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战争真的爆发了,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情。
几千兵马驻扎在离曼伯亚的城邦一公里的地方。若非牢固的百年城墙和强大的护城河,王宫早被攻破。
一桶桶黑油被倒入护城河,数百支火箭射入河面, 燃烧起熊熊大火。
城邦被大火包围, 外界敌兵无法踏入半步, 处于城邦中心的王宫更是安然无恙。
看来曼伯亚早就预知了今天,作好了充分准备。
敌兵不得而入, 破口大骂道:
“曼伯亚, 你这贪生怕死的胆小鬼。”
“曼伯亚,你残害亲父和继母, 上天都要收拾你!”
“你这个卖身的破烂玩意儿。”
曼伯亚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似乎丝毫不动怒。
“他们为何能离你的城邦这么近?”我忍不住问,“没有在边境拦住他们吗?”
“这一天总会到来, ”曼伯亚的唇畔带着诡异的笑,“就干脆快一点吧。”
“你故意放他们进来的?”
“不完全是,有些人背叛了我。”
“这到底怎么回事?”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甚至为何会开打也不清楚。
前次来到这个世界不同和丧尸、半兽人开战,我还知道为什么,可这次我整个人如坠迷雾。
也许是因为我在他们眼里从来都是个玩意儿或宠物什么,而玩意儿或宠物不需要知道太多。
许是见我面色不对,曼伯亚的声音放柔了些,“你是不是累了?先回去休息吧。”
我有些趔趄地走下了台阶, 身后侍女连忙扶了我一把。
我想要发掘其中的秘密, 哪怕探得一点也是好的。
午夜,赤红的火光照亮半边夜空,浓烟滚滚。
我打晕门前的侍女,将她拖入房内。正值动乱,看管没那么严。
我顺利来到那间壁炉房间。
猛冲过去抱住壁炉。
任由无数怨灵的尖啸在我耳边回荡,我一刻不松。
壁炉的边角划破我的掌心,一丝鲜血涌出。
我突然被卷入另外一个世界——
狂风骤雨的大海,一艘外形古怪的黑船摇摇晃晃地前行。
这艘船,我很熟悉——曾经囚禁柏诺特的黑塔坍塌破碎后一块巨大“碎片”。
黑船正经过黑色大海,与黑色风暴融合在一起,形成黑色世界。
直到穿过这片世界,才有了一些光亮——那是一片简陋码头上的昏暗灯火。
塔船终于回到了人间烟火的大陆。
刚从乌鸦化为人形的曼伯雅裹着黑塔上残存的黑窗帘,迈着两条修长雪白的长腿,信步踏上岸。
她是最引人注目的美女。
而柏诺特是最引人注目的美男。
他们并未并肩,而是转向不同方向。
一股奇异的力量把我牵引向曼伯雅。
不,应该是曼伯亚。
刚上岸的他解开了裹身的黑窗帘,大大方方地将雪白无暇的精美身体展示性别。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柏诺特
听到惊呼,柏诺特禁不住回过头——
只见这个毫无羞惭的美男子从容不迫微笑,就这样光着身子优雅走上潮湿脏乱的码头。
狂风暴雨吹起他的美丽银蓝长发,身体重要部位被蓝发裹挟,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小小的雅妮公主从后面跑来,拉住他的胳膊,“曼伯雅姐姐,不,哥哥,跟我一起走吧,我的家人正好在这座小镇有据点。”
他的唇畔噙着笑,勾魂摄魄,一口应下,“好。”
三天后,一辆嵌着王室纹章的华丽马车停在镇上最好的房子前,接走了这两人。
之后半年,曼伯亚在南境王宫过上了糜烂的生活,白天搂着美女睡大觉,晚上参加各种混乱舞会。
那场面不堪入目,我不敢看。我只能用手蒙双眼,踮着脚穿过一对对绵白柔软的身体。
虽然我是无形的,别人看不见我,可我还是会这样做。
半年后,曼伯亚遇上了一个特别尊贵的女人,就在我初来南境的那间豪华地下妓院。
这是一个爱情圈套。
数次偶遇,星空下把酒谈天,放飞萤火虫,悬崖摘花还有骑鹰遨游天空,却连女人的手指都没碰一下。
整个故事情节就好像是一个女人收服了一个浪荡王子的心。
他甚至亲自下厨为她做饭,简直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完美情人。
这个年仅18岁的北境王太后被这个罂粟男人深深吸引。
明知王室套路多,明知这男人不寻常,还是陷入他的爱情罗网。
他们泡在撒满玫瑰花瓣的露天牛奶浴池,在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中她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放纵与自由,放声大笑,尽情疯狂,从未有哪刻比现在更像自己。
她还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哭得不能自已。
满心、满眼都是他,身心已被他彻底征服。
一年后,在王太后的邀请下,他以王太子老师身份,正式踏入他的故乡北境。王太后为他消灭所有反对声音,双手沾满鲜血。
他的亲父和继母又惶恐又厌恶地望着他,他却温柔微笑着,美好得像夏日玫瑰。
从他离开死亡之地起,他就遭受了他们上百次暗杀,有好几次差点丧命或毁容。
刚丧夫的王太后挽住这个致命美男的胳膊,公开他是她的情夫。
沾染权欲后,他变得更帅了,仿佛远古传说里走出的倾世美男,沐浴后潮湿紫发曳地的性感微湿模样甚至让侍女们迷恋晕倒。
一年后,这个倾世美男当上财务大臣。
又过一年,当上首相。
他与王太后的关系忽然开始变僵。宫里传出他的各种绯闻,说他的情人有男也有女。王太后完全不信,直到有次收到密报,将他和护国将军捉ii奸在床。
他并未惊慌失措,而是大大方方地从床上下来,温柔抚去疯狂痛哭王太后脸上的泪,柔声问:“你想我了吗?”
王太后尖叫着踢打咒骂他,他却把她抱得紧紧——在她的哭叫声中,这事竟然就这样过去了。
又是三年过去,曼伯亚用金银财宝贿赂高官和军部,血洗几大家族,控制了好几个城邦。
王太子就要成年继承王位时,突染时疫,王太后也同时染上,也死得极t快。
王太后的侄女苏萝成为首相的首席情妇,传说是她下的手,只有她才能接近王太后。
我还在王太后死亡的当晚看到了表姐。
她穿着厨娘的长裙,如惊弓之鸟般与其他侍女仆从一起被卫兵们赶到一间华美的房间里,房间里有一只深灰色的大壁炉。
——这是表姐没有对我说的故事,原来,她是王太后的厨娘。估计是看到我能当上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而她不是,所以不肯与我说。
王太后所有的宫人全都死在了这间房里。
心狠手辣的美男首相用他的金色竖琴把他们的怨灵困在了这个大壁炉里,为的是有朝一日用上怨灵的力量——与我之前猜想一模一样。
“堵住怨灵出逃通道。”他冷冷吩咐。
卫兵们立刻把残肢断体——耳朵、眼睛、残肢等塞进壁炉。
我突然醒悟:为什么黑城堡的怨灵要被困在人偶里,与这里的用血肉困住的原因一样。
就在我以为故事就要结束之时,眼前一花,出现了两个正在撕打的女人。
一个穿着华贵的大美女满脸是泪,正是我见过的公爵夫人,曼伯亚的生母,尖叫道:“你这个臭ii婊ii子,我救了你,你却勾引我丈夫。”
另一个穿着侍女长裙,脸色苍白的小美女正是戴琳,也尖叫:“明明是我救了你。”
两个女人再次撕打,扯头发、互踢……
我的眼前又出现一幕画面:
一间昏暗小酒馆里,一群凶神恶煞的劫匪闯入,同时看上了正在小憩的公爵夫人和女侍从黛琳。黛琳抄起菜刀、椅凳与劫匪正面对抗,公爵夫人带着两个侍女趁乱去后厨搬出油桶,将油泼了酒馆一地,黛琳点燃火折子,整个酒馆起火,劫匪哀嚎。
逃出火场的一些劫匪猛追公爵夫人和黛琳,期间两个侍女被砍死。公爵夫人和黛琳在密林里与劫匪周旋了三天三夜才等来了救兵。她们是靠互相照顾、互相安慰、互相保护才撑过了这三天。
与其说谁是谁的救命恩人,不如说她俩是互相成全。
但这段生死相扶的友情,最终却因为男人分崩离析。
华美的、装有灰色壁炉的房间里,公爵夫人穿上了抹着毒药的漂亮长裙,准备去参加王宫的晚宴。毒药很昂贵,涂抹后要保证能用上,所以只能黛琳亲自动手。夫人是很挑剔的,经常临时换衣服,黛琳必须得保证她一定穿上这件。而夫人因为很享受丈夫情人对自己低三下四的感觉,所以很愿意让黛琳来伺奉。
连穿三次毒药衣服后,毒性发作,得知上当的公爵夫人愤怒不已,一剑穿过黛琳的喉咙,黛琳倒在地上,公爵夫人也被毒死,最后公爵娶到老首相的独女。
——原来,这便是事实的真相。黛琳的书里和曼伯亚说的都是假话,或者说有真有假,只为了美化血腥的残酷事实——
作者有话说:再次感谢大家~~
第72章
轰的一声巨响, 把我从这些回忆猛地拉回。
砰砰几声,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碎落坠地,几枚燃烧的火球冲飞进来,我惊呼着惊险避开,房间开始燃烧,我狼狈地冲了出去。
走廊上已是一片混乱,奔跑声、嚎哭声、尖叫声混作一团。
“敌军就要冲进来了!”
“王宫快被攻陷了。”
慌乱奔逃中,一个个头矮小的侍女被撞倒,又被后面的人连踩几脚,我用力将她拉起,她鼻涕眼泪一起流,连声感谢。
“敌军到底是谁?”我问道。
她诧异地看我,“你不知道?不就是原首相的军队吗?”
“你与其问她, 不如问我吧。”一道冷静异常的女声突然从我们身后传来。
我回头看见与我秘密递纸条的那个女孩。
她脸上几处伤,头发散乱,手脚还有被捆绑的痕迹。
“快跟我走!”她一把拉起我,带我冲出了走廊。
“最近没你的消息。”我低声道。
“王子把我关起来打。”
我们与往外冲的逃蹿人群挤作一团。
“原首相大人带着雇佣兵和诸候的军队打回来了,”这个女孩边跑边急切道, “大军已打到王宫门口。”
“到底怎么回事?”
