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章 乐命安然吾求

作者:未言词倦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五十年后,人间,楚水城。


    一个青衣男子坐在巷口悠悠地拉着奚琴,悠扬婉转的曲调愣是让他拉得像被拔毛的鸡叫,和这江南好风光甚是不搭,令过路的人不忍卒听。


    天似乎也听不下去了,不一会就聚起了黑压压一大片云,势要轰轰烈烈来一场雨。


    人们行色匆匆,只那男子还气定神闲坐在那拉他那把琴。


    卖水果的小贩收起摊子,扛起扁担往家走去,路过那青衣男子朝他说道:


    “要下雨了,既明兄,快些回去吧。”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朝小贩笑了笑:


    “我这便要回去了。”


    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左侧眉尾缀了一颗红色小痣,鼻梁高挺,嘴唇天生便是上扬的弧度,即使不笑也让人感到亲和,这就是为什么他成天在这儿拉这难听死人的琴,还没被轰走的原因。


    小贩在心里叹了口气,感慨长得好看还是很有用的。


    不多时,雨淅淅沥沥下了起来,青衣男子拿出一顶斗笠戴在头上继续拉琴,豆大的雨滴落在石板路上,好似在与他合奏。


    人们都回家去了,忽略琴声,显得他格外寂寥。


    不知何时手上不再有雨滴砸落,等他注意到的时候,才发觉旁边站了一个姑娘,举着伞撑在他头上。


    那姑娘看起来十七八岁,穿了一身质地很好的水蓝色衣裙,见他注意到自己,开口道:


    “看你拉得认真,没打扰你。”


    她把手中的伞递给他,见他有些错愕,解释道:


    “雨下大了,光戴斗笠不顶用,我这儿还有一把伞,你先用着吧。”


    她打开另一把伞,没等他反应一把塞进他的手里,撑着伞继续沿着巷子向前走去。


    那姑娘已经走开几步,他好像才反应过来般站起身,朝那道水蓝色背影拱起双手,微微欠身道:


    “多谢姑娘。”


    水蓝色身影回眸一笑,很是潇洒地摆了摆手。


    有什么硬物硌着他的指节,他展开握着伞柄的手。


    是几枚铜钱。


    这边云暮从医堂的椅子上站起直了直腰,见欢刚收起伞走进来。


    云暮嘴贱道:


    “劳您老来接我一趟真是不容易。”


    见欢朝他露出一个假笑:


    “就算我不来,你也有办法回去吧。”


    云暮叹气:


    “我有什么办法,你不来我就只好淋着回去了呗。”


    近年来,两人常常到人间游历,云暮继续忙着他的神医事业,相比而言见欢就清闲得多了,除了偶尔帮他理一理医书外每天就是四处游玩。


    他们很少在一个地方过多停留,这次到楚水城来,云暮突发奇想要用人间的岐黄之术为百姓诊病,赁了一间铺子当医馆,一文不收,因此来者众多,每日都忙到飞起。


    云暮从不在人间用术法,平日生活与普通人无异。来之前,先用了幻形术改变了见欢的样貌,见欢现在与他有五成像,在外也以兄妹相称。


    只是这丫头对于幻形后的皮囊十分嫌弃,让云暮常常对镜怀疑自己难道不帅了吗。


    虽然最后常常得出的结论是:


    我云暮真帅啊!三界第一美男子!


    云暮也不想费这个劲,只是见欢长大后和他那位故人一模一样,如果就这样出去,恐怕要招来祸端。


    两人走到檐下,云暮接过伞撑起走出去,见欢跑到伞下和他一起往回走。


    云暮疑惑道:


    “你就带了一把伞啊,你之前不是还嫌弃我的伞丑吗?”


    他们现在撑着的这把伞,是云暮的抽风之作,为什么叫抽风之作呢?原因是每个人都有不擅长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就意识不到他不擅长这件事。


    点你呢,云暮!


    他们刚到楚水巷的时候,云暮见到路边有卖图画精美的油纸伞时第一反应不是“好好看啊好想买一把”,而是“我好想自己画一把啊”。他这与常人不同的脑回路,让见欢嘴角一抽。


    不怕点子多,就怕点子又多又执着。


    云暮对一位当街作画卖油纸伞的画家死缠烂打,付了双倍的价钱,人家才同意借给他画具和一把空白纸伞。


    见欢用胳膊肘戳了戳他,小声道:


    “你会画画吗?”


    云暮自信道:


    “废话!我不仅是三界第一神医,我还是三界知名大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区区作画我很早之前就学过了!”


    “多久之前?”


    “也就千八百年前吧,放心吧,小爷我天赋异禀,学过的东西都不会忘的!”


