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四面镜
洛杉矶,冷气充足的办公室,姜芬芳开完了最后一个会议,终于疲倦的躺在沙发椅上。
同事们都走了,只有朱砂不安的站在那里,小声道:“其实化妆包什么时候发布都可以,不着急的,如果周佛亭曝光你怎么办?毕竟……”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不安的看着姜芬芳。
“他不会的。”姜芬芳疲倦道:“我的名声就是他的名声,他再想报复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
她又道:“另外,他啊,也承担不起我的报复。”
周佛亭知道她杀人的真相又如何,她也掌握了他最难以启齿的秘密——从这方面来讲,他们没有白做夫妻。
朱砂抬起头,突然非常突兀的说:“如果他杀了你呢?”
下午三点的阳光,映亮了他年轻好看的面孔,以及琥珀色的眼睛。
他是姜家唯一的后代。
他爸爸死后,他被朱家一个远房亲戚收养,她每年都会寄钱过去,直到五年后,她在美国站稳脚跟,就把他接了过来。
那时候她的经济状况也没有那么好,但是,始终让他读最好的学校,穿最好的名牌。
如今的他,阳光、帅气、目光澄澈,谁能想到,他出生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在乌烟瘴气的地下网吧里,饿得跟人乞食呢?
但无论怎么样改变,他身上,始终流着一半那个畜生的血。
姜芬芳静静地看着他,问:“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朱砂没有躲闪,他很认真的说:“那个人还没有抓住,不是么?害你和柚姨的那个人。现在刺激到他,说不定会有危险。”
“不是请了保镖么?二十四小时跟着我,谁敢?”
姜芬芳直接躺在了椅背上,长叹了一口气,道:“别说了,我很累,浑身酸疼。”
朱砂坐到她身边,把她小腿放在膝盖上,很认真帮她按摩,年轻男孩的手指清瘦有力。
这还是姜芬芳教给他的,据说厉害的姜家人能搁着皮肉卸下骨头,而他的水平,也就只能帮人放松一下小腿的肌肉。
“我就是觉得太冒险了。”朱砂低声道:“我不想你有危险。”
“是啊,太冒险了。”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可是如果不是冒险,我可能在奉还山里种地,孩子生了五个,而你,你可能早早辍学,一边干着体力活,一边被逼着把工资转给你爸。”
朱砂一怔,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
姜芬芳打断他,道:“朱砂,你得知道,这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事情,有钱人都比穷人做的出色,只有一种时候,穷人有机会赢,你知道是什么吗?”
她兀自一笑,道:“就是冒险的时候,富人输不起,可穷人本来就一无所有。”
朱砂道:“可是你,我们现在,不算是一无所有吧。”
姜芬芳惨淡一笑,道:“当然算。”
她所拥有的,是她随时可以抛下的。
她想要得到的,却始终没有得到。
欲望好像一个永远无法用食物填满的胃,永远焦灼的、抽搐的疼。
姜芬芳的香草美人系列的化妆包,还是按照原计划准时发布了。
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觉得她从困境中站起,是女性力量的典范。
有人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炒作,网友们又被耍了。
一时之间,姜芬芳的账号下,又被铺天盖地的差评攻陷了。
姜芬芳没有解释,反正有人夸她,就有人骂她,一来二去,她就火了。
挨骂是虚无,流量是真金白银。
她最焦虑的,反而是另外一种声音:“有没有人觉得,维多利亚在模仿Kelly?”
化妆包的确是Kelly先发布的,两人的风格本来就相似,姜芬芳居然紧跟在Kelly后面发布同样的产品,这感觉太微妙了。
姜芬芳不怕别人骂她抄袭。
但是,Kelly将她原来那款包的目标受众,定义为年轻爱美的小女生,因此质量平平,价格也低廉。
但是姜芬芳不一样。
她从头到尾想做的,就是高端品牌,这是她选择做化妆包的原因,化妆包正好是美妆和奢侈品之的交叉点。
万万不能跟Kelly扯上关系,沾了一点“便宜”、“低端”、“学生党。”的边,她就算白干了。
就是这么巧,这时候,她一直苦心维护的关系,终于有了回应。
《July》的主编简,要举办一个时尚慈善晚宴,象征性的颁个奖,她其中一个奖,留给姜芬芳。
到时候,姜芬芳跟她的化妆包,会跟无数社会名流一同出现在直播镜头里,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宣传吗?
得知消息之后,姜芬芳反而有了一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
不过短短一个月,一夕走投无路,一夕风光无限。
“人生就是这样。”
乔琪回来了,他绝口不提,在姜芬芳倒霉的时候,他走得远远的这件事,嚷嚷着要以专业的时尚眼光,帮她挑礼服。
姜芬芳试了很多套礼服,进入终选区的是两件礼服,一件洁白梦幻,就像一簇最新鲜的雪,一件黑如墨色,剪裁大胆。
姜芬芳看不了镜子,只能问乔琪,道:“你喜欢哪一套?”
乔琪端详了一会,道:“黑的,相信我,亲爱的,今晚所有人都会为你神魂颠倒的。”
“是么?”
姜芬芳低头端详了一会裙摆,突然对着工作人员道:“我选这件白色的。”
“喂喂喂!”乔琪抗议。
“那件黑色的我也要了。”姜芬芳用下巴指着乔琪道:“送给我的朋友。”
一时之间,乔琪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道:“你的意思不会是——”
“我是说,我为你要来了一份请柬,明天晚上,你会跟我一起出席《July》的晚会。”
“我的上帝啊,你真的是我的天使!”乔琪扑过去,狠狠地亲了她一口。
无论对于一个时尚专业的学生,还是崭露头角的网红,这都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她对乔琪向来如此,只要她有的,就通通都给他。
乔琪欣喜若狂,兴奋的像个小女孩,道:“我一定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我也是。”姜芬芳望向远方,微笑着道:“一定永生难忘。”
《July》的现场布置,以金色为主调,仿佛到处都是流淌的黄金,不断的闪光灯则是白银,混合织就了一场煌然的欲望之梦。
姜芬芳挽着乔琪,走过红毯,在签名墙上留下她的名字:维多利亚,胜利女神。
然后,对着直播镜头,展示着她标志性的,富有感染力的微笑。
这个奖,其实也没有什么权威性,网友们大概就是八卦一阵她们身上的礼服,就会匆匆忘记。
但是,这是她事故之后的第一个公开露面。
但,她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最好的一面,通通都展示出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会看。
她的粉丝,她的黑粉,那些辱骂她、憎恨她的人,那些她爱过,也爱过她的人。
还有,那个隐匿于黑暗中,伺机杀死她的怪物。
她就是笑给他们看。
无论他们怎样机关算尽,不择手段,最后胜利的人,永远都是她。
“最具影响力时尚女性,是一位专注千禧年风格的博主,她多年来,专注慈善与环保事业,身体力行的帮助底层女性就业——维多利亚·姜!”
众人的掌声中,姜芬芳提起裙摆,朝着舞台中心走去。
乔琪和朱砂都在底下,朝她鼓掌,一个精致俊美,一个青春懵懂。
而她的余光扫过,人群中还有一个让她意外的人,周佛亭。
这位前夫目光沉郁,与她对视了一秒钟之后,她已经走上了舞台。
人太多,闪光灯太璀璨,她已经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这样也好,她可以假装,台下,她十六岁那年尚且青涩的阿柚和杠头,正用力给她鼓掌。
她清清嗓子,对着麦克风道:“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老实说,我真的没想到是我拿这个奖——”
她本来准备的俏皮话,还没能说出口,变故突生——
众人的惊呼声中,场馆内,装饰的金色的幕布几乎同时下坠,本应该是窗户的地方,四面巨大的镜子,骤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这个场馆,本身就是没有镜子的,姜芬芳团队的工作人员,也跟主办方确认了很多次。
今天,她就是在化妆间、更衣室……所有的地方,都没有看见镜子。
偏偏在这里,偏偏是现在。
工作人员迅速去处理,主持人幽默道:“看来我们的现场,十分火热,连场布都跟着一同燃烧,维多利亚,继续吧。”
姜芬芳手持着麦克风,却迟迟没有回应,四面镜子,映出四个她,她的脸色,同她身上的礼服一样雪白。
2
镜子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
姜芬芳对镜子,最恐怖的回忆。
来自于那个夜晚。
她顺着窗户,爬回了维多利亚理发店。
她记得,前一天,她已经收拾好了能用的旧家具,它们都属于王冽。
不管王冽杀没杀人,他暂时都不会回来了,那这些东西,理所应当的抵他们的工资。
姜芬芳不太懂法,她只知道,她,还有阿柚、杠头,都已经活不下去了。
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
结果她刚拿着东西,从二楼下来,一楼的大门,就打开了。
一片雪白的光映进来,刺痛的姜芬芳的眼睛,她抬手遮住眼睛,只能看清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似乎提着什么。
“老板?”姜芬芳问。
墙上,无数破碎的镜子,反射着手电筒的灯光,也随之映出了他的脸。
姑苏夜·我心如铁
那一夜,杠头和阿柚眼巴巴的等了许久,姜芬芳却始终没有回来。
早晨八点,天光大亮,杠头顶着一头鸟窝一样的乱发,睡眼惺忪的蹲在医院门口,他很饿,可是兜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
阿柚蹲在他旁边,打完了针,她还在发烧,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可是他们俩没有钱。
“再等等,老大会带钱回来的。”杠头说。
于是他们等,太阳从东边逐渐滑向正中,烈日炙烤得两人汗流浃背,阿柚吐过两次,因为没有吃饭,最后一次吐得是黄水。
“盒饭,荤的五块钱一份!素的三块钱一份!”
有人推着盒饭车过来卖,冒着热气的饭菜,散发着一种格外诱人的香味。杠头眼巴巴的看了一会,又道:“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老大回来了,我们吃肯德基去!”
说完,眼泪就落下来,砸在地上,两个圆圆的点。
阿柚有气无力道:“你怎么老哭,她又不是不会回来了。”
太阳一点一点西沉,姜芬芳始终没有回来。
阿柚再一次烧了起来,这次高烧更加猛烈,她靠在杠头身上,浑身不自觉地发着抖。
杠头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道:“你说,老大还会回来吗?”
这个对话他们已经进行了无数遍了,阿柚不想说话,只是用捡来的自来水滋润了一下焦渴的嘴唇。
杠头犹豫了一下,道:“要不然,你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吧,他们总不能看你病死吧……”
阿柚摇摇头,她不想打。
很久之前,在她意识到,他们只爱弟弟之后,她就下定决心了,她不要他们了。
是的,不是他们不要她,是她不要他们了。
宁死也不要。
阿柚看上去浅薄没有什么城府,但是实际上,她是一个执拗到有些疯魔的人,她认定的事情,宁死都不会改变。
杠头又道:“要不我……”
他没有说话,他还可以回家要钱,但他不想回去。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旁人,他爸爸之前出去打工的时候,摔伤了腿,整日躺在床上,家里弥漫着一股屎尿的气息,已经十四年了。
母亲独自种地,养家,有一些男人会帮助她,但你又能责怪她什么呢?
“全是因为你!人家儿子是儿子!我儿子是个变态!”
母亲发狂的时候,会喊出来——时常在父亲打破了饭碗,或是把屎扔在她身上之后。
杠头不是不能忍受她的辱骂,他忍受不了的,是之后漫长的沉默。
父亲憎恨成为废人的自己,也憎恨出轨的母亲,母亲因为这份憎恨,感觉到委屈和愤怒,于是她加倍憎恨那个,让她当初没有离开家的儿子。
恨在这个家渊源流传,只有他把钱拿回来的时候,能稍微喘息一下。
夜色渐渐降临。
杠头终于绝望地意识到,姜芬芳大概不会回来了。
她那么聪明、漂亮,连剪头发都比他学得快,虽说背负着杀人的恶,但没有他们两个累赘,她随时可以远走高飞。
他们刚找到的家,再次抛弃了他们。
阿柚已经烧到说起胡话:“回家,回家!”