“你真什么都不知道?”她惊讶地看着我, “曼伯亚王子前几天向各国发出邀请帖,说现在王宫里的国王和王后是冒牌货,是国王私生子为保自己地位找来的,真正的国王和王后早就死了,曼伯亚王子因此要自立为摄政王,辅佐王后的幼子登基,要召开一个正式的赐封宴会……”
炮轰声更响,我们已逃出花园, 穿过拥挤的小道,接近王宫大门。她的声音更急切,“首相听说后就立刻发兵了,曼伯亚王子一旦得势,那他就惨了。”
“首相是曼伯亚的父亲?”我记得这个故事。
“对啊,”她喘气更厉害,“从曼伯亚王子正式获得王子封号这天,父子就已反目。因为王子下的第一个命令就是驱逐继母,罪名是偷盗,人赃并获。”
“太复杂了。”我说。有权人的世界我不懂。
“不仅如此,王子还手握首相的数十罪状,准备一并发落。但在发落前晚,首相带着夫人一起逃了,逃到与都城很远的城邦,与城主结盟……”
又一声重重的炮响,无数飞沙走石从王宫大墙上撒落,侍女仆从们惊呼着躲避。
王宫大门大敞着,却无法逃出。
因为门口已被熊熊烈火堵住。
环绕王宫的护城河一直在燃烧。
“我们要被困死在这里。”
哭嚎声顿时一片。
忽然人群发出了尖叫、惊呼,一大片巨大黑影从我们头顶上方飞速而过,我惊异抬头——
一大片黑色飞鹰正急速飞来,鹰背上各坐着几个盔甲卫兵。飞鹰穿过烧得赤红的天空和熊熊燃烧的护城火海,平稳地落在王宫内。
谁都没想到不远处守卫城邦大门的他会返回王宫,正常情况下不是打不过就跑吗?众人惊呼连连。
最大一只黑色飞鹰飞快冲到我面前。鹰背上的那个优雅倨傲的美男微微用力,就把我拉上了鹰背。
飞鹰再次展翅高飞,我重心不稳,差点栽了下去,惊魂未定之际他拉我入怀。
这只庞大的飞鹰带着我们直接飞入王宫最高的宫楼,落在铺着马赛克地砖的宽阔走廊上。
曼伯亚微笑着把我扶了下来,带着我往前走。
“去哪儿?”我问。
“我的房间。”曼伯亚的琥珀眼睛闪动迷人光芒。
他还有心思风花雪月?
“你亲爹都打到门口了,还有心思泡妞?”我忍不住问。
“我总得留后吧,”他一脸无奈,摊着双手,“万一死了呢,连个后代都没有?”
“你和那么多女人接触过,怎可能没有后?”
天,我们聊到哪里去了?
“真没有,”他解释道,“我不喜欢私生子,一个都没要。”
我:“……”
“我听说柏诺特又要结婚了。”他刮了刮我的鼻尖,微笑道,“怎么,你还没死心吗?”
“又结婚?”
“你还不知道啊,”他夸张地提了提音量,“哦,也是,你一直是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你一直刻意瞒着我。”
他看着我只是笑,“好吧,我告诉你。这是柏诺特第二次结婚了。听说柏诺特已与国王的继母,也就是王太后的长孙女订婚,她拥有隐秘的巨大财富。”
看着他眼底的艳羡,我问:“你们男人很喜欢有钱的女人?”
“是。”他直言不讳。
“那你为什么会缠着我?”我穷得叮当响。
他用力拉住我的手,将我拉到走廊边上的宽阔露台上,一眼望去,王宫的美景一览无遗。
“这座王宫大吗?美吗?每个人都想成为它的主人,但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他的声音柔软如丝缎,“如果婚姻可以成为成功的垫脚石,我绝不会拒绝,或者说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拒绝。但我也很喜欢你,我的美人,我不想失去你。”
我说道:“我可不想成为情妇。”
“你注定只能当情妇,但你会过得比正妻更风光。”
我突然有些害怕。要是真像他说的那样成为情妇,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忽然笑了,“就我这条件,哪够格啊,王子的情妇可不是人人能当的,您是在说笑吧?”
他也笑了,“我从不说笑。”
“我跟您没缘的,”我刻t意用了“您”,我将来只能嫁个小人物,过着普通的小日子。 ”
他脸色不悦,低头用鼻子碰了碰我的鼻尖,“那你这辈子恐怕嫁不出去了。”
“为什么?”
“你嫁谁我砍谁。”
在我发怒之前,他大笑着把我拦腰抱起,“美人,我带你去洗澡,看你全身脏得……”
我有些恼怒,却又无可奈何。
***
王宫被火海包围,敌军半步都无法踏入。
王宫外墙不知用什么材料制成,烈火虽在护城河面燃烧,但火舌偶有舔到王宫外墙,却是丝毫无损。
“你还能撑多久?”我问曼伯亚。
曼伯亚披着一件半敞的浴袍斜倚在柔软躺椅,似笑非笑看着我。
“你觉得我还能撑多久?”
我如实回答:“一年吧。”
“哦?”他来了兴致,“你为什么觉得能这么久?”
我说:“你当初盗走柏诺特的地底农田,不就是为了今天能用上?地底农田不会让你断炊。”
他的唇畔绽放笑容,摄人心魂。
“你只说对一半。但我又不会预言术,哪能预料到今天。我盗走地底农田只是为了向我的女王证明我的实力,决不只是一个花架子。”
“哦,当初人人都以为你靠美色上位?”我问得不客气,但他没生气,居然承认了,“是的。”
他笑得更迷人,让我的心抽搐两下,“我长得还不错,对吗?”
我转过脸,“是。”
“我比起柏诺特如何?”
“他帅,你漂亮;他沉稳,你痞气;他话少,你话多;他……再想不出来了,我对他了解也不多。”
他眨巴着眼,“你以前不是和柏诺特交换过身体吗?应该对他了如指掌才对吧?”
我的脸忽然像火烧,“不不,没有。”
他大笑着脱掉身上浴袍,竟赤着硕壮身体出现在我眼前,“我的这个如何?你来比下大小?”
我尖叫起来,捂着眼睛向外跑,“疯子,你这个疯子!”
他居然一件衣服不穿地追来,我惊呼连连。
他追上了我,强壮胳膊像滚烫铁钳一样紧紧圈着我的腰际。
“别想逃。”他在我耳畔暧昧低语,还用力咬了下我的耳垂。
我痛呼出声,想踩他的脚,却被他巧妙避开。
“去我房间,我早就想上你了。”
眼看他就要拦腰抱起我,我用力狠捏了一把他的下面,这下痛呼出声的是他。他松开了我,痛得一巴掌就要扇来。
我避开这一巴掌,又用力一脚踢过去,正中他的双腿中间,他再次惨叫,是真惨叫,我大笑着骂他王八蛋逃走了。
第73章
我被关起来了。
那天, 我没被他追上,逃进了自己房间里。
没想到,第二天清早, 便被一群卫兵从温暖舒适的房间带到阴冷潮湿的地牢。
我并不后悔。
与其做情人, 不如做犯人。
炮火轰鸣声若隐若现地传来,战争还没有结束。
时间很快过去,已经半个月了。
曼伯亚一直没来过地牢, 但我不会像一些小女人那样哭爹喊娘。
即使地牢的烂稻草睡床再差劲, 伙食再差,我也不会妥协, 妥协了就是情妇。
我清楚,这样一个男人不过把我当玩物而已。他超级帅,又有钱有权,为什么缠着我不放?一定是我身上有他需要的东西,他想低成本得到。
——原谅我不是恋爱脑,我一直笃定他是花花公子,不,花花王子。
五六天后,我隐隐听说敌军似乎已找到灭火的方法。
我听说过后的第二天,无数秃鹫远远飞来,撒下漫天黄色粉尘,我呛咳几下,连忙避到另一角落。
连身在地牢的我都能被天窗飘入的粉尘呛到, 可见这场粉尘雨有多大。
二十分钟后,我听到了守牢的卫兵们发出了欢呼声,热烈讨论着王宫前的大火已经变小,浓烟也开始渐渐淡去。
但三天后,震天战鼓又再次敲响,厮杀呐喊声也徒然升起,王宫里的慌乱惊呼乱成一片。
我敲打着手指,暗忖这次曼伯亚是不是要倒台了。
但没料到的是,第二天,一群侍女来到监牢,直接把我从里面带了出来。我惊住了,“曼伯亚呢?”我问,“倒台了吗?”
为首侍女蹙了蹙眉,没搭理我,直接和其他侍女把我架了出去。
我被带回了原来的房间,刚进去的一刹那,房门就被关上,并从外面反锁。我整个人如坠云里雾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整整一晚,我没怎么睡着,一直翻来覆去。
天还没有亮,我就披上外袍起身,喝了杯温水后坐在就快熄灭的壁炉前。
忽然发现日夜不停的炮火声似乎没有了。我又立刻站起身,拉开落地窗,微凉的风吹入,隐隐传来啾啾的鸟叫,远处天色即明,透出淡淡的白光,一切似乎风平浪静。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走到门前,试着再次扭动门锁,没想到一下子竟然打开了,我喜出望外,可刚在走廊上走了两步,两个高个子侍女突然出现,横身拦住了我,并向我恭敬行礼,其中一个说道:“王子彻夜忙碌,请您在他到来之前请还是待在房间里。”
“什么意思?”我问。
两个侍女的眼睛望向前方,却不理会我。
我返回房内,又无聊地睡起了觉。
这一觉便睡到了中午。
铺着华丽桌布的桌上已摆上了中饭——有人进来过,我蹭地一下跳下床,奔向房门,可这次又打不开了,房门又被人从外面被锁上。
我心一惊,不断拍打着门,“开门,快开门!”
我知道门口有人,但没人理我。
我不断敲打,直到累瘫在地上。
过了会儿,我把午餐吃了一半,又看了几个钟头的书,又睡着了。
醒来时,餐盘已被收走,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天空,估计又到午夜。
正要再次敲打门时,门却突然开了,一行侍女鱼贯而入,捧着水盆、毛巾、漂亮衣服和首饰盒等。
不等我开口,领头侍女就笑盈盈地说:“抱歉打扰了,但还有几个钟头就要天亮了,王子的婚礼就要开始了,您没多少时间试礼服和戴首饰,现在便不能再休息了。”
我有点没大听懂,“你们王子要结婚了?现在不是正在打仗吗?”
领头侍女笑道:“有结婚这么好的事,还打什么仗?”
我震惊无比,明明打仗,明明大火,明明战鼓,怎么又变成结婚了?欲再问,围着我打扮的侍女们却不让我再有开口的机会。
试衣、试鞋、改换尺寸、试戴首饰、化妆、梳发,十分忙碌,我完全无法再插嘴问话。天光大亮,当前来引领我们去大厅的几个侍女出现在门口时,稀里糊涂的我刚刚被打扮完毕。
踏在光洁盈亮的黑白花纹地砖上,走过一根根精美雕花圆柱,我微叹口气。
我至今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又是什么引起了纷争,曼伯亚又为什么突然结婚,没人告诉我,我自己也想不明白。
绕过几个拐角,我和众侍女来到了大厅。两个极高个侍卫为我从两边打开了漂亮的精雕镀金大门,满室绚烂与辉煌让我震惊。
每隔十来步的天花板上明亮水晶灯,漂亮白色桌布上的精致美食,精美舒适的高靠背座椅,还有柔美的朱红色镶金边地毯,衬着整座大厅奢靡璀璨。
到处是衣着奢华衣袍和华贵长裙,还四处闪动珠光宝气。
我独自走进大厅,陪同我来的侍女们都被挡在了厅外。
正犹豫着要不要坐到那排有吃的桌子旁时,一个气质优雅的侍女款款向我走来,极客气地请我坐到最高台阶上的侧面座位上。
我有些不争气地嗫嚅道:“不,不用了,我坐这里就可以。”
那个座位豪华无比,镶着发光的珍珠和宝石,坐上去就会有上位者的感觉。
这个侍女微笑道:“您不用担心,那个位置就是为您准备的。”
“不,不用了。”我再次拒绝。
侍女仍笑着,“王子的婚礼仪式是在大殿举行,这里只是宴厅,您无须担心坐在那里不合适。”
我还是拒绝,“真不用了。”
侍女还欲劝我,厅外传来一声长长号角,所有人一下肃立,分开两边站着,中间留出一条通道。
精雕镀金大门再次打开了,浓郁的香粉气味飘来,我吃惊睁大眼,看到一袭奢华雪白长袍,戴着五层血红t宝石项链的曼伯亚走了进来,他的脸色被珠光宝气衬托得极佳,一点看不出前段时间因战事造成的疲惫。
我的天,他真的结婚了!
