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那是我度过最美好的夏天,没有别的,真的,无忧无虑的快乐充斥了我。黎玉钟的家就像童话中的城堡,我成了衣食无忧的人,我没有感受到自己丢失尊严,但获得了好多体面。
那是附加于我的东西,黎家,黎姥姥,甚至黎玉钟。或者说整整那一年,都像幻梦一样。和黎玉钟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不为此感到欣喜,我高兴地是分享了黎玉钟的幸运,黎姥姥就像我是她的孩子那样照顾我,说我是命苦的孩子,说我这样好的底子,却没有一个支撑的家境。
每天上下学都有司机接送,到家里,有可口的饭菜,一起谈天的亲人。我毫无负担地摆脱了我亲爹,他在哪里自生自灭,我管不着,但他千万不要打扰我,我要向着大好的前途进发了。
培训的日子很短暂,十月份我就回到学校了。时隔四个月,看待这群昔日的同学,我又有了新的想法。因为我融入了新的圈子,他们都在谈论外貌、天赋、资源和后台,如此,学校里的一切对我来说就有点陌生。我的文化课需要我静下心去学习,在这一点上,黎玉钟能帮我。
他是做什么事都不急躁的性格,并且,从一而终。我去集训的这四五个月,他也没有和别的人同桌过,而是乖乖地守着我的空位,等我回来。在这期间,只要有人因为抄笔记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暂坐我的位置,超过两节课,都会得到黎玉钟小声的抗议:“那是李君同的位置……”
“李君同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
黎玉钟说:“那也不能这样呀……”
这事传到我的耳朵里,几个相熟的女生终于察觉到不对劲,说黎玉钟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呀。我笑笑说,你们想多了,都是朋友。心里想的是,黎玉钟要是对我有意思,那可真是见鬼了。
他估计都没开窍呢。
一个人在情感上开窍或者没开窍,从举手投足之间就能看出来。有吸引异性的欲望的人,往往在分寸感和距离上拿捏得更死,一眼就能看出人群中不同的存在。例如我,但我伪装得高明些。
黎玉钟是完全没有的,偏向于男生,他说是孩子也差不多。只要高兴,他就不假思索地笑,他渴望的事情达成了,就拽着我蹦蹦跳跳的庆祝。他没学会嫉妒,只会真心实意地替人高兴。
他朋友太少,因此反而远离了人情世故,家境的优渥也不需要他经历什么磋磨。他也许可以一辈子都这样天真地活着,他只需要对抗他的病症,他还会有什么烦恼?他那样单纯的人。
我会给他制造一些烦恼。
生日礼物之仇,我还没有报呢,虽然那个随身听是挺好用的,但他竟然折辱了我的自尊,别怪我报复回去。于是回学校的第一周,我就趁着他为数不多能展现自己的时机,对他恶作剧。
“汤姆对妈妈说,我爱你。”黎玉钟读英语课文的接力句,我摁下录音键,松开时,“you”戛然而止。下课后,我招呼他听一段东西,他听着听着发现是自己的声音,还有那句我爱你。
我承认我有恶作剧的心思,但是没料到他那么窘迫,让我赶紧删掉。我不,学习那么无聊,给自己找点乐子,黎玉钟,我就和你打情骂俏,我不删,我还要在课间大肆地放给别人听。
他说:“你真得删掉……”
我说不行,这是我的随身听,我想录什么就录什么。他着急地说,明明是准备给他的礼物,我声音很大地反驳,谁说是给你的礼物,你有臆想症吧,少自恋了。后排两个同学哈哈大笑。
具体这句录音被我玩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次课上,大家都在写试卷,我突然放了一句“I love you”,老师奇怪地看向黎玉钟,问他和谁说呢。我捏着笔,努力地忍笑。
回家后,黎玉钟就生气了。
“你……你给我!”他忍无可忍,朝我伸出手。我笑着把随身听背在身后,不给!姥姥坐在院子外面,慈蔼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说两只小兔子不要吵架。我赶紧趁着这时候跑上楼。
黎玉钟追了上来。
他不是我的对手,一激动起来,他就喘不匀气。我是在欺负他,但他也没反抗不是吗,也许他就喜欢呢?当然,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幻想,我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我非要他享受起来,。
他在我身后说:“你真的别再欺负我了!”
我想说,我得意你才欺负你呀,我这样受人吹捧的角色,陪你玩追逐游戏,你该觉得高兴才对,你没觉得每次我逗弄你的时候,那些男生看你的眼神都满含嫉妒吗?你个不开窍的东西!
