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干净皮毛有肉一侧的筋膜,把皮张开风干数日。取下风干的皮毛,放入清水中浸泡,干硬的皮毛变得柔软。在水中加入草木灰,彻底去除皮毛的油脂。
取出动物的肝脏、骨髓混合,均匀地涂抹在皮毛上。用力揉搓拉伸,僵硬的皮毛逐渐柔软。
这道工序不只一次,要获得能保障睡眠抵御寒风的优质皮毛,必须重复这个过程数次,其间辛苦自不必多言。
不过,扑倒熊皮铺成的床铺上时,浓厚的被包裹感让王桐花真心认为所有辛苦全部值得。
她改变贩卖皮毛的想法了,她要把所有皮毛据为己有。
王桐花保持每日狩猎的习惯,很快她获得的猎物就远超她的需要。皮毛鞣制是个慢活儿,她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同时处理那么多皮毛和肉。就连阿祝也得狠狠对王桐花摇脑袋,才能让她放弃继续投喂的想法。
丰富甚至泛滥的肉食让王桐花干瘦的手臂强壮起来,原本突出的肋骨现在被肌肉覆盖,内陷的脸颊丰盈。她成功从营养不良的小孩进化成强壮小孩。
王桐花的饮食严重失衡,但这没有给她带去负面影响。被祝福的王桐花喝西北风都能茁壮成长,过剩的蛋白质只会加速她的成长。
但是王桐花遇到另一个问题。
她之前捡到的盐块由于腌制块用完了。她暂停没有尽头的腌肉工作,下定决心进城一趟。
不管怎么说,进城还是需要一身体面行头的。
可惜,尽管她小心再小心,她唯一的衣物仍有不少地方被勾出拉丝。多次的洗涤使得衣物变得透明,再洗几次恐怕就要消失在水中。
王桐花必须进城了。
她决定带着新鲜的猎物售卖,在进城前一天她打了六只野兔。兔子胆子小又泛滥,是最好打的猎物,毕竟兔子引以为豪的隐匿技术和逃跑速度在王桐花面前毫无用处。
熊和老虎过于庞大,王桐花尚不清楚潜入城池的难度,保险起见她只打算卖方便携带的兔子。
“我要进城一趟,你好好待着,等我回来。”王桐花如此嘱咐阿祝,但无论她怎么拒绝,阿祝都不依不饶地跟上她。
“你太显眼啦,我不能带着你进城。”王桐花无奈地蹲下身,把道理掰开揉碎喂给不听人话的小鹿,“你的毛在晚上会反光,一眼就能让别人看见。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关窗。你也不会爬树,爬不上城墙,我总不能把你扔过去吧?”
阿祝发出可怜的嘤咛声,用楚楚的目光将王桐花凝望。
王桐花心是石头做的,不因阿祝的恳求动摇。
“如果我发现城门很好进,我会带上你。可是我现在连自己进不进得去都不知道,怎么带上你呢?”王桐花在阿祝面前摊开手,摇头表示她的无能为力。
小鹿将自己乖巧灵秀的头放在王桐花的掌心轻蹭,白色的长睫毛扑闪,眼神像清晨在绿叶上摇摇欲坠的圆润露珠。它又发出甜腻的声音,盼望眼前人回心转意,带上它。
王桐花发现这样下去会没完没了。她叹口气,还是换了个问法:“你能变小吗,比兔子还小?”说着,她拎起包袱里的兔子抖一抖,“或者,你能变成之前的黑水吗?”
