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花祝》
1. 二丫
“二丫?二丫!怎么还在割草,你娘都要生了,你不去盯着点?”刘婶急急忙忙地走到王桐花跟前,瞥了眼王桐花背篓里满满当当的猪草,“打了这许多。哎,我来给你背着,你快回家看看你娘吧!”
王桐花不想看。她知道,娘肚子里是个弟弟。全家人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这个弟弟,奶奶甚至破天荒地许娘每天吃半个鸡蛋——另外半个给爹了。
王桐花不想要这个弟弟,家里根本没有东西可以再养活一个孩子了。姐姐,她自己,妹妹,三个已经吃不饱,为什么还要生?
但是王桐花怎么想不重要。所以王桐花只小声地说:“谢谢刘婶,我自己背就好了。我这就赶回去。”
“唉。你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刘婶这话说得像是在夸她,又像是在叹息。
懂事是坏事吗?王桐花不明白。
王桐花一直不擅长应付刘婶。她不习惯刘婶的目光。
她熟悉爹的目光。爹眼睛里有钉子,每次寒光一闪,王桐花就知道家里又有人要挨打了。
她熟悉奶奶的目光。奶奶打量姐妹和她,像打量未出栏的猪,又像打量没织完的布。
她熟悉娘的目光。有时候娘恨恨地看她,好像是王桐花害得娘挨打又挨饿;有时候娘好好地看她,给她抓头上的虱子,给她擦擦脸。娘的目光像有倒刺的木凳。
她开始不熟悉姐姐的目光。姐姐以前愿意陪王桐花玩。但是,最近姐姐似乎有了自己的事情要忙,老是让王桐花走开。
她熟悉妹妹的目光。妹妹流口水也不晓得要擦,傻呆呆的。王桐花不太乐意地给她擦掉,妹妹就会傻乐,鼻子里吹出个大泡泡。
她不习惯刘婶的目光。溪流一样的目光,让她浑身不自在。被这样看着,她满是补丁的旧衫挡不住身上的疤痕。她不自觉抠弄手指的甲床。
幸好村里除了刘婶,没人会这样看她。
王桐花低下头,躲开刘婶的目光:“刘婶你也回家吧。天要黑了。”说着,她加快脚步。
她不想和刘婶呆一起,也不想回家看娘看弟弟。以前抱怨过后山和家离得远,现在她恨不得这条路要走个十年八年。
她就不用照顾弟弟,她就不用继续当小孩子,她一回家就能当大人了。
但走这条路花不了那么久。只一刻钟后她就走到了家门口。
她在木门前踟躇,两只手紧紧抓住背篓的绳带,感受这份粗糙的疼痛。
直到一巴掌毫不犹豫地冲她后脑招呼上去。
“猪!不滚进去做什么!饭也不煮,衣服也不洗,一天到晚不晓得在发什么昏!”
王桐花浑身一抖,头低得更深。她一声不吭地进了门。
“话也不会说?爹也不会叫?真是白养了你!猪都比你有用!你娘就是个废物,生的女儿也都是废物。当年换你娘用那头羊真是不值,得他们找我一头牛才是!”
“爹。我去干活了。”王桐花憋出几个字,放下背篓进了灶房。姐姐守在灶台前,先小心翼翼地朝王桐花身后看了一眼,嘴角才扯起一个笑。
“快过来,是不是冷了?来暖暖手。”姐姐低声道,“希望娘生的是个弟弟。不然爹又要……”
王桐花这才想起来,没听见娘的声音。她跟姐姐挤挨在一个板凳上,一起盯着柴火。火焰的温度和姐姐的温度传到王桐花身上,爹的声音远去了。
“娘在家吗,怎么没听见?”
王桐花用气声问道。
“娘说,要省着力气,生的时候再叫。”姐姐凑近了些,也用气声回答,“三妹出生的时候你不在,不知道。会流很多血。”
恐惧攥住了王桐花。她更紧地靠着姐姐单薄瘦小的身躯。
姐姐揽住王桐花,王桐花身体细微的颤抖便止住了。她不再想象鲜血和母亲,她想象温暖的床铺和母亲。
姐姐把嘴巴凑到王桐花耳边,用更细小的声音说话。
“桐花,我不想……”
“王兰花!”爹不耐烦地吼,“死哪儿去了?去管管三猪儿!”
姐姐放开王桐花,带着未尽的话语去照看三妹了。
三妹的名字是王棉花。三妹不叫三猪儿。
王桐花闷头守着柴火。娘生孩子好像需要这些热水。
也许是有草落进王桐花衣服里,今天她老是觉得身上痒得慌。这会儿终于得空,她悄悄打量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她,就把又黑又瘦的手指伸进衣服里寻找那根讨厌的草。
咦?
王桐花没有找到草,反而摸出一小撮毛。
白色的毛,又很柔顺,光泽漂亮。
王桐花把鼻子凑近了闻,没有闻到膻味和骚味。不是羊,不是鸡,不是鸟——有白色的牛吗?她从没见过。
该不会,是老虎、是狼?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把这几根毛一把扔进火里烧掉,生怕引来怪物半夜破门而入,把一家人全部吃掉。
“王二丫,懒骨头,动起来。去做饭。”
奶奶的声音从王桐花背后升起。不同于爹的声音那么洪亮有力,奶奶的声音像是在井里泡了几十年才捞起来,声调也拉得老长。
王桐花于是站起来,手攥拳握紧,把白毛包得严严实实,没让奶奶看见。
王桐花今年十二岁,身量却像只有八九岁,过分瘦小。灶台高度对她很不合适,她得踩在矮凳上方能使用柴刀和案板。她不动声色地把白毛压在木墩下,熟练地开始做活。
奶奶的目光紧跟着她。从头,到脚,王桐花被一次次审视。
“长得这么瘦小,以后可有得你受。”奶奶的话意味深长,她没有解释必须要受的是什么。
但是,王桐花猜到了。姐姐没说完的话,她也猜到了。姐姐今年十四岁。妈妈生姐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
王桐花心底涌起一股冲动,拿着菜刀大喊大叫的冲动。可她不知道到底该冲谁喊,更不知道当向谁砍。奶奶生爹的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吧。
好恐怖!好可怕!好讨厌!
奶奶不怀好意的声音仍然在继续。
“你姐姐要为家里带来一头牛。你呢,二丫?你有什么用?”
哐当!
王桐花把灶台一下劈开。她把奶奶喋喋不休的嘴巴一下劈开,令人厌烦的话语再不能钻进王桐花的耳朵。她把爹劈开,那只满是老茧的手掌啪的一下掉在地上,鱼一样摆动了两下,便再不动弹。她把房子整个劈开,腐朽的木头终于断气,暗藏的虫蚁四散奔逃。她把后山劈开,太阳蹦出来,逃到天上去。她把天劈开,太阳落下来,躲到地里去。她把地劈开,太阳无处可去,只得低眉顺眼地告饶。太阳说:“放过我吧。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咔嚓,咔嚓,咔嚓。
王桐花把贫瘠的山芋劈开。把营养不良的葱劈开。把可怜兮兮的蒜劈开。
“哼,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葫芦。”奶奶端起热水,离开灶房。
王桐花不再想把白毛扔掉的事情。她开始想象一头威武的白色老虎扑进屋来,把牛吃掉。老虎长什么样子?它的嘴巴够吃一头牛吗?
她只模糊听村里人说过,老虎是大虫,身上有条纹花纹,可神气可威风,是山中大王。什么动物都打不过它。
她猜,这老虎的嘴巴一定比牛大。老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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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脚很长,一下子就可以跨过后山。老虎有翅膀,随随便便就可以飞上天。老虎没有爹娘。老虎没有奶奶。老虎没有弟弟。
老虎是孤零零的一头,它什么都吃,什么都不用让。
一滴泪落在案板上,泅出一团深色的印痕。
“如果我是老虎就好了。”
王桐花这么想。
“英娘要生了?真不容易,我可知道,这次肯定是个大胖小子。你们有得福享咯!”
爽朗大气的声音从院里传来。爹好声好气地和声音的主人攀谈。是吴稳婆来了。
王桐花放下菜刀,把切好的菜装进碗,小心盖起来,推到角落里。她重新把白毛捏在手里,下凳探头去看。
稳婆进了里间。
吴稳婆今年五十多岁,经验丰富,村里跟王桐花差不多年纪的孩子都是她接生的。
娘要生了吗?王桐花用力捏紧拳头,她左右转头,姐姐不在,妹妹也不在。
她更用力地捏紧拳头。
很快,娘撕心裂肺的声音就传出来。
剪刀,布,热水。
血水,血水,血水。
痛呼,哀嚎,哭叫。
女人的哭声渐渐平息,孩子的哭声骤然响起。
紧接着是稳婆的道喜。
王桐花贴在土墙上的脊背泄了力,腰弯垂下来,浑身是汗。
是娘一切顺利的意思吧?她放松掌心,有什么东西便顺着她的指缝流走了,她低头看手,只有满掌黑色粘稠的液体,白毛消失无踪。
她合上手掌,又张开。黑色粘稠的液体,在她手心扭动。一声声清越朦胧的鹿鸣在她耳边徘徊回响,仿佛在召唤。
“来呀,来呀。”
“来呀,来呀。”
她好像回到深山。高大的树木拱立在明月之下,灌木伏倒,野草分开,让出一条通向湖泊的小路。虫鸟安静,夜雾缥缈,有什么自湖泊深处被唤醒,祂要来了,要升上来了,要看见王桐花了——
“还愣着,真呆。不看看弟弟?”爹的声音打断这一切。
王桐花回过神,冷汗涔涔。剧烈的心跳几乎让她听不清爹在说什么,她抬头,扭曲模糊的视野逐渐恢复正常。她看清爹的脸,和他怀里的襁褓。
爹的面容是前所未有的柔和,他朝王桐花走来,喜气洋洋。
他轻轻摇晃着怀里还在哭的襁褓:“喏,怎么样?真是个好小子。”
王桐花扯动嘴角,露出一个笑。
“嗯,弟弟看起来很好。”王桐花说,“爹,我去看看娘。”
男人其实没心思听王桐花说话,他只想向随便什么人炫耀他的宝贝。男人自顾自地冲襁褓笑,说话,贴面。
王桐花迈动步子,每一步都很僵硬。她张开手掌看,黑色的东西消失了。奇异的鹿鸣也不再于耳边回响。
“王桐花。”
王桐花停住,转头看爹。
男人抱着孩子,和孩子一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跟奶奶一样的目光。
打量出栏猪的目光。
“你确实也不小了。去吧。去看你的娘。”
没有白毛。没有黑水。没有老虎。
王桐花转回去,向娘走去。
王兰花迎面走过来,惊讶地挑眉:“怎么这个表情?怎么了?娘没事。奶奶在屋里看着。棉花呢?我让她——”
王兰花叹口气。
王兰花抱住王桐花。
“别怕,桐花。我还没嫁出去呢,你不会那么早的。别怕。别哭。别让爹看见。”
“如果我是老虎就好了。”
王桐花这么想。
2. 雨来
娘生下孩子的第二天,就下地做活了。
他们必须一刻不停地在田地里劳作,才勉强能从地里刨出足够的粮食交税和吃饱。王桐花七岁那年家里欠收,爹咬牙找村长借了粮,直到王桐花十岁才完全还清。期间,娘流产了一次。
在村里,王家不算最坏的家,王桐花不算最不幸的女孩。更不幸的女孩来不及说话就沉下了河塘。
大家从不聊起那些生下来第二天就消失不见的孩子。
那些孩子也从不会有第二种性别。
王桐花艰难地提起半桶水。说不准她提起的是某个婴孩的魂灵,所以才这么沉重。
天还没亮,但王桐花对这条路很熟,没有光也能走。她宁愿早起多跑几趟,水打得太多更容易摔,她摔了没什么,要是桶坏了就糟了。
打完水,娘招王桐花过去。她捧起王桐花的手,翻看上面的老茧和伤口。
王桐花喜欢这样。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娘,看娘梳拢的鬓发,垂下的眼眉。
“桐花,都长这么大了。这些年,苦了你。以后会好的。”
闻言,不详的预感在王桐花心中蔓延。
她摇头解释:“不苦,有娘和姐姐,我不觉得苦。有三妹,我不觉得苦。我,我会打水,会做饭,会编草鞋,会洗衣服,会——”
娘的目光很哀伤。
“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王桐花不觉得娘的手温暖了。
陷阱。
王桐花无能为力地趴在蛛网上,蜘蛛无可阻挡地挪移过来。蜘蛛后面是爹钉子一样的眼睛。
“你今年十二了。你大姐跟王大力他们家订下了,你也是时候了。”
猪出栏的时候吗?王桐花在心里接话。
“王大他们家的二儿子王牛,十岁。你不是认识他吗?那也是个好孩子,牛犊一样。”
和王牛打过架也算认识吗?王桐花在心里反问。
“你知道,家里困难,村里大家都困难,出不起什么嫁妆聘礼。等你姐出门,你就去王大家吧。毕竟你弟弟,哎,男孩子也要娶媳妇的。家里真的养不起这么多人了。”
那为什么要生弟弟?为什么弟弟要娶媳妇?为什么要把姐姐和我赶走?我们吃得从来不多。
王桐花咬着牙不说话,任由愤怒的火焰舔舐心脏。
“替爹娘想想,替弟弟想想,好吗?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等村长做个见证,这事儿就算定下了。”
懂事果然是坏事。你们都不替我着想,我为什么要替你们着想。我的想法对你们来说从来都不重要。
王桐花闭上眼睛,用力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娘紧紧握着,没能成功。
从来没有选择。从来没有不愿意。从来只有……
“我知道了。”王桐花没有哭,眼泪只对在乎你的人起作用。
娘紧绷的神情放松下来,王桐花得以收回自己的手。
“养了你这么久,你该知足。”爹丢下这么一句话,扛着锄头出去了。
娘抚摸王桐花的头,没再说什么。
王桐花偏头拒绝这种亲近,她说:“娘,我猪草还没打呢。”
“……”娘嗓子里发出一声抽噎,“嗯。去吧。”
王桐花提起背篓和柴刀出去了。
她其实很讶异。他们就这么轻松地放她出门了?不怕她跑?
王桐花走出一截路,回头望自己住了十二年的小小房子。
多么小的一间房子啊。所以只装得下弟弟一个孩子。三妹早晚也会被赶走的。会被爹和弟弟吃掉。奶奶,妈妈,姐姐,自己,妹妹,弟弟的未来的媳妇,都是一样的,通通被吃掉。
爹和弟弟吃了这么多,也没吃成满嘴流油的胖子。他们的骨头只榨得出草料和石籽。
爹和弟弟肯定也被什么东西吃掉了。不过,王桐花还不知道吃他们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那肯定是,比蛇更狠毒,比老虎更庞大,比夜晚更幽深的东西。
王桐花转头进了山。
她得跑。但不是现在。她没有自信比大人更了解这座山,所以她得找到更合适的时机。
那会是一个所有人熟睡的深夜,一个没有月亮的雨夜。大人会看不清脚下的路,狗的嗅觉在雨水里失灵。
王桐花则会在隐蔽而熟识的路线上奔跑。
她会找到这样一条路,这样一个晚上的。在那之前,唯有忍耐。
王桐花躬身打起猪草,一茬一茬的绿意被她拢在背篓里。
……她不要做一生沉默的野草。
如果草会说话。它就会尖叫。如果草有腿。它就会逃跑。如果草只是草,它就只能等待一把屠刀!收割它的刀!
王桐花咬紧牙关,又割下一茬野草。
野草乖巧地待在她的手里。
她叹口气,把草撇进背篓。
就在此时,幽微的鹿鸣声由远而近地一声声响起。
是娘生产那天,王桐花听过的鹿鸣声。
那根变成黑水的白毛。
那片月下的湖泊幻象。
卷土重来。
黑色的潮汐自森林深处涌来,静默而汹涌,一个浪打来,把王桐花扑倒。
细碎的声音呢喃,弥漫:“晚上来。有月亮的晚上来。下雨的晚上来。带上祭品,来,换取一个祝福。”
“来。”
“来。”
“来。”
声音渐息,潮水消退。
鹿鸣也远去。
草茬透过薄薄的布料扎着王桐花的皮肤,唤起轻微的痛意。
周围现在看起来一切正常。
但是,刚才那是什么?
王桐花把柴刀握得更紧。
要相信吗?也许那是引诱人的怪物。
会吃掉她!
但是,其他人也会吃掉她。
她真的能逃走吗?被抓到的话,她会怎么样?逃走之后又能去哪里呢?别的地方她能待得住吗?
……
反正,都是要等一个雨夜吧。
在那之前,她还是可以先找一条合适的逃跑路线。
王桐花重新站起来,心神不宁地继续干活,直到背篓满溢。她背起背篓,一步步向家走去。
“二丫!”
是刘婶。
刘婶不由分说地接走王桐花的背篓背上。
“你爹去村长那儿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王桐花尽量保持冷静,她特别不希望在刘婶面前掉眼泪。
“你就是太懂事了!由着他们这么欺负你!要是你娘能管事儿,她肯定不会——”刘婶瞥了眼王桐花绷紧的嘴角,语气松快了些,“桐花。日子都是自己过的,幸福都是自己找的。不要替别人懂事,人有时候自私点儿才能过得好。”
王桐花飞快地抬头,不成想正跟刘婶的眼神对上。她又飞速低下头。
刘婶却笑起来。
“好了,二丫,我也不多嘴。我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
王桐花慢半拍才接上话:“我知道的。谢谢你,刘婶。”
“嗯。我一直希望有个你这样的女儿。”刘婶伸手摸王桐花的头,宽大温暖的掌心差点让王桐花眼眶又红了。
刘婶也过得难。她生了第二个儿子之后,就不能再生了。村里常有人说她的闲话。
有时候,王桐花很庆幸刘婶没有女儿。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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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她才能分得刘婶对自己的几分关爱。
她有时候甚至庆幸刘婶不能生。
所以,王桐花早就成为自私的人。刘婶的爱护时刻刺痛她的心。
她不敢让刘婶知道自己这么坏。她不能心安理得地沐浴刘婶溪流般的目光里。
在刘婶发起的漫无边际的对话里,回家的路快走完了。
刘婶把背篓交还给王桐花,冲她挥手道别。
王桐花也挥手回应。
一进家门,一股家里从未有过的膻味就传过来。
姐姐和妹妹正围着一头小羊。
见到王桐花,姐妹俩高兴地招手:“快来看,这是爹今天抱回来的。”
王桐花放下东西,也颇感新奇。小羊看起来很可爱,她也想和小羊玩!
“你回来了,桐花。这是王大家送来的羊。再过一阵,我们家就连牛都要有一头了。”娘抱着弟弟,笑意盈盈,脸上的皱纹温和地舒展开。
王桐花的笑容僵在脸上。王兰花的笑意也淡了。
“桐花,还愣着呀?不摸摸吗?”王兰花很快重新绽放出笑容。
呆三妹又吹起一个鼻涕泡,伸手向王桐花索要拥抱。
王桐花再也笑不出来。
“你姐姐要为家里带来一头牛”,“等你姐出门,你就去王大家吧”,“王大家送来的羊”……
奶奶说的话、妈妈说的话搅和在一起,绞成一条系在脖颈的绳子,越收越紧。
“养了你这么久,你也该知足。”
绳子猛地将王桐花提起,把她吊在黑暗里,窒息感将她侵袭。
没有时间了。
动弹不得的王桐花转眼看着白毛卷卷的小羊,思索着神秘的鹿鸣。
这正是合适的祭品。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那根绳子就放松了。
她的双脚重新落回大地,空气争先恐后地涌进重获自由的喉管。
王桐花开心地笑起来。她先拥抱王棉花,擦去她的鼻涕。又搂住小羊,摸它绵密的绒毛。
“去看看弟弟吧,弟弟也很可爱。”姐姐笑着说,竟没有丝毫怨恨。
所以自己真的是个自私的人啊。王桐花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她不觉得那团肉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她点头应声,站起身,小心翼翼地从娘手里接过那个襁褓。
婴儿皱巴巴的,一到她手里就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
她手忙脚乱地摇晃襁褓,无济于事。娘不得不从王桐花手里夺回自己的孩子。
王桐花刻意露出手足无措的神色。王桐花从来不晓得原来自己对脸部肌肉的掌握如此高深。
“唉,你去忙吧,二丫。”娘轻声细语地哄着大闹不止的婴儿,“不哭不哭。坏姐姐走开,乖宝宝不哭。乖,乖,乖乖儿,最聪明了,最可爱了。”
王桐花没有马上去做活,她问姐姐:“爹呢?”
“名字!”三妹大声抢答。
姐姐安抚三妹,说:“爹去找先生给弟弟起名了。”
“先生!”