他的健实胳膊被一位很特别的新娘挽着。
说是特别,因为她长得极胖,是我来这里见到的最胖的人。
目测身高只有150,但体重应超过了200。
乍一看,就像一只圆滚滚的小肉球。
但五官还算过得去,圆嘟嘟的脸蛋,圆圆的大眼睛,神情天真,就像小孩子。
她也是一身珠光宝气的奢华打扮,但和身高190的新郎站在一起,怎么看都有些奇怪。她只能踮着脚挽着新郎的胳膊,即使穿上了高跟鞋,也只能一踮一踮地走路。
有人发出了奇怪的笑声,但笑声很低,几乎听不到。
我原本也有些想笑,可看到新娘脸上略显狼狈的神色,便咬住了下唇。
新郎与新娘就这样歪歪倒倒地走着。新娘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奋力地跟上新郎原本就放慢的脚步,看起来有些滑稽,低低的笑声更多了。
在离最高台阶主座只有几步远时,新郎突然拦腰抱起了圆滚滚的新娘子,和她一同坐到了主座上。
许多人发出了低低的呼声,似乎又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我也是。
开宴后,觥筹交错,音乐四起,人们很快忘了刚才的尴尬。
我没再被强迫坐主座右侧的位置上,适才劝我的那位侍女不知何时走开了。
我装模作样拿起一杯冰镇橙汁,然后挤入女人最多的地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听她们七嘴八舌地讨论,我才得知新娘是北境最大财阀家族的长孙女,因外形问题,加上低智,智商如同小孩,所以一直没嫁出去。
但她是最大财阀家的孙女,即使有再多问题,也嫁得出去。可她偏偏还有恐男症,见了男人就会疯癫发作,要么打杀旁人,要么就吓得躲到桌子底下或床下,除了亲爹和几个直系男家属外,完全无法和男人相处。
“但她待曼伯亚王子不一样,”一个戴绿宝石额饰的贵妇神秘兮兮地道,“据说第一次见面就被他迷住了。当曼伯亚王子向她问好时,和侍女玩捉迷藏的她居然从桌子下钻出来了,笑嘻嘻地看着他。”
“美男就是不一样啊,”另一个戴银珍珠项链的贵妇嘻笑道,“连傻子般的女人都喜欢。”
“可不是,”一个贵族小姐拈酸带醋地接道,“曼伯亚王子可是我们北境最好看的男人,真装扮起来,连东境的柏诺特王子都比不上。”
“怎么会被这蠢婆娘捡了漏?”还有一个尖酸刻薄的贵族小姐不服气地道。
“我的天,她有丰厚的嫁妆啊,”绿宝石额饰贵妇又说道,“听说曼伯亚的父亲得知他和帕鲁斯家的长孙女签了婚书,脸色都变了。”
“本来就久攻不下,财力吃紧,”银珍珠项链贵妇叹道,“前首相的盟军一听说曼伯亚王子即将获得两座金矿和三座银矿,及五座王城的嫁妆,立马就撤了盟。”
“有了这么丰厚的财力,可找来实力强悍的雇佣军,曼伯亚父亲只有败北的份儿,他的盟军眼看血本无归,又岂肯吃这个亏?”绿宝石额饰贵妇也叹道。
一群人又开始聊这个帕鲁斯家族,若不是孙辈只有这一个女儿,家族长辈也不会愿意给这么多嫁妆的。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吃女人饭的。
曼伯亚如此,柏诺特也如此——
作者有话说:时隔三年,终于更新,经历灵感的起起落落,感恩大家的不离不弃~~
第74章
他们全都是外形出色、出身显赫、经历落魄的男人, 女人们都喜欢——这充分激发了她们的母性。
哪怕曼伯亚娶的是著名财阀后人,女人们都还是觉得他吃了亏。
曼伯亚对她们怜悯、同情眼神照单全收,还回以一个甜蜜的暧昧的,带有挑逗性的笑容。
女人们都被迷晕了, 全都咯咯地笑起来。
几个贵妇和贵族小姐甚至奔至他身边, 给他敬酒,喂他吃葡萄, 在他面前骚首弄姿, 胆子最大的一个贵妇还坐在他膝盖上,搂住他脖子, 仰头娇笑。
小肉球新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跟着她们一起傻傻地笑着。
“那个坐上去的是个死了丈夫的婊子,已经睡了不少已婚男人了。”
听着这些女人开始嫉妒地骂骂咧咧,我悄悄起身,转入另一堆女人里。
但可惜直到婚宴结束,我也没听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但我已掌握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曼伯亚利用联姻,获得本国权贵的支持,军事实力大大加强, 使得对方撤军, 这便是战斗突然停火的原因。
婚宴散场后,我随着人流跟走到了曼伯亚的新房里。
新房相当豪华,但这不是最吸引眼球的地方。
最吸睛的地方,在于新房里拥挤的一群贵族男女。他们嘻笑着将手中一枚枚小石榴扔向漂亮大床上的一对新人。
曼伯亚和小肉球新娘身上的衣服不知何时被脱了个精光, 两人用豪华羽被遮住关键部位,曼伯亚轻松避过了十几枚小石榴,小肉球新娘却被多枚小石榴击中,一下哇哇大哭。
不知谁递给了我一枚小石榴, 我也扔了出去,谁想正中曼伯亚的高耸漂亮鼻子。
“啊!”曼伯亚捂住鼻子发出了夸张的痛呼声,我惊住了,看了看手心,从未投掷正中过目标的我,怎么就投中了呢?
众人的目光全投向了我,斥责、鄙夷还有嫉妒——引起了美男注意,怎可能不嫉妒?
“不过,”曼伯亚忽然迷魅一笑,“既被自己的情妇击中了,痛也是应该的。”
众人目光又转变为惊奇、震惊、不可置信。尤其是我之前混的那堆女人里,有几个认出了我,发出了抽气般的惊呼。
谁能想到愿意让人倒贴的王子公开承认的情妇是这个完全不起眼,坐在角落里都没人搭理的怪女人。
我这才意识到曼伯亚是在向人们介绍我是他的情妇。
我不肯坐到主位上,他不强迫,但在即将和新娘同房前,却公开了我与他的“关系”。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却笑得更明媚,众人的眼神更惊奇,我才发觉我此举更像是打情骂俏。
午夜,我坐在卧房内,百思不得其解。这个超受欢迎的男人是怎么看中了我?
房门被轻轻敲响,居然传来曼伯亚的声音:“我可不可以进来?”
“不,我要睡了。”我连忙说。
“对不起,”他隔着门居然说,“我应该把结婚的事提前告诉你的,可不知为何,我一直不大愿意你知道这事。”
他不说还好,一说我忍不住打开了房门,拿着一柄水果刀对着他,“我告诉你,以后不要缠着我,也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你情妇,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满脸委屈,“我这样的男人你都看不上,你看得上谁?柏诺特吗?他不会娶你的。”
我冷笑,仍用刀对着他,“你也不会娶我啊。”
他笑了起来,很温柔地,“我说实话,你会恨我,不说实话,你还是恨我。我想说的是,你这样条件的女人,没有位高权重的男人愿意娶的,因为妻子的位置只给最能帮得上男人的女人,但你当情妇没有问题,哪怕首席情妇。”
“我既不想做情妇,也不想做妻子。”
他笑得更温存体贴,“你这么固执,只会让本属于你的机会偷偷溜走,待你的位置被别的女人占了,你会后悔不叠。”
“我不会后悔。”我冷笑得更厉害。
“呦,还嘴硬?”他爱怜地摸摸我的脸,被我打掉,他只是微笑,“我亲爱的美人,你一无貌,二无财,三无聪明才智,家世背景更是全无,离了我,连普通平民都不如,你这样的女孩,到底凭什么这么傲娇?”
我的眼泪涌了出来,“不用你管!”
他叹道:“你会后悔的,一定会后悔的!”
他的言下之意,他迟早会飞黄腾达,我最后会潦倒至死,哪怕讨饭讨到王宫门口,也不会再被他多看一眼。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的女孩,”他再次温柔地摸摸我的脸,“别考验我。”
这一句话与柏诺特曾说过的一句类似,“错过这一次机会再没有了, t我不会再这么放下身段。”
我愤怒,再次打掉他的手,“把你的手拿开。”
他收回了手,笑容渐渐收敛,“也许你真的需要一点教训了。”
我冷然地看看他。
天还没有亮,离他离开只有两个钟头,天际深处隐约出现浅白天光。
我被勒令即刻离宫,只能带上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是进房来通知我的侍女们强调的。
最初的震惊后,我默默地收拾起了东西。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几件从雅妮公主那儿带来的衣服,刚收拾完毕,我就被身后一名侍女不知用什么东西敲晕了……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被遗弃在冰天雪地中。四处一片雪茫茫,一眼看不见天际,北风呼呼地吹来,刮得我怀疑人生。
我的包裹就放在我旁边,除此之外,一无所有,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有。我艰难爬起身,瑟缩着,发着抖,不敢置信地看着周遭一切。
他就这样把我丢弃了,就像丢掉垃圾一样。
前一秒还深情款款地说爱我,后一秒就把我直接丢弃。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位高权重者对普通人的生杀大权。
他要弃我,要杀我,都是轻而易举。
也许我应该感谢他,没在恼羞成怒怒后杀掉我。
但现在似乎也与杀掉我没多大分别,把我故意丢在这冰天雪地里,丝毫不考虑我会被冻死。
我身上仅着一件普通长裙,寒风透过我的身体,整个人已被冻僵。
站立在雪地,双脚已被冻得失去了知觉,一步都迈不了。
这时我还有些幻想,爱看言情小说的我,幻想我就像那些逆天的大女主一样,逆天改命,突然间遭遇奇迹,穿过这冰天雪地,来到温暖无比的地方,狠狠打脸那个狗男人。
可幻想始终是幻想,这些并未发生,我仍站在冰天雪地里。
我忍不住哭了。我很惨,真的很惨,离开了那个男人后。他说要给我一个教训,是真要给我一个濒死的教训。
我越哭越厉害,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哭着哭着,我忽然发现我的脚怎么能动了,哪怕只能动一点点。
或许是哭得太厉害,使身体恢复了点动能。
我边哭边试着往前走了一点,可没走几步,就摔在了地上。
可我发现摔在地上可能更有优势——双手比双脚有力量一点。我从雪地里扒出了两块埋在下面的石头,用它们的硬度支撑我向前滑,不一会儿,就滑了老远。
滑到一个下坡,我没留意,竟一下子往下面猛冲起来,惊呼连连之际,寒风呼呼往嘴里直灌,我又一下子闭了嘴,就这样横冲直撞地冲到了雪坡的最下端,砰的一声响,我直接撞到了一个大雪堆里。
从雪堆里连滚带爬地爬出来,一群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正惊讶地看着我,还有几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好奇地跑到我面前,嘻嘻地笑着,似乎觉得很有趣。
半个钟头后,我和他们混熟了。我不是个社牛,却努力变成一个社牛,滔滔不绝地对他们说我的经历——被几个强盗打劫了,厚衣服都被抢走了,原本不多的钱也被抢得一文不剩。
他们同情地看着我,邀请我坐到火堆旁,还把热水壶递给我。
我咕噜咕噜地喝了大半瓶,他们的眼神愈发同情。
他们是一个流浪卖艺部族,四处流浪,哪里有机会赚钱就去哪里。
烤了一个多钟头的火,他们要继续上路。我请求他们带上我,他们答应了。
我就这样跟着他们大队,脚步一浅一深地在雪地里走着。
他们显然很熟悉路,东拐西转,从小路直上大路,临近傍晚时到达一座破烂的小驿站。
他们没多少钱,只付得起住馬廄的钱。就这样,我们一群人和几匹马挤在一起,点燃一堆篝火,准备挨过这漫漫寒夜——
作者有话说:今日更新不低于9000字,等会儿还有两更,么么哒~~
第75章
馬廄内臭味难闻, 但他们一人分了一块碎饼,还吃得津津有味。
我也分到了一小块。原本是没份儿的,一个满面脏污的黑发小男孩偷偷塞了我一块。
“姐姐, 给你。”
“谢谢你。”
“不客气, 你和我一样都是黑头发, 我们黑发很少见。”
我笑了起来,咬了一口粗粗硬硬的碎饼, “真好吃。”我说的实话, 比黑城堡里的硬饼和蛮荒之地的黑面包好吃多了。
小男孩笑了起来。他莫约十岁,特别瘦, 两边脸颊凹陷下去,显得红眼睛特别大。
是的,他的眼瞳是浅红色, 很少见,眼周被污垢遮了大半,但仍看出很漂亮。
夜半,所有人都睡着了。我睡在靠近馬廄门口的地方。
快天亮时,我被这个小男孩轻轻摇醒, “姐姐, 快醒醒!”