杠头抹掉泪水,突然间就下了决定,他道:“好,我们回去等她。”
千禧年的月光,照着两个六亲缘浅的孩子。
男孩子个子很矮, 气喘吁吁,豆大的汗水,不断顺着鬓角留下来。
他背上的女孩子,脸色发红,嘴里一直念叨着回家,回家。
他们走回了理发店,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门仍旧锁着,巷子里各家各户都在吃晚饭,空气中弥漫着冰啤酒和炒菜的香气,远远地,电视里传来球赛的声音。
原本杠头很愿意凑过去,腆着脸跟着看两眼,雅典奥运会他就是这么有一眼没一眼的蹭来的。
可是现在奥运会结束了,他平凡又稳定的生活,也结束了。
大家看到他们两个,没人打招呼,只是一声不吭的看着他们俩。
杠头艰难的来到理发店门前,把阿柚放到地上,自己坐到她身边。
他对她说:“我们在这里,等老大回来。”
他笑了一下,又补充道:“或者等死。”
他哭了太多次,脸上脏兮兮的,这个笑容如同小丑,分外凄楚。
火烧云染遍了巷子口每一棵野草,人们把餐桌收拾进屋里,关上门。巷子里慢慢的安静下来,一弯半残的月亮,挂在天际。
一双脚出现在巷子口,然后,朝着互相依偎着睡去的两个孩子走去。
“杠头?”
杠头朦胧间听见有人叫自己,他以为是姜芬芳,睁开眼睛,却吓得一激灵。
王冽站在那里。
这几日,他们的世界天翻地覆。
王冽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时一样,他穿着那件浅色格子衫,看起来温和又干净。
杠头咽了口口水,紧张的往后退了一步,道:“老……老板,你被放出来了?”
王冽没有回答,只是问:“姜芬芳呢?”
“她……走了……”
“走了?”
就在这时,失去支撑的阿柚,突然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她脸烧得通红,整个人不住痉挛似的抽搐,王冽蹲下身摸一下她的额头,然后道:“去医院。”
他打了辆车,带两人回到医院,阿柚因为发烧的太久,直接被拉进了抢救室。
王冽去缴了医药费,跟杠头一同坐在门口等着,直到阿柚终于脱离危险。
医生说,她肺部有感染,必须住院观察。
杠头偷眼看着王冽,王冽只是点头,礼貌道:“好的,您多费心了。”
回到病房后,王冽去买了一些粥跟面包,送过来给他们吃。
杠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顾不得烫,直接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王冽没有吃,只是看着他吃。
杠头心里忐忑,一直觉得是老板杀了人,被一个杀人犯这样静静地看着,能不害怕吗?
但他又给他买了食物。
杠头觉得,王冽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其实三个人当中,他跟着王冽相处的时间最久。
当初他走投无路,王冽留下了他,他一直觉得王冽是个很好相处的白面书生,直到有一天,一个被打得满脸是血的女人,仓皇的地逃进了理发店。
她进到店里就跪下了,哭着道:“你们让我躲一下,求求你们了,不然我老公要杀人的!”
还没等人说话,她一个头就磕在地上。
王冽非常温和礼貌的,说:“请您离开,不要耽误我们做生意。”
杠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女人的眼神,绝望、痛苦、仇恨。
她转头推开玻璃门,如同一只丧家之犬,跑进了夜色里。
而王冽在剪发,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
——而这个女人,就是野猪的老婆。
从那一刻,杠头就清楚地知道,王冽收留他,并不是因为可怜他,而是他暂时还没有给店里添麻烦。
一旦他惹麻烦了,王冽会毫不留情的辞退他。
所以见王冽回来,他以为王冽最多会把上个月的工资给他们,可是没想到,王冽为阿柚交了医药费,甚至还买了吃的给他。
他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是……姜芬芳来之后么?
王冽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他又继续问:“你说姜芬芳离开了,这是什么意思?”
杠头道:“她大概回家了,或是去别的城市了。”
说着,他又红了眼圈。
他不想把姜芬芳告诉他的事情,再告诉王冽。
他直接隐去了姜芬芳跟野猪案有关的事情,只是道:“你走了之后,野猪他们家人来闹事,把店砸了,彭叔过来把门锁上了,我们没地方可去……后来她说出去找工作,就没有回来。”
王冽安静地听着,许久,才道:“这样啊。”
杠头壮着胆子,小声问道:“老板,既然回来了,你是不是……你不是吧?”
他想问,王冽有没有杀人,可是实在没胆子问出口。
王冽听明白了,却没有回话,只是道:“你的工资,明天银行开门后,我就转给你,还有阿柚的,她醒来你告诉她一声。”
杠头迟疑了一下,道:“然后呢?”
“然后,就散了吧,店大概开不下去了。”
他面上仍是平静的、温和的,没有丝毫的悲伤和颓唐。
这是一个很好的结局——甚至可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
但不知道什么,杠头心中涌上一阵酸楚,他低头看着自己脏兮兮的鞋,又问:“那姜芬芳呢?她的工资……”
王冽没有说话,许久,才道:“我不知道。”
她既然已经独自走了,也许,已经不那么需要这份工资了吧?
没人知道,此时此刻,十六岁的姜芬芳正侧躺在地上,宛如一具尸体。
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一扇被铁丝网切割成一格一格的窗户,透出一点亮来。
她的嗓子早已经干哑,手因为砸门鲜血淋漓,脸贴在冰冷的瓷砖上,却不知道为什么,咧开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
“天杀星……我是天杀星……我要杀光所有人……”
她疯了。
而距离她不到五步的地方,正躺着一具货真价实的尸体,黑红的血浆从他肚腹处流出来,染红了老式的瓷砖。
洛杉矶·美甲
灯火璀璨的舞台,每个人的面孔都纤毫毕现,他们微微仰着头,看向舞台中央的姜芬芳。
四面镜子,照出了四面不同的她,亚洲女子特有的纤细骨骼,让她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是板寸和冷硬的轮廓,又散发着叛逆的气息。
而她的眼神,却是空洞的,她好像在凝视着某人,又好像是在望向虚无。
因为过于长久的沉默,底下的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
只有周佛亭握紧了拳头,他知道,她多半是……发病了。
她有遗传的精神分裂症,这一年多以来,每一次看到镜子,她都会出现谵妄。
在幻觉里,她跟一个幽灵殊死搏斗,神经质的狂笑或者痛哭。
周佛亭记得自己的绝望:他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癫狂的疯子,是他当初爱上那个美丽阳光的女孩子。
现在,她的所有粉丝,即将通过直播镜头,感受同他一样的绝望。
周佛亭握紧了拳头,就当他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姜芬芳突然笑了。
是她常见的,那种富有感染力的,亲切又愉快的笑容。
她说:“每次看到镜子,我都会我想起在理发店打工的日子。”
她的声音平静、清晰,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癫狂。
“老板总是通过镜子,偷看我们有没有偷懒,所以我一看镜子,就忍不住去找他的眼睛,然后说,嗨,老板,我正在努力工作呢!”
台下发出一阵笑声。
她也笑,道:“这些年,我正是靠着努力工作,从最深的黑暗里爬出来,我希望也能够带给我的粉丝这样的力量,你必须一次一次拯救自己,你才会知道,你的生命里有多少璀璨的可能。”
掌声中,她深深的鞠躬,阴影被甩在身后,四面长镜,照出四个光彩照人的她。
“只有身边很亲近的人,才会知道,我看到镜子会精神失常。”
下了台之后,她俯身拿了一杯香槟,笑容仍旧明艳灿烂:“所以,是不是很失望啊?我这个人,对最亲近人,也会说慌。”
她的注视下,朱砂和乔琪站在那里,无处遁形。
“警察就在外面等你,现在,给我体体面面的退场。”姜芬芳收回目光,轻声道。
乔琪小声叫出来:“老大——”
“别他妈叫我老大!”
姜芬芳举杯跟路过的客人示意,一边咬牙切齿的微笑道:“乔琪,我当初,就应该让你在那个公寓里烂掉,而不是看你烂在这里。”
她再也没有看他一眼。
派对结束,人群逐渐散去,诺大的会场,恢复了冷清的模样。
周佛亭找到姜芬芳时候,她靠在广场中央的雕塑边,早已经烂醉如泥。
雕塑是圣母垂泪,仿佛静静地注视着她,她手边是一个酒瓶和一个高脚杯,她仍在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已经有街边的流浪汉,不怀好意的看向这边。
周佛亭皱起眉,把酒瓶从她手里夺下来,道:“你知道现在几点了?”
姜芬芳看清他的脸,微微一笑,道:“来,一起庆祝,托你的福,抓到了凶手。”
她轻轻碰撞了一下周佛亭手里的酒瓶,一仰头,又是一杯酒。
周佛亭是在宴会开始前的三天,告诉她要小心乔琪的。
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查阿柚的被袭的案件。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姜芬芳利用他,抛弃他,他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阿柚醒来之后,对那晚的事情失忆了,后来更莫名其妙,以最快的速度出国,没有给警察任何的有效口供。
但是,周佛亭联系上阿柚之后,发现她当时,一直在査一个叫晓洁的摄影师。
晓洁毕业于纽约的一所摄影学校,在洛杉矶开了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姜芬芳在去她的工作室拍摄工作照片的时候,发病了。
“你为什么没告诉我。”
阿柚叹气道:“我特地打电话,让你去医院看她了,我只是没说她发病的事情,我怕你……嫌弃她。”
周佛亭苦涩道:“所以,我,让她浑身插满了玻璃碎片,一个人走回家?”
“没错。”
周佛亭去查了晓洁工作室的监控,很不幸,早已经没有了。
晓洁坚决不承认,是她把镜子放进了姜芬芳的更衣室里。
她道:“我同维多利亚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柚的调查方向,是一个一个调查晓洁工作室出入的人员,还没查出什么端倪,就遭遇到袭击了。
周佛亭知道,这两者之间,必然有所联系。
周佛亭没有去挨个调查那些闲杂人等,而是直接去调查晓洁的社会关系——那么大一面镜子,被搬进更衣室,作为老板的晓洁,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
他拿到的资料里,晓洁的社会关系清白,并且跟姜芬芳扯不上半点关系。像她说的,她的确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
直到周佛亭发现,事发后,晓洁在姜芬芳的美甲店充了卡,这显然是她表达愧疚的一种方式,但她真的按时过去,并且所选择的款式——
毕竟娶了一个开美甲店的老婆,周佛亭很清楚,哪些款式是一时兴起,做来玩玩,而哪些款式,是长期喜欢做美甲的发烧友才会尝试的。
晓洁是后者。
而奇怪的是,她在加州并没有常去的美甲店,姜芬芳的店员还告诉周佛亭,闲聊的时候,晓洁说起过,这还是她第一次在加州的美甲店充值。
可是社交媒体上,她近期的每张照片上,都有精致的美甲——是她自己在家做的么?可是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很难想象,她会自己给自己做如此复杂的美甲。
周佛亭隐隐有个猜测,他又飞去了纽约,根据晓洁的行动路线,一家一家的找,最终他找到了晓洁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就在唐人街。
老板还记得她,道:“她啊,经常跟男朋友一起来,一个月一次吧,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来了,还有钱没有用完。”
周佛亭又拿出一张照片,问:“你认识这个人么?”
老板看了一会,道:“怎么不认识,也是我们这里的常客,说起话来可专业了,如果不是一身名牌,又长得帅,我都以为是同行。”
那是乔琪的照片。
乔琪与晓洁,看上去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在这家小小的美甲店重叠了。
周佛亭当夜又飞回了洛杉矶,直接去了晓洁的工作室。
“你认识乔琪吗?”
晓洁刚忙完一天的拍摄,脑子还是懵的,嗫嚅道:“谁?我的顾客很多,叫乔琪的人也很多……”
周佛亭打断她,道:“这些不是他为你做的吗?”
乔琪,曾经是维多利亚美甲店里,最好的美甲师。
多年前乔琪所做的款式,还有特写留存,跟晓洁晒在社交媒体上照片,指甲放大对比。
一眼就能看出,两者的手绘风格极为相似。
“我提醒你,这是杀人案件,不要说谎,如果我送去鉴定,你将成为杀人犯的一员。”
其实周佛亭也不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鉴定出来。
但是晓洁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苍白的像一张复印纸。
她深吸了好几口气,才道:“我不知道他是杀人犯……对不起,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认识维多利亚……”
在纽约的一家美甲店,偶然认识了英俊有钱的“姐妹。”他们一同吐槽这个美甲店收费昂贵,水平也不高,兴致来了,他亲手为她做过一次美甲。
他做得的确不错,她也心存感激。但仅此而已了。
后来,她毕业来到了洛杉矶,他们就断了联系,她也因为创业,也很少做美甲了。
“但是最近半年,他突然来了洛杉矶,频繁的联系我……”
“具体是什么时候?”