“对,先生。人家可是识字的先生。”姐姐对三妹说话,“棉花的名字也不普通。听说棉花可是宝贝,可以用来做冬衣。穿上它就不怕冬天了!”
王桐花没有说话。她几乎要忍不住露出愤怒的表情。
“王桐花,还不进来帮忙?”奶奶拖长的声音又在叫她了。
“来了,奶。”王桐花放松对表情的钳制,恢复平时面无表情的姿态。
忍耐。
忍耐。
只要,等一场雨。
当天,爹带回来一个名字,“阳升”。
随着这个名字一起来的,是一场雨。
3. 阿祝
王桐花侧身蜷缩在床上。
她被夹在稻草与冷硬的被子之间,姐姐和三妹之间。
雨还在下。爹的鼾声正浓,他向来是不会醒的,即便弟弟的啼哭再撕心裂肺。
奶奶觉浅,但弟弟的到来给她增添远超往常的劳动负担,雨点规律的敲击让她陷入更深的梦境。
王桐花解开三妹勾住她的小指。她慢慢地下床,借着朦胧的月光看妈妈抱着弟弟,看姐姐单薄的脊背,看妹妹安静的睡脸。
她等不起另一个雨月夜。
王桐花不再犹豫,她直奔小羊,堵住它的嘴;又掏出藏好的布条,三下五除二把它结结实实地绑在背后。
她急切地走向雨中,走向山林,没有回头。
屋内,王棉花睁开眼睛,觅见另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眸。
王兰花转过身去,安抚躁动不安的王阳升,让他安然躺在母亲的怀抱里。
她们是沉默的共犯,默契的同谋,她们本来有着同一种命运。
但今夜注定会改变许多事。
“跑吧,妹妹。”
“跑吧,姐姐。”
王兰花和王棉花闭上眼,想着同一件事。
“跑吧,桐花,跑得远远的,再不回来!”
在踏上那条黑色潮水启示的路时,一根细细的银丝自王桐花右手食指指尖颤颤巍巍地延伸到深山。
雨滴毫无阻碍地穿过这根银丝,好像只有王桐花才感知得到它。
比爹娘更可怖的蜘蛛在银丝后等待,它等着王桐花心甘情愿地踏进陷阱。
但是王桐花别无选择。
有本事就把她的骨头也嚼碎咽下吧!如果不能把她的骨头研磨成粉末,她会在怪物肚子里给它开孔。
雨水打湿王桐花的头发和衣衫,背后的羊因为吸水变得更重。
走快些,更快些,不然的话——
王桐花不慎踩进泥泞,脚下一滑,幸好她及时抓住灌木的枝桠,才没从狭窄陡峭的山路上滚落。
树枝的小刺扎破王桐花指上的老茧,血珠渗出。
王桐花边赶路边撕下衣衫下摆的一截,粗暴地将渗血的伤口缠起来。
雨不够大,也许冲不掉地上遗留的血迹。得包起来。
雨不适合大多数动物出行。动物们安逸地窝在属于自己的巢穴里,偶尔有一两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那个冒雨前行的身影。
“她偷走了羊!那个贼杂种,看你生的好女儿!”
男人暴跳如雷,一耳光把女人的脸扇得高高肿起。
王兰花偷觑男人横肉堆叠的神色,飞快收回视线。
“你没听见她走的动静吗?睡得跟死猪一样!”男人血丝遍布的眼睛瞪向王兰花,“又蠢又懒,这副德行,以后有你好日子过!”
也许是为着那头牛,男人没有打王兰花。他的手高高扬起,冲着王棉花落下。
王棉花可禁不住他打!王兰花情急之下用手臂一拦,更惹得他吹胡子瞪眼。
“好,好得很,一个二个反了天了。今天如果王二丫跑了,你们就等着吧。”
男人穿上蓑衣,扭身就走,举起火把,要发动其他村民一起进山。
“我问你,兰花。你真没听着响?”娘一手抱着弟弟,一手捂着脸,问道。
“真没有,真没有,娘,你也不信我么?”王兰花的声音带着哭腔,女人的声势就消了。
“好,好,我知道了。你看好弟弟妹妹,我也进山去……”
“娘!”王兰花打断女人,“你才生了弟弟,怎么能进山!而且,弟弟现在离不了你呀。还是我进山吧。我了解桐花,我知道她会去哪儿。”
娘犹疑地看向奶奶。奶奶冷嗤一声,没有说话,娘才应道:“也是。你能逮着她。小心别淋坏身子。”
“奶奶,你去么?”王兰花睨一眼臭着脸的奶奶,小声问道。
“去,怎么不去,不把这身老骨头淋得霉淋得烂,怎么省出一个人的口粮?你说是吧,大姑娘?”
奶奶尖酸的话语没能刺痛王兰花。她笑着说:“奶奶和娘好好休息吧。”
王兰花披上剩下的蓑衣,走入雨中。
妹妹啊妹妹,怎么连蓑衣也不披一件?
你的身体,扛得住这场越下越大的雨吗?
王桐花顺着银丝的指引奔跑起来。
雨下大了。
步伐越发沉重,银丝却好似没有尽头。
幻象中的地方不在这附近……那片湖泊王桐花从未见过,也没听过村里人提起。
也许那全是自己的想象?
也许她疯了。
心底怀疑和不安疯长,也许她该回头。该接受被安排的人生,娘有时候看起来也很幸福……
才怪!
今天喝的稀梗米粥发挥最后的作用,王桐花死命地跑起来。
“幸福是自已找的”,“幸福是自己找的”,“幸福是自己找的”!刘婶说过的话语在王桐花脑海里激荡。
她不要做沉默的草,她不要做爹嘴里的猪,她不要做被安排的媳妇。
跑起来,王桐花,跑啊!
再不跑,就要被那份命运追上了!
让王桐花感到恐怖的是,她已经隐隐约约听见身后的人声,夹杂着兴奋的犬吠。
要爬到树上去吗?
不行,他们肯定带了火把,往上一照就看见了。
要把羊丢掉吗?不行,不能少了祭品。
要躲起来吗?不行,大人们追猎的经验比她丰富多了,她多半会被发现。
只有跑!
王桐花不再想其它。
她不再思考,全身上下所有的能量都用来奔跑。
喉管泛起的铁锈味被强行咽下,模糊的视野里只有银线的指引依旧清晰,被逼迫到绝地的肢体按照主人的意愿机械地动作。
人声忽远忽近。
突然,一声惊叫。
“看到她了!在这儿呢!”
王桐花动作一僵,几乎要栽倒。但她竭力稳住。不是摔倒的时候!
“你看岔了吧,明明在这儿!”
刘婶的声音。
“你们都是瞎了,是这儿才对!”
追捕的人们居然吵起来了。
刘婶,谢谢。
王桐花无声地道谢,她的四肢又充满了力量。
不知跑了多久,终于,王桐花看见银线的尽头。
它止在悬崖上。
一根金线,从银线的终点出发,指向崖底,没入一片浓雾中。
挂满雨水的金线在月光下闪着柔和的光,显得美丽而脆弱。
王桐花颤抖着走上前,伸手去抚摸金线。
王桐花右手缠绕的布条忽然散开,落下悬崖。她掌心滴下一滴血,血色迅速在金线上蔓延,直至金色完全被红色覆盖。
线轻微地颤动一下,抖落所有雨珠。它看起来不再是脆弱的美丽,转而透出一股邪气。
王桐花紧紧握住红线。
于是红线像蛇一样摆动起来,它带着王桐花一头钻进雾里!
风雨扑打在王桐花脸上,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就穿过雾气,跌坐在地。
她站起身,微风吹拂。树木耸立,草叶低伏。周围是死一样的寂静,没有丝毫声息。
一条蜿蜒的小路从王桐花脚下延伸,通向那片两次出现在幻象中的湖泊。
湖水在月光下粼粼波动,不断落下的雨滴在湖面上空奇异地消失不见。
王桐花迈开双腿,向湖泊走去。
自从触碰到那根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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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体就不再如同灌铅一样沉重。她感觉很好,前所未有的好。
拥有这种力量的东西,它到底想要什么?
王桐花不在乎。
“祝福”。
她只要这个。
她一步一步,坚定地向湖泊靠近。
我要吃得饱。
一步。
我要穿得暖。
一步。
我不要再挨打。
一步。
我不要再被别人安排命运。
一步。
我要过得比谁都好,比谁都幸福!
最后一步!
王桐花解下背上的布条,将羊高高举起,要把它投入湖中!
湖面泛起涟漪。
天空白光一闪,既而雷声大作。
“轰隆隆——”
湖水剧烈搅动,中央塌陷出一个黑色的漩涡。
“你叫我?”
清亮悦耳的声音自湖水深处响起。
王桐花最先看见的是一双巨大繁复的鹿角。接着是一头比最深沉的夜还黑,比最明亮的星还亮的长发。
然后是一张摄人心魄的脸。那不会是人类能有的脸。白玉的肌肤,烟柳的长眉,玉石的眼眸,山脊的鼻梁,花瓣的唇瓣。
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妖。无一处不邪。
王桐花随后注意到的是他为鹿的下半身。美丽的白色鹿身,鹿蹄的动作那么轻巧优雅,踏在湖面上甚至不曾激起一丝涟漪。
王桐花最后才注意到他作为人类的上半身没有穿衣服,泼墨的长发随意地披撒在胸前。月光照在他身上,让他像穿了一层皎洁的月纱衣。
他不是人。
也从没见过鹿穿衣服。
所以王桐花并不觉得害羞,或者有其他感受。即便鹿身和人身被诡异地拼接在一起,他看起来也十分自然,仿佛人的下半部分本就应该是鹿,鹿的上半部分本就应该是人。
“你带着一头小羊呢。”他咯咯地笑起来,说话的音调像唱歌,“好像还有东西在抓你。”
王桐花不作声地盯着他。
美丽的少男俯下身,好奇地注视着桐花,和她怀里的小羊。他靠得很近,他的长发因为这番动作轻柔地倾泻到王桐花肩头。
“你浑身都湿透了呀。不冷么?来烤烤火吧。”他伸出纤长的手指,在虚空中点一下,一团火就倏地在王桐花和他之间凭空燃起。在火的帮助下,王桐花冰冷的四肢逐渐恢复知觉。
“怎么不说话?哦,我还没告诉你呢,我叫阿祝——”自称阿祝的存在昂起精巧的下巴,又把它收回来,笑盈盈地看着王桐花,“你呢?”
“王桐花。我的名字是王桐花。”王桐花声音因为精疲力尽而低沉粗哑。
“桐花,是吗?嗯~嗯。我记住了。所以,桐花,如果你把小羊给我,我就送你一个祝福。”
阿祝自然地向桐花伸手,补充道:“直接给我就行,不用把它丢进水里。啊,你要丢也可以,我把它捞起来就是了。”
王桐花紧紧盯着阿祝的眼睛,缓慢、但坚定地,将怀里的羊递给他。
一路上都很安静的羊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但阿祝并不在意羊如何。
他双手接过羊,羊在他手里变小,又变小,直到只有三分之一个手掌那么大,羊也还在挣扎。
这份挣扎阻止不了任何事。
阿祝面带笑意,将扭动的羊塞进了嘴巴。
他仰起头,月光照在他身上。
王桐花得以看得清楚他喉咙吞咽的每一个细节。
咕噜。
羊被阿祝吃掉了。
阿祝美丽的脸回正。他脸上泛起红晕,他的声音飘飘然,他温柔地注视王桐花,他问:“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祝福?”
4. 祝福
笑容不受控制地自王桐花脸上浮起。
冷雨也好,疼痛也罢,在此刻离她远去。有生以来第一次,她被允许大胆说出自己的愿望。
更可喜的是,她已经结清了代价。
现在是奖励时间。
没有任何犹豫,贪婪的话语脱口而出。
“我要,永远,幸福!”
“福”字因为过度的兴奋变了调,拐着弯儿地冲上云霄。在寂静的崖底,格外刺耳。
王桐花不觉得丢脸。
她目光灼灼地紧盯着在湖上踱步的鹿身妖鬼。
在王桐花密切的注视里,黑发的妖鬼单手托腮,微微歪头。蓦地,阿祝笑容昙花一般绽放,在夜色里美得惊人——如果这里有王桐花以外的人的话。
王桐花全然无视阿祝的美貌。这对她来说完全无关紧要。她在乎的只有阿祝的回答!
“好啊。”阿祝吐出这两个轻飘飘的音节。
王桐花浑身放松下来。被雨水淋湿的布条从她手里滑落,自由地落地。
“不会再有比这一刻更高兴的时候了。”
她真心实意地如此认为。
阿祝双手在胸前合十,他闭上眼睛,殷红的唇瓣启闭,他说。
“我祝你,永远幸福。”
树枝和草叶颤抖,或者说在抽搐。不知何处而来的风穿行在任何间隙,带来尖锐的呼啸。
光线被扭曲。影子,所有东西的影子全都混乱了,它们延伸成各种崎岖的形状,伏在地面上攀咬、撕扯、抓挠。
湖水在月色下汹涌,透明澄澈的水转而变得粘稠深黑,怒吼着朝天空奔去。雨滴被卷入此等洪流,无能为力地调转方向,被裹挟着回到来处。
湖面下降得很快。一时间仿佛天地倒转,天成了地,地反倒成了天,天上的水尽情倾泻到地上,理应如此。
阿祝的面色肉眼可见地苍白下来。
伴随着“喀”的轻响,阿祝的鹿角上出现裂纹,并不断扩大,直至左边的鹿角脱落在地,湮灭成粉末。
阿祝双目紧闭,湖水一滴不剩地离开,露出干涸的河床。
雨不再受黑色湖水吸引,如常坠落在混乱的影子上,影子不安地震颤,几乎要将扁平的脊背从泥土里拱耸出来。
咔哒。
阿祝另一边的鹿角也掉在地上。影子迫不及待地将它吞吃下肚,甚至不等它碎成粉渣。
轰隆隆——轰隆隆——
惊雷大作。
她的视线缓慢下移,她的影子被她的双脚钉在脚下,纵然它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离开。
比起惊慌,她心底更多是震撼,和狂喜。
在这番浩大的阵仗前,她显得微不足道。从前的人生里,她没有听闻过这样的景象,遑论亲眼见证。
她也清楚地知道,这全是为了她,为了她希求的祝福!
她即将得到的幸福,就在这里,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在狂舞的影子里,在呼啸的冷风里!
想到这里,王桐花猛地抬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阿祝惨白的脸庞,试图从他紧蹙的眉间窥见失败的端倪。
“永远幸福”。
小孩也好,少年也罢,总是把“永远”挂在嘴边。在他们看来,“永远”不过是个表达情绪激烈的形容词。
“我永远爱娘”,“娘会永远爱我”,“我生气了,我永远不理王兰花了”,“这么多柴,我一个人永远捡不完”……
在说出“永远幸福”的时候,王桐花对“永远”的谨慎度跟上面那些出现过无数次的想法无二。
她尚未领悟到“永远”的沉重。
阿祝终于睁开眼,他的唇瓣已经褪去鲜妍的色彩。
他合十的双手缓缓松开,一点赤色的光芒在他掌心间跃动。
即便亮度甚至稍逊于萤火虫,但见了这点微弱的光芒,一切异状都安静下来。它们噤若寒蝉地蛰伏。
阿祝用双手捧起微光,将它送到王桐花面前。
“来,接住。”阿祝的声音是掩不住的疲惫,音色喑哑。
王桐花珍重地接过,光点轻轻一跃,融入她的身体里。
温暖……这是王桐花的第一感觉。
怀念……就像回到了母亲的身体。
自由……从奋力泅渡的水里挣脱,第一次能够畅快呼吸。
一条宽大的紫色河流静静流淌,其间星光耀耀。
王桐花的意识进入这条河流,逆流而上,她看见……
自己在后山弯腰割草,一簇白毛悄然从她的后领飘入衣服。
王兰花扶着小女孩,一字一句教她“姐,姐”!
母亲在草席上分娩,与之脐带相连的婴儿躺在吴稳婆手上。
母亲挺着肚子在田间劳作,扶着腰擦去额头的汗水。
幼苗长成林木,沧海变作桑田。
火苗第一次被人类在木头上引燃,几个人兴奋地围着火跳舞。
不着寸缕的人类仰头看天,璀璨星空倒映在好奇的瞳孔。
一头猿猴试着用后足站立。
一条鱼被冲到陆地。
一只扭动的微小生物。
一片黑暗的空间,或大或小或明或暗的球体在旋转。
各种王桐花或能理解或不能理解的画面闪现,她仰起脖颈,雨落在她涣散后逐渐重新聚焦的瞳孔。
她的意识离开那条紫色的、不断向东奔流的大河,回到沉重的躯体。
明明今天只喝了一碗稀粥,还一刻不停地奔跑小半个晚上,她的腹部却涌起奇异的饱足感。
不,不是胃部……
有什么不属于人类的东西塞进她的灵魂了。
她下意识抬头看向阿祝,想得到一个答案,却看了个空。
王桐花缓缓低头。
一双无忧无虑的水灵大眼跟王桐花对上视线。
一头小鹿歪头,与她大眼瞪小眼。
“你是阿祝?你变成这样了?”
小鹿欢快地点头,绕着王桐花小跑。
应该不是让自己吃掉他的意思。
所以,结束了?
她已经被祝福了?
王桐花又是兴奋又是茫然。
“永远幸福”,“幸福”在哪儿?
即便她冥冥之中知道,自己方才得到一份珍贵的馈赠,但她得到的似乎与所求的相差甚远。
只不过能解答的“人”,现在是鹿,说不了话。
小鹿一个劲儿地用光滑的头颅顶王桐花的后背,让王桐花不得不停止忍耐这场雨。
算了,起码她现在不冷不饿了。先找个能避雨的地方吧。
阿祝都变成鹿了,他先前变出的火焰自然也消失无踪。
王桐花不能像阿祝之前一样变出火焰,在拾起绑羊用的布条之后,她就一边拾取干燥的引火材料,一边寻找适合躲雨的地方。
先前用来绑住伤口的布条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去了,王桐花没有在附近找到。
雷电时不时闷响,王桐花只得躲着枝繁叶茂的大树走,时不时掰几根枯枝,从倾覆的鸟巢里翻找出干燥的绒絮。
阿祝见她如此费心寻找,也雀跃地衔来树枝。
王桐花把材料用布条捆起来,抱在怀里。
离干涸的湖越远,动物的踪迹越多。
鸟兽的声音被王桐花听得清楚。
她现在的感官都比“被祝福”之前灵敏。
她甚至可以听到在她头顶树木上栖息的猫头鹰心脏鼓动的声音。
猫头鹰的心跳比她自己的快好多,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禽鸟才需要不停进食以维持身体的消耗……
自然而然地,她如此思考。
她现在似乎更了解自然界的原理了。
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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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发出凄厉的吠叫,高亢尖锐的音调逐步下降,转为悲婉的呜咽。
它在呼唤朋友吗?
王桐花露出微笑。倒不是她警觉性太差,只不过——应该没有动物会主动伤害她。
这绝非狂妄的幻想,而是事实。她只是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衣服湿漉漉地贴在王桐花身上,她不觉得冷,只感觉得到湿。
尽管上一次进食已经是中午,她也不觉得饿,还有使不完的力气。
她对进食的需求大大降低。
现在,她脱离村庄,不再为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所累:她行走在山野,不必为食物匆忙奔走。
她只需要留心天上的雷霆。
前所未有的自由。
她只需要做王桐花!
欣喜在她心间充盈,她脚下不由自主地跳起舞来。
她见过的舞,人们围着火堆跳起的舞。
她点燃自己生命的火星。
她从别人手里夺回了自己的命运!
她毫无防备地踩进一个小水坑,溅起的泥浆在阿祝白色的湿漉皮毛上晕染出棕色的印迹。
阿祝扬起前蹄,正跟着王桐花的脚步一起跳跃旋转。见王桐花停下,疑惑地歪头,投来注视。
忘乎所以的王桐花暂时冷静下来。
她伸手摸小白鹿的脖子,不出所料,它的温度比王桐花低很多。
阿祝会冷。
阿祝是因为给自己祝福才变成这样的……而且,自己还有问题要问它。
所以得照顾着它些,直到它恢复才对。
出于责任感,王桐花很快找到一处可以避雨的突起岩壁。
岩壁下的石壁略微朝内凹陷,稍加布置就能成为挡风的好地方。
阿祝蜷起前腿,卧倒在地。
它大概累了。
王桐花放下收集的材料,拖来几根被雷劈倒的粗壮木头架在严洞周围,又捡来几片半人高的树叶铺在木头上,聊作挡风之用。
王桐花清理出一块地方,取出携带的火石和小铁片。
她用铁片一一剖出枯枝里面的干燥木材,铺在地上。适合引火的绒毛和细枝被她小心地整理好,在雨中找到干燥的火绒并不容易。
王桐花轻车熟路地把铁片和火石碰撞,一下就擦出火星,落在火绒上。
王桐花吹两口气,火势壮大起来,犹犹豫豫地蔓延到铺设的木枝上。
小鹿靠过来,倚在王桐花身上。
火光温暖一人一鹿的躯体。
做完这些,王桐花满意地检视周围。
她的力气变得很大,可以轻松拖动树木。
她的动作变得敏捷,可以捕猎各种动物。
她完全有信心一个人在野外活得很好。她可以靠自己过得幸福。
王桐花能成为山中的老虎!
