啊!阳光!你果然是人类——呃,和丧尸共同的好朋友。
扑腾的声响一直没停,孟凛转眼一瞥。
荒废鱼池里积着雨水,一只穿着保洁服的丧尸正在蝶泳,是她顺手捡回来的保姆,王姨。
她其实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丧尸又不会说话,被她从小区犄角旮旯里捡回来时,她胸前工牌上只写着保洁俩字,因为她的个头,年龄模样都有几分像照顾自己长大的保姆,孟凛便大手一挥给人改了名。
距离丧尸病毒爆发,已经过去了三年,外头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孟凛一无所知。
灾难发生后没多久,城市中的电力和网络便失灵了,没网的现代人和原始人一样。
还有另一个原因,她挂得太早,没有电影里的神兵天降,我的对象是特种兵,重生在末日前,巴拉巴拉……她,就是一个银行卡里躺着七位数,名下拥有三栋不动产和七辆豪车,正在上大学的普普通通的有钱大小姐而已。
那时正值暑期,国际大都市A市充满了慕名而来的游客,大学也开放游学参观。
好死不死,她那天,刚好在学校。
从昏迷中睁眼,周遭已经乱作一团,她和所有弄不清状况的人一样一边乱叫一边抱头鼠窜,说起来那会儿她还以为自己是爆发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运动天赋,速度之迅捷,身姿之灵活,仿佛请神请到了博尔特。
直到在一群呜哇喊叫的学生身后,被两个惊恐的保安合力一叉子叉倒。
“丧…丧尸!”
“是丧尸!!!”
她依稀记得,那天校园里蝉鸣很烈,慌乱的尖叫,马路上撞车的巨响和不知方向的爆炸交织成模糊的嗡鸣,叉倒她的保安下一秒就被扑上来的人咬住脖子,热血溅在她脸颊。
狂奔的丧尸们踩了她好几脚,但谁都没有理会她。
原来她……已经不是人了。
哎,短短六个字,却要用一生来治愈。
变成丧尸的第一年,孟凛浑浑噩噩,记住的事情不太多。
变成丧尸的第二年,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寻找同类,那时候城里的活人已经很少,到处都是丧尸,可没有一个像她,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思考,但也没有因此内耗太久。
变成丧尸的第三年,她开始养生。
是的,养生。
变成丧尸的好处很明显,不用吃饭喝水和排泄,甚至不用睡觉,更不会生病,作为人的一切需求,都退化为了记忆中的感觉,在丧尸遍地的末日世界里,堪称无敌。
而成为丧尸的坏处,却是慢慢出现的。
最开始变化的,是她的视力。
5.0的眼睛越来越近视,皮肤变得干吧坚硬的同时,身体也变得僵硬,以前她还不理解老人为什么那么麻烦,直到她有天一弯腰听见了嘎嘣一声,缓了一整晚都没站起来,挠痒的时候,手够不着后背,洗澡不坐下就搓不到脚指头……
她的记忆力也变得很差,起初发呆还能天马行空,后来发呆就只是呆。
一发呆一整天,一次回过神来,她发现自己居然在撞墙!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血红的眼,青紫的皮,头发枯如杂草,俨然死了没埋。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孟凛下定决心: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尸,
养生,溜达,去零元购。
从明天起,关心丧尸和废墟,
抢一栋别墅,面朝外滩,春暖花开。
她在新房子里组建了一个新家庭,有保姆王姨,还养了一只小猫。
丧尸病毒并不感染动物,所以末日之后,城市里的野生动物激增,孟凛就曾经在那条最繁闹的步行街上看见过长颈鹿群迁徙。猴子是最讨厌的,孟凛分不清它们哪个是什么品种,都一样讨厌,别的动物遇到丧尸退避三舍,但猴子这种动物却总是闲得没事就爱犯两下贱。
过往让她习惯了众星捧月的生活,如今她不得不学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比如在零元购的时候和猴子抢东西,再比如学会纡尊降贵的和丧尸同类们打成一片。
做丧尸的日子实在很无聊。
孟凛两手托着下巴,慢悠悠地观赏了半天王姨鱼池蝶泳,想到了一个丧尸笑话,问:2030年奥运会的游泳冠军是谁?答:是丧尸。因为丧尸不用换气。还有一个,说现在世界上最有骨气的是谁?是丧尸。因为它们命硬学不会弯腰!
“嗬嗬嗬……”
好冷,但还是被自己的才华逗笑。
笑了一会儿,孟凛趿上拖鞋回屋。
她本想趁着今天天气好让王姨也晒晒,不然闷久了身上容易发霉,但现在她刚晒舒服,不想收拾烂摊子,就先放着吧,反正也死不了,等下一个晴天再捞出来晒。
孟凛敞开推拉门,让空气流通,别墅区没有高层遮挡,阳光像融化的蜜顺着大理石砖向内流淌,客厅里有些乱,随意摆置着许多小玩意儿,大多是大小姐以前瞧都不会瞧的东西,现在溜达时觉得有趣,也都顺手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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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很多是玩具。
桌面上散落着一些填字游戏和数独小卡,看完的书在旁边扎了一摞。
城里的自来水和电力一样,很早便断了,孟凛记得后来好像有通过几次,不是大范围的,在不同片区,水龙头拧开突然出水,但出来的都是臭烘烘的黄汤,接着就又断了。
现在家里用的水都是她拿超市小板车一桶桶拉回来的。
起初开路清障把她累够呛,感觉自己像愚公,好在后来她找到了个好法子,从超市里拽了个穿工作服的丧尸,把小板车和丧尸绑在一起,自己在前面吹哨,丧尸乖乖就跟着走。
虽然有时声音会引来其他丧尸堵塞交通,但孟凛还是领悟了:
不会带团队就只能自己干到死…死去活来。
孟凛一边哼歌一边烧水。
流理台上卡式炉嘶嘶吐焰,水汽咕咚氤氲,手磨咖啡机格啦格啦的转着圈儿,粉末中细,倒进滤纸,细口壶里的水温放到正好的九十二度,温杯滤纸,闷蒸排气,二段注水,然后不紧不慢倒入新捡的咖啡杯中。
捧在手心,深深的……吸一大口。
啊,香!
虽然不能喝,但她能闻,今日要闻达成。
馥郁的咖啡香中,孟凛露出了满足微笑,阳光晴朗,岁月静好,也是过上了当女鬼的好日子。
老早以前有人说仪式感就是小资们闲出来的臭毛病,当年的孟凛嗤之以鼻,哪来的酸民又在乱叫,现在的她只想说:包的姐妹,包的,就是闲出屁了。
仰赖于三年前被强迫学习的一堆野外生存技巧,虽然当时她极不乐意,反复找茬,但这一年来她的生活竟然过得还不错,这让孟凛有了一个更宏伟的计划。
小说漫画她已经看腻了,为了丰富娱乐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她准备进行一场长征,徒步到十几公里外,她记得前年自己曾路过过一家店铺,里面好像有卖柴油发电机,等她把发电机运回来,就能给她捡的掌机们充电,然后再弄一台电动滑板车,就再也不用折磨自己的老胳膊老腿了!
掐算时间,就是今天,不冷不热,适合跋涉。
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安顿好她的猫。
“嘬嘬嘬……”
普通丧尸能发出的音节很有限,孟凛其实能说一些话,但她的声带已经干瘪退化,除非心情好,不然她不愿费那力气,反正也没有人听。
显然葫芦不在,那只惯没良心的狡猾黑猫,吃她的喝她的,却和她生疏如合租室友,饿了就回来喵喵喵,吃饱就“哈”一声拍拍屁股出门潇洒,当初她就不该鬼迷心窍给它起这个名字!
没良心竟然会通过名字遗传!可恶!
她在心里一面暗骂,一面给饮水器倒上新鲜纯净水,洗干净猫碗,装好三天份的猫粮。
等着吧,等她弄完发电机,下一步就回来自学兽医,亲自给丫绝育。
换好衣服,提上垃圾,孟凛愉快的出了家门。
客厅里,电子时钟啪嗒跳动,显示出日期和时间。
今天是个好日子,又一年生日,虽然无人为她庆祝,但她会自己给自己准备礼物。
2. 2
很显然,孟凛低估了六月日头的毒辣,根本不该磨蹭到大中午头才出门。
她有点后悔特意绕了个远路,本想先给自己买个小蛋糕,中心商场的超市里有个她以前常吃的进口牌子,家附近她找过都没有,只能去那儿,既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作为长征计划的小小奖励。
但是丧尸,其实很怕暴晒。
白天阳光最烈的时候,大部分游荡的丧尸都会自觉躲到阴凉处待机,孟凛觉得这大概和晒腊肉是一个原理,丧尸虽然不会死,但是会发霉。
高温炙烤着柏油路,蒸起沥青的焦臭气。
马路上一片狼藉,到处是当年留下的残骸,散落的包、撞烂的车,还有几本迎风凌乱的《暑期园地》,以及下雨天被冲上路面的各式垃圾,十分难走。
曾经引以为傲的城市天际线,如今也成了废墟。
在灾难之初,军队也曾试图救援,但在地狱级难度下,通通白搭,战斗和意外引发了火灾,火情无人驰援,烧了很久才灭,许多摩天大楼就这样烧成了黑秃秃的模样。
现在的A市里应该已经没有活人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丧尸之城。
沿街随处可见蹒跚游荡的丧尸,经过几天梅雨的洗礼,这些同类不仅丑陋,还很臭。
变成丧尸三年,孟凛其实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她并不讨厌丧尸,只是偶尔有点嫌弃。
从哲学的角度讲,丧尸其实是一种好文明,除了在面对人类时略显激进,其他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既不践踏花花草草,也不欺负猫猫狗狗,情绪稳定,从不随地大小便,只要你不是人类,那么不论怎么逗弄它们,它们都不会生气,只会嗷呜嗷呜的走开。
它们只是不爱洗澡,可没什么坏心眼子。
与丧尸一起生活,比跟人类在一起更简单。
至少,孟凛是这么想的。
从前很多人明里暗里的骂她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没错,投胎是一门学问,她就是好命,至于利己主义,难道有人不是?区别只在是否有条件利己罢了。
镀金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傻子才不走。
她就是利己主义者,但她也最烦又当又立,既然得到了便宜,就大大方方承认,就像她此刻已经变成了丧尸,享受了作为丧尸的好处,就不会像那些小说电影里的角色似的,非得强调自己内心其实还是人类。
如果有一天人类真的反攻成功,那她的日子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悠闲了。
运气最好,大概也就是变成实验室里新一代的比格犬或者小白兔,不知道会被切成几块做研究。
……
应该……不能反攻了吧?
孟凛把自己想得有点发毛,慢慢停下脚步。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混乱的车流横七竖八,数不清的游荡丧尸挤在当中,硬是把路堵成了晚高峰的样子。
孟凛环视一圈,从脚边捡了只掉落的后视镜,随手往红绿灯灯柱下一扔。
“噹——!”
“呃啊呃啊!”“嗷呜嗷呜!”
呼呼风声,咚咚踩踏,一大群丧尸如参加百米障碍赛的奥运选手涌了出去。
孟凛微笑,满意地拍去手上灰尘。
很好,反攻什么的绝不可能,起码在这座丧尸之城里,优势在我。
她拽了拽太阳帽,慢悠悠地穿过一辆辆废弃车,哼起攒劲(嘶哑且难听)的小曲。
真是的,干嘛自己吓自己,以A市的尸口数量,就算现在外星人打来了,至少也能打个五五开吧!到底会有什么人那么想不开,跑到这里来找死?
哈,哈,哈——
“嘭!”
一声爆炸突然在街角响起,橙红的火苗上窜,点燃了聚集在路旁的几只丧尸。
巨大的声响俨然巴甫洛夫的电铃,刺激了声浪所及所有角落里待机的尸群。
包括孟凛。
这次只失控了大约两秒,聪明的智商就重新占领了高地。
也可能仰赖于做人时的锻炼不足,孟凛回头约莫了一下自己断片时行进的距离,如此判断到,比起上次受刺激失控(那已经是一年多前了),她大脑空白的时间明显降低,看来养生的确有效。
身旁不断有从各个角落奔袭而来的丧尸,孟凛吸取经验,蛇皮走位,闪到行道树下。
一般情况,丧尸是可以识别障碍物的。
它们有点像扫地机器人,大部分笨蛋丧尸是经济实用型版本,偶尔会撞两下墙,下楼梯会摔跤,但也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吃过几次亏后就懂得绕路了,小部分聪明丧尸的版本更高,不仅能够有效绕过各种小垃圾,甚至还会主动避让小猫小狗。
不过一旦受到刺激,丧尸就会陷入狂暴状态,孟凛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大概是狩猎欲望压过了一切躯体本能,完全操控了身体,这时候要是挡在尸群前面,分分钟会被创飞。
孟凛背靠掩体,扭头向街角瞥去。
嗯……火花,人群,嚎叫,狂奔。
让她幻视了一些限定发售日涌进迪士尼的疯狂黄牛。
不过到底是哪个法外狂徒胆子那么大,居然敢偷袭我方水晶?要物资不要命了?
孟凛边思索边拍去后肩被蹭上的泥。
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是穷途末路的倒霉蛋,反正都是疯子,经验告诉她,要远离人类,否则会变得不幸。
她就不去凑热闹了。
而且她记得那条街的下水道很早就堵死了,上回路过一地都是臭泥汤子,嫌弃。
孟凛撇了撇嘴,决定换条路走。
出于好奇,在走之前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脚步僵停。
——葫芦!?
人行道旁,一只通体油亮的黑猫坐在消防栓上晃着尾巴,消防栓下的马路牙子还趴着一只三花,那只猫看起来年纪很大,毛发粗糙杂乱,瘦得肋骨分明。
消防栓两侧丧尸狂奔,人行道对面就是着火的路口。
葫芦凝眸观察片刻,轻巧跳落,朝那只三花叫了一声,好像在示意:可以跟着我走。
孟凛:……
Ber?你个臭丫头是背着我在外面偷偷喝了丝瓜汤吗?
在我面前哈天哈地,在外面居然会扶老奶奶过马路?
而且,就非得在这个时候,girlshelpgirls?
一只沾上火星的丧尸兴许是晒得太干了,极其易燃,轰的一下就着了起来,整个尸被烧得像个发了疯的吸尘器,满地乱爬——眼瞅着就要爬到对面了。
而她的猫却对此浑然不觉,还在等待止步不前,瑟瑟发抖的老奶奶。
但凡你对我有一半的耐心,也不枉费本大小姐辛辛苦苦给你搬回来的过期猫罐头!
孟凛磋磨着尖牙,气冲冲地朝那走去。
——
室内光线浑浊,沉屑飞舞。
地面上倒扑着两具被刺穿大脑的丧尸尸体。
沈确矮身伏在货架后,凝神聆听。
药店里十分安静,一只穿着百年战损白大褂的丧尸弓背站在药柜前,仰头嗅闻。
它被刚才开门的一声轻响惊动,有些狂躁,生满尖齿的颌部不断撞击,发出“咔咔咔”的动静,它在分辨人类的气味,无法确定是否有猎物闯进了自己的领地。
沈确调整重心,长腿如蓄势待发的弹簧。
她轻轻阖眼,朝狭窄走道掷出一只药瓶。
塑料瓶哗啦哗啦的滚向角落,货架后传来“呃啊”低吼,脚步声靠近,两束冰冷瞳光从散漫掀起的眼睫后睨向地面。
女人修长的身体就像一头敏捷猎豹,哑光黑的军刀刀身从丧尸的一侧太阳穴贯入,从另侧贯出,短暂的数秒,她悄无声息地将第三只丧尸尸体放倒。
店内的丧尸已经清理干净,沈确迅速拉开几个药格,将所需的药品扫进背包。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见了店外的爆炸。
“噹”的一声,□□砸在了某块金属板上,玻璃崩碎,火焰燃烧。
然后,数不清的嘶吼和脚步声,如潮水涌来。
两道锐利的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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蹙动,她眼底浮出丝厌烦,很快便又恢复如常冷态。
端起跨在后肩的枪,推门而出,迎面,三发点射。
子弹穿过消音器,“咻咻”穿过街道,一枪一个丧尸。
呆立街角的中年男人被冲到面前突然扑倒的丧尸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浑身抖得像帕金森发作,怀里却还死死抱着自己的女儿。
女孩儿目光惊恐,一声不吭。
“让你们躲好,为什么出来?”
沈确步幅极大,几枪之间就赶回了街口,一手拽起男人的衣领。
“我、我怕…这里丧尸太多了,你一个人有危险。”男人瘦弱矮小,被她提得几乎踮脚。
沈确几不可闻的“啧”了声。
冷眼垂落,扫过女孩儿肮脏稚嫩的脸。
“现在跟紧我,再作死谁也保不了你的命。”
“我知道我知道,我肯定……”
尸群被惊动了,再想潜伏撤出已经不可能,只能采用后备计划。
沈确的目光迅速扫过几个点位,确定了后撤路线,扭头,不再吝啬子弹。
冲在最前面的丧尸接连扑倒,沈确边射边退,跟着脚步一顿,低头在电子表上摁了几下。
倒计时设定,1分30秒。
沈确举起手,在空中比了个手势。
......
孟凛发誓,她只是想救猫。
结果那只没良心的一看见她,竟然扭头就跑!
可能怕被发现自己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觉得尴尬,亦或心虚,总之,后来就演变成了它逃,她追……孟凛就这样被裹进了奔跑的尸群中,宛如莫名混进马拉松赛场的吃瓜路人。
跟着尸群还没跑几步,孟凛忽然听到一阵嗡声。
那声音有些耳熟,而且听起来异常刺耳,让她本能感到十分烦躁。
嗡声从高处传来,逐渐变小。
尸群被那股嗡声干扰,孟凛身后的一撮丧尸忽然调转方向,被那声音引跑了。
还没等她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一阵不间断的“咻咻”声在噪音消失后变得清晰,随即她猛然发现跑在自己前面的丧尸正一排排扑倒,速度之快,只转眼自己竟就毫不费力的跑进了第一方队。
孟凛:?
“轰”——
远处传来剧烈的爆炸声。
什么玩意儿?手榴弹?
反攻开始了?!
孟凛一个急停。
葫芦,那只笨猫跑哪儿去了!
尸群陷入混乱,孟凛正想趁乱溜走,刚转身,一道热焰贴着面门就窜了起来。
火星燎过发梢,烧焦了孟凛额前散乱的刘海。
她这时候才闻见,藏在脚下这片烂泥汤子里,潜藏的汽油味。
火圈瞬间将她身后的大群丧尸包围,焚烧让她的同类失去了方向——丧尸是怕火的,它们只是没有痛觉,不怕死(已经死了),它们身体里的水分比活人少得多,是点火的好材料。
这点对于孟凛来说,也一样。
完了,遇到行家了。
前有枪,后有火,孟凛的大脑飞速运转。
“咻”的一声,站在她左手边的丧尸奶奶被一枪爆头,扑进火里。
又一声,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丧尸妹妹倒了下去。
一个接着一个,丧尸的嚎叫在火海中回荡。
可能是生死之际情绪上头,又或者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实在是太可气,太猖狂了!
丧尸不发威,你拿我们当hellokitty?
孟凛把心一横,目光坚毅,决定以身入局,跟这群人类拼了——本大小姐可不是那么好杀的!
看是你们先射死我,还是我先召唤大军,重振河山!
这一幕,仿佛战损美队孤身面对紫薯精的千军万马,她要让苍天知道,她不认输!
孟凛抄起地上的垃圾桶盖,转身便向前冲刺,紧接着,膝盖一软。
Pia叽,直挺挺倒进了泥汤里,然后咕噜噜滚到了一边。
3. 3
烂泥汤子糊在脸上,滚了一圈又一圈。
这些泥水不知道在下水道里堆积了多久,又混杂过什么东西,经过整个梅雨季的发酵,那气味简直在虚空中都散发着邪恶的幻彩,孟凛鼻梁紧皱,身体绷得梆硬。
死了三年,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再死一次。
就是不知道这一倒能不能糊弄过去?
诚然她是有些演戏天分在身上,但荒废三年,戏骨松懈,虽说以前没少用这招碰瓷……但是这会儿这么混乱,她应该不可能发现…的吧?
孟凛曾经也设想过一万种再见沈确的场景,如果世界没有毁灭,她本该香车宝马,游艇雪茄,而沈确职场牛马,落魄到家,再见面她一定会狠狠羞辱她。
而不是像现在,她手里有枪,她阿巴阿巴,无情的子弹,差点射穿她。
——沈确,她的前女友,准确来说,是被她以女友的名义包养,圈在身边当成女佣欺负了整三年的受气包。
遥想当初,她是大小姐,她是穷学生,一个是金凤凰,一个是小白菜。
她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对着沈确为所欲为,简直一件人事儿都没干过。
不,应该,至少,也有一两件…跪地求饶的时候可以拿出来攀交情的粉红往事吧?
孟凛一边滚,一边疯狂扒拉脑子里的走马灯。
死手快翻!
孟凛很清楚,自己从不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不仅不是,她甚至还有真善美应激综合征。
而沈确,是个明明骨子里清高骄傲,却又刻意表现纯良的讨厌鬼,对普通人她平易近人,对富二代她重拳出击,活生生的傲慢与偏见!
她和沈确,好像天生就是冤家。
孟凛当年也是猪油蒙心,犯了全天下霸总都会犯的错——一边馋她的身子,一边狠狠犯贱。
沈确夹菜,她转桌;沈确喝水,她刹车;沈确摔跤,她唱歌。
总之,孟凛既看不惯她,却又不肯放过她。
并且毫无愧疚,只是一味给钱。
她原以为她们会一直维持纯洁的金钱关系,从没想过有一天沈确会丢下她给的银行卡,直接消失。
那是孟凛第一次谈恋爱,也是头一回被打脸分手。
她甚至在还她的卡里还添上了利息!