“六月吧。”
姜芬芳正是六月份接到了那个商务拍摄的合同。
“其实我有时候工作很累,也会觉得他有点……麻烦,但是他会给我做美甲……你知道的,美国美甲并不便宜,一次就省了几百美元。”
周佛亭嗯了一声,继续问:“那天晚上也是?”
“是,他跟往常一样,带了外卖来工作室看我,我们还喝了酒,结束后我们出门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说,有东西忘在了工作室。”
晓洁深深叹了口气,还是道:“所以我把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去取。”
事后,她一千次一万次的感叹自己是个蠢货。
她当时明明就意识到了,他去取东西的时间,也太长了,可是因为酒精和疲倦,她没有深究,第二天更是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姜芬芳被送进医院,她发热的大脑才略微的冷下来一点。
她慌乱的给乔琪发去短信,但是,他拒不承认:“亲爱的,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把镜子放进更衣室里?”
他的声音仍旧是懒洋洋的,他道:“不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不要在那个网红面前多嘴哦,这是为了你好。”
电话哒的一声被挂了。
晓洁目瞪口呆。
她这才发现,她其实根本不了解乔琪,她只知道他家境富裕,出手阔绰,并不知道他做什么工作,住在哪里,甚至他真名到底叫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在刷社交媒体的时候,看到了一张乔琪和姜芬芳的合影。
才知道,他是一个网红,也是姜芬芳“最亲密的朋友。”
仿佛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晓洁只觉得自己内外都冷透了——她成了谋杀案的帮凶。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也试图隐瞒我?”周佛亭还在发问。
“怕赔钱。”
晓洁低声道,她想起姜芬芳揽着她,说,能在这里闯出名堂,你一定吃了很多苦。
那一刻,她只觉得热泪夺眶而出,不是委屈,而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看到了她,心疼了她,她觉得这像一个很美的梦。
然后迅速地,美梦就变成了噩梦。
如果被人知道,是她把工作室的钥匙给出去的,差点害死姜芬芳,她就要面临巨额违约金。
而她没有钱,表现上光鲜,她早就因为创业,而负债累累。
刚刚有一点起色,她也承担不起巨大的舆论反噬。
周佛亭那时候已经极度厌恶姜芬芳了,但,还是把查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她很可怜,不是么?
她看上去自信、强大、聪明,对家人以外的人,总带着冷酷算计,可对她那些“家人”呢?心软得一塌糊涂。
乔琪这样的人,自私、懒惰、甚至还是个瘾君子,本来就应该烂在那间公寓,死于药物过量。
她把他从泥泞中拉起来,为他还债,送他去戒毒,还让他去上学。
可他很快被退学,又欠下一笔巨款,她攒钱给他还债,然后送他重新上学,还是最烧钱的时尚专业。
他连买一包烟都要刷她的信用卡,她还是怕他手里的钱不够,用自己的流量带他做号。
周佛亭这些年,可望不可即的爱,她毫无保留的给了乔琪。
而乔琪是怎么回报她呢?
镜子对于姜芬芳而言,如同一剂毒药。
他一次一次给她下毒药,怕她不死,还怕她死得不够惨。
周佛亭没想到的事,姜芬芳听完之后,只是嗯了一声。
她没有跟乔琪对峙,没有报警,甚至还邀请乔琪,来她的颁奖晚会。
“你早就料到了,他会搞这些?”周佛亭忍不住问。
“今天宴会前,做最后一次检查才知道的。”姜芬芳醉醺醺道:“我总觉得不至于,但他还是做了。”
周佛亭又问:“你是在忍着,还是……你已经对镜子脱敏了?”
“都不是。”她仰头看着垂泪的圣母像,道:“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镜子。”
周佛亭震惊道:“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不知道想害我的人是谁,我甚至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所以,我不能泄露我真正的弱点。”
她笑起来,道:“所以我就假装害怕镜子,你看,身边就不停的出现镜子。”
那时候,她才真正的确定,不是幻觉,真的有人潜伏在她身边,希望她死,或者疯掉。
周佛亭仍然难以置信,道:“去年一月,你发病的时候,一直在说镜子!那不可能是假的。”
“是啊,我的确看到了他从镜子里走出来。但我怎么可能会害怕他呢?”
如果王冽真的能从镜子里走出来,她希望墙壁、楼宇、苍穹和大地,通通都变成镜子。
姑苏夜·塑料袋
那天晚上,姜芬芳生命中最狼狈,也最黑暗的夜晚。
江南的暑气,蒸腾的人满身大汗,她像一个窃贼一样,翻进了理发店。
里面黑漆漆的,却散发着一种让人熟悉的味道,潮湿味、发胶味,命运味……
她想去拿之前打包的东西,卖掉,给阿柚看病。
可是猝不及防的,大门突然被人打开,雪亮的灯光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老板?是你回来了吗?”
那一瞬间,姜芬芳才发现,她内心深处很希望王冽回来——哪怕他是个杀人犯,她也希望他回来把话讲清楚……
但并不是,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她看清楚了,是彭欢,他拎着一塑料袋东西,错愕的看向她:“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取点东西。”
彭欢皱起眉,道:“你取什么东西?”
这里已经被老彭收回去了,是彭家的房子,理论上她已经没有资格再进来了。
姜芬芳没好气的说:“那你报警抓我好了。”
仍然是嗔怪的、亲昵的口吻,仿佛他们俩从来没闹翻过。
她若无其事收拾着东西,一边道:“王冽不回来,我们日子都乱套了,你跟你爸讲讲嘛,在我们住几天。”
彭欢冷笑了一下,道:“我凭什么替你们讲话?你是谁啊?”
这话说得已经很难听了,姜芬芳仿佛听不出来一样,道:“我是谁?你几个礼拜前,还管我叫老婆来着?”
她笑眯眯的,仿佛撒娇一般:“你要是这样,我就在巷子口摆个摊子,讲你的秘密。到时候你那些姐姐妹妹,可饶不了你。”
彭欢一向喜欢在外面吹嘘,又是家里几十个生意,又是大学银行高管……身边好几个女朋友,都是这样骗来的。
彭欢没有笑,他皱眉凝视着姜芬芳。
少女眸光明亮,笑容甜得像是添加剂放多了的劣质糖果:“彭少,你帮帮忙嘛,你看这里乱七八糟的,你们也住不了,再让我们待几天,保管给你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不行,我爸说了,你们在这儿,他们就觉得王冽会回来,还会过来闹的。”彭欢干脆利落的拒绝了。
“彭欢,我都这么求你了……”
姜芬芳已经焦躁的想哭,不过面上仍然很轻松的笑着——越是走投无路,越不能让人看出来。
彭欢犹豫了许久,终于,道:“给你们个住的地方,也不是不行……”
老彭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之后,痴迷于买房子,这也是父子俩衣食无忧的来源。
但是彭欢并没有领她去新的房子,而是带她回了他家——那个姜芬芳去过的,灯光昏暗的楼房。
房子在顶楼,有两间卧室,客厅破旧而狭窄,只将将放下一张沙发。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道:“这怎么睡?”
彭欢把塑料袋随手放在茶几上,自己靠在沙发边,摆弄着打火机,道:“我爸去外地了,你就睡我那屋呗。”
姜芬芳仰头看着他,他没有看她,手里打火机的火苗,一明一灭,一明一灭。
万事皆有价码,他要把那天没有做完的事情做完。
姜家并没有什么贞洁观念,男女之事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享乐。
姜家有药方,男女吃的都有,有一些姜家女人一生都不会怀孕,靠抱养女婴传承。比如阿婆,就是在暮年抱养了姜芬芳姐妹。
姜芬芳一边回忆着那个药方,一边笑道:“行啊,我一会把阿柚他们接过来,他们睡客厅,咱们俩睡次卧?”
彭欢皱起眉,道:“你怎么这么麻烦啊?”
姜芬芳道:“不行我走了。”
彭欢看着她,突然笑了,道:“我们俩谁先洗?”
“你先洗吧。”
浴室里传来水流声音,姜芬芳坐了一会,突然觉得自己无法忍受。
明明彭欢长相不错,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在几天前,她差点心甘情愿的,同他上床。
可是,现在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法忍受。
无端的,她很想念王冽。
不是想念他这个人,而是想念他代表着的,温暖的、健康的、有序的生活。
而不是深夜里的堕落和荒唐。
为了压制住拔腿就跑的念头,姜芬芳走到彭欢的卧室,大概因为老彭出门的缘故,没有那天那么干净了,书桌上堆满了啤酒瓶子,床上铺着凉席,被子揉成了一团。也没有洗衣粉的味道了。
一些混乱而羞耻的记忆袭上来心来,她想起那天,彭欢将她压在身下,男人的鼻息,撕咬般的的亲吻,身体厮磨,越来越热。
她当时就不明白,这种阿娘们口中开心的事情,有什么好。
待会,她大概会像那天一样,任他动作,自己看着窗户发呆。
她可以在心里背药方,那样的话,时间会过得快一些……
突然间,姜芬芳怔住了。
那天的画面,再一次重新在脑海里:她越过彭欢的肩膀,看向窗台,浑浊的霓虹,映亮了放在那里的盆栽……
当时,她想起了摇曳的奉还山的野草,她为什么会想起奉还山?
姜芬芳几乎是扑向了窗台。
窗台上的盆栽,枝叶狭长,青青碧碧,在夜色中轻轻摇曳。
“七叶一枝花, 深山是我家, 痈疽如遇者, 一似手拈拿。”阿姐总是念叨这句话。
她问:“阿姐,七叶是哪七叶?”
“你真笨,什么哪七叶,七叶一枝花,是一种药草……”
不会错的,就是它,七叶一枝花,它太罕见了,整个奉还山都没有几株,阿姐买了一株,小心翼翼的种在了家里。
一道雪亮的光照亮了脑海……
她一直觉得,尽管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王冽,仍然很多东西,让她觉得别扭。
比如,王冽是理发店唯一一个理发师,他如果跑去偷情,店里只能关门,长此以往,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
比如,无论是偷情,还是杀死野猪,都需要对那些曲折的巷子,破旧的老屋了如指掌——可是王冽是外地人,阿姐也是。
如果是彭欢,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他长得好看,一向爱招惹女人,他甚至跟野猪是同村的,沾亲带故。并且年纪小一些,当初就算阿姐走得近,也不会太惹人注意。
更重要的是——
理发店本身就是他们家的房子,他对这一片的了解,远比王冽,甚至比杠头还要强。
姜芬芳浑身发起颤来,她努力抑制住自己,飞的思考起来。
如果彭欢真的是凶手,他不可能这么巧同她“网恋”,很可能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
他知道她是姜美丽的妹妹,也知道那天晚上,她也在现场……
那么现在,他半夜带她来到这里,是为什么?
不对,这一切只是猜测,彭欢实在不像是那么心机深沉的人
……可她当初不也没看出来,王冽曾是杀人犯么……
姜芬芳心乱如麻,直觉告诉她,她必须迅速离开这里,报警,对,让警察来査……
姜芬芳尽量轻的打开门,浴室里,仍然传来水声,她轻手轻脚的向门口走去……
“你要去哪?”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她回过头,看到了彭欢。
他没有脱衣服,头发也没有湿一点。身后的浴室里,没有开灯,只有水流声。
也就是说,这么长时间,他只是开着花洒,静静地坐在黑暗里,等待着。
姜芬芳尽量让自己冷静,道:“阿柚还病着,我去接她。”
“不是说好天亮再去么?你先去洗澡吧。”
彭欢伸手去拉她,姜芬芳一秒钟都没有犹豫,直接往外跑去。
她的手已经碰到了门锁,可是怎么掰也掰不开,彭欢已经抓住了她的胳膊,道:“你干什么?”
“别碰我!”
姜芬芳厉声叫了出来。
彭欢错愕的看着她,道:“你什么意思?又耍我?”