王老虎盘腿坐在火堆前,凝视夜雨。
等雨停了,她得离开这座山。
这里离村落太近,就算在崖底,长期住着也会被发现的。
对王老虎来说,另寻一个合适的栖息地不要太简单。
她到时候就住在小溪近旁,搭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铺一张她自己的床……
就搭一个小木屋,先挖四个坑用来立桩,再用细一些的木头填充当墙……
屋顶先铺一层木头框架,再铺一层藤条编网,最后盖一层树皮……
她知道怎么鞣制皮毛,她就用皮毛当床……
对了,毛,那簇白毛是阿祝的吧,怎么会到自己身上呢,得问问它……
姐姐呢,还好吗……
妹妹睡了吗……
还有娘,刚生了弟弟,要保重身体啊……
王桐花沉沉睡去,一滴泪滑落脸颊。
小鹿懵懂地看着这个哭泣的孩子,舔去她的泪。
雨还在下。
5. 翻山
王桐花醒得很早,天还没亮,雾蒙蒙的。
雨停了。头顶凸起的岩壁滴下的雨滴聚成一个个小水洼,被风一吹,盈盈晃动。
湿润的泥土青草气息扑面。跟家的味道完全不同。
厚重的汗味,布料潮湿的酸味,房屋陈旧的味道,牲畜的骚味,都不再有。
以前王桐花总觉得时间不够,太多的活儿等着她干,大人的指使把她抽得团团转,让她少有闲暇考虑其他事情。
那些杂活比现在的情况更紧急吗?不见得吧。但是王桐花现在居然有闲心想这些事情。她自己也对此感到奇怪。
王桐花站起身,拍拍衣服沾上的泥土,伸了个懒腰。
“早上好。”
她对自己说,莫名其妙地笑起来。小鹿听见她的笑声,站起来蹭她的裤腿。
王桐花边掩埋火堆的痕迹,边问阿祝:“你可以离开这里吗?”
阿祝眨眨眼睛,纤长的白色睫毛扑闪,无辜地看她。
“阿祝?”
小鹿听到自己的名字,欢快地点头,扬起前蹄小跳,看着快活极了。
王桐花就没那么快活了。她掩埋火堆的动作慢下来,不确定地问:“你,听得懂我说话吗?”
小鹿眨它的大眼睛,歪头看王桐花。
“阿祝?”
小鹿高兴地踱步,小巧的尾巴快乐地摆动。
王桐花讷然无言。
一晚上过去,阿祝好像变得更傻了。它还能恢复吗?它要怎么才能恢复?王桐花忧心忡忡。
难道那片湖泊,是阿祝力量的来源?
是因为离那片湖远了,所以阿祝变傻了?
为了求证,王桐花决定沿着记忆回到昨夜的湖泊处。
但那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湖泊也好,干涸的河床也好,都消失了。
就连野草,灌木,树木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徒留一片突兀的空地。
就像被什么东西粗暴地擦除。
也许不是阿祝栖息在湖泊,而是阿祝在的地方形成湖泊。湖泊不是阿祝力量的来源,而是阿祝力量的体现。
“永远幸福”,这个祝福对她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真的只是让她不饿不冷吗?那条紫色的河川是什么,河川映照出的奇异画面是什么,阿祝是什么,幸福是什么……
王桐花对此毫无头绪。
小白鹿一路上四处闻嗅,似乎这个世界对它来说新鲜得不得了。但看见王桐花呆呆立着,它立马小跑着跟在她身边。
王桐花摸阿祝的头,小鹿积极地抬头蹭她的手掌。
王桐花艰难地将昨晚神秘的阿祝与现在这头傻鹿联系在一起。
不过,说不定这样反而更好。比起鹿身的人形阿祝,她还是更喜欢面前这头小鹿阿祝。想不通的事情,就先放着吧。
好不容易得到了祝福,她一定得过得幸福才行。为此,还有必须要做的事。
“我们离开这里。”
王桐花带着阿祝开始赶路。
一人一鹿没有行李,对环境也不挑剔,还无惧野兽,赶路倒是方便得很。
动物们普遍对王桐花和阿祝保持距离。越小越不聪明的动物对他们警惕性越低,如蚂蚁蚊虫,但即便是它们也不会轻易靠近;越大越有灵智的动物越是谨慎,如老虎郊狼,它们简直对一人一鹿退避三舍。
有这样的保障,他们的旅途很是顺利。王桐花朝着东方一路走,直到日落才会燃起篝火,偶尔会捉来禽鸟,简单处理烹饪。
说是烹饪,也不过是简单地放血拔毛后直接架在火上烤罢了,最多撒点盐。
王桐花在离家之前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在离开之前把家里的盐揣进兜里。但她途中捡到了一块的盐,盐的颜色比家里的还白净些。
她是从一个毙命路边的樵夫身上捡到的。樵夫身上还有一把柴刀,一把斧头和一个水壶。王桐花将这些收入囊中。
樵夫应该是从山崖坠落而死的,身体伤痕遍布,肢体扭折,尤其头颅残破得不成样子。
王桐花合上樵夫仅剩的无神眼睛,将他就地掩埋,堆起一个小小的坟头,又插上半截木头作为标识。他的家人说不定尚在寻觅他的踪影。
深林里绿色的狼眼睛垂涎这具新鲜的尸体,忌惮地蛰伏在灌木后。
也许自己一离开,狼群就会迫不及待地将樵夫从土里刨出来。
兽和人一样饿啊。
王桐花看向那几匹瘦骨嶙峋的狼,狼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响,伏下头颅。
经历这个小小的插曲,王桐花日夜兼程地赶着路,阿祝兴高采烈地跟着她。
阿祝不太需要食物,但它很乐意接受任何王桐花给它的食物。
经过王桐花长期的观察,她得出结论:尽管阿祝和她对事物的需求很低,阿祝跟她还是有不同的。她从没见过阿祝拉屎。
阿祝吃的东西都去哪儿了呢?
火光映在王桐花的脸上,她陷入沉思。
火噼里啪啦地燃烧着,它尽可能大声些了,却还是无法掩盖住男人愤怒的声音。
“这死讨债鬼当真长翅膀飞了不成?怎么就是找不到!吃着老子的饭,穿着老子的衣服,偷走老子的羊,还有老子的衣服火石!真是养出个白眼狼,她最好是被山里的狼给吃了,不然等找到她,老子——”
王兰花借着月亮微弱的光缝衣服。尽管男人的愤怒很有感染力,王兰花的内心却很宁静。
距离二妹逃走已经半个月。爹其实已经不对“找到王桐花”这件事抱希望。他对王桐花的咒骂一天天弱下去,从最开始的骂一整天,到现在的骂半个时辰。
“孩他爹,别说了。桐花再怎么说也是我们的孩子啊……”娘泪汪汪地劝告,反而火上浇油,让男人更来劲了。男人的骂声又响亮起来。他似乎能从女人的苦楚中得到快乐,他张牙舞爪的影子投在土墙上,宛如怪物。
弟弟的哭声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起来。婴儿的哭号,男人的吠叫,女人的抽泣三种声音和在一起,搅得夜色不得安宁。三妹爬到床上去,做着鬼脸,试图哄弟弟高兴。
奶奶自从桐花离开,变得越发阴沉,常常一天都不说一句话。别人休想从这位老人沟壑纵横的脸上看出任何东西。
王兰花也将离开这个家。离开的方式和王桐花不同,王兰花是要嫁给另一个村的张木匠。本来说好的王大力担心王兰花跟王桐花一样会跑,桐花走的第二天就来退了亲。
牛还是有的。来提亲的张木匠也许诺下一头牛。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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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兰花出门那日进王家的门。
当然,商量的整个过程,那头牛,都没王兰花什么事。
之后的日子会更好吗?王兰花不知道。
她衷心希望桐花跑得远远的,活得好好的,就像、就像,王兰花的一部分也能离开这个家一样……
手一颤,王兰花指头上的老茧被挑破,血珠冒出来。
王兰花面上涌起羞涩的血色,不自然地挪动身体,调整坐姿,把双腿并得更紧。王兰花的月经来了。
王桐花的月经也来了。
不过,王桐花尚不知道这个叫做“月经”。一股热流从身体里窜出来,陌生的感觉让她困惑。
她拉开衣服查看,血染红了衣裳。
这是……娘和姐姐说过的,“那个”。女孩长大就会来的,“那个”。
王桐花一开始不知道她们“那个”来,“这个”去的,到底在说什么。只知道娘和姐姐都不喜欢来“那个”,会不舒服,会流血,会弄脏衣服,会不好意思。
她们神神秘秘地说:“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明明可以直接告诉她的。
不过,王桐花现在的确知道一些关于“那个”的事情,因为她看见了。
人类女性每个月都会流血,血从孕育生命的地方流出来。不只是人,其他动物也会这样,这是普遍自然的事情,和吃饭睡觉拉屎一样。
王桐花心里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不好意思的。
她现在没有衣服可以更换……衣服上脏污已经很多了,也暂时不差这些。她学着母亲的样子,用布条包上草木灰,垫在衣服里。
王桐花躺在地上。小鹿伸舌头舔她的脸。
明明阿祝根本不需要吃东西,不需要盐分,为什么要舔呢?
王桐花继续沉思。
沉思着沉思着,王桐花睡着了。
月亮慷慨地抛洒月光。有生命的,无生命的;有意识的,没意识的;人类,动物;穷的,富的。所有的,都分得皎洁的月光。
有人枕着月色安眠。
有人借着月色缝补。
有人对着月色举杯。
精巧的白瓷杯中,映着冷月的酒液荡漾。端着酒杯的手白胖细腻,手的主人身着锦缎,穿金戴玉,浑身的富贵喜气。他笑眯眯地问身前的人:“将军意下如何?只需缴纳岁供,那恶徒便会拜服在我朝繁盛国力之下,不敢再犯。这也是圣上的意思。陛下宅心仁厚,爱民如子,不忍见生民涂炭呐。钱帛就能解决的事情,何必用命去填呢?”
被称为“将军”的精壮男人神色惨淡。他当然知道这是陛下的意思。
可是,陛下啊陛下,狼岂是喂得饱的?
一步退,步步退,最后退无可退……
男人终究没有喝下那杯酒。他客气地拜别,颓然地离开。引路的小厮都比他瞧着更有精气神。
锦衣华服的白胖男人放下酒杯,眯着笑眼,对侍女柔声细语:“将军脊梁骨是铁打的,弯不得。本王这酒,他也喝不得,要害得他烂心烂肺。将军有风骨啊。”
侍女垂首而立,默不作声,毕竟男人可不是真的在对她说话。
男人将手臂支在桌案,哼起小调:“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6. 小泉
跑了二十三天,已经够远了吧?
王桐花躺在草地上看星星。身上的衣服前两天刚在小河洗过,没有那么脏臭了。
她大概不能进城。听爹提过,进城需要公验,被登记在上面的人才能进。而且,像她这样的小孩儿,必须有大人陪同才行。
她想象一个一脸严肃的守卫,看她是个又没有凭证又很可疑的小孩,立马吹胡子瞪眼,拎起她的衣领一把把她扔回山里。
王桐花翻了个身。
筷子她可以掰几根树枝自己做,但是碗和锅她可就不懂了。她在紫色的大河里见过人烧土,但到底是怎么烧出来碗的,她完全不懂!她现在用的碗,是鹿的骨头,大概是膝盖那一块儿。拿到清洗的时候,她还颇为不好意思地看阿祝的神色。阿祝没有意见,它大多数时候都在傻乐。
她没有针线,之前包起来的草木灰老是撒出来,衣服破了也不能缝补。以后衣服小了她也没有多余的布料加长。她难道一辈子只能穿这一件衣服了吗?
王桐花有点后悔没有把樵夫的衣服拿走。但是她已经拿走了他的盐、刀、斧头和水壶,她当时真的不好意思再拿了。
王桐花又翻个身。
她想做个木屋,她需要钉子。锤子可以不要,她用木棍多敲一会儿也能敲进去。
也许她能从别人身上捡到这些东西?或者,她不去城里,去村里跟人家换。她可以多打几只兔子,几只鸡,应该会有人要的。它们个头小,她可以多带几只。
她也可以偷偷进城……城墙会有多高?她现在多爬树,练习一下。或者,说不定城墙哪里有个洞,她个子小,可以钻过去。再不然,她挖个地道也行。
想要的东西又多了一件。她想要一把铲子。
王桐花突然坐起来。
阿祝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
她要多多打猎!但是天很晚了。她的眼睛在夜里没有白天好用。她也挺困的了,还是睡吧。
王桐花悻悻躺下。
阿祝高高兴兴地跟着躺下。
多半是因为王桐花当时想的是要吃饱穿暖、不当媳妇不被安排,所以她现在不容易饿也不会冷,还把追她的人甩得远远的。但是她没有许愿不困,所以她还是需要睡觉。
多睡觉会长高吗?
王桐花想起娘告诉过她,睡着了就好了,睡一觉起来就会长高长大,长得漂漂亮亮高高壮壮。所以就算肚子一直咕噜噜地叫,胃部抽搐到疼痛,王桐花也坚持睡着了。
娘现在还好吗?爹会不会因为自己跑了打她们?
自己真的好自私啊。什么都不管不顾,一个人从家里跑了。姐姐和妹妹会不会恨自己?
想到这里,王桐花觉得心脏一阵阵地疼,但是她没有流泪。
她的眼睛很干燥,一点哭的迹象都没有。是因为她变得坚强了吗?她变成石头一样硬邦邦的王桐花了。
她不喜欢哭。眼泪很软弱!爹是这么说的。“只知道哭,一天到晚哭哭哭,把福气都哭走了”之类的话,王桐花听过很多。可是明明她没有天天哭呀,更没有一天到晚哭。
渐渐地,王桐花不怎么哭了,尽管有时候还是控制不住,但她学会尽量压低声音。
她现在不会哭了。是好事。她长大了,不软弱了。
心脏还是有点疼。
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好了,王桐花试着闭上眼睛。阿祝把头挪到王桐花的颈窝,小小的人和小小的鹿依偎着。
“谢谢你,阿祝。”王桐花闭着眼睛,认真地道谢,“我现在很幸福。”
就是心脏有点不舒服。
不过没事,她习惯身上总是不舒服了。
“我们已经跑了很远了。明天我们就找个合适的地方开始建房子吧!”王桐花兴冲冲地说,说到房子,她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也不管阿祝听不听得懂。
“要先选木头,一定要好木头!要那种比我大腿还粗的直木头,这种木头才撑得起。要四根大木头。不,要六根!我要建一个大房子,等我以后长大了也能住。哦,对了,你长大了也能住。
“把大木头放进挖好的土坑里,就可以垒墙面了。垒墙的木头不用那么大,手腕那么粗大概就够。一根根地垒上去,中间用泥巴和苔藓填满。这样就不会漏风啦!
“木头一定要用火烧过,不然容易生虫发霉的。我们把火生大些,仔仔细细地熏每根木头!
“门和窗的空要事先留好,还有屋顶……”
小鹿似懂非懂,乖巧地窝着,看着兴奋的王桐花语速一点点慢下来,眼皮开始打架,眼皮合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最后长久地闭上。小孩睡着了。
她嘴巴还在一动一动的,却没有声音。也许是梦到什么好事情,她嘴角高高地上扬,神采飞扬。
小鹿也阖眼。今天它没有做什么消耗力量的举动,月光平缓地为它恢复。它薄薄的白色皮毛下,绝非肌肉骨骼的事物正在翕动延展。仔细听,甚至听得见皮毛下液体流动的声音……
也许是因为太多,黑色粘稠的液体不小心从耳朵漏出来,它一碰到月光,就飞快地缩回去了。
一人一鹿依偎着,直到天明。
那是鹿吗?虽然不太算是,但因为姑且披着一张鹿皮,称呼它为“鹿”不能说是错误。“阿祝”是更准确的名称,万事万物皆有其名,每次念诵名字都是一次对其的呼唤,呼唤可能引来注视和回应。
念诵它的名字。
念诵祂的名字。
念诵——
王桐花摸摸头,艰难地起身。她昨晚应该是做了个好梦才对,梦的后半程却好像一直有人在对她不停念叨,让她特别烦躁。
阿祝还在睡。王桐花盯着它看,总感觉它好像变大了一些。
看来睡觉真的会长高!
王桐花受到鼓舞,满心欢喜。她和阿祝睡觉的时间差不多,阿祝甚至比她晚睡,所以,她肯定也长高了!
今天就找到落脚地!
王桐花立下目标,准备去周围看看,却被什么东西扯住衣角。
她低头看,小白鹿已经醒了,叼着她的衣角不松口。
王桐花拍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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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的头,示意它放开,然后宣布今天的目标:“我们沿着小河走,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落脚。”
小鹿松开衔着的布料,不知道是不是王桐花的错觉,它的眼睛似乎比往常聪明一些。
王桐花耐心解释:“选好地方很重要。首先要保证安全,避开太陡的地方,避开沟谷,避开植物少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容易发生泥石流。前几年,有个村庄就是整个儿被泥石流冲垮了。”
王桐花像模像样地复述听过的话语,她一直梦想着能建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这些事情格外留心。
“还有,就是风水。房屋要讲究一个‘气’,有好气才能养人。所以要选一个坐北朝南,前洼后山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会汇聚福气财气,让屋主人发财又有福。”
王桐花摇头晃脑说得头头是道。
“最后,就是水。附近一定得有水,还得是活水。”
王桐花一本正经地看向阿祝,问它:“你懂了吗?”
阿祝歪头看桐花,毛皮下一阵翕动。
“额?”王桐花是第一次见阿祝显露这种异状,“额”了一声,不过也没太惊讶。人鹿变鹿,自然也能变其他。
阿祝四处张望,选定一个方向,撒开蹄子跑开。
见王桐花不动,它又跑回来用头拱她的背。
“你找到好地方了吗?”王桐花扭头看阿祝,阿祝使劲儿点头。
“我先处理火堆,马上跟你过去。”王桐花麻利地把灰烬和柴火掩埋。
过了这么久,已经没有人在追捕王桐花,但处理篝火已经成为她的习惯。
王桐花兴奋地跟着阿祝在山林里穿行,她打量见到的每一颗树,幻想它们成为房子的一部分。
小孩和白鹿灵巧地翻过山坡,淌过溪流,迈过断坎,到了一片微微隆起的土地。
这里生长着不疏不密的林木,沐浴苍穹赠予的晨光。
沉默而古老的山矗立,岩体平整,紧密地排列在一起,好像彼此依靠的坚实臂膀,足以抵抗夜袭的寒风。
山体的缝隙流出汩汩清水,汇聚成一汪小泉。小泉中活跃的那部分顺着地势远走,形成一条玉带似的溪流。
王桐花蹲下身,翻开草皮查看泥土。深褐色的土十分松软,其间夹杂着细小的石头和腐烂的植物碎片。
真的是一块好地方。
欣喜的笑容在王桐花脸上绽放,她搂住阿祝的脖子,喜笑颜开:“谢谢你,阿祝。我们一定会建个好房子,不辜负这片土地的。”
阿祝低沉地呜咽一声,身体无力地塌缩。
王桐花无措地放开它,支撑皮毛的物质变得虚弱,秀丽的毛发失去光泽,阿祝在王桐花手里逐渐融化缩小,直至变成一捧黑水。
“阿祝?”王桐花试着呼唤它,躺在她手里的液体懒懒地波动一下,聊作回应。
是为了找到这里,消耗了太多力量吗?
