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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合作方案

作者:横舟自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孟子悯已经咬下了一小截粉条在嘴里。


    软糯,爽滑,是跟之前邦邦硬能崩断牙齿时完全不一样的口感。


    但不可否认,这种口感令人享受,甚至是痴迷。


    还有味道,味道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被红油薄薄一层包裹住的粉条,吸饱了锅底的精华,一口咬下去完美爆汁,口腔里面像是开起了场味蕾狂欢会。


    孟子悯当初接下濒临倒闭的水云涧,并且还敢跟家里人立下那样一个“不成仁便成佛”的军令状,一是他不甘心接受爹娘给安排的人生路。


    按部就班的娶妻生子,而且还是娶一个爹娘满意,但是他自己并不喜欢的女子为妻,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太过无趣了,甚至是种折磨。


    他不想这样过一生,他想搏一搏。


    而他之所以选择拿水云涧开道,则是因为他自认自己在美食品鉴方面还算有几分资历。


    这是他走南闯北四处逛吃积攒下来的经验。


    凭着这些经验他几乎可以笃定,苏麦禾带给他的红薯粉条,绝对能让水云涧的生意再火爆出一个新高度。


    啊啊啊,他果然是上天眷顾的宠儿,苏娘子就是上天派来助他的神!


    孟子悯心中的火苗已经烧成了燎原之势,脸颊也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一双眼睛锃亮的堪比黑夜中的探照灯。


    此时听苏麦禾说他吃的方式不对,他正打算用筷子将整根粉条卷起来塞进口中的动作顿住,狐疑地看向苏麦禾。


    “嗦,嗦粉?”


    连粉条为何物都不知道的土著人,显然无法理解“嗦粉”这种新鲜词儿。


    “对,嗦粉。”苏麦禾点头确认。


    上一世她每次去火锅店吃饭,手指宽的红薯粉条都是她必点的菜品之一。


    她拿起公用的长筷,从沸腾的汤锅里捞出几根粉条放进自己面前的小碗中,然后换上自己的筷子,夹起几根粉条,送到嘴边去。


    哧溜——


    嘴巴好像生出了磁场,一下子就把粉条吸进去了。


    苏麦禾闭上眼睛慢慢咀嚼。


    嗯,真香啊。


    熟悉的感觉。


    熟悉的味道。


    ……确切地说,味道比她上一世吃过的还要好。


    空气没有被污染,土壤中没有化学肥料,红薯的基因也没有遭到人为改写破坏,更没有那些怎么清洗都会有些许残留的农药。


    一切都是最原始的。


    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


    苏麦禾甚至觉得,这个时代的红薯粉条,哪怕只是用清水煮开,味道都不会太差。


    她将嘴里面的粉条咽下去,然后睁开眼睛,对一脸的孟子悯道:“孟老板,这就叫嗦粉,你也试试,像我刚才那样,用吸入的方式。”


    抛开你的优雅和尊贵。


    后面这句话苏麦禾没说,但是孟子悯就是从她的话中听出了这句潜台词,一时间有些尴尬。


    真不是他故意装。


    而是从小到大,他接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样,这样的教育方式让他养成了哪怕再饥饿,也不会狼吞虎咽;哪怕是狼吞虎咽,也要尽量做到优雅可观,绝对不能让食物的油渍沾染到嘴唇以外的地方。


    不过孟子悯有个优点,愿意尝试,也敢于尝试。


    不然当初苏麦禾上门推销冬笋,他也不能给苏麦禾一个说服他的机会。


    要知道,那个时候苏麦禾刚穿越过来,全部积蓄加起来只有不到十个铜板,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


    人更是面黄肌瘦。


    除了瞧着还算干净,比街头上要饭的乞丐还不如。


    正常情况下会被人当成乞丐轰出门,顶多再施舍一碗剩饭。


    可孟子悯却没有把苏麦禾轰出门,不是被当时的情况威胁住了,而是他愿意给苏麦禾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他当时想的是,让苏麦禾带着孩子去后厨,后厨有很多吃食,可以让娘几个吃一顿热乎乎的饱饭。


    一个母亲,带着三个孩子,怪可怜的。


    当然,他也因为这份心善得到了他应得的福报。


    ……应该算是福报?


