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那恢复了理性的声音再次响起:“首先请检方进行开庭陈述。”
检察官JC-366号得意洋洋地站起身,皱巴巴的制服不知何时又恢复了一尘不染、笔挺如初的状态。他清了清嗓子,用比之前更洪亮、更自信的语调道: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是神川市安全局检察室检察官,JC-366号。我谨代表神川市全体公民,向两名被告提起诉讼。被告所犯罪名为:故意杀人!”
他有意停顿了一下,享受这难得的没被打断的陈述。
“案件经过如下:今日上午执行大队进行每日例行集合时,发现缺少一人。未到场者,正是本案的被害人——执行官Z-1967号。执行队长立刻根据每位执行官身上配备的定位器进行追踪,于上午7时30分,在SC#c708巷内,发现了被害人Z-1967号的尸体。经初步检测,尸体具有明显的他杀痕迹,死亡时间在昨天晚上23点到今天早上7点之间。”
他挥手调出一幅地图投影,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
“各位请看,这是案发现场及周边的地图。708巷和709巷是两条平行的小巷,结构基本一致,巷口都与主大路相连,且都是死胡同。关键在于,两条小巷的尽头,由一条狭窄的废弃管道相连。两条小巷的巷口,均设有24小时运行的监控摄像头。”
“根据被害人身上定位器的记录显示,他于昨天晚上23点整进入708巷。之后,信号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该区域,且也没有拍到本人离开的场景。”
“而在昨天晚上23点到今天早上7点,708巷和709巷的监控只拍到了两位被告的身影——分别是今早6点53分出现在709巷口的FF-16zs2t43号,以及,从昨晚开始一直盘踞在709巷内的FF-16zs2t42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进出过这两条小巷!”
“执行队在发现尸体后,对两条小巷及连接管道进行了地毯式搜查,确认没有任何人藏匿其中。因此——”检察官猛地指向被告席,声音铿锵有力,“凶手只可能是两位被告中的一个,或者是你们合谋!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检察官得意洋洋地坐下,为自己这番流畅而有力的陈述感到非常满意。
法官将目光投向被告席:“下面由辩方开始陈述。”
在检察官陈述期间,宣黎阳已经压低声音问身边的贩子:“你知道怎么回事吗?人是不是你杀的?”
贩子欲哭无泪:“我不到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案发时间,也就是昨天晚上23点到今天早上7点,你在哪里?”宣黎阳紧紧盯着她。
“我一直在709巷!一步都没离开过!”贩子急忙保证。
“你确定?”宣黎阳语气严厉,“这个时候必须老实交代!要是你隐瞒了什么,我就真的救不了你了!”
贩子偷摸在桌子底下指天发誓:“我发誓,我真的没有离开过709巷!如有虚言,就让我源晶耗尽,代码崩散,永世不得重构!”
法官见被告席迟迟没有动静,催促道:“辩方是没有要陈述的吗?那我们继续下一环节了?”
“辩方有!”宣黎阳立刻站起身。
原告席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
宣黎阳坦荡地看向法官,朗声道:“法官大人,辩方认为,仅凭检方目前的陈词,远未达到‘证据确凿’的程度!检方只能证明被害人进入了708巷并死于其中,但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死与我们两位被告有关!”
“我是今天早上才第一次到达神川市,只在7点前去过709巷,从未踏入过708巷半步!而另一位被告,根据监控显示,从昨晚至今一直停留在709巷内,并未离开!被害人在隔壁巷遇害,完全可能是一个与我们无关的巧合!”
检察官立刻反驳:“你说你们没有去过708巷,空口无凭!证据呢?”
宣黎阳针锋相对:“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应该由检方来提供证据证明我们去过!辩方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检方拿不出我们进入708巷的证据,就不能将罪行强加于我们!”
检察官被这熟悉的诡辩套路气得又是一阵上火:“你你你!”
法官敲锤,及时制止了又一场无谓的争吵:“行了,现在进入下一环节。检方要提交什么证据?”
检察官连忙转身,恭敬地回答:“是,审判长。检方请求提交关键证物——708巷和709巷在案发时间段内的监控视频。”
法官:“请求有效。”
检察官挥手调出两块并排的光屏,开始同步播放两段监控视频。宣黎阳前倾着身子,紧紧盯着画面,不敢放过任何一帧。
左边的视频显示,前一天晚上23点整,一个穿着标准执行官制服的高大身影步入了708巷。右边的视频则显示,今天早上6点53分,宣黎阳一个人出现在709巷口,这段在上个案子中已经播放过。
令人窒息的是,从23点被害人进入,到早上宣黎阳出现,这长达近八个小时的时间里,两个监控画面中,除了偶尔有几只流浪猫狗跑过,再没有任何人出现!
法官:“辩方对于证物有疑问吗?”
宣黎阳坚持道:“辩方刚刚已经陈述过了!这些视频只能证明案发期间没有其他人进入这两条小巷,但并不能直接证明就是我们俩干的!这依然是间接证据!另外,检方从头到尾都没说被害人的具体死因,如何断定一定是他杀?”