沈确到底有多讨厌她?这三年间孟凛偶尔也会思考。
哈哈,现在不用想了。
就在孟凛一边头脑风暴,一边祈祷沈确没看见她,老年痴呆都不治而愈的时候,不详的脚步声却已经走近。
有些东西真的是很邪性,因为周遭其实非常混乱,火圈里丧尸剧烈挣扎发出吼叫,还有几只没被爆头的丧尸满地乱爬,远处爆炸轰鸣后的残响……刚才那短暂的一瞥,她知道对面不止一个人,也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打得进A市,她们一定有很多人,有炸药,有火油,有枪。
孟凛将脸埋在泥汤里,却莫名其妙的感觉到,走来的人就是沈确。
她不知道的是,在刚才如此混乱的场景中,只有她一只丧尸在倒地后无风自动,咕噜咕噜滚出去好几米,横的,还精准避开了各种障碍物。
脚步声停住了,孟凛不知道沈确在干什么。
换弹夹?上膛?还是为了节省弹药,打算把武器换成刀。
没有声音,她甚至听不清她的呼吸,沈确也许正在观察她的脑袋上到底有没有洞。
……早知道刚才滚过那根钢管的时候就顺势扎个眼了,孟凛晕涨涨的想。
后脑勺被虚空凝视看得火辣辣的,空气仿佛凝固的胶质,尴尬得她都忘记自己已经死了。
满脑子都在尖叫:快点让我死!!!
就在这欲生欲死的间隙,孟凛无端想起了一件往事。
那是她包养沈确的第一年,每天最热衷的就是挖掘折腾沈确的新玩儿法。
当时她就知道,沈确这个人极其假正经,三棍子也打不出个屁,每天的生活无趣得令人发指。
孟凛偷偷上网查过,说这种表现是因为她自卑心作祟,配得感低,所以一娱乐就有罪恶感。
巧啦,能让沈确难受的事,就是让她快乐的事。
那天具体是因为个什么事,孟凛记不清了,可能是突发奇想,也可能就是新电影上映,路过电影院的时候她忽然指着一张海报:“陪我看这个。”
沈确冷着她那张厌世脸,瞥了眼,《丧尸王大战红衣女鬼》。
“不看。”
孟凛叉腰:“为什么不看?”
沈确默了默,又看一眼海报,面无表情:“我害怕。”
哈,原来你害怕呀,害怕正好!
你要是不怕我还不选这部片子呢。
丧尸血浆加上中式恐怖,多有趣,多有创意,Hiahiahia……
她当时大概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不容置喙地拍板决定:“我不管,我就要看,你就得陪我看!”
孟凛记得那天商场里的人多到爆,她买了VIP场的票,影厅人却不多,有几个单身汉坐在她们周围,偌大的场子里,只能听到她一个人在尖叫。
——但必须声明,她绝不是害怕,只是为了烘托气氛!
她就是想看沈确被吓哭,看那张冰块脸花容失色,泫然欲泣,最好还能扑进她怀里寻求安慰,然后在其他观众的侧目里,她只好搂住她,心里暗爽,脸上无奈:“真是拿你没办法呢。”
“……”黑暗中,缩成一团的孟凛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干燥温热的手掌捂住了她的眼睛:“害怕的话,就闭上眼。”
“哈!?”她惊慌失措,却没推开:“本本本大小姐怎、怎么可能会害怕!我这是…是情趣,我逗你玩的,你你你…你懂什么……”
她感觉到后背胸腔微微震动,那温度莫名令人安心,让她从血腥中抽离。
孟凛边像八爪鱼缠在她身上,边在心里想,哼,沈确分明也很害怕!她只是能装!
看起来稳如老狗,其实心里慌得一批,不然她为什么心跳那么快!
“喂,我问你一个问题。”黑暗里,她不敢睁眼睛,凑在她耳边吐气。
“说。”电影的声音很响,吼叫声忽远忽近,莫名变得很真实。
“你说要是你认识的人变成了丧尸,你会怎么办?”孟凛问。
“杀了。”沈确说。
“吹牛……而且你都不用犹豫一下的吗?!行吧行吧,那,要是,如果是我呢?”
那时候沈确并没有回答,而半晌之后,她听见了一声冷笑。
......
时隔六年,那支回旋镖正正好好扎中了自己眉心。
孟凛:哈哈,丸辣!
“沈小姐,小心——”一声惊呼打断了她的思绪。
下一秒,孟凛后脖子一紧,整个人被从泥汤里连根拔起,还没等搞清状况,就被圈进了一个怀里。
老年痴呆丧尸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死去的身体却比记忆更早回想起这个姿势,让她穿回到无数次千方百计的胡闹。
沈确比她高许多,肩宽臂长人精瘦,力气奇大,抱她时就像抱起一只猫崽子,她从一开始感觉冒犯,自尊受损,到后来习以为常,躺平摆烂,就连赖个床都要磨到她忍无可忍。
“起来,吃早饭。”
“唔……不要。”
“要迟到了。”
“就不起,除非你说,公~主~请~起~床。”
“……”
“欸,你、你别抱我!快放我下来——我是人,又不是狗!”
她记得沈确开枪时是戴着手套的,但覆在她眼前的手心却温暖干燥,她闻到了皮革的气息,残留的硝烟味,还有一丝血腥,甜甜的,很馋人。她的胳膊挨着沈确的胸膛,耳廓摩擦她的衣领,感觉她在喘息,她的体温很高,血流哗啦啦在身体里涌,她还活着,她是一个活着的人……
不,哎?怎么,对啊,她是活人,我可是丧尸啊!
我手,我腿……什么时候被捆住的?!
啊啊啊啊啊,沈确!你这个坏女人坏女人!居然敢趁我不备偷袭我!
“别乱动。”沈确的声音一如往昔,有些凉有些低,“都变成丧尸了,还这么不老实。”
什么叫都变成丧尸了?!
狗女人竟然看不起我!丧尸怎么了?丧尸很厉害的好不好?
孟凛被她拘在怀里,脑子一阵上头,愤怒,又觉得委屈,同时还很尴尬,她已经死了三年,心就像大润发用来杀鱼的砧板一样冰冷,没想到有一天她凉透的身体竟然还能产生这么多的情绪,简直比鬼压床还要惊悚。
沈确应该是在奔跑,肩带吱吱摩擦,散发热度的枪杆一下一下撞着她的背,周围乱糟糟。
她这……不会是不知道我已经死了吧?
孟凛真有些不确定了,沈确刚才说的那句话,说明她大概率已经认出她来了,虽说这一年她自认保养得还不错,但,一个脑子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觉得在这种地方,和一群丧尸在一起跑马拉松的,还是个活人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再说,即便沈确脑子抽风真的误以为她还是个活人,以她往死里作的黑历史,她的第一反应应该也不是救人。
嘶,难道说这三年外面的世界其实不是她想的那样?
世界虽然沦陷了,但没完全沦陷,甚至人类已经重新恢复了秩序,沈确以前身手就诡异的厉害,现在手里还有枪,说不定她在人类阵营里混得很不错,她其实发现了她是丧尸,之所以抓她,是因为……外头现在正时兴尸口买卖?
她为了报复她,打算把她卖到马戏团之类的地方做怪物展览,或者卖给其他有变态癖好的岛上财阀老头当宠物?
不不不不不,以沈确的人设应该干不出这种事才对。
而且外面的世界要真安然无恙,也不会只派这么点人来吧?
孟凛惴惴不安乱猜,又精神分裂地想,让你自以为是,让你打进A市,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丧尸的老窝!
自顾不暇了吧?要死了吧?知道丧尸厉害了吧?
孟凛愈发挣扎,可沈确的手牢牢箍着她的头,什么鬼,力气居然比她一个丧尸还大。
明明她只要一仰头就能咬到她的手指,或者手腕,随便哪里,只要一口,沈确就完了,她可是丧尸!
这还是在她的地盘,可恶的人类竟然敢这么不恭敬!
孟凛气得牙根痒,在心里怒骂一万句。
我警告你啊,我就再忍你一秒钟,再过一秒,我可要咬人了!
可跟着,她突然反应过来,那些乱哄哄的声音似乎越来越远,脚步声放大成回响。
“咚”——厚重铁门落上了锁。
没等她咬人,就被放了下来。
这哪?
孟凛坐在墙角,人有些懵。
四周光线暗淡,水泥地潮湿阴凉,成排货架上摆满纸箱,好像是个超市仓库。
放下她后,沈确便拔出刀,沿着货架前前后后检查了一圈,确定安全后又走回来,将背包扔在了她身边。
……什么意思?
她现在,是被绑架了吗?
她一个丧尸,在家门口,被活捉了?
孟凛简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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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置信!
同样不敢置信的还有何胜。
他后背紧贴唯一进出口的铁门,弯腰虎喘,眼神惊疑不定地望着她们,手哆嗦指向那只四下打量的丧尸:“它…它还没死,沈小姐,它还没死!”
满身泥泞的丧尸倚坐墙根,诡异的安静,一双眼却透出血光,让他不住想起被围杀时的可怖场景。
沈确却像没听见,她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低垂的视线飞快扫过辨不清真容的泥巴脸。
孟凛现在不敢乱动,就在刚刚她才亲眼见识过沈确是怎么杀丧尸的,现在敌众我寡,真理的武器正背在沈确背后,她摸不准沈确到底想要干嘛,只能装作被打蒙的丧尸,用余光瞟她。
嘶,但是该说不说,这女人,居然真的没怎么变。
近在咫尺的距离和昏黑的光线让丧尸的老花眼终于能清晰地看清故人。
她穿着一身紧身迷彩,脚踩黑靴,这种透气材质最显身材,肩背一挺便是标准的倒三角,衣角再束进腰带里——爹的,沈确原来的腿有这么长吗?怎么跟开了拉腿特效一样!
她身上一片都是被自己蹭上的泥浆,颈边侧脸的泥水已然干结,挺脏的啊,怎么,啧,怎么还别有一番风味上了。哎,也别说没变化,沈确身上的少年气少了很多,脸还是那张脸,但眼里的光锐利了许多,感觉路边的狗被扫过都会流血。
可恶,好帅啊她。
孟凛一边在心里默默吸溜口水,一边狠狠告诫自己不能再犯过去的错误!
没出息,记吃不记打的家伙!三年前的羞辱你都忘了吗!啊?
虽然但是,你也不能拿这个来考验死人啊!
呜呜呜,她只是太久没见过漂亮的人类了,她一个丧尸又能有什么坏心思!
面对面的时间其实很短,沈确的表现也很奇怪,她只扫了眼孟凛的脸,然后便看向她的身体,在看到她的腿时皱了一下眉。
孟凛猛一收腿,感觉自己像腊月里被盯上的年猪,眼神登时清澈,什么心思都没了。
丧尸多单纯啊!无非就是“这是什么?好香,咬一口”,但人类可是坏得很呢!
“这只丧尸很不正常!”何胜焦急地小声叭叭:“你不觉得她太安静了吗?你确定刚才的子弹真的打中它了吗?”
“我见过,见过这样的丧尸。它们和普通的丧尸完全不一样,丧尸已经进化了,和从前那些只会咬人的东西不同,有些丧尸已经进化出了‘智慧’!我的同伴就是被它们弄死的!它们会骗人,甚至会装死!越是安静的丧尸越危险,沈小姐,你千万不要被骗了!”
“我知道这么说你可能很难相信,但是你一定得相信我,A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A市就是一个巨大的养蛊场,三年的时间,这里面的丧尸发生什么样的变异都不奇怪……”
啧!老实也不行,反抗也不行,到底要她怎么样?
孟凛有点烦躁,这种场面又让她幻视起了一些过去的场景,每一次她和别人起冲突,沈确永远都是站在别人那一边,替其他人找理由,她所能共情的永远都是这些看起来弱势的家伙。
眼前这两个人,先不管他们和沈确是什么关系,单看这一老一小半死不活的倒霉样,就知道沈确接下来会说什么,怎么做。
反正她活着的时候是万恶的资本家大小姐,死了以后也是杀人如麻的邪恶丧尸。
一股火气涌上心头,孟凛突然就想开了。
“嗬,吼!”墙角的丧尸仿佛受到什么刺激,忽地挣扎起来,朝所有人呲牙。
不装了,姐就是丧尸!要杀就杀,麻溜利索的,不杀就放我走,快点!!!
“沈小姐!小心它——”何胜吓了一跳,下一秒话语却被堵在喉头。
“说完了吗?”沈确蹲下身,轻缓摁住了孟凛的手腕,“说完就把嘴闭上,安静一会。”
捆她的扎带也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韧得很,孟凛使了半天劲也没挣开,沈确一压正好压在她身体的平衡点上,她站也站不起来,无能狂怒地正想撒火,却被她一句话给浇冷静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何胜没想到她会是这个反应,微愣之后压着嗓子激愤:“外面现在全都是丧尸,那些油桶拦不了多久。这个仓库是密闭的,万一这个东西突然袭击,你能确保控制住它吗?你简直太自大了,万一你受到感染,我们都得死在这!你会把我们害死!”
孟凛:啊这……说得倒是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我是丧尸嘛,丧尸还是很厉害的。
沈确的反应有点出乎她的意料,孟凛才吼了两声,就又安静下来,悄咪咪地观察她。
沈确没吭声,直接拉开背包拉链,翻找几下后便将两盒药反手扔了过去。
白色药盒砸起小片灰尘,她的声音比方才更冷:“怕死的话,你可以走。”
何胜迅速捡起药盒,抬头一愣:“什么?”
沈确没看他一眼,兀自从包里抽出捆纱布,顺着孟凛手脚上的扎带缠绕,包裹扎带和皮肤的接触面,“药,你已经拿到了,你想离开现在就可以走,如果不走,就把嘴闭上,我不想再听到一句废话。”
纱布缠完,她又拿了块胶布,啪往孟凛嘴上一贴,然后就坐下来倚着她的肩膀闭上了眼。
睡、睡了?
你就这么睡了!?
她的手还放在孟凛的手腕上,呼吸却已经变得舒缓绵长,只留下她们一尸两人在震惊到无语的沉默中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这一系列操作,让原本应激的孟凛瞳孔地震,尴尬得脚趾都快在水泥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不是,姐们儿,这,这对吗?
4. 4
沈确是在A市内被她们划定为B7-122区块里的一栋民房楼内遇见何胜的。
当时何胜和他的女儿夏里已经在楼里被困了四天,水粮耗尽,身体虚弱。
两人并不是A市本地的幸存者,照何胜的说法,他之所以来到A市是为了找药,他的女儿夏里从小患有罕见病,他自己的身体也非常差,常年需要吃药,夏里吃的那种药在寻常的小药店里根本找不到,在他们所生活的幸存者基地,药品的交换价格极其高昂,他买不起,那个品类也根本买不到,只能拼着老命自己来找。
敢进A市拓荒的人很少,他们运气很好,加入了一支恰好经过的探险队伍。
这支队伍常年游走于城市废墟和基地,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能从城市里弄出小型机械,发电机和药品一类的物资,实力强悍,经验也丰富,却没想到仅进入A市两天,还未靠近他们目标公司所在的区域,就全军覆没。
何胜和夏里能活下来遇见沈确,完全是个奇迹。
他没想到沈确会答应帮他们找药,作为交换,他只需要把自己所在的大青山基地的信息告诉她即可,如果沈确要办的事情足够顺利,何胜甚至可以跟着她们一起离开A市,然后再替她们带路作引荐。
这简直是天上砸下来的馅饼。
孟凛不知道何胜在想些什么,只觉得暗处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像只鬼祟的老鼠,十分讨厌,她以前当人的时候就经常被各种视线环绕,养成了某种直觉,能感觉出不同目光里潜藏的恶意,但沈确从来不信,说那是她的唯心主义。
反正这个老登不像什么好人。她想。
好在沈确并没有真的睡着,她只闭眼休息了几分钟,便醒了过来。
经过刚才对峙,何胜不再多话,一直安静等到沈确吃完半截压缩饼干,喝完了水,才开口问:“接下来要怎么办?”
沈确无视了他看食水的眼神,惜字如金道:“检查货架,把没用的堆到门后,加固工事。”
“加固?”何胜有些诧异,却没再多说。
两人忙活起来,门后纸箱越堆越高,孟凛百无聊赖看着,有些摸不清沈确的想法。
如果想跑,白天才是最佳时间,晚上丧尸可就全都出来活动了,看现在的架势,这三个人像是准备在这个小仓库里打持久战,孟凛猜测沈确身后还有其他人,那声爆炸估摸着就是她的队友干的,她很可能是在等人来支援。
也就是说,她得赶紧跑,不然等其他人来了,岂不就是瓮中捉鳖?
丧尸分析得头头是道,猩红的眼珠子滴溜溜转,把缩在货架后观察她的夏里吓得不轻。
“当啷!”
女孩后背不小心撞到身后的铁架,将一罐高层散放的饮料震了下来。
易拉罐铿然砸落在水泥地上,骇人的声响在仓库回荡。
夏里瞬间僵住了,像只吓呆的绵羊,饥瘦的脸上露出惊恐表情。
铁门后立时传来碰撞和抓挠的声音,“砰!砰!砰!”夹杂着硬物划擦金属和怪物渗人的嘶吼。
夏里有双杏眼,因为太瘦,那双眼便显得更大,她怔望着跟随铁门一同颤动的纸箱,瞳孔仿佛失去了焦距,她没有哭,干涸的眼睛已经渗不出泪来。
“嘘。”无声的脚步贴近,沈确做了个噤声手势。
她站在门前,手势下压,让他们不要乱动。门外的躁动声大约持续了五六分钟,或者更久,而后渐渐平息下去,但孟凛能听出来,在外面徘徊的丧尸变多了,它们没有真的离开。
沈确停止了搬箱行动,用唇语向两人说“坐下”。
在孟凛头顶上有扇通风用的窄窗,与街道通联,斜落的光线中,许多阴影正在晃动。
何胜在货架深处躲了起来,夏里却一直没动,从听见声音那刻到现在,宛如一台坏掉的机器,直到被沈确搂进怀中,她强行阻绝了女孩的视线,轻拍她的后背,让僵死的肌骨再活过来。
她让夏里在原地坐下,自己则来到孟凛身边,正对铁门,坐姿架枪。
仓库外的丧尸虎视眈眈,仓库内的丧尸则像台安静的摄像机,在旁观这一切。
如果孟凛想跑,现在显然是个好时机,她只要随便弄出点动静,让外头的家伙闯进来,她就彻底安全了,但她没能想到那些,她此时此刻的感觉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她很想哭。
无声的等待十分漫长,就连丧尸都被熬得仰着脑袋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仓库里的光线变化很大,似是黄昏,孟凛惊讶地发现,沈确居然一动没动。
还是那个姿势,目光冷锐,全神贯注。
……她的脚都不会麻吗?
很快,仓库深处的动静就回答了她的疑惑。
何胜蹑手蹑脚地爬了出来,表情窘迫,用气声说:“我、我实在憋不住了。”
沈确侧目,朝他一点头:“瓶子。”
这时孟凛才意识到他说的憋不住是什么意思,她不做人太久,都已经忘记做人到底有多麻烦,她们需要吃喝拉撒,而这个仓库里根本没有厕所。
断断续续的水声传来,孟凛扭过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好嫌弃。
再回头,她又对上了一道视线。
是夏里。
她很听话,一直抱臂坐在原地,不哭不闹,也不吃不喝不睡不排泄,她更像丧尸,除了一双眼睛里还能看见恐惧,却也只有恐惧了。
她让孟凛有些难过,她以前其实是个孩子王来的,小孩缘莫名的好。
她忽然又想起来,沈确好像是不喜欢小孩的,她们在一块的时候每次身边有小孩,甭管是可爱的还是不可爱的,沈确都不曾热情过,只是不远不近的站在一旁,很疏离的模样,和她一贯替弱势群体出头的原则不太相符。
这时候沈确已经站了起来,稍微活动手脚,开口说:“趁现在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她顿了顿,看了眼夏里,更简单地说:“想上厕所去里面角落,找个空纸箱,然后过来吃饭。”
孟凛有些惊讶,因为黄昏这个时间很特殊,对丧尸来说黄昏就像人类的凌晨时分,日夜之交时丧尸才真正开始‘苏醒’,基于惯性活动的丧尸在这时候会开始扩大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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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力也会在短时间内下降,这对人类来说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期。
她能听见游荡在周围的丧尸已经离开了一大部分。
沈确居然知道这么多?
夏里还是没动,眼睛看看丧尸,又看向沈确,有些欲言又止的意味。
这小孩儿好像没开口说过话,不会是哑巴吧?孟凛猜。
“夏夏来,爸爸带你去。”何胜伸手拉她,女孩下意识往回缩了一下肩,动作很小,但孟凛看见了,何胜一把捞住她的胳膊,笑了下:“听话,你离丧尸那么近,被咬死了怎么办。”
话说得真难听,丧尸皱起眉头。
夏里被拉走了,回来的时候沈确指了指放在货架上的可乐薯片和罐头:“吃吧。”
仓库里的食品虽然不少,但剩下还能食用的品类都差不多,常规碳水储存不了这么久,罐头和零食这种富含防腐剂和热量的食物才是末世打野真神。
食物准备了两人份,何胜直接开了罐肉罐头就往嘴里倒。
怎么还吧唧嘴啊,孟凛对这老登的嫌弃已经快溢出天际。
女孩没动食物,她向沈确挪近两步,怯怯抬手,指了指她的腿。
沈确低头,她右腿脚踝上部有道一指长的伤口,血已经干了,那是她在上午被路上的尖锐废弃物割伤的,她自己知道。
“没事。”她说,又补充:“不是丧尸弄的。”
夏里担忧摇头,还是没说话。
沈确不知道该怎么跟她沟通了,只说:“放心吧,死不了。”
孟凛:……
槽点太多了,实在不知道该从何吐起。
孟凛不奇怪沈确的沟通障碍,但她有点惊讶自己没注意到沈确身上有伤,难怪她一直感觉有股甜甜的味道萦绕在身边,原来是沈确流出来的血。
丧尸的嗅觉敏锐,而且气味系统区别于人类,她这些年一直刻意维持着人类的生活习惯,压制着丧尸本能对自己思维的侵蚀,所以有时她的脑子会和感官打架,反应不过来。
她是什么时候受伤的?好像是在抓自己的时候,孟凛后知后觉想起,那时的甜香很浓。
沈确的话引来何胜注意,他沉默片刻,干巴巴说:“你最好处理一下伤口吧,感染也很危险。”
“嗯。”这次沈确没回呛,她从包里拿出酒精和一包手术用具,坐到门边,用一盒纸箱垫高腿,直接撕断裤脚,敞露伤口。
何胜目露惊讶,她居然当着一只丧尸的面直接处理,这和引诱丧尸发狂有什么区别?
他明白了,这女人原来已经疯了,末世里这样热衷于找死的疯子很多,他没说话,幽深地盯着她手边的枪。
那条伤口比孟凛想的更深,她看着沈确把小半瓶酒精直接倒下,用棉球粗暴地清理血痂,然后面无表情的自己给自己缝针,手法熟练得像个医生。
她的脑子里有两种感觉在打架,丧尸躁动起来。
何胜顺势问:“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是要等到……”
“明天傍晚,”沈确淡声说:“我会带你们出去。”
5. 5
“你真要带着这只丧尸一起走?”