桐花取出骨碗,将阿祝小心地倒进碗里。
现在轮到她出力了。等阿祝恢复,她就会让它住进大房子,再不用风吹雨淋了。
7. 木屋
将盛着阿祝的骨碗放在一旁,王桐花解下背上的斧头,向周围的树木出手了。
她迎着刺眼的阳光仰头看树顶,树的分岔不算多,树身笔直,正合适。
王桐花双手持斧,用腰身的力量带动身体旋转发力,斧刃深深嵌进树干。
王桐花握紧斧柄,抽回斧头。树被凿出深刻的伤痕。
王桐花继续凿下去,将伤痕印刻得更深,直到她确信这处的深度已经足够,又在树上凿出新的刻痕。
两处刻痕交错,王桐花取下一块三角的树干。她见过村人砍树,他们都是这么做的,对着三角缺口继续砍伐,更容易控制树木倒下的方向,不至于自己被意外砸伤。
在王桐花的努力下,高大的林木一棵棵倒下去。她今天的目标是搭好最基础的木屋框架。
虽然今天是晴天,但是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下雨了。王桐花必须得早做准备——阿祝当鹿的时候感觉得到冷,也许阿祝当水的时候也会觉得冷呢?万一雨水混进阿祝里面,阿祝可能还会得病。这是万万不能的,所以王桐花铆足劲儿,哼哧哼哧地砍树,她要砍够六棵树。
王桐花力气虽然变大了,砍树也还是费了她不少功夫。她擦擦脸上的汗珠,没有休息,而是立马将六根树干拖到一起,首端对齐。
她要保证它们是一样长的。
不过,到底什么长度才算合适?太高的话,她的修建工作会非常费劲,还得再做一个梯子,或者挖很深的基坑;太矮的话,屋子就装不下长高长大的她和阿祝了。
王桐花思来想去,盯上了山崖上攀附的藤条。之后的丈量肯定不会少,她如果用藤条的长度进行比对,想必会轻松不少。
说干就干,王桐花矫捷地踩着山崖的凸起和凹陷攀登,摸到柔韧的藤条,把藤条在手里绕上几圈,从岩壁上跳下去,稳稳落地。
强大的冲力将藤条从山岩上扯脱,王桐花将藤条扯落一地,才舍得用斧头砍断。
她量取两个她的长度,做好记号,将其作为主桩的长度裁取,又在裁取下来的藤条上做好一半的记号。剩下的藤条,她把它们团成一团,绕在装着阿祝的碗周围。
现在阿祝看起来就像睡在一个巢穴里了。
王桐花满意地点头,把藤条比在伐倒的树木身上,分别做好标记。
这些木头作为主桩,有一截需要埋进土里,王桐花估量了一个小臂的长度,又分别做好记号。
树皮需要去掉吗?王桐花犯了难。如果要去掉,今天肯定没办法搭好框架了。这么想着,王桐花忧虑地看着正西沉的太阳。可是如果不剖皮的话,桩很容易发霉的。
思量再三,王桐花决定先给阿祝搭一个小小的避雨棚。主桩一定要剖皮火烧的!
王桐花对自己不周全的计划很是悔恨,她高估了自己一天能完成的劳动量。
不幸中的万幸,阿祝只有小小一碗,为它搭个小棚没有花太久。王桐花插了四根手臂粗细的木头在土里,用细藤在顶上绑好一个方形,又铺上几根带繁盛树叶的树枝。
王桐花用斧头削了块木板出来,再用柴刀略微修修边缘,做成类似铲子的形状。
她做得不太熟练,好几次险些划伤自己的手,削成的木板也歪歪扭扭,但是目前来说足够了。
她砍下大树干的一根分支,撸掉多余的树枝,将它作为铲的握柄和木片用藤条结结实实地绑在一起。
紧接着,她热火朝天地挖起火坑。
她要做一个石头营火。不过没有时间和泥巴捡石头了,暂时挖个坑点火就是。
王桐花在坑里升起火,这块地方将作为她的常住地,一路上也没见过人影,所以这次她用了有史以来最多的柴火。
她对呛人的烟雾已经习惯了。记忆里火焰的味道正逐步被木枝燃烧的味道取代。
明明才离家二十几天,在家的日子却已经离她很远、很远,远到她抬头望着遁入天空的烟雾也不再怀念。
或者说,不想怀念。烟熏红王桐花的眼睛,但她毫无泪意。
王桐花站起来,将树干按照记号砍断,把它们拖到火边剖皮,一小部分树皮被盖在阿祝的简陋小棚上,其它树皮则被王桐花整整齐齐地叠好。它们会成为木屋房顶的一部分。
剥完三棵树的皮,王桐花终于被困意打败了。
她躺倒在地,随意地枕在未来的房屋栋梁上,疲乏地闭上眼睛。
“晚安,阿祝。”王桐花喃喃道,骨碗里的黑水泛起一圈圈涟漪。
王桐花的呼吸很快就均匀起来,月亮悄悄爬升到半空。
阿祝奋力延展一部分液体到棚外,享受寂静的月光。
一夜无梦。
天刚蒙蒙亮,王桐花就干劲十足地起身了。
阿祝变多了,昨天还装不满骨碗,今天就满溢而出。
王桐花好奇地将手悬在阿祝上空,黑色的液体居然立起来挠她的掌心。
王桐花不由得露出微笑。
好,今天一定能搭好框架!
王桐花马不停蹄地剥完剩下三个桩的树皮,重燃篝火将其熏至黑色。得益于昨天挖的土坑,王桐花只需要将木头夹在土坑上就可以熏制,烧完一段再挪动其位置就行。
熏木头的时候她也没闲着,她搬回来许多石块用来垒建营火,又将泥土与水混合抹在堆积的石头上。
等烤完主桩,她还要在火坑底也铺上石头,再抹上黄泥。
王桐花沉浸在建设的喜悦中,身体的劳累没能影响纯然的快乐自她心中升起。
她赤脚踩在小溪里,挑选河底的石头。木屋里也要铺石头。
好圆的石头……
王桐花举起圆圆的鹅卵石,将它对着太阳,眯眼瞧它。
此情此景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王桐花凝视着石头的光影,犹豫着将身体转向另一边。
黯淡的月亮也还悬挂在天边,白色的月亮被蓝色的天穹蚕食了一部分,不是完满的圆。
王桐花转回身体,太阳,石头,她。
王桐花转向月亮那边。
石头上被太阳直射映出的明亮部分,正好与月亮的白色部分一致!
王桐花愕然的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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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紫色河川启示的画面浮现在她脑海:一望无际的黑暗中,无数球体默然旋转……
王桐花自然知道,她在紫色河川中看见的那些画面都与自身有关,并且时间不断往前,一直往前,在她诞生之前,人类发现火之前……
那些球体,燃烧的火球,白色的小球,蓝色的球——
她生活在这些球上吗?她脚下平坦的土地,是球体的一部分吗?
王桐花呆呆站在原地。
她沉浸在巨大的震撼里。如果她的猜想是真的,那么她该有多么渺小,世界该有多么宏大。
心脏起了鸡皮疙瘩。
王桐花,小小的人,将圆形的卵石捧在胸前,靠近心脏的地方。
“阿祝,阿祝!”她突然叫喊起来,“我觉得好感动,好幸福!我们,我们生活在哪里,你知道吗?世界的尽头在哪里,你知道吗?我不知道!所以,我好感动……”
王桐花从小河里出来,在草地上留下湿漉漉的脚印。
她走到阿祝面前,捧起骨碗,黑水收回溢出的部分,高高地堆叠在鹿骨里。
王桐花轻声说道:“人在幸福时也会流泪的,阿祝。我现在很想流泪,只有泪水能表达我的感情。我知道的,你取走了我悲伤的泪。把它还给我吧,阿祝。我想幸福地流泪。”
黑水咕噜咕噜的冒出泡泡,透明温热的液体在王桐花眼眶中聚集,然后肆意地奔涌而出。
“谢谢你,阿祝。”王桐花再次道谢,“因为你,我才遇到这些好事。谢谢你。”
阿祝的泡泡咕噜噜地冒,似乎很高兴。
“继续建房子吧!”
王桐花小心地放下碗和卵石,继续她的工作。
量好距离,挖出基坑,王桐花把主桩稳稳当当地插进去,在与地面连接的地方用土加固。
木桩呈二排三列,规规整整地立在地上。
王桐花将火堆灭掉,在火坑铺上石头和黄泥,将它们踩平踏实。
接下来的工作重复枯燥,砍树,削皮,熏制。这些木头会成为墙壁。
在砍树的过程中,王桐花意外发现一种格外坚硬的木材。
她大喜过望,费劲地将它们砍倒,仔细地将它们削成圆锥状。
它们可以当钉子!
王桐花的木工活越做越好,伐木也好,剥皮也好,做木钉也好,她越发得心应手。
可惜好木匠王桐花目前是个文盲,不晓得这叫做“得心应手”,也不为自己是个文盲羞愧。
她满心只想着她的木屋。
编好藤梯,王桐花在建造房顶的时候,突发奇想在主桩上砍出缺口,将梁架在缺口上,让梁不容易滑动。王桐花很兴奋,她觉得自己很聪明,很有用,她才不是爹口中的“猪”!
曾经像山一样压迫她的辱骂,在今天看来都是错的。她不是灾星,不是懒骨头,不是赔钱货,不是猪。
当天晚上,王桐花枕着木头,看烟雾飘上天空,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也像烟雾一样轻飘飘的。
日升月落,半个月后,王桐花的小屋基本完工了。
8. 狩猎
将粗糙的木板齐整地拼接在一起,再用干燥的草垛盖在上面,就是一张足以让王桐花满意的床了。草垛的制作也很简单,将长度差不多的干草集结成束就是。
虽然没有被子,但是王桐花反正也不怕冷。王桐花躺在简陋的床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给木屋开了窗,可惜她暂时还没明白怎么做可以开合的窗户,所以她暂且在窗口上侧钉了两根木钉,挂上被藤蔓绑起的窗板。如果要开窗,就把窗板掀上去;如果要关窗,就把窗板放下来。
如果风吹得窗板啪嗒作响、不得安宁,也有办法:王桐花在窗板下方凿了孔洞,在窗口下侧钉了木钉,风大的时候用藤蔓穿过窗板孔洞将其与木钉相连就是了。
至于门,王桐花苦思冥想许久,尝试许多方法,至今没有安上合适的门。她非常后悔在有机会的时候,没好好观察门是怎么开关的。目前她的门,只是藤条编成的门帘。现在刚入秋不久,没有门也可以;日后天气冷起来,阿祝需要保暖的话,她再做木板堵住门口。
房屋的事先告一段落,修缮扩建不急。现在更重要的是狩猎!
王桐花忙着修房子的这段时间,食用的是采摘的浆果和野菜。被祝福之后,少量的素食也能提供劳动所需的能量,再加上王桐花对食物向来不挑剔,所以她没有刻意狩猎。
但很遗憾,附近动物的平静生活要被打破了。野兽的毛皮、油脂、肉乃至骨头,都对王桐花很有用处。
更重要的是,野兽可能会加快阿祝的恢复速度。
王桐花仔细思考过,为什么阿祝不需要进食却乐于接受她给出的食物。也许是因为她和阿祝建立起某种关系:她被赐予“永远幸福”的祝福,但“幸福”的评判标准绝非一成不变,“永远”的时间更是漫长。阿祝或许正是为了保证祝福生效才跟在她的身边。
王桐花对此感到隐约不安。她只是献上了一头小羊,真的足以支付祝福的代价吗?直到现在,阿祝都没有要求她补交任何东西,反而不断消耗它自身的力量……阿祝唯独对她给出的食物感兴趣,恐怕是因为那些食物仍被视为“祭品”。她尝试不断给阿祝提供食物,可惜阿祝一天能吸收的分量似乎有限,超过某种程度就不再接受。
阿祝已经脱离黑水的形态,又变成一头小鹿。这会儿王桐花和阿祝躺在一起,得益于他们瘦小的身形,不算拥挤。
不过以后还是得多做一张木床,因为王桐花立下目标要长得很高很高,起码得五尺吧?
说不定等王桐花和阿祝长大,再扩建一间木屋更方便些。
王桐花伸手抚摸阿祝柔顺的皮毛,手感很是丝滑。阿祝比她还爱干净,每天都要洗两次澡。它还试图舔顺王桐花的头发,王桐花以前只知道猫喜欢这么做,倒是不知道鹿也会这样……纤弱的心脏隔着皮毛将生命的每一次震动传递给王桐花,感受到阿祝毫无保留袒露的信任,她想保护这个目光纯净的生灵。
爹鄙视厌弃的目光和奶奶阴沉审视的目光带来的阴影在阿祝纯然美好的注视中消弭。
王桐花尽力让自己不想念其他人。
她翻身下床,要去猎得几张皮毛,几斤瘦肉,几把骨头。这些东西对往后的生活很有益处。
往后的生活,只有自己和阿祝的生活。不必和几口人一起分享米粒稀薄的白粥,不必为家人做出牺牲才能得到褒奖,她不必、不必再做!
小鹿想跟上王桐花,却被她制止。
“我一个人就好。去玩吧,阿祝。”
在阿祝懵懂的目光中,王桐花掀开藤帘。离开木屋。
晨风吹散残余的惫懒困意,王桐花带上武器出发狩猎。她想一个人待会儿。
这会儿对野兽来说似乎太早了,尽管王桐花极力收敛自己的存在感,也没能发现野兽的踪迹。她疑心是自己看漏,蹲在潺潺流动的清澈小溪边上,用冷冽清爽的河水洗了把脸。
水面映出王桐花的面容。
稍黑的肤色,紧抿的薄唇,浓密的黑眉,一头乱发被随意束在脑后。眼角微微下垂的眼睛与河中的自己对视。
一张坚忍的脸,看起来能承受许多苦难。但是王桐花没有。她毫不犹豫地逃跑,留自己的母亲姐妹受苦。
水中的女孩眉头紧皱,显出一副怒容,她痛斥王桐花:“你为什么这么自私!你凭什么不管不顾地逃跑!你会害了她们!”
水中的女孩神情变换,痛苦爬到她的脸上。她安慰王桐花:“你留下又有什么用处呢?不过是把你自己也搭进去。你在那里一点用都没有。”
水中的女孩明亮的眼睛流露出轻松快乐的神采,她庆幸道:“高兴吧!我不用终日被困在繁重的劳役里,我解放我自己,我不必重复母亲的故事!”
想到母亲,水中的女孩欣然的神色消失了。
她冷冷地问:“为什么要如此在意她?你难道瞎了,看不出她没那么爱你,你对她的关心远远超过她对你的?”
她痛心地问:“你难道能忘记是谁给你生命,是谁用乳汁哺育你,是谁用温暖的臂膀送你入梦乡,是谁将歌谣为你唱响?”
河面上,母亲温柔疲惫的目光荡漾。
王桐花被诱惑着,伸出手触碰,于是那目光就此破碎,随水远走,再不复还。
王桐花从回忆中清醒。
水中的倒影静静凝视着王桐花,王桐花得走了。
她要猎得几条鲜活的生命,维持她自己的生活。
王桐花在山林中静默地行走,总算找到新鲜的脚印。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她收拢身上会使动物惧怕的存在感,悄悄接近它,在足够近的距离,将可怕的气息猛然释放。可怜的生灵因恐惧颤栗在原地,王桐花无情冰冷的刀锋带走它的生命。
鲜血涌出,王桐花冷眼看着赤色浸染这头动物抽搐的躯体。她的手在颤抖,但她始终紧紧握住柴刀,不曾松手。
王桐花未能从剥夺生命一事中感受到任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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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她自己还不知道这是件好事。她感觉动物的鲜血在代替她的眼泪奔涌,所以她的眼眶没有潮湿。
她突兀地蹲下身,布满老茧的粗糙手掌轻柔拂过倒地动物的毛发,她说:“再见。对不起。”
犹豫一会儿,她补充道:“祝你幸福。”
如法炮制,王桐花夺走了其他几头动物的生命。最后她的成果是,四只野鸡,两条鱼,三只兔子。她很小心,尽量保持皮毛的完整性,也没有让血染脏后面捕捉到的动物的皮毛。
王桐花在河边清洗她的收获和她自己,手上的脏污随着流水离开她的手掌和手指。
她张开手掌,想象河流的生命如何存在。
河流有生命吗?它流经山脉时,是否觉得心情激荡?当阳光毒辣炙烤它,它会不会因为心烦而咒骂?当雨露成为它的一部分,它可有片刻感到欣喜?当它与其他河流交汇,它是觉得不甘心还是如愿以偿?它的终点是何处?它的生命有尽头吗?
河流会幸福吗?
王桐花不得而知。王桐花希望河流是幸福的。
王桐花希望母亲幸福的。母亲绝对有资格幸福,她善良勤劳,几乎从不抱怨,没有一次动手打过她的孩子们。
王桐花希望王兰花是幸福的。姐姐应该得到幸福,她聪明灵巧,对家人十分关照,手工做得又快又好。
王桐花希望王棉花是幸福的。妹妹还是个孩子,如果她都不能幸福,那么幸福究竟有何意义?
王桐花希望刘婶是幸福的。刘婶不能不幸福,刘婶不幸福的唯一原因是她帮助过自私的自己。
王桐花必须这样想象,想象她们是幸福的。她必须这样想象,只有这样,她才能幸福得心安理得,不至于深夜梦醒被她们的目光叩问。多少次,她僵硬地躺在草垛上,惊惶地在月光照耀下心惊肉跳,不得安睡。
有什么东西轻轻靠在自己身上。王桐花垂眼看去,湿漉漉的阿祝依靠在她的手臂上。
王桐花席地而坐。
“阿祝,你幸福吗?”王桐花轻声问它。
阿祝的回应是仰起它无辜而洁净的双眼。
不管是作为小鹿,还是作为妖邪,阿祝都不懂得幸福的含义。
在那个雨月夜,王桐花出逃的那个晚上,在王桐花的意识进入宽广辽阔的紫色河川时,还维持着人形的阿祝喃喃自语。阿祝说:“我不太懂呢。什么是幸福?”
没有人听见。
没有人回答。
当王桐花的意识离开紫色河川,再度睁开眼睛,她见到的是化作小鹿的阿祝,无邪的阿祝,懵懂的阿祝,不是发问的阿祝。
但是相处的这段日子,即便是懵懂的阿祝,也隐约得出自己的回答。
王桐花对此全然不知,和阿祝依偎在河边发呆对她而言是难得能放空思维的轻松时刻。
王桐花觉得是时候起身了。
她拎起被串成一串的猎物们,和阿祝一起回到木屋。
9. 进城
刮干净皮毛有肉一侧的筋膜,把皮张开风干数日。取下风干的皮毛,放入清水中浸泡,干硬的皮毛变得柔软。在水中加入草木灰,彻底去除皮毛的油脂。
取出动物的肝脏、骨髓混合,均匀地涂抹在皮毛上。用力揉搓拉伸,僵硬的皮毛逐渐柔软。
这道工序不只一次,要获得能保障睡眠抵御寒风的优质皮毛,必须重复这个过程数次,其间辛苦自不必多言。
不过,扑倒熊皮铺成的床铺上时,浓厚的被包裹感让王桐花真心认为所有辛苦全部值得。
她改变贩卖皮毛的想法了,她要把所有皮毛据为己有。
王桐花保持每日狩猎的习惯,很快她获得的猎物就远超她的需要。皮毛鞣制是个慢活儿,她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同时处理那么多皮毛和肉。就连阿祝也得狠狠对王桐花摇脑袋,才能让她放弃继续投喂的想法。
丰富甚至泛滥的肉食让王桐花干瘦的手臂强壮起来,原本突出的肋骨现在被肌肉覆盖,内陷的脸颊丰盈。她成功从营养不良的小孩进化成强壮小孩。
王桐花的饮食严重失衡,但这没有给她带去负面影响。被祝福的王桐花喝西北风都能茁壮成长,过剩的蛋白质只会加速她的成长。
但是王桐花遇到另一个问题。
她之前捡到的盐块由于腌制块用完了。她暂停没有尽头的腌肉工作,下定决心进城一趟。
不管怎么说,进城还是需要一身体面行头的。
可惜,尽管她小心再小心,她唯一的衣物仍有不少地方被勾出拉丝。多次的洗涤使得衣物变得透明,再洗几次恐怕就要消失在水中。
王桐花必须进城了。
她决定带着新鲜的猎物售卖,在进城前一天她打了六只野兔。兔子胆子小又泛滥,是最好打的猎物,毕竟兔子引以为豪的隐匿技术和逃跑速度在王桐花面前毫无用处。
熊和老虎过于庞大,王桐花尚不清楚潜入城池的难度,保险起见她只打算卖方便携带的兔子。
“我要进城一趟,你好好待着,等我回来。”王桐花如此嘱咐阿祝,但无论她怎么拒绝,阿祝都不依不饶地跟上她。
“你太显眼啦,我不能带着你进城。”王桐花无奈地蹲下身,把道理掰开揉碎喂给不听人话的小鹿,“你的毛在晚上会反光,一眼就能让别人看见。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关窗。你也不会爬树,爬不上城墙,我总不能把你扔过去吧?”