姜芬芳不想同他多说,她只想离开这里,她不停地撼动着门锁,可是无论她怎么用力,它都纹丝不动。
她想再用力,可是突然,她的头被猛然摁在了门上,砰得一声响。
“艹你妈的臭表子,给你脸不要脸。”
彭欢吼了一句,然后拽着她往沙发走去,头晕脑胀之间,她眼睁睁的看着那扇门越来越远。
“你敢打我……”
她只来得及叫出一句,整个人就被甩在了沙发上,彭欢没有半点往常阳光贫嘴的样子,就像一只发了怒的雄狮一样,骑在她身上,毫无章法的撕扯着她的衣服。
“他妈的贱货,我对你什么样!我他妈就差把心捧给你吃了!你耍我……我让你耍我……”
如果他想要的是这个……那就太好了,姜芬芳想,她要顺从,她不能让自己受伤。
“彭欢,我真的没想反悔……”她颤声道:“只是阿柚在等我,她生病了……”
彭欢发狂的动作,似乎顿了一顿。
姜芬芳仰着头,两行楚楚可怜的泪水就流下来:“彭欢,你知道的,聊天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你身边女人太多了,所以我只是矜持一点……”
彭欢停下动作,道:“你就是贱……”
就在这一刻,她迅速低下头,重重的击向他的上腹部,那里有巨阙穴,连同肝胆,是致命死穴。
彭欢痛得干呕了一声,姜芬芳随即推翻他,她毫无章法的接连踹了他好几脚:“你敢打我,我阿婆都没打过我!”
黑暗中,彭欢蜷缩着身体滚落在地上,碰倒了茶几上的黑色塑料袋。
他拎着它去了理发店,却又莫名其妙的拎了回来。
此刻,里面的东西滚落出来,姜芬芳低下头,正撞见一张熟悉的脸。
野猪,带着冰霜、满脸横肉的面孔,正茫茫然的看着她。
他失踪的头,原来在这里。
姑苏夜·永夜
姜芬芳已经记不清她如何跟彭欢搏斗了。
她只记得他的眼神在那个瞬间变了,拳头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吼:“杀千刀的贱货!你跟你姐都是贱货!”
耳朵里嗡嗡作响,有什么暖热的东西流出来,世界变得无声而黑白。
她好像在吼,彭欢也在吼,他们扭打在一起,彭欢死死扼住她的脖子,她挣脱了。
他不知道从哪拿出一把刀出来,她躲进了彭欢的房间,死死抵住门,彭欢一刀一刀的劈着门锁。
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最深处破土而出,她耳边响起了阿婆的声音,带着嗔怪和爱怜:“小天杀星——”
“她早晚会闯大祸的。”阿娘们低声道:“血里带着脏东西——”
血,无数血流从苍穹滴落,像是下了一场浩瀚的血雨。
天杀星,我是,天杀星……
等姜芬芳的意识回归之后,天已经亮了。
楼下的人们,已经开始买菜、上班、骑着自行车行驶在阳光底下,响亮的互相打招呼。
而这间房里,一片死寂,只有一线日光,从狭小的窗口照进来。
照亮了……中间的躺着的尸体。
彭欢倒在那里,平日里清秀白净的面庞,此时狰狞得陌生,满屋都是喷溅的血液。
而那把刀,就插在他的胸口。
刺耳的尖叫声响起,姜芬芳很久才反应过来,是她自己在叫,她无法抑制的尖叫着,扑在铁门上,拼了命的想把它打开。
可是打不开,无论如何都打不开。
鼻涕眼泪一起流下来,她哭着砸门,一边砸一边喊着:“救命!救命啊!”
可是只有空荡的回响,她不知道,对门也是老彭的房子,本来给儿子准备的,结婚的新房。
喊到后来,喉咙里全是血腥味,已经发不出声音,她只能沙哑着嗓子,蜷缩在门边,用气音呢喃:“救救我呀,阿婆,救救我呀”
不会有人来的。
她突然想,杠头跟阿柚,根本就猜不到她在这里,阿柚还生着病……
他们会以为她回了老家,而别人更加不会找她。
她会被永远的锁在这里,跟这两个尸体一起,腐烂、生蛆……
姜芬芳想到这里,突然伏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呕吐起来,呕吐物和尸臭混杂在一起,空气更加浑浊。
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中,她听见有人在笑。
是彭欢,那张英俊而苍白的脸上,扯起了诡异的微笑,他胸口插着刀,一边笑,一边朝她爬过来:“老婆,你过来呀——”
不要!不要!
姜芬芳手脚并用的往门口爬,可是一条腿挡住了去路。
她颤抖着抬起头,发现,那是野猪。
他浑身湿淋淋的,血水顺着头发涌下来,四肢着地,仿佛一只真正的猪一样,发出刺耳的嚎叫声。
是幻觉!是幻觉!
姜芬芳拼命抱住头,可这时一只手软的手,搭在了她的后背上。
“芳芳——”
她看见了姜美丽,穿着明艳的红裙子,诡异的微笑着,而她脸上、手臂上,所有露出的肌肤,全是尸斑。
“芬芳,你终于跟阿姐一样了,我真高兴啊。”
说罢,姜美丽轻轻地哼起歌来: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姜芬芳呆滞的坐在那里,无数鬼影围着她,狂笑着、哭嚎着……
姜芬芳终于想起了,一些很久远,很久远的回忆。
那时候她还不到两岁,整日待在一个散发着粉笔味道的房间里,有一个模糊的、散发着奶香的女人对着她轻轻唱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姐姐也趴在一边,拿着拨浪鼓对她咯咯的笑着。
家里还有一个人,一个她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
报纸上说,他是县中学的老师,平时最温文尔雅,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个最平常的下午,突然拿起一把刀冲向操场,见人就砍。
没人敢阻拦他,他就这样带着狂乱的微笑,挥舞着刀,一边砍向虚空中的敌人,一边走回家。
他的妻子似乎有某种预料,他砸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把两个孩子锁进了柜子里,然后自己挡在了柜子之前。
姜美丽——那时候她还不叫姜美丽,她叫黄鹂,她被吓得哇哇大哭,用力抱紧了怀里的妹妹。
而姜芬芳,那时候她叫盼儿,只有模糊的印象
女人狂乱的尖叫,不断晃动柜子,重物砸在铁器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随后,一些粘稠的液体,落在她稚嫩的小脸上。
她舔了一下,是咸的,红色的。
随后,传来了枪声。
这件事,是轰动全国的恶性事件,他先杀学生,又回家杀妻杀子。
所有人都谈论着,那个斯文的老师,究竟是不是坏分子、间谍,亦或是经历了什么非人的折磨,才会做出如此恐怖疯狂的举动——
只有一个女人讲,这是疯病,代代相传,二十岁之前不发作,便一辈子顺顺利利,一旦发作过一次,人就会慢慢疯掉。
她穿了一身古怪的黑色褂子,头上戴着凤凰钗,她叫姜七娘,是姜家的族长,正好到县城买东西,正撞见男人被击毙,也看见了那两个蜷缩在角落里,吓破了胆的孩子。
她总放心不下,隔几个月,又去了一次,孩子们被养在孤儿院,瘦得像只两只小猴。
“别啊,好婆。”她身后的女人劝道:“你想养,族里多少孩子给你养,这孩子有病……”
阿婆横了她们一眼,道:“有病怎么了?我就是大夫,我巴心巴肺的宠着她们,护着她们,我不信老天爷会让她们歹命——”
随后,她蹲下身,对着那两个女孩张开苍老的手臂:
“过来吧,药王菩萨赐给我的孩子,过来吧。”
大一点的女孩,尚在不停地抽噎,小一点的孩子,已经踉踉跄跄的朝她走过去:“饿,饿。”
“从今天开始,你们都姓姜,长大了,就是顶天立地的姜家女人。
阿婆一手抱着姜芬芳,一手牵着姜美丽,道:“走吧,跟阿婆回家。”
这世间,只有阿婆一个人知道。
姜芬芳所惧怕的东西,不是镜子,而是狭小黑暗、无法逃脱的空间。
——这是她和姜美丽,永远的噩梦。
只是那天来临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
她只清楚的知道,自己疯了。
疯病来自父亲的血脉,是她和阿姐的宿命。
她看见了姜美丽,抱着野猪的头,在那个血色的客厅里翩翩起舞。
她看见了被她杀死的彭欢,血迹斑斑的手持剪刀,眼神空洞的为空气修剪着头发,突然对她道:“晚上要不要一起去金时代?”
她看见客厅里长出一条又一条长长的暗巷,这些巷子逼近她,她逃跑着,每跑过一个拐角,就能看见一个新的、死不瞑目的人。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没人理会她的癫狂,就像没人理会她的呼救一样,客厅里的鬼影越来越多,越来越满……
燃烧的夕阳渐渐暗下去,最深的黑夜,即将来临。
王冽去了趟银行,把工资给了阿柚和杠头,又额外数了五百给他们。
阿柚的烧已经褪了,只是整个人仍然很虚弱,蔫蔫的靠在医院的墙壁上。
王冽道:“我要走了。”
阿柚和杠头猛地抬头看他,杠头问出来:“老板,你要去哪?”
王冽道:“可能去其他理发店打工吧。”
他之前存了一些钱,开店全部都花光了,现在一夜回到了起点。不比眼前的两个人强多少。
但他看起来,仍是温和平静的,笑笑道:“再见。”
随即,他转身离开。
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手里还有几千块钱,但是不能动,要留着,赔给老彭。
这一片应该找不到工作了,他要去更市中心的地方,才能找到工作。
虽然他已经习惯了在观水街,安静的日子,人多的地方,会让他觉得很难受,可是没办法,他得活下去。
王冽从大桥上走过,夕阳的余晖映亮了翻涌的河水,和青黛色的远山。
江南山水秀美,一代一代人爱恨嗔痴、苍老死亡,只有它们不曾改变。
王冽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
他想起了姜芬芳第一次来店里,从下午待到黄昏,夕阳的光线下,她脊背挺直的坐在那里,像一个债主。
无端的,他笑了一下。
他很少笑,大部分时间,他都尽量让自己的情绪不要有什么起伏。
直到她出现。
鲜艳的、热烈的、不甘的、野心勃勃的。
她好像是在江南烟雨夜里,燃烧的一团火焰。
他想看着她,哪怕终究会熄灭也好,他想看着她。
可是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她了吧。
走下桥,就是公交站,他可以坐公交到市里,去找工作。或者去火车站,换个城市生活似乎也好。
他有些厌倦了姑苏的阴郁和闷热了。
他两手空空的来,也将两手空空的走。
就在走下大桥时,他突然停下脚步。
路上的行人匆匆与这个漂亮的青年擦肩而过,他们看着他呆呆站了许久,突然间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他跑得那样疯狂,那样疾速,就好像在追赶行将沉落的夕阳,晚一秒钟就会万劫不复一样。
刘警官接到报案,说找到了分尸案的凶手找到了。
他赶到现场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王冽报的警。
青年不复他印象里的沉静斯文,他满头是汗的站在单元楼前,对刘警官道:“分尸案的凶手,就在这里面,他……囚禁了小芬!”
“小芬?你说你们理发店那个洗头妹?”
“是。”王冽道,他语速极快:“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刘警官狐疑的看着那扇门,破旧、锈迹斑斑、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他们敲门,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
他还是安排人破门了。
门打开的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惊了。
墙上、沙发上、地板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液,地上躺着一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涨大。
而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子,就坐在地上,呆呆的注视着众人,嘴里还哼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那一幕,仿若传说中的食人的罗刹鬼女。
刘警官还没反应过来,王冽已经扑了过去。
他紧紧的把姜芬芳抱在怀里,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在这里。”
还有
“姜芬芳,对不起。”
洛杉矶·指虎
垂泪的圣母像之下,姜芬芳的讲述告一段落。一时之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夜风骤起,带来一阵寒凉,周佛亭脱了西装,给姜芬芳披上。
许久,他问道:“他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道:“因为我的瓮。”
野猪死的那一夜,她浑浑噩噩的回到了理发店,王冽为她吹了头发,她头一歪,就睡着了。
王冽将她放在了床上,然后,他的确出去了。
暴雨之中,他走入了那条杀人的小巷。
他看见了他们搏斗的现场,断裂的麻绳,也看见了她遗留在那里的大瓮。
他沉默了片刻,开始低头清理地上的痕迹。
就在这时,野猪歇斯底里的哀嚎声,隔着雨幕。隐隐约约的传来。
王冽走了过去,就在这时候,一个仓皇着逃走的人影闪过,王冽也看清了,那是杠头。
“杠头,我草你妈!你给老子等着!救命——救命啊——”
王冽走到他身边,蹲下身,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王冽?杠头那个王八蛋,他杀我!他要杀我!”