检察官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不慌不忙地回应:“好!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被害人是被人从背后,用钝器袭击核心而死,不可能是自杀或者意外!”
宣黎阳陷入沉思,手不自觉握紧成拳。看这次是动了真格,上了难度,铁了心要治她们于死地。这两条小巷加上巷口的监控,构成了一个非典型的“密室”。而密室杀人的核心问题永远在于——凶手是如何在杀完人之后离开的?
硬刚看来不行,宣黎阳只能尝试换个角度攻击:“被害人为什么要在深更半夜,独自前往贫民区一个如此隐蔽的小巷?说不定是进行某些不可告人的活动,从而引火烧身!辩方请求法庭对被害人昨晚的行踪及其前往708巷的真实动机展开调查!”
检察官看着宣黎阳如同困兽挣扎,冷笑着补上了致命一刀:“如你所愿。审判长,检方请求出示第二项关键证物!”
法官:“请求有效。”
检察官调出一张通讯记录的截图放大在光屏上:“这是从被害人Z-1967号通讯记录中恢复的截图。这条记录清清楚楚地表明,被害人昨天前往708巷的目的,是去与一个人会面。上面明确写明了两人见面的时间——昨晚23点,以及地点——SC#c709巷!”
宣黎阳心中一惊!709巷?那不就是贩子的老巢?
检察官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继续补刀:“那么,这个通讯记录的另一方是谁,以及被害人究竟是去见谁?我想知道,在这个时间段出现,且是唯一出现在709巷的FF-16zs2t42号,你有什么想法?”
宣黎阳猛地转头看向身边的贩子,只见她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宣黎阳难以置信地低声质问:“是你吗?”
贩子吓得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是,是我……”
“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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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见到他了吗?”宣黎阳追问。
“见……见到了……”贩子哆哆嗦嗦地承认,“他按照约定时间来了,我们……我们见面谈完事情之后,他就走了……后面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啊!”
“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宣黎阳有些恼火,“你是想把我们都害死吗!”
“你……你也没问得这么细啊……”贩子委屈道,“我确实一步也没有离开过709巷!他应该是从708巷进来,然后通过那条废弃管道来到709巷跟我见面,见面之后,他就又从管道原路返回708巷了……我真的不知道他回去之后怎么就死了!”
“你们见面是为了什么?”宣黎阳抓住关键。
“他……他是我的内应……”事到如今,贩子也不敢隐瞒了。
“我重金贿赂他,才能知道真通行证的结构和防伪标识,我的假证都是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做的……他昨天找我,是说从今天开始,通行证的验证算法更新版本了,他来告诉我更新后的内容……但我发誓!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死的!”
宣黎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局面已经变得极其不利。法官、检察官、陪审团、法警……所有人都露出一模一样的嘲弄的嘴脸,也不急着催她们发言,一副大局已定,胜券在握的模样,看得她几乎忍不住想直接拔出【碎片刃】。可她对推理探案实在没什么经验,仅限于看过的几本推理小说和玩过的解谜游戏。
福尔摩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当你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都是真相。】
她努力在脑中还原案件的经过:
前一晚23点,被害人进入密室。
第二天早上7点前,她自己进入密室。
小贩一直待在密室里没有离开。
凶手不可能是被害人自己,也不可能是她自己。
那么剩下的唯一可能性,怎么看都只能是贩子。
不对!
宣黎阳很确定贩子不是凶手。倒不是因为她有多相信这个刚认识的、满嘴跑火车的假证贩子,而是她很清楚,要真是小贩有一万种更简单直接的方法弄死她,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陪她们演这么一场戏,还以伪造假证的罪名逮捕她们。正是因知道凶手不是她们,这才想利用法庭审判,即使违法交易罪治不了她们,也能用故意杀人罪打她们个措手不及。
所以,一定还有什么线索被她漏掉了!
“辩方请求再次检查证物监控视频!”宣黎阳大声提出要求。
法官:“请求有效。”
检察官优雅地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语气充满嘲讽:“尽管查,看你能找出什么花来。”
宣黎阳走到光屏前,反反复复逐帧检查两个监控视频。可是除了他们三个人,以及在垃圾堆里翻找的流浪猫狗,画面里再也找不到任何其他活物的踪迹。
这个世界会有什么高科技装备,可以规避掉监控吗?
还是说,凶手用了什么延迟杀人的装置,在几天以前就布置好了陷阱?
检察官不耐烦地催促:“辩方还有什么可说的?庭审时间有限,我们可没空陪你浪费一整天。”
宣黎阳的额头几乎要渗出冷汗。
福尔摩斯不管用,那就换一个思路!
她突然想起以前玩过的一个游戏。
【把思路……逆转过来。】
现在她一直是从现有的证据去寻找凶手……如果逆转过来呢?
先确定凶手是谁,再去找证据证明他如何犯罪。
凶手可能是谁呢?
她脑中灵光一现,突然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