何胜劝说道:“就算你把它带出去,大青山基地也不会让你进的,那里管控得很严格,看到丧尸就杀,何况你身上还有伤口,至少需要隔离三天。”
沈确扎起伤口,仰头靠在墙上闭了闭眼,突然问:“大青山基地都有些什么武器,武器的存量,你知道多少?”
在沈确拿到药前,何胜为了取得她的信任就已经主动告诉了她不少关于大青山基地的情报,包括基地的组织架构,领导人员信息等等,就连基地大致的所在方位也都交代出去了,却是没想到她会忽然问到武器。
武器情报是所有幸存者基地的最高机密,末世以后流入普通幸存者手中的热武器并不多,更多的仍是在军队手中,在非政府组织的幸存者基地里,武器的存量大概率能直接决定基地存续的时长,毕竟除了丧尸,末世中更危险的,是人。
“具体有多少,我真的不知道。”
他若有所思地回忆道:“不过我倒是见过一种重武器,好像是那种榴弹炮,外表和巴特雷有点像,一个人就能操作,他们在去饲料厂的行动里往外运过。”
沈确闻言看了他一眼:“你见过几架?”
“我就见过那一次,只有一架。”何胜说:“大青山基地有一支精英小队,专门负责执行重要任务的,枪这种东西只有他们能碰,像我们这种普通人是不能乱打听的。”
两人又沟通了几句出A市后的行进路线,之后沈确便睡了过去。
……
城市里,夜幕降临。
在半地下室的仓库中,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安分多时的孟凛,在黑暗中悄然睁开眼睛——月黑风高夜,丧尸落跑时!
她翘起兰花指,悄咪咪拈走被磨断的两根扎带,在心里暗暗评价,人类果然阴险狡诈,这种扎带靠力量强行挣断是很难的,对付普通小丧尸那简直一捆一个准,还好她是聪明丧尸,懂得使用工具!
孟凛把早上扎在自己屁股上的铁片片收进口袋,决定回家后就找个相框把这个大功臣给裱起来,兹以纪念。
经过一下午的盘算,她已经做好准备。
沈确这个死东西把门堵得这么严实,想偷摸从正面溜走是不可能了,那扇窗户也有铁栏杆挡着,她只能趁着她们熟睡,逐个击破,把人都捆起来,她走后再把门关上,把外头的丧尸一起带走,反正沈确有队友,肯定会来救她的。
哎~~~真是羡慕你啊沈确,有个这么人美心善还不记仇的完美前女友。
丧尸抿起嘴角,得意地冲那正在熟睡的无知人士抬起下巴。
却没想到,在她正准备动作时,有人比她更早行动了起来。
寂静之中,一道黑影缓缓从中间货架后走出。
何胜动作很轻,幽深的目光透过铁架夹层缝隙,紧盯着铁门旁熟睡的人影。
虽然此刻不是最完美的时机,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很清楚沈确这个女人的实力,论单打独斗,自己绝不是对手,当然,他从没想过使用武力,他可是个文明人,一个文明人更加清楚,对于至少二十四个小时不曾合眼的伤患而言,夜晚意味着什么。
舌尖,白色药片无声溶解,苦涩的火焰在血液里敲起鼓点。
青筋在额间跳动,忽然,“喵呜”一声,那道渗人的视线飞快扫向窗边,布满灰尘的玻璃外,半条漆黑的尾巴一闪而过,月色隐晦的漫过货架,映出一双癫狂的眼睛,和病态潮红的脸颊。
孟凛没有想到,这个老登手里居然也有一把枪。
更没想到他的癖好这么变态,把丧尸都快熏晕古七。
夜晚是丧尸机能最活跃的时间,孟凛只恨自己看得太清。
她无法想象,A市之外的人类文明到底发展成了什么样子,为什么他要把屎抹在脸上?为什么抹了屎还一副狂热又猥琐的表情?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好恨,恨自己不能呼吸,她不能呼吸,就不能屏住呼吸!
明明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能闻见气味?她好恨,为什么她的大脑在此时此刻居然还思考起了科学问题——丧尸到底是用什么器官维持嗅觉的?难道是毛孔吗?!
被无情恶臭攻击到思维紊乱的丧尸无力地窝在墙角,呆看着何胜走到面前。
他左手拿一把袖珍手.枪,右手掂着匕首,在她和沈确之间阴恻恻地转看。
孟凛被那股气味逼得偏开了头,视线扫过仓库角落,看见了那个女孩,她脚边纸箱翻倒,脏污甩溅半身,蜷缩在黑暗深处,闭着眼紧捂双耳,伶仃的两条胳膊腿,抖如筛糠。
蓦地一股火气涌上心头,孟凛的脑子陡然清明。
白天她就觉得这父女俩相处的感觉很不对劲,丫不仅不是个好东西,多半还不是亲爹!
她看着何胜的动作,恍然大悟——他想杀沈确。
外面都是丧尸,如果用枪,声音太大,所以他想借刀杀人,这身屎就是他给自己上的保险,但是这家伙太惜命了,沈确把仓库门堵死是对的,在这个密闭的空间,这老登怕出意外。
安静的丧尸低垂眼眸,匕首的刀身在月光下折出一线冷光,滑过她空无一物的脚踝。
何胜转过了身,他已经决定了,趁她病,要她命,他必须亲自动手。
就在迈出脚步的瞬间,身后突然“歘”的一声!
凶残的丧尸一跃而起,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猛地扑到他的背上。
孟凛和他身高相当,虽然不怎么会打架,但丧尸的力量却是他的好几倍,一出手就狂砸他的手腕,立马把枪踹到一边。
何胜惊恐万状,生死之间也爆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一人一尸在地上扭成一团,混乱中门前的纸箱翻倒,砸在身上,何胜下意识躲闪,孟凛趁机暴起,一拳攮到他的面门,直接把人打晕过去。
确定了人没死,孟凛蹲在地上,嫌弃地在纸箱上蹭手。
蹭到一半,她忽然一顿,转过头,对上女孩呆怔的眼。
孟凛:……
好消息是箱子倒了但外头的丧尸没有拍门,坏消息是,吓到小孩了。
行叭,反正她是丧尸,打人合情合理,她更在意的是这么大动静,沈确这家伙为什么没醒?
胸口明明还在动,人应该没死啊。
孟凛蹑手蹑脚走过去,歪头看她,表情居然还挺安详。
丧尸在心里哼了一声,又看了眼自己的手,转用手背轻轻贴近她的额头。
嘶,好烫,这是发高烧了?
丧尸皱起眉头,有点头痛了,她能打过老登,但肯定打不过沈确,趁着她现在生病,正好是跑路的好时机,而且老登只是晕了,还没死,留在这绝对是个祸患。
沈确和他都是活人,以沈确那种小白花的脾气,肯定三言两语就被他骗过去了。
孟凛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并不想沈确有事,但也不想再和她面对面了,人尸殊途,更何况即便她还活着,沈确也未必就会相信自己的话,那种争吵对峙不甘心,最后变成她单方面的压迫欺负逼她低头的过程,她已经厌倦了。
将收缴的刀和手.枪塞进沈确背包,孟凛从里面翻找出消炎药和退烧药,用矿泉水瓶盖喂进沈确嘴里,怕把人呛死,就没给喂水,当然,更怕的是把这位大杀神呛醒。
她不能在这耽误下去了,得赶紧溜。
孟凛用一罐饮料引开了门外徘徊的几只丧尸,拖着死狗一样的何胜离开了仓库。
临走前,她把背包放到沈确手边,然后从外头挂上了门锁。
丧尸看着铅灰色的铁门,暗自感慨:
这样一来我和你就算两清了,虽然你冷暴力我,还搞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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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这一套,大大刺伤了我的自尊,但是我以前也没少欺负你,这回我帮你解决一个坏蛋和外头的丧尸,就当还你了,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希望你能活得久一点、嗯……再久一点吧,毕竟祸害遗千年,哼!
从仓库出来是一条上坡,转出小巷应该就是街道。
这地方的位置的确很隐蔽,就藏在商业楼后头,孟凛大概知道了自己在哪,还行,不算偏离原本的目的地太远。
她这一趟出来可太亏了,蛋糕没买成,还差点被沈确给嘎了。
但是,勇敢丧尸不怕困难,小蛋糕她是一定要搞到手的!
在此之前,她要先把手边这个累赘给处理掉。
孟凛望向四周,先前因为角度不好,易拉罐没扔太远,还有一小撮丧尸在左手边的楼梯口堆着,她想干脆就把那些丧尸叫过来,先把人给解决,再一口气把尸群都引走。
得找个合适的工具,声响太大可不行。
“喵呜!”
一声猫叫吸引了她的注意,孟凛抬头,一只油亮的黑猫正端坐在斜坡上的墙头,晃着尾巴。
葫芦!算你还有点良心!
丧尸哈特软软。
她注意到墙下摔碎的砖头,猜到刚才是它吸引了门口丧尸的注意。
好吧,这次就原谅你背着我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的事了,快来让麻麻抱抱。
孟凛热情冲它招手,拥有一双漂亮的莹绿色眼睛的小猫起身,踱到她上方,爪子微微勾起,开始虚空刨土。
“……”
算了,确实很臭。
她弯腰,正准备捡碎砖旁的铁棒,后手突然一空。
孟凛惊诧回头,何胜居然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愣是没出声,瞅准了机会挣脱,整个人连滚带爬地往仓库跑,可坡陡天黑,他一下没站稳,又摔向栏杆,发出一声闷响。
聚集在楼梯口的丧尸齐刷刷扭头,随即前赴后继奔来。
何胜瞳缩如针,绝望之下竟然疯狂地尖叫起来:“呃啊——!!!”
他边叫边往下跑,孟凛愣了一下,陡然意识到,这家伙是要拖沈确一起死!
来不及了,何胜跑得飞快,路被追赶来的丧尸堵死,人类的喊叫在深夜里犹如核爆,孟凛手拿铁棍,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不存在的心跳像潮水淹没了她。
通红的眼瞳震颤,映照出何胜抓向门锁的手。
——她应该把锁扣死的,她应该扣死的!
这瞬间,孟凛疯了一般挥舞铁棍,砸向挡在前面的丧尸。
坡道顶端,一根红焰火“嗤”声滚出,耀眼的光猝然将周遭照亮。
奔跑的脚步声,“咻咻”声,焰火声,孟凛全都顾不上了。
仓库门前,一只丧尸拽住何胜,他的手却死死勾住了门锁,孟凛眼睁睁看着,锁弯脱出锁孔。
铁门“吱吖”打开,何胜被丧尸扑倒,仰头发出黏腻的冷笑。
而迎接尸群的,却是与身后如出一辙,暴风骤雨般的“咻咻”声。
洞黑的仓库,沈确缓步而出。
灼热枪口袅起白烟,连片丧尸应声倒伏,被尖叫声引来的丧尸从楼梯扑下,她左手稳持步.枪平射,右手从腰后掏出另一支手.枪,猛然向后一震,单手上膛,抬臂逐个点射。
半空脑洞大开的丧尸们,好似破了口的饺子。
上一秒还沉浸在绝望里的孟凛,这一秒已经“汗流浃背”,转身就想跑。
最后一只丧尸倒地,漆黑的消音管抵压脚下的头颅,还未彻底丧尸化的何胜五官扭曲,沉闷的声响穿过太阳穴。
沈确半低头,松开脚。
坡道上焰火渐熄,沾染猩红的夜色掩去了她的神情。
汗水顺着额前碎发滴落,传出声音嘶哑。
“你又要到哪里去?”她问。
6. 6
哈哈,她应该不是在跟我说话吧?孟凛乐观地想。
但是目之所及,除她以外再没有一只站着的丧尸。
悠闲日子过得太久,大脑已经自动退化至老年版省流模式的大小姐感觉这一天一夜的奇幻冒险,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直接把她的cpu给干烧了。
她呆怔在原地,手里还拿着沾染同类脑浆的铁棍,怎么看都不算清白。
好在这时,一道不知从哪翻出来的身影快速跳下墙头,那人背着只硕大的迷彩行军包,一手扛大狙,复古棒球帽压着青茬寸头,只留给她一个侧影,简短利索道:“先撤!”
这人又是从哪冒出来的?孟凛慢半拍地想,怎么声音还有些耳熟。
她原本只是想跑路,结果现在一根筋变成两头堵了,深更半夜她一个良家丧尸,被俩人类堵死在小路上,这还有天理吗?
没等她继续摆烂下去,丧尸的手腕突然被一把攥住。
沈确掌心很热,紧箍住她没有体温的皮肤,力量霸道,不由分说,孟凛莫名其妙就被拉着走。
夜色深浓,明天大概又要下雨,不见半点天光。
跑步的喘息声回荡在羊肠小道。
孟凛都不晓得她们是从哪儿找的路,这也根本不算路,就一顿在楼里楼外穿梭,像是钻的各种运货员工通道,跟着便穿出一条巷弄。
那寸头拉开一块井盖,小女孩跟在她身边,寸头朝沈确打了个手势。
孟凛猜测,应该是叫她先下的意思。
好好好,被偷家是什么感觉她算是领略过了,但是可以了吧?她都送到这里了还不行?
丧尸站定脚步,宛如一株坚毅的小草,使劲儿往回抽手。
而不要脸的人类,把小草连根拔走了。
孟凛被强行扛进了幽深且臭的下水道,这次沈确在前领路,寸头带着小女孩跟在她们后面,彻底切断了丧尸的退路。
一把大狙在身后晃荡,孟凛不敢不从。
她这辈子头一回钻下水道,人类消失这几年,地底俨然成为了鼠鼠蟑螂的快乐老家,脚底下胶黏,每一步都发出让丧尸头皮发痒的动静。
涉过水道,终于脚踩实地,这里卫生条件要好一点,好像是以前的水电管廊。
沈确摸出手电,白光乍放,孟凛眯起眼睛,过了会才发现这条管廊里居然完全不见丧尸的踪迹。
刚才的下水道里还有零星的尸体呢,孟凛忽然意识到,这条路是早就被清理过的!
她心底一沉,愈发觉得自己之前的猜想很有可能是真的,A市说不定已经是丧尸最后的堡垒,现在这个堡垒也快要被突破了,那她……
“好了,休息会儿吧。”寸头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这小妹妹跑不动了。”
这一路七拐八弯,孟凛已然迷失方向,现在几人所在的位置似乎是一条在建的地铁站台,地砖都还没来得及铺设,只进行了最基础的水泥浇筑。
难怪她们只凭两个人就敢混进A市,原来是靠打地道战。
孟凛边感慨,边咂摸这越听越耳熟的声音。
一回头,丧尸不由瞪大眼睛——这寸头居然也是熟人!
江洄,沈确在校时的好友,同时也是孟凛的死对头。
这家伙比她们大几届,读研,学生物的,明明自己都不是个生物,居然还研究生物!
孟凛跟她简直八字不合,从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那时的江洄和现在判若两人,留着长发,白衣飘飘,一度被学系奉为女神,实际私下里女神那张嘴,舔一下都能毒死一头猪!
所以现在是怎样?搞校友聚会吗?
江洄大喇喇地盘腿坐下,点燃酒精炉,直接下了两包方便面,红烧牛肉的香味顺着烟气飘起,把夏里都给看傻了。
女孩儿又累又饿又怕,抱着腿坐在她身边,神情怯怯。
“先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江洄就跟变魔术似的从背包里又拿出运动饮料和巧克力,边让女孩吃边冲沈确招呼:“过来吃点儿啊,跑一路了还不累啊?这地方鬼影都没有一个,唯一的丧尸就在你手边。”
沈确依旧打着手电在周遭检查了一圈,才拉着孟凛回来,捡了个离两人远一点的位置曲腿坐下,没有丝毫要放手的意思。
江洄习以为常,兀自呼噜着吃起泡面来。
夏里被她的松弛感影响,渐渐放开了胆子,江洄给了她双筷子和锅盖,女孩儿不知多久没吃热食了,整张脸都快埋进面里,吃到一半又突然惊醒似的,猛地抬头看对面的丧尸,然后接着吃,如此循环往复。
孟凛真没招了,她实在想不通人怎么能癫成这样,几个人跑来丧尸老巢里演上露营少女了?
“再不吃就剩面汤了啊。”江洄嘟囔:“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功夫,那台无人机得记你头上啊,我早就说那老登不是个东西吧,还非得等到抓现形,早点一枪毙了哪儿还用搞出这么多麻烦。”
“不行,越想越气,这面没你份,你给我好好反省一下!”说完,果断把最后一筷子面条送进自己嘴里。
夏里小心翼翼问:“我,可以喝汤吗?”
她一出口,两人一尸都看了过去,有些惊讶。
江洄:“原来你不是个哑巴啊?”
夏里点头,她便拍了拍肚子,仰撑起胳膊笑道:“那好办了,汤归你,喝完跟我们说说你那赝品爹是个啥情况,我俩回头好写报告,省得挨批评。”
孟凛没饭可吃,只好跟着听八卦,却越听越震惊,她想不到人居然能坏到这个地步。
原来那老登的确不是夏里的父亲,两人以前都生活在大青山基地,大青山基地是个非政府组织的幸存者基地,奉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规则,所以不论年龄大小都得干活。
夏里原本并非孤儿,她真正的父亲为保护她们娘俩而死,妈妈和她则被基地收容。
在一次外出开荒的任务里,她和妈妈跟着队伍一同出发,那次任务走得远,她们负责后勤,却没想到没等到归来的前方队员,等到了成群的丧尸。
队伍全军覆没,她被妈妈藏在车下,目睹了活生生的恶魔。
丧尸是被何胜引来的,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了,他似乎是发现了在丧尸面前隐藏自己的办法,由此积攒自己所需的装备和物资。他发现了夏里,却没有杀她,因为这个体弱多病的女孩儿,能派上更好的用场。
得到汽车的何胜没有再回大青山基地,而是一路向南,他倚靠着‘病弱父女’这一人设,欺骗了许多好心的幸存者,夏里曾试过逃跑,却因此害了好心人,于是只能备受煎熬地听他的话,装扮成他无法说话的病弱女儿。
这次跟她们一同进入A市的队伍,本也是何胜的目标,只是没想到,出现了意外。
“啧啧啧,人渣大舞台,够胆你就来。”
江洄翘着二郎腿,晃荡着说:“小妹妹,你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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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的运气也不错,等出去以后你把这故事再跟我们首长说一遍,记得,要着重突出此人手段之歹毒,性质之恶劣,还有你如何在绝望之中被我们英勇拯救的。”
“我俩这一趟的损耗,可就全靠你的故事了。”
夏里呆呆地点头。
孟凛被气得不轻,既生气自己下手太轻,又气江洄轻飘飘的态度。
但气到一半,就被另一件事给镇住了。
什么首长?为什么要打报告?
报告,损耗……这两人的武器装备……
江洄翻身站起,朝沈确一偏头:“过来一下。”没走两步,又回头说:“你自个儿来就行,把她处理一下,别吓着人小妹妹,这可是重要证人!”
沈确没说话,拿出两只金属手铐,一手一脚,把孟凛锁成了个X型。
孟凛:?
江洄“噗嗤”笑了,夏里也瞧着她,眼里的恐惧一点点消解成好奇。
两人走到角落,声音压得很低,孟凛不能回头,只能忍着耻辱感竖起耳朵偷听。
“任务只完成了一半,物资损耗太大了,得先把人带回去。”江洄一改戏谑,严肃道:“我理解你的想法,我也很意外,但你不是自己一个人,你应该知道为了这次行动我们是豁上家底了,我们在这里耽误的每分每秒,都有无数个像夏里一样的小孩,妇女、老人遭受危险,她们的命也是命。”
“我知道,我承担一切后果。”
“你承担?你拿啥承担?”江洄抱臂质问。
“沈确,组织已经一再容忍你的行为,你本事的确很大,但本事再大也只是一个人,你觉得老陆会同意你带一只丧尸回营地吗?她在你的眼里是孟凛,在其他人眼里那就是只会咬人的畜生!”
沈确抬眼看她。
“怎么的?还要连我一起杀了?”江洄回瞪。
“不,你说的对。”沈确淡淡道:“所以,我不打算和你一起回去。”
“……”江洄气笑了,盯着她沉默半晌,吐出口气:“我猜到了。”
“疯子做出啥事都不会让正常人感到意外。”沈确与她四目相对,后者鼻孔出气:“但是,你觉得老陆会放你走吗?”
“她不会。”沈确很清楚,她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把这个交给她,告诉她,我答应了。”
江洄瞳孔微张,回头看了眼坐在火旁的丧尸:“你……”
“我没什么遗憾了。”沈确笑了一下,把信拍在她胸前:“洄姐。”
对话声停止了,孟凛懊恼地瞪着对面。
这破泡面汤到底有多好喝?啊?是佛跳墙吗?喝得那么响!
搞得她一句整话都没听清,就听见什么是不是一个人,什么组织什么任务的。
完了完了!沈确该不会真被政府收编了吧?
她会不会是发现了什么端倪,现在要把她交给组织,拿去做死体研究?
脚步声从身后靠近,孟凛感觉自己死去已久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江洄走到她跟前,痞里痞气地蹲了下来,默不作声地打量她。
——丫的什么眼神!遗体告别吗?
孟凛见她就不爽,想咬,恨自己手脚被锁,那张破胶布还忘了撕!
“嚯,大小姐脾气还是那么大,看来我确实魅力非凡,令人难以忘怀。”
她笑眯眯地看了片刻,目光轻轻一敛,叹了句难以听见的息:“原来,真的死了啊。”
7. 7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丧尸的预料。
原地休整三个小时后,一行人便再度出发,沿空旷的地铁线赶路。
虽说这路线应当是她们提前就准备好的,但沈确江洄仍很谨慎,每次休息都会轮班警戒,沈确解开了她的手铐,但全程都握着她手不放,孟凛几次挣扎,试图找回丧尸的尊严,失败。
究竟走了多久的路,丧尸没有概念。
她只知道自己累得想死。
和这俩冤家时隔三年搞起同学聚会的时候她没有忆往昔,在不见天日的地道里走到头脑发昏的此刻,她却怀念起当年,她怀念那个有秩序有法律的社会,如果她的丧尸同类们也能有点出息,她誓要把这两个人告上丧尸法庭,指控她们虐待丧尸罪!