    孟子悯心想,这些念头只在他心中转了一瞬,包括他脸上的尴尬。


    他笑着说:“好,那我也试试。”


    他用长筷子从翻滚的红油汤锅中捞起几根粉条放进小碗中,然后换成自己专用的正常筷子。


    苏麦禾贴心地提醒他:“吹一下,小心烫。”


    “……好,吹一下。”孟子悯夹起一根粉条,嘟起嘴呼呼吹气。


    吹凉的过程中,孟子悯发现高温浸煮过的粉条,越发的晶莹剔透,还十分的柔软,像一根质量上乘的绸缎。


    孟子悯发现自己好像都有些不舍得下口了,可他还是学着苏麦禾刚才的样子,将这根绸缎一样漂亮的粉条送到嘴边,然后轻轻一吸。


    哧溜——


    粉条被吸进了嘴里,过程丝滑顺畅的让人产生种难以言喻的爽感。


    而一整根粉条,跟一小截粉条带来的味蕾体验感也完全不一样,如果说先前的味蕾狂欢还只是个百人小队,那么现在的味蕾狂欢就是千军万马。


    难怪苏娘子说这东西跟他酒楼里的香锅是绝配。


    这道菜品要是推出去,怕不是要掀起一场全民嗦粉的浪潮吧!


    孟子悯的眼睛越来越亮。


    苏麦禾对他的反应一点儿都不意外,笑着问他这道菜品能不能上他们水云涧的菜谱。


    结果孟子悯却没功夫回答她,下筷子如飞,狼吞虎咽,好像只饥饿了好多年的大饕餮。


    等到最后一根粉条也落肚为安了,孟子悯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擦掉嘴巴上的油渍说:“能,必须能!”


    这么好的东西,他要是不收入囊中,简直就白长了一颗脑袋。


    “苏娘子,你开个价吧,多少钱都行!”


    孟子悯一副财大气粗不差钱的样子。


    当然,人家也的确有这份底气和实力,毕竟孟家是他们这一片的首富。


    但是这次,苏麦禾却没有像上次那样直接开价,而是摇头道:“这东西不是我的,我说了不算。”


    她说过,红薯粉条的制作配方,是她送给花大婶的新婚贺礼,自然就不能食言。


    她看了眼花大婶,对孟子悯道:“红薯粉条的制作方子是我花婶子的,你得问她的意思。”


    “……”孟子悯一愣,惊讶地看向坐在苏麦禾身边的花大婶。


    一开始他以为,花大婶是跟苏麦禾同住一个村里的邻居,跟着苏麦禾一块儿进城瞧热闹玩。


    结果没想到,竟是红薯粉条的创始人!


    不得不说,孟子悯确实被惊讶到了。


    他惊疑地打量花婶子。


    花婶子一直处于半透明人状态,此刻忽然受到关注,有一瞬间的紧张。


    一种矮人一头的紧张。


    尤其是在见识了孟子悯随手将一块造价不菲,且还十分崭新的罗巾帕随手扔进垃圾桶里后。


    贫富上的巨大差距,让花大婶产生了种自残形愧感,甚至在孟子悯面前羞于抬头。


    苏麦禾察觉到了花大婶的紧绷,柔声对她道:“婶子,孟老板是个很好的人,你心里面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跟他说。”


    嗓音轻轻柔柔地在花大婶耳边响起,手也被轻轻地握住了。


    花大婶感觉自己紧绷的神经好像松缓了几分。


    她感激地朝苏麦禾笑笑。


    孟子悯也反应过来,连忙起身对花大婶道:“婶子莫怪,我方才盯着婶子打量,单纯就是因为好奇,并没有其他意思,倘若有冒犯到婶子的地方,还望婶子看在苏娘子的面子上,多担待小侄几分!”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那样赤裸地打量花大婶,单纯就是因为没想到花大婶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甚至看起来还有几分怯弱的乡下妇人,居然能用最普通的红薯,做出如此新颖又美味的粉条。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那样盯着人家打量,总归属于失礼行为。


    做错了事不但要改正,还要道歉


    孟子悯说完,双手抱拳,恭恭敬敬地朝花大婶躬身行了一礼,诚心实意地为自己刚才盯着人打量的不妥行为赔不是。


    花大婶见他跟自己赔礼道歉,甚至还以“小侄”的晚辈身份自居,慌得她连忙摆手。


    “不不不,跟孟老板没关系,是我……嗨,咋说呢!”


