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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所爱

作者:迪士尼在逃兔子警官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远安路离我们学校不远,打车不过几分钟,可我想和他多待一会儿。


    这些年我们的交流实在不算多,因为妈妈不喜欢我和蒋弈川接触太多,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只保持着看似深厚、实则克制的同学情谊。


    难得的独处机会,我想抛开妈妈说的那些女生不能太主动的教条,为自己破例一次。


    “要不然……我们慢慢走过去吧,我这两天身体不舒服,坐车有点晕。”


    他听到我的话,脚步放慢了些,良久才开口,“随你,吃完我陪你去中医馆看看,听阿姨说你最近睡眠不是很好。”他顿了顿,“我明早在深圳有事,时间上会比较赶。”


    语气里带着点公事公办的意味,我听着这些话,心情复杂。既窃喜我们之间那层比旁人多一分的长辈纽带,又有些失望他似乎真的只是奉了家长的意思过来,而他自己到底怎么想的,我始终摸不清。


    “好。”


    沿着滨江东路,能感受到珠江晚上的风,这里的气温过分温暖,即便十一月依旧有着暖春般的气息。


    那家何记猪脚饭开在巷子里,我们绕了几个路口才到,店里很多人,都是些附近的学生。


    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猪脚饭很快端上了桌,酱色的猪脚上挂满了汤汁,上海青的绿点缀在旁边。美食就在眼前,心上人坐在对面,本该是让人颇有食欲的一顿饭,可我不由的想到刚刚走过来的这一路。


    当我正要开口向他隐晦表达感情时,他的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打断了原本渐渐烘起的氛围,二十七分钟的独处路程,他光打电话就用了二十分钟,我一切冒出心头谈论风花雪月的勇气都偃旗息鼓。


    “你来过这里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这家店的。”


    “看的大众点评。”


    他说谎,从他轻车熟路的绕到米饭区给我盛了碗例汤时,我就猜到他不是第一次来,聪明人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吗。


    周围的目光落在我们身上,让我有些不自在,与这油腻哄闹环境格格不入的当季新款衣裙,衬出我这一周隐隐升起的烂漫期待有些可笑。


    他没有和我聊天的意图,我看着他,思绪纷飞时,他忽然起身,“我去隔壁商店买瓶喝的,你先吃着。”


    没等我回话,他已经推开椅子往外走。面前的碗空了下去,他似乎不排斥这边的食物,也能很快速的融到这里的环境里,甚至连手机都可以随意的丢在桌面上。


    八点五十三分,距离这次见面已经过去一个小时,可我们关系依旧没有任何进展,如同过去一般,我问他答,我不问他就沉默,像是最普通不过的同学,可我们认识八年,他妈妈喜欢我,我们出现在彼此无数张合照里,有他的场合,大多时候也都有我。我总觉得自己对他这样不解风情的人来说是特别的,我们不只是同学,还是旁人眼中令人羡慕的青梅竹马。


    想到这些,方才有些气馁的心情又重新沸腾起来,我翻过手机,借着暗下去的屏幕审视自己今天的装扮,不必多描慕的眉眼,小嘉还仔细的给我贴了假睫毛,她说我是清水出芙蓉,不像北京姑娘,倒像是江南水乡走出来的。


    江南的姑娘……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愁绪吗,我望着蒋弈川遗忘在桌子上的手机有些出神,直到新的消息传进来,清脆的推送音打断了我的游离。


    屏幕亮起,不是过去那些简约的文字祈愿,而是个年轻女孩的照片。带着几分异域风情,她怀里抱着一只巨大的猫,对着镜头摆出睥睨众生的姿态。我不懂猫,也不喜欢猫,除了蒋弈川家里那只布偶。


    在看清锁屏的那一刻,心脏像是被什么轻轻撕扯了一下,酸涩争先恐后地涌上来,堵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我偏过头去仔细观察,照片拍得很美。女孩一头大波浪长发随意披在肩头,穿着墨绿色的吊带裙,黑发红唇,长相极其妖冶。很眼熟,我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但从照片的构图和女孩精致到头发丝的造型得出来一个结论,这似乎是个网红,或者只是个刚出道的小明星。


    蒋弈川比我大三个月,刚过完二十岁生日。这个年纪的男生,难免会被成熟又有魅力的女性吸引。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我理解他。


    心里的那股酸涩被强行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试图在那个女孩身上找到与我相似之处的执念——我们都是大眼睛、双眼皮,这一点总归是一样的。


    这场独属于我的心理博弈,蒋弈川都不会知道。他只会记得,自己忘了带手机。


    等他回来时,手里拿着两瓶可乐,他将其中一瓶递给我时才随口问了句,“你妈妈让你喝可乐吧?”


    “嗯。”


    但其实我不爱喝可乐,也不爱喝任何不养生的碳酸饮料,妈妈喜欢茶道,连带着把我的习惯也养的清淡,她说汽水伤身体,我们家里从不出现这些东西。


    第一次喝可乐还是刚升初中时,和同学去看电影的时候,蒋弈川也在。


    那天一群少年朝气蓬勃的奔向电影院,我早已记不清电影情节,只记得汽水很冰,刺得舌头发麻,他那天穿了灰t恤,黑色运动短裤下露出一截晒黑的小腿,他喜欢踢足球,腿上的肌肉线条很好看,手上的腕表还是我陪他妈妈去选的,同款的女表我也有一块,是他妈妈送的,但我一直没好意思在他面前戴过,收到后就被我收在我的百宝匣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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