这通惨无尸道的急行军,止于江洄的一声“到了”。
已然失去生命力量的丧尸被沈确连抱带扛的拖出天井。
地表世界天光大盛,周遭建筑一改摩天风貌,未竣工的建筑废墟外,田草苍苍。
“枪留给你,子弹自己解决。”江洄没问她接下来要去哪里,利落同时不忘贱嗖嗖地打趣:“地主家也没几颗余粮了,可别怪姐姐不心疼你。”
沈确摇头,把挎在肩头的步.枪交给她,示意腰间那支手.枪:“我留这个够了。”
江洄耸耸肩,没推拒,枪很重要,于她们而言也是一样。
“行,那我就不废话了,信我会帮你转交的。”她摆摆手,拉起夏里:“至于老陆会是怎么个反应,那我可就不保证了啊。”
她边走边笑,突然止步回头,笑容里多出两分正经:“别死外头了,不好收尸。”
……
天空开始下雨,梅雨湿绵,在郊区熏起薄雾。
雨中的丧尸很懵。
不是,什么意思啊?怎么突然就分开走了?
她瞥向刚才被塞进手里的异物,脆薄的塑料纸咯吱,那是一颗老式的糖果。
老式且廉价,像三无产品,淡绿色的塑料纸边缘都磨回了透明色,糖球不知道化过又凝多少回,已经被搓揉得不成型。
孟凛想到女孩离开前的表情,心里有些酸酸的。
她猜江洄应该是要带她去和同伴汇合,那人嘴虽然臭,良心应该还是有的,跟她走总比在老登身边要安全得多。
问题是,沈确现在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丧尸研究所是在另一个地方,她现在要自己一个人押着她去?
正想着,手腕突然一凉,孟凛低头,怒意顿起——
又铐她!又铐她!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到底多大的仇?
可下一秒,她又愣住,因为手铐的另一端,锁在了沈确自己的手腕上。
她牵起孟凛的手,金属铐环滑落相碰,像两只牵连的银镯,异色的皮肤相叠在一起,很陌生,又熟悉,恍如校园里某个人声鼎沸的夜晚,她不给喝酒,不让泡吧,硬是拉着自己在塑胶操场一圈圈的锻炼身体。
那时多热闹,有人散步,有人唱歌,只是寻常。
现在她们站在雨里,沈确伸手,轻轻撕下了她嘴上的胶布。
“现在没人了。”沈确对她说:“走吧,先找个地方避雨。”
雨没有停下的意思,荒废的田埂泥泞湿滑。
丧尸一路走得很不配合,满身重量都撅在了屁股上,全靠沈确拖着。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走,她的家当和猫还在A市呢,更重要的是她愈发觉得沈确精神不正常,打从江洄她们走了以后,这人就好像卸下了伪装,透露出一股平静的疯感。
让丧尸心里慌慌的。
树丛后两只游荡的同类嗅见人味,嘶叫着扑来,被一刀一个插穿了脑袋。
这已经是第六七只了,沈确站在树下,拢了把湿漉的草叶,擦拭刀身上的脑浆。
边擦,边安慰孟凛:“没事,别怕。”
孟凛不敢不怕。
沈确这一路逢尸杀尸,枪都没碰,全靠一把军刀,两人铐在一起,每次动手她都被迫喜提前排最佳观赏位,生怕这人杀红眼,一不留神就把她脑袋也顺便捅个洞出来。
她们现在所在应该是位于市郊的某个村子外,为了发展旅游,沿街房子装修得古色古香。
村里的丧尸还有不少,沈确没有冒进,带着孟凛穿过花田,选择了一栋靠近田埂的偏僻平房。
平房带着小院,共两层楼,还挂着牌子,是家咖啡馆,叫做野渡。
听名字就知道是出自假文青的手笔,装修也的确用了点心,但不多,一水的1688侘寂风,唯有价单上的数字很实在。
咖啡馆里遍地狼藉,约莫已经被扫荡过不止一回,沈确在一楼杂物间里发现了一只被反锁的穿着LOGO围裙的丧尸,应该就是这的主理人了。
将不干净的东西简单清理过,沈确关上门窗,然后解开了两人腕上的手铐。
孟凛被强行跟她绑定这么久,突然重获自由,反而有些茫然。
理论上来说,她是丧尸,普通的丧尸不是在游荡,就是无差别攻击人,但这段时间以来她基于一些高端的求生策略,一直在沈确面前装死,像个老年痴呆植物尸,可能正因为她无害,沈确现在才放松了警惕。
孟凛眼珠子一转。
很好,她得保持下去,再伺机逃跑。
于是她干脆一屁股躺进沙发里,理直气壮地当回尸体。
沈确没说话,从旁边捡了条相对干净的毯子,抖落灰尘,轻轻披在了孟凛身上。
被迫长途跋涉,又淋了一身雨的丧尸累得眼睛都挣不开。
孟凛活着的时候就懒,现在更是名副其实的低能量丧尸,丧尸不用睡觉,但体力上有极限,那些普通丧尸平时游荡就是在待机充电,孟凛的充电方式更环保,她躺平发呆。
窗外雨声轻盈,沈确不知在忙些什么,脚步时来时去。
孟凛放空着大脑,在这样的白噪音中沉入浅眠,久违的,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二十岁时的六月初夏。
依旧是生日前夕,她与纡尊降贵来见自己的母亲褚步庭又大吵了一架。
她实在是受够了,受够了她的控制,也受够了她的忽视,她既然恨她怨她看不起她,为什么还要牢牢把她抓在手心,锁在眼底,孟凛不明白,她只想逃,离褚步庭越远越好。
高考那年她便偷着申请了英国offer,被褚步庭发现,失败。
如今她已经二十岁了,低三下四地求她同意,还是不行!
人人羡慕她投了个好胎,一出生就在罗马,睡金床,坐金马桶,含金钥匙,要风有风,要雨有雨,这辈子凭什么还有烦恼?
是啊,凭什么?
她有手有脚,却连自己要去哪都无法决定。
孟凛粗暴地赶走了褚步庭为她安排的保镖司机,提着只行李箱从她安排的房子里搬走。
她在酒店包了间套房,不去学校,连日徘徊在夜店酒场,一个没用的富二代,连叛逆都那么俗套。
那天晚上孟凛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半夜迷迷糊糊爬起来,伸手就摸到了一团软乎乎的肉团,睁开眼满屋子狼藉。
对面是个陌生女人,披着酒店的睡袍。
低头,自己□□,酒气熏天。
孟凛:震惊!
她第一反应是被人捡尸了,但是看女人冷淡嫌弃的神情,又猜测是自己喝多了调戏妇女。
总而言之,孤女寡女,深更半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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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的共处一室,而且她隐约好像还有一点断片时模糊的记忆,近身搏斗,赤裸纠缠……什么的。
……她的第一次啊,居然是一夜情!
还什么感觉都不记得了。
但面子重要,孟凛故作淡定,情场老手似的倚回床头,清了清嗓。
“别误会。”抢在她之前,女人先开了口,皱眉解释:“我在酒吧门口看到你被人纠缠,你意识不太清醒,我就把人赶走了,你又缠着我,非让我带你回酒店。”
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是孟凛对沈确的第一印象。
她手里拿着湿毛巾,也许是要帮她擦脸,白T和牛仔裤刚洗过,正搭在桌上晾干,长发半湿着,细碎的水滴落在锁骨上,身上有股帕尔马之水的木质香,是酒店里的浴品。
如果是这个人的话,那勉强倒也不算吃亏,孟凛又想。
“你的酒品很差。”
沈确浑身透出不甘不愿,自认倒霉的冷漠来,开口就教训她:“如果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喝酒时就应该慎重,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人不作就不会死。”
“……哈?”
孟凛最烦被人说教,见她说完就想走,扑身便是一拽,浴袍绑带瞬间滑落。
怼人的小词卡在喉间,孟凛的眼睛一亮,又一亮。
哇哦,好完美的胸型,好仙品的腹肌……
宝看到,宝想要!
“等等,你别走!”孟凛瞬间变脸,语气委屈:“你骂都骂了,至少好人做到底吧?”
沈确看她,像看拉扯不休的流氓:“你知道我是谁吗?”
孟凛:“不知道,你说说看?”
她厌极冷笑:“我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
哇哦,先前不知道,现在大概知道你是谁了。
孟凛偷瞟她整理衣袍的手,骨节分明,修长优越,漂亮!
“今天是我生日,我是没人陪才会自己一个人去喝酒的。”她一边装可怜,一边蛮不讲理:“你横竖已经被我折腾半晚上了,衣服也干不了,留下来跟我一起睡就是了,我都喝成这样了,万一等会喝水不小心呛死了怎么办?”
沈确气笑了:“你没听见我说话?”
孟凛轻飘飘说:“很重要吗?”
“我反正都被你扒光看光了。”她摊手:“虽然你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但是你又没有伤害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是好人,坦坦荡荡的睡一觉也没什么,要你真是坏人的话,我就只能报警了。”
“我扒光你?”沈确不可思议:“你吐了我一身!”
“喔↗↘~~~”孟凛笑眯眯反问:“那你录像了没有?有证据吗?”
“……”
沈确睨着她:“你现在,是在碰瓷吗?”
咦,好重的杀气!
“我头疼!手疼腰疼腿疼哪儿都疼……”
“……”
“我要喝水,难受~~~你你你既然捡到我了,就得对我负责!”
“……无赖!”
那晚之后,孟凛便对她起了兴趣,找人调查她的背景。
同校同届,家境贫寒,大小姐的征服欲,就此引燃。
她坚信,没有金钱腐蚀不了的灵魂,如果有,就再加两个零。
一番死缠烂打,她逃她追,孟凛又发现,普通手段不行,沈确这人吃软不吃硬。
于是乎,在第N次孟凛失足遇险,一副“哎呀,姐姐人家摔倒啦”的神情之后,沈确终于忍无可忍。
“别发癫了,快点起来!”
沈确,沈确。
我好像,又一次被你捡到了。
8. 8
原来丧尸也会梦见无赖人类。
“醒醒。”沈确轻拍她的脸,“先洗个澡再睡。”
孟凛怀抱毛毯,懵懵懂懂睁眼,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沈确,她下意识叫她,开口却是一声粗哑的:“咕……”
沈确瞳孔微缩,似乎是怔了一下。
“……”
“——嗬!”“嗷!”
在她怔神的时间,孟凛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丧尸是没有意识的,更不可能说话,要是她真开口说话了,肯定会被当成实验品解剖成千层酥的!
心惊胆战的丧尸突然嗷呜乱叫的扑腾起来。
沈确没有制止,任由她发作。
发着发着,孟凛闻到了一股恶臭。
有点像死耗子发酵出的大酱汤,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
孟凛被击倒了,转着头四处寻找。
她睡着的这段时间,一楼已经被沈确打扫过,桌椅整齐,台面干净,就像一间普通的正准备开门营业的咖啡厅,甚至还喷了些花露水,同雨后花田的气味混在一起。
那是什么东西这么臭?
孟凛由远及近,逐一排除,最后在低头的一瞬间,找到了臭味来源。
毯子,底下,尸体,好像,烂了。
啊啊啊啊啊!!!泥汤,屎汤,她…啊啊啊啊啊!
丧尸提着毯子瞳孔巨震,僵在原地,hiphop表演未半,死机了。
“发泄完了?”沈确将毯子拿到一边,淡定地拉起她来:“走吧,我帮你洗一洗。”
……
这家咖啡厅原本是民居,硬装换了,格局没有大改,二楼的主卫里有淋浴间。不过自来水早就已经停了,桶装水珍贵,沈确便拿水桶在院里接了几大桶雨水回来清洁用。
孟凛呆坐在马桶上,任由沈确脱她的衣服。
麻了,再也不会好了。
一个人,一旦掉过了粪坑,她的人生就再也回不去了,丧尸,也是如此。曾经,她也是一个挑剔、洁癖的豪门富二代,而现在,她只是一具么得感情的尸体。
是的,忘了吧,忘了就好了。
再见,尘世的一切,再见,我的清白。
混合着洗发露的清水从水瓢浇下,打湿孟凛的长发,“没法烧水,会有点凉。”
洗发露是浴室里剩的,普通牌子,薄荷气味,沈确五指在她的头皮上摩挲,动作熟稔又温柔。
以前孟凛常闹着让沈确帮她洗澡,每次借口都不同,发烧了,喝醉了,手崴了,腰疼了,又变着法子捣乱,每每闹得她生气,孟凛就很得意。
她好像一遇上沈确就会变得很幼稚,像个欠锤的熊孩子。
但沈确也从不惯着她,这个人疏离冷漠,还很记仇,一肚子坏水都藏在冷冰冰的外表下,她不能明着反抗金主,就暗地里偷偷治她,后来甚至越发嚣张,连演都不演了。
“疼吗?”沈确蹲着,在她腿上抹沐浴露。
孟凛的小腿干瘦发青,左腿中间有一截很明显的错位,是骨头断了没有接好就这么风干了。
啊,难怪刚才在楼梯口沈确直接把她抱上来了,原来不是为了秀肌肉。
她该不会是早就发现了吧?
其实对丧尸来说断条胳膊断条腿都是常事,毕竟它们一追起人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这是什么时候伤的?”沈确声音低哑。
孟凛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瞧才发现她只是在自言自语。
“伤口没有愈合痕迹,是在你…之后。”
她沉默了一会,又低声道:“还好,你这么怕疼。”
窗外又到黄昏,晚霞将尽,浴室昏暗,她垂着头,水声淅淅沥沥。
孟凛五官扭曲,身子忍不住抽动,别——别揉啦!老娘要痒死了!
她感觉不到痛,但不代表没有触觉啊!
“别动。”沈确抬头,压住她乱动的手,“我轻一点,马上就洗好了。”
就是轻才痒好吗,丧尸有口难言,很想踹她。
沈确握住她的脚踝,洗得认真,浑浊污水漫过瓷砖,丝丝血线混着泡沫,涌进排水口。
“好了。我一会儿给你换衣服,等我一下,很快。”
沈确不让她走,自己飞快脱去衣裤,用剩下的水简单洗了个战斗澡。
孟凛馋她身子这件事从不遮掩,以前她变着法子看,她千方百计藏,沈确高挑修长,比例在亚洲人里都算罕见,三年过去,她的身材变得更好,也添了更多伤疤。
昏暗的光线助长了丧尸的视力,她看得光明正大,肆无忌惮。
然后,默默偏开了头。
……看来沈确这三年过得也不怎么好嘛,她想,活该!
搞失踪断崖分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哼。
“这里的衣服都是旧的,先穿我的。”沈确给孟凛套上自己的备用迷彩,“之后再找新的。”
她给她的衣服是从背包隔层里拿出来的,用防水袋装着,有股香皂的气息,自己则是从员工更衣室里随便找的一套。
孟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青草绿的迷彩服在沈确身上衬出的是一身英气,到她这就成了把衣服穿成大人模样,不好看,丑,丧尸的小脸垮下来。但看沈确身上的,丧尸又释然了,那套T恤牛仔也不知道是哪个员工留下的,不仅土还有股陈年的霉味。
洗完澡沈确把她抱回一楼,又把她睡脏的沙发给清理了一遍。
刚洗完澡的丧尸懒洋洋地窝在靠窗的单椅里,感觉沈确就像个体力无限的田螺姑娘。
这么能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大小姐默默点评。
她的头发还没干,搭在椅背上,沈确打开一小片窗,让风透进来。
屋外的风呜呜吹着,田垄旁的树窸窣作响,有股雨天特有的泥土气息,这种带着湿意的气压很容易令人犯困,丧尸似乎也不例外,孟凛迷迷瞪瞪,又眯着眼迷糊过去。
“噔”的一声响,猛地将她惊醒。
她面前多出了一只带托碟的骨瓷杯。
杯中水散出甜味,仿佛是她点的一份加蜂蜜的茶。
但那显然不是茶,茶水不会那么浓稠,颜色不会那样深。
孟凛咽了口唾沫,抬起头,沈确的身影融在黑暗中。身后的玻璃窗映出一场疾风骤雨,闷雷在远处山巅轰响,电光陡亮,照出她漆黑凝实的眼。
“你应该饿了。”她语气低柔,带着一点哄:“吃点东西吧。”
要了命了,沈确怎么跟鬼一样?
吓死她了!
见她不动,还一个劲往后躲,沈确英挺的眉皱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下,将骨瓷杯往她面前推了推:“怎么变成丧尸了还这么挑食?”
“研究所给出的报告说,丧尸的主要能量来源取自活人的新鲜血液成分,喝了它对你身体有好处,别任性。”
啊啊啊,救命,能不能别说的好像只是劝她多吃两口青椒一样?
她当然知道这玩意有多好,闻着那么香甜,把她的魂儿都快勾走了,跟在断碳三年的人面前放上一杯满糖珍珠奶茶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拿这个考验干部!
但是,她不能喝,不能喝!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保有人类的意识,也不懂所谓的研究所把丧尸研究到哪一步了,但她能确定,咬人这种事一定会上瘾,如果她喝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跟其他丧尸一样了,她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没享受两天呢,绝对不能功亏一篑。
见沈确还想向她推销自己的血,孟凛情急之下,一脚踹翻桌子。
砰的一声,瓷片飞溅,血腥四逸。
孟凛一溜烟蹿到吧台后面,扶墙警惕地盯着她。
她打定主意,要是沈确再逼她,她就要拿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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啡机跟她拼了!
还好沈确只是坐在那,看着地面,半天没有说话。
过了会,她站了起来,沉默地收拾残骸,然后将沾血的抹布丢进垃圾袋,系好,提在手中。
关上窗,打开门,轻声道:“好好休息,我在外面守着。”
大门阖上,传来反锁的声响。
孟凛从吧台后探头,狗狗祟祟观察,人真走了,但没走远,应该就在门外。
她拖着腿,在咖啡厅里转了两圈,心情不太美丽。
沈确不正常,明显有点癫了,也不知道这三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她这个人和孟凛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自己有自己的一套,目标很明确,这么多富贵都没能淫了她,死犟死犟的。
是那种会不断撞南墙的类型,很可能是撞太多了,把脑子给撞瓦特了。
闻着屋里残留的血气,孟凛更烦躁了。
她以前觉得自己挺了解沈确的,整整三年,不管是她赖也好,砸钱也罢,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三年啊,沈确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后来她们酱酱酿酿,和普通情侣也没什么区别,至少孟凛觉得没有区别,她们牵手吃饭聊天,沈确偶尔也会露出那种表情。
黄昏时分,河畔台阶,身边坐着喜欢的人的那种表情。
直到她突然消失,除了银行卡,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有很长一段时间,孟凛都恨她恨得牙根痒,甚至可以说,在她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完全是靠找到沈确,追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跑路的执念撑下来的。
她自问没有对不起她。
是,她确实喜欢作她,有那么一点点矫情,一点点难搞,和一点点阴阳怪气,但网上不都说‘钱难挣屎难吃’吗?她都做过调研的,一个月三万,比沈确出去打工挣的多得多,她既能安心学业,也能贴补家里,还能存下一些钱。
一开始她确实只是想打发时间,玩玩而已,但后来……至少那个问题,她是认真的。
她知道沈确自尊心强,也知道被控制选择的感觉有多糟,她只是想知道沈确毕业后是要留在这座城市,还是离开,不论她要去哪座城,哪个国家,是继续读书,还是工作,她都可以跟她一起走啊。
她只是想告诉沈确,自己想象的未来里,是有她的。
但沈确显然并不这么想。
她大概,是真的很讨厌我吧……
好在时间可以抹平很多,现在的孟凛已经不想争究那些了,毕竟,她根本打不过沈确,哈哈。
外面的风声呜呜作响,丧尸歪头,望向窗外。
雨势渐大,风也越刮越烈,有点刮台风的势头。
咖啡馆为了保持老式格调,玻璃窗用的还是古早对开的样式,孟凛试着掰了几下,执手发出一阵卡紧的异响,丧尸满脸迷惑,一连试了几扇,发现所有窗户都是坏的,根本打不开。
孟凛:!!!
那沈确是怎么开的?
不对,她现在算是被囚禁了吗?
咖啡馆藏娇?
咖、咖啡泪?!
孟凛终于反应过来,恨得咬牙切齿,沈确果然没安好心,她哪是出去守门,分明是当狱警。就是为了等那什么研究所的人来,把她带走切片研究的。
还给她喂血,肯定也是什么新型的试验项目。
亏她刚才还默默感动了一下那家伙这么耐心给自己洗澡,原来是要洗干净把猪送上年桌!
气愤之际,窗外倏然黑影闪过。
孟凛睁大眼,一只粉爪啪的拍在玻璃上——葫芦!
黑猫站在窗外,细长的尾巴摇晃,尾尖微湿。这一路也不知道是怎么跟来的,竟然比她看着还体面,干干净净,油光水滑,不像饿过。
没想到……逆子终究还是爱我的。
窗外风大雨急,孟凛将心一横,目光坚毅:
跑路,必须跑路,今晚就跑!
9. 9
孟凛拆下一根椅腿做武器,打算声东击西。
先弄出点大动静把沈确引进来,自己就藏在门后,摸黑把人打晕。
然而一连踹翻两张桌子,外头半点反应都没有,再推门,门锁纹丝不动。
门板被撞得咚咚响,外头有什么东西抵着,根本推不开。
好好好,沈确这是知道她要跑,弄了个直钩在这钓鱼呢,把她当小白鼠耍!
“哐当”,一声脆响。
豆大的雨水随疾风灌入,孟凛抹了把脸,从窗户的破口翻出,一屁股跌在地上。
葫芦端坐另侧窗台,高贵冷艳地睨着她,叫了两声,像在骂人。
还骂得挺难听的。
孟凛没空跟它计较,立刻摆出架势——横竖要打一架,沈确想抓她当试验品,肯定得抓“活”的,只要不动枪不动刀,光比力气她可未必会输。
来呀,来战!
丧尸端着木棍等了半天,没动静,倒是有股血腥味儿。
甜甜的,像新烤出来的小蛋糕,有点好闻。
孟凛有点被勾引到了,循着那甜香走出两步,随即惊醒过来。
不好,是陷阱,速溜!
既然沈确不追,她可就不管那么多了,孟凛把猫一抄,撒丫子就跑。
咖啡馆为了融入自然景色,院墙只是一圈低矮的篱笆,有好几处被冲出的缺口。
孟凛完全没受阻碍,抱着猫一路狂奔到田埂对头的大树下,一脚踏大石,心情激荡。
淋成落汤鸡虽然狼狈,但是妈妈,尸生是旷野啊!