阿祝发出可怜的嘤咛声,用楚楚的目光将王桐花凝望。
王桐花心是石头做的,不因阿祝的恳求动摇。
“如果我发现城门很好进,我会带上你。可是我现在连自己进不进得去都不知道,怎么带上你呢?”王桐花在阿祝面前摊开手,摇头表示她的无能为力。
小鹿将自己乖巧灵秀的头放在王桐花的掌心轻蹭,白色的长睫毛扑闪,眼神像清晨在绿叶上摇摇欲坠的圆润露珠。它又发出甜腻的声音,盼望眼前人回心转意,带上它。
王桐花发现这样下去会没完没了。她叹口气,还是换了个问法:“你能变小吗,比兔子还小?”说着,她拎起包袱里的兔子抖一抖,“或者,你能变成之前的黑水吗?”
阿祝的眼睛亮了,它兴奋地点头,盘卧在地。变化形态对阿祝来说似乎不简单,好半晌,它的肌肉才开始蠕动。
王桐花转头看看天色,已经不早。她本打算黄昏出发,深夜潜入。不晓得阿祝要花多久才能成功……
阿祝眼睛鼻子嘴巴皱成一团,看得出它很努力。比起它的努力,成果简直让人心酸,小鹿的身体不过略微塌缩了一点点。
今天是进不了城了。
王桐花从床上取下一条皮毛,给阿祝盖上,任它变变变,自个儿放下包袱解开发绳,倒在床上睡去了。明天她得早起再打几头新鲜兔子。
王桐花起床的时候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打猎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砍柴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把兔子剥皮放血烤来吃了一只,阿祝也还在变。阿祝的身形越缩越小,直到太阳又一次垂落山头,地上的毛皮可算有动静了。一团黑不溜秋的半凝固物从皮毛的覆盖下蠕动出来,碰碰在火坑前发呆的王桐花的脚尖。
穿着旧衣的小孩回过神,恍然的神色从她被火焰映成橘色的脸上褪去。王桐花总是下撇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她向阿祝伸出手,示意小小一团的阿祝爬到她手上。
阿祝温顺地蠕动到王桐花手掌上。阿祝冰冰凉凉,王桐花的手掌温热。王桐花和阿祝都因为对方的温度有些不适应,王桐花下意识合拢手指,不想指尖直接陷入在她手掌上软趴趴化开的阿祝里面。
像鼻涕。
虽然很不礼貌,但擤鼻涕经验丰富的王桐花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阿祝似乎不讨厌王桐花的手指,甚至颇为依恋地顺着王桐花抽回手指的方向挪动,挽留王桐花的温度。
王桐花铁石心肠,坚决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指。阿祝没有残留物留在她的手指上,明明触感那么黏……
王桐花用指尖触碰阿祝,黑色团子表面还是有一层薄薄的阻力的,但只要王桐花稍一用力,聊胜于无的屏障就被突破了。抽回手指的话,阿祝会发出一声响亮的“啵儿”。
还挺好玩。
阿祝好像也不讨厌。
王桐花和阿祝玩得不亦乐乎,一时之间忘了时间。
所幸王桐花还是想起她今天要做什么。她捞起一只幸运兔子,反正阿祝不挑,她也就没烤,割下带着皮毛的一块肉塞到阿祝里面。
两只兔子是阿祝的最大食量。
吃完饭,王桐花熟练熄灭火堆,趁着黄昏余晖尚存,进城去了。
阿祝虽然不挑食,但很会挑地方。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远离人烟,不会被他人轻易打扰。换一种说法就是,外人拿着地图都不好找到他们的住处。
太阳最后一丝余光离开大地之后,王桐花终于看见了城墙。
比她想象的还要高。
她自己是造不出这样高的城墙的。
王桐花爬到树上静坐远望,阿祝从腰间的口袋里探头,嗯,那个部位大概是它的头吧。
城门口人流往来,有人急着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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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匆匆远行。城中遥遥传来沉闷的鼓声,城门守卫大声吆喝,挥舞手臂,缓缓合上城门。
王桐花耐心等着。
她观察士兵换岗的时间,用自己的脉搏计时。
得到充分的信息后,王桐花藏在阴影里,借着夜色的掩盖向高耸的城墙靠近。
城墙并不完全光滑,她可以爬上去。王桐花的树可不是白爬的!
守卫的脚步声在夜间是显然的。王桐花紧贴城墙,凝神细听,她猜得到守卫是怎么漫不经心地打着哈欠,拖着闲散的脚步巡视。他舍不得多花几分力气把腿提高,脚底恋恋不舍地剐蹭地面。
很容易应对,她只需要等守卫走过这段城墙再继续攀爬。
另一个心跳突兀地打乱王桐花的计划。
“给你发饷不是为了让你磨洋工的,脚步拖拖沓沓的成什么样子?拿出精气神来!”洪亮的男声和声音主人的心跳一样有力,王桐花屏住呼吸。
“孙巡检,这不是想着有您在,没人敢擅闯嘛。”守卫说话的语调滑不溜手,像从手里溜走的鱼,“哎,哎,我这就重肃军容、枕戈待旦、严阵以待……”
“行了,没个正形。书不好好读,工作也不上心,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娘对你的期望是最大的,可你,唉……”被叫做“孙巡检”的男人止住话头,问道,“有情况吗?”
“没有,平平静静,什么状况都没有。总不能有不长眼的趴在城墙上要偷偷进城吧,哈哈哈。”说着,守卫随意地将手搭在墙沿,作势去看,“得是蜘蛛成精才扒得住这城墙吧,哈哈哈。”
王桐花心脏骤停。
阿祝从袋子里冒出来,由小小的一团迅速扩展成薄薄的一片,像一片黑布将王桐花盖住。
冰凉,柔软……
守卫果真伸出半个身体,扫视一遍墙体,口里还喊着:“看吧看吧,啥也没有,没有蜘蛛精。”
“得了,收,立正!”巡检唤回守卫,让他乖乖立正,“你好好巡视。不准偷懒,闲着没事儿就背背书。我走了。”
与洪亮的声音和有力的心跳截然不同,巡检的脚步声几乎没有。
王桐花屏息等待,直到两个心跳声都离开这截城墙。
阿祝变回一团黑丸子,乖巧地回到王桐花腰间的口袋。
王桐花利落地爬上城墙,轻巧地落入城内,落地时没惊扰哪怕任何一粒尘土。
她随着阴影,避开官兵在城内遁走。
城内的屋舍整齐干净,像新淋过一场雨一样洁净——当然,是相对于村里的房子。
有些房屋亮着昏暗的灯,有的门庭上悬挂着晃眼的灯笼。
阴暗处流传着窃窃的咳嗽声,亮堂地方的谈笑声格外亮堂。
衣衫比王桐花还破烂的人蜷缩在路边,脏到看不出本色的皮肤与骨头紧紧相连,让人怀疑皮骨间连一丝肉的空隙都没留。这样的人在墙檐下,深巷中,桥洞边……
王桐花第一次进城时没能见识到城市的繁华。
她先看到的是阴影中的污垢,苟延残喘的贫苦,深沉无望的暗色。
10. 老板
王桐花和阿祝随意找了个角落挨过长夜。
王桐花没有睡着,她抱着膝盖闭目养神。
期间有人鬼鬼祟祟地接近她。王桐花半掀眼皮,亮出闪着寒光的刀,来人见了转身就走。
城中的空气有股浊气,不同于山野间的空气要往天上跑的清新,这里的空气沾染太多油烟和人味,是往下坠的。
各家的阴私家话顺着夜风飘进王桐花耳朵里,她不大乐意听,丧气地捂住耳朵。
谁今天买菜的时候顺了一根葱,谁家男儿偷进赌坊输个精光,谁家酒肆进账多少,谁今天发了一笔横财,谁和谁吵架骂街,吵输的人越想越气,半夜睡不着把恭桶里的东西倒在人家门口……
闻到了……
王桐花默默起身,离开散发恶臭的街道,重新挪个地方休息。
天边刚泛出鱼肚白的光亮,街上就热闹起来了。
门市陆陆续续地开张,吆喝声此起彼伏。烙饼汤面的味道止不住地钻进王桐花鼻腔。王桐花没什么感想,反正她兜比脸干净,什么都买不起。
她目标明确,向着昨晚就选好的饭店走去。她听周围人说,这家饭店的老板是厚道人,买卖做得公道。不过,老板脾气有些怪。
“老板,你收兔子吗?新鲜兔子。”她对柜台里闲拨算盘的女人说道。
肌肤丰腴的女人撩眼一扫,没看见说话的人。王桐花踮踮脚,举高手里穿成串的兔子。女人这才注意到王桐花和王桐花的兔子。
“噗嗤。”女人喉咙里蹦出一声笑,她站起身,走出柜台,倚在门廊上垂眼看说话的小孩,“小孩带着小兔子,哈哈哈。真是稀奇,来,给姐姐我瞧瞧?”
女人从王桐花手里接过兔子,翻来覆去地查看:“倒还真是新鲜兔子。皮毛也完备。小孩儿,你是只卖兔肉呢,还是连皮一起卖?”
说着,女人蹲下身。女人身上搽了香粉,嘴上抹了胭脂,一靠近王桐花,比花草浓烈些的香味就扑到王桐花面上。
王桐花一时间连手脚怎么摆都忘了。王桐花许久没与人靠得这般近。
“都,咳,都卖的。”王桐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说的话卡壳了一下,这让她的脸涌起羞愤的血色。她调转脑袋,竭力离女人的面庞和陌生的香气远些。
“哈哈哈哈……”女人见状,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许多个“哈”横冲直撞,把王桐花撞得更晕乎了。
王桐花用手掌搓脸,企图把擅自爬上脸颊的红晕搓走。
女人似乎是笑够了,她拿住王桐花的手掌,惊讶地挑起描画精致的黛眉:“你的手倒是暖烘烘的。不过也太糙了。嗯,你一会儿有别的事没有?”
王桐花胡乱点头,口中说道:“有的。我有事。你——”
女人把兔子搁在柜上,空出来的左手握住王桐花单薄的肩胛:“看来没事。喏,姐姐给你这双可怜的手弄点桂蜜膏,好好滋养一下。”
王桐花被这突如其来的亲昵震住,被女人推着走了几步才想起来挣扎,扭动身体要走:“什么,我只是卖兔子,你不收的话,我去找别家……”
女人发出嘹亮的笑声:“小丫头,别的不说,论价格不会有比我更靠谱的!你也是打听过才来我这儿的吧?”女人拿一双晶亮的笑眼看住王桐花,王桐花徒有其表的挣扎就停了。
王桐花心里有点喜欢女人的笑。她从没见过有女人能笑得这么大声,这等畅快,一笑起来简直房子也跟着笑声震动。王桐花还想听女人这么笑。
“钱大耳朵,出来收兔子!”女人朝后厨吼一声,一个膀大腰圆系着围裙的招风耳男人忙不迭冲出来。他一句话不说,一眼不多看,拿起兔子后忙不迭冲进后厨。
老板和厨师都是好奇怪的人。不过,怪是怪,不惹人讨厌。
王桐花眨眨眼,没被女人托住的右手悄悄戳一下腰包,确定里面的阿祝还在,稍感安心。
女人在王桐花面前挥挥手,唤回王桐花的注意力。
“你叫什么名字?姐姐我叫陈艳芳,是这家店的老板。那个胖厨子叫钱来。你呢,小孩儿?”
王桐花嘴巴嗫嚅几下,女人没听清,侧耳靠得更近。
王桐花盯着女人丝毫不设防的脖颈,说道:“我叫刘英兰。”
女人点点头:“英兰,挺好的名字。你那七只兔子,一只算你八十文,一共五百六十文。看你每只兔子都新鲜的份上,给你凑个六百文整,怎么样?”
王桐花点头。这算得上是高价了。
陈艳芳咧嘴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她把王桐花按在柜台后面,自己重新拖把椅子坐在王桐花旁边。
“你这丫头怪讨人喜欢的呢。”陈艳芳摸出一盒手膏,捻起一坨,均匀在王桐花手上抹开。大概这就是陈艳芳说过的“桂蜜膏”,冰冰凉凉的,散发着甜蜜的香气。
“你是不是要去置办身衣裳?”陈艳芳瞟一眼王桐花的穿着,王桐花被她看得有些窘迫,蜷起脚趾。
陈艳芳似乎没注意到王桐花的异状,语气平常地继续说道:“我这儿有几身派不上用场的旧衣服,你要是不嫌弃呢,就改改大小将就;要是嫌弃,我就不收你的兔子了。”
王桐花涨红脸。她不明白眼前这个今天才第一次见的人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这么好。
王桐花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好意,一个劲儿地摇头。她绝望地想,肯定是独居野外的生活害得她这般窘迫,话也憋不出来一句。
王桐花突然想起来,自己面对奶奶的时候也经常说不出话,可是,可是,现在跟那会儿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王桐花憋着红脸摇头的样子把陈艳芳逗得乐不可支。她抹完手膏,大发慈悲地解放王桐花的手离开。王桐花从椅子上滑下来,带着一对被涂得滑腻腻的手掌要走,临到门口想起自己的兔子,只好低头转回身。
陈艳芳走过来,摸王桐花的头:“谁给你梳的头发?简直是乱梳。”
王桐花觉得很丢人,因为她刚刚在想的是:“幸好昨天洗了头”。
惴惴不安的王桐花被陈艳芳牵引着上楼,换了衣裳,重梳了头,还吃了点心。
在家的时候,吃饱的日子都少有;在木屋的时候,吃的要么是酸掉牙齿的果子,要么是没什么盐味的肉。这是王桐花第一次吃糕点,绵密香甜的口感让她大吃一惊。即便是想象,她也没敢想象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王桐花只肯吃一块。无论陈艳芳再怎么劝,再怎么拿兔子威胁,王桐花都绝不肯再多吃一口。
“小丫头看着老老实实,脾性其实犟得很呢。”陈艳芳用手支头,颇感无奈。
“丫头,认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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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花闷着脑袋摇头。
“想认字吗?”
王桐花猛地抬头。
陈艳芳满意地笑,戳戳王桐花的脸颊:“我是教不了你。不过嘛,有人能教。”
王桐花蹙紧眉毛,心中挥之不去的不安促使她不得不问:“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我们之前根本不认识……”
陈艳芳的眼神落在王桐花脸上,像在看王桐花,又像在透过王桐花看别的谁,脸上浮起怀念的神色。
陈艳芳笑着摇摇头,手指轻点王桐花的鼻子:“嗯,你叫我一声老板,那我不得充充大款?”
王桐花紧接着又问:“你是老板,不看店吗?”
陈艳芳闭上眼睛,弹王桐花一个不轻不重的脑瓜蹦:“店里要是什么都要我这个老板做,还雇其他人干什么?不过我嘛,的确这会儿走不开。”
女人瞥王桐花一眼,笑道:“我可不是白帮你。你以后打到的猎物,都只许供我家。听到没有?”
王桐花点头。王桐花当然知道城里不会再有人出比陈艳芳更高的价钱受够兔子了,她一晚上的墙角不是白听的。小半个城市的夜话都被她听去了。
陈艳芳说那个能教她认字的人,她大概也知道是谁。在城里人的闲话里,那位老师也是个怪人。“怪人就爱扎堆。毕竟正道人不愿意和怪人厮混。”他们是这么说的,佐以悉悉索索的窃笑声。
“算算时间,娄半呆差不多该到了。你就跟着娄半呆,她也要去上课,顺道能捎上你。你不急着出城吧?”
王桐花困惑地看陈艳芳。陈艳芳怎么知道自己要出城的?娄半呆又是谁?
“哎呀,我就喜欢别人这么崇拜地看我~告诉你吧,小丫头,全城的人我都眼熟。我一眼就知道,你这个小丫头是新进城的。厉害吧,羡慕吧?”陈艳芳嘻嘻地笑,鼻子都要仰到天上去了。
真是个奇人。自己的看她的眼神哪里像崇拜了?
王桐花这么想着,嘴角却不自觉地勾起。陈艳芳身上的活力和快活如此澎湃,能轻易感染到任何一个人,王桐花自然不例外。
“这些衣服你收着,针线当添头,一并给你了。这是定金,记得啊,记得不许把你打到的东西送到别人家去,听到没有?”
王桐花被自说自话的女人强硬地塞了包裹,只能顺从地点头。
陈艳芳对王桐花的识时务很满意,她带着王桐花下楼,从钱柜里点出六百文塞进小布袋,递给王桐花。
王桐花摇头拒绝。
“衣服和针线的价值已经比兔子多了,我不能收。”
陈艳芳柳眉倒竖,拉长音调:“衣服是买断你猎物的定金,不是一回事儿。”
王桐花抿紧嘴巴,本来就薄的嘴巴被她抿成一条线,她摇头。
陈艳芳从布袋里倒出一半铜钱,重又递过去:“那老师要收三百文束脩——就是学费,你要是拿不出可进不去人家大门。”
王桐花这才犹豫着接过,但她还是说:“那,下次我带来的猎物半价给你。”
陈艳芳被这个倔强的小孩儿逗笑,她揉王桐花的头发,把刚梳好不久的发型揉乱。
“行,行。哎,抬头,看,娄半呆来了。”
王桐花抬头看,正看见一名穿蓝色袖袍、蹬黑色皂靴的少女风风火火地朝这边走来。
11. 师长
被陈艳芳调侃为“娄半呆”的少女身姿挺拔如松,面容俊秀,长眉修目,顾盼间神采飞扬。
“陈姐,我来了!这位是?”蓝袍的少女叉手作揖,目光自然地从陈艳芳流转到王桐花身上。
“新认的妹妹,跟你一样,是个实心眼,身手也不赖。打了七只兔子来卖,每只都完完整整的。”陈艳芳亲热地揽住王桐花的肩头,补充道,“可惜呀,不识字。喏,你领去给张大才子瞧瞧,看有没有读书的资质咯。”
闻言,娄姓少女向王桐花作揖:“原来是妹妹。我姓娄,单名竞,表字允礼。叫我娄允礼就好。妹妹怎么称呼?”
王桐花还没弄明白自己怎么成了老板的妹妹,就被娄允礼正经地行了一礼。她忙学着娄允礼的样子还礼,嘴上应答:“我叫刘英兰。叫我,刘英兰就好。”
陈艳芳在一边扭过头暗自憋笑,转眼看见饭馆客人已经多起来,就把王桐花往娄允礼那儿一推,没成想王桐花脚下跟生了根似的,没推动。王桐花回头,疑惑地看陈艳芳,陈艳芳顺势揉王桐花的脸,把桂蜜膏的香味抹了王桐花满脸。
“丫头,你跟着娄半呆,哦,应该是你娄姐姐——去找张学究。找完了别急着走,我还有话同你说,你再回这儿一趟。听到没有?”说完,陈艳芳没管王桐花还想说些什么的嘴巴,朝饭店走去招呼客人去了。
“看来陈姐顾不上咱们了。别担心,见完张老师,我陪你一起来找陈姐。”娄允礼示意王桐花跟上。
“对了,你可以直接我娄姐姐。”
娄允礼小小声说完后半句话,悄悄用余光瞥王桐花的神色,见王桐花还在看陈艳芳,多半是没听见那句小声念叨。娄允礼屈指搔搔下巴,面色微红,咳嗽两声掩盖过去,假装自己刚才没说话。
王桐花觉得这两个人都不听人说话的,一个二个都是转身就走,不给人留分毫余地。
王桐花是真的想学认字。所以她快走几步,跟上娄允礼的脚步。
王桐花想学认字,是因为认字的人好像很厉害,很了不起。
村里的先生,就是给弟弟取名的那位先生,听说是什么童生?村里人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都爱找他。每每这种时候,先生还真能摇头晃脑说上半天,虽然王桐花听不太懂他到底在说什么。什么“圣人云”,什么“古有云”,什么“有记载”,好像都是别人的话。先生说完一句别人的话,就要顿一下,把闭上的眼睛睁开一线,扫视一圈所有人沉思的表情,再用半死不活的声音解释。
先生的解释,王桐花还是听不懂。她觉得其他人也不懂,但是大家都会在先生解释之后,深以为然地点头。王桐花便跟着点头,生怕自己点慢了被发现。
张老师说话也是这样吗?张老师会不会嫌弃自己太笨,不愿意教?
王桐花想到方才得到的三百文,心下稍安。她付得起学费。不够的话,她还可以多打些猎物补交。而且,她应该不笨的。她能一个人从家里逃出来,一个人建木屋。木屋住到现在,没塌过,也不怎么漏风漏雨。这起码说明她很会建房子吧?
娄允礼向王桐花介绍起周围的摊贩,她看得出来王桐花是第一次进城。
王桐花眼神亮晶晶地听娄允礼说话。口袋里的阿祝也感兴趣的很,咕噜噜地冒泡。王桐花用手罩住装着阿祝的小袋子。有王桐花的手遮挡,阿祝一下子变得肆无忌惮,兴奋地张牙舞爪,奋勇地涌出布袋,触碰王桐花的手掌。
王桐花睁大眼睛,微笑起来。
“英兰妹妹,你用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买些小吃?”