“怎么了?”我迷糊着问。
“你得赶快走,”小男孩用极低声音在我耳边说道,“我们头儿准备把你卖给这个驿站老板,换取一点钱币。”
我一下清醒了大半。小男孩将我往外一推,我顺势踉跄站起,低声道谢后,跌跌撞撞朝远处跑去。
一个钟头后,风雪漫天, 我的眼睛被密密麻麻的雪花遮蔽,几乎看不清前路。
我跌倒好几次,每次都艰难爬起,又艰难往前行,就这样走了好久。
我迷路了。四处白茫茫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
但我不敢停下来,怕一停下来就冻僵。
歪歪倒倒地走了很久,也不知道在朝哪个方向走,就在我觉得要倒下之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马蹄声,连忙加快脚步。
我看到一辆黑色马车远远驶来,正想着怎么让它停下来时,就在离我几米处突然停下。马车夫匆匆从马上跳下,提着裤子冲进一旁枯草丛,显然是内急。
我用尽全身力气朝马车奔去,又用最后一丝力气爬上马车后厢,刚滚入一堆箱子,马车就开动了,我重重地松了口气。
——
脏乱差的密麻小巷,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大街,还有四处翻倒的垃圾箱,入夜后完全不敢在街上走,一不留神就会遇上打劫的。
这里便是北境的一座破烂小城。我不知是这里好混还是蛮荒之地好混,这里官商勾结,盗匪横行,而蛮荒之地丧尸一堆,战乱叠起。
都不是什么好地方!
从马车上跳下来后,我找到了工作,开始了此生最苦逼的打工生涯。
天不亮就起床去城中最大的旅馆做卫生,倒垃圾、抹桌子板凳、扫地拖地等,混了一顿早餐后已是天亮,又赶去一家小酒馆切菜、洗菜,协助后厨做饭,混了一顿中餐后已至下午,又赶去一家小旅馆洗被单、洗客人衣物、打扫房间和楼道,能混得一顿晚饭。
夜深,所有人都睡觉了。我得坐在小旅馆前台值班,借此换个晚上能待的地方。
有时我能睡上大半个晚上,有时我能忙个大半个晚上——遇上事儿多的客人的话,送毛巾、换床单是小事,帮做宵夜、陪聊才是大事,能耗掉不少时间。
有时我困极了,与客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还会遭到客人的投诉,第二天会被老板臭骂一顿。
“你要是不想干了,就滚蛋!”老板骂道。
“对不起老板,绝对没有下次了。”我点头哈腰像个虾米。这是打工人应有的姿态,我不羞耻,混饭吃哪有那么容易的,何况在这个女人就难以找到工作的地方,更是难上加难。
女人只能做男人和大部分女人都不愿做的事,才能勉强生存下来。
午夜时分,经常陪天不亮就要赶路的客人聊天,套出了这里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要不是我们需要的货在北境,谁往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赶啊?”客人们埋怨道,“要是在都城还好一点,好歹是个花花世界,这里白天都见不到几个人。”
“这里天气冷。”我赔笑道,“大家都躲着不敢出来呢。”
“我每回来到这里,就想快回到南境。”有客人感慨道,“南境一年四季都是夏天,虽然天气最热的时候恨得把皮都刮下,但也比这冰天雪地好。南境的蔬果丰富,每次一回去我都要吃个够。”
“我倒是觉得西境好,”另一个客人道,“西境有很多山和森林,还有很多湖泊,很养人,美女很多。”
“东境好,”又有客人接道,“东境富裕,一年t四季分明,气候也好,我一年中有大半年都待在东境。”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总结出:东境是个一年有四季的地方,平原为主,物产丰富,盛产丝绸、黄金、白银、宝石、贵重首饰、茶叶、各种农作物等,纺织业、农业和重金属业尤为发达。
西境是一个一年三季的地方,春、夏和秋,有大量的山脉、森林和河流,春夏季多雨,秋季很短,不冷,干燥,既不会下雨也不会下雪。盛产棉麻、木材、煤炭、各种调料、香料还有野味,棉麻业和木材业、煤炭贸易非常火热。
南境是一个一年一季的地方,只有夏季,但白天热,夜晚凉,是个靠海的国家,盛产香料、海鲜、蔬果、盐、珍珠、战车,还有各种马匹贸易,海鲜、盐和马匹贸易十分赚钱。
北境一年也只有一季,那就是冬季,但分为浅冬和深冬。浅冬就是不那么冷的冬季,不会下雪,跟其他地方的深秋差不多,但深冬就很冷,一天到晚下雪,有时冻雨,完全出不了门。但你以为北境很穷,那就错了。北境非但不穷,还很富裕,跟东境差不多。
北境的物产极其丰富,但大部分都深埋地下。比如农业,各类土豆、红薯、山药等块茎植物;又比如重金属业,各种青铜、铁、宝石、金刚石、珍稀矿石等,最近又新挖出了煤矿,又将大赚一笔;还有深海鱼类,埋在深海冰川下的鲸鱼、海鱼和海虾味道极其鲜美,各国贵族无不争先恐后重金购买;还有稀有的北境熊掌、白熊皮、北极狼皮、海豹皮、驯鹿角等。
这里的天气还适合酿酒,酿出的酒驰销各境。
北境最发达的产业是珍稀矿石、海鲜、美酒和珍奇动物皮毛。
“这四境听起来都很富,”我插嘴道,“可为什么我们这里还么穷?”
客人们哈哈大笑起来,“因为他们的钱进不了你们的口袋。”
“他们把钱多数用于都城,还有贵族们的享乐。”一个客人说道,“离都城越近的小城就越富裕,离得越远就越穷,这里离都城虽不算太远,但也有一段距离了,中间隔着一座小城和一个村庄呢。”
“那就是说,我们这里算富的了?”我有些惊讶地问道。
“没错。”这个客人说道,“但因为北境常年冬天,这里的小城比其他国家的小城要过得艰苦些。”
“你们这里算不错了,”其他客人插道,“有完整的砖瓦房子,有街道,有商铺,有酒馆,有药店,还有巡防。”
他们大笑起来,似乎是在笑我身在福中不知福。
有时我犯困,实在困极了,就靠在火炉边昏昏欲睡。
客人们见我睡着了,会小声聊起一些战事。比如南境与西境最近开始打仗了,起因竟是西境海亚王子被放逐到蛮荒后,与南境雅妮公主的婚姻名存实亡,女王要求拿回嫁妆,但刚继任的米达安王不同意,女王遂发起了战争,誓要夺回南境的财产。
南境女王?印象中那个在花园逆着阳光站立的温润女王,竟是个强硬派。
他们又说起了多年前东境柏诺特被放逐的那片蛮荒之地,那里发生的丧尸之乱、私生子之乱、半兽雇佣兵,聊到南境女王和西境君王会不会造丧尸和买雇佣兵开打,聊得口沫横飞,直到我完全睡着。
这些客人算好的了,不会举报我“上班”时睡觉,有事儿精的客人已经投诉了我两回,若不是老板再雇不到我这样不要钱,只找个地儿待的小工,早就炒了我。他只敢口头上警告威胁我。
天寒地冻中又过去了一个月。这夜,我竟然听到了荤段子。
几个男客可能是喝多了酒,边拍桌子边笑道:“听说这北境的王宫跟那天堂一样,高级妓女衣不蔽体,在贵族的餐桌和脚底下爬来爬去。”
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北境的首相最是享受,既娶了本国最有钱家族的女人,又每晚左拥右抱,听说他妻子完全不管他,有时还跟着他一起瞎闹。”
“哎,他老婆是个傻子,好糊弄得很。”
“首相最喜欢听话的女人,他以前的情妇不听话,就被他赶出去了。”
他们哄堂大笑。
“又是个傻子,听话不就完了,”他们大笑着,“听话就能到手荣华富贵。”
“这个首相太喜欢傻子,老婆是傻子,情妇也是傻子。”
我坐在火炉边,给炉子加了些炭,又烧壶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喂,你说说看,首相的情妇是不是个傻子?”一个客人笑着问我。
我正准备回答“是”时,内心猛地一动,“不,也许她有更需要的东西。”
这个客人眯着眼看我,眼里闪过一抹烦躁与惋惜,速度极快,几近没看清。
第76章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
“她需要什么?”另一个客人猛笑, “不就是金银财宝吗?”
我赔笑着站起了身,“我也不清楚,随口说的。”借故拿茶点离开。
隔着厅帘,我靠着墙直捂胸。
曼伯亚可能在派人跟着我,否则这个客人怎么会突然问我这样的问题?如果我刚才回答“是” ,也许他就立刻会派人接我回去。
承认自己是傻子,就等于变相向他认错。
也许那天我在冰天雪地里大哭, 他都知道, 他就是想要我向他投降,心甘情愿做他情妇。
但我不想与这个男人再扯上什么,我恨透了他。
——
深冬季节即将过去,将迎来浅冬。
路上深厚的积雪开始融化,终于可以看见底部的青黑方砖。
小城来往的商贩多了起来,四处可见匆忙的四轮马车和骑着马“减速慢行”的商人打扮男子。
我开始考虑如何离开,如果真的被盯上了的话。
可现在生活好不容易安稳下来,又一下要离开,有些心有不甘。
有些纠结之时,又听到了新的八卦。
“东境的柏诺特王子新找的首席情妇风情万种,出了名的漂亮,结果一转眼就被他父亲看中了,听说柏诺特王子的老婆将他俩捉奸在床。”
男人们猥琐地大笑起来。
“柏诺特王子的老婆怎会去捉她公公的奸呢?”
“傻鸟,她本想捉首席情妇的奸,谁知却把自己公公捉了个正着。”
男人们再次大笑。
我一口茶水喷了出来,狗血,实在太狗血了!这些上流社会的权贵怎么这么搞笑? !