孟凛登高望远,颇有些得意。
但很快脸色就有点不好,她在这个位置看得清楚,虽然沈确没追出来,花田里却有别的影子在动。
是丧尸,还不止一只。
暴雨台风天,这种天气对活人来说好也不好,巨大的声音会干扰丧尸的感知,但也会导致丧尸的行动失去规律,到处乱走,如果安安静静找个地方躲起来那就没有危险。
可刚才那股血气,会被风带出很远,沈确这家伙,该不会是在钓别的丧尸吧?
是倒还好,问题是她弄出那么大动静,她要醒着,没理由不来抓啊。
这个方向,她看不清院子正面,只能看见花田里不断有丧尸晃悠。
“……”
她……唉,良心,唉,人美心善这一块儿,唉!
最后一次了啊!
孟凛把猫放下,拎起木棍。
狂风骤雨中,花杆簌簌摇动,黑暗里一道人影,高高举起木棍——
就这么,馋!让你们,馋!
木棍舞出残影,雨线随之纷飞,惊雷骤落,暗影如鬼。
孟凛怒气值拉满,一路打一路骂,拖着尸腿,把打晕的丧尸叠成堆。
她这回要是再被沈确抓住,就拖着它们一起下水,谁都别想跑,全部变成千层酥!
一路打回小院外,骂骂咧咧的丧尸脚步倏然一顿。
院中,一只摇椅抵在门前,沈确哪儿也没去,就坐在那里,一手拿枪,一手垂落。
她闭着眼,没表情,屋檐雨落成线,冲刷着她手腕上的伤。
雨没停,伤口也没有凝固。
疯了吧你!?这又是玩哪一出???
孟凛快步上前,伸手一试,温度高得烫手。
她把人拖回咖啡馆,丢进沙发,用毛毯裹成木乃伊,然后瞪着她。
身上水珠滴答淌落,孟凛干瞪半天眼,气愤地一跺脚——烦死了!
她根本不会照顾人,都是别人照顾她。
而且沈确的身体一直很好,可能也生过病吧,但都是吃颗药睡一觉就好了。昏迷是什么鬼?她为什么会昏迷?是故意的还是故意不小心的?
啊啊啊啊啊!
丧尸急得满屋子乱蹿,转一圈就回来捏一下她的脸,怎么捏都不醒。
她翻沈确的包,里头几乎是空的,之前装的满满当当的药品和物资全没了。
不是,她有病吧?那么多药,就不知道给自己留两颗吗?
孟凛气得想打人。
打了,没打醒,更气了。
她又翻一遍,结果从背包的夹层里找到了一颗闪烁红光的小黑块。
指甲盖大小,很精密的样子,好像是,某种定位器?
孟凛湿漉漉的坐在沙发旁,手里拈着定位器,觉得自己狼狈得很好笑,又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完全看不懂这个人了,沈确如果只是想锁住她,完全不需要解开手铐,更没必要搞自残这一套。
她到底想干嘛?
试探一个准实验品还会不会心疼她吗?
不会!她是丧尸又不是猪!
孟凛气冲冲地把定位器扔向角落。
雨水顺着破碎的窗灌进室内,窗台上的花瓶摇摇欲坠,孟凛呆坐了一会,还是起身。
她已经确定沈确就是军队的人,她的目的就是抓自己,也许是去做实验,也许……不知道,随便吧,她还是决定要救她。
对,她就是猪行了吧!
……
咖啡馆已经不剩什么物资。
孟凛把门堵好,冒着雨往外走。
不见天光的雨夜,她拎着木棍,独自走过田埂,心里惴惴不安,全靠手里的家伙壮胆。
其实这附近完全没有人类活动,丧尸不会攻击她,她也不会因为淋雨而生病,但她还是有点怕黑,尤其是在这种非常空旷的地方。
孟凛隐约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约莫五六岁吧,褚步庭有一回带她去自家的庄园里度假。那地方其实不算偏僻,是在景区里,有钱人就喜欢闹中取静,在人很多的地方开辟出一片独家领地,那个庄园就坐落在这样的山林中。
夜晚,她贪玩偷跑出门,想寻找来时路上看到的那一段花灯。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躲过保姆和保安的,只记得自己顺着大路走出不远,就遇到了两个‘好心’的叔叔,叔叔说可以带她去找花灯,她就信了。
后来的记忆只剩下一些片段,逼仄的车厢,宽大到无法挣脱的手掌,怪物一样的眼睛。
很闷,有时很热,有时又很冷,很多像吵架似的喊叫声。
灯泡摇来晃去,水泥墙很硬,她的手臂磨破了,在出血。
仿佛一场不真实的噩梦,后来,她的梦醒了,再没有人提起过,她也再没有见过那时的保姆,司机,和保镖姐姐。
孟凛其实记得这一段过往,不仅记得,长大后她还特别喜欢故技重施,一和家里吵架就往外跑,网上说这种行为根源在于她拥有某种自毁倾向,还说什么是因为过去的创伤没被纾解。
其实没那么复杂,真的,她这么干单纯就是拿自己威胁褚步庭。
贵命一条就是干。
主打表达一个“你要是不管我,以前花的钱可就打水漂喽~~”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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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对手的解题思路和她的本心有较大偏差,褚步庭不语,只是一味增加保镖。
好在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方法有没有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绝不反省自己。
哎,现在想想真是好幼稚啊。
瘸腿丧尸狼狈的站在树下,亏她还不放心先来找猫,结果那逆子先自己跑了。
果然深得她真传——绝不让自己受一点委屈。
孟凛拧干头发和衣服里的水,认命地一抹脸,调头往村里去。
村口的几户和咖啡馆情况相似,重要物资早都被扫走了,院子里残留着少量丧尸尸体。
越往里走丧尸越多,看衣着打扮都是游客,街道两边停着不少车,显然还没被开发过。
孟凛逛了几家尸口兴旺的民宿,出来时背着俩装满物资的驴家购物袋,从头到脚换了身还算舒服的新衣,打着伞,大摇大摆地走出村子。
要不是行李箱过田埂太费劲,她还能多装一点。
沈确那家伙穷得叮当响,多亏她心善,不然等她走了,丫怕是连口泡面汤都喝不上,哼哼,也还好暑假跑来城市周边游的都是些穷鬼,基础入门款的包就是能装,这些吃的喝的用的也够用到沈确病好。
哎,还是有点膈应。
要不是情况紧急,她才不会用别人用过的二手货呢。
说起来……
丧尸逆风斜伞,埋头在田埂上推进。
雨水噼里啪啦砸向伞面,她想,好像变成丧尸后,这还是我第一次走夜路。
她半夜喜欢往外跑的毛病还是沈确治好的。
想起来就生气!
每次她生气跑路,那家伙就像个背后灵一样跟着,也不劝,就默默使坏。
她要是上酒吧,沈确就凑上来跟保安说她未成年,要么就是坐在旁边跟一切试图搭讪的人说她是叛逆少女,家长马上杀到现场,搞得她在整个A市酒吧界声名狼藉;她要是故意往偏僻地方钻,沈确就像那穿兜帽衫的暗夜跟踪狂,直接走变态的路,让变态无路可走。
后来她干脆不跑了,威胁什么威胁,直接发疯!
真是奇怪,明明已经老年痴呆了,一晚上竟然能想起这么多事来。
孟凛有些感慨,还没感慨两句,脚下忽然一绊。
一股熟悉的尸臭味传来。
她低下头,脚尖后撤,看清了障碍物。
是条丧尸断臂。
孟凛认得这条胳膊,准确来说,是认得胳膊上穿着的绿色线衣,就是她刚才打晕扔到河边的那堆丧尸之一,当时她在百忙之中还不忘吐槽,大夏天的,这人活着的时候身体也太虚了。
距离咖啡馆小院还有四五十米距离,整条路上全是丧尸被切碎的残肢断臂。
孟凛愣在原地,大脑几乎无法思考,这种场面对她来说和恐怖片没有区别。
一道闪电滚过头顶,白光猝然照亮暴雨中摇动的花枝。
那道黑影就这样突然的蹿到眼前,和她记忆深处,那个永远无法挣脱的人影一样,铁钳般的手死死握住她的手腕,伞骨抖个不停,孟凛根本不敢看雨幕后的那张脸。
她明明,已经变成丧尸了。
她……
“我不该睡着的。”恐惧中,她听到一个比她还颤抖的声音。
沈确松开她的手,低头钻进伞下,紧紧抱住了她。
“对不起,”她喃喃说道:“对不起。”
10. 10
天塌了!
孟凛坐在沙发上,擎着那把雨伞,挎着两只包,一动不动。
她左手边的单椅上,窝着正在舔毛的黑猫,右手边的单椅上,坐着一言不发的沈确。
面前的木桌点着一只白蜡烛,蜡烛旁是沈确的刀和枪。
场面之诡异,像在请笔仙。
脚趾在新扒来的GUCCI板鞋里默默施工,孟凛不敢看沈确,一直瞟那只贪图享乐的猫。
葫芦身上淋了点雨,心情不佳,翻了个白眼后就不再理她。
仿佛她的绝望与它无关。
而沈确刚才多半是烧迷糊了,不知道把她当成谁。
现在蜡烛一点,看清人脸,理智也终于回归高地。
哈哈,彻底跑不了啦!一猫一尸都落在别人手里啦!
连要拖下水一起做千层酥的小伙伴都提前被切碎啦!
在烛火的映照下,孟凛脸色惨白,伞沿长发同时往下滴水,宛如雷雨夜回魂的时尚贞子。
贞子根本不敢动,黑猫也已叛变了。
难怪人家总说不要迷信,要相信科学,原来是真的。
科学的子弹,真的好有用啊。
所以,她现在该怎么让沈确科学的相信,她只是个普通的丧尸,并没有研究价值?
一个普通丧尸,喜欢用点牌子货,下雨天懂得自己打伞,很正常啊!
本来丧尸就不是人类刻板印象里只会追人的单细胞尸体,大部分丧尸其实都或多或少保持着生前的习惯,比如活着的时候是学生和社畜的丧尸,白天就经常会回到学校和办公楼,她的保姆王姨,以前是小区保洁,现在仍旧会打扫卫生。
她作为大小姐,没事儿换两套衣服,购购物,死得精致一点,那咋啦?
然而她知道,沈确是不会信的。
一是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个犟种,对自己认定的事,别人说破嘴皮也没用;二来,当然也是因为孟凛的过往信誉,确实是有那么一点差,以前没事就好撒个小谎,耍一耍她。
没想到也是把前人砍树,后尸淋雨给玩儿明白了。
她半辈子就发了这么一回善心。
结果就这?
孟凛背负着满腔委屈和原生家庭的不幸,独自一尸在内心深处默默走完了临终的五个阶段,终于把伞一扔,把包一撇,躺平了,超脱了,爱谁谁了。
——来,研究我!
“呃啊呃啊呃啊!”
丧尸倒在沙发,手舞足蹈开始撒泼。
“这只黑猫好像是来找你的,所以我没赶走。”
沈确终于开口,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心头一抽。
什么猫什么猫,我才不认识猫!
孟凛梗着脖子装傻:“呃啊…咳咳,呃啊啊!”
“你在生气?”又沉默片刻,沈确的声音听起来竟有些小心翼翼。
可能是因为发烧虚弱,不确定,孟凛发着疯,决定再看看。
没得到回应,沈确攥了攥冰冷的手,偏垂着头,哑声又道:“你还记得我,是不是?”
被丢在地上的驴包,散落出一地药品食物。
孟凛不算细心,也不会照顾人,所以她在民宿里翻了很久,把每只行李箱都撬开看过,她记得的不记得的,一个人类活着需要用的。她兜走了所有卫生巾和棉条,为了节省空间,只拿最大罐的身体乳和保湿水,还用塑料袋包了两套沈确合身的衣服。
料子是她找到最好的,透气贴身,没有logo。
她甚至还翻出了人家店主压箱底的羽绒服和一袋暖宝宝,就挂在村口那户的玄关里。
想她走了,沈确可以自己去找。
听听,这话多新鲜呐,难道她是什么很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吗?
对,她就是!
孟凛的老年痴呆脑正飞速运转:
从沈确现在的表现来看,她好像也没想象中那么笃定她特殊,回头想想,沈确来A市遇见她纯属是意外,说明她们最开始的目标肯定不是她。
所以,她其实是被抓来填数的,沈确最后要上交的实验品,可以是她,也可以不是她。
让沈确产生道德负担,就是求生的关键。
一个善良单纯从不害人的丧尸,和孟凛。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尸设。
孟凛停止发疯,坐正看向她。
屋里的噪音突然消失,绒布单椅上的黑猫矜贵地往这瞥了一眼。
像在看一出好戏。
沈确苍白的面色里透露出一丝极其克制的紧张。
在与她对视瞬间,两手猛地绞紧,快速地说:“在尸群里,我并没有向你开枪,你却倒下了。你救了我两次,超市仓库,我没有睡着,我在等何胜下手,没有想到你和他扭打到一起……我从没见过有丧尸可以抵御血液的诱惑,丧尸也没有放过一说,更不可能辨别药品和物资。”
“你和别的丧尸不同,你还有意识,孟凛。”沈确直勾勾地盯望她。
语速之快,好像急着印证些什么。
孟凛没有反应,内心慌得一批。
她真的很怕沈确下一句话就是“没想到吧,你终于落到了我手里”。
但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万一答错,她怕都等不到变成千层酥。
“你能不能——”
声调忽然提高,象征情绪的激荡,黑猫的长尾轻轻勾甩。
“额,不儿,”孟凛火速开始表演,“时里。”
太久没和人说过话,有点磕巴。
“什么?”沈确愣了愣,眉心微皱,然后道:“我没听懂。”
怎么一开头就和剧本不一样啊!
孟凛焦急重复:“额数,额布嫩尸,泥!”
沈确认真看她的嘴唇,听完后若有所思。
孟凛以为她是在思考真假,很紧张。
半晌,却听见声低笑:“你说话好像在嘴里炒菜。”
“?”
Ber,这对吗?
面对一个会说话的丧尸,你这个态度合理吗?
震惊呢?恐惧呢?尊重呢?良知呢?!
孟凛气得拔地而起,拖着残腿如旋风卷进吧台,抄出纸笔,唰唰唰写下:
我不认识你
啪的拍到沈确面前。
太久没战斗,她差点忘了,这家伙虽然话不多,但向来一句她爱听的都没有!
沈确垂眸看便签纸,点头,神情并不意外:“你不认识我。”
糟糕,被激出来了,听说读写,四项全能型丧尸,研究员如何能不馋?
孟凛看到她挑了一下眉,赶紧低头找补: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醒来的时候就变成这个样子
她撕下纸条递给对面,接着又写:
我装死是因为害怕,救你是因为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
孟凛笔尖一顿,捏着鼻子写:
对,你救那个女孩,你是好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你能不能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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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放下笔,孟凛虔诚看她,两手放膝盖,人畜无害的模样。
“你没有以前的记忆。”
沈确捏着几张纸,慢慢抬起眼来:“怎么不好奇我说的孟凛是谁?”
“……”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她分明修长的指节翻弄着纸页,昏黄烛光在她侧脸渡上金边。
乌黑发丝湿漉,一种滞闷的潮湿在她身上蔓延,平平缓缓的声音,竟然她整个人凭添了几分破碎感,“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从灾难发生之初到今天,整整三年。”
葫芦“喵”了一声。
“不素,额,里——”孟凛急得在嘴里掂锅。
沈确倾身过来,轻而不容置疑地摁住她的手:“先听我说完,好吗?”
“你叫孟凛,孟子的孟,凛冽的凛,你家境殷实,有两位母亲,一位是上市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另一位是享誉国际的生物学教授。你自小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岁就写出《我的母亲》,荣获省级优秀散文奖,五岁研究人类与倭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八岁发表三篇SCI一作,十八岁,你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A大艺术系。”
“哈?”你说的这是我吗?
头尾都对,中间混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我叫沈确。”她执笔,写下棱角分明的字。
“也在A大上学,与你同届,读哲学系,不过我身体不好,因为治病晚了半年入学。我很早就听说过你,一直暗暗关注着你,我的家境不好,所以我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里,后来一次意外,我们相识,你我互相了解,彼此倾慕,两情相悦……”
孟凛扭过头,直愣愣地盯着她。
眼底有血丝,嘴唇没血色,看起来就病得很重,已经开始梦到哪句说哪句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你默默帮助我、支持我,却从来不说。你总是这样,温柔、善良、体贴,像一束真正的光,照亮了我的人生。”
沈确流露出渗人的温柔笑意,握紧她的手道:“临近毕业时,你向我求婚,说要给我一个未来,我答应了。”
“喵,喵,喵。”有只黑猫尾巴甩得啪啪响。
“嘎!”孟凛腾地站起,手指颤抖,结结巴巴:“求、求、求求……”
沈确深情凝视,丧尸大惊失色:“里,毁、毁胖!”
对方并不反驳,从口袋取出一张装在防水袋里的照片。
照片里,孟凛得意地仰着笑脸,一手搂沈确的肩,两人头挨头,脸贴脸,十分亲密,明显是出自她手的自拍照。
照片陈旧,已经磨出毛边,不知被摩挲过多少遍。
孟凛,对这张照片,完全、没有、印象!
可这个拍照角度,她那欠了吧搜一看就是刚干完混蛋事儿的表情,又的确是她本人没错。
证人,证词,证物,逻辑链完美闭环,无懈可击。
“喵!”陪审员兼一号观众葫芦小姐,判定负心尸有罪。
“阿凛,我是你的未婚妻子。”
“我找了你很久、很久。”
沈确起身,紧紧抱她,低喃:“我不在乎你是丧尸,忘了我也不要紧,如果你想回忆,我陪你回忆,你想自由,我跟你走,随便哪里,走到我走不下去那天……在那之前,别离开我。”
孟凛被她环住,宛如死神怀中的一节风干香肠。
“救、救……”青白的指爪虚空乱抓。
救命啊,有人碰瓷丧尸啦!!!
11. 11
疾风骤雨,终于放晴。
清晨天空瓦蓝瓦蓝,如一汪盐湖倒转,云层轻逸,在湖面拉花。
忙碌一夜的孟师傅,扶着椅背缓缓坐下,四肢瘫软,呆视前方,沐浴阳光。
真是……好玄幻的一个晚上,感觉身体被掏空。
她想不明白。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让她想不明白的事,发生在这短短的两天之中。
她很困惑。
困惑这三年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说丧尸末日只是她的误解,真相是三年前灵气复苏,副本降临,每个人拿到的副本都不一样,只有她是重生之我在末世当丧尸,沈确的副本却是被关进我是演员的集中训练营,只有成为影后才能幸存?
以前不就有这样的剧组吗?一群人偷摸藏起来秘密集训,再露面时就用腹肌惊艳有所人。
不然怎么解释,沈确完全变成了她不认识的样子?
洗过的迷彩和黑靴搭在露台围墙上,滴答渗着水。
台风过后的空气,清新而甜美。
孟凛独坐在围墙边,涣散浊红的瞳孔里,深藏着诸多清澈莹白的问号——
一夜之间,她多出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缠人又矫情,美丽又吓人,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还是警觉得和猫一样,只要她离开三步之内,必定会被抓个现形。哈哈,说到猫,她的猫也找到了自己未曾谋面的真爱,从此会打呼噜会踩奶,挂在她的未婚妻身上扒都扒不下来。
好啊,真好啊,大家都拥有了光明的未来。
接下来她应该怎么办呢?
回家?她是被绑架出来的,作为一名生前连导航都看不太明白的路痴,回家的路朝哪儿走她都不知道,而且就算回去,她的猫也跟人跑了,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何其寂寞。
她用了三年时间才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趟远门,没想到第一步就踩进坑里,赔了猫咪又折尸。
丧尸颓丧地倚墙眺望。
小院外一地残块,已经有点泡囊了,看数量,昨晚的受害尸远不止被她打晕的那几个,正常情况下,丧尸其实对同类彻底死后散发出的气味是有所警觉的,但昨晚显然不是正常情况。
现在目之所及,附近已经没有一个同类了。
唉,残忍的人类,唉,怎么就打不过呢!
孟凛两手托腮,百无聊赖地看风景,目光忽然一凝。
那那那是什么东西?!
嘴巴慢慢张成O型,丧尸抻长脖子,眼睛一眨一眨,紧盯着河滩边若隐若现的巨物。
好大!浑身都是黑泥,头上长着长短两根角,耳朵像天线。
这不会是一头犀牛吧?
河沿的水不深,水草丰沛,湿泞的土壤似乎非常舒服,它动作很慢,从孟凛视觉的死角慢慢踱出来,像头身披铠甲的公牛,几只不认识的小鸟在那庞然大物背上飞起又落下。
真是犀牛,而且不止一头!
矮个子的小犀牛就跟在大犀牛身后,蹦蹦跳跳地踩着水,把妈妈背上的鸟都惊了起来。
好…好神奇啊,怎么会有两头犀牛在这儿呢?虽然在人类消失后,A市里也多出了许多动物,孟凛就见过一次长颈鹿群,但别的大型动物她从没见过。
犀牛欸,那么大!
孟凛全然忘却了方才的失落,眼睛睁得溜圆,心里涌上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好想立刻把沈确拽出来看,但是一想到好不容易才把这位惹不起的祖宗熬睡,跃跃欲试的脚又收了回来。
可是可是,大犀牛欸,还带着崽子,就在她们楼下!
百般纠结中,玻璃门哗一声开了。
沈确看见她,微蹙的眉头松开,仍显苍白的薄唇轻抿。
“出来怎么不说一声?我会担心。”声音还带着些哑。
孟凛看着她一愣。
松垮的V领白T,卡其色休闲裤,浅灰色运动鞋,刚睡醒松散的长发披在肩头,因为生病而眼尾泛着微红,挺拔干净,与记忆中的人如出一辙。
明明穿的都是自己昨晚进回来的货,她却看失了神。
“怎么了?”沈确低头看了看自己。
很像,但还是不一样。
孟凛想,她认识的沈确说话干脆,不会带着这样缱绻柔软的尾音,也从不展现脆弱。
她不说话,沈确便走过来,递来纸笔:“你的本子。”
什么我的本子,我又不是写小说的。
孟凛默默吐了句槽,才猛然想起刚才想干什么,忙捞住她手腕,把人拽到墙边,往下一指。
——快看快看,大!犀!牛!小!犀!牛!
丧尸的手粗糙尖锐,沈确眉梢微挑,视线轻轻转着,看自己的腕,瞧她的侧脸和眼。
“是白犀牛。”她说。
孟凛惊讶不已,“里、”话音一卡,又撇着嘴从沈确手里拿来纸笔,唰唰唰。
你怎么知道?