“还有呢?”
“什么还有!你他妈的!拉我起来!”野猪一边狂乱的吼着,一边朝王冽伸出手。
王冽没有动,他静静地看着他,道:“刚才还有谁攻击了你,你看清楚了吗?”
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照亮了王冽那张总是温和安静的脸,苍白、冰冷、没有任何的表情。
野猪已经神志不清了,只是本能的感觉到恐惧,他茫然道:“是个女的……没看清脸……”
王冽静静地盯着野猪,许久,他伸出那只骨骼分明的手,将野猪拉了起来。
“我送你回家。”他说。
他的手,冰冷得刺骨,野猪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
其实缓过神来,野猪是知道的,杠头那种货色,绝对没有杀人的胆子。
而那个女人……她还是个孩子,也未必真的能下的得了手。
但是,王冽是真的会杀人,也杀过人的。
王冽帮着野猪把脱臼的手脚复位,野猪呲牙咧嘴的起身,强撑着道:“不用,我,我自己走。”
他现在不想同任何人待在一起,迅速离开了,就像是后面有鬼在追。
王冽目送着他远去,然后捡起地上的伞,往回走去。
他没有回理发店,而是拐到了大路上。
大雨磅礴,街道上空无一人,他把可能会让姜芬芳惹上麻烦的东西,剪碎了,一点一点扔进沿途的垃圾桶里。
而那个瓮,被他藏在了一个妥善的位置。
路上会不会有人看到他?他想,如果看到了,也好。
做完一切之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回来的路上,他甚至在早餐店买了鸡汤馄饨。
提着热情腾腾的早餐,慢慢地,走回了理发店。
此时,姜芬芳刚刚醒来,揉着惺忪的睡眼,问:“老板,你干什么去了?”
“买早饭。”
他举起手里的袋子,朝她微微一笑。
“就因为一个瓮,他就找到了你?”
“他猜到我没走。”姜芬芳叹了口气,道:“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这个瓮是做什么的,他只知道,它对我很重要。”
他猜对了。
事实上,第二天她发现把瓮丢在了巷子里后,立刻就去找,可是没找到,后来疲于奔命,就暂且搁置了。
但是,如果她真的要走,就算把整个姑苏翻过来,她也会把它找出来的带走的。
凤凰钗和瓮,是她的力量来源,它们在她身边,她才会觉得,所有的姜家女人,此刻都同她在一起。
后来大瓮陪着她远渡重洋,此刻,正在她的中药房里,像一尊镇宅的大佛。
看着她的神色,周佛亭心中涌上来一阵酸涩,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个女人,她已经是你的前妻了,她爱过谁,和你无关。
可是……
他还是忍不住问:“他在那么短的时间,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准确来讲,他是在天黑前,找到了凶手。”
王冽在接受审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他,野猪有没有在理发店吃过东西。
王冽说没有。
警察又问:“喝过水吗?”
王冽仍然摇头,他记得野猪来的时候,已经醉得走不好路,他给野猪倒了水,但野猪也没有喝。
后来,他被放走之后,就想,警察会不会从是尸体里化验出了什么,才会问他这个问题。
他想到了野猪那天,不同寻常的虚弱。以及他们靠近的时候,他并没有闻到他身上有浓烈的酒味。
所以,野猪那天很可能是中毒了。
凶手下毒后,躲在暗巷里,等待着野猪经过,虽然有种种意外,但凶手最终,还是执行了自己的计划。
——那么,凶手一定不是姜芬芳,这让他长舒一口气。
那一夜,野猪在临走之前说:“没事,你就安心在这里开店,我看谁敢赶你走。”
当初来这里开店,是野猪介绍的,野猪似乎一直希望他跟着他“混”。
但王冽对“混”从来不感兴趣,他只想过安静的日子。
于是野猪便给他介绍了个房子,说是亲戚的房子,免费用。
王冽当然没有同意,但当时的租金,也的确压的很低,老彭颇为怨念,但野猪一瞪眼睛,老彭便讪讪地,不再讲话。
后来,野猪便每隔几个月,过来修一次头发,相当于告诫附近的流氓混混,这个理发店,是他在罩着的。
可是这次之前,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了。
他这次为什么会来?
或许在那之前,有人请他吃饭,并求他把王冽赶走,
“彭欢在泡她,你知道吗?”那天,野猪还说了这样一句话。
最近同他有矛盾的,只有彭欢。
王冽并没有直接去找彭欢,也没有选择报警。
他去了一座庙。
庙就开在郊外的山上,很小,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和尚,正在吃着斋饭,饭粒落得桌子上都是。
王冽同他打了招呼,然后进到了寺里的杂物房,那里有一个柜子,姜芬芳的瓮,好好地放在里面,里面还有王冽的存折、一张全家福、以及一沓文件——那是他当年的判决书。
王冽从里面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指虎,放得久了,仍然银光熠熠,套在手指上,便成了能杀人的利器。
他慢慢地、将它套在了手上,这才朝彭欢家走去。
最后一丝余晖,沉落在山间,老和尚抬起昏花的老眼,和那泥塑的神像一起,一同望着那俊秀的青年远去。
罪过,罪过。
“总之,因为他救了你,你就爱上了他?”周佛亭带着嘲讽,道:“好吧,真浪漫。”
姜芬芳轻笑了一声,摇摇头,道:“其实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是他救了我。”
她当时已经意识不清,只隐隐的,听见砸门的声音,后来警察鱼贯而入,给她带上了手铐,她浑浑噩噩的被带走,那张被曝光的照片,便是这时候拍的。
从头到尾,她都不记得王冽在做什么。
实际上,这一整段记忆,对她来说,都是模模糊糊的,只有记得一些片段,警察局、看守所、精神病院,很粗的针扎在她身体里,那些跳舞的鬼影,才终于安静了。
也不是没有清醒的时候,只是很快,她就让自己陷入到更深的混沌之中。
“做一个疯子,其实挺好的,有的吃,有的喝,我不用面对我杀了人,也不用想起那个恐怖的夜晚。”姜芬芳低声道:“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哪有颓废的时间呢?”
彭欢已经死了,她无法录口供,当时的技术,也没法确定,她是在一个怎样的状态下,将刀插入彭欢的心脏的。
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但是,因为她的精神状态,以及不满十八岁的客观事实,她很可能是不需要坐牢的。
这对她而言,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了。
这是王冽请的那个律师说的,他叫老谢,四十多岁,秃顶,没什么学历,常年在法院门口给人写诉状。
王冽不同意,他道:“她的人生还很长,她不能一辈子背着一个杀人的罪名。”
老谢咧嘴一笑:“这话说得,她一个精神病,以后还能怎么样?当总统么?”
见王冽不语,老头又笑道:“你不懂,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本来就挺难认定的,这孩子这个情况,顶多判缓,不可能坐牢的,可以了。”
王冽道:“彭欢把门锁死,不让她离开,成立非法拘禁,并且他拿出了刀,成立杀人故意。跟02年农村妇女被绑架案很像,当时就判了正当防卫。”
老谢很惊讶的看了一眼王冽,道:“你这是自学?”
又道:“临时抱佛脚,没用的。”
王冽没有反驳,只是淡淡地道:“我不会让她变成杀人犯的。”
——
“他从那天开始自学法律。”姜芬芳对着周佛亭笑了一下,道:“你应该知道,这有多难。”
周佛亭道:“被害者家属,都会或多或少的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的。”
“如果我说,后来他通过了中国的司法考试呢?”
周佛亭沉默不语。
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姜芬芳看向虚空之中,道:“那个时候,他一边打工,一边学法律,一边去医院照顾我,就这样,日子慢慢过去……”
姑苏夜·回家
日光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照进医生办公室里,惨淡而晦暗。
姜芬芳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苍白,淡青色的血管清楚可见。
医生的声音传过来:“她这种情况,病程是不可逆的,但回去之后,按时吃药,保持情绪稳定,对暂缓发病有好处。”
“谢谢您。”
王冽谢过医生,随即转头对姜芬芳道:“我们可以回家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冬日的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睛。
她有些恍惚,她的意识里还停留在盛夏。
而此时,已经是2005年的冬天了。
她还穿着进来时,那件旧卫衣,王冽停在门口,给她披上一件厚实的羽绒服,并蹲下来为她拉上拉链,确保密不透风厚,才道:“走吧。”
他推来一辆自行车,示意她坐在后面,那种老式的自行车,却并不破旧,被擦得很明亮。
姜芬芳没有动,她看着它发呆。
无端的,她觉得坐上它,就会去很遥远、很危险的地方,她本能的抗拒,她想退回到医院里。
这里虽然冰冷,却是一个很安全,很安全的地方。
王冽并没有催促她,他就那么静静地等在那里。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许多人在侧目看着两个人。
许久后,姜芬芳坐上了那辆车。
叮铃铃——
王冽载着她,在姑苏的太阳下,驶过柏油马路,又拐入了青石板小路,又再次豁然开朗。
王冽拐进了一个小区,里面是一排砖红色的楼房,比起观水街,这里更像“城市”。
小区隔壁就是一所学校,能看到很多穿校服的小学生从校门口走出来,旁边还有一个商场,打扮时髦的白领们,正提着购物袋匆匆而过。
不远处几个吊车正在施工,建造着新的大楼。
王冽领她上了五楼,一打开门,就看见客厅里一个矮胖的女人,正在歇斯底里的狂吼:“讲了多少遍,你还不会做,你去死好了呀!”
她旁边一个胖墩墩的小学生,嘴一瘪,随时要哭起来的样子。
见到王冽,女人有些不好意思,主动打好招呼道:“小王,你回来了,呀,这是?”
“我妹妹。”
王冽没多解释什么,将姜芬芳领进其中一间屋子里。
他现在的工资,只租得起一间次卧,跟三户人家共用卫生间和厨房。
这件房间,窗户朝南,有很大的一面窗户,大概只有十平米,放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就再也没有地方了。
王冽道:“你歇一会,我去做饭。”
姜芬芳嗯了一声,慢吞吞的脱下衣服,打量着这间房子,她盯着那张双人床发了很久的呆,才移开目光。
隐隐的,外面传来王冽跟那个女人的对话:
“真的是你妹妹啊?嘎漂亮呀!”
“嗯”
“那个,要是过个年就走,我们不好多讲什么,可是如果呆久了,水电费要另算的!”
“好的。”
过年,姜芬芳木然的想,是啊,要过年了。
王冽做了一锅老鸭汤,又炒了一盘上海青,蒸了一个鸡蛋羹。
天已经要黑下来了,王冽房间只有一个灯泡,整个屋里是昏黄的。
姜芬芳沉默的吃着,他的厨艺不算好,但医院里的饭油水很少,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饭菜了。
王冽坐在她对面,沉默地给她夹菜,许久后,才开口:“彭欢的案子判了,他之前跟朱丰的老婆……有一段感情,后来一直想杀了朱丰,为她报仇。警察在他们家找到了一些有毒的中草药,还有分尸用的电锯……老彭没有上诉。”
王冽看了姜芬芳一眼,她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继续低头吃饭。
王冽道:“而你,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法院认定了,你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姜芬芳仍然一言不发的吃饭,就好像这一切跟她无关。
但其实,她内心好像有一个小人,在不停地吼着,不对!不对!还有东西不对!
阿姐为什么会死在火车站,彭欢又何必多此一举的,同她网恋,让她来姑苏。
彭欢这么喜欢阿姐,甚至为了她杀人,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一直在跟其他女人谈恋爱……
可是那个小人,仿佛被一层密不透风的、灰蒙蒙的网给罩住了,它的所有情绪,都无法抵达姜芬芳的大脑。
她只是手有些颤抖,她没有管,继续大口大口的吃着饭。
王冽便没有继续说下去。
屋里静极了,能听见筷子碰着碗碟,发出轻微的响,还有隔壁母子写作业,恼怒的骂声。
王冽又道:“你想回奉还山吗?”