我躲进自己的房间,要把门关上,黎玉钟的手抵在门框上,那白里透红的指骨,我真不忍心。我撒开门往里跑,他是想抢我手里的随身听,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扑倒我的。我们滚到床上。
他双臂撑在我的耳侧。
阳光透过他头顶,透过他的手臂和我肩膀之间的缝隙,形成一道被光淋满的区域。我的脸被阴影覆盖住,他的脸却拥有绝美的光线。他喘着气,双颊红得像平安夜的苹果,说,给我。
“给你什么?”我问。
“……别闹了。”
“那是我的东西呀。”我认真地说。
讲不通道理,他伸手抓我藏了随身听的那只手,我努力把它拧到背后,形成牢固的防御区。渐渐,他的耳尖红透了,在我的闷笑声中,他懊恼地道:“叫你删掉……你赶紧删掉……”
“你求我呀。”我傲慢地道。
“我、我不求你。”
“那你凭什么让我删掉?”
他被逼急了,“哪有你这样对朋友的?我都……我都没有那样对你,你也不应该那样对我。”
“我喜欢那样对你。”我坦然道。
他愣了愣,没想到我说得这么直白。我的嘴角抿起笑容,阴翳之中的双眼饶有兴致地盯着他。我看到他在做一些思想斗争,那双澄澈而清冷的眼眸中闪烁过迷茫,他说,好吧,那算了。
他拥有为数不多的友情,
是我给予的。
我为他这时候为难的模样而心脏怦怦直跳,他的指尖还落在我手腕的肌肤上,我感受到异样的触碰。酥痒。我的舌尖泛起干燥的火,望着他被阳光浸润的脸,他波光粼粼的眼眸、鼻尖,我生出一种更古怪的渴望,我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他触碰我,我绝不因此感到生气。
我绝不抗拒。
我盯着他瞧,黎玉钟也看着我,太阳晒久了,身体就升温。他的双腿跨开,裤料摩擦在我的卫衣上,意识到这距离越过了异性的礼节,他的鼻尖渗出了汗液,低声说抱歉,松开了我。
没事,我也说。
“都朋友。”
-
十二月末,统考结束。
剩下的时间我不打算参加校考,而是专心冲刺文化课。整个暑假我和黎玉钟都泡在题海里,在客厅写题写到厌倦,累了就趴沙发上睡一会儿。姥姥怕我们营养跟不上,经常炖一些滋补的汤。过年期间,我回我妈那里,黎玉钟要和姥姥去国外,过完年,他给我带了好多好东西。
我印象最深刻的,他不知道从哪淘来一本上个世纪的《时代》周刊,里面有我最喜欢的华人女演员。我一看到,眼睛都发亮了,我说你竟然还搞得到这个,他笑了笑,说这个不难搞。
“星光大道啊!”我挥舞着杂志道。
他说:“总有一天,你也能留下一枚星。”
“唉,算了吧。”饶是我这种很有闯劲的人,也觉得那简直是天方夜谭,“那都是什么国际大咖啊,人家有来路的,十三四岁就开始演戏了,像咱们这个年龄已经捧到第一座国际奖杯了。”
“那不能说明什么,”他认真地同我辩解,“起步的早,不代表就会一帆风顺下去,起步的晚,也不到表就一定落后于别人。范进从二十岁开始参加科考,五十四岁中举,不也很厉害吗?”
我脸色一变:“你的意思是我五十四岁才能闯出名堂?那得多凄惨啊,老得皮肤都松弛了!”
“演员又不是看外形,而是看演技的。只要你一直积累,厚积薄发,总会有被人看到的那天。”
瞧,他说得跟童话似的。
黎玉钟总是很天真,觉得光靠努力就能达成任何目标。他和我的价值观并不相同,但是我也不否认他有成功的潜质。他是笨蛋者,不走任何一条捷径,交朋友就能看得出来,如果想,就一直坚定不移地叩动门把手,指望门会自己打开,他把门敲烂再说吧,他还真有可能做到。
毕竟他就是那样厉害的笨鸟。
他厉害之处就在于,水滴石穿,只要足够真诚,我的心也被他悄然撼动了。从一开始的瞧不起他,对他抱有十足的敌意,在他坚持不懈的感化下,我也放下了戒备,和他真正地交心。
我听过这样一种说法,一个人最深刻的挚交,或者可以称得上“灵魂伴侣”,一定不是一个最相似的人,反而极有可能是截然相反的,无论是性格,品味,还是对待整个世界的观念。从前我不相信,嗤之以鼻,现在却觉得很有可能。我不懂黎玉钟为何能和我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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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如此融洽。
如果我没有对他动心,我想,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也说不定。等到我们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还是可以一起聊些秘密的好朋友。我的十八岁,和前十七年的乏善可陈完全不同,完全天翻地覆,因为有了他的存在。我当然,嗯,还要狠狠地欺负他,让他既快乐又难过。
但如果,
我对他动心了呢?