“看嘴形,”沈确指给她看:“黑犀牛和白犀牛的嘴形不同,黑犀牛尖而窄,像个三角形,白犀牛的嘴宽而平,体型也比黑犀牛大一点。”
“哗!”孟凛仔细看着大犀牛,发出破风箱似的哇声。
低下头又写:她们为什么在这里?
沈确做出思索的模样,带着些许湿意的凉风吹起两人的发梢,她的一缕发丝拂过孟凛的眼睫,后者眨了眨眼,听到她说:“那只大的白犀牛叫阿梅,它的短角侧面有一处不明显的小缺口,以前它生活在A市动物园,我们曾经见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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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谁打开了园子的锁,它跑了出来,追逐水草来到这里。”
孟凛记得动物园,记得那天很晒,人很多,好像是周末。她一开始兴致缺缺,后来在小孩的惊呼中也跟着沦陷在一个个笼区前,那是她第一次逛动物园,看了四大顶流,排了好久的队,小熊猫实在太可爱,棕熊崽崽好潦草,路好远,园区好大,腿好酸。
原来那天她们还看了白犀牛吗?它叫阿梅?
她们为什么会去动物园来着?好像是沈确提的。
“你说你想出去旅行。”
孟凛回神:“嘎?”
沈确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那时候你说你想出国旅行,但是你母亲担心你的安全不同意,你又说你想去新疆自驾,她还是不同意,你很沮丧,我就提议我们可以去动物园走一走,这总不需要她同意。”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孟凛点点头,忽然警觉,不行,她不能和沈确聊以前的事,太容易露出破绽了。
你生病,去睡觉!她写。
“你想走吗?”沈确没头没尾地问。
孟凛感觉心里咯噔一下,什么叫她想走吗?这是在试探?
七想八想半天,她低头,在纸上画出一个圆润的问号。
“我是说,”沈确看向她,“如果你有想去的地方,我们可以一起去。”
孟凛有点懵:现在?
“嗯,现在。”
看沈确的表情,好像不是在开玩笑,她很认真。
但她是什么意思啊?先说是我未婚妻,现在又说要跟我走。
难道……是针对失忆丧尸的新型杀猪盘?
孟凛又陷入苦思,她知道杀猪盘能成功,往往是因为自身有漏洞,沈确现在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软肋!她还活着的时候,除了小时候被褚步庭带着参加各种莫名其妙的宴会,就被以不安全为由被牢牢困在家里,想出远门就必须带上一帮保镖,谁会想和保镖一起看风景?
她既没见过雪山,也没走过草原,是实实在在的城巴佬。
后来变成丧尸,终于没人看管了,又各种拖延,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夏天太热冬天太冷,虽然丧尸根本不受影响,但她就是懒得动,如果不是太无聊,她连门都不想出,光是下定决心去拖发电机,就已经用尽了全力。
而现在,在沈确的发问下,她又重新回想起自己的梦想。
她!要!出!去!玩!
她不管不顾,低头写下:我要去可可托海滑雪!!!
可可托海,阿勒泰,新疆,距离这个小村庄,相隔四千多公里。
雨后的天湛蓝欲滴,白犀牛阿梅和小犀牛慢慢嚼草,风吹在脸上,沈确弯了一下眼睛,没有犹豫:“好啊。”
12. 12
孟凛根本没想过沈确会答应。
还一本正经分析:“可可托海十月份就会开始下雪,现在是六月,我们得先弄辆车和地图,不能走高速,得走国道,沿路补给,赶在初雪前进山,否则大雪封路就很难走了。”
孟凛满脸懵懂的听着。
她其实不会滑雪,也不知道从这到新疆到底有多远,就连可可托海也只是在十秒钟前脑子里突然跳出的地名,她对那里唯一的印象就是票圈和某书里刷到的照片。
陷进大腿的粉雪,苍绿的松林,偶遇的狐狸,山顶的蓝调时刻。
她还没买滑雪板呢,雪服雪镜也没准备,还有,丧尸滑雪需要穿羽绒服吗?
脑子里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走国道虽然慢,但更灵活自由,我们可以绕到山西看古迹,然后北上内蒙,赶在秋天草黄以前,接着到阿拉善盟玩沙,最后抵达阿勒泰滑雪。”沈确如数家珍地说道。
这这这……
丧尸越听眼睁得越大。
这合理吗?她本来只是想出门拖一台发电机回家,然后就被沈确捉住,现在她们突然就要一起去滑雪了?太诡异了,太可疑了,太、太心动了!但是但是,不对啊,沈确可是活人,活人怎么能跟丧尸待在一起,路上还那么危险,对了,新手是用单板好还是双板好……
左右脑不断互搏,一只举着叉子的黑色小人跳了出来,揪着她耳朵大喊:
叽里咕噜想啥呢?别管了!Let’s出游!
杂念一扫即空,孟凛露出痴笑,已经开始盘点要带什么行李,像兴冲冲准备去秋游的小学生。
哎,她还能吃东西就好了,村里小卖铺的货架上还有好多零食,不过沈确可以吃啊!
“怎么样,想去吗?”
孟凛猛猛点头。
沈确说:“去的话,要约法三章。”
孟凛心又吊起,“哕…甚么?”
“第一,不能一声不响离开;第二,做任何事要与我商量;第三,在路程中多说话少写字。”
沈确伸出手:“同意吗?”
就这?孟凛还以为会有多苛刻的条件。
她小心翼翼把手搭在她手心里,旋即便被握住,轻轻晃了两下。
交易就这么达成,虽然还不明白为什么要她多说话,但那都不重要。
面对即将到来的旅行,孟凛满心期待。她知道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那可能一直到她被晒成肉干巴,她都很难真正走出门去,不仅是因为懒,而是独自看风景很没意思,她不是那种心灵世界很丰富,可以自得其乐的人,她需要有人陪着,才有动力做很多事情。
而这个人,还不能是她讨厌的人。
沈确虽然吓人又可疑,却是在这样的末世中,能和她一起走出去的唯一人选。
想清楚这一点,孟凛又紧张起来,她把沈确推进屋,发现那唯一的行军床被葫芦霸占,主人翁似的在窄小的单人床上睡成一条,丧尸无情地将猫搬到一边,把人摁下量体温。
38.3,还在发烧。
“谁、睡!”不让写字了,孟凛说话费劲,专挑重点。
沈确看着她严肃认真的模样,像从没见过的光景,笑了下说:“睡不着了,我再缓半天就好。”
孟凛虽然很想立刻出发,但她分得清轻重缓急,沈确身上的伤口,一个在脚踝,一个在手腕,两处都有些发炎,她昨天拿回来的药很多都过期了,不知道吃了会有什么副作用,再加上病人很不配合,觉都不好好睡。
孟凛小时候体弱多病,经常发烧,家里有专门的家庭医生,她只要一发烧医生就来打上点滴,然后把她摁下睡觉。那时候好像还有专门的营养师给她配餐,她胃口不好,一天还分好几顿。
是哈,病人除了吃药睡觉,还得加营养!
“里、躺!”孟凛比比划划,“窝,弄反!”
她不由分说,把人摁倒,眼皮捏紧,拍了两下胸口,敷衍做完一套简易的哄睡流程,然后蹬蹬蹬跑下楼。
昨晚风雨大作,破了窗的一楼没法睡人,只能到二楼去,运气不错,还找到了一张折叠床。
她翻找昨天带回来的东西,食物并不多,有一罐黄桃罐头,一些糖,还有几袋方便面,不同口味的,再就没有别的了。如果只是活着,这些东西对一个普通求生者来说已经很奢侈了,但对病人而言,营养完全不够。
没有青菜,也没有肉蛋奶。
农村的小卖铺里大多是些调味品,罐头都很少,估计是觉得方便食品不健康,而且这地方主打的是亲近自然,吃农家乐,要么就是来露营的,孟凛翻过民宿的厨房,能烂的早都烂成汤了,什么也没剩下。
倒是应该有些菜田,她没仔细找过,而且都是绿油油一片,城巴佬根本分不出来。
那怎么办?孟凛有些沮丧,下包红烧牛肉的?
不行,她得支棱起来,只有让沈确赶紧好起来,她们才能赶紧出发。
虽然她对沈确的人品有着基础信任,但她总还是怕有人会来抓她去做实验。
孟凛又翻了一遍咖啡馆的库房,很惊喜地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堆渔具和露营用品。
这就对了!她想,谁会特地跑到农村来弄这么个文艺调调的咖啡馆?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现在有卡式炉,有烤盘,有折叠椅,还有各种鱼竿渔具,有河就说明有鱼,有鱼就说明有营养,她可以钓一条用来煮鱼汤面,再用一条来烤,煎着吃也行。
站在库房门口,孟凛叉腰仰天长笑,发出嘎嘎嘎的笑声。
她用一辆露营车装上所有工具,把黄桃罐头和两瓶瓶装水送上楼,和沈确磕磕巴巴地表达了‘我钓鱼养你’的意思,又在楼下找了一圈昨晚扔掉的定位器,发现东西还在角落里,已经碎成了好几块,于是安心的拉着车自信出门去。
河边离着小院有百来米距离,为了不惊扰白犀牛母子,孟凛选择了另一个方向,田埂和河道还有一米多的高度差,她找到一个陡坡,把车连拉带拽弄下去,在一片相对平整的地方,清理掉碍事的杂草,把折叠椅和鱼桶先放定。
这就算是成功一大半了!她想。
这时候约莫是十点多,太阳升得很高了,下过雨的小河水体浑浊,看不出底下有没有鱼。
但孟凛对自己很有信心,在家里蹲的两年里,她看过好几本种田小说,对钓鱼可以说是手拿把掐。
首先,她需要一把鱼竿。
她搬出几个渔包,拉开拉链,一股脑倒在地上,眼神微露疑惑。
嗯?怎么有这么多根?
粗的细的长的短的,嘶,书里怎么说的来着?这线和杆怎么没有连在一起?
丧尸蹲在地上,挠了挠头,又把剩下的所有包打开。
线,是有的,钩子,也是有的……这滑轮是安在哪儿的?
孟凛研究了半天,没研究明白,光见着边上那篷水草里不时冒出气泡,一看就是有鱼,她心里着急,拉开抄网去捞,结果只捞上来一堆烂叶枯枝。
走捷径看来是不行,她决定不管长的短的,先甩出去再说。
把所有鱼竿插好拧紧,拿出黄的绿的各种线圈和鱼漂鱼钩,随机组装,全部打上死结,四杆鱼竿就组装好了,至于饵料,库房里好几袋,都是粉末状的,那都是科技与狠活,哪有蚯蚓实在。
孟凛忍着恶心,就地取材,穿上鱼钩,抛线!
她把三根长鱼竿依次排开,竿稍朝上,插在泥里,自己则拿着一杆短的,坐在椅子里。
书里说了,钓鱼之道,在风动,水动,心不动,无他,唯死守尔。
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她全占,心完全不动,人也死透了,简直完美。
安静等待了一会,孟凛觉得不太对劲。
首先,她的鱼漂都横着浮在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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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像以前看别人钓鱼时竖在水里。
其次,她试探性的拉了好几次线,上面的蚯蚓原封不动。
不应该啊,光是她看见的,就有好几次水面有翻腾的动静,怎么不咬钩呢?
孟凛回想起来,对了,钓鱼要先打窝,把鱼群聚过来,再下饵,才能迷惑猎物。这下她总算知道了那几包饵料的作用,赶紧跑回库房,粉末状的饵料用河水搅拌成团,散发出腥味,抛在鱼漂附近。
果不其然,窝打下去不久,水下就有了动静。
一股涟漪扯动她最长的那根鱼竿,一眨眼就把杆子拽进水里,孟凛根本来不及反应,手忙脚乱地追出去,好在岸边草多,鱼竿没有被拖太远,她拽住杆尾,好不容易把鱼竿救回,结果钩上的居然是一截烂木头!
忙活了大半天,又是盯漂又是扯线,和书里写的根本不一样。
“怎么了?”身后突然有声音,带着浅浅的笑音。
孟凛把木头扔回水里,气鼓鼓的,明知故问。
她在河边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沈确就在楼上露台看着,孟凛不知道,她根本顾不上。
“需要帮忙吗?”一直等到她气够了,肯扭头了,沈确才接着说。
“里灰?”孟凛抬手,做提线的姿势。
“会一点,但不多。”沈确从她手里接过鱼竿,“以前陪叔叔钓过几次。”
“不同长度的鱼竿对应不同大小的鱼种和水体,像是这杆八米一的就是用在水库或是大型湖泊里钓鲢鳙青鱼一类的大鱼用的。”
沈确把最长的鱼竿收回,她半蹲在地上,腰间的匕首露出来,周围没有别的丧尸了,但她仍很警惕,总体还是放松的,“这杆七米二的也不适用。”
接着她将余下两根鱼竿上的鱼线剪断,把鱼漂鱼钩放在一边,“主线和子线的号数,主要根据目标鱼种搭配,子线要比主线细一到两号,想钓的鱼越大,线就越粗。像是这样的小河,鱼大多在两斤以内,用1.5的伊势尼就够了。”
孟凛看着她在竿稍重新打好竿稍节,“这是八字结。”然后用主线环绕竿稍节系紧,再用主线缠绕八字环,手指一通乱动,结就打好了,最后便是鱼钩,沈确说:“我用的是袖钩,适合钓小鱼,鱼钩太大的话,小鱼咬不住。”
结是怎么打的,她没看懂,但她听明白了沈确的目标是小鱼,颇有些不乐意。
小鱼要怎么打汤?塞牙缝都不够呢。
沈确把重新组装好的短鱼竿交给她:“这是路亚竿,不需要用真饵,我挂了亮片,钓的时候要不时抖动,模仿小鱼游泳的样子,骗鱼咬钩。”
孟凛迷惑地指指鱼钩:“漂?”
“不需要漂。”沈确示范给她看:“路亚竿的精髓在手感,对新手来说会更有趣味。”
孟凛好像懂了,便不再理会沈确说的什么铅坠调漂的技巧,反正她这杆又不用漂,自顾自的抛线,抖动,没口,再抛线,再抖动,感觉自己都快游起来了。
“不用着急,中午的水温高,鱼都躲在水深处。”
沈确告诉她一个口诀:“早钓近,午钓远,天阴下雨钓岸边。”
孟凛就听见‘岸边’,于是朝水草浮萍的中心抛下一杆。
——嗯?这手感!
阻滞,硬,对了,这回对了!她兴奋拉钩,终于体会到书里写的那种让人上瘾的感觉,就是这种对抗,就是这种狩猎感,和自然斗,和鱼斗,其乐无穷!
“大!大!”肯定是条大物,她使了好大劲,鱼线紧绷着,“帮——”
和她的兴奋不同,沈确扭头看了一眼,慢慢走过来:“放松,别拽。”
孟凛急得不行,气她不紧不慢:“快,一起,辣!”
“再用力,线可就断了。”
沈确压住她的手,一并握住鱼竿,有些无奈,又淡淡地笑了起来:“阿凛,你钓到的不是大鱼,是地球。”
13. 13
钓鱼活动一直持续到傍晚。
鱼获主要来自沈确,有几尾食指大小的白条,和两条巴掌大的白鲫鱼。
经过孟凛不断的尝试,她发现自己钓不上鱼的主要原因不是技术,而是选错了鱼竿。
路亚竿钓鱼全凭手感,丧尸的感知力粗顿,她以为的抖动,在水下看来更像是鱼饵疯了,根本骗不到鱼上钩。
换成沈确的那杆后,终于凭借自己的精湛技艺,钓得白条一尾,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收了竿。
蹲在桶边清点鱼获,足足数了三遍的丧尸垮下小脸。
这也太少了,和她原本的预期简直天差地别,更主要的是她这时才意识到,因为她执意要自己上鱼,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沈确的鱼都是在最开始那段时间上的钩,后来的两个多小时她都在陪她等那一尾小鱼,连午饭都没吃上。
丧尸不用吃饭,她完全玩儿得忘乎所以了。
就桶里这几条小鱼,比她家放在办公室楼水缸里的观赏鱼还小,只能喂猫。
“里,不饿叭?”出于道义和良知,虽然明知答案,孟凛还是扭头问了一句。
沈确将渔具逐一收纳好,放回露营车,“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想听她的客套话。
自觉理亏的丧尸沮丧道:“假!”
“假话是,我好饿。”沈确走到她身边,笑吟吟地说:“原本以为会有大餐吃,期待了好久。”
孟凛睁大眼,眨巴眨巴:“啊?”
真相其实是她在河边忙活的时候,沈确就在露台上慢悠悠吃完了一罐过期的黄桃罐头,大小姐的本事她颇为了解,深知今天大概率是吃不上饭了,能有这几条小鱼,已经是意外收获。
虽然没听懂她话里的弯弯绕,但看沈确那双狐狸似的笑眼,就知道她肯定又在哪儿暗搓搓地使了坏,以前总是这样,被她骂了都不知道,过去很久她才能反应过来。
孟凛把嘴嘟成一个小三角,忿忿地说:“卜饿,就哈!”
话虽这么说,病号还是得照顾,孟凛找出从库房拿的小刀,提起鱼桶,往水边走。
“这是要杀鱼?还是要放生?”
明知故问,丧尸不予理会。
哼,连点常识都没有,屋里又没有自来水,当然就在这现宰现吃啦,她连炉子都拖来了,本来是打算做好再叫她来,赏景,野餐,亲近自然!
懂不懂什么叫生活的情趣啊,呆瓜。
然而浪漫背后,往往藏着隐秘的血腥。孟凛举着小刀,盯着桶里的游鱼,不知该从哪下手。
沈确在她身边蹲下,安静地瞧了一会儿,说:“如果在这处理,这些好不容易钓上来鱼,可就不能吃了。”
?!
孟凛紧张地问:“歪?”
沈确指了指河水上游:“丧尸病毒不会感染人以外的动物,所以活鱼可以作为食物,但水源却是可以被污染的,昨天刚下过一场暴雨,这条河的上游情况未知,在处理食材的过程中看不见的污染,是末世初期最大的死因之一。”
孟凛完全没想过,河水也会被污染,这些是她作为丧尸无需考虑的问题。
在回去的路上,孟凛一直在思考,虽然她一直觉得在这样的末世里,她能变成有意识的丧尸的件挺幸运的事,获得自由,不必为生存所累,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麻木的不真实感。偌大城市,满地同类,她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她刻意地不去想其他人是死是活,便也不明白这份幸运真正的重量。
直到沈确出现,她好像才真正的死了,然后活了过来。
那沈确又是怎么想她的呢?
会像她以前花钱找人代考体育那样,斥责她在作弊?
孟凛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小小的不安,偷偷觑向身旁。
“你会不会觉得……”夕阳在她们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沈确拉着露营车,看着前面的路。
好似一小颗气泡乍破,孟凛僵住:“嘎?”
沈确敛了一下眸,才转过头:“我做的事,会不会让你感觉到不舒服?”
她们站在小院门口,一股让丧尸本能感到不适的气味变得浓郁,孟凛意识到她迟疑的话语里的意思。
沈确杀丧尸会让她感觉不舒服吗?有点。
不,其实是很多点,这和人看到同类被杀的感觉差不多。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她是丧尸,沈确是人,谁也没有那么坏,只是不得不。
“吓。”孟凛做了个捂眼睛的动作:“卜看!”
沈确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天色慢慢黑了下来,不太高明的猎手小载而归。
葫芦竟然还在睡觉,它倒在沙发上,大抵是晒了一下午的太阳,见她们回来,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抻完懒腰,才走过来巡视今天的猎物。
从它的反应来看,不甚满意,但还是纡尊降贵地吃掉了沈确奉上的几条小鱼。
在它吃鱼的时间,沈确拿来了一瓶矿泉水,这种500ml装的水孟凛昨晚一共拿回五瓶,点燃了蜡烛,蜡烛是咖啡馆的摆件,燃烧时散发出甜腻花香味。
孟凛把鱼倒进吧台的水槽里,边上摆好卡式炉。
“等一下。”沈确阻止她试图开火的动作,“得先检查。”
“?”孟凛又不解了。
“所有人造物都是有使用寿命的。”
沈确舀回一杯昨晚接的雨水,搓了些肥皂在里面,然后将肥皂水涂抹在气罐与炉具的连接处,和所有阀门与管路的接口,仔细观察后,指着一处道:“看到气泡了吗?这个炉子已经不能用了,如果你刚才打火,很可能就引燃了一个小炸弹。”
“啊?”这怎么又和书里写的不一样啊!
孟凛感到后怕,万幸她拿回家泡咖啡的气罐都是好的。
沈确将无法使用的卡式炉拆解,气罐单独放在一边,库房里还有一些包装完好,用来烧烤引碳的酒精块,用扁平的金属盒做容器,放上两块粉色的酒精块。
她一边做一边解释:“酒精块的火焰温度不如气罐,燃烧时间也更短,如果用普通的烤盘,食物还没熟,燃料就用尽了,要尽可能把资源利用的效率最大化。”
接着,她便拧开一瓶矿泉水,倒了三分之一到小碗里,简单清洗两条鲫鱼。
鲫鱼去掉鱼鳃,清空内脏,不刮鱼鳞,直接用锡箔纸包裹,扔进盒子里烤。
同时在金属盒上放拆卸下来的炉架,在炉架上放雪拉碗,倒入另外三分之一的水。
下烤上烧,两块酒精都给省出花来了!孟凛看得啧啧称奇。
“304钢的导热性比钛合金更好,可惜了。”
孟凛觉得她不识货,拿起配套的杯子只给她:“派子!”
都是牌子货,九九新,她在库房拣货的时候还夸呢。
沈确只是笑笑。
约莫好时间,挑出锡纸包,里头逸出带着焦香味的白烟。孟凛抻着脑袋看,两条鱼都被烤得像黑炭,不由皱起眉头,好不容易钓的鱼,这不是糟蹋了嘛!