    “……”


    他表情严肃,望着远处的景色,似在凝思。


    见欢本来有些好奇,见他半天不动笔,有些失去耐心,问他他又说好的艺术是要多加思考的。


    于是见欢就自去闲逛了,等她逛完回来已近黄昏,残阳斜照在云暮身上,而他笔走龙蛇,倏地停笔,抬头看到见欢很是喜悦,招呼她道:


    “你回来的正好,我画完了!”


    见欢心中好奇,快步走到他身边,低头去看他的大作。


    沉默……


    见见欢半天不说话,云暮拍了拍她的肩膀:


    “被我的画惊艳到了吗?”


    殊不知见欢现在满脑子都是“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和“刚才那几步路我走快了,视觉冲击好严重”


    “额,你画的是长着同一条绿色尾巴的耗子幼崽吗?”


    云暮无语:


    “这是荷花,荷花好吗?看来我要给你请个老师提升一下你的审美了。”


    沉默是今晚的楚水巷。


    总之,云暮对自己的大作颇为满意,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每次下雨都要拿出来遮雨。


    见欢终于维持不住假笑冲他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我想和你一起打这把伞啊,还不是路上做好事把伞借出去了,你这把伞太丢人现眼了,只好把我的伞借出去了!”


    云暮难得没为自己的“艺术”争辩,而是说道:


    “不错啊,不愧是我带大的,有爱心,借给谁了?”


    见欢朝巷口一指,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就是一个在这里拉奚琴的,他只戴了斗笠,衣服都湿了,看起来特别可怜。”


    云暮点了点头:


    “你说咱们今天是吃酱肘子好呢还是清蒸鲫鱼好呢?”


    “……酱肘子。”


    接下来几日依旧是云暮去医馆,见欢闲逛。楚水城是个民风淳朴的小城,织机声阵阵,鸟鸣欢腾,渔歌唱晚,好不惬意。见欢喜欢在楚水湖畔的糖水铺子上点一碗糖水,然后坐在湖边一边吃糖水一边吹风,谁人看了不得说一句神仙日子。正值夏季,梅雨时节,晴好的日子实属难得,这日见欢又到湖边去,捧了碗糖水,听撑船的老爷爷乐呵呵地招呼:


    “小姑娘,坐不坐船哩?”


    见欢有些心动,但手里还拿着人家的碗,正欲拒绝,卖糖水的大娘笑着说道:


    “姑娘想去就去吧,游了湖后给我就成。”


    见欢闻言,开开心心上船去了,上了船之后才发现,船舱里还坐了位公子,正阖目休息。


    似乎察觉到有人打量自己,那人睁开眼睛,朝见欢笑了笑:“本想还姑娘伞来着,结果总是遇不到姑娘,今日倒巧,却是未把伞带来了。”


    见欢反应过来是那日的青衣公子,当时他戴了斗笠又是坐着,见欢压根没看清他的脸,今日他穿了件月白的衣裳,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起,容貌昳丽,活脱脱一位翩翩佳公子。


    自己怎么会觉得他是卖艺的啊,人家一看就不差钱!说不定大雨中拉琴,只是他的艺术!


    见欢压下自己的尴尬心理,礼貌回道:


    “无妨的。”


    见欢在船舱另一侧坐下,打算安安静静吃糖水,就听那人又开口道:


    “在下连既明,不知可否得知姑娘姓名?”


    见欢道:


    “云见欢,公子叫我见欢就好。”


    连既明笑道:


    “很好听的名字,我初到楚水城,不知这里这么爱下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就阴雨连绵了,那天真是多亏了姑娘。”


    见这位连公子为人亲和又彬彬有礼,见欢不免生出些亲近之感,说道:


    “小事一桩,小事一桩。你是来楚水城玩的吗?”


    连既明道:


    “是啊,姑娘可是本地人,可否介绍些好玩的地方?”


    见欢摸了摸鼻子:


    “很遗憾,并不是,我也是来玩的哈哈哈。”


    连既明道:


    “姑娘一个人吗?”


    “我和兄,长一同来的,”见欢说兄长二字时候觉得舌头要打结了:“只是兄长在此处义诊,不得空闲,我只能一个人来逛了。”


    “我觉得与姑娘甚是投缘,很想与姑娘交个朋友,姑娘若是方便,带我一同游玩可好?”


    见欢出生至今这几十年间,基本上就是窝在百花谷里,整天就能见到云暮一个大活人,或者云暮去游历,给百花谷设下结界把她自己一个人关在百花谷。还是她软磨硬泡说自己已经长大了,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和百花谷的花花草草聊天了,云暮才答应带她一起游历,每次匆匆一逛便要去下一个地方了,更遑论交朋友,因此见欢忙不迭答应了连既明,满心想的都是我也有朋友了。


    察觉到自己可能过于喜形于色,她不好意思道:


    “说来惭愧,还从没有人说要同我做朋友呢,所以一时有些高兴。”


    连既明眉眼弯弯:


    “那这么说我是见欢交的第一个朋友喽?”