柏诺特,我差不多快忘了他了。
生活的艰辛和打工的劳苦,使我将之前的小情小爱都抛之脑后了。
话说这种狗血事只有这种衣食无忧的人才做得出, 像我这样三餐不济,根本不搞这种事,想都不会想。
吃又吃不饱,睡又不能睡,人混到这份儿上,哪还顾得上什么爱不爱,先活下来再说。
“都是闲的。”我想。
天又亮了,一夜又过去了,我再次开始“搬砖”。忙到下午,我才有空吃午饭。躲在楼道里,啃着一片干面包,听着小酒馆外厅男人们喝酒猜拳的声音,再听着肚子仍饿得咕咕叫的声音,难道这辈子我就要这样过,如果一辈子都待在这里的话,我就会像一只蝼蚁一样活在社会最底层,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干面包从我手中落到地上。
第二天,我偷偷与经常往小旅馆运送东西的马夫聊上了。我告诉他,我有办法可以搞到小旅馆的一些不用的旧床单、旧毛巾之类的东西,如果他拿去转卖或自用,可以赚到或省下不少钱。
“我的要求只有一个,”我说,“带我离开北境。”
马夫嘿嘿地笑着,“恐怕你的这些够不上车资。”
“还要多少?”我蹙着眉问道。
“你说的这些都不值钱。”马夫说。
那要我怎么办,去偷钱?我做不到。
小酒馆里,我向切菜、洗菜的老厨娘打探有什么方法可以赚到钱,“赚钱?”老厨娘惊讶地说,“现在这世道还能赚到钱?各国都在打仗,连北境都在和东境为边境的一块地在打仗,到处涨价得厉害,租金、食物价格都飞涨,不少商铺关门,现在还能赚到钱吗?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我又转问小酒馆里拿最多工钱的老厨师,他吹胡子瞪眼,“你一女孩子赚什么钱?找个人嫁了算了,我看每天送货的那小伙子就不错了,不过他看不上你的,他乡下的未婚妻有一棵果树当嫁妆,你有什么?”
我说:“男人为什么非得要嫁妆?他们t能娶到老婆就不错了。”
老厨师笑得前翻后仰,“没嫁妆的女人铁定嫁不出去,除非给男人做情妇。”
“也有没嫁妆的嫁出去了。”我争辩道。
“从没见过哪个男人不要嫁妆的。”老厨师哈哈大笑。
就这样,我们的楼盖歪了,我原本是想问他哪行能赚钱的。
一天后,我费了点小周折,问小旅馆老板的情妇。 “都说您见多识广,自小在都城长大,”我有些谄媚说道,“我想向您请教,女人怎样才能赚到钱?”
这个年逾四十的情妇打了个哈欠,“情妇、高级妓女最赚钱,可你会做吗?如果会,你就不会在我们这里打工了。”
“情妇、高级妓女都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我说,“我已经二十几了,又不是顶漂亮,走不了这条路。”
情妇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这样啊,我给你推荐一个人,你去问问她,她或许知道,就是隔着一条街的制衣店老板娘,她每周会来一次店里,你要是有机会的话可以问问。”
顶着漫天风雪,我一有空就在制衣店旁守着,守了几天,终于见到身穿黑色皮草的制衣店老板娘从四轮马车上下来,我一下就冲了过去,可还没靠近,就被她的马夫拎了起来,“干吗呢,要饭的?”
“不,不,我只是想请教下老板娘……”
话还没说完,我就被马夫扔到了一边,正好撞到制衣店外的墙角,痛得我呲牙咧嘴。
黑色皮草老板娘皱着眉看我,叮当一声,居然扔过来了一只小钱袋,仰着下巴走过时,扔下一句,“给你买止血药吧。”
我这才发现额角都流血了。
拿着钱袋,我还是懵的,忽然,刚才那个马夫一下溜过来,趁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夺走我钱袋,脚底抹油一下不见了。
我抚着流血的额角,欲哭无泪。
半夜,我坐在小旅馆的火炉旁,一边给炉子加炭,一边听着一群男人吹牛喝酒,喃喃着:“躺平,嫁人,做鸡,当要饭的,哪条路都不好走。”
要饭的哪有我的份儿呢,这大街小巷的角落都被乞丐们占满了,去了只会挨揍。
这个世道,留给女人的出路并不多。
去富商家做侍女,没有介绍人,是不可能进去;去贵族家更不可能,贵族们的侍女都是世代“流传”下来,侍女的孩子会接着做贵族的侍女或杂工,侍女或杂工的孩子再接着做侍女或杂工,没有外人的份儿。
做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更不可能,没有贵族血统,连贵族家附近的马路都踏入不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
我突然想起了柏诺特和曼伯亚之前蕴含深意的话:
“错过这一次机会再没有了,我不会再这么放下身段。”
“也许你真的需要一点教训了。”
我觉得身上有点冷了,与火炉靠得更近了一些。
——
浅冬已经到来,路面上的积雪都融化了个干净,气温已回升到了零上。原本裹得厚厚上街的人们已脱掉了厚重外套或皮草,仅着微厚的毛绒大衣。
就在我每天冥思苦想怎么赚钱之际,小旅馆的老板情妇忽然问我:“有个临时的活计儿,你有兴趣吗?”
“什么活儿?”我拔弄了一下火炉里的炉灰。
“给小城里最有钱的贵族家做下临时工,帮忙洗碗、端菜什么的。”
“这种活儿应该有人抢着去做才对啊,为什么找我?”我好奇地问,没有她想象中的欣喜若狂。
“我以为你听到会很高兴呢,一口答应下来。”她嘻嘻地笑着。
“最近受的打击太多了,”我说,“觉得没好事会落我头上。”
“哎,别这么说,”她嘻笑着,“这不就有好事了吗?别人原本是问我有没兴趣,但我干不了,就想到了你,事成后你分我一半工钱?”
虽然我觉得这事有点诡异,但还是点了点头,只要能赚钱,我也懒得想太多。
到了帮工那日我特别忙,从早忙到晚。小酒馆的食品货物到了,我得帮忙卸货;小旅馆的日用品货正好也到了,我也得帮忙卸货,还得帮忙整理,一整天下来累得我腰酸背痛。
眼看就要天黑,正要去贵族家做临时工,出门时忽然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也不知晕了多久,醒来时头痛得厉害,隐约听到小旅馆老板和老板娘在说话。
“她发烧了,额头热得厉害。”老板娘说。
“怕不是瘟疫吧?”老板的声音有点发抖。
“啊?瘟疫?”老板娘慌了。
“最近气温回升,不少外乡人都染病了,还有一些本城人也在发烧,怎么吃药都不退,死了不少人。这事被上面的人瞒得很紧,生怕出现骚乱。”
“真的假的?”老板娘吓得声音都变了,“你从哪儿知道的?”
“昨晚喝酒的时候,隔壁店老板偷偷告诉我的。”
当两人再次望过来时,我吓得闭上眼。不过五分钟,我连反抗都来不及,就被他们用绳子绑住全身,还往我嘴里塞了一块毛巾,让我连哼都哼不出来。
我惊恐交加,瞪着他们,被他们又用一块黑布蒙住了双眼。
天寒地冻,已经入夜,没几个行人在街上走。
小旅馆老板夫妻合力将一样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扔上了刚停在门口的垃圾车。 “兄弟,把这东西扔远点。”老板殷勤地递给了赶车马夫一根点燃的烟,“这东西不吉利。”
赶车马夫嘻笑接过烟,用力抽了一口,“好烟,老板您放心!”
赶车马夫经常为一些店铺老板或有钱人送货,见多了一些腌臜事,见怪不怪。
临走前,老板又往他身上塞了几包好烟。
夜空下起了零星小雪,赶车马夫用力甩了好几鞭子,将两匹马抽得痛声呼叫,四蹄撒得更快了……
与此相邻的一条街,是小城的贵族街,一辆被大批骑兵簇拥的名贵黑色马车刚刚转进去,赶车马夫的车就飞驰而过,名贵马车上的车夫暗骂一句,赶着去死啊,要不是主人急着去一贵族家接心上人,非要狠狠教训一下这车上的人不可…… ——
作者有话说:今日最后一更,我们明天再见,亲亲们~~
亲亲可以看下我的其他作品啊,也蛮好看的,么么哒~~
第77章
夜半狂风飘雪里,冻得直打哆嗦的我从一个巨大土坑爬出。额头仍疼得厉害,又热又晕,在飘荡恶臭的空气里,我勉强站直身体,借着几堆仍未熄灭的篝火,看清了土坑内的情景,差点骇得晕倒。
坑内堆满了可怕的尸体, 恶臭便是从这些尸体传来。
我吓得瘫坐在坑边,紧捂着嘴,好半天都是懵的。
寒风刮得更厉害了, 恶臭消散了一些,我才疯狂地朝前跑。我要离开这地方,离得远远的, 太可怕了!
那夜,我跑了很远的路,跑到一条河边,那里停着一艘小渔船,船上还有一些毛毯、食物和水,应是打鱼人临时放在那里的。
我跳上了船,解开绳索,用船桨拼命划了一会儿,离开岸边,顺流而下,才裹着毛毯靠在小船舱里,眯着眼假寐。
那晚特别冷,我把所有毛毯裹在身上,还喝光了所有水, 水是凉的,但总比没有的好。
我还在发烧,不敢吃干面包,怕会全吐。
天亮后,我的小船与几条渔船相遇。得知他们有备用的退烧药后,我立刻用全部干面包与他们交换。
我换到了两枚药片。吞下一枚后约一个时辰,头痛渐渐缓解。
之后划着桨,按照这些渔夫指引的方向,划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裹着所有毛毯,我上了岸。
我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笑,但没办法,保命的办法。
天气这么冷,又快入夜,不裹着这些,我会再发烧。
我一个钟头前又吃下了另一枚退烧药,好不容易才退了烧。
步入小镇,已完全入夜,我惊奇地发现,这里的温度似乎比之前的小城高些,虽飘起小雪,但没有那种入髓的冷。
我用一条毛毯在当铺换了点钱,买了点干面包和热水,裹着剩下的毛毯坐在一处驿站旁的馬廄里。那里避风,又挡雪,几个流浪汉在里面睡觉,驿站老板也没有驱赶。
我也找了一个避风角落,刚啃了两口面包,一个衣着破烂的小男孩冒着风雪也冲了进来。
我和他的目光碰到了一起。
“是你?!”我惊呼t,竟是那个浅红眼瞳的小男孩。他满脸污泥,粘乎乎的黑发遮了半边脸,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他也惊讶地看着我,又看看我手中的干面包,咽了咽口水。
我分了一半给他,他坐在我身边默默地吃着,吃完后又喝了我的热水。
我们没有怎么说话,或是都累了。我靠着一角,他靠着一角,没过一会儿都睡着了。
第二天,我带着他又去了当铺,当掉了第二条毛毯,又换到了一些钱,买了食物和水。
吃饱喝足后,我才问他为什么在这里。
他起先不愿说,后来我们沿着大街小巷找活儿干,中途休息时,他才说道:“我也差点被卖了,姐姐,被我的族人。”
我只是哦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既没说同情的话,也没说安慰的话。
我觉得他不需要这些,同情和怜悯会让他不自在。果然,他见我神色坦然,眼神稍稍放松了一点。
在这个小镇转了一整天,才终于找到一处暂时能收容我们的地方。没有工钱,包两餐,住馬廄。
这是一家裁缝店,最近生意特别好,忙不过来,便需要人手帮助做些边角活儿,如纳鞋底、缝衣服等。
我其实不擅长针线活儿,可为了有口饭吃,只能拼了。塞了主裁缝一点钱后,用一个钟头学会了缝扣子、缝衣服和纳鞋底,又花了整晚练习。
小男孩年纪小,但比我聪明,学了十来分钟就会了,但也像我这样练习了整晚。
“你叫什么名字?”我忽然想起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罗安。”他纳着鞋底回答道。
“我叫蓝娜。”我终于缝好了一排扣子。
天蒙蒙亮时,我和他完成了置衣桶里大部分衣物缝补工作。
裁缝店老板还比较满意,我和罗安都松了一口气。
从此我们开始了日以继夜地工作。从早晨睁眼刹那,就围着缝缝补补打转。
“罗安,我怎么感觉我们缝的是卫兵的衣服?”我有时会拿着衣服对着久违的阳光观察。
“应该是的,”罗安埋头缝领子上的扣子,“我见过北境边境卫兵的军服,就是这种军绿色短款。”
“这种衣服不是有专门的裁缝……”
“应该是给临时卫兵准备的,”罗安抬起了头,“是为了防卫边境临时雇佣的。”
我感到好奇,“为什么会临时雇佣?”