姜芬芳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就在这时候,窗口突然有一朵烟花绽放,在暗蓝色的天际,格外耀目。
大概是因为快过年了,谁家的孩子等不及,先放了烟花。
隔壁的小孩又哭闹起来,大概是想要出去看烟花,他妈妈不肯,因而骂声哭声响作一团。
姜芬芳抬起眼,看着王冽。
这还是她从医院出来,两人第一次对视。
王冽道:“如果你想回家,同我讲,我可以送你回去。”
姜芬芳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王冽,许久,她放下筷子,说了今天第一句话,她道:“老板,你是要赶我走吗?”
她太久没有讲话,声音沙沙的,跟记忆里那个阳光纯澈的少女,完全不同。
王冽怔了一下,道:“没有。”
姜芬芳疲倦道:“你想要赶我走,就跟我说,我自己会走。”
她又道:“你的钱,我也会想办法还给你。”
说完,她就继续吃起来,徒留王冽怔在那里,他努力想说什么,可是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吃过饭,王冽把浴巾和洗发水一类的东西准备好,放在了桌上,道:“你去洗个澡吧。”
他还记得,姜芬芳超出常人的爱干净。
姜芬芳接过东西,慢慢走进了浴室。
狭小、昏暗、地板是水泥的,远超出用量的洗发水沐浴露乱七八糟的摆了一堆,马桶发黄,一股常年不见阳光的异味。
而王冽去厨房,将碗洗干净了,出来时正碰见隔壁的母子要出门,当妈的还是磨不过孩子,到底带他出门看烟花了。
王冽回到卧室,擦了一遍地,然后在房间中央拉出一道帘子,将屋子隔成两个空间。
随后,从门后拿出一张行军床,放在了另外一边。
在理发店那几年,他其实已经习惯了睡行军床了,他在拘留所的时候,更差的床也睡过。
只是……
他看向了属于姜芬芳那张床。
他新换的床单,橘色的,被子很厚,底下铺了两层,还是很硬。
他站在那里,看着这个挂着帘子、无比简陋的房间许久。
之前请律师和打官司,以及赔付老彭被砸烂的房子,花掉了他大部分积蓄,还欠了一些钱。
他现在在市里一家理发店打工,每个月的工资不高,大头拿去还债,剩下的,只能租得起这样的房子。
王冽的物欲很低,从小到大都是,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窘迫。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突然,外面传来了一声刺破耳膜的尖叫!
是姜芬芳!
王冽迅速跑出去,发现厕所的门大开着,姜芬芳扔穿着衣服,捂着头,不停地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这声音简直不像是人类能发出的,每一声,她都好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仿佛要把一些黑暗的、恐怖的东西,通过尖叫呕出体外。
一声又一声,她终于叫累了,如同一只死马一样,倒在了地上。
整个房间,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姜芬芳木然地想,她都做了什么啊……
那个女人,一定会把她赶走的,不,还有王冽……
他大概终于意识到了,他把一个怎么样的麻烦带回家。
她躺在地上,转动着呆滞的眼珠,望向了王冽。
从她开始尖叫,王冽就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她清醒,他才慢慢地靠近她,然后伸出手,将她扶起来。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什么都问,什么都不说,只是将她半抱半扶的,带回了卧室。
他的怀抱是温凉的,只有心口是热的,跳动的很快。
意识彻底回笼,她已经裹着浴巾坐在卧室里,而王冽在她身后,为她吹着头发。
暖风从四面八方而来,她竟没察觉到冷。
她抬起头,看到了发黄的墙壁上,有一个雪白而崭新的空调,正在吹送着暖风。
她记得,原来她曾千方百计的跟王冽建言,巷子里太闷太热了,要是安一个空调就好了。
王冽当时没有同意,她还生气,觉得他是小气鬼。
王冽看到她在看空调,突然开口道:“我当时想,你看到它,会高兴一点。”
他声音像是此刻的和煦的暖风。
姜芬芳回头看他,他拿着吹风机,也看着她,笑了一下,道:“今年夏天,也不用吃那么多冰了,对不对?”
他沉默寡言,并不善于表达。
可是他却不动声色的回应了她的话。
我不会赶你走。
我们还要一起,度过很多很多个夏天。
心里那个厚密的玻璃罩子,突然裂开了一条缝隙,里面的小人抬起头,感受到一阵温暖的风,徐徐吹进来。
姑苏夜·英文
那段日子,任谁都会觉得,姜芬芳已经废了。
她每天只做两件事,发呆和睡觉,王冽每天七点准时出门,她就坐在窗台边,发呆、看天空中倏尔远逝的云,看阳光一点一点西斜,将房间染成黄昏的暮色,看楼下归家的人群,由人来人往变得稀少。
一弯残月,挂在树梢上,王冽就回来了。
王冽中午会回来一趟,从食堂打了饭,同她一起吃午饭,顺便准备好晚饭,下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八九点了。
王冽很少同她讲话,洗过澡,就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抽一根烟。
原来在理发店,他看佛经,现在,他看的是法律相关的书。
然后熄灯,睡觉,日复一日。
杠头和阿柚在周六来看过她几次,他们仍在打零工。
阿柚抱着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而姜芬芳只是麻木的任她抱着,就像一只凝固在琥珀里的昆虫,爪牙皆成了化石。
“老板,她该怎么办啊!还会好吗!”杠头急得直哭,压低了嗓子吼。
王冽道:“她会好起来的。”
杠头抽泣着,很明显不相信。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已经完了。
阿柚小声同王冽商量,要不要逼着姜芬芳出门走走,或者每天干一些活,这样锻炼一下,说不定会好呢?
但是王冽说:“不需要。”
他从不催促她做什么,事实上,除了按时吃药之外,他对她没有任何要求。
他只是准备好食物、水、厚的被褥,让她吃得饱饱的,不用奔波,也不用寒冷。
姜芬芳得以像一只冬眠的熊一样,在这个温暖中的巢穴中,慢慢地,让自己的伤口长好。
谁也没想到,她会突然间离开。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王冽七点就洗漱、出门,隔壁送孩子上学,连打带骂的声音也消失了,姜芬芳毫无预兆起身,去柜子里拿了王冽最厚的一件大衣。
然后,她走出了门。
许久没见阳光,她皮肤苍白,仿佛连眼珠的颜色都变淡了,头发却格外浓密,一直长到了腰间。
大概因为太瘦,眼神又呆滞,街上人都不自觉躲开她走。
她视若罔闻,拿着自己画的地图,走了一会,又上了一辆公交车。
上车时,天上厚重的云彩,游鱼一样,从她头顶缓慢的游弋而过。
下车时,云聚拢在一起,空气里充满了潮湿的味道,已经要下雨了。
当初她第一次来观水街,也是这样的场景。
是的,她倒了好几辆公交车,花费了两个小时时间,终于回到了……观水街。
潮湿曲折的小巷,时代的阴影,杀人与被杀之地。
当初理发店所在的那一片小巷子,变化不大,仍是有一群人,坐在巷子口谈天说地,乱七八糟的电线,仍然横斜在他们的天空之中。
姜芬芳盯住巷子入口,眼珠一动不动。
药物让她想什么东西,都很吃力,但是,她还是凭着仅有的理智,梳理了一遍案情。
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彭欢虽然死了,但阿姐的死,仍然疑点重重。
她究竟为什么,会死在火车站。
那个夜里,彭欢又是为什么喊出那句:你和你姐一样,是个贱货!
可是他们不都说,彭欢爱她爱到,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么。
又是谁把阿姐的骨灰,送回奉还山?
姜芬芳是个死心眼的人,她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成。
哪怕差点死在那里,哪怕,此时此刻脑子里埋了一颗定时炸弹。
她盯了一会巷子,并没有走进去,而是转身沿着大路往前走。
她走到了一家社区医院,上面写着观水街道医院,墙上长满了深红色的爬山虎。
她盯了一会,走了进去。
里面大多数都是来挂水的病人,护士们穿梭往来,没人注意她,她盯了她们许久,拦住了一个正在忙碌的女护士。
“回答我几个问题,否则,我就告诉他们,你是彭欢的女朋友。”
她已经太久没有说话了,曾经甜蜜圆滑的声音,此时沙哑生硬,像个怨毒的女巫。
护士错愕的看着她,一时之间,没有发出声音。
“我在自行车棚等你,五分钟。”
说完,她转身就走。
彭欢的案子,全城轰动,所有的媒体得到一点消息,就趋之若鹜。
但是她看了所有的报道,没有关于这一位护士小姐的,或许没人知道他们相过亲,又或许,她是那段感天动地爱情故事里的漏洞,所以被刻意忽略了。
但姜芬芳清楚地记得,当初她来到理发店的时候,老彭讲过,彭欢正在护士小姐相亲。
在她跟彭欢厮混在一起的时候,记住了她的工作单位和名字,因为彭欢曾经醉酒后说过,玩归玩,结婚的话,还得跟这位小护士,老实、单纯,还能帮他照顾他爸。
很快,护士小姐就来到了自行车棚,满脸惶恐。
对她来说,应该是个噩梦吧。
好不容易接受男朋友荒唐的死亡,又惴惴不安,生怕被媒体发现,毁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一个像是骷髅一样的女人便找上门来。
姜芬芳凝视了她许久,问:“你是什么时候跟彭欢在一起的。”
护士小姐被她的气势震慑住了,不由自主的回答:“大概……是十二月份吧,2003年的十二月。”
姐姐的死亡时间,也是这个时候。
姜芬芳继续问:“相亲之后,你们应该见得很频繁,对吧?”
彭欢追女孩子,上头的时候一向热烈。
“开始还好……但他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一两个月没联系了!”
姜芬芳打断她,道:“一月十七号那一周,你们俩见面了么?”
护士小姐神色茫然。
姜芬芳又道:“就是春节前的一个礼拜,你们见面了吗?”
“见了……”
这次她说得很肯定,道:“过年那段,我排了不少夜班,他天天接送我,我妈还催我定下来……”
一月十七号,是阿婆收到阿姐骨灰的那天。
她还在上学,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学校距离姜家老宅很远,她每天都摸黑走很长的山路。
回到家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离开了,阿婆仰面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握着阿姐写的信,床边,是一片干涸的血迹。
阿婆的身体每况愈下,三天后,人就没了。
她没时间去问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等阿婆的丧事忙完,早就没有了丁点线索。
但来往奉还山,最少也需要一个礼拜。
彭欢如果还每天接他的护士女友,是绝对不可能有时间去送骨灰的。
这也符合姜芬芳的怀疑。
虽然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她一直觉得,彭欢是一个很“轻浮”的人。
这种“轻浮”,也包括他产生不了太过深刻的感情。
因为皮相漂亮,他周遭都是各式各样的女孩子,导致他喜欢谁都没耐心。
姜芬芳其实对男女情感搞不清楚。
但她知道,彭欢有点怕野猪,这一片的人都怕,他不太像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跟阿姐偷情的人。
如果,彭欢还有一个“帮手”,顶多是还有一只漏网之鱼。
但是,如果彭欢就是这个“帮手”呢?
跟阿姐偷情的、杀死野猪的,另有其人。
而她们死的死,疯的疯,这个人还在逍遥法外。
那一切都太可笑了。
姜芬芳从医院走出来,一边在心里列出了彭欢周围那群狐朋狗友的名字,一边朝野猪的网吧走去。
不过半年,一切物是人非。
曾经曲折的小巷,堆满垃圾的河畔,都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停轰鸣的工地,推土机正在不停的工作。
姜芬芳跟附近的人打听。
她尝试着摆出当时可爱热情的表情,可是此时的她,连笑都觉得陌生,问了许多人,才打听出来:
其实这一片,早就建工业园,野猪为了能要更多的钱,宁死也要当钉子户,才留下了他的房子。
现在他死了,他们家有个远房亲戚,收养了朱砂,拿了拆迁款走了。
现在项目重新启动,房子立刻就被拆了。
所有的痕迹,阿姐留下的痕迹,野猪的痕迹,还有那个孩子,都已经消失在了推土机的轰鸣声中。
姜芬芳有心去打听是谁收养了朱砂,又停住了,她自嘲的笑了一下。
打听来了又怎么样?