娄允礼放慢脚步,和王桐花并肩而行。
阿祝缩回布袋,王桐花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摇摇头,道:“我不饿。”
娄允礼不强求。
娄允礼和王桐花在热闹的早市快步行走,炊饼的熟香、芝麻的焦香和蔬果的清香挽留不住二人匆匆的步伐。
娄允礼也是个不擅长说话的。她绞尽脑汁想开启新话题,但她不愿调侃别人当谈资,也不想沾染上打探刘英兰妹妹的隐私之嫌。思来想去,她清清嗓子,决定对她们马上要去见的张老师做个简单介绍。
“我给你讲讲张老师吧。”
王桐花听到这话,来了精神。她正为市集的喧嚣心烦,所有人都在说话,偏偏她又能听见所有人讲话,王桐花的注意力被扯来扯去的。王桐花集中精力听娄允礼说话,其他人的声音便弱了下去。
“张老师年少时试童子科,诵经作赋皆驾轻就熟,对天子提问对答如流,被封为宜人。后入宫为官,官至掌记。”娄允礼说上这么一段,王桐花听得云里雾里。果然读书人说话都是一个样,抛出一大堆听不懂的词把人砸晕。
娄允礼见状轻笑一声,将些个新鲜名词一一详细向王桐花解释。与村里的先生不同,娄允礼的解释简单易懂多了。
“我大央朝推行科举制度,能在科举试中取得名次的人,无论出身都可进朝为官。朝廷定期举办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一层层选拔人才。除却这三场考试外,还有童生试,也不论出身,但考生年岁不得超过十二岁。”说到这里,娄允礼停顿了一会儿,看王桐花没有流露出不懂的神色,才继续说下去,“张老师九岁那年参加童生试。陛下亲自垂询,封为宜人。”
娄允礼提到“陛下”时,拱起手对天边拜拜。王桐花却没错过娄允礼下撇的嘴角。
她很熟悉这个神情,爹常常这么看他自己以外的家人,包括奶奶。轻蔑的神情。
“宜人是什么官?”王桐花问道。九岁就能通过皇帝的考核,这很了不起!
闻言,娄允礼微笑,眼底却冰冷,她说:“宜人不是官位,没有实权。它是命妇的品级,是一种称号,一种身份。通常,官员的母亲或者妻子会被封为命妇。”
王桐花皱起眉毛,不解道:“可是参加考试的是张老师自己啊。不是说为官不必论出身吗?”
娄允礼收起笑容,漫不经心地瞟一眼地面,摇头摊手,道:“因为这不是出身的事儿。”
王桐花更加不解,她追问:“那是因为什么?”
娄允礼神秘地俯下身,迁就王桐花的身高,在她耳边低语:“因为张老师是女人。”
语毕,娄允礼直起身子,脸上复又挂起浮于表面的笑:“那之后,张老师仍然苦读。十六岁那年她隐瞒身份入宫,从普通宫女做到掌记一职,就是管理文书的工作。后来,她主动显露身份,官家大为感动,封她为淑人。淑人也是命妇的品级,是仅次于夫人的品级,很高了。”
王桐花皱起的眉毛还是皱着,没有放松,她觉得娄允礼关于皇帝的话语怪怪的。她问:“张老师不是在宫里当官吗,我们现在是要进宫吗?”即便是王桐花也晓得,贵人们居住的宫殿是寻常出入不得的。
娄允礼耸耸肩:“张老师不在宫中任职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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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淑人后,她就出宫去,开起书院。若不是张老师家中有丧,万岁爷还想为她指门婚事。”
王桐花听得有点晕乎。陛下、官家、万岁爷,娄允礼对皇帝的称呼一句话一变。
她听得出,张老师当时的情况一定很不好。但娄允礼故事讲得粗糙,隐去诸多细节,王桐花勉强听个囫囵。
“书院就在那儿,看到了吗,英兰?”
王桐花顺着娄允礼指的方向看去,书院的样子跟她想象的气派模样大不相同。
四进三纵的院落,灰墙乌瓦,栗色木门上悬着一方牌匾。瞅着颇为冷寂,明明坐落在城中,却仿佛和周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市集的热闹穿不过石垒的院墙。
娄允礼指着牌匾,一字一字念:“袖云书院。”
王桐花跟着念:“袖云书院。”
娄允礼继续往前走,王桐花扯住娄允礼的衣袖。娄允礼“嗯?”一声,回身与王桐花对视,不晓得这个寡言的小妹妹有什么话要说。
王桐花直视娄允礼的眼睛,小声地问:“张老师是被皇上赶出宫的吗?”
娄允礼面无表情地看着王桐花。
在王桐花丝毫不后退的目光里,娄允礼冷峻的眉眼逐渐放松。
寥落的书院前,喧嚣的市集中,身着蓝袍的挺拔少女向身量矮小的女孩俯身耳语,二人之外,唯有风得以知晓她们的对话。
娄允礼问:“你觉得皇帝算什么?”
王桐花答:“所有人的主子。所有人的爹。”
娄允礼用一只温热的掌抚摸王桐花的头,另一只手用来捂住她自己的嘴巴,堵住要溢出来的笑声。
半晌,娄允礼可算是止住要蹦出喉咙的笑声。她拉住王桐花的手,冲她粲然一笑——这次是真心实意的微笑。
“张老师会喜欢你的。”娄允礼俏皮地眨眼,“怪不得陈姐那么喜欢你,我也喜欢上你了,英兰妹妹。走吧,我们去见张老师。”
王桐花紧张地问:“我该把学费交给谁?三百文够吗?不够的话可以用猎物补吗?”
娄允礼歪头,神色凝重:“三百文啊……好像数目不太对。”
王桐花更紧张了,她停下脚步,反手拉住娄允礼,不让娄允礼继续往前走:“差多少?”
娄允礼拉一把王桐花,惊讶地发现她的力气居然比不过看起来瘦瘦小小可可怜怜的王桐花。
“差二百九十七文。”娄允礼挤眉弄眼,她的眉毛很是灵活,“张老师收三文钱。”
王桐花愣在原地。
饭馆后厨里,钱厨师低声问陈艳芳:“你就这么把她送到张师那儿去?她报的名字都是假的。”
陈艳芳倚在灶台上,一副身上没长骨头的样子。
“那么可怜的小孩,一个人偷偷溜进城,还努力打兔子来卖,多让人心疼啊。有戒心,是好事。”
前堂又有人招呼她,“老板娘”、“老板娘”的喊。陈艳芳走向前堂,众人的目光黏在她的肌肤上,都恨不得能从上面刮二两油下来。陈艳芳很久之前就不会因为他们的目光生气了,她一发脾气,他们就要反过来说她在发疯。她只不过笑得大声些,他们还要说自己是疯婆子。
陈艳芳觉得自己是疯了,不然她怎么还能对着这些人笑呢?
陈老板的招牌笑声响亮地在饭店里回荡。
不过呢,这是她的地盘,她爱怎么笑就怎么笑。
12. 晦雨
王桐花随着娄允礼步入书院。
心绪被期待和紧张占据,她进门时完全忘记观察门的构造,边闷头跟着娄允礼的脚步,边胡思乱想。
三文钱,自己只要三文钱就能学认字了吗?张老师只收这么些钱,怎么维持开支呢?
王桐花是知道的,村人要请动村里那位“先生”少不了一笔花销,更别提教人识字。每个能随先生习字的孩子,家里都是出了大代价的。先生管这叫做“束脩”,王桐花听不明白这个拗口的名词。
王桐花偷听过先生讲课。先生穿得比村人光鲜,但也光鲜不到哪儿去,左不过洗得发白的衣服上少几个补丁罢了。先生授课时,或蹲在地上用树枝写字,或扶腰摇头晃脑地讲几句,或眯眼养神任几个零散的学生抓耳挠腮地写字。王桐花伸长脑袋想看清楚写在地上的字,却被溜号的学生发现。那男孩冲王桐花一指,大喝:“赔钱货不准听!”
回忆到这里,王桐花的脸跟当时一样,红得飞快。半是羞愧,半是愤怒。
九岁的王桐花被发现之后转身就跑,那男孩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王桐花只得和他打了一架。虽说这场架以王桐花的胜利告结,但王桐花回家的时候,这事儿已经被传到爹耳朵里,她被爹狠揍一顿,好几天睡觉的时候背沾不得床。
被王桐花打哭的那个家伙就是王牛。如果王桐花没有跑,她就会被嫁给他。
王桐花想到这里,悄悄摸了摸阿祝,阿祝黏糊糊地缠着她的手指。
和阿祝的互动让王桐花的心情松快了些。
她已经离开村庄。
“今日休沐,不上学。张师——你且叫她张院长吧。张师现下应该在书斋,等见完张师我带你仔细逛逛书院。”娄允礼执起王桐花的手,偏头看她,“那之后我们再去饭店,见陈姐。”
娄允礼说得清楚明白,王桐花点头应下。
袖云书院不大,她们很快就到了娄允礼口中的书斋。
王桐花站在紧闭的木质雕花门外,油墨味对她来说格外陌生。
王桐花不记得娄允礼那天说了什么。留在她记忆里的,是娄允礼手掌上茧的触感,门被推开发出的吱呀声,正对房门的屏风上墨色的山水画,脚踩在木地板上的奇妙体验,还有……
端坐在书案后,披着青灰色外袍的中年女人抬首时,在她眼角皱纹晃动的金色阳光。
金色的光芒因为女人的笑从细纹中满溢,又因为女人的起身失去凭依处,孤独单调地留在书案之后。
王桐花心绪被那缕寂寞的阳光牵引,不记得那天她和女人的谈话内容。她只记得自己局促地回答着张师的提问,和张师约定自今日起,每三日来书院一趟;就连张师本名张书,字砚开一事,也是她回家路上才想起来的。
张师给王桐花安排了一张床榻,随时供她在城中歇息。
王桐花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取出三文钱交给张师的。她后来常常怀疑自己根本没有给张师那三文钱。
和张师说完话,娄允礼本来要和王桐花一起出去,张师却唤住娄允礼谈话,召来另外二人陪王桐花逛书院。
那二人便是张师的双胞胎儿女,兄长张闻弦,妹妹张知意。
张闻弦生得单薄些,腰细得让人忧心会折断,其间系着一根朱色腰带,坠一枚青色玉佩。这两点颜色便是他身上难得的艳色了。风一吹,少男身着的白衣猎猎空响,淡色的唇角含春,温润的眼角含笑。
张知意看着沉稳些,眉峰干净疏朗,眼神清冽。她面色红润,玉质金相。即便有风来,束好的发丝亦一丝不乱,和她人一样,沉稳如山寺大钟,八风不动。
二人一唱一和,引着王桐花在院中游走。话题都选得轻松随意,只不过聊聊树木花草,虫鸟游鱼。
走完整个书院,娄允礼和张师的谈话仍没有结束的迹象。
他们三人便寻了个凉亭坐下,亭中的桌案刻着纵横交错的直线,将不算大的桌案分割成更小的方格。
张知意见王桐花盯着桌子瞧,弃闲话不聊,对王桐花笑道:“英兰妹妹可下过围棋吗?”
王桐花摇摇头。
张知意又笑道:“那可巧了,我自认棋艺比兄长精妙,兄长却不服。若是英兰妹妹愿意领我教导,与兄长较量一番,再击败他,兄长必不会不承认棋艺在我之下了!英兰妹妹可愿意帮帮我?”
王桐花看看张知意,再看看张闻弦,点点头,道:“若是,知意姐姐不嫌弃,我自然非常乐意。”
张知意脸上笑意更盛:“有英兰妹妹相助,兄长这番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妄言了。不过,围棋对初学者趣味性稍弱。现下要打发时间的话,不如试试五子棋?”
王桐花其实无所谓。要她说的话,她看水池里的几尾鲤鱼都能看一天。王桐花别的不说,论起发呆是个高手。不过张知意和张闻弦看起来兴致勃勃,所以她还是点头。
张知意和张闻弦兄妹二人先下了一盘五子棋,让王桐花边观战边了解规则。
一人执黑,一人执白,交错落一字。无论横竖斜纵,先连成五子者为胜。规则倒是简单易懂。因为是下着玩玩而已,所以不作禁手。
王桐花先是和张知意下了一局,很快就输掉了。不知为何,张知意的棋子就巧妙地联合在一起,王桐花怎么堵都没用。
张知意和张闻弦下一局,王桐花观战。张知意边下边说自己为何下在这里,把底儿全部泄给观众王桐花和敌人张闻弦,自然是输了。
轮到王桐花和张闻弦下棋。张知意时不时从旁点拨王桐花一二,王桐花竟然赢下了张闻弦!
纵然张闻弦脸上的震惊有些假,王桐花的欣喜却不假。她当然知道二张兄妹在哄她开心,这份心意本身就足够让她动容。
三人就这么下着棋,互有胜负。正下得不亦乐乎之时,书斋的门终于推开了。
娄允礼冲王桐花挥手,王桐花便与张闻弦张知意告别。
待及目送王桐花消失,张闻弦才试探着问张知意:“你是故意输给英兰妹妹的吗?”
张知意摇头:“除了与英兰对阵的第一局,我后面几乎没有放水。你呢,你是故意输的吗?”
白衣的纤细少男摇头:“不是。”
沉默在二人之间蔓延。
“说不定,等你教出英兰妹妹,她不仅能赢我,还能赢你。”张闻弦叹道,“她很聪明。”
张知意颔首,嘴角带笑:“她的数算天赋必然出众,此等明珠,幸好来我们书院了。”
王桐花本来能听到兄妹二人的对话的,如果娄允礼没有问王桐花年龄的话。
“你说你十二岁?”
娄允礼双目圆睁,嘴巴滑稽地圈成一个圆,脸部每块肌肉都在尽力地诉说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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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花被娄允礼的表情逗笑了,甚至没工夫为自己的过分瘦小自卑。
王桐花点头,自信地开口:“我会长高的,我会超过你。”
娄允礼整理好表情,赞扬王桐花的自信:“有志气,我看好你。”
王桐花和娄允礼朝饭馆方向走,王桐花犹豫一会儿,还是问出口:“你是为什么找陈老板呢?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就不用多跑一趟了吧。啊,如果你不方便回答我,就不用说。”
娄允礼面色如常,道:“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找陈姐是为了拿食膳方子。我平日醒得早,会在城中四处逛逛,方子顺手就拿了;但本来中午我也要再去饭馆一趟,这趟是为了吃饭。”
娄允礼冲王桐花咧嘴一笑,露出尖尖的虎牙:“早上我问你要不要吃,你拒绝了;这会儿可是中午了,还说不饿可就不真了。”
王桐花还真不饿。不过她的确没有理由拒绝。
到了饭馆,虽说离午时还有一个时辰,饭馆的食客已经不少。
陈艳芳把王桐花娄允礼二人赶到楼上,不许二人帮忙。闲来无事的娄允礼便教手足无措的王桐花认字,等到陈艳芳忙过饭点这一阵,上楼来寻二人时,娄允礼双眼发光地冲陈艳芳喊:“陈姐,英兰她,是天才啊!如果不是童子科被取缔,她未必不能一试!”
王桐花面对如此直白热烈的夸奖,脸红得赛猴子屁股,喃喃道:“哪里那么夸张……”
饭间,娄允礼陈艳芳如何对王桐花的头部一顿揉搓抚摸暂且免去赘述,王桐花又是如何坚决拒绝留宿的也按下不表。王桐花怎么偷偷进城的,也就如何偷偷摸摸翻墙出去。
出了城,天色已经昏暗。王桐花怀里抱着包裹,里面是陈艳芳送的衣服。
她一开始为了避免惹眼,只是普通地走路。行至人烟稀少处,她难以按捺心中的激情,放开脚步,尽情奔跑起来。
进城一趟,她见识了好多新鲜东西,认识了好多有趣的人,她还认字了!
一横,是“一”:两横,是“二”:三横,是“三”:一撇一捺,互相支撑,是“人”。
“刘(劉)”字写起来复杂。王桐花写十几遍才记住笔画。“英(英)”
字比“刘”字简单,王桐花写了五遍就会了;“兰(蘭)”字很难,王桐花写了好多遍才记住。
刘婶,英娘,兰花,陈老板,娄允礼,张老师,张知意,张闻弦……
每个人都对她那么好。
还有阿祝。
王桐花把阿祝倒在床上,坐在床边。她戳着阿祝玩,说道:“阿祝你识字吗?我可以教你。一是这么写的……”
王桐花本来打算在河里冲洗下身体再睡,但外面飘起了小雨,雨势还有转大的迹象。
无法,王桐花只是简单地清洁了手脸,就上床睡觉了。
听着雨声,王桐花今夜睡得格外沉。
远在千里外的京城丰都内,一座恢弘的宫殿里,白发的男人睁开双眼。
男人面前的龟壳寸寸开裂,布在周身的朱砂黄符无火自燃。
他仰天长笑:“天不亡我大央朝!阿祝已出世!待其力量完满时,以祭礼相邀,祭品敬献,可受赐祝福!”
男人意气风发地挥袖,吩咐左右:“即刻进宫,我将禀报皇上此喜讯。”
随侍左右无有不应:“是,国师大人。”
13. 闲居
王桐花的日子近来很规律。
第一日砍树拾柴:对努力从黑水变成鹿的阿祝讲讲闲话,把新学的知识对阿祝复述一遍;削些木板出来,为木屋的进一步修缮做准备;把陈老板赠送的衣服改成合适的大小,给磨破的地方打上补丁。
第二日和变成鹿的阿祝一起打猎,制取更多更柔软的皮毛,顶着呛人的烟腌制熏肉;日落时守着阿祝,等它由鹿变成黑水。王桐花自觉欠陈老板的恩情,打猎向来卖力。第二次进城的时候,王桐花倒出十几近二十只野兔野鸡,在地上垒作一座颇为壮观的小山,惹得食客侧目,更引得陈老板又一阵放肆大笑。
第三日进城,把小型的猎物出售给陈老板;去袖云书院听张师讲学;和张知意张闻弦下棋,娄允礼摸着下巴在一边看,装得一副围棋高手的样子,实则是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王桐花但凡听她的指点走几步,定然输得惨不忍睹。
不仅如此,娄允礼买东西从来不讲价。娄允礼跟着王桐花去买一盏油灯,走到小摊前,老板颤颤巍巍地伸出三根手指,娄允礼就要掏口袋:“三百文?行。”
王桐花瞪着眼睛看那盏灰扑扑的半旧油灯,好不容易把娄允礼掏钱的手按回去。王桐花壮起胆子对半砍价,道:“一百五十文,再多就不要了。”
那老板眉头紧锁,似在思量。娄允礼见状还想说些什么,王桐花可不敢再让她开口。老板看娄允礼再不能说话,终究艰辛地点点头,同意了这桩买卖。
王桐花用快过娄允礼的速度摸出一百五十文递给老板,包好油灯,推着娄允礼走了。
那盏油灯交给二张兄妹鉴定,他们是这么说的:“亏了。”
张知意说:“顶多一百文。这还是算上老板出摊一趟辛苦费的价钱。”
张闻弦说:“老板也没给你添些灯油,你需得再跑市场一趟。莫再和允礼同去,大家都晓得她的性子,见了她必要叫高价的。”
王桐花总算知道看着一股机灵劲儿的娄允礼为何有个“娄半呆”的诨号,也总算知道为何摊贩对娄允礼格外热情。娄允礼一来,摊贩们叫卖的声量就比平常高一个音阶。
娄允礼讷讷不敢言。
二张兄妹瞅着王桐花苦闷的神色,张知意安慰道:“下次我和你去。市价几何,我是清楚的;论讨价,他二人皆不及我。”
张闻弦看看天色,提醒道:“马上要关城门了。英兰妹妹今日可要出城?”
王桐花抄起油灯,向三人道别。
张师替王桐花出具了证明,可让她独自通行。
张师自然知道王桐花身份有问题,但是她什么都没问。这种无声的关怀让王桐花深思:“我有什么可以回报张院长的呢?”
城中众人的关怀有时让王桐花感到不安。她不曾回馈这些关怀,也没有付出过任何代价。
王桐花跑上山坡时,城中禁鼓被敲响。
王桐花回身望这座坐落在山间的城市。暮色温吞地攀上几丈高的城墙,暖色的城市古朴而美丽。
王桐花知道这座城市的名字:潦城。潦城对比起央朝的都城丰都,是个小城。但即便是潦城这样的小城市,其宏伟依然远超王桐花想象。
丰都会是什么样呢?比潦城如何呢?