罗安的声音低了下来,“因为正规军都去打仗了,看管边境缺人手。”
我哦了一声,罗安突然露出愤慨目光,“姐姐,我之前就是和族人走到了北境的边境,然后,族人们要把我卖给这些雇佣兵取乐。”
我惊得一颤,差点把针扎到手指。
“他们之前已卖完了所有女孩,”罗安眼瞳由浅红变得深红,“就开始接着卖男孩,在我之前有一个男孩已被卖给临时雇佣兵,被折磨三天三夜后扔到乱葬岗,我才逃了出来。”
等等,乱葬岗? !
“你说的乱葬岗,是不是与这条小镇隔着一条河的那个?”我问。
“是的。”
我缝衣服的手指僵在膝盖,“我之前就是从那个乱葬岗爬出来的。”
我也告诉了他我被当成得瘟疫的人的事,“若不是我身上的绳子松了,”可能原本就系得不算紧,“我的命就交代在那里了。”
或是相似的苦难经历,我和罗安很快就相互信任。
“姐姐,最近多了这么临时雇佣兵,这里应该快打仗了。”
“不是已经在打仗了吗,才招了这么多人看管边境?”
“那不一样,”罗安麻利地将缝好的衣服分类,“边境兵是被派到边境小城打仗,与西境的一个小城的领土纷争,现在是为边境刚发现的银矿,与北境外的几个半兽部落打仗,那几个半兽部落也想吞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冷哼一声。
罗安的消息比我灵通,他是小男孩,经常会帮老板送货,接触消息的门道比我多。
我们日夜忙碌,大概缝补了两百件军服的时候,小镇变得骚动不安起来。
寒冷的午夜,隔着窗子的我,看到巡视的火光一次次经过,还能听到微微凌乱的重重脚步声。
“看来真的要打仗了,小朋友。”我对身后忙碌的罗安说道。
罗安却心不在焉,之前已把袖扣缝错了两次。
“姐姐,”他忽然说,“老板问我愿不愿意赚外块,最近有一批马要转运到半兽部落,问我能不能帮忙给这批马下泻药?”
“啊?!”我吓了一跳,“你千万不要去做,是什么人要给马下泻药?”
“不清楚。”他说,“这些人得知裁缝店的馬廄会临时安置这些马后,便秘密联系了老板。”
“但裁缝店老板不敢亲自动手,才问你愿不愿意?”我气愤地问。
“是的。”
“他这是找替死鬼,出了事你顶包。”
“我知道,可是,”罗安咽了咽口水,“他说要给我一袋金币。”
对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来说是一笔巨款。
“不要做,”我斩钉截铁道,“否则你会有命赚没命花。”
但事实证明,金钱的诱惑大于我的劝告。
罗安背着我接下了这个活儿。
当我发现他“失踪”超过三个小时,便知道他已为这袋金币“折腰”。
深深叹了口气后,我还是决定出去看看。
他曾经帮过我,现在与我又是互相依赖的伙伴,我不能不管他。
这晚没有下雪,但是风很大,一阵阵大风刮过,差点可以把整个人都刮走。
我扶着沿街的墙角艰难地走着,走了很久才来到小镇边界的驿站——也是我和罗安再次相遇的那个驿站。
罗安说过他会在这里给马下泻药。
狂风吹得我眼睛几乎睁不开,但我还是看到了馬廄内空无一人,且空无一马。
难道我来晚了?可马被下了泻药,怎么着也会瘫在这里不能动啊?为什么这里连一匹马都看不到。
我正好奇着,一只黑色头套从天而降,一下子套住我脑袋,眼前一片漆黑,连哼都没哼一声,我就被套子里一股怪味给迷晕了。
——
悠悠转醒之际,只觉身下颠簸得厉害,似乎在一辆疾驰前行的马车上,还听到两个男人在说话:
“把这几人卖了,这次总算可小赚一笔。”
“上回抓了几个人,但都跑了。”
“这回不错,不但拐到了几个人,还拐到一批马。”
两个男人猥琐地大笑起来。
完了,我这是被人贩子抓住了,我慌得一批,心头大乱。
“快点,用力甩马鞭,”一个男人大嚷,“加快速度,我们要快些过边境。”
马车飞奔得更快,风也变得更大,砰砰地直敲着车壁,几乎要把马车掀翻。
砰的一声巨响,马车真的翻了,但不是被风欣翻,而是碰到了一处巨大阻力。
我整个人随着马车一起倒在地上,全身骨头痛得就像散了架。一声闷哼从我身边传来,很耳熟,似是罗安。
没法与他说话,压在马车下的我痛得开不了口——
作者有话说: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还有一更哈,么么哒~~
这几天在霸王榜上,一天两更哈~~有6000多字,么么~~
第78章
刀剑交击的声音传来, 还有惨叫与刺破身体的哀嚎声。我对这种声音极其熟悉——在蛮荒之地之时经常听到。
战斗结束得很快,几分钟就结束了,“我们”这边的人似乎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
“连我们的马都敢劫?!吃了豹子胆了。”一道阴沉沉声音传来。
“马车下还有人。”有人禀报。
压在我身上的马车猛地被掀开, 我的头套也被猛然扯掉。
冷冽的寒风吹向我的脸, 我看清眼前, 大骇惊异。
遍地死尸,血流一地, 还有一群被药倒的马被装在另一辆没有倒地的大马车上。
几个人头马身的男人——半兽人正举着火把,警惕地盯着我。还有几个个头极高的人脸狼身男人,手持长予,向我走近。
不是第一次见到半兽人了,多年前我变成柏诺特,站在城堡高台指挥战争时,就曾见过凶悍无比的兽人大军。
但我还是害怕。
举起双手投降,我强忍身体疼痛说话:“我没偷你们的马,真的。我也是受害者,被拐来的,当时只是路过馬廄。”
一个人脸狼身男人回头看了一眼, 我这才注意到阴影处还有一个男人, 看t不清他的脸,似乎是他们的指挥官。
“先带走,办正事要紧。”他冷冷道, 与之前那个说“吃了豹子胆”的声音一模一样。
——————————
三天后, 一望无垠蓝色大海上,刚下过一场大雨,寒风呼号,吹得一艘并不坚固的海船摇摇晃晃。
我拿着一把扫帚在船的甲板上,努力维持身体平衡,将冲上来的脏物都扫到边上。
罗安正在边上协助一个半羊水手,将船尾的积水都舀到船外。
罗安是我好不容易求情留下来的。当时,我被一个人脸狼身男人从地上拖起来,看到了昏死的罗安被另一个狼身男人就要捅长矛,吓得半跪倒在地,请求放过我的弟弟,哭得不成样子,就差磕头了,阴影中的男人可能着急赶路,不耐烦了,手一挥,就放过了罗安。
我和罗安被蒙上眼睛,被带到一处馬廄过了两天,全程和马待在一起。第三天,马出去了,我和罗安也被放了出来。
又被蒙上了眼,带上这艘破旧的海船。
遇上了大风大雨,海船摇晃得厉害。
我吐得晕头转向,罗安连连帮我拍背。
大雨终于停止,我刚好转,两个半羊人便叫嚣着要我们到甲板上做事,我和罗安连忙拿起了扫帚和桶……
扫完了脏物,我又拿块抹布,蹲在甲板上,用力地擦着水渍。
擦完了大半条船的甲板,我被叫到了大主管面前。大主管便是那晚阴影中的男人。
他有一张白净清秀的脸,身材极高极瘦,灰色长发,束成马尾。
乍看之下以为是女孩,可那凌厉的眼神,阴狠的气质,又不是一个女孩所有。
“你可知道,你现在是去往哪里?”他冷淡地问。
我摇摇头。说实话,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留下你,是因为我们的公主从未见过主大陆的女孩,想要一个放在身边。”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没时间到处找,就留下了你。”
原来如此。我就觉得奇怪,为什么那晚这男人这么好说话,求求情就放过我了?原来是另有打算。
等等,他会随随便便留一个陌生女孩到公主身边?
“您……”我有个大胆的猜测,“是不是认识我?!”
他盯着我,眼神冷酷。
“黑城堡,曼伯雅房间。”他竟回答了我,极冷地。
“你……”我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半天才冒出下半句,“是哪一个?!!”
“锡脚链。”
我依稀记得,大公主脚上戴的是金脚链,二公主是银脚链,三公主是铜脚链,四公主是铁脚链,五公主是锡脚链,六公主是铅脚链。
我惊得再说不出话。
半夜,我靠在船底货舱的一袋面粉旁,久久无法入睡。罗安在另一边则早已酣然入梦。
对这个五公主,我没太多印象。除了大公主曼伯雅和小公主雅妮,我对其他人都没什么印象。
其他人好像很安静,没做出什么出格事情,我便没注意到她们。
原来,公主有可能是王子,或者——大主管。
翻来覆去,难以成眠,我睁眼到天亮。
海船驶入一处狭窄凶险的峡口时,两个比悬崖还要高的赤胳膊巨人突然从海底冒出,出现在船头,把我和罗安吓得瘫倒在甲板上。
水手们倒是见怪不怪,两个半羊人还笑我们太胆小,笑得合不拢嘴,直到五公主出现,不,大主管。 。
两个半羊人一下站得笔笔直直直,让人忍俊不禁。
身穿白色骑装的大主管扬起双手,嘴里念了一段什么,两个赤胳膊巨人忽然各自抱住一座悬崖高山,连根拔起,是的,连根拔起。
我惊得双眼一眨不眨。
巨人们的中间出现了一个急速旋转的漩涡,我们的海船不受控制地,朝这个漩涡冲去,我和罗安同时惊呼起来,立刻抱住一处桅杆,轰地一声巨响,整艘海船就被卷进了漩涡,冰凉彻骨的海水裹住我,咕噜咕噜,那一刻,我以为溺水而亡。
清醒过来时,我耳朵、脖子全灌满了水,头发上的水也像下雨,落汤鸡般坐在甲板上,还紧紧抱着桅杆。
罗安也是满身狼狈,全身浸满水。
看向其他人,包括大主管和半羊人,他们早已披上一件防水衣,自然不似我们这般变成落汤鸡。
我有点尴尬,装作没看懂别人眼中的嘲笑。
突然发现四周有点不一样了————
海船已进入一片冰绿色的海域,四周长满参天的绿植。
明明是海域,却像原始森林一样。
隔一段海水,便见一些又高又大的绿植,它们的根深深扎于海底,向上伸展得枝繁叶茂,覆盖头顶有些炎热的阳光。
我惊呆了,坐在船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接着出现紫色与红色美丽花丛,随着海风的飘拂,轻轻摇动。
冰绿色的海水,浓绿的宽大树叶,鲜妍的炫丽花丛,交织成一幕奇异画面。
海船就这样在绿植与花丛中穿行,差点要把人的眼睛看花。
驶出这片海域森林后,又驶入一片赤红色的大海,比血还要红的红颜色。没有绿植,没有花丛,空荡荡的赤红海域。驶入这片大海没多久,海船突然下沉,我大惊失色,因为自己还没来得及穿防水衣。
可海船下沉后,立即进入一个奇特的海底隧道,就像一个黑漆漆的黑色山洞,海船在里面飞速地前行。
我紧紧地抱住桅杆,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莫约十来分钟,海船冲出了海底隧道,刺眼的日光迎面而来,我一下睁不开眼睛。
我们又进入一片蓝色的海域。不远的前方,一座宏伟的岛屿出现了。即使从我的距离看过去,仍能看到从葱笼的绿色和绚彩的崇山峻岭,还有各种颜色的长尾巴飞鸟在岛屿上空盘旋。
神奇,实在是太神奇了! ! !