沈确不语,将黑鱼连着汁水一并倒进了一只金属桶,用手锤捣烂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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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将鱼渣全部倒回雪拉碗里。烤得焦黑的鲫鱼,其实只有最外层的鳞片出现碳化,鱼皮鱼肉和鱼骨都金黄酥脆,在烧得几近沸腾的水中很快散发出鱼汤的鲜味,但颜色仍不好看。
孟凛没想到就连这种当噱头用的手锤咖啡臼子都能派上用场。
不等鱼汤,或者说鱼糊糊彻底烧开,沈确便拆了一直放在边上的红烧牛肉面,她掰了一半面饼,又将面饼掰成小块放进汤里,挤入三分一的料包酱包,盖上盖。
这时酒精块已经快烧没了,本来快沸腾的水也因为掺入鱼渣,温度下降,所以这锅面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煮熟的,而是闷熟的。
旁观制作全程的孟凛对这锅成品不敢抱任何期待,但开盖的瞬间,她还是被震撼到了。
原本就不多的水,此时已经完全被面条吸收,又因焖得太久,面条也变成浮囊的样子。
……好像泔水。
沈确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鱼鳞鱼骨鱼渣,一点都没浪费。
丧尸觉得难以置信,又有些可怜。
沈确这三年到底是怎么活的啊?
吃完饭,沈确喝完了水瓶里剩下的水,将筷子横放碗上,很认真地说:“谢谢,如果没有你,我可吃不上这么好的食物。”
孟凛被谢得更不好意思了,低头写:还有酒精水你为什么不全部煮?
她今天说了三年份的话,舌头都快打结了,坚决不再开口了。
还好沈确也并非全无人性,她忽略了这点,回答道:“今天没怎么活动,热量足够了,燃料、水、泡面,都是珍贵物资,不能浪费。”
孟凛写:调料也要省?
“当然,哪怕只是半包调料,运气好时也能换到东西。不过今天不多用,是因为要节省水,如果吃得太咸,身体会比平时需要更多水分。”
这也太惨了吧,孟凛挠头,食物就算了,水还用省吗?
货架上还有很多啊,她再去拿呗。
她没写字,沈确也没再说话,厅里突然安静,就在孟凛感觉到好像有一丝丝尴尬的时候,沈确食指轻轻拂过碗沿,斟酌地开口:“你……饿不饿?”
妈耶,又来!
孟凛摇头加摆手:“卜卜卜——”
我不吃人的!我是善良的丧尸!没咬过人的!
她举起小本子,敲打重点,强化尸设。
没等沈确再说,她赶紧又写:我们现在盘点一下lv游要带的行李吧!
旅字忘记怎么写了,孟凛直接标注拼音,沈确说:“你不需要先休息一下?”
孟凛摇摇头,拍了一下胸脯,不知道为啥,今天就是倍儿有劲!
屋外的天完全黑透了,夜晚已经到来,这是丧尸最活跃的时间。
沈确略作沉吟:“我的确需要你帮一个忙。”
孟凛早就做好准备了,实际上她下午钓鱼的时候就盘算了个七七八八。
像这种长途旅游,从夏天到冬天,衣服得准备吧,就算没有中意的,将就现有的条件,也要有个备份,这她还是有数的。
然后就是零食,饮料,今晚她再去小卖铺挑一挑,泡面罐头全部搂走,省得沈确过得这么苦哈哈的,再来就是库房里这堆户外用品,她看着也挺不错,反正要开车,统统都带走!
哦对了,还有地图,这个重要,一会儿她得挨家挨户好好翻一遍。
沈确借了她的纸笔,片刻后,一张清单交到了孟凛手里。
丧尸逐一看过去,脸上的疑惑越来越深重。
不,欸?——啊!?
14. 14
夜色渐深,孟凛拉着空空的露营车,在沈确的目送下出了门。
一路上,她都忍不住反复阅读沈确写给她的单子。
不得不说,沈确是个很有条理的人,不仅写明了需要寻找的东西,还按照寻找路径由外到内依次分好了顺序,并且标注好需要的数量,是否有替代物之类的细节。
可这份清单要的东西,完全和预想的大相径庭,孟凛看了又看,离奇得不得了。
沈确又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只说让她尽力而为,收集不到也不要紧。
露营车滚过水泥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吸引了村口附近好奇的丧尸围观。
孟凛折起清单,放回口袋,准备开始收集第一样东西——打火机。
是的,打火机,沈确还用括号标注了,主要翻找男性丧尸的裤子口袋。
撇除当着主人面掏兜的怪异心理体验来说,这个任务倒是不难。就是有些臭,南方的丧尸大多都有很大的异味,毕竟天气潮湿,下雨又多,孟凛捂着鼻子,抓住一个,先拍拍口袋外侧,刚才她没经验,居然从一个丧尸口袋里掏出了蟑螂!
找打火机是个贯穿全程的任务,已经掏到两只的孟凛决定先放过自己,走进了一户民宅。
在此之前,她先用路边的积水洗了手,死蟑螂的触感实在令人难以忘怀。
在房子里要找的东西有很多,首先是工具箱,越齐全越好,沈确特别嘱咐,如果不能确定是否齐全,可以多拿几家的;其次是瓶子,一到三升的塑料瓶,但不是普通塑料,她在下面画了一个三角循环符号,写着(2),即HDPE材质,最好是装食品的,食物油、鲜奶之类。
然后是针线盒一套,卫生巾三包,化妆品两套,丝袜五条。
说实话,前面要的东西孟凛不论理解不理解,至少还算合理,但后面这两样?
沈确以前就不化妆,只做最基础的护肤,至多夏天用点防晒,孟凛怀疑彩妆一共有哪些步骤她都不知道,但她还是勤勤恳恳的拿了,并且经过多方比较,选择了最适合她肤质的组合。
再是丝袜,唉,丝袜!
她说点什么好呢?沈确原来喜欢这种的吗?
以前完全没发现,难道是这两年才?因为夏天这样比较凉快?总不能是给她穿的吧,她都干巴了,不合适,容易挂丝。
不过这种东西用别人的不好吧?那是要黑色的还是肉色的,啧,怎么这里不标注清楚呢!
拿完这些,转战厨房,原以为应该是最重要的,偏偏清单上要的食物最少,主要都是些调味品:两袋盐,一袋辣椒粉,以及十袋白糖。
地图册是在中间一户人家找到的,那种老式红封皮的,发行时间古早,但是聊胜于无。
走出房门,来到菜地,沈确说如果有的话,可以摘一些她认得的果实,比如辣椒。
最后孟凛来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卖铺,这里的东西,沈确只提到了‘可以找找有没有宠物口粮’,但是孟凛在这找到了成排的崭新打火机、全新的调味料以及各种塑料瓶……
原本只想拿些零食的孟凛:我刚刚挨家挨户,一个口袋一个口袋的辛苦到底算什么!!!
……
回程,沈确远远便迎了出来。
去时空空的露营车,回时已经满载,堆出一个小尖。
“辛苦了大功臣。”沈确及时送上情绪价值,殷勤地接过车把。
小院外的路已经被清理出来,那些尸块都被扫进了花田里,孟凛没吭声,撅着三角嘴进了屋。
葫芦还在睡,看见她进门,翻了个身。
沈确要的东西,只多不少,全部按照清单上写的。
她简单的分类整理了一遍,抬头,看见丧尸还是气鼓鼓的,便问:“怎么了?不顺利?”
孟凛瞪了她一眼,忿忿在纸上控诉,指责她故意耍她玩!
“这回真的没有,我不是故意的。”沈确也有些意外,她认真道歉:“对不起,我写的时候确实没有想到…以前拓荒的时候,能在房子里找到需要的东西,就不会去商店,所以忽略了。”
孟凛不太信:为什么?
“住宅里大概率有丧尸,搜寻风险高,超市卖店风险低一些,那些物资可以留给需要的人。”
孟凛被说服了,这确实像是沈确会干的事,哼,白莲花,瞎好心!
当夜再无话,两人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沈确便下楼开始做起了准备。
早餐吃的是昨晚新拿回来的一罐橘子罐头,孟凛好奇问:“里,矮次甜?”
记得以前她吃下午茶的时候,沈确可是一口蛋糕都不吃的,自律狂魔现在这么爱吃甜,难道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吗?
早知道她就把剩下的都拿回来了。
“不,是因为这样的罐头太重了,没法带走,而且够甜,当早餐吃能提供足够的热量。”沈确昨夜便分拣好了需要的塑料瓶,用静止一整天的雨水洗好,经过一夜风干,现在再用筷子捅进纸巾仔细擦净最后的水分,说:“今天把所有东西准备好,明天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这么快啊?孟凛有点惊喜。
不过沈确今天的体温已经恢复正常,血色看着也好多了。
“辣,去宣车?”
长途旅行,最重要的当然是交通工具,一辆心仪且舒适的车,直接决定了旅行的体验感。孟凛是很挑剔的,她坐过的豪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单位是万,昨天她在百忙之中,认真察看过,这个村子有一个单独的小停车场,那些大一点的SUV都停在外面这个停车场里。
当然了,都来这种小地方旅游了,好车实在不多。
除去不能用的电动车,就只有些小日产,霸道,帕杰罗。
所以孟凛看中的备选只有两台,一台是奔驰GLE,款式老了一点,另一台是唯一的房车。
很凑巧,沈确也看上了这台房车。
在停车场逛了一圈,两人在房车前站定,沈确放下工具包,露出一丝微笑。
咖啡馆的露台看不见这个停车场,沈确预估了这里的车,但没想敢奢想会有这么合适的。
“这里没有丧尸,被你偷偷赶走了?”她问。
孟凛哼哼两声,得意地扬起下巴,没错,聪明的她做事就是这么周全!
然后便比比划划地说:“着个,窝也看上,好\(^o^)/~!”
沈确便笑着点了下头:“好,那你帮我望风,我需要一点时间。”
丧尸兴冲冲地比了个OK。
既然要望风,就得找个高处,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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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选择了一辆停在最外侧的车,爬上车顶,手里拿着一块石头,这样要是有单个的丧尸晃过来,她可以拖走,来的数量多,她就用石头敲车顶,把它们引走,两手准备,不留意外。
她站得笔直,心里美滋滋的,已经开始幻想两人一猫,开着房车,且游且停,看遍美景的大好未来。
这么看来,她等会儿还得进村一趟,房车上的旧床品肯定不能要了,虽然村里也没什么好货,但至少得干净,等经过大城市,她再去商场里拿新的替换。
她还没住过房车呢,不过大通这个牌子好像很便宜,C型也有点小。
算了,别挑剔那么多了,条件有限,凑合吧。
大小姐在心中默默地劝说自己。
望了一会风,路上风平浪静,孟凛扭过头,想看看沈确的进度,眉头忽然一皱。
——她在干嘛?
沈确此时正在用一个奇怪的装置,从房车的油箱里抽油。
这个装置是她早晨现做的,用的是一个空矿泉水瓶,和一根她拿回来的透明水管,在透明水管上对折剪出小口,然后插进在底部剪好圆孔的空水瓶,再拧上同样剪出圆孔的瓶盖,用胶水封好孔隙,沈确说这叫做虹吸瓶。
用这个虹吸瓶,就可以把汽车油罐里的油抽出来。
但是为什么要把油抽出来?不应该直接开走吗?
孟凛满脸问号,不确定,再看看。
越看越不对劲,她站不住了,一溜烟跑过去,一把揪住车顶上沈确的裤腿。
仰着脸焦急道:“里,干嘛?”
沈确偏脸看她,举了举手上的工具:“拆板。这块太阳能板很金贵。”
孟凛张大嘴巴,房车的车门已经被撬开了,她松开沈确,钻进车里,车内的东西看起来好似完好,却散发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中控台的塑料也脆了,各种缝隙间草叶掺杂,地面凌乱,像是被某种动物絮了窝。
这和她想象中的房车完全不一样——这辆车,根本没法开啊!
意识到这一点,孟凛的眼睛失去光彩,肩膀也垮了下来,失魂落魄地走下车。
“累了的话,去阴凉处休息一会吧。”沈确满额是汗,“我这里能看见附近的情况。”
孟凛仰脸看她,表情十分委屈。
啊啊啊啊,她的房车旅行梦,破灭了!
沈确的目光凝滞了片刻,摇摇头没说话。
孟凛没有离开,她看上的另一台车就停在隔壁,在车身投下的阴影里,她抱着腿坐下。
丧尸的听觉很灵敏,她坐在这还能给沈确提个醒,虽然她可能不需要。
太阳越升越高,天上没有一片云,气温也跟着升上来,道旁的蝉叫得声嘶力竭。
孟凛坐得无聊,不时看看沈确。地上放着两桶装满油的水桶,还有露营车,她这会儿才意识到沈确应该早就想到车不能用的情况,拉来露营车就是为了拆零件的,昨晚要工具箱,也是为了这个,她怎么什么都懂啊,还会拆车,以前从来不知道。
但是她一直都很能干,什么都会似的,沈确家里很贫困,父母都有病,没有多少工作能力,需要她照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什么都得学,什么都得会?
那这三年,她家里……她的父母,还活着吗?
15. 15
胡思乱想的时间过得极快,等孟凛回过神来,气温已经高得让她很难受了。
这鬼天气到底有多少度?才六月份,感觉热得都能把她烤熟。
“好了。”她听到露营车的轱辘声,沈确的影子投在地上,“我们回去吧。”
孟凛晕乎乎站起来,也顾不上问别的,呆滞的跟着往回走。
在家里蹲的这两年,每至夏天都是她蜗居的时节,宛如吸血鬼,必须躲在阴凉地,门窗大敞,通风纳凉,才能堪堪苟住一条命。
记得在丧尸出现之前,好像气候就已经变得很异常了。
时不时便会在热搜看见哪儿的降雨量突破同期历史极值,又是哪儿遭逢百年不遇的高温,冬天的雪灾,贯穿整个夏季的台风……那时A市就常突破40度的高温界限,虽然天气预报里只说是39度,可鸡蛋敲在地上,没两分钟就熟透了。
不过那时的孟凛并没什么感觉,她根本不会离开空调。
现在可没有空调了,没有“滴”一声就会吹出的冷气,也没有调动数字就能改变温度的魔法。
蝉、蝉叫得好吵啊……
孟凛的眼珠像两道旋转的漩涡,头顶的太阳…咦,怎么有那么多个?
丧尸踉跄了一小下,腕间忽然出现一道力,把她稳稳托住。
“窝…嚎下刀了,喂吗……灰由酒过太平洋了……”
阵阵清风吹来,凉酥酥的冰润拔走了皮肤上的烧灼感。
孟凛睁开眼,对着窗外的河景呆怔了好一会儿,啊,活过来了……
她们回来了?她怎么完全没有印象?
刚才…糟糕,她热断片了,不会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吧?!
“感觉好点了吗?”沈确走过来取走她额间回温的湿毛巾,重新在凉水里投过后,又搁回她手里:“再休息一会吧。”
孟凛攥着毛巾,有些心虚:“窝,说惹神吗?”
“你被晒糊涂了,说自己好像知道了,为什么会有九个太阳的传说之类的话。”
沈确手里拿着不知从哪找到的大蒲扇给她扇风,神情淡淡的,语气中却很有些懊悔:“高温下丧尸的活跃度会降低,我不应该让你跟我一起出门。”
丧尸确实不喜欢在白天活动,气温高的时候尤甚,孟凛算是丧尸里的异类,毕竟她晚上不爱出门。不过丧尸应该是不会被晒死的,不然南方的丧尸早就灭绝了才对。
那她为什么会被晒晕呢?
孟凛之前没思考过这个问题,现在她有些好奇了,毕竟这很可能会影响到旅行的体验。
她想丧尸本质上就是一具会动的尸体,尸体虽然已经死了,但肯定还是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就像那悬疑片里拍的,冬天的尸体好久了还有人形,夏天嘛没两天就成巨人观了,她和别的丧尸最大的区别在于她还有意识,所以才会“感觉”到难受。
嗯嗯,应该就是这样,这么说来,她要去滑雪的话就一定要穿羽绒服了!
孟凛坐了起来,发现沈确帮她脱了鞋,低头看着自己青灰色的脚,十个长着尖利指甲的脚指头在木地板上弹琴似的动了动,木地板带着凉意,是刚拖过的,踩着舒服。
不过这么看…她的脚好像有一点丑?
她觑了眼沈确的,沈确穿着鞋,回想自己以前,也记不清了。
算了,无所谓吧,丧尸千千万,像她这么清爽干净又有的品味格调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另一个,哼哼,能跟我一起去旅行,沈确你就偷着乐吧!
沈确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一手替她扇风,另一手摆弄着桌上的东西。
孟凛瞧了瞧,一堆工具,太阳能板和几个方盒子,她对机械一窍不通,看了一会儿就不感兴趣了。
一转头,发现葫芦竟然窝在沈确腿边打瞌睡,那个自如,那个惬意,整只猫舒展成一条,翻着小小的白眼,完全不见半点生疏,正是某位不值钱的主人从未见过的模样。
心底的酸泡泡噗噜噜往外冒,不甘心的丧尸祭出了死亡凝视。
蒲扇的风吹起刘海,一人一猫都没发现她的目光。
“……”好气。
孟凛下意识伸出手,把湿毛巾盖在了沈确头上。
毛巾湿凉,像个不够大的盖头,三角边正好压在她额前,露出了两只眼。
这是好多年前,她们之间再寻常不过的恶作剧,孟凛在放下的第三秒就后悔了,但已经来不及。沈确手一顿,侧过眼来,四目刹那相对,孟凛好像那偷吃被发现的小老鼠,立马转开,沈确的手背却已贴在她的脸颊。
眼神恢复了光采,皮肤上不正常的温度也褪去了。
“还难受吗?”
“嚎、嚎了。”
沈确放下心,将头顶的毛巾取下,搁到一旁。
尸设差点不保的丧尸火速溜走,可又实在无聊,在吧台晃了一圈,又转回来。
这些是什么?她举起小本子。
被热到中暑的丧尸懒得张嘴,沈确也没戳破,回答:“从房车上拆下来的一组太阳能发电系统,我们运气不错,太阳能板、控制器都是好的,逆变器有点小毛病,但能修好,如果能激活这个蓄电池,整套系统顺利运转起来,至少能保证单人的生活用电。”
孟凛听得半懵半懂,又问:那个房车能修好?
“修不好。”沈确摇头,实话实说:“这里所有的车,我们都开不走。”
孟凛一下子傻了眼:“喂什嚒?”
她嘴上虽然还在问原因,可心里的火气却已经不受控地冲起来。
她很生气,实在是很生气,明明已经说好了,她都做好了去旅行的心理准备了,要去看文物古迹,要去大草原骑马,要去可可托海滑雪,每一步都不能少!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地图册也找到了,只差一台车,就差一台车而已!
而且沈确明明答应了,她答应了就不能失约,她不能像褚步庭一样,她、她已经失约过一次了……她又是骗她的吗?
笔尖在纸面划出深痕,孟凛唰唰的写:
这么多车,一辆都不能开?你怕被抓?我有钱!我有很多钱
一声轻叹,沈确突然揉了揉她的头发,“不是因为这些。”
孟凛丢下笔,气鼓鼓的瞪着她。
沈确耐心地同她解释,经过三年的停放,电车必然已经无法使用,即便有条件完备的修车厂,也很难修复这些复杂的电力系统。
剩下的油车,同样也无法简单启动,首先便是蓄电池饿死的问题,除非更换新的,否则便无法打火,而且不说燃油系统电气系统的损伤,还有轮胎变形,塑料件老化的问题,燃油过期也是车辆动不了的最大根本原因之一。
所有的人造物都会过期,燃油也一样。
严重过期的汽油会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粘稠的胶质,轻质成分也会挥发,同时空气中的冷凝水会破坏油箱、堵死油路,使用这种汽油,要么会导致燃油泵烧毁,要么会破坏发动机。
柴油相对汽油稳定性要高得多,经过过滤后,还可以使用,所以她才会抽取房车的存油……
什么叽里咕噜的,大小姐犯了轴,才不管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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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着本子:
我不管!你说明天走的!
沈确却没再解释,反而笑了一下:“嗯,我们明天就出发,去可可托海,说好了的。”
孟凛还撅着三角嘴,一身炸起的毛被她一句话给顺了下去。
能出发?那……能、能出发当然好,本来就是这么定的嘛!
“里,蒸的?”
“真的,别生气了,在家等我,我去弄车。”
……
完了!
她又又又得意忘形了!
独自在家冷静下来的孟凛抱住脑袋,后悔不已。
她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老是忘记今时不同往日了,她已经不再是她,沈确也不是过去那个沈确,她可是用一把匕首就能剁出满地尸块的活死神——你说你招惹她干嘛呀!
“嗷嗷嗷啊……”懊悔的丧尸在沙发上打滚。
窝在隔壁单椅里的黑猫斜乜一眼,嫌弃走开。
但是!
丧尸蹬直了腿,转念又想,沈确好像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啊,甚至还有点点温柔,毕竟她们相处过三年,孟凛感觉那不像演的。问题是为什么呢?虽然她对沈确的不告而别一直耿耿于怀,但回想过去作的死,始作俑者自己都心虚。
在排除一堆不可能的选项之后,孟凛想到:很有可能在这三年中,沈确其实是被洗脑了!
某个组织看中了她的实力,为了让她死心塌地,于是组织就派出邪恶的心理医生,利用沈确身上本来就有的东西,就是那张照片!再结合一些半真半假的事实,告诉她她有个深爱不已的未婚妻,想要找到这个未婚妻,就必须为组织卖命!
所以沈确现在对她才会是这个态度,她是真的相信她是她的未婚妻。
贯通了整个故事逻辑的孟凛感到震惊不已,在谴责这个组织之余,赶紧回忆了一番沈确说的自己的人设,温柔善良体贴,还有什么来着?好像还是个天才。
天才不好演,但温柔体贴……那有何难?
昨天的钓鱼失败了,但孟凛从失败中提取了经验,决定趁沈确出门,给她一个惊喜。
她带着工具出了门,再次来到河边,这一次,她将把失去的都夺回来!
脱下外衣外裤,只留吊带短裤,在腰间拴上绳结,另一端系在树上,然后斜挎塞满石头的布包,组装好抄网——谁说钓鱼就必须得用竿呢——丧尸有丧尸的办法!
噗通!
河面翻起水花,细密气泡过后,重归于平静。
另一边,沈确刚刚准备好燃烧物。
她村子外的下风处挖了一个十厘米的坑,用干燥的纸屑和被雨水打落的枯枝树叶摞成小堆,将卡式炉拆下的气罐放在中心,最后拆开一包辣椒粉撒入缝隙中。
这是一个诱饵,干燥的纸屑确保火焰稳定燃烧,而潮湿的枝叶被引燃后将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这之后,中心的气罐会因高温而爆炸,巨大的声响将吸引村里的丧尸,混合着辣椒素的烟雾则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尸群的嗅觉和视觉,将它们困在这里。
五分钟,依照孟凛约莫的尸群数量和分布。
沈确只需要五分钟的时间,她低头,手表开始计时,被点燃的酒精块,坠进叶堆中。
——嘭!