王桐花擅自期待起来。她想象一座庞大的城市,它是央朝最好最金贵的地方,就像河鱼的颊边肉。城里的人都活得很幸福,很快乐。他们彼此尊重,团结友邻,互帮互助。城中香气飘飘,道路宽敞洁净……
王桐花穷尽想象力编织出一处乐园。她总是美化没有见过的东西。她没有汲取关于老虎的教训。
她已经见过真的老虎。甚至她的床上铺着一张虎皮。很遗憾,老虎的身躯没有房屋大,背上未生双翅,一口吃不下一头牛。
老虎在山中是大王,但也不如王桐花想象中威风。老虎捕猎成功率没有王桐花高。老虎是有母亲有父亲,有姐妹兄弟的。老虎活在种群之中,不如王桐花自由。
王桐花想象着丰都的模样,和不会说话、只会吐泡泡的阿祝兴致勃勃地分享。
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得向来很快。方才还在想自己受别人关心有愧,转眼又在想一座从未见过的城市。
她不知道有些人的爱不需要回报,也不知道世上容不下纯洁的乐园。
但是没关系。因为王桐花仍是孩子。
做梦是孩子的天性。
更何况王桐花是个勤劳的好孩子,所以她做些美梦也无妨。
勤劳的王桐花经过仔细观察、大胆提问和不懈研究,掌握了门窗的制作方法。她独自(没有带娄允礼)在市集购置糊窗的窗纱、固定用的铁钉、木柄的小锤、好用的手锯和定位的软尺,赶在寒冬前完成了门窗。
犹觉不够,王桐花为保证木屋的保暖,在门窗之间的墙壁上开口,预备修建一个实用又安全的取暖设施。
单是从墙上开口这一项工作,就耗费了她不少时间。木屋被她建造得十分坚实,垒起的木头之间每一处缝隙都被她细致地填满。若直接用柴刀斧头劈断,可能会导致房屋结构不稳。所以她的开口工作做得谨慎小心,足足耗费了两日才完成。
下一项工作是捡石头、和泥巴。和泥巴好说,水和泥巴到处都是,石头不一样!太大太小都不行,她需要大小适宜的石头,她需要巨量的石头!
为此,王桐花没事儿就带着阿祝漫山遍野地跑,一人一鹿沉浸在捡石头的单纯快乐中。那一段时间,王桐花简直是魔怔了。去城里上学的时候,她的目光也随时在四处扫视,寻找合适的石头。
娄张三人不解其中玄机,试着给王桐花各种各样的石头,王桐花尽数收下,欣喜地道谢。
于是用饥渴的目光四处扫视的人变成四个。若不是张砚开张院长劝阻,他们甚至要把用作池塘布景的石头全都抠出来。
如火如荼的捡石头工作大约持续了一旬。
王桐花在开口处用石头和泥巴垒起一方小小的灶台,又垒出联通房屋内外的通风管道。做完这些,她试探着往灶台内添柴烧火,虽然管道不能排出全部的烟,但是足够了:毕竟王桐花做这个灶台不是为了大火炒菜,只是为了取暖。
做完灶台,王桐花想着在房屋旁添个柴房。
随着王桐花身量的拔高,木屋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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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显得逼仄——因为王桐花给阿祝新做了一张床,又增设一张桌案。是以,没什么空余再堆放柴火。
开辟柴房是必要的工作。
砍树,削皮,熏火,立柱,垒墙。对这些工作,王桐花已然是轻车熟路。只是为了堆放柴火,倒没必要费神再做门窗;实际上,柴房的墙也做得不甚用心,勉强足够遮雨就够了。王桐花只在柴房的屋顶上多花了力气,被水渗透的木头可烧不了火。
王桐花以藤条织了四面帘子,挂在柴房四周,聊以遮雨。
她自己是觉得足够了。她问阿祝如何,阿祝煞有介事地点头,看起来满意得不得了——虽然无论王桐花做了什么,阿祝都是这副样子啦。
不过,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王桐花坐在营火旁,她想,少了把椅子。因为她现在坐在地上。
不对,不是这个!她想,她少了秋千,不然她现在可以边荡边思考。
不对不对,也不是这个!哦,是了,只在木屋里有张桌子还是不够,得在外边也做一张才行。围栏也可以安排上,的确,没有动物愿意随意踏足她和阿祝居住的木屋,更别提攻击了,但是做个围栏总是没有错的……
不对啊!王桐花捂住头,痛苦地思考。明明在建造柴房的时候是想过的,在编藤条的时候是确认过的,可是,现在就是、想不起来了。
阿祝舔舔王桐花抱头苦想的手,把王桐花的脑袋舔得抬起来。
她对它说:“我们先做个秋千吧。”
为了荡秋千,王桐花又带着阿祝走向树木林立之处。
王桐花和阿祝刚到的时候,要砍树是不需朝别处走的。那时候树到处都是,为了清理出足够的空地,王桐花费了一番力气。后来嘛,以王桐花的木屋为圆心,树木一棵棵倒下……
王桐花为此颇为歉疚。但是,该砍还是得砍。
“如果你倒下来把我压死,我不会辱骂你的。所以,你也不要骂我,好吗?”砍树的时候,王桐花往往抱着这种心情。
同样的,王桐花打猎时,也不会因为受伤辱骂动物。
生命活着,似乎只有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王桐花有时候这么想。
她以为,人类以外的动物都不会愿意靠近她。王桐花常常这么想。
但似乎并非如此。
一头瘦骨嶙峋的母狼口中叼着一只黑色的狼崽,拖行残缺的后肢挪到王桐花面前。鲜血和肠肚从母狼腹部的豁口流出,母狼的生命随它们一同离开她的身体。
狼终于无力支撑身体,她的身躯轰然倒地,扬起些许尘灰。这就是她生命最后的重量。
狼嘴里仍然叼着气息奄奄的幼崽,狼不肯闭上她的眼睛。
王桐花明白她的意思。
王桐花半跪在地,将黑色的小狼捧在手中。
“我会照顾好它的。”
母狼咽下最后一口气。
抚摸着小狼,王桐花想起来木屋少了什么:她应该在柴房和木屋中间再开一个口。当屋内灶台的柴火烧尽需要添柴的时候,她就可以舒服地窝在皮毛里,从容地添柴,不必顶着风雪出门去。
14. 除夕
秋去冬来,岁至年关。
城中年意渐浓。布店人来人往,大多数家庭都愿意扯几尺好布做新衣,换不上新衣的孩子和玩伴打闹的声势会弱几分;再穷苦的人家都要咬紧牙关上肉铺一趟,只割点猪皮也是好的呀,沾点荤腥油气,有点奔头。
王桐花被陈艳芳捉去,一起糊纸灯笼。让人吃惊的是,钱来的手指虽然粗短,却灵活。王桐花才做好一个,他已经开始做第三个。
红色的灯笼高高地挂起来,灯会办起来,城中的弃儿蜷在墙角,灰白的面容也晕出一两分红光。更别提有心善的富户,在这关头还会施粥。
一队人马清早出城去,在城墙边支起一面白棚。热腾腾的稀白粥从大桶里舀起,倾到在一只又一只破旧掉漆的碗里。
粥升起的白雾和喝粥人呼出的白气混合在一起,有些急性子顾不得烫,大口大口咽下。更有智慧和耐心的人,便捧着自己的碗,慢慢慢慢地呷一口。一碗粥下肚,谁能不感念人家的功德呢?
几家愿意施粥的富户里,要数娄家的粥最粘稠。人们都说,娄家是德勇双全的大家族。谁人不知娄将军两年前曾大破昆军,杀得昆军落花流水,打得那什么节度使逃跑时候骑的马屁股都是歪的!
潦城人对昆沙人是很不屑的。一群蛮子,马背上找食的流民,官制也只会抄它汉人老祖宗。它们几匹瘦得干瘪的马,载着几头不受教化的蛮兽,怎可能越得过高大的城墙?
传到潦城人耳朵里的,都是大捷、大捷、大捷。全仰仗陛下善心,愿给昆国和谈的机会。若是顺利,两朝往来,说不定潦城人也能看看异族人的模样呢?不过,有娄将军坐镇潦城,昆国人恐怕是吓破胆子也不敢来潦城吧。
骑歪屁股马、吓破胆子的节度使皆戈莫古正用审视的目光扫视舆图。
营帐中一片寂静。明日便是除夕,节度使不放他们游乐,反而开起大会,还不设酒席;他们心中是不满的。
如果皆戈莫古是个真正神武之人,他们也认了;但他两年前败在汉人手里!皆戈莫古如果不是天可汗的亲兄弟,不可能坐稳节度使的位置。
皆戈莫古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盯着自己目光活像狼,恨不得从他身上生撕几块肉下来。毕竟自己带他们吃了败仗,败在卑鄙的汉人手里。不过,虽然那位娄将军算得上勇武,他效忠的皇帝却是个十足的柔顺兔儿。
巴巴凑上来要和谈……皆戈莫古露出一丝冷笑。流水一般的钱帛、月光般的绸缎、奇珍的宝物、美丽的字画,送来的时候眼睛都不眨。
中原有着如此富饶的土地,武装却很软弱。只要略微使力,破开外壳,中原便可任他们享用。
甚至是皇帝小儿主动卸下武备,皆戈莫古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赵观——就是那位长在金织玉榻里的皇帝——竟然随随便便就让娄将军退回潦城?潦城,一个普通小城,既无中枢之用,也无天险地势可傍。
“儿郎们,”皆戈莫古抬眼,将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与娄屈一战的耻辱,我时刻铭记于心。在朝贺仪式后的晚宴,我将再次请命,出军央朝。”
座下众人散漫的神色一扫而空。他们的兴奋溢出眼睛和喉咙,他们迫不及待要用敌人的热血洗去耻辱。
皆戈莫古对他们的眼神很满意。昆沙儿郎们的血性和强大将帮助他们得到世界上的珍宝!汉人将和金驼人、马其人、沃安里人一样,被昆沙征服!
他想,央朝人孱弱的身躯是抵挡不了被天神眷顾的铁骑的。
王桐花翻身骑上老虎。
阿祝折腾好一会儿也没能上虎,累得四肢朝天,仰躺在地。让一头小鹿掌握骑乘技能的确是为难鹿了。
王桐花微笑起来。她下了老虎,放这只黄色巨兽自由。老虎扑进丛林中,逃离王桐花的视线。
怪不好意思的。王桐花其实是想和老虎一起玩,但看起来只有她乐在其中。明明她和小灰相处得挺好的呀。
小灰是王桐花给小狼崽取的名字,虽然小灰的皮毛是黑色的。不过王桐花也不是桐花,所以这样取名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你为什么叫阿祝呢?”
王桐花蹲在阿祝旁边,把它推正。小白鹿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大眼睛把意思说得很明白:它也不知道。
阿祝从一开始只对“阿祝”这个名字有反应,到现在可以与王桐花做简单交流、用蹄子在地上刨出简单的文字、做简单的数算题,王桐花每天供给的两只兔子绝对功不可没。
“明天你要和我进城逛逛吗?”王桐花问小白鹿,“要去的话,你得变身了。”
阿祝转换形态需要四个时辰,明天王桐花约好和朋友去市集逛逛的。
朋友。
王桐花喜欢这个称呼。兰花和棉花算是她的朋友吧?她不太确定。她们在寒冬依靠着彼此取暖,比谁爬树爬得高、憋气憋得久。不过,王桐花认为她们是她的家人,是被自己抛弃的家人。
王桐花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当她们的朋友。
在村里,“朋友”这个概念很模糊。人们似乎只是在没事的时候凑着随意闲谈几句。而闲着没事的时间是很少的。
在村里,王桐花从没考虑过“朋友”的事情。
娄允礼非要跟着她上街买东西,说已经掌握了砍价的技巧,还说“我们不是朋友吗?”。边说着,娄允礼眼睛闪闪发光,让王桐花想起阿祝的无辜鹿眼。
娄允礼明明是将门之女,做起这套动作来毫不扭捏,甚至十分熟练,让人一下子就能知道:这个家伙是在被关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王桐花很难拒绝娄允礼的请求,尤其是娄允礼说她们是朋友之后。
所以,娄允礼还是如愿跟着王桐花上街,并且展示出糟糕得惨绝人寰的砍价技巧。
娄允礼的围棋棋艺令人发指的程度不次于她的砍价技巧。同样,王桐花默许娄允礼在她下棋时孜孜不倦地支臭招,引得张知意张闻弦频频咳嗽示意。
王桐花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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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她不会按娄允礼的指点走。并且因为她听觉灵敏,早就适应各种嘈杂的声音干扰,对娄允礼的聒噪适应良好。
张知意勉强能忍,实在忍不了的话,偶尔会巧妙地支使娄允礼去旁处。
张闻弦不能忍。棋下着下着,他就要援引几句诗句古文,提醒娄允礼安静一会儿。
娄允礼是全然不理的。
有时候,张师会驻足看四人下棋。这种时候,娄允礼会保持安静,装“观棋不语“的”真君子”。王桐花不对娄允礼的伪装发表任何意见,据她所知,张师比起近距离观战,更喜欢远距离观战。可惜娄允礼叫喊得太起劲,没发现张师的远望。
说来奇怪,娄允礼的象棋技艺与围棋技艺完全是两个极端。娄允礼的象棋棋艺精湛,精湛到让王桐花怀疑娄允礼下围棋下得烂是在耍人玩。
不过娄允礼很快就用毋庸置疑的围棋对局打破了这个认知误区。娄允礼象棋棋艺优秀程度,正如她的围棋棋艺糟糕程度。
很会下象棋的娄允礼邀请王桐花同游,王桐花没有拒绝的理由。
除夕进城的人很多,在城门处排成一条长队。少有人不耐烦,大家客气地祝贺前后新春快乐,吉祥话一句接着一句。
队列旁,有三顶施粥的帐篷,排队领粥的人也多,他们笑嘻嘻地说:“今天的粥格外稠!”
王桐花抱着小灰,揣着阿祝,不可避免地想念起一些人。
她怔怔地望着粥桶蒸腾而上的白雾出神。
不晓得她们此时在做些什么,有没有吃饱呢?
“要不是那头白眼狼偷走了羊……”
又来了。坐在厨房都能听见男人在里屋的抱怨。
王棉花在心里叹口气,盯着从土灶冒出来的烟雾。
二姐离家,大姐出嫁。现在她是家里的大姑娘。
爹还是一样的暴躁易怒,像是家里所有人的债主。当然,对村里人,男人是另一幅模样。
奶奶现在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鬼魂般四处游荡。
弟弟么,王棉花对不会说话的玩意儿没兴趣,她不指望他什么。
妈妈常在夜里哭,不发出任何声音,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流泪。王棉花半夜醒来,看到这副景象简直要被吓得跳起来。
王棉花伸手擦母亲的泪,女人的眼睛转动,泪反而更加汹涌。
母亲失去了两个女儿,而且早晚会失去第三个。
母亲,你也会痛苦吗?你的痛苦为什么如此沉默?伤害你的那个男人,叫的声音比你还大!
王棉花不知道该对母亲说什么。所以女孩闭上眼睛,什么也没说。
她默默在心里想:桐花姐姐,幸好你走了。你是扛不起母亲的痛苦的,你早该走。只有像我这样,可以假装看不见别人痛苦的人,才能在家里活得好好的。
王棉花睁开眼睛,拨动正旺的灶火。
今天是除夕了。村里杀了年猪。自己今晚能不能吃上一块肉呢?
15. 同游
“这次说什么你都不能跑了。”娄允礼夹住王桐花的手臂,张知意心领神会地夹住王桐花另一只手臂。
可怜的王桐花被一左一右架住,动弹不得。
“你说除夕要出城和家里人吃团圆饭,我不挑你理;初一你去陈姐那儿吃饭,也说得过去。可是今天都十五了!你一顿饭没和我们吃过,这像话吗?”娄允礼和张知意拖着王桐花向酒楼走去,“你今天不准跑。”
“今晚有灯会呢,我们一起猜谜放灯去。”张知意笑盈盈地应和,手上一点劲不肯松。
张闻弦不语,只是一味点头。
王桐花的挣扎被无情镇压。娄允礼自幼习武,和张知意配合起来,倒真制住了王桐花。王桐花要脱困,三人里有两个人的胳膊都要折断。
娄允礼和张知意在用饭时亦是紧挨着王桐花坐,让王桐花无路可脱逃;张闻弦在席间趁机结了帐。
王桐花心想,他们大抵的确算得上是朋友。
这么想着,一绺笑意从她嘴角流露。饭食的滋味,王桐花日后不久就忘到脑后;这绺笑意却常常在她回想起这桩事时爬到她嘴角。
黑水形态的阿祝踞在王桐花腰间的口袋里,感受到王桐花的快乐,也不禁无声息地荡漾起涟漪。
“也许这就是幸福?”不谙世事的妖异这般想到,“怎么能让她永远幸福呢?”
阿祝的想法王桐花无从得知。若她晓得,她会告诉阿祝,幸福往往只在一瞬。而即便只是这微末的一瞬,便足以支撑她度过许多艰难的时日。用一头小小的羊换得如今的局面,她心满意足,阿祝实在不必再做些什么。“永远”么,一个虚词而已,不必管它!
王桐花的想法阿祝无从得知。所以这只妖异仍然以它自己的方式思考着,一定要得出个结果。
在阿祝沉思的时候,王桐花一行人用过饭,向张砚开陈艳芳各问了一遍好——这是件容易事,因为二人在袖云书院一方桌案上品茶聊天。
说起来,张师和陈老板是如何认识的呢?
对王桐花的这个问题,另外三人摇头表示不知。
“她们相识的年岁胜过知意与我的年龄。”张闻弦道,“她们相处也不似师徒,而是以平辈相交。”
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了:张师今岁四十三,陈老板呢?
光看外表,张师是温润文秀的中年模样;陈老板要莫测些,说她二十来岁使得,说她三十来岁也使得。
王桐花没有把年龄问题问出口。光是想一想,王桐花都觉得冒犯。原因显然,陈老板平素粉敷得仔细,眉描画得精致,唇上胭脂红艳,对外表十分用心。
四人在热闹的街巷闲逛,一时被糖画吸引,一时窜到杂耍戏人处看吞剑。
阿祝也可以吞剑。自己则可以劈大石。
这么想来,自己也可以在街头卖艺过活。王桐花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抛出几枚铜板。
跟大多数叮啷落地的铜板不同,王桐花抛出去的铜板精准落入讨赏人怀里。
娄允礼“嚯~”一声,起了胜负心,从兜里重新抓出一把铜板投到讨赏人怀里,一枚都没落到地上。
张知意见状,略微挑动一下眉梢,也投了几枚钱币到讨赏人怀里;投完,她瞥向张闻弦,看得张闻弦叹口气。
娄允礼和王桐花顺着张知意的目光,把张闻弦望着。张闻弦又叹口气,知道他是非投不可了。
遗憾!张闻弦没能投中!两枚铜钱偏离原本的轨迹,擦过讨赏人的衣袖往地上落去。
讨赏人嬉笑着弯腰,腰肢柔软地左右晃动,把淘气的铜板重新搂在怀中。接完,他扬起脸,喜气洋洋地向四人点头致意。
“多谢诸位夫人老爷,小姐公子的打赏~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王桐花朝娄允礼看去,娄允礼摸着下巴,眼神意味深长。
王桐花看向张知意,张知意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视线,向王桐花说:“新年快乐。”王桐花过人的耳力并未捕捉到张知意的声音,这才意识到张知意只是在做口型。
于是王桐花也张合嘴巴,无声地说:“新年快乐。”
二人对视,忍俊不禁。
张闻弦茫然地看王桐花和张知意,不晓得自己错过了什么:“你们何故发笑?难道是因为我方才……”
张知意被张闻弦不知所措的模样逗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拍拍张闻弦的背,安慰:“放宽心罢,不是笑你。”
娄允礼回过神,把三人扫视一圈,最终锚定王桐花,一个劲儿追问发生了什么。
王桐花不愿意说,刚才的笑正是因为“不说话”,把这件事用语言描述一遍会显得很呆。
娄允礼更加不依不饶,不离不弃,双手按在王桐花肩上,跟在她屁股后面走。二张兄妹看得窃笑不已,竟无一人愿意伸出援手解救王桐花于水火之中。
缠了好半晌,娄允礼挪开一只手,指着面具摊,喊道:“要不要买几张面具?”