她没有工作,没有学历,随时会变成一个疯子。
自己都要靠着王冽养活,她怎么去养一个小孩?
她朝公交站走去,走了一半,又硬挤出一个笑容,走了回去。
“那您知道,领养那个小孩的,朱家老姑奶奶,如今住在哪吗?”
万一呢……姜芬芳绝不放弃希望。
未来会变得更好的希望。
坐公交车回到“楼阁小区”的时候,已经暮色沉沉。
她在观水街买了些新鲜又便宜的蔬菜,准备给王冽做点什么,一来感谢王冽的辛苦,二来他做饭真的……不好吃。
也不是难吃,主要是没味道,还爱加糖。
她满腹心事,可就在要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姜芬芳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于是她刻意放慢了脚步,希望对方能走到她前面去。
可是她走慢之后,并没有人超过去,对方的脚步也慢了下来。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
此时是晚饭时间,小区里没有什么人,而且单元楼门口黑漆漆的……
她没有走进小区,而是沿着大路往前走去。
这里是高楼林立的城市,不再是那条阴暗幽深的小巷,身后人,大概率就是一个同路人,她不应该害怕的。
但经历了那么多事,她的精神状态岌岌可危,她不敢赌。
后面的人,仍旧亦步亦趋的在跟着她,她不敢回头,径直往前走。
道路的尽头,是一个超市,门口有正围着一群人正在下象棋。
她快步的朝那边走去,走到有人的地方,她起码敢回头看一眼。
这条路,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无论她怎么加快脚步,超市的灯光,都很遥远。
暮色沉沉,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几乎能听见身后人的呼吸声。
突然,她背后被人拍了一下。
那天,那条街上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女孩歇斯底里的尖叫声,仿佛是一只受到袭击的野兽,不断发出濒死的哀嚎。
姜芬芳一边尖叫,一边不停地往后逃去,对方似乎在解释什么,可是她完全听不懂。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的胳膊被抓住了。
“姐姐,你怎么了?”
那个同屋住的小胖子。
他呆呆地看了一眼姜芬芳,又看了一眼她身后那个男人,道:“HI……what are you doing?”
那居然是一个,黑皮肤的外国人?
他被她吓得手足无措,不断的向她解释着什么,可是姜芬芳一句也听不懂,只是警惕的后退。
“冷静!冷静!”
小胖听完,对姜芬芳道:“他说让你别害怕,他不是坏人。他从公交车看到你,想跟你交朋友……你想跟他交朋友吗?”
姜芬芳终于冷静下来,她摇摇头。
小胖用他的散装英语翻译道:“No!她 dont want friend ”
那个人又说了许多,姜芬芳仍然没听懂——初中时,她也上过英文课,老师们教她,用中文标出来读音,“内母”是名字的意思。
她觉得烦,全用来睡觉了。
“姐姐,别怕,咱俩一起回家!”
小胖肉乎乎的小手,牵住她的手,两人一同往小区走去。
小胖面对他妈妈,是没话可讲的,但是对别人一向话痨:“你是不是怕黑?我看到你洗澡的时候,你哥哥在厕所门口陪着你。”
姜芬芳:……
“我小时候也怕黑,不过,你洗澡的时候,试试大声唱歌呢!”
“你没学过剑桥英语吗?我妈说,二十年以后,中国人都要讲英语,不会说英语,就是哑巴。”
姜芬芳想了想,她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弄不明白。
二十年后,她会在哪里呢?能在哪里呢?
她小时候,对未来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做跟阿婆一样的姜家女人。
她只要会给人看病就行了,所以上课有一搭没一搭的,念了初中之后,每次考试都是四十来分——这个分数,排在班级中游。
可是现在,姜家已经不在了。
后来,她的愿望变成了为阿姐报仇。
现在,彭欢也已经死了。
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执着于仇恨,是不是也有一个理由是,如果不报仇,她其实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用什么养活自己……
她没读过多少书,杀过人,随时会发疯……
这天,王冽下班后,看见姜芬芳裹着厚厚的大衣,席地而坐,低头看着什么。
王冽愣了一下,问:“今天出去了?”
姜芬芳嗯了一声,仍旧专注的低头看着什么。
王冽走过去,发现她在看小胖的英文书。
小胖小学三年级,这是他已经看完的一套英文绘本。
姜芬芳看得很吃力:“沃特……阿噗?”
王冽笑了一下,低头道:“问,你怎么样的意思,就是熟人之间,一种问候。”
姜芬芳没有说话,又继续看,很快又看不懂了,指着一句话示意王冽。
“What do you do for a living? ”
王冽一边脱衣服,一边道:“就是问你,做什么职业。”
姜芬芳讲这句话标上中文:沃特,读,油……
“怎么想起学英文了?”王冽问。
他其实没有想姜芬芳会回答,这几个月,他们来的对话少到近乎没有。
没想到的是,姜芬芳一边写,一边道:“我想学点什么,心里就没那么空落落了。”
她写字的样子,很笨拙,也很认真。
王冽只觉得心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又柔软,又酸涩。
他咳了一声,道:“好,我可以教你。”
姜芬芳摇摇头,她就是一时兴起,她道:“等我好一点了,你还教我剪头发吧。”
她可以去其他理发店打工,继续当洗头妹,然后成为跟王冽一样的发型师。
但她想成为发型师吗?
她不知道,她只觉得城市的一切都让她茫然。
王冽道:“没必要。”
他又说:“如果你想学点什么,就去考大学好了。”
姜芬芳抬起头,道:“什么?”
这个人怎么……净说胡话呢?
整个奉还山,十年多年来,只出过阿姐一个专科生,她?考大学?
王冽道:“我是说真的,都是学东西,但,念个大学,你以后的人生就不一样了。”
他的眼睛从未有过的明亮,就好像在希望着什么一样。
“我……可以教你,学费也不用担心,我会负责的。”
那时候姜芬芳已经隐隐约约知道,这是什么级别的承诺。
她歪着头看了王冽许久,才道:“老板?”
“嗯?”
“你想跟我结婚吗?”
在奉还山,一个男人全心全意的为一个女人付出,就说明,他想“嫁”到姜家了。
王冽笑了起来,他笑的时候很好看,如同此时窗外清朗的春月。
“我不想。”他干脆利落的回答。
又道:“我有我的私心。”
但无法宣之于口,他想要的,远比男女之欢更多,欲望庞然而贪婪,昼夜煎熬。
那一天,因为姜芬芳的好转,王冽心情好了多。
等她睡下后,他出门散了一会步,春天的夜晚,白玉兰开放,带着旺盛而美丽的生命力。
回来的时候,正看见隔壁屋的小胖,穿着流氓兔的睡衣,对着他们的卧室探头探脑。
“有事么?”王冽问。
小胖挠挠头,小声道:“我下午看见姐姐了,一个老外同她说话来着。”
“嗯,然后呢?”
“我以为,老外是想跟她交朋友,但是……”他手忙脚乱举起手里的英文字典,上面写着一个单词:unfriendly adj.不友好的;不祥之兆;
“我回来查字典,才想明白,那个老外是在讲……有一个不友好的人,从公交车开始,就一直跟着她……”
姑苏夜·搬离(修文)
春天的夜里,空气里浮动着花粉和柳絮,楼下的野猫发出婴孩般的哭声。
黑暗中,姜芬芳看着天花板,哄着自己睡觉,隔着一层轻薄的布帘,王冽躺在一拳之远的地方。
他们夜里从来不说话,甚至连呼吸都放得很轻很轻,尽可能的,将彼此的存在感降低。
可王冽突然开口了,他道:“房东说,那间小一点的房子退租了,我想租下来,让杠头和阿柚搬过来,怎么样?”
这个屋子一共有三个房间,小胖母子,姜芬芳王冽,还有一间房小一点,经常换人住。
姜芬芳已经快睡着了,闻言侧过头,看向布帘上王冽的影子。
王冽对杠头和阿柚一向不算热络,主动让他们搬进来,有些突然。
“这样住总归不是办法,早晚要再租一间房子的。”王冽道:“不如帮帮他们,我不在家时,你们也能有个照应。”
阿柚跟杠头,各自有各自的毛病,后来打工,总是磕磕绊绊的,现在能有个房子住,还是跟姜芬芳住在一起,是天大的好消息。
“老大,我们一家人又在一起了!”
阿柚兴奋的抱着姜芬芳亲了一口。
哪怕她现在木木的、不再那么聪明、强大、有办法,他们还是愿意同她待在一起,有她在,心里头就暖洋洋的,就好像有个主心骨一样。
姜芬芳很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她只是没弄明白,王冽为什么突然做了这个决定。
直觉告诉她,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她忽略了,可是,大概是吃了太多精神类药物的原因,她脑袋一片混沌,怎么想也想不清楚。
阿柚跟杠头就这样搬了进来,阿柚跟姜芬芳住原来的房间,杠头跟王冽一同住新租的那间。
理发店的那个“家”,竟然就这样重新聚拢起来。
杠头的工作,是在一个仓库当保安,夜里去上班,白天回来补觉。而阿柚在一间超市当收银员,三班倒。
这样王冽不管多晚回来,家里一直有人在。
那段时间,姜芬芳的状态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她情绪稳定,逻辑正常,还能打扫卫生、给上班的三个人做饭、翻小胖子的英文书解闷。
不好的时候,她又看见那些阴森的鬼影,总能听见有人说话,她努力的,不让自己陷入到某些荒诞的逻辑里,可是中间还是发了一次病。
发病时,她是完全失忆的,只知道清醒过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还好杠头在,虽然被吓得直哭,但拦着她没有让她造成更大的伤害。
王冽回家之后,对她道:“一定要按时吃药,如果觉得不舒服,千万不要出门。”
姜芬芳抱着膝盖,木然的听着,外面是阳春三月,明媚灿烂。
而她从心口到手脚,都冷透了。
她好像被关起来了,周身笼罩在一片密不透风的灰色玻璃罩里。她不想说话,所有的感知都被隔绝在外面,钝钝的。
王冽静静地看着她,并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几天后,他下班时搬了一台二手电视和DVD回来,他租了一沓碟片,都是英文原声的光碟。
“你可以先练习一下英文的语感。”他说,就好像她真的能考大学一样。
姜芬芳在那个小小的屋子里,看了《罗马假日》、《乱世佳人》、《阿甘正传》……
那天王冽下班的时候,她突然开口对王冽说:“老板。”
“嗯?”
“我觉得讲英文,你跟他们很像。”
具体怎么像,她说不明白,只是总觉得小胖子的英语,和王冽的英语有不一样的地方。
王冽看了一眼屏幕,上面是英伦的庄园,女主长裙拖曳,美丽得像个梦,是新上映的,《傲慢与偏见》。
王冽道:“英语有英式发音和美式发音的区别,可能我小时候学的,偏英式发音。”
什么样的人,会专门学英式发音呢?
姜芬芳越来越觉得,王冽像是受过某种很好的教育。他的英文很好,能流畅顺利读英文书给她听,偶尔他们租到了没有字幕的碟片,他就一句一句的翻译给他听。
更重要的是,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察出他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质,自律、聪明、低调不张扬。像是那种,读了许多书的人。
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当理发师呢?
……又是为什么,会杀人呢?
姜芬芳想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彭欢那件事之后,她说话变得非常吃力,再也找不到曾经伶牙俐齿的感觉。
舌头好像绑了一块石头,让她对跟人交流产生了一种没来由的疲惫感和恐惧感。就算是跟阿柚住在一起,她们也能一天不说一句话。
王冽准备晚饭,让她来厨房帮忙。
他一边择菜,一边同她说话:“Are you enjoying the movie?”
她点点头。
“Do you like the protagonist of a movie?”
她道:“No。”
她不喜欢冷漠的、高高在上的人,她也没看明白,为什么女主角会突然间的爱上男主。
不过,她又道:“but he is handsome。”
王冽一边切菜,一边笑了一下。
很奇怪,用英文对话的时候,那种紧张感就不会出现。
因此那段时间,王冽每天都会同她进行一些简单的英文对话,就像重新教会她学说话一样。
杠头和阿柚对此毫无兴趣,小胖子妈妈倒是很高兴,每次听见了,就推着小胖子一同加入。
她也是专科毕业,现在辞了工作专职陪读,当然能听得出来,王冽发音又标准,又有耐心。
她还偷偷问过王冽:“小王,你是哪里人啊?读书时成绩很好吧?”