阿祝的眼睛亮了,它兴奋地点头,盘卧在地。变化形态对阿祝来说似乎不简单,好半晌,它的肌肉才开始蠕动。
王桐花转头看看天色,已经不早。她本打算黄昏出发,深夜潜入。不晓得阿祝要花多久才能成功……
阿祝眼睛鼻子嘴巴皱成一团,看得出它很努力。比起它的努力,成果简直让人心酸,小鹿的身体不过略微塌缩了一点点。
今天是进不了城了。
王桐花从床上取下一条皮毛,给阿祝盖上,任它变变变,自个儿放下包袱解开发绳,倒在床上睡去了。明天她得早起再打几头新鲜兔子。
王桐花起床的时候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打猎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砍柴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把兔子剥皮放血烤来吃了一只,阿祝也还在变。阿祝的身形越缩越小,直到太阳又一次垂落山头,地上的毛皮可算有动静了。一团黑不溜秋的半凝固物从皮毛的覆盖下蠕动出来,碰碰在火坑前发呆的王桐花的脚尖。
穿着旧衣的小孩回过神,恍然的神色从她被火焰映成橘色的脸上褪去。王桐花总是下撇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她向阿祝伸出手,示意小小一团的阿祝爬到她手上。
阿祝温顺地蠕动到王桐花手掌上。阿祝冰冰凉凉,王桐花的手掌温热。王桐花和阿祝都因为对方的温度有些不适应,王桐花下意识合拢手指,不想指尖直接陷入在她手掌上软趴趴化开的阿祝里面。
像鼻涕。
虽然很不礼貌,但擤鼻涕经验丰富的王桐花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阿祝似乎不讨厌王桐花的手指,甚至颇为依恋地顺着王桐花抽回手指的方向挪动,挽留王桐花的温度。
王桐花铁石心肠,坚决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指。阿祝没有残留物留在她的手指上,明明触感那么黏……
王桐花用指尖触碰阿祝,黑色团子表面还是有一层薄薄的阻力的,但只要王桐花稍一用力,聊胜于无的屏障就被突破了。抽回手指的话,阿祝会发出一声响亮的“啵儿”。
还挺好玩。
阿祝好像也不讨厌。
王桐花和阿祝玩得不亦乐乎,一时之间忘了时间。
所幸王桐花还是想起她今天要做什么。她捞起一只幸运兔子,反正阿祝不挑,她也就没烤,割下带着皮毛的一块肉塞到阿祝里面。
两只兔子是阿祝的最大食量。
吃完饭,王桐花熟练熄灭火堆,趁着黄昏余晖尚存,进城去了。
阿祝虽然不挑食,但很会挑地方。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远离人烟,不会被他人轻易打扰。换一种说法就是,外人拿着地图都不好找到他们的住处。
太阳最后一丝余光离开大地之后,王桐花终于看见了城墙。
比她想象的还要高。
她自己是造不出这样高的城墙的。
王桐花爬到树上静坐远望,阿祝从腰间的口袋里探头,嗯,那个部位大概是它的头吧。
城门口人流往来,有人急着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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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匆匆远行。城中遥遥传来沉闷的鼓声,城门守卫大声吆喝,挥舞手臂,缓缓合上城门。
王桐花耐心等着。
她观察士兵换岗的时间,用自己的脉搏计时。
得到充分的信息后,王桐花藏在阴影里,借着夜色的掩盖向高耸的城墙靠近。
城墙并不完全光滑,她可以爬上去。王桐花的树可不是白爬的!
守卫的脚步声在夜间是显然的。王桐花紧贴城墙,凝神细听,她猜得到守卫是怎么漫不经心地打着哈欠,拖着闲散的脚步巡视。他舍不得多花几分力气把腿提高,脚底恋恋不舍地剐蹭地面。
很容易应对,她只需要等守卫走过这段城墙再继续攀爬。
另一个心跳突兀地打乱王桐花的计划。
“给你发饷不是为了让你磨洋工的,脚步拖拖沓沓的成什么样子?拿出精气神来!”洪亮的男声和声音主人的心跳一样有力,王桐花屏住呼吸。
“孙巡检,这不是想着有您在,没人敢擅闯嘛。”守卫说话的语调滑不溜手,像从手里溜走的鱼,“哎,哎,我这就重肃军容、枕戈待旦、严阵以待……”
“行了,没个正形。书不好好读,工作也不上心,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娘对你的期望是最大的,可你,唉……”被叫做“孙巡检”的男人止住话头,问道,“有情况吗?”
“没有,平平静静,什么状况都没有。总不能有不长眼的趴在城墙上要偷偷进城吧,哈哈哈。”说着,守卫随意地将手搭在墙沿,作势去看,“得是蜘蛛成精才扒得住这城墙吧,哈哈哈。”
王桐花心脏骤停。
阿祝从袋子里冒出来,由小小的一团迅速扩展成薄薄的一片,像一片黑布将王桐花盖住。
冰凉,柔软……
守卫果真伸出半个身体,扫视一遍墙体,口里还喊着:“看吧看吧,啥也没有,没有蜘蛛精。”
“得了,收,立正!”巡检唤回守卫,让他乖乖立正,“你好好巡视。不准偷懒,闲着没事儿就背背书。我走了。”
与洪亮的声音和有力的心跳截然不同,巡检的脚步声几乎没有。
王桐花屏息等待,直到两个心跳声都离开这截城墙。
阿祝变回一团黑丸子,乖巧地回到王桐花腰间的口袋。
王桐花利落地爬上城墙,轻巧地落入城内,落地时没惊扰哪怕任何一粒尘土。
她随着阴影,避开官兵在城内遁走。
城内的屋舍整齐干净,像新淋过一场雨一样洁净——当然,是相对于村里的房子。
有些房屋亮着昏暗的灯,有的门庭上悬挂着晃眼的灯笼。
阴暗处流传着窃窃的咳嗽声,亮堂地方的谈笑声格外亮堂。
衣衫比王桐花还破烂的人蜷缩在路边,脏到看不出本色的皮肤与骨头紧紧相连,让人怀疑皮骨间连一丝肉的空隙都没留。这样的人在墙檐下,深巷中,桥洞边……
王桐花第一次进城时没能见识到城市的繁华。
她先看到的是阴影中的污垢,苟延残喘的贫苦,深沉无望的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