喜欢一个男生?
不是吧。
我。
我李君同。
这可能吗?
我有点慌了,只是意识到,嘿,还真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这样荒谬的、令人不解的怪事,我喜欢黎玉钟吗?那个总是畏手畏脚,笑起来很局促的,连生气都不学会的孱弱的小男生。
他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
他除了心地善良、除了身上有香香的薄荷和茉莉的洗发水味,除了他白净得像个女生的脸蛋,除了他瘦弱的四肢,还有,怎么都跑不快的腿脚。除了他发起病来,那双咳出泪水的眸子。
还有什么?
我的手一松,要交给班主任的表单掉落在地上。我捡起它,敲响班主任的办公室门,班主任问我监护人一栏的父亲为什么空着,我说,他不在省内。那你代签吧,好,我俯身写上名字。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写他名字了。
再见。
真的再也不见。
班主任收起表单,和我谈论起志愿的事。一月份时我的统考成绩出来了,很理想,班主任说只要把握住文化分,全省前十也是有可能的事。我说我知道,当然,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我努力的每一步,
用汗水湿透的每一步,
除了我,还有谁更清楚?
是我,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迈出这糟糕透顶的每一步,从绝望的、生活的泥潭走出来。还是我,和我的谎言,不够逼真,不够漂亮,却支撑着我往前,支撑着我能很好地活下去。
我没有谎言,不是虚构的、讨人喜爱的我,就完全不成立了。我如果是那个爱慕虚荣的李君同,那个爸爸杀人了坐牢的李君同,那张顶着漂亮面孔,成天却不真诚地欺骗他人的李君同。
别人还会喜欢我吗?
我恐怕的是,我不能获得所有人的喜爱,即便再怎么掩埋自己的本性,也不能。那时的我还没能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得到太多的喜爱,如果这些喜爱有价值,那么我就是万钟加身。
我就是自己的世界的主人,任何地方都是我李君同的游乐场,我有把玩别人的能力,我也有拯救自己的本领。我当然要使劲狂妄了,当然要自认为什么都做得到,毕竟人不风流枉少年。
我走进空荡的教室里。
午休时间,并且提前放了学,高考前几天都是这样的。黎玉钟还在座位上等我,要一起回家。他对我的接近没有反应,我一看,原来是睡着了。这几天复习错题,我们俩都很没有精神。
我在位置上坐了一会儿,托着腮,盯着他。用我的目光悄悄临摹他被阳光覆盖的、棕褐色的纤长眼睫。我拉下了靠窗的帘,让他能够在黯淡的光线下安睡。他睡得那样熟,没有醒来。
我的心悄悄被牵动。
说不清什么欲望操纵了我,我想可能是刚得知自己的广大前程,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我拿起书本,心想竟敢让我久等,他如果还不睁眼,黎玉钟,你再这样无辜,我就,我就偷偷亲你。
真的。
我可没和你开玩笑。
再不醒,你的初吻就归我了。
我是在心底问的,当然不指望听到他的回答,如果有回答,想必也是拒绝。所以我直接立起书本,侧过脑袋去。我像一个盗贼,小心翼翼,离我不过几厘米的地方,是我偷窃的宝物。
我喜欢黎玉钟,
很明显,
我知道答案了。
在我的嘴唇贴上去的一瞬间,一股美妙的幸福从我和他触及的区域孕育而出,如同那温暖的雨水,浇灌我自诩无坚不摧的心灵,咔哒,冰川出现了一点裂缝,春意盎然的野草生长而出。
忽然,
风吹动了帘子。
刺眼的阳光落在他的眼角,像有人背着我偷吻了他。他被惊扰了,不好,我的心里警铃大作。我立刻往后退,结束了那个蜻蜓点水的吻。在午后的课堂,只有悻悻的我,和心泛起的涟漪。
我心有不甘地盯着他。
而他的眼睫颤了颤,
没有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