海船离岛屿越来越近,那神奇的美丽不断撞击我的视线,我情不自禁地从甲板上站了起来。
“你们到底是谁?”走到大主管身旁,我问道:“你们真的是半兽族的人吗?!”
“你到现在还以为我们是半兽人?!”他反问我。
我微微点头。他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你在黑城堡时似乎有点脑子,但结果还是和我的第一感觉一样,没脑子。”
“还请指教!!”我非但不怒,还恭敬地请教。
他眯着眼看我,似是而非地应了一句,“你总会知道的。”
海船靠了岸,一群七彩长尾巴的鸟哄地一下朝海船飞来,咕啾咕啾地乱叫,吓得我和罗安连退了好几步。
“咕啾!”它们似乎很满意我们被吓到。
可当大主管上前时,它们又一飞而散,落在船头,再次朝我们咕啾地叫着。
“拿西亚大人!”一个身穿银色盔甲将士带着一群青铜盔甲卫兵迎上了这个大主管。
原来他的名字叫拿西亚。
我偷偷地观察他们,发现他们的皮肤都特别白,白得惊人那种,还很细腻。穿着银盔甲的将士的白皮肤和盔甲衬映一起,整个人宛若闪闪发光。
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 !
“玛西公主今日一早就催我们出来迎接您。”银盔甲将士恭敬行礼道。 。
大主管的唇角扯出一抹浅笑,“你们先回去,告诉公主,我已给她带回了一件礼物。”
我不由得怵了一下。罗安离我近了些。
礼物? !我可以想象这个玛西公主是与雅妮公主一样,刁蛮且性格乖张的女孩,把人当作死物一样玩弄。我的个天,可千万别往我身上雕刻东西啊! !
“姐姐,别怕。”罗安低声道。
我摇摇头,用眼神示意他也别太紧张。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只要不把我杀了,就还有活路。
—————————————
上了岸,我们跟着前来迎接的银盔甲将士一行,穿过了极大的一片金色沙滩后,来到一片广阔的深绿色森林。
森林入口停着数十匹棕色俊马和两辆黑色马车。其中一辆马车精致漂亮,另一辆简陋但较大。
银盔甲将士和卫兵毫无疑问骑上了马,大主管拿西亚上了精致的马车,而我和罗安,还有半羊人及其他水手都挤上了那辆简陋的。
马车很拥挤,我被挤到一个小角落。
罗安紧紧挨着我,隔开了与其他人的团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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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马车开动后驶得飞快,拉车的几匹黑马就像飞一样,耳边只能听到呼呼的风声,眼前的景物一掠而过,隐约只能看到浓绿色的宽大树叶,极粗壮的树干,又密又绿的草地,还有草地上爬行着的无数古怪红白相间的甲壳虫,即使瞥一眼,也会觉得要做噩梦。粘粘的、小小的、红白斑点的外壳,还有一双绿豆般的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可怕极了。
偶尔有硕大的红绿色蜘蛛从参天大树上掉下来,我吓得大声尖叫,惹得水手们大笑。
罗安说姐,我们换个位置,可我被挤得连动不动,哪里能起身换位置?
就这样,在又惊又怕又挤中穿过了森林。
森林过后,马车飞快驶向一片极大的如镜子般的银色湖泊。我正好奇马车怎么渡河时,只见马车猛然冲入湖水,我惊呼起来。原来,湖底下有一条地下隧道,还一片漆黑,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也不知驶了多久,马车突然腾空而起,我还来不及看清发生什么事,从一片巍峨耸立的雪山的山壁中冲出。
是的, 极大的雪山。
我惊异回头看去,还能见到数十只七彩长尾巴飞鸟环绕着白色雪山顶飞翔。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惊惧地看向罗安,罗安却颇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
毕竟是男孩子,胆子比我大得多。
飞过了雪山,便是极美的一大片绿色草坪、湖泊、森林,和不远处浅灰色高山上的一座黑色穹顶城堡。
马车直接飞向城堡的方向,其间我看到下方热闹喧哗的市集,熙熙攘攘的人群,红绿相间的大小房子,还有喷泉、广场、青石铺成的小路等。
我惊奇极了,原来,这里是一座隐秘的王国。
马车很快飞到了高高山脉上的黑色穹顶城堡,铁锁吊桥早已放下,马车长驱直入,又飞了一小会儿,便降落在一处极大的庭院里。
庭院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没有树,没有花,连杂草都没有一株,只有一大片青石板铺成的空地。
大家都陆续下了马车,散乱地站在庭院里。
下了马车的我和罗安站在一起,有些忐忑不安。
“你,”早已下马车的大主管冷冷地指着半羊人和其他水手,对罗安命令:“跟着他们走。”
罗安看了我一眼,便默默地朝他们走去。
我本想说话,想说罗安还只是个孩子,最好不要和我分开,但还是没有开口。
因为估计无用。
他们一行走后,又来了几个又瘦又高的侍女,大主管把我丢给了她们,便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拽得不成样子。
——
两个钟头后,被梳洗打扮一番,穿着古怪长黑袍子的我被带到了一扇紧闭的黑色雕花大门前。
已换了一身简约纯白长袍的大主管,已站在门前等我。
门被他轻轻一推,就开了,我有点不敢进去,他踢了我一脚,我一个踉跄,就跌撞了进去。
房间很大,比当初雅妮公主南境的房间还要大,墙壁是浅绿的,地板是纯黄的,落地窗帘是米白的,除此之外,再无一物。
整个房间空荡荡,仿佛没人住一样。
大主管带着我穿过这个房间,来到里面的一间小间,轻轻敲了两下门,才推开了房门。
刹那,我僵在了原地。
这间房的装扮与外面房间一样,但要小得多,令人惊悚的是,里面放着一个银色的轮椅,上面坐着一个蕾丝花边长裙,满头浅金卷发的老女孩。她全身瘫痪,脑袋无力地歪斜到一边,身子和双腿全都瘫在轮椅上。
——活脱脱另一个霍金。
说她是老女孩,因为她的面容略显老态,白脖子也爬上了皱纹,一双金黄色眼睛犀利锋锐,简直像猫头鹰的眼睛。
“公主,今天又不听话了。”大主管一改往日凌厉阴狠,露出最美好的笑容,快步走向她,“听说你不肯吃午饭,是为什么?”
这个老女孩并没回答,歪着脑袋,用一种审视的目光,将他身后的我,从头打量到尾。
我毛骨悚然,有种被童话里老女巫打量的感觉。
“公主,”大主管半膝跪下来,宠溺笑道,“你不是很想知道主大陆的女孩是什么样子的吗,我就把她带了回来。”
我的双腿直打颤,要是有可能,真想夺路而逃。
这老女孩犀利的眼神让我有些害怕。
老女孩一直盯着我,并不说话,也不搭理大主管。
就在大主管缓缓站起,准备带我出去时,老女孩看向另一个方向,声音微沙,“你觉得怎么样?”
我这才注意到,落地窗帘后还有一个轮椅。
逆着日光,落下淡淡的阴影。
看不清轮椅上的人,却听到一道柔美的男人声音,也有点微沙:“随你。”
老女孩再不说话,歪着脑袋,眯起了眼。
大主管这时看我一眼,“你记住了,从今天起,公主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我的双腿仍在打颤,回了一个字:“是。”
我讨厌这里,却不得不留下来。
这里的风景很美,可这里的人很可怕。
第二天天不亮,睡在老女孩房间对面小间的我,就被一个白肤高个侍女叫醒干活。
“起来!干活!”侍女说。
“什么?!”睡得双眼朦胧的我还没反应过来。
“起来!”侍女重复了一遍,“干活!”
我惊得一抖,迷糊地跟着侍女进了一间工具房,拿起清洁工具。
从这天开始,我没有成为所谓的玩具,而是开始像个清洁工一样忙得团团转。
但做清洁工比起做玩具,一样可怕!
每天一清早就起床,被强制干活十个小时,煮药粥,清理痰渍和粪便,洗尿布,换洗衣物和床单,清理老女孩公主屎尿失禁后的地板。
蹲在地上擦地板,一天要擦上四五次,要来来回回擦个干净。
鼻尖常被屎臭环绕,常常一天作呕多次。
我常常有种幻觉,又回到了昔日黑城堡,整日清理粪便,清洗铁笼,更换稻草。
那日子暗无天日,似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但综合来说,这里还是比黑城堡好,至少不用去挑粪。
伙食还有保障,每日有牛奶、面包、肉食和水果,算是在天堂了。
但我仍埋怨罗安,若不是他为了一袋金币,我和他何至落难至此。
偶有见面的时候,我忍不住多说几句,罗安面露愧色,只低着头。
被折磨得焦头烂额的我叹道:“现在你知道什么叫贪小便宜吃大亏了吧?”
“对不起,姐姐。”
“好了,我得回去干活了。”我正准备离开。
罗安突然问:“姐姐,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愣了一下,“哪里?”
“精灵族。这整片大陆上曾经的主人——精灵族。”罗安低声说道,“老早以前听我以前的族人说过他们族被打压得厉害,后来就突然消失了。”
“是真的吗?”我简直不敢相信。有关精灵女王的记忆,一下从脑海迸了出来,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精灵族。
难怪这里人的皮肤都白得发亮,那是精灵族人的特征——精灵女王也拥有这样的肌肤。
“他们那天为什么会在北境的边境?”我问。
“精灵族擅长养马,与半兽族有秘密马匹交易。那夜我又正好去给马下泻药,没想到遇到了那伙偷马贼。那伙贼既贩马又拐人,准备将我们都卖掉,但被精灵族的人发现了,便指使半兽族的人将那伙贼拿下。”
“精灵族的人不是很厉害吗,怎么不亲自动手?”我问。
“精灵族的人不轻易动手,因为他们讨厌主大陆的人,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也怕泄露了自己的行踪。”
这日傍晚,和罗安聊晚了,我回来也晚了一点。
本以为会受到惩罚,心中忐忑不安,可刚跑得气喘吁吁,狂奔上行宫的螺旋木梯,还没上二楼,就听到老公主声嘶力竭的吼骂,原本微沙声音更加沙哑,“你们都给我滚,我哪儿都不会去!”