王冽没有回答,她继续道:“唉,是家里穷吧?唉,要说你爸爸妈妈也是眼光不行的,考上大学,当家教也有一个小时五十块了,熬一熬就过来了。”
她一向自豪自己对儿子的教育,因而沾沾自喜起来。
王冽继续切着菜,许久之后,才嗯了一声。
而姜芬芳数着日子,发现自己的状态终于稳定下来之后,某个午后,她又出门了。
杠头在隔壁房间补觉,她没有打扰到他。
虽然王冽总是嘱咐她,不要出门,不要出门,但是……有些事,她必须去看看。
她找到了野猪那个亲戚家门口,是他们收养了朱砂。
姜朱砂,他是姜家的孩子。
那里距离观水街不远,是一处回迁房的底层,野猪的亲戚办了一个自行车棚,专门帮人存放自行车。
姜芬芳以为要打听很久,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刚走到,就看见了朱砂。
小孩子,一般都是一天一个模样的长大,可是一年不见,他还是那个样子,精瘦,眼睛大大的,像只小猴子。
他穿了一件脏兮兮的毛衣,明显是成年穿剩下来的,袖子拖得很长,两条腿却在地下光着,正蹲在地上,吃着什么东西。
走近了,姜芬芳才看清,他在吃……香蕉皮。
里面的香蕉已经被人吃掉了,他用指尖刮皮上白瓤送进嘴里,吃相贪婪。
有那么一个瞬间,姜芬芳同他对视了。
她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她很怕这个孩子还记得,她跟他爸爸的死有关系。
可是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继续吃着,曾经的灵气荡然无存,只有死气沉沉的贪婪。
有人推着自行车从他身边过,嫌他挡路,也不说话,一脚将他拨到一边去。
他踉跄了一下,似乎想哭,但是没有哭,自己到角落里继续吃着香蕉皮。
那个角度,竟然很像阿姐,阿姐低头翻检药草时,也是这样子,微微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
眼泪涌上来,姜芬芳转头就走。
走了几步,她又停住了。
她去小卖部买了一箱方便面,一箱牛奶,又买了一个口罩。
钱是阿柚塞给她的,阿柚自己的工资都不够花,还总是悄悄的塞钱给她,道:“老大,这个给你买好吃的。”
姜芬芳带着口罩,把东西递给朱砂。
“吃吧,我是……你妈妈的朋友。”
朱砂伸出黢黑的小手,又怯怯的藏在身后。
姜芬芳心里更加难过,她拿了一包方便面,拆开来给他。
朱砂接过来,小声问道:“妈妈什么时候回来?他们说爸爸死了,姨婆扭我,使劲扭……”
他仍然还记得妈妈。
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记得姜美丽了。
姜芬芳没有说话,她怕一开口带着哭腔,节外生枝,她只是把方便面塞给他,让他吃完。
说什么呢?问这家人对你好不好?
这不是废话吗?对他好,他怎么会是这个模样呢?
甚至,她心里很清楚,现在买的这些东西,多半都到不了他肚子里去。
可她能做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做不了,就不要多问什么,给这孩子徒增希望。
她花了许多时间,克制住情绪,才开口问道:“你记不记得这个人?”
她拿了一张彭欢的照片,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她想最后确认一下,阿姐到底跟彭欢有没有关系——这是她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小孩一般都不怎么记人,可是没想到,朱砂看了一眼,就道:“我知道他,他来找过我妈妈!”
姑苏夜·烤肉
姜芬芳浑身一震,她虽然没有证据,但在心里几乎已经确定了,彭欢和阿姐的事情,有隐情。
但朱砂的话,似乎又推翻了她的猜测。
“你确定吗?他来找过妈妈吗?”
朱砂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他对妈妈很好!”
姜芬芳愣住了,她记得之前问过朱砂类似的问题,朱砂明明说过,那些男人都打过妈妈,没人对妈妈好。
但……当时在场的人当中,的确没有彭欢。
他是不是只有看到彭欢的照片,才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姜芬芳心里动摇起来,难道阿姐恋爱的人,就是彭欢?真相就是调查的那样,是她想多了。
那是谁送阿姐的骨灰回奉还山的?
总不可能,是野猪本人吧!
这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野猪差点在奉还山被拆骨剥皮,好不容易逃出来,他不太可能会回去自投罗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是野猪将骨灰送回来,他临死前为什么一个字也没提?
但是姜芬芳还是尝试着问了:“你记不记得,妈妈走之后,爸爸出过门吗?”
她其实没有抱希望,毕竟时间太久了,而他又太小了。
可是他非常干脆利落的说:“爸爸出门找妈妈,找了好多天。过年都没有在家”
……时间竟然对上了。
姜芬芳陷入了巨大的混乱,难道真的是野猪将阿姐的骨灰送回来的么?不可能啊!但真的会这么巧吗?
就在她恍惚的时候,自行车棚里突然探出一个老太太的头来,喊:“朱砂!你跟谁说话呢!”
朱砂顿时慌了,提着姜芬芳给他买的东西,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一边道:“没有谁!没有谁!”
东西太重,他摔了一跤,可是好像不会疼一样,继续往回跑。
姜芬芳看着他的背影,又是迷惑,又是难过。
屋里,朱砂的姨婆婆正在骂:“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同陌生人瞎讲八讲!都听到狗肚子里去了!”
她刚抬起手,想甩这小崽子一个耳光。
就被旁边的儿媳妇抓住了,儿媳妇着急的吼道:“妈!你怎么还打啊!你忘了啊!”
姨婆婆愣了一下,她想起前几天来的那个男人,就站在窗口,煞白一张脸,像鬼一样。
“别让我瞧见你们再打孩子,否则我杀了你们全家。”
那眼神……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从脚底冒寒气,她连忙把孩子推到一边:“躲开我这!”
儿媳妇四下看看,小声道:“妈,你说那个人,会不会是这孩子的亲爹啊!不都说他妈不检点!”
姨婆婆冷笑道:“别管是谁,一来就教孩子撒谎,能是什么好人!别以为我耳背,早晚我告警察去——”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没有看到,蜷缩在角落里的朱砂,那双怯生生的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恶毒。
在回去的公交车上,姜芬芳突然下定了决心。
她要收养朱砂。
她知道这个想法很自私,也知道,现在的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养一个小孩。
可是那是阿姐的孩子,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有血缘的亲人。
他如今正在垃圾堆里捡饭吃,未来,也会腐烂在那个垃圾一样的家里。
她想到这里,心里就钝钝的疼。
她想,她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她可以去工作了,她准备明天就出门找工作,先跟王冽一同把债务还掉,然后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把朱砂接过来。
接过来,然后呢?她找工作能赚多少钱呢?她怎么养自己,怎么养孩子?
一切都是晦暗的、绝望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很想见王冽,不仅是想同他商量这件事。心乱如麻的时候,她总是特别想待在他身边。
于是,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坐公交,来到了王冽工作的理发店。
那家理发店,大概有维多利亚理发店的十倍大,里面全是打扮新潮的男孩,头发五颜六色,对着顾客油嘴滑舌的说着俏皮话。
她没有直接进去,而是隔着玻璃找王冽,她觉得王冽肯定很忙,毕竟他手艺那么好,还比他们长得都帅。
可是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到。
她迟疑了许久,还是没有办法鼓足勇气同人说话,就当她转身要离开的时候,玻璃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一个染着橘色头发的男孩探出头来,很俏皮的问:“顾客,要做造型吗?”
姜芬芳僵硬了一瞬,努力让自己不生硬的回答,道:“我找王冽。”
“哦,他今天休息。”
休息?可是王冽今天一早就出了门啊!
姜芬芳没有多问,只是道了谢,就在她要离开时候,另外一个理发师也出来了,问道:“喂,你是他妹妹?”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对方笑道:“你去拐角那个烤肉店看看,你哥哥打两份工。”
她道了谢,走远了,还能听见他们嬉笑的声音。
“你怎么知道是他妹啊?”
“不是老因为他妹有事请假么,另外,就他那个德行,能有顾客找他么?”
“就是,不知道清高什么,把客人哄好了不比瞎忙强……”
那年月,随着韩剧的热播,韩式烤肉刚传入中国,大家都很喜欢那些铁板上滋滋冒油的烤肉。
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它很容易焦糊,导致那些铁板非常非常的难刷,要用钢丝刷,用尽了力气,才能把油污和焦糊的部分擦干净。
春寒料峭的天气,王冽就在后厨,一点一点的刷着那些油腻的烤盘。
他做什么都很认真,这样嘈杂的环境,旁人都在聊天,扯着嗓子说话,只有他专注的干着手上的活,乌黑的油渍飞溅在他身上、脸上,他皮肤很白,更显得触目惊心。
刷完烤盘,他两只胳膊都在不易察觉的颤抖着,他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才从后厨走出门。
他抬头,就看见了姜芬芳。
她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怔怔的看着他,鼻尖冻得通红,也不知站了多久。
王冽也怔了一下,快步朝她走过去。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问。
她没有讲话,只是低头看着他的手,那双温柔、好看、能做出许多美丽发型的手,此刻不易察觉的痉挛着。
再抬起头,她的眼圈已经红了。
王冽任她看着,轻声道:“要不要吃一次烤肉?这家后厨很干净呢。”
姜芬芳猛然抱住了他。
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衣服里,是她熟悉的,薄荷和烟草的味道,她的脸颊贴紧他的心跳,柔软的布料,温柔的吸收了她所有的泪水。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每天睡在一起,可是,这是他们距离最近的一次。
王冽抬着手,过了许久,才轻轻的把手搭在她后背上。
那一刻,她好像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是心里那个灰色的玻璃罩子,裂开了一条缝隙,所有曾经模糊迟钝的感觉,都变得锐利而清晰。
“哭什么啊!”王冽温和道:“不哭了,大家都在看我们呢。”
看就看吧。
下午明亮的日光下,街上的人川流不息,没人注意到,她抱着他,在她最好的年华,用尽一生的力量。
再也不会这样爱一个人。
再也不会,这样被爱过的
——
最终姜芬芳还是没有去吃烤肉。
太奢侈了,她从此之后,讨厌所有需要人刷锅的食物。
他们一同去附近的小店,吃了一碗阳春面,加了一个溏心蛋。
傍晚时分,又下起了雨,马路、店铺、霓虹都笼罩一片烟雨之中,看不清晰。
姜芬芳挑着面条,迟疑了许久,才开口:“我有件事,想同你商量。”
她没想到,王冽在同一时间说出了一样的话。
王冽笑了一下,道:“你先说。”
“你先说吧。”
王冽毫无预兆的开口,道:“我们换一个城市生活,怎么样?”
“啊?”
王冽放下筷子,目光平静,他道:“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是长久之计,要租更大的房子,你将来还要上学……姑苏的生活成本,还是太高了”
“去哪?”
“还没想好,先问你一下。”
实际上他已经选好了几个小县城,不过在那之前,他问:“你呢,要同我说什么呢?”
姜芬芳没有回答,沉默地用筷子拨弄着面条,许久之后,她抬起头,道:“我们去上海吧!”
王冽疑心自己听错了:“什么?”
“去小地方,是赚不了大钱的。”姜芬芳眼睛如同闪烁着两团火焰:“想要赚钱,就要去大城市,更大的城市找机会。”
王冽有些惊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就是我要同你讲的,我不要一辈子这样,打工的钱,刚刚够吃饭和房租,什么都做不了,我想要赚钱,赚很多钱。”
她看着王冽,道:“你和我一起,好不好?”
窗外的细雨,如泣如诉。玻璃上的雨滴,反射着黄昏的光晕。
她没有告诉王冽,她想要把朱砂接到身边的事情,他已经负担了太多,她不能再去依靠他。
相反,她想保护他。
十七岁的姜芬芳,胸中第一次充斥这样的感情,无法言说,却热烈的发烫。
她不知道的是,王冽对她说了谎。
他没有告诉她,他们必须搬离姑苏的真正原因。
——他破解了姜美丽的QQ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