整个行动如她所预料一般顺利,不仅弄回了所需的配件,还得到了个意外收获。
回到小院,放好东西,挂着淡淡微笑的沈确,心蓦然一沉。
似乎,太安静了。
她微皱着眉,推开咖啡馆的门,屋子里,空空如也。
16. 16
在河里捕鱼这件事,和孟凛预料的完全不一样。
她其实是会游泳的,而且游得还不赖。
褚步庭虽然不让她出远门,但对于她的教育一直持宽松的态度,小时候不管她对什么感兴趣,她都会大方让她去学,并不在意是否能学出多少成绩,只要她开心就好,这就让孟凛对几乎所有技能型的兴趣爱好,都懂得一些。
但开放水域和游泳池的环境截然不同,水很浑浊不说,河底都是淤泥,根本落不下脚,还有各种水草,孟凛刚一沉下水,抄网就被水草给缠住了,光是解开就用了好半天,她在水里虽然能睁眼,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脏东西,总觉得眼睛痒痒的,看东西也模糊。
更可恶的是,水里的鱼比岸上的鱼灵活多了!
她好几次主动出击,都被鱼给溜走,还被鱼尾巴扇了一个大嘴巴子。
带下来的饵料所剩无几,鱼群还在周围撒欢,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被戏耍了不知多少回的孟凛痛定思痛,终于摸索到窍门。
她是丧尸,丧尸的奥义,就在于装死!
她躲藏在水草中,铺开抄网的网兜,悄咪咪地从网眼下往上搓饵料,小鱼进网时绝对不能心急,她沉得很深,这里是大鱼的地盘,大鱼狡猾得很,等确定了没有危险,它们才会慢慢游近,捕食小鱼。
孟凛屏息凝神,终于等到了终极的猎杀时刻,大鱼入网,她猛然将抄网翻转,像滚筒洗衣机一样把网兜和鱼一起缠死,然后火速脱掉配重的布兜,冲出水面——
哈哈哈哈,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哇!
她抱着疯狂挣扎的大鲤鱼,兴冲冲地冒出头,远远的,便看见岸上站着一个人。
有一瞬间,孟凛在她的神情中看见了一种深深的茫然和无措。
那种表情,从未在沈确的脸上出现过。
孟凛以为自己看错了,因为下一秒她便向自己走来,很自然地伸手把她拉上了岸。
“在作死这一方面,你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
孟凛把鱼塞给她,甩了好几下,才倒出耳朵眼里的水,差点以为自己聋了:“嘎?”
她指着自己的耳朵:“停不尖!”
沈确立刻把她带回家,用剩下的雨水替她简单清洗了头发。
“趴着,脸对着我。”她让孟凛枕在自己的大腿,用医用镊子夹着棉花,仔细地给她清理耳道,“有什么感觉?能听清我说话吗?”
感觉又痒又闷,孟凛想抬头,又被镇压下去,“哞哞的。”
沈确边吸水边叹气:“下次要做什么,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你以为丧尸不用呼吸,就可以随便下水了,但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因为没有了呼吸,你的耳道和鼻腔也不再有气压作为屏障,水可能会直接灌进你的脑子里?”
孟凛好不容易感觉左边耳朵清明了些,就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别动。”
清理完一侧,沈确拍拍她,孟凛翻了个面,痒痒的听她说:“你不要以为丧尸就是百毒不侵,我曾经就在一个地下室见过一只变异的丧尸,它还‘活’着,但是所有腔体和皮肤都长满了某种真菌,它就这么‘活生生’的和墙壁黏连在一起,变成了一坨蘑菇!”
孟凛被吓得伸手想要捂住她的嘴,让她别说了,结果两根指头不小心戳进了她的鼻孔里。
“……”丧尸僵住。
沈确默默拂开她的爪子:“现在才知道怕?”
孟凛还是有些不服气,毕竟她收获了一条大鱼,沈确还没有夸她,但又不得不承认,沈确对丧尸的了解确实比她多得多。
弄完耳道,沈确让她待在此地不要走动。
她在村外发现了一口水井,带着刀,解决掉附近的丧尸,沈确用多余的水桶接回了一车水,清理干净院里养鱼造景的大水缸,倒上水和消毒液,让孟凛泡进去,好好杀菌。
不想变成一坨蘑菇的丧尸莫敢不从。
井水冰凉清冽,在阳光下荡漾微光,孟凛整个人浸在水中,为了不让她再次晒晕,沈确还贴心地给搭了一把小阳伞,酷暑的燥热、身上的黏腻与细沙,全都在水中慢慢融化。
孟凛的脸贴着缸沿,像一枚扁扁软软的麻薯。
不知不觉,又眯过去。
旁边不断有干活的声响,沈确不知在忙活什么,孟凛倒也不是不好奇,可实在太舒服了,根本睁不开眼,直到被人拍醒。
“再泡下去就要泡发了,起来吧。”
小阳伞被拿走了,孟凛沁在阳光里,咂了咂嘴。
唔……怎么感觉嘴里苦苦的。
她懒洋洋伸开手,沈确便自然地把她从水缸里拔起来,举在半空沥水,裹进浴巾里。
“窝好笑喝了。”她瘪着三角嘴,哞哞地抱怨:“醉酷酷的。”
“嘴里发苦?”沈确给她套着衣服,奇怪:“你应该没有喝水,我一直看着。”
她想了想,突然问:“你以前吃过别的东西吗?除人以外的食物。”
干嘛忽然问这么隐私的问题,孟凛一下变得清醒。
她还真吃过。
一次是在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她浑浑噩噩地游荡在废墟般的城市里,莫名其妙地走进一家面包房,随手拿了个看起来没发霉的菠萝包,那时的她非常饥饿,想吃人的那种饿,便拿面包当成人肉,狠狠咬了一大口,然后就晕了过去。
第二回是次年的生日,她想上次吃面包好像除了晕了几天,加上味道奇怪外也没什么严重的后果,于是便从超市拿回个小蛋糕,插上蜡烛,给自己庆祝。
那回她只晕了三个小时,味道也是怪怪的。
本来前几天她还打算吃第三回,结果就被绑架了。
沈确听完,若有所思:“你的味觉可能在恢复,或许可以试验一下。”
她雷厉风行,说完便打了盆井水,将那条两斤多的大鲤鱼杀了,细细刮净鳞片,开膛破出内脏,洗掉黑膜和贴骨血,再刮去粘液。
葫芦本来正在窗台上伸着条腿舔毛,嗅见鱼味,立即赶到一线。
孟凛瞧见它,手忙脚乱地想去抓它的尾巴——以前养它的时候,葫芦基本一半时间在外面吃,一半时间回家,它的口味很刁,只吃罐头猫条,那时孟凛还是照常喂着驱虫药,但在沈确几番提醒下,她现在意识到了驱虫药也可能过期的问题。
万一要是驱虫药过期失效,它又乱吃生了病,孟凛上哪儿给它找医生去?!
可惜丧尸虽快,猫更矫健,只揪下几根猫毛,葫芦毫不留情,转头就:“哈!!!”
已经习惯的孟凛不为所动,正想开口,沈确便已眼明手快地将鱼内脏收进小碗,伸手盖住:“别着急,这些是你的,但要煮熟才能给你,先等一等。”
莹绿色猫眼对着她的脸盯看片刻,黑猫转身跳到近处的阴凉地,坐下甩尾巴。
“……?”
怎么回事,死去已久的玻璃心,好像有点碎了呢。
“做红烧行吗?”
孟凛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她是在和自己说话,愣愣点头。
心里却像放烟花,小小的雀跃冒出头,迅速炸了个五彩缤纷,姐妹们,谁懂啊,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人饭了?孟凛前半辈子生活半径狭窄,有钱都没处花,纸醉金迷摆在眼前,也没学会几个不良嗜好,除了买买买,就是吃吃吃!
全A市的米其林和黑珍珠她都有卡,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厨神她都门儿清。
刚才那点不开心随风扬散,满眼星星的丧尸就像只嘴馋小狗,跟在大厨屁股后头忙里忙外,连衣服都没顾上穿,只搭着条薄浴巾,在穿堂风里,自在得很。
人一旦没有了羞耻心,生活就惬意得飞起。
沈确将鱼改好花刀,加入料酒,用塑料盒装好,然后将一堆东西放进露营车。
转头看了一眼:“至少穿上内裤,椅子不干净。”
孟凛好奇:“去赶马?”
沈确朝只穿了内裤和鞋,系着浴巾披风的裸.奔侠伸手:“不是想露营野餐吗?去河边。”
本来孟凛对沈确非人的饮食就颇有微词,去小卖铺时就秉持着宁可多拿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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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的原则,把调味品货架一扫而空,今天还打算亲自下厨,没想到沈确竟然改邪归正了。
在河边置好折叠桌椅,沈确挖了个无烟地灶,用树枝、杂志和剩下的酒精块做燃料,这回终于用上了烤盘,用大量的锡箔纸垫在烤盘下,周围捏出三四厘米高的锅沿,再做个锡纸锅盖,就成了一次性的炖烤锅。
鲤鱼斩去头尾,倒油煎至两面金黄,盛出备用。
没有姜,但好在沈确上午找到了菜地里的新鲜大蒜,还有昨晚孟凛折回的小葱。蒜子拍碎,加干花椒八角辣椒和葱段,炒出香味,煎鱼下锅,加入三勺生抽,一勺陈醋,等酱油的豉香发散,便加入用搪瓷杯烧好的热水,那搪瓷杯是咖啡馆里的,不凹格调时也相当好用。
热水没过鱼身三分之二,再加入两茶勺白糖,一茶勺的盐,三分二铁勺的老抽,鸡精在拆袋后发现有结块和哈喇味,沈确没用,蚝油在开盖后也出现了胀气的“啵”声,便下了昨天剩的半袋红烧牛肉酱包提鲜。
与沈确北方人的口味不同,孟凛是标准的南方人,喜欢吃甜,也不耐辣,便没有放青辣椒。
千滚豆腐万滚鱼,在炖鱼的时间,沈确用搪瓷杯煮好了鱼内脏,浸在河水中放凉。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日头不烈,还有些潮乎乎的暑气,沈确在周围喷了些花露水,空气清凉。孟凛翘着腿,戴着副墨镜,嗅着红烧鱼的香味,慢悠悠地打蒲扇,为借凉风,葫芦屈尊下榻在她的肚子上,有一搭无一搭地打着盹。
“差不多了。”
二十分钟后,沈确掀开盖,酱红色的鱼肉扑出浓郁香味,连汤汁都不必再收。
一尸一猫已经排排在桌边准备好,双双舔着舌头。
菜品上桌,孟凛才发现沈确竟然还开了一罐红烧肉罐头,那是店里唯一一罐,罐头加水用搪瓷杯煮开,加进了昨天剩下的半块面饼,就成了货真价实的极品红烧牛肉面。
丧尸咧着嘴,看大厨的眼神热烈而直白,好似在说:我愿奉为义母!
“等等,放凉了再吃。”沈确递给她餐具,再三强调:“只是尝味道,嚼一嚼就吐出来,绝对不能咽!”
“嗯嗯。”
“不能咽下去,听到了没有?”
“嗯嗯嗯。”
“如果感觉味道不对,立刻吐出来,也不准因为贪吃谎报军情。”
“嗯嗯嗯嗯。”
“……”沈确叹口气,又收走了她手里的餐具。孟凛这才看过来:“!”
椅子搬到她旁边,沈确亲自擓一勺鱼肉,并着些汤汁,吹凉用唇试过温,才喂给她。
丧尸不怕烫,但腊肉撩火也是会焦皮的,尸体没有自愈能力,所以养丧尸更需要格外小心。
鱼肉入嘴,先是让人怀念的齿感。
唔…咦?这味道,嗯?喔?耶?
沈确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变化,眉心微皱,很有些担心:“怎么样?有味道吗?”
孟凛嚼嚼嚼:“呦斗般姜的……香,先天赛高!”
沈确露出微笑,下一秒,稳准狠地捏住了她的嘴巴:“吐,不能咽。”
丧尸嘟嘴,不甘不愿地把鱼渣吐在纸上:“窝能吃,久晕一会二姨。”
沈确没理她,“我没有加豆瓣酱,但至少确定你能尝出咸甜了。”又给她夹了块红烧肉,“再试试这个。”
罐头肉厘米见方,肉皮是炸过的,有油润的褶皱,完全炖得酥烂了,入口即化。孟凛先是尝到一股直冲天灵盖的异香,然后才是一点淡淡的鲜甜,带着些金属气,有点像贝隆生蚝加半勺鱼子酱的味道。
这次没等沈确问,孟凛就震惊地看着她,竖起大拇指。
“像生蚝?”沈确奇怪的尝了口,罐头放久了,有些油哈喇味,加水后咸味变淡,但还能吃出肉香,油大,够咸,有肉,在末世已经算是珍馐美味,但和生蚝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这次只是实验,尽管孟凛强烈抗议,沈确还是没敢让她多吃。
好消息是这回丧尸没有晕倒,并且还能尝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17. 17
直到晚上,孟凛都还在回味。
越是回味,她对沈确就越气。
可恶,明明能吃出味道却不懂得珍惜!她好不容易才打猎回来的食物,做饭一小时,沈确吃饭竟然只用了两分钟,就扫完了全部的底,丝毫没有对美食的敬畏!
以前这家伙就是这样,吃饭就像是完成任务,仿佛白人投错了胎。
经过她不遗余力的纠正,包括但不限于带她去各种档次的餐馆品鉴美味,并亲自指导食材搭配的艺术,长时间的耳er濡ti目mian染ming,她才终于能不赶时间地好好坐下来陪她吃完一顿饭。
没想到,现在竟然都还回来了。
但她又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批评她,毕竟好好吃饭的美德虽然被归还,但和各个厨师学到的手艺却被保留了下来。
——试问,谁又能拒绝一个厨神的爱呢?
孟凛躺在沙发,在对贝隆生蚝的缅怀中用脚跟痛殴了一会儿坐垫,然后翻坐起来,劈叉着两条腿,肘搭沙发背,百无聊赖地瞧着沈确。
大小姐的每个动静都实在让人很难忽略。
沈确看过去,眉梢微扬,片刻才问:“这是什么造型?”
孟凛低头看了看,豪放派的小流氓?学艺不精的芭蕾舞者?
都不是,她本来想盘腿的,但膝盖太僵硬了,打弯好累。
然而大小姐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反倒火速进入角色,调戏般扬起下巴,抖眉:“菜?”
沈确笑了一下,低下头忙自己的,淡道:“我猜,应该是因为缺钙而小腿抽筋,又不小心扭伤胯骨,却碍于自尊心过于旺盛而逞强装作没事人的性格倔强的老太太。”
“……”
她演的明明是该溜子,为什么会加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设定进去?!
还有谁是老太太?你才是老太太!我只是死了,不是老了!可恶!
傍晚她们在收拾餐具时又开始下雨,回来后沈确就一直在忙着做针线活,桌上放着几件成品,都是她拆掉雨衣改做的,两件小的应该是套用在背包上。
江南的梅雨季一下半个月不停都是常有的事,这两个晴天已经算是运气极好。
这会儿她在给一只粉黄相间带蕾丝边的坐垫缝上肩带。
孟凛好奇问:“着麽?”
“猜?”沈确头也没抬。
真讨厌!
刚还觉着她在烛光里操持针线很有些母性的光辉,一开口就原形毕露。
不告诉就算了,我们华国女人是有骨气的!
她噘嘴不问了,屋里便静下来,细雨几乎无声,只听见一台拖拉机在响。
呼噜噜,呼噜噜,吵得孟凛连表情都维持不住了。
够了!这个逆子!到底有什么好蹭的?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你吗?还伸脖子踮小脚,以媚示人,败坏门风!刚才给你开罐头的虽然是她,但打猎的明明是我啊啊啊!
“好了,试试?”
孟凛看着她递来的垫子,好像有点知道这是什么了。
沈确把背法告诉她,腾出手摸了摸咕噜不停的猫猫头,说:“你的猫为什么走两步就会摔倒,还一直在响?”
“……”
啊啊啊啊,讨厌鬼!
这是她以前转发给她看的小红薯热帖,孟凛从小就很想养猫,但她猫毛过敏,严重到她和猫只能活一个的程度,所以只能每天在网上云养猫,后来她看到什么有趣的帖子都会转发给沈确,倒不是因为她也喜欢,单纯只是想骚扰她。
那时沈确从不回这种消息,她还以为她根本没打开看。
孟凛痛受暴击,无以反驳,只当听不见她的茶言茶语。
“尺寸怎么样?背带如果不舒服还可以调整。”
这个垫子是用来背猫的,可以双肩背胸前,也可以单肩,兜起时就像个小吊床。
葫芦是散养的猫,爱自由,脾气大,那种全封闭的猫包它肯定不会进,沈确想的倒是很周全,手艺也蛮好。
可孟凛这会儿不想夸她,只“哼”一声。
沈确又问:“对了,它叫什么名字?”
她记得以前孟凛好几次在半夜认真地抓着她讨论,要是她们养一只猫的话,要起什么名字?那状态明显是刷帖刷上头了,眼泛血丝咬牙切齿,很有‘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一定要为孟家养个喵子!’的疯劲。
孟凛忽然心虚移目:“……名、名紫?”
闷葫芦,从前她给沈确起的昵称,嫌她三棍子打不出个屁,又闷又无趣,叫着叫着,她好像就不再叫沈确的本名了,心情好时她是葫芦芦,心情不好她就是臭葫芦,坏葫芦,笨蛋葫芦。
“嗯?”
“叫,鹅…叫呼噜。”
“呼噜?因为它总是响么?”
……这个时候就不要callback了好吗!?
“嗯嗯。”丧尸尬笑。
好在沈确没再追问,明天就要出发了,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
她的背包是专业登山包,很能装,沈确边收拾边说:“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孟凛好奇探头,手里被塞进一本薄薄的书。
《绕口令——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丛书》。
“?”
“经过我的观察,可以确定你的发声器官没有问题。”
“人类之所以可以说话,是由呼吸系统、声带和口鼻腔共同作用,丧尸虽然再不呼吸,但还能发出叫声,说明气流没有因为肺停止工作而被阻断。你和别的丧尸不一样,你还有意识,有意识就能控制自己的器官,之所以说话不流畅,应该是声带和舌头萎缩变得迟钝的原因。”
“所以,你要练习。”
“……?”
丧尸目瞪口呆,隐隐有了要发脾气的迹象。
沈确了然抛出核弹:“旅程有四千多公里,难免会遇到人,会说话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好吧,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旅行,唉,人类,唉,真是个噩耗!
孟凛不想听,把绕口令往脑袋下一枕,翻身不再理她。
临行前的一夜在雨声中过去,孟凛满脑子都是乱糟糟的东西,一会是叽里呱啦的绕口令,一会是时令美食,一会又是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风景,完全没能好好休息。
沈确则起得很早,她还有项重要的工作没完成。
“崽浓麽?”丧尸光着脚蹲下问。
昨天抽回来的柴油一直放在墙角,经过一天静置,已见明显分层。
沈确将咖啡滤纸和丝袜套在准备好的塑料瓶口,让孟凛帮忙扶着底下的空瓶。
旧柴油的颜色偏棕,质地有点像稀释的枫糖,和新油那种水样的质感区别很大。
孟凛这时才知道她要丝袜原来不是用来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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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不论汽油柴油,久置后便会产生许多胶质,咖啡滤纸加丝袜可以起到双层过滤的效果,沈确说这种简单过滤只能用于柴油,因为柴油比汽油更稳定,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简单过滤的柴油可以直接使用,对发动机有损伤但不致命,汽油则完全不行。
当然如果有条件,过滤时最好再拆一层专用的燃油滤清器里的滤纸作为最后一步,过滤后的旧油在使用时应该和新油按1:3或1:4的比例混合使用。
两桶5L的水桶,最终滤出五瓶750ml塑料瓶的柴油。
然而沈确却把这五瓶油全都放进了背包里,显然暂时不准备拿来用。
孟凛忽然后知后觉想到,昨天沈确说要去弄车,后来她泡了澡,她们一起野餐,回家,全程好像都没见到有车停在门口——
车呢?
“车当然已经准备好了。”听了她的疑问,沈确将她带到院子里。
她泡澡的水缸还在原地,这会儿雨小了,雨丝细如牛毛,在水面打出道道涟漪。
而她们面前,是一大块篷布,昨天孟凛看到了,但没留意,因为这下面盖着的东西,从大小到形状,怎么看也不像是一辆汽车,就……突然有点不详的预感。
这预感在下一秒揭幕时得到了印证。
孟凛呆呆站着,宛如不幸与美杜莎对视后惨遭石化的村民。
“折尸……窝们得车?”
篷布下,一辆双人观光自行车跃然眼前。
这是一辆景区里常见的竖排双人自行车,亮红漆面,柠黄靠背,原本的车篮因为塑料老化发脆被卸掉,沈确在停车场就发现了它,花了些功夫找齐更换的配件,重新做了整备和改装。
她更换了轮胎和车链,给金属件上油,拆掉电动观光车上的遮棚架安装在自行车上,用防雨布和塑料膜制作了一套全包围的雨罩,上下是黑蓝色的防雨布,中层一整面都是透明塑料膜,塑料膜上缝有拉链,设置和汽车玻璃相仿,拉下来就可以通风透气。
既能遮阳挡雨,又不耽误欣赏风景。
如果孟凛只是个普通的景区游客,她会觉得这很完美。
可惜,她不是。
她们!要骑!这辆破车!四千多公里!
一股热辣的气流从胸腔拔起直冲脑门,孟凛感觉,自己好像是要变异了!
“这是附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沈确将太阳能板搬上棚顶固定,说:“我的计划是先骑着它前往下一个城市,如果运气好,能把蓄电池修好或者找到新的,就用柴油和这套太阳能换汽车配件。”
想要弄到汽车,光靠会接电是没用的,沈确不仅需要找到一辆损耗度没那么高的废弃柴油车,还需要找到足够的更换配件,以及一个安全的修车场地,想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只有在大型的幸存者基地附近才有可能。
如今,任何幸存者基地都不会轻易接收陌生人员,即便有引荐,也有漫长且复杂的审核流程,以她们两个的特殊情况,想在基地内采买置换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至于那些路上偶遇的拓荒队,更是信都不能信。
唯一妥善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由政府或者大型基地牵头组织的交易集市。
偏巧,沈确还真知道这样的集市在哪。
但是那也很累很麻烦啊。
孟凛听完,撅成三角嘴,哞哞地说:“腰部然,呛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