她的沙哑声音又变了形,“达依奥,阿提斯,我诅咒你们!”
就像一只乌鸦发出的垂死前恐怖叫声。
仍喘着粗气的我又惊又恐。
咚咚咚,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从楼上传来,我迅速避到楼梯一角。
一群凶神恶煞的银盔甲卫兵奔下楼,几人肩上扛着一个银色轮椅,老公主坐在上面边骂边哭,银盔甲卫兵们奔得飞快,在老公主还没骂出第二句时就已奔到行宫门口。
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一群黑袍侍女,她们恐惧地看着老公主被强行抬出去,却毫无办法,只能大哭。
不多时又有一队银盔甲卫t兵冲进来,气势汹汹地,就像强盗一样翻遍行宫,将所有可疑的信件、卷宗还有值钱的东西打包带走。
直到搜刮一空,才凶神恶煞地离去。
我一直缩在角落里,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午夜,公主原来房间的那条走廊上坐满了侍女。她们有的低声哭泣,有的趴在膝盖入睡,还有的低声说话。
我躲在走廊一角,竖着耳朵听她们谈话。原来,老公主曾经是一个掌权人物,失势后心有不甘,一直酝酿着翻盘,可行动到一半就被现任的掌权者发现,立刻抓走了她,还在这里东翻西找,想找出她谋反的证据,再把她公开加以惩罚。
原来是这样!我暗自感叹。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才来这里半个月就遇到了这种事。但也许是幸运,在老公主还没顾得上将我当成玩具之前,我就避开了可能的厄运? ——
作者有话说:昨天晋江崩了大半天,哎!还真有点担心今天更不了,现在与大家顺利见面,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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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有一更!
第80章
第二天醒来, 走廊上的侍女少了一半,通过其他侍女窃窃私语,我才得知她们投靠其他行宫的主人了。
其他行宫的主人?我感到奇怪, 这里有多少个主人?
去厨房抢完剩下的面包,我坐在椅子嚼着面包心想,这里已经倒台,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面包还没有吃完, 我就快步下了楼, 可还没到行宫门口,就听到一些侍女慌乱的哭叫。奔过去一看, 行宫大门竟被一大群银盔甲卫兵冲开,人数比昨天还要多。
侍女们尖叫声连连。
他们高举刀剑,喊打喊杀地扑杀过来,我也吓得尖叫,脚下一滑,从木梯上直接滚落了下来,还没待起身,一股刺鼻血腥的鲜血就朝我喷了过来,砰的一声响,两个被砍倒的侍女正好压在我身上,我痛得连哼都不出来。
耳边再次传来凶猛喊杀之声,银盔甲卫兵们从我们身上狠狠踩过, 疯狂地冲入了行宫, 我直接被踩痛得晕死过去……
——
醒来时,我有种再次回到丧尸宫殿的错觉。
遍地死尸,鲜血横流,空气里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我仍被那两个被砍死的侍女压在身下, 全身仍痛得厉害。
侥幸逃生,艰难地爬出来,我扶着一旁木梯扶手慢慢地站起来,正要舒一口气时,猛然与一双眼睛对上。
那是停在二楼的轮椅上的一双眼睛。
尸山血海中的一双眼睛。
一双深金色的,深深的,冰川深处隐藏的深邃眼睛。
我悚然僵在木梯旁。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
——那个隐藏在落地窗帘后的男人。
他竟然与老公主一样,脑袋斜歪着,全身都瘫在轮椅上——完全另一个霍金。
他的皮肤也和老公主一样白,白得发亮,也有一头金黄卷曲的长发,落了满肩。
但他并没有给我老女巫的感觉,而是一个斜着身子拍照的美男子感觉。
他的眼神极其森然,气质极其冰冷,浑身冷气直冒,我就像被一匹从冰窟里走出的凶残恶狼死死盯着。
我悚然僵立。
直到,伏在他轮椅后的两匹黑狼一下子站了起来,迅速以身挡住他,我才回过神。
骇然地、不顾身体疼痛向后退了两步,被满地滑腻鲜血踩滑好几下。
若不是紧紧抓住木梯扶手,恐怕又会摔倒。
我也不敢再看他。
却听他冷冷命令道:“把二楼清扫一下,所有尸体都扔到楼下大厅。”
声音像老公主那样带点微沙,又有着出众的微磁和华美。
我不敢不服从。除了他可怕的残忍气质外,还有他的两匹凶恶黑狼,死死地盯着我,仿佛只要我一拒绝,就会狠狠地扑过来。
我忍着身体的疼痛,硬是又劳作了很长时间,把二楼的尸体扔了一半,才算是完成了今天任务,这还是在有人和我共同劳动的情况下。
还有三个侍女和我一样幸存。她们全身上下都沾满血污,头发和裙角都滴着别人的鲜血,鼻头的血腥气挥之不散。
她们也和我一样,战战兢兢地搬运尸体。
花费了大半天,我们终于将全部尸体扔到楼下。到了下午,短暂憩息后,我们的分工开始明显。
在他的命令下,我蹲在地上擦地板,要把所有血渍都擦干净。
另外三个侍女则负责他的屎尿屁,包括擦身、喂饭等。
从三个侍女的熟练度看,应是从前就伺候他的旧人。
她们非常娴熟地为他换衣、擦身,几人之间的配合非常默契,以前就是同一个业务小组的。
我很怀疑她们能活下来,必是因为他的暗中相助——因为对他有较高的价值。
日子又奇迹般平静了一段日子。
三个侍女负责他的饮食起居,我则被去处理大厅里的尸体。
处理尸体是件麻烦事,何况还是大量的尸体,我足足花了十几天才干完。
我像个男人一样扛着铁锹,在后院的某处指定角落挖出一个深坑,再用力将尸体一个个拖进坑里,累得像狗一样。
想我也是倒霉,以前在黑城堡时是打扫脏笼子、挑粪,现在是挖坑埋尸。
我想逃走,可不知道该怎么逃——这里没有护城河,也没有能助我获知预言的异能。
试过几次用刀割出血,可是血却是横七竖八地乱流,没能形成预言图案。
记得只有在黑城堡精灵女王待过的地方,我才能有异能。可这里也是精灵族的地盘,我怎么会没有异能?
这实在太奇怪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日子,变故又发生了,我们这些伺候的由原本的四人变成了两人。
其中有两个侍女谋划出逃,半夜悄悄打开了大厅门,在冲出的刹那,被漫天箭雨徒然射死。
惊天惨叫穿破了黑夜的寂静。
向来睡死的我猛然惊醒,惊得冲出走廊,看到了被利箭射成马蜂窝的两个侍女,惊恐地捂住了嘴。
我算见过世面的人了,可亲见这全身鲜血淋漓,全身插满利箭,连双眼和嘴巴都插上数支利箭的人也是吓得发抖。可怕的是,这两个侍女被射成刺猬后还没死,颤抖地站在原地,死死哀嚎,痛苦得无法想象。
她们做梦也没想到,包括我,大厅外居然潜藏着大量伏兵,一旦有人外逃,就会飞箭如雨般射过来。
最后,两支箭从厅外凌空飞来,射中哀嚎着的她们咽喉,她们才轰地一下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两具身体漫出,慢慢浸染了大厅的地砖。
我瘫软在地上。
又感应到什么,悚然回头,只见那三个侍女中最后一个仍活着的侍女,推着银色轮椅上的他站在我身后。
这个侍女满脸冷漠。
他则歪着脑袋瘫在轮椅上,眼神极冷,看着这一切。
从这天起,我的工作内容又发生了改变。
那两个死去侍女的活儿都落在我身上。
首先就是清理现场。
再次处理尸体,虽然只有两具,可也不容易。
将两个侍女尸体拖入深坑焚烧,又将大厅地砖上的血用好几桶水冲干净后,我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自这天后,我负责他的屎尿屁,室内外卫生,还得洗那些永远也洗不完的衣服、床单等,另一个侍女则负责他的穿脱衣、擦身、喂饭等。
我得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触碰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身体,为他解下脏污的尿布,又拿走臭气熏天的裤子去洗涤,另一个侍女再接着给他洗屁股、擦身、换衣裤等。
我还要清洗室内室外的脏污,冼堆成小山的衣物,还得做饭,侍女则晚上守夜伺奉他,包括端茶送水、盖上滑落的被子等。
伺候瘫痪病人的活儿,简直要把人累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久病床前无孝子。
可眼下这情形,不干就得死,两匹黑狼总在一旁虎视眈眈。
可时间一长,我竟慢慢习惯了这活儿,还觉得有丝庆幸。
屎尿屁虽臭,可比不上那身排骨可怕。
若要我摸上去,晚上就会做噩梦。
我有时甚至庆幸,不用为他擦洗换衣。
这个歪着脑袋的“霍金”身上除了一张皮,再无多余的肉。胸膛似乎全能看得到根根肋骨,根根可怕地突起,背部的肋骨也根根分明,且青筋暴起,要不是有一张脸,再加皮肤上的那点光泽,简t直跟骷髅架子没两样。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我累得半死,根本无暇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又是一个什么国家,我又该怎么逃走之类的事。
一个月又过去了。
柏诺特、曼伯亚仿佛都已经离我远去了,远得不能再远,远得我几乎都快把他们忘了。
甚至黑城堡,都变成了一个遥远的符号,以前的受苦受累,都像是一场梦境。
那些丧尸之乱、夺权之乱,四处奔波打工的痛苦,更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
我的世界仿佛封闭起来,这个世界里,只有屎尿屁、尿布、脏臭衣服、水盆、毛巾等物。
就在我几乎以为永远会这样时,又一场变故发生了。
最后一个活着的原侍女想半夜逃出去,从极隐秘的一扇窗子灵巧地翻了出去,又顺着墙上坚硬的爬山虎爬了下去,刚跳到地面,没想到惊动了一直守护着主人的两匹黑狼,黑狼们眼露精光,嚎叫着扑了过去,将那个瑟瑟发抖的侍女撕了个粉碎……
当我从睡梦中被黑狼们的嚎叫和侍女的惨叫惊醒,惊恐地冲出去时,拿着火把照亮的那刻,我吓得瘫倒在地,火把也掉落地上。
那两匹黑狼还冲我呲牙咧嘴地嚎叫,身体紧绷,似乎要扑过来,在恶狠狠地警告——
这就是逃走者的下场!
天亮后,当战战兢兢的我着端着水盆进来,颤抖着为他擦身换衣时,他依旧歪着脑袋,面色如常,眯着眼瘫在轮椅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从这日开始,我的工作量又开始翻倍——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儿。
我不敢偷懒。
他的黑狼护卫就是替他看着我和以前三个侍女的,若哪个偷懒或逃走,只要他使个眼神,黑狼们就会扑上去咬死。
我非但不敢偷懒,且从早到晚都在工作,除了喝水吃饭偶尔去厕所外,基本没有空闲的时间,就连晚上睡觉也不安稳,当他唤我,我没听到时,他那两匹狼就会狼嚎起来,嚎得我一下从地铺上蹦起。
其实也不过是端杯水、换张尿布的事,但把我吓得够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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