王桐花抓住机会,将身子一扭,从娄允礼手下遁走。
得了自由的王桐花快走几步到张知意旁边,打算把张知意当作盾牌,离娄允礼远远的。
娄允礼看起来失望极了,灵活的眉毛耷拉下来。她看起来还想再抓住王桐花——实际上,娄允礼发现抓着王桐花走路很好玩。此番趣味甚至超过一开始对王桐花发笑原因的好奇。
王桐花不肯再被逮住,警戒着娄允礼。
张知意用比王桐花伟岸、较娄允礼瘦小的身躯挡住王桐花,道:“走吧,既然允礼这么有兴致。”
张闻弦也贡献出自己的躯体。虽然他身姿纤细宛若蒲柳迎风,但披着一件绿面白毛的大氅,也能勉强充作一扇屏风。
娄允礼看着张知意张闻弦护着王桐花的模样,玩心大发,愈发想把王桐花捉住。
“要玩鹰掣鸡(老鹰捉小鸡)?我许久不曾试过了。”娄允礼咧嘴,露出森白齐整的牙齿。
“你确定吗?就是现在?就在这里吗?”张闻弦闻言,转头环顾四周,“你准会把别人的摊贩掀个遍。到时候,你自己去赔礼道歉,别指望我们陪你。”
王桐花瞪大眼睛。听张闻弦的意思,他还真的要玩?怪不得他二人能玩到一块去……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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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在说什么……多大的人了,不如英兰一半稳重。”幸好,不是所有人都是疯子,张知意捂住额头,制止二人过火的想法,“他日寻个宽敞的空地才好施为。”
原来你也想玩啊!
王桐花眨眨眼睛。她没有玩过“鹰掣鸡”的游戏。自记事起,她好像就在学着烧火挑水。并且村里其他孩子不愿意和她玩——也许是因为她听不得别人辱骂一般的调笑,常与开她玩笑的孩子打架,家里姐妹只有三人,玩不起来。
四个人能玩吗?王桐花眨眨眼睛,没有出声。
围到面具摊前,众人各自选购了合心意的面具。王桐花先一步付钱,娄允礼和张知意落得个空叹慢人一步的下场。
张知意戴上一张老虎的全脸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
张闻弦选了一张青色狐狸的半脸面具,因为他今天正穿的是狐毛大氅。
娄允礼闭着眼睛摸到红色的猫咪面具,笑眯眯地把它别在腰间。不知道她又生出了什么主意,王桐花决定离她更远一些。
王桐花自己戴的是张黑鹿面具。
离开面具摊,有一搭没一搭地谈笑着,四人走成一团,王桐花与娄允礼的距离渐渐地近了。
“抓到你了。”
王桐花抬头,看见娄允礼俯下的含笑面庞。彩灯映照着娄允礼饱满光滑的面容,把她微黑的皮肤照成暖融融的金黄。
娄允礼说抓到王桐花了,却没有再按住王桐花的肩膀,只是借着高王桐花一个半头的身高低头看她。
“我考考你。你还记得我的名吗?”
王桐花一时哑然。这算什么问题?她老实回答:“自然。”
“不公平。”
王桐花蹙眉。不公平,娄允礼难道是说……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娄允礼说话的吐息喷在王桐花耳朵上,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王桐花绞紧双手。
娄允礼又道:“真的不能说吗?不能说的话,我便不问了。”
娄允礼直起身。她本来以为今天是不能知晓这位小妹妹的真名了,正欲继续往前走,袖子却被扯住。
此情此景,娄允礼回想起她与这位好友初见那天。说来奇怪,她们相识不过数月,娄允礼倒觉得,与她的关系比自幼相识的张知意更亲近些。一见如故,大概就是这样吧?
所以,娄允礼是有些小小不忿的。明明我们关系这么亲近,你却不告诉我真名。
现在呢?娄允礼转过身,看戴着黑鹿面具的小孩。你要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
带着黑鹿面具的小孩一只手攥住娄允礼的衣袖,一只手紧握成拳头,浑身都绷紧了。娄允礼见了,心中竟生出几分惭愧:她把这个小妹妹逼得太紧了。
小妹妹说:“我叫王桐花。”
娄允礼嘴角上扬。近日来,她其实不太高兴,为着身体抱恙的爷爷,为皇帝对娄家暧昧不清的态度,为蠢蠢欲动的昆国。
但是,她现在,真的很高兴。
娄允礼握住王桐花抓住自己衣袖的手,笑眯眯地问好:“你好呀,桐花。”
16. 飞光
长街上人来人往,人头攒动,嬉笑打闹声不绝于耳。
王桐花和娄允礼的谈话并未引起任何人注意,张知意张闻弦二人方才亦被各色新鲜玩意吸引,这会儿才向她们招手,呼唤她们过去。
“他们要去猜灯谜了。走吧?”娄允礼握住王桐花的手,将王桐花拉到身侧。
“我不会猜灯谜。”王桐花任由娄允礼带着走,对猜谜不是很感兴趣。她读书擅长的是记忆背诵,字谜这等需要拆字解字、化用典故的游戏,她做不来。
“我也不会啊。看他俩猜,也很有趣。”娄允礼松开王桐花的手,将腰间的面具戴上,“我现在是只小小狸奴,不识字哩。你是小鹿,也不识字哩。”
这可说不准。有的小鹿很聪明,是识字的。
不过,阿祝不能算真的鹿。它一开始是人。
大概是人吧?
想到初见阿祝时,阿祝人首鹿身的模样,王桐花亦不能确定。
娄允礼一见王桐花的模样,晓得这小孩又神游天外去了。她搓搓手,搭在王桐花肩上,呵出白气:“要出发喽。”
“嗯?”王桐花只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就被娄允礼推走了。
娄允礼推得巧妙,既让王桐花以超高速在人群中穿行,又总能在将将要撞上路人的当口避让开。
王桐花竟然挣脱不得,被推行得身不由己。
二张兄妹见了,兴致勃勃,更大幅度地挥手:“带上我,带上我俩!”
娄允礼果然闯向迫不及待的兄妹,接上他二人,壮大行列。
正逢佳节,路人见四人行事如此张狂,也不恼,只笑叹一句:“真有意思。”
有脾性暴躁些的,见到是娄家的独生女在玩闹,也便把刻薄的言语咽下。
一位全副披挂的巡逻守卫用手肘撞撞同伴,示意他看前方。
被提醒的守卫揉着脖颈道:“哎哟,小孩玩闹也要管?饶了我吧,巡检大人,元宵执勤已经够累了——”
“啧。”孙巡检语气不善,压低声音,“我让你看的不是那儿!形容惫懒,没个正形!”
王桐花听见熟悉的声音,朝说话的人望去,正看见两位守卫擒住偷儿。
那二人便是王桐花第一次进城时撞见的守卫。
玩笑够了,四人正常走路,瞅着倒有几分人样。
张知意清咳两声,正经得仿若兴冲冲指挥娄允礼前进后退急停转弯的人不是她。
“这时候灯谜估计不剩多少了,去了也当不成灯王。我们出城放河灯罢。”
张闻弦点头附议:“灯是预先备好的,我带着呢。”
王桐花闻言向张闻弦看去,他裹在宽厚的绿面斗篷中,不似往日清瘦的身形。的确藏得住河灯。
注意到王桐花的视线,张闻弦弯起眼睛冲她温和一笑。跑动一番后,他苍白的脸颊难得涌起鲜明的血色,气色看起来好上不少。
王桐花回他一个微笑,将目光转向张知意。张知意面色红润,气血充足,与她哥哥大不相同。
张知意和张闻弦作为双生子,模样并不十分相似,顶多只有两三分。
张闻弦长相肖似张砚开,张知意却不然。也许她更像她生父些?
二张兄妹的生父是位江湖游侠,赘给张院长为婿,已故去十好几年。
张院长后不再招婿,众人皆说张院长对其用情至深,感人肺腑。双子则是对其印象不深,唯有一张画像可为留恋。
王桐花见过那张画像。张知意与画上的人挺像的。
思绪回栏,四人已经出城,行至河边。无数盏河灯在水面上浮动,明亮的灯火燎亮夜色。
唯独今日,城中不设宵禁,城门大开,不一一查验游客身份。是以,河边也围着乌泱泱一片人。
张闻弦珍惜地掏出四盏精致的河灯,一方墨,并四只狼毫笔,分发给其他三人。
不用把笔墨也带上吧……
这句话,娄允礼代替王桐花说出来了。
张闻弦不轻不重地瞪娄允礼一眼,娄允礼嬉笑着揽住王桐花的肩膀——她真的很喜欢与王桐花勾肩搭背。
“英兰和我是一条心,她想必和我是一般的看法!”娄允礼向王桐花寻求认同,“是吧?”
王桐花不说话。
张闻弦轻笑一声:“你就仗着英兰妹妹的宽厚性子胡说。要我说,英兰妹妹定然是觉得你行事粗狂。”
张知意忍不住调笑道:“对,你文雅,你缀在行伍后面当尾巴,横跨半个潦城。英兰妹妹,你觉得此等文雅做派如何?”
王桐花还是不说话。她觉得娄允礼在街上很疯狂,张知意张闻弦二话不说跟上很疯狂,自己离家出走很疯狂。
大家都很疯狂。很难决出高下。
张闻弦憋得脸色通红,看起来很想再说些什么,但最终他说的是:“呵呵。”
张闻弦闷头在河灯上写字;娄允礼和张知意言语打探彼此的心愿,谁也不肯先动笔。
王桐花向河边的小贩再买了两盏河灯,仔细地放进包裹。
等回家,她再与阿祝放河灯。家旁边的小河虽不如城边的河宽敞,容纳两个心愿还是绰绰有余的。
“是这盏灯不合你心意吗?”待及王桐花买完灯,张闻弦惴惴不安地问道,觑着王桐花的眼色。
王桐花摇头,笑得颇为不好意思:“不,灯很漂亮。只是我贪心,想回家多许几个愿望。这支笔能留给我吗?”
张闻弦紧绷的身体这才放松下来,把墨也递给她,唇角微翘:“本就是送给你们的东西。不过,英兰妹妹有句话说的不对。”
王桐花疑惑看他。
“若你贪心,世间就没有真正淡泊的人了。”
听了张闻弦的话,王桐花不解其意。
张闻弦没有解释,只冲她温柔一笑,道:“你写罢。我的灯先放在你这里,劳你费心看管。我去看看她们。”
原来娄允礼和张知意还在互相提防打探,没有落笔。张闻弦款款向娄张二人走去。
王桐花心想,张闻弦看着太单薄些。即使裹着厚实的冬装,仍仿佛枝梢垂落河面的弱柳,随时要被风吹去。
张闻弦的灯留在地上,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样飘逸秀美。上书:“明月常在,好友常逢,此景常同。”
有张闻弦作为共同的调笑对象,娄允礼和张知意很快达成和解,写完河灯过来。
王桐花也写好了。她的心愿很简单,不如说,她的心愿一直是这个。
“永远幸福”。
这样还不算贪心吗?
娄允礼伸长脖子要看王桐花写了什么,王桐花大方地交给她看了。于是尽量装出一副不在意模样的兄妹立马围上去观摩。
“无欲则刚。”张知意如此说道。
“你现在幸福吗?”娄允礼将灯交还给王桐花,王桐花点点头。
娄允礼潇洒一拂额前的碎发,自信道:“必然有我一份功劳!”惹得三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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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娄允礼的字相当豪放,四个大字占据灯面:“天下第一”。
张知意的字遒劲有力,锋芒毕现:“一点清明火,万里太平川”。
写时遮遮掩掩,写完她俩反而不介意别人看见。真是两个怪人。
河灯从手中离开,颤颤巍巍流向远方。
自然的,它们都会沉落在河底,正如所有人都会死去。至少此刻,那抹亮色映在活人的眼瞳中。这样便足够。
放完河灯,王桐花与三人作别。他们很不情愿王桐花回家,但终究没有阻止她。
走到半途,阿祝终于按捺不住。它涌出布袋,钻进口袋,捧起两盏河灯,安卧在王桐花肩上。
娄张三人都很敏锐,桐花和阿祝在他们面前很少交流。阿祝憋得很辛苦,这会儿它总算可以尽情地亲近王桐花啦!
感知到阿祝的情绪,王桐花也很高兴。
“啊,糟了。忘记给小灰带一盏了……”
王桐花捂住额头,很快又想出办法。她与小灰共用一盏就是了,反正她已经放过一盏。
回到家,小灰正趴在秋千上。见王桐花回来了,她旋风一样冲过来,绕着王桐花打转。
王桐花把她抱起来,经过几个月的喂养,小家伙长大了很多。王桐花有意不磨灭小灰的野性,会教她自行捕猎小型动物。
她不愿将她驯养成家犬。
小灰在王桐花身上不断嗅闻,鼻头湿漉漉的,热乎乎的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桐花的脸。
王桐花与她玩闹一会儿,将她放下,在河边取出河灯。
她们是不需要点灯的。王桐花在晚上也看得清,买油灯只是为营造家的氛围。狼作为天生的猎手,微弱的光线便足够她视物了。
阿祝,阿祝么,这个形态眼睛都没有。王桐花不知道它是怎么看见的,但夜晚反正不影响它就是了。
阿祝艰难地拿着笔涂画,写了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幸福。
是因为自己的愿望吗?王桐花心头一热。
阿祝的确在让王桐花幸福一事上居功甚伟。不只是它,许多人都帮助过王桐花。
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王桐花自己的努力。
小灰和王桐花在另一盏河灯上按上手印,一大一小两个印迹挨在一起。
阿祝见了,急忙示意王桐花在它的河灯上也按一个手印。
好吧,这样的话,王桐花今日就放了三盏河灯了。
王桐花看着河灯在小河上晃悠,想起来娄允礼问自己名字的事情。
王桐花为什么要叫王桐花呢?小时候的王桐花问过母亲这个问题。母亲把她搂在怀里,给她唱了一首名为《花月歌》的歌谣。
王桐花抱着小灰和阿祝,将那首记忆深处的歌谣唱响。
“正月梅花笑春来,二月桃花等人摘,三月桐花朵朵开。
四月海棠点红妆,五月榴花子满堂,六月荷花自在摇。
七月兰花流芳长,八月桂花到处香,九月菊花盼重阳。
十月芙蓉好颜色,冬月茶花山遍野,腊月雪花不出门。”
小灰和阿祝乖巧地依偎在王桐花怀里。
河灯放了一盏又一盏,岁月走过一年又一年。
安逸的日子似乎总是同一种模样,并无太多新鲜事迹可讲。
唱着歌的王桐花十七岁了。
小灰长得半人高,浑然是头威风凛凛的霸气母狼。
阿祝能变成人了。
17. 变人
阿祝变人一共花了七天。
第一天,阿祝的鹿角疯长,不断发出令人牙酸的“喀拉”声,像尖利的指甲剐蹭骨头。阿祝被沉重的鹿角压得抬不起头,前肢跪在地上。王桐花把阿祝平放在床上。当晚,小灰在王桐花怀里不安地颤抖。
第二天,已经十分硕大的鹿角终于失去继续生长的势头。阿祝蹒跚着走向小溪,一整天都泡在水里,夜深了也没回木屋。
第三天,王桐花没有进城。小灰不愿意待在阿祝附近,王桐花便放这头迅捷矫健的母狼去了。反正小灰总会回来的。王桐花守着矗立河中的阿祝。
第四天,山里起了雾。冰冷湿寒的雾,在阿祝身边化作水流。王桐花听见无处不在的呢喃呓语,但这附近没有任何人在说话。
第五天,溪水逐渐变作浓厚的深黑色,质地黏稠。阿祝白色的毛发无风自动,王桐花确信自己在呓语之外还听见雷声。但是第五天是个艳阳天。
第六天,等王桐花醒来的时候,一只巨茧将阿祝包裹。黑色的茧像心脏一样搏动。所有声音都被茧吸收了,呓语也好,虫兽的声音也好,王桐花自己的声音也好。王桐花这才意识到,河里的鱼不知何时起全部消失了。王桐花其实还挺喜欢吃鱼的,所以她有些可惜。
第七天下起大雨。磅礴的雨似乎非要淹没陆地不可。砸也要把地砸碎、凿穿!第七天的雨就是这么下的。不过王桐花仍然听不见声音,那只茧贪婪地吞没所有声息。
第七天的晚上,月亮掩映在云中,透露出朦胧的红。就连月光也是红色的。黑色的茧被红色的月光融化,消失在雨中。于是声音也都渐渐地被释放了。
茧一层层被剥下,揭下一层皮,还有更多层皮。但月光持之以恒地剥,终究把藏在深处的阿祝掏出来了。
白玉一般无暇的脸庞上,纤长柔弱的睫羽蝴蝶振翅地颤抖几下,纯洁可怜的眼睛被雨淋得湿漉漉的。
名为阿祝的妖异重新以半人半鹿的姿态现世。
它欣喜地向王桐花看过去,手指抚上它自己的喉咙,它说:“桐花。”
王桐花经过七天的思考,本来已经做好阿祝一辈子都是个茧的最坏打算,在盘算着怎么给茧喂食。见到能动弹的阿祝,她还是很高兴的。所以王桐花点点头,应了一声。
阿祝的笑容绽放得更盛。它走到王桐花身前,不断呼唤着王桐花的名字。
“桐花?”
“嗯。”
“桐花!”
“嗯。”
“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
“……嗯。”
阿祝似乎还不太习惯比王桐花高的视角,它歪头盯着王桐花的发旋看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切换成仰视的视角。
阿祝鹿的前后肢跪伏在地,丝毫不顾泥泞溅到它雪白的毛发上。
王桐花摸摸阿祝的鹿角,犯了愁。
“你睡不了床了。床装不下你了。”
何止是床,木屋要容纳现在这个姿态的阿祝都显得逼仄。当初屋顶还是做矮了。
得另建一间木屋才行。王桐花漫不经心地摸阿祝的角,不觉得阿祝不是小鹿就不能摸。
阿祝当初长角的时候,时常觉得痒,到处找地方蹭。王桐花实在担心它把墙给蹭倒,就试着用手摸摸它。
这个举动的确制止了阿祝蹭墙的行为,但助长了阿祝蹭王桐花的习惯。
或者说,也助长了王桐花蹭阿祝的习惯。
听到王桐花说自己睡不了床,阿祝有些慌。
它不想和王桐花分开。
“我可以变成其它样子……只是要花些时间。”
听到阿祝说话,王桐花心底一阵异样。阿祝居然会说话了。
诚然,王桐花和阿祝的五年前第一次见面,阿祝就说话了,而且显得挺聪明。
五年前。
五年间,阿祝作为小鹿的形象,和被装进口袋的黑水形象已经完全覆盖了初见的印象。
甚至刚才阿祝不停叫王桐花名字的时候,王桐花也没真正意识到阿祝会说话。
重复发出两个音节不能算作说话,不然小灰也会说话。小灰会说:“嗷呜,嗷呜嗷呜。”
阿祝是会说话的生物吗……
阿祝是会自己思考的……
阿祝有它自己的意识。阿祝有它自己的生活。阿祝的生活不全是王桐花。
王桐花捻起阿祝的头发摩挲,嘴上在回应阿祝,心思却已经飘远:“你要变成什么模样?”
阿祝把脸凑近王桐花,希望王桐花也能摸摸它的脸,就像一直以来那样:“你喜欢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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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我都可以努力的。”
王桐花如阿祝所愿,抚摸它的脸庞,另一只手则按在它的颈侧,感受到薄薄一层皮肉下汩汩流动的血液。雨落在王桐花和阿祝身上,可二人恍若未觉。
王桐花声音发紧,她问道:“你要去别的地方吗?你会祝福别人吗?”
阿祝依恋地将脸颊贴在王桐花掌心,说话的语调轻柔婉转:“我除了你身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呀。我只能给出一个祝福。”
“如果是这样,那你是什么模样都可以。”听到阿祝的回答,王桐花心中某处骤然一松,她像是才注意到这场漫长的雨,说道,“在下雨。先回屋吧。”
“那我变成人的样子可以吗?”阿祝顺着王桐花的牵引站起身,朝他们的家走去。
“可以。我明日进城给你买些衣服。”
“桐花,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你睡觉的时候在做什么呢?”
“?做……梦吧?”
“梦要怎么做?我学你闭眼睛睡觉,可是从来没做成过梦。”
王桐花迟疑地停下脚步,问道:“阿祝,你从来不困的吗?”
在王桐花和阿祝讨论睡眠和做梦的时候,有一个人今夜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了。
“国师大人今日似乎行为不太寻常……”
侍从小小声地对同伴说道。这实在是非常委婉的表达了,以那位白发的年轻男子在星象仪前狂笑、拊掌、对空气出掌、在地上翻滚、以头抢地的行为来说,说他疯了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国师大人超脱不似凡人,行事自有章法度量。许是沟通天地的法门也未可知呢?慎言。”
他的同伴一脸肃穆,言语间对国师极为推崇。
先说话的侍从埋下脑袋,嘟囔道:“也就是私下里对你说两句罢了。你说的是,国师大人的举动不是我等看得透的。”
他的同伴微微一笑:“是极。莫忘,我们蒙幸侍奉在国师左右。不可让国师失望,更不可妄议国师。”
唤作“莫忘”的侍从垂头丧气,沮丧地点头称是。
“莫失,莫忘!国师有令,即刻启程,求觅神祝!”
门被猛地推开,一脸急色的传令官扔下一道惊雷就快步赶往它处,不管二人作何反应。
莫失莫忘对视一眼,一刻也不敢耽误,各自动身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