    他称呼转变得十分自然,见欢也不觉得突兀,但她此时满脑子都是另一个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他,明明他已经失约,一百年都杳无音信。


    她不知道他在她心里是什么样的存在,只是方才连既明说“第一个朋友”的时候,她下意识想到了他。


    在她生命最初的那几年,最懵懂最天真的年纪里她以为他是朋友、亲人,只是一朝梦碎,他消失不见,而她决绝地告诉自己他只是过路人。


    可是她还会梦到他,担心他,怨恨他。


    云暮说,她没在往生花里长出来前,是他护在蜂蜜罐子里的一缕魂魄,她在那个罐子里住了十年,他就守护了十年,后面她的魂魄安养在往生花里,她没化形的那两百年,他几乎寸步不离。


    因此,她没有资格怪他。


    是否前尘因果,从魂魄起就刻下了烙印,否则为何教人如此辗转,如此,不得心安。


    连既明见她失神,关切道:


    “可是哪里不舒服?”


    见欢方才回过神道:


    “只是有些头晕。”


    专心致志划船的船夫听闻此话扭过头来看向他们:


    “可是晕船了,老夫再慢些。”


    见欢忙道:


    “不关您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老毛病了。”


    船夫还是减缓了速度,连既明建议她闭上眼睛休息片刻,见欢点点头,合上双眼。


    不知过了多久,悠扬的渔歌声传来,再一睁眼,已至藕花深处。


    老船夫唱得动情,见欢觉得煞是好听,但又听不懂,她向也已经陶醉其中的连既明问道:


    “你能听懂吗?”


    连既明摇了摇头,笑道:


    “我才来这儿几日,若能听懂岂非天才。不过有些词还是能听清的,应该是改编自一首词。”


    见欢好奇:


    “什么词?”


    连既明朗声念道:


    晓风清,


    幽沼绿,


    倚阑凝望珍禽浴。


    画帘垂,


    翠屏曲,


    满袖荷香馥郁。


    好摅怀,


    堪寓目,


    身闲心静平生足。


    酒杯深,


    光影促,


    名利无心较逐。


    是了,在这如梦似幻的美景中,可不是“名利无心较逐”吗?见欢赞道:


    “好词好曲!”


    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场视听盛宴当中去,全然不知对面的人正面带思索细细打量着她。


    船夫把船停在岸边,她才从这场绮丽的梦境里走出,刚要付船钱,被一旁的连既明拦了下来,一并付给了老人家。


    见欢刚要开口,连既明已经料到她要说什么似的先道:


    “朋友间就不要客气了,权当我的一点心意。”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推辞反倒显得不礼貌,见欢同他一同走下船去,看了看手中还没来得及吃的剩了大半的糖水笑道:


    “那我请你吃糖水吧。”


    见欢又买了一碗糖水,与他在旁边的小木凳上坐下,连既明捧着碗,表情有点呆愣,迟迟未吃,见欢疑惑道:


    “是不喜欢吗?”


    连既明摇了摇头,笑道:


    “不是,只是很少吃甜的。”


    记忆中的小女孩穿着浆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衫,短了一截的衣袖露出布满青青紫紫淤痕的胳膊,傻笑着捧着碗对白衣道士说道:


    “不要伤心啦,十四把糖水给你吃,吃一碗糖水烦恼都会跑光啦!”


    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模样了。


    吃完糖水,两人一起在湖边散步,连既明见多识广,讲起各地的风土人情来引人入胜,见欢听得入迷,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


    两人道了别,便各自回住处去了。


    连既明还是常常坐在巷口拉他的奚琴,遇到见欢,他就收起琴来,和见欢一起在城中游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拯救了大家的耳朵,不失为好事一桩。


    熟了之后见欢终于把好奇已久的事情问了出来:


    “既明,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巷口拉琴啊?”


    连既明笑道:


    “很难听吧,其实我自己也知道不好听,但是这把琴是一位对我来说很重要的故人的遗物,他之前教我的时候我不认真学,现在可不就吃了学艺不精的苦了。他走了之后,我就时不时拉一下,生怕把他教给我的都忘了。”


    见欢不知道他用洒脱的语气说出这么伤感的话是什么样的心情,更不知道怎么安慰别人,干巴巴来了一句:


    “也没有很难听。”


    于是连既明笑弯了腰。


    当晚云暮从医馆回来,一进门就兴高采烈道:


    “哎呀呀见欢,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明天不用去医馆,陪你去酒楼吃饭,开不开心?”


    见欢露出一个没什么诚意的笑容来:


    “好开心啊,大忙人终于有空啦。”


    “演技不行,还得练。”


    “哦。”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