    花大婶嗨了声,索性直言道:“说出来不怕孟老板笑话,我呀,就是乡巴佬进城没见过世面,一时被震住了,跟你呀,没关系!”


    花大婶本来就不是一个见了生人就怯弱得说不出话的性子。


    这会儿她缓过劲儿来了,加上孟子悯也的确不像是个喜欢拿架子的人,她便又恢复了往日的直爽性子,解释了下她刚才拘谨的原因。


    孟子悯就喜欢跟这种性子的人打交道,他笑着对花婶子道:“我看婶子也是个直性子的人,我也就不跟婶子拐弯抹角了,咱们直接谈后续合作的事情吧。”


    孟子悯给出了两种合作方案。


    一个是像苏麦禾之前卖给他菜方那样,一次性买断。


    另一个则是供货的合作模式。


    孟子悯私心中比较倾向于第一种合作方案。


    他虽然正式下海经商的时间不长,但他有一个成功的商人父亲,还有一个同样算得上是成功商人的亲兄弟。


    他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下长大,耳熏目染地也学会了些经商之道,并且有一个还算灵敏的鼻子。


    他嗅出了红薯粉条后面暗藏的巨大商机,想把红薯粉条的制作方子买下来,然后自家开个作坊,将红薯粉条批量生产出来,像米面粮油一样卖给千家万户。


    因为心里面有着这样的算盘,他给出的买断价格极高:一千两。


    一千两啊!


    这对于每天能有十文钱进账,就高兴的能多吃两碗饭的花大婶,简直是一个做梦都不敢想的数字。


    她才平静下来的心又开始砰砰砰跳起来。


    一张已经不再年轻的脸肉眼可见的铺开一层红晕。


    苏麦禾看她这反应,知道她是心动了。


    理解。


    毕竟一千两不是个小数字。


    可如果让她选择的话,她会选择供货的合作模式。


    先供货给水云涧,利用水云涧现有的盘子推广粉条这种新食物。


    等粉条的名气打出去后,便可以自己开作坊批量生产。


    这种合作模式,前期挣的钱肯定有限,可是当粉条跟米面粮油一样成为人们生活所需的日常消耗品后,那市场空间就相当巨大了。


    但这只是她的个人想法,具体要怎么抉择,还是要看花大婶,毕竟她说了,这是她送给花大婶的新婚贺礼。


    她穿越过来的第一天,是花大婶跑过来帮她收拾好了老宅。


    跟她同样想法的孟子悯,在看见花大婶的情绪变化后,心中笃定花大婶会选择将方子卖给他的买断合作模式。


    毕竟他给出的数字真的十分诱人。


    假如他不是出生在商贾之家,他也会选择第一种来钱更快的合作模式。


    而花大婶就只是一个乡下妇人,一看就没接触过生意这个行当,顶多也就只有卖卖自家种的蔬菜的经验。


    一个都没有正经做过生意的乡下妇人,又能有什么经商头脑呢?


    孟子悯已经开始在脑中起草买断文书了。


    这份买断合同不但关乎着他水云涧的生意,还有可能将他孟家再往上推一个新高度,所以他得谨慎谨慎再谨慎,严防死守方子泄露出去的任何漏洞。


    可他这份文书才在脑中起了个头,就听花大婶道:“第二种吧,供货模式。”


    “……”孟子悯蓦地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花大婶。


    一个乡下妇人,居然还能扛得住一千两银子的诱惑?


    他怀疑花大婶没有听清楚他给的买断价格,于是提醒道:“婶子,如果是买断的话,我给的价格是一千两。”


    苏麦禾也有些诧异花大婶的决定。


    但该说不说,她还是在心里面暗暗松了口气。


    一次性买断的方式,等同于杀鸡取卵,最终结果就是蛋吃完了,鸡也没了。


    可是如果留着鸡,就能源源不断的有鸡蛋吃。


    花大婶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决定有些不符合她的身份。


    但她有自己的理由。


    她先是确认自己没听错孟子悯开给她的买断价格,然后认真地解释自己这样选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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